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都在搞经济,对经济发展可能有一点促进,但它的破坏和阻碍作用远远大于促进作用。现在,不少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中的违法事件多与县政府有关,如拆迁征地、土地违法,环境污染等。
关于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研究不少,特别是对30年经济发展奇迹的研究,更是经济学界的热门。有人说,能解开中国经济发展之迷的经济学家,可能得诺贝尔经济学家奖。最近,我看到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在一个理论讨论会上,发表了他对中国30年经济奇迹有一个独到的“伟大发现”,说中国30年经济崛起的根本原因是“县际竞争”(9月11日《南方周未》)。
这个结论使我深感疑惑。我不是经济学家,但从张教授的观点来看,他的这一发现主要是经验观察的结果,不是经济统计的结果。那么,我也作为一个中国经济崛起的亲历者,并且也常顺便去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和政府去观察,也有几个私营企业老板的朋友,自己也有参与过不少法律制定的经验,使我对这个国家的体制有更深的了解,所以我想对这一“伟大的发现”提出点质疑。
懂得中国政治权力和法律构架的人都知道,中国县级政府没有什么法律上的发展经济的实质性权力,也没有什么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在我国,县政府只是一个中央“统一”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它没有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那些要素,如政策法律决策权,没有税收、金融权,没有土地、资源等决定权,这些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所以,过去20多年,不少县级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往往涉嫌违法操作,把土地、资源和税收掠夺性地违法利用。就像张教授对记者所说的,那些地方官员告诉他:为吸引他去投资,当地政府“可以找借口把地送给他”,还可把房子送给他无偿使用。
我们看到,有些县政府招商引资的其他做法五花八门,如可以把税都免了,可以把资源无偿地给人开采,可以不对企业执法检查,可以不顾环境让企业毫无顾忌地把污水排到河里和农民的田里,可以县县搞个开发区。这就是许多县级政府招商引资的竞争手段。它们是在竞争,但他们基本上是无权竞争和非法竞争、无序竞争状态。县政府都在搞经济,对经济发展可能有一点促进,但它的破坏和阻碍作用远远大于促进作用。现在,不少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中的违法事件多与县政府有关,如拆迁征地、土地违法,环境污染等。如果把“县级竞争”看成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奇迹,还要去加强鼓励这种县级经济竞争的话,中国的经济将在非法、混乱、不良的恶性竞争中继续下去。张教授的研究结论是想鼓励、推动中国这种混乱的、不讲规则的县级竞争吗?
促进中国30年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各人有不同的解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人所共识的有一点是,被束缚了的政治、经济体制被松绑后,社会和民间为追求财富和好生活,迸发了巨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给地方政府(主要是省会市和较大的市)的放权,使地方经济发展有了一定的自主权,使区域经济有一定竞争和有特点的发展,像市一级,如深圳、东莞、中山、顺德、温州、嘉兴、金华、无锡等,以城市为中心形成不同特点的经济体。借助于侨资和外资、以及民间资本启动经济,地方政府和资本靠充分利用过剩的廉价劳动力和竭泽而渔而利用自然资源,获得了国际竞争的优势。
张教授把“县级竞争”,比做类似欧洲那些小国的竞争。但是,这毫无相似之处。因为欧洲那些小国虽小,却有决定发展经济要素的权力,有法律政策、金融、税收、土地、资源和劳动力等的自主权。一个政府要推动经济的发展,必须具备这些要素。我不是经济学家,不能解释经济现象,所以不知“是什么”,但对“不是什么”还是知道的。就像电影观众一样,虽然不会拍电影,但还知道一点如何欣赏电影。
来源:人大议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