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凌:铁路自有司法系统即将终结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75 次 更新时间:2009-08-07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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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凌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赵凌 实习生 王存福 发自北京

铁路检法整体移交地方大局已定

■从中央政法委等部门证实,铁路检法两家年内脱离铁路部门已是铁板钉钉。

■从铁路司法内部获知,这次铁路公检法人员原则上将由企业职工整体进入公务员序列,中央编办已经做好相应工作。

■全国17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运输检察分院将就地移交至所在省高院和检察院,设立铁路分院的可能性较大。

南方周末记者日前对颇受关注的铁路司法移交地方的消息进行了证实。来自中央政法委、“两高”、国家公务员局、地方编制办公室、部分铁路检察分院和省级公安厅的消息证明,铁路检法两家年内脱离铁路部门已是铁板钉钉,铁路公检法人员亦将转制为公务员。

铁路司法系统自今年5月已经冻结人事,不再进人,就是在专心等待年内的体制改革。

铁路司法人员安置内情

正值改革敏感时期,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铁路司法系统内人士全部要求匿名。广州、兰州和郑州的铁路两院人士向记者表示,两院职工现在普遍比较兴奋,迫不及待希望改革顺利完成。一些法院和检察院已经不再接案,一位铁路检察分院的检察官说,一是避免未来交接麻烦,二来也是无心办案。据了解,转制本该在去年完成,但因国家大事频发,最终推迟至今年。

铁路公检法人员在改革的躁动当中正在为即将到来的公务员考试悄然准备。国家公务员局有关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此次铁路公检法系统进行转制,将于今年9月份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公务员考试,考试通过者将可以顺利直接转为公务员,如考试不能通过,将不能转为公务员。但是这位负责人同时透露,不能通过考试的,原单位会进行妥善安置。另据记者了解,各单位现在已开始培训,并配发了统一的考试大纲。

此前有舆论对铁路职工就此直接变身公务员,表达了不同意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刘源就认为,铁路公检法改制中的人事编制和机构精简,要通过制度设计先进行消化,不能趁转制之机让不作为的“闲士”摇身一变成了国家公务员,不能借此从垄断企业剥离冗员给地方政府。学界比较有代表性的意见是,要严格控制公务员考试的条件和难度,同时注重对综合能力和品格素质的选拔,不能够滥竽充数。

但南方周末记者从铁路司法内部得到的消息是,这次铁路公检法人员原则上将由企业职工整体进入公务员序列,中央编办已经做好相应工作。一位内部人士说,如果按照正常的公务员考试标准,铁路公检法人员估计不会有几个人能通过,他认为,作为体制转型的过渡期,即使从稳定的角度考虑,考试的通过率必须很高。据兰州铁路局方面的消息,铁路公安的考试已定下基本原则,副科以上免试考核,副科以下参加考试。

跳出“儿子审老子的怪圈”

一位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人士告诉记者,从中央文件精神上来看,除从铁路剥离外,现行大的架构保持不变,全国17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运输检察分院将就地移交至所在省高院和检察院,估计会相应地铁路法院分院和检察分院,基层院也循此就地转移地方。如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将就此并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成立铁路检察分院。但铁路公安是否移交地方、还是垂直管理,尚有各种传闻。

现行的铁路司法体系是两级管理,全国共有17个中级法院和检察分院,一个分院管辖多个地方,共计六十多个基层法院和检察院,比如上海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就管辖着上海、南京、蚌埠、杭州和福州的铁路运输法院。

如果保持现行架构,由此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按照法定审级,很多地方中间将缺少一个负责二审的中级法院。普遍认为,在每个省之下再设立一个中院,机构林立,肯定不现实。在这个问题上,目前记者从各方都没有得到一个详细的方案。

不管机构设置细节如何,将司法从铁路企业剥离出来,是众望所归的一个改革。最高人民检察院原铁路检察厅厅长陈振东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铁路司法脱离铁路”从他三十年前进入铁道部工作就喊个不停,到现在了仍然是雷声大雨点小,现在已经到了不改已无法容忍的地步。他以二十多年的亲身铁检经历,见证了这个制度的重重弊端。

陈振东认为,最大问题就是铁路两院人、财、物不独立,导致司法不公。铁路两院的人员编制,目前仍属于企业和事业编制。他们并没有纳入国家司法人员序列,仍属于铁路局(或公司)的内部编制。其人事、法律职务均由铁路局党委任免。两院人员的工资、奖金、办案经费、办公设备等一切经费开支都由铁路局承担。陈认为,显而易见,这种司法体制无法消除铁路的部门保护主义,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

2007年山东女孩刘珊珊在重庆万州火车站被火车轧断双腿,火车站按照旧规定,只愿意赔付300元。此事在全国引起巨大震动。刘珊珊的代理律师段茂兵说,从一开始,他和当事人就不相信铁路法院会公正审理此案。段茂兵说,从这个案子也反映出了目前铁路法院存在的问题,当事人将涉及铁路的案子起诉到了地方法院,但是由于专属管辖权的问题,当地地方法院又把案子转交给铁路法院,这期间就会浪费当事人很多时间。而铁路企业常规的方法就是利用提出“管辖异议”的时间来拖延案件的审理。段茂兵曾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提出取消铁路法院的提案。他认为,全国范围内,铁路法院法官也就三千多个,人数不是很多,根本没有专门成立铁路法院的必要。

前述郑州铁路检察分院人士肯定地表示,全系统的人都希望尽早摆脱“铁路”,一方面能解决公务员身份,另一方面深陷“儿子审老子”的怪圈,让他们也很尴尬,但又不能说出口。

改革的过去与未来

为什么铁路公检法的改革会拖延这么久,多数人认为,除了保障铁路特殊性的考虑外,利益的博弈是更显著的问题,相关部门当然希望能一直享受永不败诉的“法律福利”。陈振东说,铁路两院一直缺乏监督制约,是名副其实的“独立王国”。铁路系统没有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机构。铁路两院的司法情况,既不向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又不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和制约。陈表示,铁路两院虽然受所在地省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但因铁路两院的设置是跨行政区域的,省级院对其业务指导也鞭长莫及。如上海两院管辖横跨三省一市,难以有效进行业务指导。

铁路司法系统内多数意见认为,铁路具有高度集中统一、大联动的小社会、半军事化管理的特点,作为专业司法机构保留仍有必要。陈振东的观点是,这个改革实质性的问题,也是关键问题,是处理好铁路两院人、财、物的归属和保障机制的建立,把铁路两院的司法体制纳入国家的司法序列。可以考虑经费保障国家财政部在铁道部上缴国家运营收入中,按照铁路两院的经费预算,拨付给“两高”,按照各铁路两院的实际情况核定标准,专款专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的监督。

据记者了解,铁路司法转制的过渡期将有三年,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将比照当年铁路医院和学校改制的做法,前三年财务先由铁路负责,后三年由地方财政负担。

铁路司法内部人士均坦陈,转制带来的最现实的利益,就是稳定的公务员身份和两倍于现在的企业退休工资。一些地方已经作出规定,在今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职工将不带入公务员序列,但其工资差距将会如额补齐。

原载《南方周末》2009年8月6日 第13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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