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红:跨区域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政治经济动机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43 次 更新时间:2008-10-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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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红  

[内容提要]舍近求远达成的跨区域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挑战了地理位置毗邻作为建立区域一体化必要要素这一条件,对其进行专门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者论述了跨区域双边FTA在全球范围内的新发展,认为这种舍近求远的FTA 所能实现的经济福利是有限的,其成立的动机主要在于两国间的政治利益或其他经济利益。通过对决策者选择跨区域双边FTA的决策动机分析,作者认为,与区域一体化的多边贸易协定比较,跨区域双边FTA起到了不可替代作用。

[关键词]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福利;决策动机

一 引言

在当今国际经济一体化蓬勃发展之际,一种引人注目的现象是跨区域型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 的形成和快速发展。从各国自由贸易协定伙伴选择的范围来看,伙伴国不属于本地区的情况在大大增加,这种在FTA合作伙伴选择上的舍近求远现象必将对世界经济贸易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由于双边FTA跨区域发展突破了世界经济形成三大集团的倾向,挑战了“地理位置毗邻作为建立区域一体化必要要素”这一条件,因而对其进行专门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从国内外相关文献来看,对跨区域FTA本身的分析还缺乏一定的深度。大量的研究只是停留在关注地区双边和多边FTA的基础上,对跨区域FTA大多还限于趋势性描述。比如,在2003 年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报告中提到到了大量的跨区域FTA现象,该报告指出,几乎所有主要国家都卷入到了跨区域的FTA中。遗憾的是,该报告仅描述了2003 年以前的这种趋势,而没有对这种现象予以专门的解释。亚洲发展银行的《2006年亚洲发展展望》报告指出,亚洲各国正在追逐大量的跨区域性协定,其动机在于区外市场的获得和能源安全的需要,但该报告没有进一步的解释,也没有进行实证分析,且仅限于对亚洲国家的讨论。 此外,也有针对某一个具体的协定分析,比如,《跨区域的贸易合作:日本和墨西哥的自由贸易协定》一文分析了日本可以利用该协定进入北美市场和墨西哥市场多元化的动机,但这只是个案分析,没有理论解释。

为什么跨区域双边FTA的成员国不在本地区内寻找其伙伴而要到本地区外寻找伙伴呢?这种舍近求远达成的跨区域双边FTA是否起到了区域内双边协定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从理论上来认识跨区域FTA的福利状况十分必要。此外,对政策决定者选择跨区域双边FTA的决策动机进行分析也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

二 跨区域双边FTA在全球范围内的新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从全球范围来看,跨区域双边FTA已经普遍成为各国全球战略和对外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被提升到与多边贸易目标同等重要甚至更加优先的地位。

从美国来看,美国一方面把推进美洲自由贸易区作为巩固其“后院”、提高与欧盟对抗能力的主要手段;另一方面,美国还通过跨区域FTA加强对中东地区和东亚地区的渗透。除1985年与以色列签署了双边FTA以外,美国还先后与中东及北非地区的约旦、摩洛哥、巴林、阿曼,东亚地区的新加坡、韩国,大洋洲的澳大利亚等国家签署了跨区域的双边FTA。此外,美国与一些国家(如马来西亚、泰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双边FTA谈判正在进行中。

从欧盟(EU)方面来看,欧盟一方面不断扩大和深化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并逐步与还没有加入欧盟的东南欧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另一方面,欧盟还通过跨区域FTA,加强对地中海沿岸国家、拉美地区、南非和亚洲地区施加影响。其中在地中海沿岸的12个国家中,有2个国家已经加入欧盟,而另外9国则分别成为其FTA伙伴国,土耳其则与EU签订了关税同盟。在拉美地区,欧盟与墨西哥、智利签署了FTA,此外,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的谈判则于1999年6 月开始启动,至今尚未结束。在非洲地区,欧盟与南非签署了FTA。在亚洲地区,欧盟与南亚地区的印度、东亚地区的韩国、东盟的文莱以及海湾合作委员会的FTA的谈判已经进行到了不同阶段。

与欧美先发展区域内一体化、再拓展到区域外的路径不同,日本在一体化的对象选择方面,从一开始就强调区域内与区域外并重,甚至更重视与区域外国家的谈判,在区域内谈判的重点对象是东盟及其成员国。日本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后来者,自2002年起签署经济合作伙伴协定(EPA) /FTA以来,除了与东盟的一些国家签署双边协定外,日本已经与东盟10国中的6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尼和文莱)签署了双边EPA,此外,日本还于2004年9月和2007年3月分别与墨西哥和智利签署了跨区域的双边EPA /FTA,同时,日本与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家的双边FTA 谈判也正在进行中。

一些中小国家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扮演了积极的角色。在参与跨区域双边FTA活动中,领先的中小国家(经济体)主要包括: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智利、墨西哥、新加坡、以色列、韩国、澳大利亚等。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自1960年5月成立以来,除了与本地区的一些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外,还分别与以色列、巴勒斯坦、摩洛哥、约旦、新加坡、韩国、黎巴嫩、埃及、墨西哥、智利签署了跨区域的双边FTA。

智利除了与本地区的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签署了FTA,还与区域外各洲的主要国家(经济体)签署了双边FTA,其中包括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日本、中国、韩国;墨西哥除了是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以及与美洲国家签署的FTA国之外,还与日本、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以色列签署了跨区域的双边FTA;而新加坡作为东盟成员之一,不仅与东亚的日本、韩国签署了FTA,还与区外的国家(组织)包括美国、欧盟自由贸易联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约旦等签署了双边FTA。

以色列在1985 年8 月与美国签署FTA 协定后,又分别与加拿大、墨西哥、欧共体(EC) 、欧盟自由贸易联盟等签署了跨区域的双边协定。韩国在积极参与本区域内一体化的同时(与新加坡达成FTA),也与区外的美国、智利、欧盟自由贸易联盟分别签署了跨区域的双边FTA;澳大利亚除了与新西兰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签订的协定外,还与美国、泰国、新加坡分别达成了双边FTA。

上述情况表明,跨区域双边FTA已经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现象,不仅大国(经济体)积极寻找与区域外具有战略地位的伙伴达成FTA,一些中小国家(经济体)的表现更加积极。笔者试图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对上述新现象做出解释。

三 跨区域双边FTA福利分析

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认为,成员体之间的地理位置越靠近,越可能带来更多的贸易创造。通常来说,地理上相邻的两国之间的贸易比远距离国家之间的贸易更具有优势。首先,因为相邻两国之间的贸易不仅运输成本低,而且由于时间因素可促使一些不可贸易商品转化为可贸易商品,比如易腐烂的货物(如鱼类和活动物等) 。其次,一些货物不适于远距离的运输(如建筑材料等),由于货物本身的庞大,比较适合在地理相邻的国家间进行贸易。再次,地理上相邻的国家一般在社会、劳动、环境等方面的标准趋同,彼此之间往往具有相同的政策偏好,因而易于增加一体化的动机。最后,由于邻国之间存在边境贸易的可能性条件,在很多情况下,消费者或生产者仅穿越一道边境就能完成,交易相对较为容易。总之,共同边界的存在以及邻国之间的近距离不仅使得运输成本最小化,而且还可以节省大量的、重要的信息成本。这一点可以从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中得到印证。然而,现实中跨区域性的贸易协定越来越多,如欧盟与墨西哥、美国与以色列、新加坡与智利等。显然,这种跨区域的贸易协定的产生与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和观念相背离。

发生贸易转移的FTA一定会减少成员国的福利吗?经济学界最近的一些理论研究对此做出了诸多解释。

经济学家科瓦尔奇克(Kowalczyk)提出了另一种衡量参加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后国家福利变化的方法。他指出,贸易转移不一定会降低国家福利。即使在一个只存在贸易转移效应而没有贸易创造效应的关税同盟内,国家也可能由于参加关税同盟而增加福利。科瓦尔奇克指出,如果除了一个小国的其他国家都是某个自由贸易组织的成员,并且假设产品是可替代的,那么这个小国可以通过相互等比例的关税减让在其加入任一自由贸易组织时获益。科瓦尔奇克的理论通过贸易条件和贸易量这两个变量更加深刻地刻画了一国参加区域经济组织前后的变化,涵盖了维纳理论所没有考虑的因素。从科瓦尔奇克的理论中,我们可以得出清晰的结论:如果一个贸易小国处于周边国家纷纷加入区域经济组织的地缘经济环境的背景下,该国的明智选择就是加入该区域经济组织。

旺纳科特(Wonnacott) 、弗兰克尔(Frankel) 、斯坦因(Stein)和魏(Wei)分别论证了在一定条件下,贸易转移是有益的。除了传统的供给转移效应和从高成本成员国购买产品带来的贸易损失外,FTA的建立也带来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这将引起竞争的激化和生产的进一步专业化,这会使伙伴国的生产成本下降,成为低成本的产品来源地。其中,旺纳科特论证了本国由于贸易条件的积极作用,可以通过FTA的建立而受益。由于生产成本的降低,世界的福利也将增加。 弗兰克尔、斯坦因和魏则论证了新的竞争可以削弱使市场失灵的垄断力量,规模经济可以使生产能以较低的成本进行。 尽管贸易转移会发生,但生产的规模经济能改进效率。起初,伙伴国的商品可能比区外国家的商品成本高,但一旦伙伴国进入本国市场后,由于生产的规模经济以及国际标准的引入,其产品国际竞争力会增加。克鲁格曼(Krugman)认为,贸易转移的发生使该成员的需求从区外低成本的国家进口转向从区内较高成本的国家进口,这将导致区内对区外产品的贸易条件的改善。

以上研究表明,跨区域双边FTA的建立,即使发生的主要是贸易转移,但也可能改善成员国的福利。即使存在很多对距离不敏感的因素,如各成员还可能由于获得贸易条件效应、贸易量效应、竞争加剧和规模经济效应、吸引外资效应而得到福利的增加。另外,随着运输和通讯技术的发展,运输成本大大下降。当跨区域的运输成本与区域内运输成本相比差别不是太大时,跨区域的远距离FTA的劣势将大大减少。因此,跨区域双边FTA的建立不排除各成员国是出于经济利益上的考虑。

但是,即便如此,从经济理论上来说,相比跨区域FTA成员各种福利的获得,而区域内FTA成员也同样能够获得。因此,一个国家在选择其FTA伙伴时,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在同等条件下,区域内伙伴比远距离的区外伙伴更有优势,除非是地理上的邻近产生了一些阻碍性的因素。比如,由于与邻国关系微妙,因而会优先考虑与区外国家建立FTA。这种情况如以色列,它与邻国彼此敌对并受到联合抵制,故以色列选择了与区外国家建立FTA。因此,以色列通过跨区域FTA的方式与美国、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加拿大、墨西哥建立了跨区域FTA,成为跨区域FTA的积极参与者。问题是,对于大多数国家而言,上述情况并不普遍,即不能仅仅从邻国之间的政治矛盾和竞争性的经济结构来解释当今跨区域双边FTA的盛行。既然这种“舍近求远”的FTA 所能实现的经济福利是有限的,成员国可能追求的主要是捆绑在一起的国家政治利益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探讨不同类型跨区域FTA的主要决策动机便具有了特殊意义。

四 各国选择跨区域双边FTA的决策动机分析

为了较系统地分析跨区域双边FTA所起到的不可替代作用,笔者通过分析跨区域双边FTA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现状时发现,各国在选择跨区域双边FTA的伙伴时,存在两种基本趋势:

第一,大国与小国之间的非对称性FTA (统称大国与小国的FTA)是目前跨区域双边FTA的主要类型。从大国跨区域双边FTA的伙伴选择来看,主要是一般不选择可能对自己领导权构成威胁的另一个大国缔结协定,而往往选择一些战略地位重要的中小国家或集团。如美国的跨区域双边FTA伙伴以色列、约旦、摩洛哥、巴林、阿曼、新加坡、韩国;欧盟的双边FTA伙伴如墨西哥、智利等均属于小国;而日本虽然承认美国和欧盟都是自己最重要经济与政治合作伙伴,但2002年《日本FTA战略》的报告认为,美国和欧盟无法成为优先考虑的FTA对象,主要原因是: (1)美国和欧盟的工业品市场开放程度已经很高(从简单平均减税率看,美国为3. 6%,欧盟为4. 1% ),通过FTA 削减关税带来的收益不大; (2)日本与美国、欧盟在农林水产品领域存在争端,与之缔结FTA 将非常困难; (3)日本与美国的FTA还会产生很大的贸易转移效应,可能会给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带来巨大负面影响。实际上,前两个原因可能是真正导致日本未将美国、欧盟列入FTA优先选择对象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日本担心在与美欧的谈判中无法确保其主导地位。

第二,与已处于轮轴国地位的中小国家签订跨区域FTA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趋势。如除了欧、美、日三大国家(经济体)以外,中小国家均热衷于与墨西哥、智利、新加坡签署跨区域的双边FTA。按照上述的大国小国的分类,由于至今美、日、欧盟等大国(经济体)之间没有双边FTA,所以,目前可以将跨区域双边FTA分为大国和小国之间的FTA以及小国和小国之间的FTA两种类型。以下从大国与小国的两个角度,分别对跨区域双边FTA的决策动机进行分析。

(一)大国跨区域双边FTA的决策动机分析

大国与小国签署跨区域的双边FTA,从传统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这其中一定存在其他超越传统经济利益以外的决策动机。笔者从全球战略、安全、外交和为未来同类FTA树先例四个方面来具体分析。

1. 大国旨在通过跨区域FTA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双边的FTA 网络,确定其战略布局的合理性,加强本国对其他区域的影响力。以下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代表,具体分析如下:

(1)美国跨区域FTA策略分析。为了在世界各主要地区都施加美国的影响,美国在推进美洲自由贸易区作为巩固其“后院”的同时,通过跨区域的双边FTA,加强了对中东地区和东亚地区的渗透。即通过跨区域双边自由协定的方式与世界各主要地区的重要国家订立FTA,以点带面,确定其合理的战略布局,维护各地区势力的平衡。例如,美国为了谋求最终与中东各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实现与中东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倡议,目前已经与约旦、摩洛哥、巴林、阿曼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自由贸易谈判正在进行之中。为了推动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计划,美国首先以新加坡为突破口,于2003 年5 月签署了美- 新自由贸易协定。此外,美国非常重视与泰国的FTA 谈判,因为这是美国与东盟谈判计划的一个步骤,美国希望以此为东盟国家建立一个有吸引力的样板。美国的意图是先与各地区的重点国家签订双边FTA,最后将这些双边FTA融合成为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区。美国在各地区确定不同的重点国家,这些国家对于推进美国的地区战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欧盟跨区域FTA策略分析。与美国的步调相对应,欧盟在世界各主要地区都通过跨区域的双边FTA协定建立“据点”以维护其势力之存在。欧盟与拉丁美洲、非洲、亚洲等地区的国家(经济体)之间的FTA均体现了这一战略意图。例如,针对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生效和美洲自由贸易区的构想,欧盟为了维护其在拉丁美洲的利益,1995年12月15日,其与南方共同市场在西班牙签署《欧盟- 南方共同市场地区间合作框架协定》,双方决定在2008年建成欧盟—南方共同市场自由贸易区。1999年6月,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启动自由贸易谈判,但由于双方分歧过大,谈判至今尚未结束。这一谈判的背景就是美国发起的美洲自由贸易区计划。另外,欧盟与墨西哥的协定及欧盟与智利的协定分别于2000 年7 月1 日和2003 年2 月1 日正式生效。欧盟与墨西哥和智利签订FTA 主要因素是因为上述两国主要竞争对手(美国)已经与其签署了协定,为了增强欧盟的影响力,因而也需要与墨西哥和智利签署协定来抵消美国的影响。现在,欧盟把东盟和韩国列入了自由贸易协定对象,这背后的原因就是美国也有了一个与东盟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东盟事业倡议”。目前,美国已经与新加坡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并正在与泰国和马来西亚进行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2007 年4 月,美国与韩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

(3)日本跨区域FTA策略分析。2002年,《日本FTA战略》指出,与墨西哥缔结双边FTA的主要原因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与欧盟- 墨西哥FTA的生效使得日本企业在墨西哥市场的竞争环境恶化。与欧美国家相比,日本企业在当地的投资和经营都明显处于不利地位。为了消除由此而产生的贸易转移效果和各种贸易壁垒,日本要优先选择与墨西哥缔结FTA。2004年9月,日本与墨西哥签署了第一个跨区域的双边FTA并于2005年4月1日正式生效。通过日本- 墨西哥这一跨区域FTA,日本产品获得了与欧美产品平等的竞争环境;同时,日本在墨西哥投资的企业其产品可以利用墨西哥的广泛的FTA协定进入其他成员市场。

2. 考虑为本国的能源或资源安全战略服务

美国通过与中东地区的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来控制该地区的石油供应,确保美国能源安全战略的有效实施。

欧盟与地中海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对欧盟的石油安全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地中海地区是欧盟的南大门,随着欧盟不断向南拓展,地中海的地缘位置显得愈加重要,欧盟的石油安全已经与地中海南岸和东岸国家的稳定息息相关。到目前为止,欧盟与地中海沿岸12国中的9个国家或地区(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埃及、约旦、叙利亚、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 的自由贸易协定也已经生效。

日本作为自然资源缺乏的国家,对外部资源的依赖性很强,日本希望借助经济一体化协定来稳定其自然资源的进口。例如,2002 年10 月,《日本FTA战略》在分析澳大利亚在日本FTA战略中的地位时,特别强调了澳大利亚是日本自然资源的主要供给国;在2004年《进一步推动基本方针》中,日本将“是否有助于日本资源进口的稳定”列入确定谈判对象的标准之一。

3. 大国通过跨区域双边FTA实现本国的外交政策

从美国的情况来看,美国选择的FTA谈判对象一般是具有高度战略地位及与美关系良好的国家。在九一一事件特别是伊拉克战争之后,美国希望获得更多的国家支持其打击恐怖主义、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缔结FTA 有助于美国强化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联合,巩固和扩大美国的战略同盟,从而有利于实现美国的外交政策目标。例如,以色列是美国在中东地区的重要盟友,美国通过以色列来实现遏制伊朗、伊拉克及国际恐怖主义的扩张之目的。韩国则可以被用以围堵朝鲜的杀伤性武器扩散。美国的双边FTA伙伴如澳大利亚、新加坡都是美国发动反恐战争的坚定支持者。

另外,美国通过利用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杠杆作用,冷落、分化、孤立某些国家(地区),希望使它们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做出更多让步。例如,为了分离新西兰,美国同澳大利亚签署了FTA。从亚太地区来看,美国为了牵制中国,以美- 新自由贸易协定为突破口,推动与东盟各国的自由贸易谈判,进一步增强自己在东南亚的政治和外交影响;通过与东北亚的韩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牵制中韩、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发展。

4. 大国通过跨区域双边FTA,在一些特别领域超越WTO的规定,为未来同类协定树立样板

美国- 新加坡FTA 是美国与东亚国家鉴订的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它的重要性在于对未来FTA起到先例或样板的作用,这无疑将为美国带来更多的利益。如美国- 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在海关程序、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资金流动控制等诸多方面都有创新和突破,势必对未来的同类协定产生影响。

(二)小国跨区域双边FTA的决策动机分析

小国对跨区域双边FTA的伙伴选择有两种情况:其一,与区域外大国形成大国- 小国型FTA;其二,与区域外的典型轮轴国形成小国之间的FTA。以下分别对小国追逐上述两种FTA的决策动机进行具体分析。

1. 小国与区域外大国签订双边FTA的主要动机

(1)小国通过与区域外大国签订FTA,可以享有自由稳定地进入大国市场的好处,并获得吸引外资、引进特别技术的好处,获得先发优势。

有些小国的对外贸易主要伙伴国不在本区域内,如对于新加坡来说,邻国的市场很小,其主要市场是美欧市场而不是亚洲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新加坡于是与美国签订了FTA,一方面,其产品可以与美国签订FTA的国家(如墨西哥)进行平等竞争;另一方面,可以获得“先发优势”,将其他贸易竞争对手(如韩国等东亚国家)对本国的贸易利益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另外,普惠制(GSP)安排中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担心终将毕业(这是目前大多数东亚国家的共同担忧),以后无法享受普惠制的好处。一些国家实际上已经毕业(如新加坡) 。因此,通过与发达国家建立FTA可以进一步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准入。

(2)小国通过跨区域的FTA方式,有助于实现市场多元化,减少对本地区大国的依赖。如墨西哥在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之后,又分别与欧盟、日本等国家签订FTA,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实现市场的多元化,减少对美国市场的严重依赖性。美国和墨西哥的经济联系历来非常紧密,墨西哥对美国的依赖性很强。美国是墨西哥最大的直接投资(FDI)来源地,墨西哥65%的直接投资来自于美国,90%的商品出口到美国,60%的进口来自于美国。与美国相比,墨西哥的经济规模很小,2004年墨西哥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为6 770亿美元,占美国GDP的6%,而墨西哥的出口占其国内GDP的32%。这种不平衡的经济关系使墨西哥潜在的经济风险很大,美国需求的微小变化都会对墨西哥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墨西哥多重区域贸易协定策略是减少对美国依赖的重要政策。通过FTA网络,可以使墨西哥的出口市场由近邻开拓至世界范围,特别是开拓欧盟、日本大市场,使墨西哥经济减少对美国的依赖。

(3)小国通过跨区域的FTA,实现以自己为中心的全球FTA网络,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处于有利地位

通过与区域外国家FTA的建立,很多国家在区域内FTA的基础上,形成了以本国为中心(轮轴国)的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网络。除了欧美大国能够成为轴心国外,一些中小国家,如墨西哥、智利、新加坡等已经建立了以本国为轴心的全球FTA网络,因而成为全球各大国争相与之谈判并签署双边FTA的伙伴国,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墨西哥。

迄今为止,墨西哥已经与包括美国、欧盟和日本三大经济体在内的世界3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目前在国际贸易开放度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墨西哥在世界范围内已形成了涉及美洲、欧洲、亚洲的自由贸易协定FTA 网络。其战略性区位优势的形成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墨西哥通过与美洲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使其成为北美和中南美洲的商业桥梁;第二阶段,墨西哥通过与欧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使其成为美洲和欧洲的商业桥梁;第三阶段,墨西哥逐渐进入亚洲市场,将力争成为美洲和亚洲的桥梁。墨西哥通过签订广泛的区域贸易协定,确立了其轮轴国的地位。同时,墨西哥通过构建FTA网络和宽松的贸易投资政策,吸引各国企业利用墨西哥的平台进入世界市场,从而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处于有利地位。由于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先发优势,墨西哥对其他国家来说成为更有吸引力的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如日本、欧盟与墨西哥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原因是防止北美自由贸易区带来的贸易转移。因此小国有可能成为两个或更多大国缔结区域贸易协定的竞争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小国可以获得特殊的收益,这种收益具体表现为成为几个大国(经济体)的轮轴,从而在国际经济格局中处于有利地位。

2. 小国与区域外轮轴国之间双边FTA 的主要决策动机

(1)通过伙伴国这一“跳板”,进入到发达国家市场。比如,2004年4月,韩国与智利签署FTA的经济动机之一是纳入到智利的全球FTA 网络。由于智利与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拉美十国、东亚的日本均签署了FTA,因此,韩国可以把智利作为“跳板”,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

(2)出于政治的考量或者出于强化自身轮轴国地位的需要。中国与新西兰签署FTA则主要考虑的是政治因素,因为新西兰是第一个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等。而智利与韩国、智利与中国签署FTA的主要动机之一是强化其轮轴国地位,强化以其为中心的全球双边FTA网络。

总之,小国与区域外大国签署FTA的主要动机在于获得稳定的市场准入、市场多元化以及成为几个发达大国的轮轴国,从而在国际经济格局中处于有利地位。小国与区域外小国签署FTA的主要动机是将伙伴国作为进入发达国家的跳板、政治原因或强化原有的全球FTA网络。

五 小结

笔者认为,本文的研究明确了两方面的问题。第一,跨区域双边FTA即使发生的贸易转移多于贸易创造,但各成员国也可能从贸易条件的改善、规模经济的获得、竞争的加剧、FD I的增加等方面获得更大的收益,从而可以弱化在传统经济一体化理论中强调的“地理位置毗邻作为建立区域一体化必要要素”这一条件,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人们对跨区域FTA的贸易创造效应较小,而造成较大贸易转移的忧虑,从而促使人们从新的理论高度来评价跨区域双边FTA的经济利益。第二,笔者采用大国、小国分类方法,将当今跨区域的双边FTA归纳为两种类型,即大国- 小国FTA和小国之间的FTA。以此分类为基础,分别分析了大国、小国参与不同类型跨区域FTA的决策动机。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这种“舍近求远”的跨区域双边FTA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大小国家的相对性,有的国家会在不同的协定中充当不同的角色,因而在跨区域的FTA战略中,这些国家会兼具大国、小国的决策动机。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待深入。

跨区域双边FTA的迅速发展,必将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世界多边贸易自由化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各国出于本国的政策目标而积极参与跨区域的FTA活动的同时,各传统区域经济集团由于其内部成员国之间跨区域双边FTA的大量涌现,出现了相互贯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因而,这些跨区域的双边协定成为联系各区域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使整个世界融入在自由贸易协定的网络体系之中。这样的网络体系并非必然意味着对世界多边贸易自由化的促进。在这种网络体系中,已经获益的既得利益国家(地区)由于其所获福利可能会超过全球自由贸易,因而会成为这种体系的维护者,从而形成多边自由贸易或区域自由贸易的阻力。而利益受损的国家也会主动出击,建立以自我为中心的FTA网络,形成次级轮轴国,从而更加强化这一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网络体系,进而对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提出挑战。

注释:(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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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7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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