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初选的目的是为了选举出总统候选人。初选后,两党的候选人再继续竞选总统。竞选总统候选人,虽然是在党内选,往往比竞选总统还艰难,因为初选时间长,一般要一年半左右,初选结果也很难预料。而竞选总统一般只有三四个月的时间,是在民主党和共和党都召开了代表大会(通常是7月份),推举出自己的竞选人之后的事情。
两位竞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和奥巴马到今天还是齐头并肩,不相上下,但是总的来说是奥巴马风头健,越战越勇,日占上风。希拉里走逆风,似乎越来越艰难。希拉里虽然还在坚持不懈,但是比起奥巴马的似乎不费力气的竞选,希拉里的竞选透出绝望之感。虽然两个人在政策上几乎相当,两个人无论哪一个成为候选人,成为总统,都打破历史记录。希拉里将是美国第一位女性总统,奥巴马将是第一位黑人总统。两个人,无论那一个成为总统,都会胜任,都会对美国历史有独特的贡献。但是,为什么奥巴马作为后起之秀对大多数民主党人有更强的吸引力呢?奥巴马的魅力何在?
奥巴马竞选的第一个口号是“改变”。凡是奥巴马所到之处,群情欢腾,老百姓对奥巴马有特殊的热情。奥巴马所在的地方,几乎人人都高喊“改变!改变!” 这种对改变的热情反映了民主党内的人心思变。改变首先是更新换代的改变。希拉里所代表的是六十年代成长的左翼。自六十年代末,美国政治上右翼逐渐占上风,总统主要都是共和党人。希拉里的丈夫比尔·克林顿在位八年,左翼执政,虽然克林顿有很多成就,但是,右翼对克林顿的攻击还是起了妖魔化他的作用,特别是他被人抓住的把柄,他的性丑闻,不但让右翼兴高采烈,也让左翼极为失望。希拉里的竞选让人们想起克林顿;左翼对克林顿的记忆和热情,经过这七八年,已经大为减退,希拉里的形象再次提醒克林顿的存在, 民主党人心思变,不想再看到克林顿的旧面孔出现在白宫。克林顿的存在,对希拉里的竞选有负作用。改变的第二是种族的改变。奥巴马虽然是黑皮肤,但是他的母亲是白人,父亲是黑人,他是种族混合的产物。美国从八十年代来提倡文化多元,种族混合逐渐成为社会的一部分,新一代人种族感不强,通过奥巴马他们看到改变白人统治的可能,看到种族混合的未来。一般人想象美国是白人的美国,其实美国是多种族国家。奥巴马代表更真实的美国。
奥巴马的第二个口号是“希望”。奥巴马代表希望:新的可能,新的未来,新的希望。美国民众喜欢放眼未来,众所周知的“美国梦”就是放眼未来的一种表达。这种向前看的心态也使奥巴马比希拉里更吸引人。《纽约时报》保守的专栏作家大维·布卢克分析说,希拉里是一般老百姓买东西常去的老式的超级市场,那里牛肉是牛肉,面包是面包,是美国到处都有的“安全路”超级市场,东西实惠。奥巴马是受过教育的、经济上相当富足的中产阶级以及年青一代买东西去的新式超级市场,那里蔬菜是有机绿色生态蔬菜,牛肉是自由放养的牛身上的肉,面包是全麦的健康面包。在美国这样的店叫作“整体食品市场”。去那里买东西,不仅是买东西,还买感觉和感情。去“整体食品市场”你觉得自己就是环境保护分子,自己就是爱护未来。用电脑来比喻,希拉里是人人都用的便宜实惠的一般电脑,奥巴马是苹果电脑。新一代人喜欢苹果,因为苹果电脑既酷又新潮,还代表未来,总是走在时代前面。
奥巴马还是媒体的宠儿。美国媒体对奥巴马好像他是大众情人,81%关于奥巴马的消息是正面的,只有51%关于希拉里的是正面的。美国的民主选举,在某种程度上是媒体操纵的选举,媒体有左右老百姓的力量,因此,奥巴马越捧越红,大家都对奥巴马表示蜜月一般的热情。再加上奥巴马也很争气,奥巴马很会演讲,会用诗一般的语言调动听众。老百姓获得选举信息,一是看电视或读报纸,二是参加这些人的演讲会。你从一个演讲会里出来,感觉热血沸腾,当然把选票投给让你感觉好的人。奥巴马有这个魅力,他的竞选口号简单直接,不用多想,调动感情,他能让大家听完他的话,感到希望,感到自己是未来的一部分,感到自己是改变的一部分,走向选票箱,把票给他。
奥巴马象征着改变,未来和希望。这是美国自封的在世界的使命。奥巴马应运而生。
2、19、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