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各方面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既深刻把握了当前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也蕴含着新时代怎样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清晰思路,为提高改革效能、推进改革成效提供了科学方法指导。
掌握“立”与“破”的辩证关系,做到破立并举、先立后破。
“立”与“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事物变革创新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古语中有革故鼎新、破旧立新之意。党的十八大以来,“破”与“立”的辩证关系被运用到改革发展中,在法律修改、结构调整、减污降碳、人才政绩等多方面强调这一方法的重要性,《决定》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之一。一方面,改革不能“只破不立”,简单粗暴地“一刀切”,也不能“未立先破”,平添矛盾风险,而是要看到破立之间相互依存、互为一体的辩证关系,该立的要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要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要客观认识到,改革究其本质是一个破立并举的过程,当前任务是要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结构性矛盾等弊端,并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解决办法,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的蹄疾步稳。另一方面,改革需要注意立与破的先后顺序,做到“先立后破”“不立不破”。这是因为如果立的基础不牢,破的过程就十分艰难,只有“立”得住,才能“破”得好。在改革过程中,如果旧动能、旧机制破除了,但新的还没有建立起来,就会出现空档期,必然会影响到改革成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这不行。”对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用好“先立后破”的方法论,紧紧围绕“七个聚焦”立字当头、以立促破,先创造出新的机制、新的增量,再打破旧机制和旧框框逐步化解存量,在新征程上推动改革行稳致远、各项举措精准落地。
掌握“稳”与“进”的辩证关系,做到稳中求进、以进求稳。
“稳”与“进”反映了事物两种状态的辩证统一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体现了事物在动态平衡中渐进式发展的规律。稳定是发展的基石,行稳是致远的前提,要认识到“稳中求进、以进求稳”的重要性,这不仅是覆盖面囊括全部经济工作的总基调,也是针对现实发展问题中所提出的一项改革思路。一直以来,中国十分重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强调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但要深刻认识到,从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再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改革正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进军,这对于“如何稳”和“如何进”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要进一步深化“稳”的内涵,更加注重试点探索、成熟推开,系统谋划、辩证施策,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城乡融合、教育、人才等多领域稳步推进。新的稳定观不能是被动防守,而是要通过更加积极主动的政策作为,用发展的眼光、思维和办法来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对此又要不断深化“进”的内容,在思想上既要看到有利条件,又要看到风险挑战,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周全些;在行动上要合理安排改革举措的先后顺序,积极出台各种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改革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掌握“呼”与“应”的辩证关系,做到民生为大、有呼必应。
“呼”与“应”反映了事实和事实的某种应然状态以及主体双方之间相互照应的辩证统一关系,具体表现为群众的呼声愿望和与之相适应的改革举措。“呼”是“应”的前提和基础,“应”是“呼”的成效和结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际上就是一场人民广泛参与的深刻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对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重点领域改革,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一些容易改、见效快的改革举措已经完成,但难啃的硬骨头还剩下不少,老百姓仍有很多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需要我们祛除一个个沉疴积弊,突破一道道关口难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现实处境,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愿所盼,进而转化为改革的动力、明确改革的方向;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认真谋划改革思路,通过定期梳理归纳群众意见建议,明晰不同部门职责,形成有效解决方案,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要在制定改革方案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思广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改革强大合力;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反复检验改革的实绩实效,用好改革评价机制,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发挥改革督察作用,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人民所需和基层所盼。
掌握“谋”与“干”的辩证关系,做到谋在关键、干在实处。
“谋”与“干”反映了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改造客观现实的积极行动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谋”强调方向、“干”指向行动,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要重视谋划,更要抓好落实。”一方面,善谋者行远,“谋”是“干”的前提和基础。改革不是盲目决策,更不是随意行动,而是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步伐坚定。谋改革就是谋未来,当前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根本主题,加强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整体谋划、系统布局,以“一盘棋”的思维使各方面改革相互配合、协同高效、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做到因势而谋、谋全谋准、谋早谋实,以有理有据之思谋到深处。另一方面,实干者乃成,“干”是“谋”的目的和落点。改革不是光批评、指手画脚,而是看准了的事情就要抓紧干,充分利用当下的一切有利条件把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都带动起来,能多干就多干一些,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决定》中明确强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面对当下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只有充分发挥“挤”和“钻”的决心和实践,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做到滴水穿石,久久为功,才有可能啃下硬骨头、挺进深水区,进而开辟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广阔前景。
(作者:周文娟 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央团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