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凤子》的第十章里,那位“城里客人”看了当地的宗教仪式后,就很兴奋地对总爷说:你前天和我说神在你们这里是不可少的,我不无惑疑,现在可明白了。我自以为是个新人,一个尊重理性反抗迷信的人,平时厌恶和尚,轻视庙宇,把这两件东西外加上一群到庙宇对偶像许愿的角色,总拢来以为简直是一出恶劣不堪的戏文。在哲学观念上,我认为“神”之一字在人生方面虽有它的意义,但它已成历史的,已给都市文明弄下流,不必需存在,不能存在了。在都市里它竟可说是虚伪的象征,保护人类的愚昧,遮饰人类的残忍,更从而增加人类的丑恶。但看看刚才的仪式,我才明白神之存在,依然如故。不过它的庄严和美丽,是需要某种条件的,这条件就是人生情感的素朴,观念的单纯,以及环境的牧歌性。神仰赖这种条件方能产生,方能增加人生的美丽。缺少了这些条件,神就灭亡。我刚才看到的并不是什么敬神谢神,完全是一出好戏;一出不可形容不可描绘的好戏。是诗和戏剧音乐的源泉,也是它的本身。声音颜色光影的交错,织成一片云锦,神就存在于全体。在那光景中我俨然见到了你们那个神。我心想,这是一种如何的奇迹!我现在才明白你口中不离神的理由。你有理由。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两千年前中国会产生一个屈原,写出那么一些美丽神奇的诗歌,原来他不过是一个来到这地方的风景纪录人罢了。屈原虽死了两千年,《九歌》的本事还依然如故。若有人好事,我相信还可从这古井中,汲取新鲜透明的泉水!这一段话,若拿来当一个现代中国作家的“宗教观”来看,虽嫌幼稚,但其中自有其智慧,与当时的功利唯物思想恰成一强烈的对照。在这里,沈从文并没有提出任何超自然的新秩序;他只肯定了神话的想象力的重要性,认为这是唯一能够使我们在现代的社会中保全生命完整的力量。在这方面,他创作的目标是与叶芝相仿的:他们都强调在唯物主义文化的笼罩下,人类得跟神和自然保持着一种协调和谐的关系。只有这样才可以使我们保全做人的原始血性和骄傲,不流于贪婪与奸诈。沈从文与他同期的大部分作家另外一个不同之点是,他虽然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无聊与堕落感到深恶痛绝,却拒绝接受乌托邦式的梦想。因为这种乌托邦一出现,神祇就要从人类社会隐没了。他对古旧中国之信仰,态度之虔诚,在他同期作家中,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这个古旧的中国,农村的“封建”经济,极少受到现代贸易方式的影响(更不用说其他的现代意识形态了),因此范围越缩越小了。可是沈从文对此信心不减,而且还能在这种落后的甚至怪诞的生活方式下,找出赋予我们生命力量的人类淳朴纯真的感情来。但沈从文并不是一个一切唯原始是尚的人,更不是一个感情用事、好迷恋过去、盲目拒绝新潮流的作家。他好多种题材、文体各别的小说,虽然有不少是可以称为“田园型”的,一方面却对当时政治、经济形势的认识非常深入透彻;另一方面更显露着一种坚强的信念,那就是,除非我们保持着一些对人生的虔诚态度和信念,否则中国人——或推而广之,全人类——都会逐渐地变得野蛮起来。因此,沈从文的“田园气息”,就道德意识来讲,其对现代人处境关注之情,是与华兹华斯、叶芝和福克纳等西方作家一样迫切的。为了表示他与其他作家的不同,沈从文很喜欢强调自己的农村背景(以别于在大都市受教育出身的作家)。在《习题》里他这样写道:“我实在是一个乡下人,说乡下人我毫无骄傲,也不在自贬。乡下人照例有根深蒂固永远是乡巴佬的性情,爱憎和哀乐自有它独特的式样,与城市中人截然不同!他保守、顽固、爱土地,也不缺少机警,却不甚懂诡诈。他对一切事照例十分认真,似乎太认真了,这认真处某一时就不免成为‘傻头傻脑’。”像其他许多现代中国作家一样,沈从文出身虽然清寒,但总算是个书香门第,绝非乡巴佬。但他既自称“乡下人”,自有一番深意。一方面,这固然是要非难那班在思想上贪时髦,一下子就为新兴的主义理想冲昏了头脑,把自己的传统忘得一干二净的作家。另一方面,他自称为“乡下人”,无非是要我们注意一下他心智活动中一个永不枯朽的泉源。这就是他从小就与之为伍的农夫、士兵、船夫和在内地的小商人。他对这些身价卑微的人,一直忠心不贰。
直到他二十岁突然想到北京去读书,准备将来从事写作为止,沈从文的生活,可说与那个当时正受西方精神和物质影响的中国毫无关系。沈从文一九〇二年出生,湘西凤凰人,祖父沈洪富,“二十二岁左右时,便曾做过一度云南昭通镇守使。同治二年又做过贵州总督”。他的父亲和叔伯辈都做过军人,但却没有搞出什么名堂来。由于他父亲在他童年的大部分时间都驻守在北京,因此对他也疏于管教。他常常逃课,在家乡附近到处游山玩水,也因此看尽了人生和自然百态。有关这一段的生活,他在《从文自传》(这本自传实在是他一切小说的序曲)这样写道:“就为的是白日里太野,各处去看,各处去听,还各处去嗅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户身上的气味,烧碗处土窑被雨淋以后放出的气味,要我说来虽当时无法用言语去形容,要我辨别却十分容易。蝙蝠的声音,一只黄牛当屠户把刀刺进它喉中时叹息的声音,藏在田塍土穴中大黄喉蛇的鸣声,黑暗中鱼在水面拨剌的微声,全因到耳边时分量不同,我也记得那么清清楚楚。”十三岁那年,“将军后人”的沈从文征得母亲同意,进了在当地举办的预备兵技术班。他在班里学不到什么军事知识,却跟一个名叫藤师傅的老教头交上了朋友。这个藤师傅好像是一个从侠义小说跑出来的人物,真是十八般武艺,件件皆能,难怪十三岁的沈从文对他敬佩异常。约莫过了两年,沈从文得到当事人的许可,得用补充兵的名义,驻防辰州(沅陵),四个月后又移防到怀化。在这个小乡镇里待了只不过一年零四个月,他却看过七百个人被砍头。后来,他追随不同的部队散布到湖南、四川、贵州各地方去。除了军职以外,他还做过警察局的文书,管过税务,也做过报馆的校对。在这一段混迹江湖的日子中(他是湘西沅水上下游船只的常客),沈从文结交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如军官、土匪、私娼和舟子。因此,他以小小的年纪就已接触过成人世界里情欲、堕落与英雄色彩的一面。在这许多他经历过的事件中,有些看来是非常邪恶的,但换了另一种眼光看,却是人类精神一种美的表现。这些事件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在他的《从文自传》和不少短篇小说中,他就把那些最令他难忘的人物和事件记录下来。《三个男子和一个女人》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年纪轻轻的豆腐店老板,在他私恋的女子死了以后,把她从坟墓里挖出来,背到山洞去睡了三天三夜。后来事发,被判了死刑,他一点也不后悔,连说:“美得很,美得很。”另外一个例子是《大王》,讲的是一个改过自新的土匪(生平曾亲手杀过两百多个人),在某一司令官处当弁目(保镖),忠心不渝,不料后来因一个女人的牵连,竟给司令官杀了。这一段流浪的生活,对沈从文后来的写作生活非常重要,不但因为他可以从此获得不少见识和刺激性的经验,而且,最重要的是,使他增加了对事实的认识和历史感。就由于这种认识,他后来在面对各种压力时,能够不为所动。在这一段流浪期间,沈从文碰到不少机缘,也交到了一些对他有帮助的朋友,对他后来从事文学创作的决心,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力。这个时候,他读了林纾翻译的狄更斯的作品,为书中的人物情节着迷(他的构想力与这位英国小说家有若干相像的地方),废寝忘食地读上几个月。上海来的报纸令他大开眼界,因为里面所载的事,对他完全陌生,是一个“新中国”。
在报馆当校对时(这是他在一九二二年上北京前最后的一个差事),他认识了一个印刷工头,与他同住在一间房子里,并因他介绍,读到许多自五四以来所出版的新书,杂志。在此以前,沈从文临过帖、细心地读过《辞源》,当差时更读过古诗古文——可是跟中国的新思想与新文学接触,这是第一次。这可把他迷住了。他苦思了四日四夜后,才把要到北京去上学的决心告诉上司,上司非常鼓励他,还在经济上帮了他的忙。那时他已经二十岁,而中国现代文学中一个最杰出的、想象力最丰富的作家的生命,就在这时开始。在北京苦写了两年后,沈从文崭露头角,开始受到英美派的作家如胡适、徐志摩、陈源等人的注意。一九二四年后,他的文章常在上述这班人的刊物上发表,即北京《晨报副刊》《现代评论》《新月》等。表面看来,这一批英美派教授和学者跟这个连一句英文都不会说的“乡下人”实在没有什么相同的地方。丁玲在一九五〇年就这么说过:“沈从文是一个常处于动摇的人,又反对统治者(沈从文在青年时代的确也有过一些这种情绪),又希望自己也能在上流社会有些地位……沈从文因为一贯与新月社、现代评论派有些友谊,所以他始终有些羡慕绅士阶级……他很想能当一位教授。”丁玲的话,当然大错特错了,沈从文能跟这些教授作家建立较深的友谊,因为他们在许多大问题的认识上,显然志同道合。左派在文坛上的势力,到了一九二四年时已渐占上风,胡适和他的朋友,只有招架之力。在他们的阵营中,论学问渊博的有胡适自己,论新诗才华的有徐志摩,可是在小说方面,除了凌叔华外,就再没有什么出色的作家堪与创造社的人物抗衡了。他们对沈从文感兴趣,不但因为他文笔流畅,最重要的还是他那种天生的保守性和对旧中国不移的信心。他相信要确定中国的前途,非先对中国的弱点和优点实实际际地弄个明白不可。胡适等人看中沈从文的,就是这种务实的保守性。他们对沈从文的信心没有白费,因为胡适后来致力于历史研究和政治活动,徐志摩于一九三一年撞机身亡,而陈源退隐文坛——只剩下了沈从文一人卓然而立。沈从文是个写作非常用心、不断求进步的短篇小说家。一开始时,他大概还没有体会到写小说原来要顾虑到那么多技术性的东西。他常常在文体与主题上做着各种不同的试验,写了一连串的短篇小说,有好的,有坏的,更有写后连他自己也不知是什么东西的。左派批评家看到他这种怪异执拗的个性,对当前问题避而不谈的态度(慢慢地,他已摸索出一种个人的文体),不大把他放在眼里了,只觉得他只是个多产的但意识形态幼稚的作家而已。可是,过了几年,他在文坛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到一九三四年接编《大公报》副刊时,他已成为左派作家心目中的右派中心。从那时开始,一直到战时战后,他一直是左派批判的对象。可是,滑稽的是,他在四十年代间,与政府的关系并不好。对这些莫须有的攻击,沈从文不屑一顾,而他后来的表现,也在证明他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对自己的作品极有信心。早在一九三六年,他就颇以自己的“落后”为荣了:“两千年前的庄周,仿佛比当时多少人都落后了一点。那些人早死尽了。到如今,你和我爱读《秋水》《马蹄》时仿佛面前还站有那个落后的人。”
二
沈从文艺术的成长在最初的阶段缓慢得近乎痛苦。他开始写作时,全凭自己摸索,对西方的小说传统,可说全无认识。在一九二四年到一九二八年间,他为生活所迫,大量地生产小说,把自己丰富的想象力都滥用了。而这几年间,本应是他的学习阶段。他的故事也真像说个不完似的,有关他身边琐事的、学生的、集居沿海各城市中的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生活的、湘西如诗如画的风土人情、苗区的俊男俏女——这一切一切都出现于他的小说中。虽然这些小说,大体说来,都能够反映出作者对各种错综复杂经验的敏感观察力,但在文体上和结构上,他在这一阶段写成的小说,难得有几篇没有毛病的。由于他对现代短篇小说结构没有什么认识,所以沈从文的叙述方法都是传统性的。这本来没有什么关系,可是,大概是由于缺少正统训练之故,他常出怪主意,在小说中往往不问情由地加插一大段散文式的按语和描述。他对西方小说本来不熟,可是看了《爱丽丝漫游奇境》后,就模仿了刘易斯·卡罗尔的笔法,写了一本名为《阿丽思中国游记》的讽刺性作品。而《月下小景》则是仿照《十日谈》所组成的佛家故事,“全部分出自《法苑珠林》所引诸经”(见《月下小景》题记)。其实,沈从文很早就写得一手好文章,简洁、流畅。可是,大概是为了要补偿不谙洋文的自卑心理,他偏要写出冗长的、欧化的句子来。苏雪林对他这一时期的小说,批评得至为中肯(《沈从文论》):次则用字造句,虽然力求短峭简练,描写却依然繁冗拖沓。有时累累数百言还不能达出“中心思想”。有似老妪谈家常,叨叨絮絮,说了半天,听者尚茫然不知其命意之所在;又好像用软绵绵的拳头去打胖子,打不到他的痛处。他用一千字写的一段文字,我们将它缩成百字,原意仍不失。因此他的文字不能像利剑一般刺进读者心灵,他的故事即写得如何悲惨可怕,也不能在读者脑筋里留下永久不能磨灭的印象。上面的评语,用于沈从文的苗族故事上,最恰当不过了。虽然自一九三二年以来,沈从文很少再写这一类的小说了,但从他自己选了三个这一类的故事(《月下小景》《小白羊》和《龙朱》)翻译成英文(载于金隄和罗伯特·佩恩编的《中国土地》上),就可知他实在对这类题材有所偏爱了。照理说,他既常往来于湖南、贵州和四川之间,对苗人生活习俗的认识,应该是没问题的了。但这种认识是缺乏人类学研究根据的,不够深入,因此沈从文往往把这些少数民族的人美化了。举例来说,在描写苗族青年恋人的欢乐与死亡时,沈从文就让自己完全耽溺于理想主义的境界。结果是,写出来的东西与现实几乎毫无关系。我们即使从文字中也可看出他这种过于迷恋“牧歌境界”与对事实不负责的态度。且看他怎样介绍他心爱的人物龙朱:郎家苗人中出美男子,仿佛是那地方的父母公曾参预过雕塑天王菩萨的工作,因此把美的模型留给儿子了。族长儿子龙朱年十七岁,是美男子中的美男子。这个人,美丽强壮像狮子,温和谦驯如小羊。是人中模型。是权威。是力。是光。种种比譬全只为了他的美。其他德行则与美一样,得天比平常人特别多。这一段的头二句,简直不知所谓。“像狮”“像羊”这一类的形容词也是无聊得很。自然,像这一个“坏”的例子,在他的“坏”小说中,也真是个例外。不过由作者对这种小说和文体乐此不疲看来,我们可知沈从文成熟得多慢了。他卖文为活的生涯,一直到在学校教书时才见好转。一九二九年,他办的两个杂志(《人间》和《红与黑》)先后失败,他便受聘到当时胡适做校长的吴淞中国公学去教中文。一九三〇年他在国立武汉大学教了一个学期,次年即到青岛大学任中国文学系教授,一直到一九三四年为止。从一九三四年到战后,他历任北大和西南联大的中文系教授(战后返回北大)。在三十年间,他绰约多姿的文体已自成一家,不能不使人承认,这是他教学期间对中文各种文体变化苦心钻研的结果。这几年也是他私生活最快乐的时期,恋爱的成功与婚姻的幸福增加了他写作上的新感性。他常出门旅行,有几次回到家乡去待了颇长的时期,使他与当地老百姓的感情又重新培养起来。从一九三〇年到一九三七年间,他的写作收获极丰,短篇小说集计有《如蕤集》《八骏图》《新与旧》《主妇集》等,中篇小说有《边城》。此外还有两个出色的散文集子(《从文自传》和《湘行散记》)和比较次要的文评、传记文章等。
沈从文既写了这么多的小说,范围又这么广,因此,在我们单独讨论他的小说之前,最好先弄清楚他对人生一般的看法。首先,他认为人类若要追求更高的美德,非得保留如动物一样的原始纯良天性不可。他觉得,一个人即使没有高度的智慧与感受能力,照样可以求得天生的快乐和不自觉地得来的智慧。这种看法,当然是道家的和罗曼蒂克的看法。在《会明》这一个早期的小说中(其中有不少累赘啰嗦的片段),火夫会明在军队里消磨了三十多年,但一点没有气馁,非常心安理得地盼望目前境况之好转。他目前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希望,希望有一天能住在西部边境一个阔大的森林里。他这个梦想是都督蔡锷一次训话所造成的,蔡将军说要开发西北,在那里驻军队,一面垦辟荒地,一面生产粮食。别人常戏弄他的“呆处”,可是他不以为意,照样抽他的旱烟,梦想着树林。为了要打军阀和打“反革命”,会明随同军队移到前线去。他觉得,仗既然要打,最好就赶快动手,因为一到夏天,尸体就容易发臭。可是一连等了几天都无动静,他就到离驻防处不远的一个小村落去买点补给品,顺便就和村民聊起来。有一次,村里有个人送了一只母鸡给他,他带回帐篷来。自此以后,喂母鸡,等候母鸡生蛋给了他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没多久,二十只嫩黄乳白的小鸡孵出来了。就是这样每天忙着照料小鸡,他连要住在边陲森林中的梦也忘了。后来和议局势成熟,会明随军队撤回原防地:在前线,会明是火夫,回到原防地会明也是火夫。不打仗,他仿佛觉到去那大树林涯还很远,插旗子到堡上,望到这一面旗被风吹得拨拨作响的日子,一时还无希望实现。但他喂鸡,他细心地料理它们,多余的草烟至少能对付四十天。一切说来他是很幸福的。六月来了,天气好热!这一连人没有一个腐烂,会明望到这些兄弟呆呆的微笑时,那微笑的意义,是没有一个人明白的。在这一个短短的故事中,我们不难从会明对那些小鸡自然流露出来的关心与快乐,看出沈从文对道家纯朴德性生活的热心。会明不但是个华兹华斯诗中的人物,而且还是个永恒不变的“中国佬”,对土地长出来的智慧坚信不疑,又深懂知足常乐的道理,使自己的生活不流于卑俗。更能表达这种纯真与自然的力量的,是《萧萧》(一九二九年初稿,一九三五年修正)。在中国内地贫穷的区域里,常有童养媳这种风俗。萧萧是个孤儿,十二岁嫁到农家时,“小丈夫”才三岁,还在吃奶。依地方规矩,“过了门,她喊他弟弟。她每天应做的事是抱弟弟到村前柳树下去玩,到溪边去玩。饿了,喂东西吃;哭了,就哄他”。到十四岁时,萧萧已经发育成熟,帮工中有名叫花狗者,靠唱山歌和花言巧语骗了她的身子。没几个月后,萧萧肚皮渐大,花狗就弃她而去。萧萧急起来了,到庙里许愿,吃了一大把香灰,又常常到溪里去喝冷水。但这些方法都没有用,腹中的孩子还在慢慢长大,终被家人发觉了。于是她婆婆家的祖父就请了萧萧的伯父来,商量是否要依规矩沉潭淹死,或卖给人家做妾。伯父不忍把萧萧沉潭,萧萧也只好在丈夫家中住下,直等到有主顾来看人才离去:这件事既经说明白,倒又像不什么要紧,只等待处分大家反而释然了。先是小丈夫不能再同萧萧在一处,到后又仍然如月前情形,姊弟一般有说有笑地过日子了。丈夫知道了萧萧肚子中有儿子的事情,又知道因为这样萧萧才应当嫁到远处去。但是丈夫并不愿意萧萧去,萧萧自己也不愿去,大家全莫名其妙,只是照规矩像逼到要这样做,不得不做。究竟是谁定的规矩,是周公还是周婆,也没有人说得清楚。在等候主顾来看人,等到十二月,还没有人来,萧萧只好在这人家过年。萧萧次年二月间,十月满足,坐草生了一个儿子,圆头大眼,声音洪壮,大家都把母子二人照料得好好的,照规矩吃蒸鸡和江米酒补血,烧纸谢神。一家人都欢喜那儿子。生下的既是儿子,萧萧不嫁别处了。到萧萧正式同丈夫拜堂圆房时,儿子年纪十岁,有了半劳动力,能看牛割草,成为家中生产者一员了。平时喊萧萧丈夫做大叔,大叔也答应,从不生气。这儿子名叫牛儿,牛儿十二岁也娶了亲,媳妇年长六岁。媳妇年纪大,才能诸事做帮手,对家中有帮助。唢呐吹到门前时,新娘在轿中呜呜地哭着,忙坏了那个祖父,曾祖父。这一天,萧萧抱了自己新生的月毛毛,却在屋前榆蜡树篱笆间看热闹,同十年前抱丈夫一个样子。萧萧的身世,使我们想到福克纳小说《八月之光》里的莉娜·格罗芙来。两人同是给帮工诱奸了的农村女,可是两人人格之完整却丝毫未受侵害。由此看来,沈从文与福克纳对人性这方面的纯真,感到相同的兴趣(并且常以社会上各种荒谬的或残忍的道德标准来考验它),不会是一件偶然的事。他们两人都认为,对土地和对小人物的忠诚,是一切更大更难达致的美德,如慈悲心、豪情和勇气等的基础。萧萧所处的是一个原始社会,所信奉的也是一种残缺偏差的儒家伦理标准。事发后,她虽然害怕家庭的责难和惩罚,但这段时间并不长,而且,也没有在她身心留下什么损害的痕迹。读者看完这小说后,精神为之一爽,觉得在自然之下,一切事物,就应该这么自然似的。像萧萧这样的女孩子,纯洁无邪,事事对人信任,以后常在沈从文的小说中出现。在《三三》中,与题目同名的女主角,自那位从城里来的青年人因肺病死后,就觉得很伤心,对他怀念不已,因为有一段日子,这位青年是她念念不忘的人。《边城》的女主角翠翠,是个老舟子的孙女儿,每天都耐心地等着那个情歌唱得像竹雀一样好听的但却爱闹脾气的老二回来。可是,三三与翠翠有一点却和萧萧不同。萧萧的自我意识是潜伏着的,而这两位乡下姑娘却是初恋的代表,内心充满了渴切的情怀和希望。但也仅止于希望而已,因为她们的爱情,永远得不到成人的满足。如果我们可以把沈从文的小说世界分成两边,一边是露西[插图]形态的少女(如三三、翠翠),那么另外一边该是华兹华斯的第二种人物:饱历风霜、超然物外,已不为喜怒哀乐所动的老头子。《生》(一九三三年)所描写的,便是一个在北京城什刹海杂戏场内玩傀儡戏的老头子。他已六十多岁了,手上只有一对傀儡,一名王九,一名赵四,表演摔跤。这老头生意显然不好,因为他在表演时,还要躲躲闪闪的,希望能避过收小摊捐的巡警。故事的背景相当热闹,可是故事的本身却仅是一篇平凡写实的人道主义作品而已,只有到结尾两段时,文字才突然提升到诗的境界:他于是同傀儡一个样子坐在地下,计数身边的铜子。一面向白脸傀儡王九笑着,说着前后相同既在博取观者大笑,又在自作嘲笑的笑话。他把话说得那么亲昵,那么柔和。他不让人知道他死去了的儿子就是王九,儿子的死乃由于同赵四相拼也不说明。他决不提这些事。他只让人眼见傀儡王九与傀儡赵四相殴相扑时,虽场面上王九常常不大顺手,上风皆由赵四占去,但每次最后的胜利,总仍然归那王九。王九已经死了十年,老头子在北京城圈子里外表演王九打倒赵四也有了十年,那个真的赵四,则五年前在保定府早就害黄疸病死掉了。这一个文字简洁的结局,实是这篇作品中最重要的一段,因为它把整个故事的要义都衬托出来了。老头子不断地把他儿子与赵四相拼的一段往事,以演傀儡戏的手法重演出来,使人更觉得他在孤寂中带有一种伟大,如华兹华斯两首名诗里的老人迈克尔和捞水蛭者一样。在《夜》这个故事里,沈从文颇有点悠然自得地记述这件往事:有一次,他和军队里四个伙伴出差时迷了路,投宿到一个老头子的家里。晚上这五个大兵轮流讲故事时,老头只是静静地听着,仿佛满怀心事似的。后来他们逼着他也说一个来凑兴时,他说没有什么故事可讲的:可是,说来说去天已亮了,荒鸡在远处喊了,我把故事说完时,几个听故事的同伴已无心再谈故事,大家皆要打盹了。我独显得精神十足,极恳切地要求老人家的话语。我要多知道他怎么就成了他的过去。这老年人望了火堆一会,望到四个兵士皆低头无语,就说:“我到我房里去看看,你若一定要听故事,你随了我来。”我当真跟着他走去,他开了锁,我欢喜极了。我以为他一定有许多宝物在房中,并且一定还得传授我什么秘法同兵书,因为我从他的神气上看得出他那种不高兴人间世的样子,我觉这真正隐者的态度可以原谅,恭恭敬敬地跟到他后面,进到那小房里。可是使我失望极了。房中除了一些大小干果坛罐,就是一铺大床。这里床上分分明明的是躺着一个死妇人。一个黄得黄脸像蜡,又瘦又小,干瘪如一个烤白薯在风中吹过一个月的样子的死人。我说:“这是怎么,你家死了人!”他一点不失却见时态度,用他那忧郁的眼色对我望着,口中只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说:“这究竟是什么要紧事,我不明白!”“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一个妻,一个老同伴,我们因为一种心愿一同搬到这孤村中来,住了十六年,如今我这个人,恰恰在昨天将近晚饭的时候死去了。若不是你们来我就得伴她睡一夜。……我自己也快死了,我的故事是没有,我就有这些事情,天亮了,你们自己烧火热水去,我要到后面挖一个坑,既然是不高兴再到这世界上多吃一粒饭做一件事,我还得挖一个长坑,使她安安静静地睡到地下等我……”当这故事的作者和他的伙伴离开时,“我听到一个锄头在屋左边空地挖土的声音,无力地,迟钝地,一下,两下,铁锹咬着湿的地面”。这故事结构相当松散(因为非此不能把几个不同的故事串在一起),也是沈从文小说中较弱的一个。可是在故事末段时,这老人留给我们的印象实在令人难忘。而且,这老人更代表了人类真理高贵的一面:他不动声色,接受了人类的苦难,所表现出来的端庄与尊严,实在叫人敬佩。相较之下,叶芝因自己老态龙钟而表现出来的愤懑之情,以及海明威短篇小说《一个干净明亮的地方》中那个患了“空虚感失眠症”的老头子,都显得渺小了。
天真未凿、但将要迈入成人社会的少女,陷于穷途绝境、但仍肯定生命价值的老头子——这都是沈从文用来代表人类纯真的感情和在这浇漓世界中一种不妥协的美的象征。这个世界,无论怎么堕落,怎样丑恶,都是他写作取材时唯一的世界:除非我们留心到他用讽刺手法表露出来的愤怒,他对情感和心智轻佻不负责态度的憎恨,否则我们就不能全面欣赏到小说田园气息的一面。对左派批评家和读者的指责(说他只是一个以娱乐别人为目标的“文体家”),沈从文非常冷静地答辩道:“你们能欣赏我故事的清新,照例那作品背后蕴藏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能欣赏我文字的朴实,照例那作品背后隐伏的悲痛也忽略了。”沈从文对人类纯真的情感与完整人格的肯定,无疑是对自满自大、轻率浮躁的社会的一种极有价值的批评。这种冷静明智的看法,不但用于浑朴的农村社会适当,用于懒散的、懦弱的、追求着虚假价值的,与土地人情断绝了关系的现代人,也很适宜。在沈从文描写现代都市生活的小说中,讽刺性越明显的越不成功。此无他,唯说教说得太明显之故也。但其中也有几个写得很好的,把现代中国的病态一针见血地写了出来。一九三七年刊出的《大小阮》就是一个例子。大阮是个拘谨的人,过的是旧派士大夫阶级的生活,颇懂得享受,最后竟回到母校去当院长。小阮则是个机会主义者,性情冲动,说是为了追求革命利益而过着出生入死的生活,最后死于狱中。对小阮这种“烈士行为”的看法,沈从文尽量避免采取任何党派立场,既不称赞,也不反对。他对中国这种革命青年的态度,颇像英国批评家兼诗人马修·阿诺德对浪漫诗人的评价一样:他们的热心和勇气都够了,可是懂的却不多。
三
沈从文在中国文学上的重要性,当然不单建筑在他的批评文字和讽刺作品上,也不是因为他提倡纯朴的英雄式生活。他对现代中国文学和生活方式的批评,固然非常中肯,非常有见地;他对人类精神价值的确定,固然切中时害——但造就他今天这个重要地位的,却是他丰富的想象力和对艺术的挚诚。我们若把他早期的小说,拿来和它们后来的改正本(沈从文是现代中国作家中唯一有改写习惯的一个),或者其他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成熟小说,比较一下,那么,令我们感到惊异的,不但是他艺术方面的成长,而且还有忠于艺术的精神。在他成熟的时期,他对几种不同文体的运用,可说已到随心所欲的境界。有玲珑剔透牧歌式的文体,里面的山水人物,呼之欲出。这是沈从文最拿手的文体,而《边城》是最完善的代表作。此外还有受了佛家故事影响的叙述体,笔调简洁生动。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他模仿西方句法成功后的文体。(他早期也模仿过,但不成功,这点我们在前面提过了。)他对这种文体的处理,花了很大的心思。我们试拿他的《主妇》做例子。这故事写的是一个结婚三年的女人,一天早上起来,在床上胡思乱想:一朵眩目的金色葵花在眼边直是晃,花蕊紫油油的,老在变动,无从捕捉。她想起她的生活,也正仿佛是一个不可把握的幻影,时刻在那里变化。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最可信的,说不清楚。她很快乐。想起今天是个希奇古怪的日子,她笑了。今天八月初五。三年前同样一个日子里,她和一个生活全不相同、性格也似乎有点古怪的男子结了婚。为安排那个家,两人坐车从东城跑到西城,从天桥跑到后门,选择新家里一切应用的东西……正同姐姐用剪子铰着小小红喜字,预备放到糕饼上去,成衣人送来了一袭新衣。“是谁的?”“小姐的。”拿起新衣跑进新房后小套间去,对镜子试换新衣。一面换衣一面胡胡乱乱地想着:……一切都是偶然的,彼一时或此一时。想碰头太不容易,要逃避也枉费心力。一年前还老打量着穿件灰色学生制服,扮个男子过北平去读书,好个浪漫的想象!谁知道今天到这里却准备扮新娘子,心甘情愿给一个男子作小主妇!以上的事,都是在这女主角的脑海中发生的。为了捕捉一个人在回忆时各种流荡飘忽的印象和感受,沈从文的句法显然受了西方现代小说家的影响。当然,一个作家的文体和他的“田园视景”是整体的,不可划分的,因为这二者同是一种高度智慧的表现,一种“静候天机,物我同心”式的创作力的产品。能把一棵树的独特形态写好、能把一个舟子和一个少女朴实无华的语言、忠厚的人格和心态历历勾画出来,这种才华,就是写实的才华。沈从文虽然受了自己道德信念的约束,好像觉得非写乡土人情不可,我个人却认为,最能表现他长处的,倒是他那种凭着特好的记忆随意写出来的景物和事件。他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伟大的印象主义者。他能不着痕迹,轻轻的几笔就能把一个景色的神髓,或者是人类微妙的感情脉络勾画出来。他在这一方面的功夫,直追中国的大诗人和大画家,现代文学作家中,没有一个人及得上他。在《逃的前一天》《山道中》以及许多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的无数片段中,我们都可以找到表现了沈从文高度印象主义写作技巧的例子。沈从文的小说中,我打算拿出来做最后一个例子的是《静》,因为在这短短的十多页里,我们可以看到他艺术上各方面的成就——他描写情景的印象派手法和他对处于战乱忧患中的人类尊严的关心。故事讲的是一个饱经杂乱之苦的家庭,男的在军中,女的带着儿女疏散到一个小镇去暂住,等候三个男人的消息和接济。母亲肺病咯血,得躺在床上养病。大女儿和媳妇到外边求神问卜去了,丫头翠云在洗衣服。春天的日子极长。全家中比较从容自由的只有十五岁的岳珉和她的小外甥儿北生(五岁)。因为年纪的关系,他们没有完全给家庭所处的窘境困住。而沈从文这篇美丽动人的小说就是环绕着这两个人发生的。故事开始时,岳珉正在后楼顶晒台上看风筝,没多久,北生就爬着楼梯上来了。从晒台望开去,是一大片春意,“河对面有一个大坪,绿得同一块大毡茵一样,上面还绣得有各样颜色花朵”。楼下的房子本来就昏暗得发霉,更加上一个抱病的老太婆,所以若非到这晒台上面来,这两个小孩是难得看到这些春天的景色的。难怪北生一看到小河旁边“……有三匹白马,两匹黄马,没人照料,在那里吃草,从从容容,一面低头吃草一面散步……就狂喜地喊着:‘小姨,小姨,你看!’小姨望了他一眼,用手指指楼下,这小孩子懂事,恐怕下面知道,赶忙把自己手掌掩到自己的嘴唇,望望小姨,摇了一摇那颗小小的头颅,意思像在说:‘莫说,莫说。'”但最需要阳光、春风、绿草坪和那“又青又软”的小河的,却是岳珉。在这苦闷的沉寂中,她想到许多自己的问题,特别是到上海读书的愿望。她看着一个小尼姑从小庵堂里出来到河边去洗菜和洗衣服,自己也觉得快乐了一阵子。可是不多久,那种闷人的静寂又回来了。她回到房间去看她母亲:“你咳嗽不好一点吗?”“好了好了,不要紧的,人不吃亏,早上吃鱼,喉头稍稍有点火,不要紧的。”这样问答着,女孩便想走过去,看看枕边那个小痰盂。病人明白那个意思了,就说:“没有什么。”又说:“珉珉你站在那边莫动,我看看,这个月你又长高了!”女孩岳珉害羞似的笑着,“我不像竹子吧,妈妈。我担心得很。人太长高了要笑人的!”岳珉的姊姊和嫂嫂下课回家后,家里几个人又聊起来。到了傍晚,岳珉又上晒楼去了,既不是为看风筝,也不是为看新娘子骑马过渡,她只在栏杆边傍看,眺望到一切远处近处,心里也慢慢地平静下来。下楼后,母亲、嫂子和姊姊三人都睡了,北生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坐在地下小绒狗旁睡着了。在厨房里,翠云丫头正偷偷地用无敌牌牙粉当作水粉搽脸。这个时候,岳珉突然听到隔壁有人拍门,心便骤然跳跃起来,以为是爸爸和哥哥回来了。可是,没多久,一切又重归静寂。岳珉不知道她那个在军队里做事的爸爸,已经殉职了。沈从文的后记,只有一句:“为纪念姊姊亡儿北生而作。”由此可见故事中,都与作者亲人有点关系,这点我们可从他流露于文中那份含蓄而亲切的感情看出来。但是即使不知道作者的生平,对我们欣赏这故事一点也没有妨碍。因为沈从文在这篇作品中成功地营造了一种静穆的气氛,一种由各主角无援无助的心境衬托出来的悲情:她们虽然勉强地说些轻松的话,却一样难遣忧怀。这种悲伤的气氛,从这家庭住的昏暗屋子与屋子外无边的春色对比中,最容易令人感觉出来。晒楼上所看到的各种细节——小河、草坪、风筝、马匹、小尼姑和新娘子——在故事中都分别变成了自由和幸福的象征,远离这个逃难家庭。除沈从文外,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作家,再没有别人能在相同的篇幅内,写出一篇如此富有象征意味、如此感情丰富的小说来。(刘绍铭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