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
什么是“懒”?《新华词典》的解释是:懒,不勤快,懒惰。而懒惰就是指不爱劳动和工作。所以,懒实质是人对劳动的一种规避。
从经济学角度看,懒也是一种经济均衡。
首先,懒是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一种现实表现。追求效用最大化是人的天然本性和最终目的。由于不同的人对效用最大化有不同的判断标准,所以对同一种行为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最终的判断依据仍是自身的感觉,所以自己是自己效用最大化的最终裁决者。当然,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决策理性水平,但从总体看,自己仍是自己效用最大化的最佳决策者。懒主要提供给人的效用是闲暇,而闲暇是人生活的主要目的。虽然劳动也为人提供一种效用的满足,但劳动的效用最终取决于闲暇的效用。从本性看,闲暇更代表了人的本质追求。马克思说:“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的和外在的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讲,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页)亚里士多德说:一切事物都是围绕着一个枢纽在旋转,这个枢纽就是闲暇。在闲暇中,人才能真正体会存在的本质。所以,一方面,我忙故我在;另一方面,我闲故我真正在。
其次,特定的偏好结构是产生懒的偏好原因。偏好是一个人的价值结构,它反映一个人特定的喜好和爱好以及价值取向,它对人的行为有一种内在的规定性和导向性。懒的现实表现是享受闲暇。而在劳动与闲暇的配置中,劳动与闲暇时间的分配必须与对劳动与闲暇的偏好结构相匹配,因为这是实现效用最大化的基本条件。一般而言,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偏好结构不可能绝对相同,总是会有些区别的。所以,有些人偏懒是与自己对闲暇有偏好有关。另外,由于一个人的偏好结构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时间而变化的。所以,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区间内对懒可能会有不同的价值取向,从而在行为上会有不同的表现。
再次,特定的经济环境条件是产生懒的经济原因。懒的收益是决定懒行为的基础条件。一般而言,懒的均衡点是:闲暇的边际收益等于闲暇的边际成本。当闲暇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时,人们就会偏好闲暇。当闲暇的边际收益小于边际成本时,人们就会偏好劳动。所以,有两种情况人们会更加偏好闲暇。一种情况是当一个人劳动收入很高时,这时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来自劳动收益的边际效用减少,而来自闲暇的边际效用增加,这时一个人会更加偏好闲暇。另一种情况是当劳动的收入很低时,由于这时来自劳动收益的效用也很低,所以这时闲暇的效用将大于劳动的效用,在这种情况下,理性的人会更多选择闲暇,而不是劳动。在现实中,有些同志认为贫困地区的人穷的主要原因是懒。这种分析有一定道理,但不十分准确。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贫困地区的劳动条件一般十分艰苦,所以劳动收益也很低。如一位贫困地区的大学生曾经为自己劳动的父亲算了一笔帐,结果是,父亲每天的纯收益只有两角钱。在如此低的收益下,更多的人会选择闲暇实质也是一种理性的表现。所以,一方面是越懒越穷,懒肯定导致收益减少,这是必然的。另一方面也是越穷越懒,因为贫困导致的低劳动收益使劳动带来的效用满足小于闲暇带来的效用满足。
所以,懒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理性的个体在特定经济环境条件下对劳动与闲暇的一种均衡配置,有其一定的存在合理性。从深层次看,由于偏好闲暇是人类普遍存在的一种天然本性,所以,懒不应当成为产生贫穷的一个根本因素,这里贫穷本身就是产生贫穷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重要的策略是:一方面,治穷我们需要治懒;另一方面,治懒我们也应当治穷。这里关键任务是要改变和提高劳动的边际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