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上网,读到两则消息,惊愕之余,不禁忧愤交加。辗转反侧,难以成眠,起而命笔, 一吐为快。
两则消息的标题,分别是:《人肉炸弹袭击政府,四川造成四死一伤》、《警方追查搜查声援杨佳的民众》。
第一条消息说,四川绵阳市三台县乐安长镇某国有企业工人梁远俊,因国企改制时利益受损,多次与政府、企业协商,得不到合理解决,于10月20 日上午手持自制炸弹,闯进镇政府后引爆,导致他本人在内的3人当场死去,2人受伤,其中1人送医院后不治身亡。死伤者多为镇政府工作人员。
另一条消息说,在上海市高级法院复审杨佳袭警案时,有些人身穿有着“给一个说法”字样的 T恤衫,高呼口号,公开声援杨佳。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名义,对声援民众抓捕审讯,陈恩娟、徐月兴分别被扣押审讯了大约24小时,奚仁娣的家遭到十多个警察的搜查。
我在8月30日写的一篇文章里,曾经引用四川一位访民的话:“难道非要我们上访人员变成人肉炸弹,才能解决问题吗?”我由此警告说,从杨佳到“人肉炸弹”只有一步之遥,“希望当政者对这个问题能够有所认识,有所惕厉。”并且呼吁:“手握权柄的人们,警惕啊!”不幸的是,时隔一个多月,我的警告竟然成了事实,多么令人痛心!
杨佳袭警和四川的“人肉炸弹”,反映了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被称为群发性事件的维权行动,正在日益迅速地向着暴力型抗争的方向发展。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趋势。我在9月6日写的另一篇文章里,谈到杨佳袭警案有两个重要教训,一是权力机构应当“建立自由、民主、法制的新秩序”,一是“把维权运动放在和平非暴力的轨道上”。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杨佳杀警的悲剧重演。但是,在权力机构和维权群众的矛盾里,强弱悬殊,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强势一方的手中。如果强力一方能够秉持“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协商解决问题”的原则,就不可能导致维权民众采取暴力手段。而从到目前为止的案例来看,几乎所有维权民众的暴力行动,都是那些贪官恶警逼出来的。前面提到的第二条消息表明,上海当局对于维权民众,一直到现在,还是采取暴力镇压的手段,从去年扣押殴打杨佳到今年的绑架杨佳母亲、关押揭发事件真相的郏啸寅、初审时秘密审判,直到最近的抓捕声援杨佳的民众,处处都表现出超越法制、违背常情的倒行逆施。这不是在蓄意激化矛盾、制造“人肉炸弹”吗?
不久前发生的贵州瓮安“6.28”事件,对于上海当局和一切习惯于以暴力对付维权民众的权力机构,应该是很有启发意义的。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一开始说,这是一件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公然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这种说法,是近几年来所有当政者面对群发性事件的典型解读。可是过了几天,他就承认:“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众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认识到官民冲突的主要责任不在民众一方,是领导干部思维方式的重大转变。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才能正确处理群发性事件中的官民矛盾。希望上海当局及早悔悟,改弦易辙,善待百姓。民众对警方处理杨佳问题不满,表示声援,是他们的自由权利。政法警务当局应该反躬自问,查一查是什么原因会引起民众的抗议,从自己身上找一找根源,不要一味地采取暴力行动,对人民施暴。
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已经好多年了,人民需要安定,需要和谐,但权力部门破坏社会和谐的事件却层出不穷。每年数以万计的群发性事件,几乎全是贪官恶警肆意剥夺民众权益的结果。官逼民反,导致社会的极不和谐、极不稳定。近几年来,权力部门的暴力镇压和维权民众的抗争,遍及全国各地,愈演愈烈。杨佳杀警和四川“人肉炸弹”向一切迷恋权力、妄想用暴力来维护既得利益的官僚权贵提出了严重的警告:当人民群众以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无法维护自己的利益时,他们将不惜“以暴易暴”,采取最激烈的手段来进行报复,讨回公道。希望上海当局和其他热中于镇压维权运动的机关能够接受杨佳袭警和四川“人肉炸弹”的教训,深刻反思。你们一味向人民施暴,无异是在制造“人肉炸弹”,千万不要再做这些害人害己的蠢事了!
2008年10月22日凌晨一点半完成初稿,下午五点半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