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何一门学科的研究,研究者在本学科内的研究深入到一定程度就必然会延伸到本学科之外的其他学科,因为今天的社会现象也好,自然界现象也好,都不是一个单一学科所能驾驭得了的。吴敬琏教授堪称经济学界举足轻重的学者,对中国经济有许多精辟的见解,他在深入研究经济现象之后也必然要把研究的目光延伸到经济之外,这就是他的新著《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引人注目的地方。
这些年来与吴敬琏教授有较多往来,特别对他对法治的倾心关注深有了解。他对法治的关注和论点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是:市场经济有好坏之分,好的市场经济应是法治市场经济。在吴敬琏教授与我共同发起设立的上海法律经济研究所召开的一次大型研讨会的开幕词中他曾说:作为首先提出市场经济的他曾天真地以为,有了市场经济中国经济问题就解决了,但是二十多年来的事实告诉我们市场经济也有好有坏。他不断以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为例,说明其中有好的、成功的,也有坏的、失败的。好的市场经济是以法治为主导,坏的市场经济是以“权贵”为主导。究竟市场经济是以法治为主导还是以权贵为主导,我认为这正是今天中国经济面临的核心问题。本来市场是以“机会平等”为其要义的,而在中国的现实中往往机会并不是人人平等的,而是被权力掠夺去,被金钱收买去。只有真正的法治能够从法律上确保“机会的平等”。因此腐败丛生并不是市场自身之过,而是权贵主导市场之过。
二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关键是改变政府的职能并使政府权力置于法律约束和大众监督之下。吴敬琏教授始终认为政府这只手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发挥其应有作用,但究竟是什么作用呢?“宏观调控”和“微观干预”如何区别,“铁本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究竟属不属宏观调控?“资源分配”究竟是市场自主还是政府操控,都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没有解决的重大问题。吴敬琏教授和我在中央财经大学对话时,他就特别强调如何理解宏观调控。我们应当承认,中国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决策权和干预度是比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大得多的,这其中哪些是积极的,哪些是消极的,都需要认真研究。我认为“市场自由”和“市场秩序”是市场法治的两大层面,在市场自由和准入(包括资源配置)方面应当更多靠市场这只手,而在市场秩序(中国市场秩序的混乱在世界排名上居第一百多位)方面则应更多靠国家这只手。现在情况有些反过来,国家这只手更多去管资源配置、抢利益、追效益,而忽视了对市场秩序的调控和管理,因此改变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就成为法治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是:政治体制改革应当和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他常引用邓小平的话:“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进行政治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尽管有人认为今天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是同步进行的,但人们的感受是二者并不同步,形成严重的跛脚。不同的认识关键在于什么是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不等于政府体制改革,更不等于政府内部体制改革。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核心是两点:一是解决好党的体制,一是解决好民主的体制。前一个问题吴敬琏教授也常用邓小平的话:“政治改革的内容,首先党政要分开。”党权过大,党权干预了政权,党权和政权不分,这是中国的现象。从政治理论的角度而不是从政治口号的角度认真解决党的权力和政府权力的界限点,这是法治国家必然要求的:至于民主政治应当说是市场经济必然的呼唤,二者是相辅相成,内在的统一。真正的市场主义者必然是民主主义者!
四是:要使市场经济真正成为法治理念下的市场经济必须要有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的联盟。二○○一年夏中央领导在北戴河召开二十位社会科学学者座谈会,吴敬琏教授和我都在参与者之列,在这几天里我和吴敬琏教授有了更多的切磋机会。我们谈到了经济学和法学结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正是在他的市场经济离不开法治的思想下,我们共同发起成立了上海法律经济研究所(后改为北京洪范法律经济研究所),集合一批志同道合的经济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等,形成了一股民间的跨学科的联合。由于中国的特殊社会历史情况,研究中国国内政治的政治学很难形成大气候,政治学似乎被大法学涵盖,而社会学也有不少敏感的地带,相当大一部分的社会问题被经济学涵盖。从这一意义上说法学和经济学的联盟,实际上是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联盟。社会科学者逐渐走上国家领导人的行列,治理国家的研究是这四个学科学者的历史使命。政治学研究的主要是政治力量的“纵横捭阖”;法学研究的主要是法律制度中的“公平正义”;经济学研究的主要是经济活动中的“机会效率”,社会学研究的主要是社会的“民情民意”。只有把这四种研究力量和研究方法结合起来,才能对中国的未来发展给以更准确的定位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