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部署。我们要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以“三治融合”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决定》提出,“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作出明确部署。我们要强化城乡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加强政策协同配合,加快设施“硬联通”,提升机制“软衔接”,增强城乡“深融合”。一要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城乡融合发展规划,深化城乡综合配套体制改革,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动人、产、城的全面融合。二要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加大金融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资本下乡,推动城乡要素“双向奔赴”。三要发挥农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增强城乡要素流动的整体性、协同性。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决定》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需要“多轮驱动”。一要完善乡村全面振兴投入机制。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二要积极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能致富的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开展职业农民身份转化行动,全面壮大职业农民专业化发展队伍,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三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繁荣农村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加强农民主体性建设,加快转变农民生活方式,不断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实现农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四要全面深化土地承包“三权分置”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推进以县域为重要载体城镇化建设,以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郡县治,天下安”。县域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蓄水池”。《202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843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38602个,县域经济发展空间巨大。《决定》强调要“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新征程上,我们要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深化县域改革,盘活城乡资源,培育发展县域特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县域现代化拓展现代化发展空间。
加快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全面提升城乡社会治理融合水平。县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桥头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县域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在于乡村治理现代化。要以县域为联结点和切入口,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不断健全城乡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县域智慧治理,提高县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让城市生活变得更加人性化、便捷化。建立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要求,立足县域资源、生态和成本优势,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推动农业与电商物流、文化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县域首发经济;加快发展县域数字经济。增强县城产业集群与新型城镇化耦合度。产业发展是县城发挥集聚功能推进县域城镇化的重要支撑。各县城通过内部挖掘潜力、外部延伸拓展,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实现产业与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效融合发展。进一步培育发展产业小镇和特色小镇,推动县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工市民化转型。以县城为载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探索灵活就业机制,实现非农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构建完善人才“引、育、留、用”体系,加大对县域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支持力度;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和“沉睡”资源,拓展村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有序引导城市要素下乡,充分发挥城市工商资本下乡的“带动效应”。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要实现十四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其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新征程上,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作者:韦子平、汪曼玉,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