河南南阳青年王清,向南阳市181个行政部门提交7项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其中,他要各部门公开的最主要一项内容是“三公”消费。结果,申请不但没有实质性回复,王清更是被有些单位怀疑是间谍(8月4日《济南时报》)。
王清有权要求政府公开信息吗?答案不容置疑。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已经被写入了今年4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要求政府公开信息,是在实现公民的权利与责任。
要求政府公开“三公”消费有意义吗?答案也是肯定的。公款吃喝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花费的是纳税人的钱。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是政府部门应该主动公开的内容。
遗憾的是,在面对公民王清的申请时,有关部门却采取了“鸵鸟政策”:各部门对他申请公开的事项,要么避而不谈,要么“无依据公开”,可以说没有一份是完整回复。而某官员那一句“球信息公开,这里没有什么信息可公开”,不仅是对公民权利的漠视与羞辱,更体现了权力的嚣张跋扈。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一些收到申请书的单位竟然将王清当成了间谍,认为他在收集情报,并开始打听他的情况!“三公”消费,本是政府应该公开的内容,怎可能会是“国家机密”?面对公民合情合理合法的信息公开申请,政府部门竟会如此“紧张”,只能说明,这“三公”消费中有太多内容,恐怕都是见不得光的。
政府“三公”消费信息,与王清并无直接关系。可他却花费一年多的时间,来做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正因为他的“另类”,所以尤显可贵。在我看来,王清此举,乃是其公民意识的体现。可悲的是,对于一位公民的拳拳之心,当地政府不但不领情,还以“刺头”、“间谍”来对待。以这样的态度对待民众的善意,怎不让民众倍感伤心与失落?
更为可悲的是,这种先入为主、恶意揣测民众行为的官场恶习,并不仅在一地存在。在一些地方,一旦有民众发出不同的声音、提出不同的意见,政府官员同样会以有色眼镜来看待,认为其“故意找茬”、“居心叵测”、“心怀不满”———这在“王帅贴案”等一系列“诽谤事件”中,均有体现。
“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毛主席的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都不该为政府官员所遗忘。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