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构筑通达民意的桥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48 次 更新时间:2008-07-17 10:45

进入专题: 民意   言论自由  

杜光 (进入专栏)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里提出: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既是最高当局关于基本方针的宣示,也是执政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但是,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首先是要了解人民群众有哪些“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不是哪一个人脑袋一热就能够想得出来的结论,它需要调查研究民心所向、民意所在:人民群众想些什么,做些什么,需要什么,希望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害怕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等等。总之,是要了解民意。只有充分了解民意,才能有的放矢地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古代官方沟通民意的几种方式

了解民意,尊重民意,是我国两三千年来的优秀文化传统的精华。古代思想家认识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的道理,所以倡导“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中》)意思是说,要了解老天爷的意旨,就要听听老百姓的意见,看看老百姓的状况。这里包含着深刻的哲学思想:人道就是天道,人意就是天意。古书里还有一句话,说的是:“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尚书*酒诰》)就是说要把民间的意向作为衡量执政得失的镜子。

为了了解民意,古代的执政者还主动采取措施。如《汉书*艺文志》记载:“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汉书*食货志》有着更具体的描述:“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下。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这里说的可能是农耕社会以前的情况,游牧民族冬聚春散,所以要在春天第一个月的“群居者将散”时采诗。行人是大司寇属下的中下级官吏。《诗经》大概就是这样收集上来的诗歌选集。)关于这个问题,《左传*襄公十四年》也有类似的记载,那里把“庶人谤”(老百姓的批评和牢骚)列为“以补察其政”的一种方式,并且说:“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谏失常也。”(据清朝李慈铭在《越缦堂读书记》里的解释,遒人就是《食货志》里的行人,是采诗的使者)。

还有一种收集民意的方式是树立“诽谤之木”。据《资治通鉴》记载,汉文帝二年五月下诏说:“古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以通治道而来谏者。”按照服虔、应劭、韦昭等的注解,“诽谤之木”是指官府在交通要道的桥头竖立木版,类似今天的布告栏,“虑政有阙失,使书之于木”,“所以书政治之愆失也”。鼓励人们把对官府的意见写在“诽谤之木”上。

古代还曾经有过允许人们自由议论时政的场所。据《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若之何毁之?吾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这段话是说,郑国人在乡校里议论时政,大臣然明对当政的大夫子产说:把乡校拆毁了怎么样?子产的答复很有意思。他说:“干吗毁掉它?人们早晚到乡校来,议论执政的好坏。他们认为好的我就实行,他们所反对的,我就改掉它。你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应该用忠善来消除积怨,却没有听说用暴力来停止怨恨的,(这样虽然可以止住事态发展,)但就像防止洪水那样,大堤溃决,必然会伤害很多人,我救不了;不如开个小口子把它引上渠道。(人们在乡校议论时政也是这样,)我听到了他们的意见,就可以找到治疗的方法了。”古代这种设置一定的场所,用来宣泄民怨、了解民意的办法,对当代的执政者应该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二)新闻自由是沟通民意的重要渠道

中国古代开明的执政者通过建立“诽谤之木”和定期采诗、议于乡校的方式搜集民意,了解民心,很值得我们学习、发扬。当然,现代舆论工具发达,不但有报刊,还有广播电视,近十来年更有网络的普及,民意通达的渠道繁多,没有必要去立什么“诽谤之木”,也用不着派人出去收集民歌民谣,更不需要专门设立让人们议论时政的场所。但是执政者主动收集民意的基本精神,却仍然值得提倡。遗憾的是,这种精神在现阶段几乎是彻底丧失了。官方的媒体都是党政机关的喉舌,只宣讲官方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灌输官方的意识形态,报喜不报忧;民间的媒体则必须挂靠于官方,接受所谓舆论导向的严密控制,不得不扮演喉舌传声筒的作用。这样,就阉割了全部媒体的应有功能。胡绩伟老人曾经在八十年代提出,党报不仅是党的喉舌,更应该是党的耳目,党组织要通过党报来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可惜,这个明智的见解始终没有被接受。近几年来,舆论导向变本加厉地封锁有关群众的呼声和疾苦的消息,钳制反映民意的报道。许多地方发生矿难、火灾等意外事故,地方政府的第一反应就是封锁消息,不准记者采访。结果就堵塞了党政机关的眼睛和耳朵,使他们闭目塞听,无法根据民众的呼声与疾苦,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政治报告里还说:“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里说的各种民主的形式和内容,都需要充分发挥舆论工具反映民意的功能。特别是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需要新闻媒体的充分自由。新闻媒体是人民群众行使这些权利的重要渠道,舆论导向的主管部门实行新闻管制,限制新闻自由,就是侵犯了甚至是剥夺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人民无法了解、参与和监督国家机构的运行,丧失了表达意见的权利,从而也就斩断了民意民怨上达的通道。去年刚过新年,有关部门就变相查禁了八本书,并下达了20条禁令,后来又不断发布禁令,不许媒体擅自报道某些突发事件。希望这种现象从今年这个奥运之年开始能有所改变。人民群众的表达权是否能够落实,怎样落实,将是对执政党的严峻考验。

(三)上访——屡遭摧残的民意通道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建立的信访制度,曾经是党与政府沟通民意、了解民情的重要形式,许多冤案通过上访得到解决。但是,这个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那就是,假定基层和下级制造的所有冤案冤情,都可以在上级直到中央得到正确处理。而当基层和各级党政机关越来越腐败的时候,矛盾就都集中到中央来了,以致每天到北京的上访人员数以万计,郊区的上访村屡拆屡建,几个接待上访的部门应接不暇,就批给省市或原单位去处理,甚至把上访人次多少列为地方党政机关的政绩考核内容,以限制上访人数。于是,在这个问题上就出现了两个反常现象:一是上访者受到所在地方或上级机关的报复,被加上种种罪名,进行迫害;二是出现所谓“截访”的政治怪胎,各地派出警察或干员到北京,驻守在几个有关部门的上访接待处的门口路口附近,拦截本地区的上访者。一旦发现,便实行绑架、殴打,带到原地区审问、拘留,甚至判罪入狱。一个本意在于沟通民意的制度,却发展成了破坏民意通达的新形式。有一个民间组织在2007年3月和10月先后对4338名上访者进行调查,其中有1711人曾被殴打关押,占39.4%;有1599人被拘留劳教,占36.7%;还有135人被关进精神病院,占3.1%。这个惊人的数据是令人无法容忍的。

事到如今,取消上访制度已势不可能。迫切需要的是从根本上改变现存的混乱局面。据《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发表于建嵘的文章透露:“官方统计,中国去年全年信访超过1000万件。”我们不妨想想,每年有上千万人奔波跋涉在漫漫上访路上,加上大量忙于截访、追捕、盯梢、审问、监管的官方人员,给社会带来多么沉重的压力,不但经济上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也破坏了人们孜孜以求的安定和谐的局面。为了减少社会财富的无谓浪费,改变目前极不和谐的混乱状态,迫切需要党和政府采取有效措施。——

首先是从两方面着手在源头上减少上访事件:一是对涉访机关人员集中进行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尊重公民权利,避免继续违反宪法;二是对涉嫌迫害上访者的干警和黑社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对犯有“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按照第248条规定,对犯有“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教育与惩罚,就可以使那些制造冤案、促成上访的官警,懂得宪法和刑法的条文和精神,知法守法,使上访事件逐步减少。

其次,修改信访条例中不利于上访者的条文。2005年1月5日颁布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对信访接待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规范,但有些规定却助长了截访单位和人员的胡作非为。如第20条规定上访者不得有六种行为,第六种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这种模棱两可、可以任意解释的条文,已经成为迫害上访人的法律依据。两三年来,有许多上访者就是被加上“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而遭关押、判刑的。其他如条例里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上访人数不得超过5人”的限制等,实际上是剥夺了蒙冤者上访的权利。这些都应该适当修改,使信访条例成为保障上访人员的权利、保护他们人身安全的利民利国的法规。

(四)以民谣为镜子来对照施政得失

我国古代统治者通过采诗来了解民意、考察施政得失的精神,也是很值得学习、继承的。民歌民谣里,有很大一部分是发泄对现实不满、讥讽执政当局的。古代如此,现代也如此。如胡耀邦被迫下台后,社会上流传着“自由不能化,民主不能大,贪官不能罢,小平不能下。”这首民谣辛辣地反讽了反对自由化和取消大民主的倒行逆施,表达了对反贪污不彻底和邓小平独裁专制的强烈不满,反映了对胡耀邦的无比同情。可惜当政者并没有丝毫反省。

最近,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编了一本《中国问题民谣选集》辑录了一百多首当代民谣,每一首都是对现存社会问题的深刻揭露和强烈谴责。如《新三座大山》:“教改把你父母逼疯,房改把你腰包掏空,医改为你提前送终。”《中国现状》:“工人在下岗,农民在上访,腐败分子在三讲。”还有许多无题民谣,如:“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十亿人口九亿假,谁要不假谁就垮;十亿人口十亿吹,谁要不吹谁吃亏。”“这达标,那达标,都是农民掏腰包;这大办,那大办,都是农民血和汗。”但更多的还是对官场丑恶黑暗的讽刺和鞭挞,短短几句,便入木三分。如《新四项基本原则》:“吸烟基本靠送,喝酒基本靠贡,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好些精彩的民谣比较长,为了节省篇幅,这里只引几首短的:“上级压下级,层层加码,马到成功;下级骗上级,级级掺水,水到渠成。”“三讲会上讲假话,三讲过后胆更大。”“会前定调子,会上排位子,会中念稿子,会后动筷子。”“一把手说一不二,二把手说二不一,三把手说三道四,四把手只记不说。”

众多的民谣,表现了人民群众对社会现状的不满和对党政官吏的愤恨,也反映出他们的机智和幽默。胡星斗教授的《中国问题民谣选》对执政者来说,可以说是解剖社会众生相和官场黑幕的启蒙读物,也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教科书。它可以教育一切真正“以民为本”的官员,当前社会问题的症结在哪里,表现在哪些方面,改进工作须从何入手。《礼记》的《中庸》篇里有一句话:“君子之道,本诸身,徵诸庶民。”这句话和前面引的“当于民监”是一致的,都教育当政者要善于从老百姓的意见里看到自己的不足。我真希望现在当官的都能看看这部民谣选,是不是能够从中照出自己的身影来,知所惕厉?

讽刺现实和官场的民谣如此密集地出现于当代,还充分说明了现今社会的新闻自由的匮乏。古代没有什么新闻媒体,老百姓只能通过歌谣来表达自己的感受和希望,歌谣就成为通达民意的桥梁。东汉卫宏在《诗经》的“大序”里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现代已经有着无数新闻媒体,老百姓却仍然只能用民谣来抒发心头的不满和愤怒。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提醒掌握政治权力的领导人:是到了放宽舆论控制的时候了。

(五)民意是“以民为本”与和谐社会的基本工程

构筑通达民意的桥梁,是一个“以民为本”的政府所不可缺少的基本工程。如前所述,古代的先贤为我们留下了沟通民意的良好传统,现代科学技术的发达,又为我们提供了沟通民意的先进工具,特别是网络的广泛应用,更可以成为政府沟通民意的利器。当政者应当善于利用这些客观条件,从民谣到报刊、广播、电视、网络,都可以搭建起通达民意的桥梁。问题在于如何转变观念,把民意视为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结点,是改进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杜绝阶级斗争思维,不要把不中听的意见、不中看的现象,例如公民保卫自己权利的抗争,都看成是“企图颠覆政府”、“破坏社会秩序”、“被国外反华势力利用”等等的恶意挑衅。只有从根本上转变对民意的错误观念,才能构筑起沟通民意的桥梁,建立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否则,最多也只是形式主义的“作秀”,必将为人民所唾弃。

构筑通达民意的桥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所不可缺少的途径。和谐社会的最重要的标志是公民和睦相处,特别是官民之间的和睦相处,也就是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和谐——政府爱护人民,人民拥护政府。《礼记》的“经解”篇上说:“发号出令而民说谓之和”(说就是悦)。政府发号施令而为老百姓所喜悦,说明这些号令符合于民心所向、民意所在,所以才能达到“和”的境界。民心、民意的向背是政府工作是非得失的重要标志,而了解民心、民意又必须构筑由此及彼的桥梁。所以建设和谐社会一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甚至民谣,来了解民心、民意,掌握人民群众喜怒哀乐的脉络。应当把用于监督、控制媒体和网络的人力财力,转移到促进媒体和网络的健康发展上来,改堵截为疏导,使它们成为政府沟通民意的牢固的桥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才能使“以民为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等原则,从口号变为现实。

2008年2月11日

进入 杜光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民意   言论自由  

本文责编:zhangchao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7977.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