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牧青:事业单位养老金大幅下降无疑是枚重磅炸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21 次 更新时间:2009-02-0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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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牧青  

据昨天和今天各报纸和网络报道: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中央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财政负担问题。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据有关资料显示,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

我相信这项改革将面临巨大阻力,随着时间推移和将来的实施,像枚重磅炸弹,必然引起人们特别是事业单位职工的强烈反弹。这也说明随着改革攻坚战的到来,关系到更多人切身利益的攸关难点处理进入更加敏感的高发地带。

与以往此类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的方案(譬如涨工资、提高养老金)所不同的是:不是通常的“报喜”,而是突然的“报忧”,即常年来惟一一件将波及到全国数以千万计的在职和退职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养老待遇“大幅下调”的敏感问题,不引起八级地震的强烈反弹那才奇怪哩!

改革开放30年了,客观说我们的确取得很大成果,但也显露很多甚至是一些很严重的难点,譬如这次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就是一个很挠人头痛的大问题。

过去我们计划经济,强调“一大二公”,私营企业在建国初中期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基本当作“资本主义尾巴”被改造掉了,因此企事业形式一般按所有制成分划为国有和集体两种。这两种成分决定了两种企事业的待遇不同而显职工工资和福利等待遇的不平等,甚至出现同一企业内因历史、就业时间不同,出现这两种不同身份的职工同时从事相同工种、但待遇有很大差别的奇怪现象。这种差别当年并没有引起太多波动,一直沿袭到改革开放年代。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及并不成功的国企改制,特别非公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几乎左右国家经济命脉的主力。从企业体制上看,大约除了少数国有垄断企业和半公益性质的企业还姓“公”外,上述两种公有制成分企业大都分化或瓦解,多数以“股份制”形式转向民营企业。此刻,除了早年就业的中老职工继续维持历史上“最后的一次免费午餐”仍为“正式工”身份外,现今再就业(这里特指企事业,不含政府机关)的年轻人或农村打工者,只有拼搏竞争各尽所能去谋求一个糊口的“合同”或“临时”工作,其余出路嘛,大约也只能是自谋职业或失业“啃老”在家的份。这些各自身份不同的“职工”,必然导致同为一个层次同一工作的工资待遇的不平等现象的继续拉大。当然,一些事业单位还有与企业不同的区别,例如改革前一些事业单位与机关单位的千丝万缕的割不断的复杂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事业单位的改革特别是工资待遇的改革,远比企业难度大的多。同样,加上社会的贫富的悬殊差距、官场腐败世风日下等现象的推波助澜,这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满情绪,随着问题的积累将变得更加尖锐复杂,主要表现在与机关的横向攀比上:一方面的事业与机关(主要是公务员)的利益冲突;一方面是事业与企业间的利益冲突。事业单位一般与企业冲突不大,但与同在机关的公务员冲突特大,原因就是:曾经都是同等人,干同等工作,拿同等工资、享受同等待遇,最终为什么差距那么大呢?不合理不平等俺不服!由于有这种情绪做社会基础,这次突然事业单位养老金大幅下调,将原本不公平的旧题,重新放在了火山口上。

鄙人工作近40年,先后在企业、事业和机关都工作多年,对这三个不同性质单位职工情绪还是了解一些的。企业一般为一线生产或服务领域,多为直接产生物质财富的生产地;事业单位一般为文教卫科等精神服务领域,多为直接产生知识技术等的间接非物质的服务部门;机关(这里主要指政府及职能部门公务员队伍)是为社会各界服务的非物质生产单位,属于吃“皇粮”的待遇比较高的工作。这三块行业过去传统时期的工资待遇也差别。相对企事业的技术等级(如技术职称、八级工资制)比较,机关的等级(主要是干部级别)还是比较低的。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同一个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的干部等级工资,甚至远比他手下的某些职工低。当时大家相互间都没有什么不平衡的感觉。后来改制乱了套,企事业单位形成了以官位大小区别分等级工资和待遇。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干部与职工、干部与干部间出现不平感觉。好在大多企事业单位是生产或服务单位,多讲经济效益和自负盈亏(政策性亏损吃财政补贴单位例外),一般出现矛盾自家消化或国家统筹处置(如科技领域、教育领域提高专家、教师的工资待遇等),一些感觉不平等的下层职工也无可奈何,好在近几年来国家连年为退休职工加薪,尚还能稳定这些职工的部分情绪,一直延续至今还没有什么大乱子出现。

现在令人担忧的问题出现,那些近些年来特定时期新出现的事业单位上。这种事业单位与传统的文教卫科等事业编制不同,它们是从政府机关或部门体制改革诞生的新实体,是前些年改革某些失误直接导致的一个“怪胎”。我前面已经说了,主要是一些与机关(公务员)曾互为同等彼此彼此的人员,因身份变化为不平等的不满上。

鄙人在我市一个执法单位工作,改革多年来看到的深有体会。在实施公务员法(包括暂行条例)前还早些,我们单位还没有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大家都是政府职能机关工作人员,干一样的活拿一样的工资和福利。后来精兵简政行政改革,一部分人要分流,主要是那些与生产流通领域直接货币交换的“窗口”部门。于是出现了明显的三支队伍:公务员、工勤编和事业编。由于工勤待遇虽低但基本跟公务员系列走,问题还不大。大就大在原先为机关编后为事业编的人员上。

当年收支分流,领导都信誓旦旦承诺给优惠政策,但随后操作却是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折腾,由于大环境使然,许多关键事情动辄推翻不算重新再来。此时此刻当初的美言承诺,变成无人负责的官话和搪塞。各方的差别逐渐拉大让这些事业编人员备感失望且前途渺茫。既然事业编自负盈亏自创效益走向社会和市场,应该给他们多一些自主权才是,但所有人员编制仍由所在上级部门领导,如他们的主任、所长仍与公务员的处长同属单位党委任命,而且一般没有人事权和财政权,甚至连“鸟笼政策”都不给。这种举措直接导致事业编单位不死不活艰难度日人心惶惶。

这还不算。当年实施规范“阳光工资”和“阳光福利”,又给事业编人员“伤痛”搓了一把盐,原先与公务员同等的待遇拉开了档次,一夜间事业编制人员成了“三等公民”,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事业编人员将来退休不能享受与公务员同等待遇,几乎与企业同等,使事业编人员人心不稳有的退职自谋出路。好在现在退休人员不多,有些政策变化不大仍维持现状给予安置,还没引起连锁反应。但如果将来真正实施“养老金大幅下调”的大动作,估计引起的强烈愤忿和攀比讨说法行为,决不会亚于一场跨省特大群体性事件。

以上只是说企事业改革中乱云飞渡的混沌就业和待遇现象。它仅仅是我们许多牵一发动全身但始终没有真正解决好的实际痼征之一。我们有个不好的毛病:凡事总愿意避重就轻绕着难点走,还美其名曰“渐进式”和“稳定压倒一切”,按我国国情这样做法不是没有道理。但“避”“绕”总得有个时间限度和时机把握,不能无限度放任自流。一旦问题成堆积重难返再幡然悔悟“待从头收拾旧山河”,一切都将晚矣。此刻再下大气力想从根本上解决,不但会付出数倍成本的巨大代价,而且能否保证办好不致引起社会动乱还是一个未知数。

这些年人们对公务员加薪势头给予普遍诟病。原本企事业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有不可比因素,所以工资差别不是一个档人们也能理解。如果不慎认为再制造太大差距,那这种离谱却不是一个好兆头。十多年前我遇到原企业的“一把手”,谈起退休工资仅800多元八辈祖宗骂着。无独有偶,不久我老母住院,同在一高危病房有一原我市商业局某公司退休一把手,在谈到医药报销问题上大骂新上台干部。其实按当时条件他们待遇已经很不错了,但还不满足与同级别的机关其他领导相比。这些退休离职“经常教育他人的觉悟高”老领导尚且如此,更惶论一般职工的“觉悟”了。其实对事业单位这些年来早就开始改革。鄙人有几个其它事业单位的朋友,在谈及他们各自单位的改制最终结果时,都称“不了了之”的维持现状,因为牵扯问题太多不好处理,特别是切身利益问题。这也是我们未来改革最大难点之一。坦率讲,如果不是睁着眼说瞎话,人都是自私的。除了极个别“超人”外,绝大多数人都是凡胎素人没有与钱“出五福”的。切身利益与后顾之虞是每个食人间烟火的人必须考虑的头等大事,从个人和家庭角度看,远远大于对国家可望不可即的云山舞罩憧憬。国人讲现实认实惠急功近利,决不会舍小家去高风亮节顾大家。因此对事业单位养老金下调的举措,必须客观认定这个客观国情事实去慎之又慎面对,决不能操之过急以免引起乱子。

据官方权威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 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无论牵涉的人员,还是财政资金投入,这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因此,有的劳保官员发出“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与机关公务员挂钩,仍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一旦改革会把他们拉到和企业职工一样的标准,可以预见,新一轮改革肯定仍将有更大的阻力”,决不是空穴来风的杞人忧天。而“要想从根本上消除这种阻力,最终还是必须把机关公务员纳入进来,这样才能对所有人群实现制度公平”的忠告,确实是很有道理的告戒。

按照中国的公务员制度,由于传统的“潜规则”等官场人际升迁复杂关系,中国公务员的形成和工资待遇,远不能像香港、新加坡、欧美一些法制健全国家和地区相提并论,更不能实施“高薪养廉”政策。这些“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的公务员总的实际作为,与目前总的实际工资收入(还不包括更多的灰色收入)远不成比例。首先应从那些不合理的、非法的公务员收入开刀才是正道。如果绕开公务员先拿其它行当人员开刀,势必引起人们的不良反应,应该说是不太明智的。如何处理好这起关系到数千万人事业单位人的“潘多拉魔盒”,不至于将来其它类似改革再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也将高度考验着政策决策者的成熟和智慧,以及深化改革的决心和毅力。

2009年2月1日早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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