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始终不予打工子弟学校注册的是教育部门,但多年来出面取缔驱逐学校的却是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北京最大的打工子弟学校———行知小学曾4次被迫迁址,孩子们还清晰地记得校长在全校师生面前被带上警车的情景。
在许多办学者的切身体验中,办学不仅不是兴学义举,相反却充满了羞辱和被歧视。
尽管在老少边穷地区,把面临失学的孩子组织起来读书被视为“一个也不能少”的义举,而在有些大中城市,它的下场则是“一个也不能留”。
在9月份开展取缔打工子弟学校行动的北京丰台区,行动是由负责治理城乡周边环境的农委发起组织的。
显然,在关于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处理上,折射的是城市管理和社会问题。尽管1979年以后,我国的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的功能开始不断弱化,农民可以“自由”进入城市,但是户籍制度依然对农民的身份、就业、教育、生活水平等起到钳制作用,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即是受户籍制度影响的结果。没有城市户籍或离开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在所居城市很难得到同等的受教育机会。不论这些孩子是在家乡出生被父母带到城市,还是在城市出生且生活在城市。
有人认为,城市管理者之所以不愿意让流动人口学校存在,是考虑到把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解决好了,会使流动人口更愿意留在城市,并且将吸引更多的农民到城市来,不利于城市的稳定。换句话说,不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让这些孩子在城市里失学,就可以把那些农村人“逼”回老家,并且给那些还想来城市的农民以警示。
社会学者韩嘉陵博士说,我们必须认识到外来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城市建设、经济及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要看到他们为现代化城市盖楼、造桥、修路,使得流入地百姓更舒适、方便;他们种菜、卖菜,使得流入地百姓吃上廉价的新鲜蔬菜;他们捡废品、扫大街,使得流入地百姓的环境更干净、整齐;他们辛勤劳动,但收入低廉,为流入地降低了财政的支出。因此地方政府不能以“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为由,以财政的原因推卸对外来人口子女上学的责任。应该对他们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
此外,外地务工的流动人口在农村交纳了教育附加费,在城市打工也缴纳了工商税、暂住费等一系列的费用。他们负担了城乡的双重费用,但是他们的子女上学,却仍然要另外缴纳很高的费用而只得到低水平的服务。
另一位社会学家也表示,把农民拴在土地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人口流动是个常态,它不是一个暂时的问题。以后社会流动性不是越来越小,而是越来越大,社会越发展,流动越频繁。
目前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难的问题,主要原因还在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基础教育由县、乡财政管理的教育体制。由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负担,流动儿童少年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所以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
北京市教育科学院的一份研究报告提出,都市化过程中流动人口的教育问题也是国际社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在我国,从政治角度来看,为外来人口子女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有利于体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严肃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原则,保持我们社会的稳定。
一个亟需人们警惕的现象是,流动人口的孩子已感觉到了城市孩子与自己的差别,和这种差别在城市壁垒面前的难以逾越。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将加深他们的被歧视感和对立感。有学者提出,要注意“边缘人第二代”的社会心理素质不同于他们的父辈,长期处于社会边缘,他们可能会趋于“激进”化。如果不对流动儿童进行正规有效的教育,不帮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很可能会产生对整个社会的对抗情绪。
对此,清华大学教授秦晖撰文提出,移民第二代的价值系统、心理状态与社会角色肯定不同于上一代,而这些变化可能会形成恶性循环,加剧他们与主流社会的冲突,也可能会形成良性循环,促进他们与主流社会的融合。
秦教授强调:对于那些受到身份性歧视的“弱势群体”而言,他们的平等要求首先是以自由为前提的。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和基本人权保障,可以遏制本地人的排外倾向。尤其是劳务市场的开放和劳工个人公民权利、就业自由的获得,能使移民二代得到更多的平等机会,填平他们与本地人之间的鸿沟。如今城里人对外来工或进城农民有顾虑,但作为共和国公民他们双方权利的平等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