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古代文学派别范式衍变与理论体系重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842 次 更新时间:2024-08-10 12:01

内容提要:早期文学派别范式依附于文学史著而呈现类例不分、杂纯相糅等特征,治文学史者又从刘勰的“体—派”范式、锺嵘的“类例”划分、严羽的“统系、盟主、风格”三要素等传统诗学思想中汲取资源。深受五四新文化熏陶的学者尝试以现代“群—派”“社—派”范式贯串文学史上的各种派别现象,形成“体—派”“群—派”“社—派”范式互鉴交融的局面。中国古代文学派别理论体系的重构,需要汲取以基层写作为中心的“社—派”经验,结合“以史为纲”的时间维度和“一点多线”的地域维度,统筹“社—派”体系。

关 键 词:文学流派  “体—派”范式  “群—派”范式  “社—派”范式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文学发展史是文学的“体”“派”史。从刘勰《文心雕龙·辨体》论“文之格”,到锺嵘《诗品》对“文派”统系、盟主、风格的理论建构,以及严羽《沧浪诗话·辨体》以“时”“人”“题材”“法”梳理诗之“体—派”格局,可以见出古人关于文学派别的逻辑演进和体系建构的理论自觉。至宋人吕本中作《江西诗社宗派图》,古人始以区域地理社群观照文学流派。明代以后,囿于科举功利和门户论争,文学话语权由庙堂文学下沉到社群文学。区域地理社群和文学的关系最为紧密,特别是明末社盟联体崛起,文人创作多受联盟式社群文人群体运作方式影响,地域性文学社群成为主流文学样态,以“社—派”范式进行文学派别科学体系现代重构就成为当下学人所面临的一个重要命题。

一 早期文学派别体系的“类例不分”与传统诗学资源

所谓“类例不分”①,主要指早期依附于文学史著的派别体例所表现出的“杂文学”与“纯文学”不分,中与西混用,广与狭兼收等特征。林传甲《中国文学史》(武林谋新室1910年版)、来裕恂《中国文学史稿》(岳麓书社2008年版)②、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中华书局1918年版)等文学史著都是如此。特别是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可谓“包揽万象”,举凡经学、史学、音韵、文字形体、训诂、诸子等古代学术体系内所谓“文章”③尽收在内。早期中国古代文学流派体系建构主要依附于此类杂文学史体例,举凡“博士派”“经术派”“历史派”“纵横派”“小学派”“古学派”等皆囊括其中。

与此同时,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又参酌西方以“情感”“艺术”为本位的“纯文学”元素,形成广、狭二义兼具的“文学”概念。该书上册卷一第二节题为“外国学者论文学之定义”,取欧美“艺”(Art)与拉丁语Litera或Literatura之义(含文法、文字、学问三义),认为近世文学乃“美艺一种”。他又以庞科士《英国文学史》为例,指出广义文学“兼包字义,统文书之属”,狭义文学“专为述作之殊名,惟宗主情感,以娱志为归”(《中国大文学史》,上册,第3—4页)。他在“文学史叙述语言以及写作方法”上多受英国汉学家翟理士及日本汉学家占城贞吉、儿岛献吉郎“浸染”影响,希望从中国传统诗文理论中“寻找其可与文学史沟通的地方,通过由传统印证的手段,来认知和接受西方化的中国文学史图景”④,以便贯通中西、联结新旧。

整体而言,旧的以经学训诂为学术体系的封建文化繁琐无益,这一时期的学人亟需建构新的文化话语体系。五四新文化运动及民国学者“整理国故”的文化诉求,使得这一时期的部分学人既想保存国学,又想打开门窗看世界。于是早期的文学流派观念和体系尝试贯通中西,以杂文学与纯文学相糅合的方式,使中国文学构派方式本土化,但却未能摆脱“类例不分”的问题。

“类例不分”的另一表现,便是以“主义”书写“流派”,且有时将这两个概念并列混用。深受五四新文化熏陶的学者,论“派”多立足西方语境,从西方“文艺复兴”文学中寻找流派源头。1932年,叶飞在《南华文艺》发表《文学上的主义和流派》,指出:“在狂热的文艺复兴运动中,原先本顾不到某种主义和某种形式,后来,才感觉到有规定某一形式为范型的必要,结果是希腊文艺中了选,这也就是古典主义的成立。”⑤叶文所言流派乃“某一形式的规定性范型”,亦即“主义”。叶文在西方语境中勾勒出“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写实主义”的派别演变轨迹,形成了派别概念的雏形。中国早期学人多从“主义”中寻找“中国文学流派”概念生成的理论资源。

1935年,吴烈在《中国新论》第1卷第7期发表《中国自然诗的产生及其流派》一文,将叶文的“主义—流派”研究范式应用于中国古典文学流派研究中。吴烈认为,汉儒的训诂经学形成了“儒教主义”,曹操倡导法术而“刑名主义”繁盛,而后三国鼎立,八王五胡之乱爆发,佛教东渐,士大夫忧叹人生,魏晋士人醉心“老庄清谈”,自然诗因陶渊明的“横空出世”而终于形成。自然诗派的生成是基于“主义”的迭代嬗变,自然诗歌则是老庄“自然主义思潮”在文学上的表达。可以说,吴文当中的“中国式文学流派”依然流淌着西式“主义—流派”的血脉。虽然吴文的逻辑重心在于论证“自然诗派”(即后来文学史意义上的山水田园诗派)源于老庄的“自然主义思潮”,但为后来学人探索文学流派奠定了深层的理论基础。以“主义”为逻辑起点来建构文学流派成为一种可能。

那早期文学流派观念和体系建构的问题是什么呢?民国学人对此有一定认识。1933年,在谢著《中国大文学史》火热流行之时,《图书评论》第2卷第3期刊发了沈达材的文章《谢无量著中国大文学史》,该文指出“全书自始至终,完全是以儒家的思想为出发点。所以它的立场,不免就要偏向着所谓‘贵族的古文派’方面”。所谓“贵族的古文派”,当指以儒家经典为文本基础的“文章”体,或曰“学术”体,其最大缺憾正在于学术、历史、思想、文字和“纯文学”之间存在“类例不分”的情况。可以说,沈文的批判是很透彻的。谢著及部分早期中国文学史著作多把非文学的学术、历史、思想、文字也归入现代“纯文学”范畴,从而未能充分凸显文学作为“情—感”与“美—艺”的文体本质,这是非常致命的。后来的文学史研究者也对此保持着相当的警觉,逐渐认识到这种“泛文学”“杂文学”观念的不可取以及构筑“纯文学”史的“划界障碍”。胡怀琛就特别指出,林传甲、谢无量的文学史著作“都没有把界限划清楚”,但“在他们著书的时候,思想是这样,这也难怪他们如此。现在凡是读文学史的人都知道这样是不对的”⑥。

虽然谢著《中国大文学史》因“类例不分”频遭批评,但并非一无是处,其贡献在于继承了中国传统诗学中的“体—派”资源,如书中另外构建起来的“建安体”“永明体”“上官体”“西昆体”“遗民诗体”“台阁体”“公安体”“竟陵体”等。“体”其实是中国古代文论的术语,刘勰《文心雕龙》、锺嵘《诗品》和严羽《沧浪诗话》等皆有提及。此类“体”多指文体的书写风格与创作规则,如《文心雕龙·体性》认为作者各赋天性,其“体”各异,“若总其归涂,则数穷八体”⑦。简而言之,刘勰笔下的“八体”指作家的创作风格,这也是一个文学流派得以生成的标准之一。

如果说刘勰确立了文学流派生成的“风格”内涵,那么锺嵘则为后人确立“源—流”派别统系奠定基础。锺嵘《诗品》在以“体”论“派”的基础上进一步以“源”溯“派”,他根据建安以来的五言诗风格,将文学派别的源头上溯至《诗经》的国风、小雅以及《楚辞》,使之成为后来“体—派”作家创作师法的典范。这种流派溯源,类似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将古希腊、古罗马“古典主义”文学作为典范,为后人树立一个可供模仿的榜样。生活在文学独立之后的南朝时期的锺嵘,同样选择先秦两汉时期的《诗经》和《楚辞》作为“派别典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诗经》树立了现实主义风格,《楚辞》树立了浪漫主义风格⑧。这种“源—流”范式被时任上海世界书局编辑的杜天縻称为“师承关系”(亦即文学流派的统系问题)。他在《诗品》的注释引言中详细梳理了《诗品》所述二百多位作家的“风格意义”上的派别所宗,要言之为两派,“一宗《毛诗》……一宗《楚辞》”(《诗品新注》“引言”,第1—2页),《诗经》和《楚辞》便相当于西方文学话语中的“主义”(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另一种表述了。用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流派理念来审视,锺嵘《诗品》已经具备了文学流派的成立条件,确立了文学流派研究的源流体系和方法思路,成为中国文学流派理论的滥觞。

至南宋严羽《沧浪诗话》,“体—派”格局更为细致。从《文心雕龙》《诗品》到《沧浪诗话》,唐诗、宋词及戏曲小说又经过八百年巨大发展。严羽对文学流派体系建构的思考,建立在这一丰富文学宝库的基础上,在派别体类上更显细致。一方面是以“源—流”构派:“风雅颂既亡,一变而为《离骚》,再变而为西汉五言,三变而为歌行杂体,四变而为沈宋律诗。五言起于李陵苏武(或云枚乘),七言起于汉武《柏梁》,四言起于汉楚王傅韦孟,六言起于汉司农谷永,三言起于晋夏侯湛,九言起于高贵乡公。”⑨一方面是以“体—格”构派:“以时而论则有建安体……以人而论则有苏李体……又有所谓选体……有古诗,有近体……论杂体则有风人。”⑩严羽论“派”固然不出“体”之范畴,其贡献在于划分了“体”的历史分期,扩大了“体”的类别广度,一方面用“时”“人”“选体”“近体”“杂体”等概念划分文学流派,凸显“风格”含义和“诗体”之变;一方面勾勒自汉末至南宋“体—派”的历史演变轨迹。严羽《沧浪诗话·辨体》可谓一部“准文学派别史”了。

谢著《中国大文学史》及部分早期文学史著以“体”建“派”,皆循此“古训”。在他们的文学流派体系中,皆可见出《文心雕龙》《诗品》《沧浪诗话》的“体—派”身影,亦可见出具有深厚古学涵养的民国学人建构中国文学流派思潮体系的学理渊源。因此,早期一些文学史著在论述文学流派时多陈述派之“体”征,例如:

嘉靖七子之派,徐文长欲以李长吉体变之不能也,汤义仍欲以尤萧范陆体变之亦不能也,王百谷、王承父、屠长卿,虽迭有违言,然寡不敌众。自袁宗道兄弟出,而后公安体代行。先是宗道在馆中,与同馆南充黄辉力排王李之说,于唐好白乐天,于宋好苏轼,名其斋曰白苏。至其弟宏道、中道,益矫以清新轻俊,学者多舍王李而从之,目为公安体。然戏谑嘲笑,间杂俚语,空疏者便之,其后王李风渐熄,而锺谭之说大炽。(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中华书局1940年版,第60—61页)

这种论述不出《沧浪诗话》“史—派”“体—派”的体例,一方面指出明代文学“李长吉体—尤萧范陆体—公安体”的时序迭变,一方面又将“公安体”追溯到“唐之白居易和宋之苏轼”,并以“清新轻俊”“戏谑嘲笑”“俚语”“空疏”概括该派“体”之特征。这种“体—史—派”的叙述语言及编写体例,显然是中国古代诗学体系的翻版。即使在民国学术现代转型时期,在部分治文学史学者的笔下,仍然带有此种“痕迹”。例如193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张雪蕾《中国文学史表解》,构建文学流派体系仍不出“体—派”范式,在文学派别划分体例上以“时”“学”“人”进行“类例划分”:“时”分建安体、正始体、太康体、元嘉体、永明体、宫体、大历体、元和体、西昆体、台阁体;“学”分骚体、选体、六朝体、八大家体;“人”分刘公幹体、吴均体、吴富体、皮黄体等。

二 《宋诗派别论》的“体—派”基因及其现代转型意义

这种源于中国传统诗学的碎片化、简单化的“体—派”书写方式显得有些支离破碎,一方面是缺乏对文学派别体系的专业化书写,另一方面是缺乏对文学派别发展规律的精细化研究。但我们不必对此多加苛责,因为处于文学史及文学派别体系建构初创期的学人“大多数是急就成章,实在是不免乎草率”(《中国文学史概要》,第11页)。

但这并不影响民国学人对中国文学派别的探索热潮,有学者便敏锐地观察到这一学术处女地。梁崑就是活跃于这一时期的学人,他的《宋诗派别论》“摆脱”了文学派别对文学史著的依附关系,开始独立为文学派别立传,成为民国时期第一部系统性、专业化的文学派别研究专著。此书对文学派别理论体系建构的意义,除了首次创立“小传”“宗主”“习尚”“批评”等基本结构单元外,还完成了中国文学派别研究由传统“体—派”范式向“群—派”范式转型。我们从其开篇《分派法之商榷》在最初手题稿本和1938年商务印书馆本的文字差异中即可看出这种转型痕迹。先来看其手题稿本:

诗之分体派始于宋。欲研究宋诗,则不可不先知其体派。体者,无意共成一体而竟共成一体者也。派者,有意共成一体而终共成一体者也。各体派有各体派诗之方法,各体派有各体派诗之气味,各体派有各体派诗之长,各体派有各体派诗之短,各体派有各体派诗之宗主,各体派有各体派诗之弃舍。凡体派同者,则其诗之方法相同,气味相同,长处相同,短处相同,宗主相同,弃舍相同。苟不知其体派之互异,徒执其一,以概其余,曰宋诗宋诗,宋诗云乎哉?元明以来,论宋诗者,多失于此。(11)

梁崑初稿以传统诗学中“体”之含义构建文学流派,“全书其他地方言‘派别’,原稿亦多作‘体派’”(12)。《图书季刊》1939年第1卷第2期在推介此书时也指出,梁崑在研究宋诗流派时“参核沧浪等诸家之说,考其实际,订立宋诗正九体(引者按:即香山体、晚唐体、昌黎体、荆公体、东坡体、西昆体、江西派、四灵派、江湖体)”,梁崑亦言其构建派别体系的方法是“爰酌八说,考其实际”(13)。

以上证据表明,梁崑最初的宋诗派研究是在辨别中国传统诗学“体—派”内涵的基础上编排体例的,并且区分了“体”“派”本质差异:“体”为“无意共成一体而竟共成一体”;“派”为“有意共成一体而终共成一体”。显然,梁崑笔下之“体”凸显的是文体在技法、修辞、语言、风格等方面的特征;“派”是一批作家“依体”创作,凸显的是流派成员的集体性、自觉性和艺术性。按照梁崑初稿中“体—派”的内涵,其笔下之“体”还指“方法”“气味”“宗主”“弃舍”“长短”,而非仅指传统意义上的文体特征。由此可以看出身处传统学术向现代学术转型期的民国学人在建构文学派别理论时的犹豫徘徊:他们既想从传统诗学思想中汲取“体—派”资源,又想构建一部全新的凸显群体性、自觉性且具有现代审美意义的文学派别体系,因此,梁崑的《分派法之商榷》在阐述其建构宋诗流派的方法时,还缺乏足够的“现代信心”。“商榷”一词表现了他的犹豫和谨慎,他似乎有意通过“体”“派”联体来中和“守旧派”和“现代派”的意见,以致出现如当下学人所批评的“泛流派倾向”,以及“体”“派”合流后的“生硬牵强”“不合理”“体派混用”等问题。

当该书1938年在商务印书馆正式出版时,那些具备西学素养的编辑却对《宋诗派别论》所表现出来的缺乏现代“构派”体例的“守旧”观念大不赞同。当时负责出版《宋诗派别论》的是王云五,他是一位深受西学滋养的现代出版家,曾广泛阅读西方学者斯宾塞、孟德斯鸠等人的著作。因此,《宋诗派别论》经过这些具有西方现代学术观念的编辑们审订后,在行文时去“体”留“派”,该书开篇《分派法之商榷》也因此“变了味道”:

诗之有派别始于宋。欲论宋诗,不可不知其派别:盖一派有一派之方法,一派有一派之习尚,一派有一派之长短,一派有一派之宗主。凡派别同者,其诗之方法同,习尚同,长短同,宗主同;苟不知其派别之异,徒执其一,以概其余,曰宋诗云云,宋诗云乎哉?元明以来,论宋诗者,多失于不分派别。(《宋诗派别论》,第1页)

很显然,编辑对该书“原稿”已经作了表述上的精简和二次加工,陈斐亦言该段在“付梓前经过了编辑或审稿者的修订”(14)。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目录全部以“派”建构宋诗发展史,如香山派、晚唐派、西昆派、昌黎派、荆公派、东坡派、江西派、四灵派、江湖派、理学派、晚宋派等。就现代观念的文学派别而言,“体”“派”有别。如果以“体”构“派”,就会导致“体”“派”概念含混不清,因此必须以现代意义上的“派”之“群体”本质去构建流派体系。只有“群体派别”才能保证派别成员具备共同的“方法”“习尚”“长短”“宗主”。“体”仅为一种“文体风格”,无法呈现宋代文学派别的“群”意识。梁崑在《分派法之商榷》中直言:“元明以来,论宋诗者,多失于不分派别。”其言外之意是:传统的文学流派研究仅是涉及文学之“体”,必须结合具有审美性的“群—派”范式构建体系。这种反思显然把中国文学派别研究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关于梁崑《宋诗派别论》的学术意义,当下学界在认定该著为“体—派”研究典范之作的同时,还积极肯定了该著对“此后宋诗体派研究的基本框架”的奠基作用(15)。梁崑以“体”思考宋代诗歌流派的历史合理性,一方面,先秦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文学“创体”阶段,刘勰、锺嵘的“体—派”命题是符合这一时期文学发展规律的;至宋代,各体文学兼备且创作繁荣,这就为严羽的“体—派”观念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宋代的江西诗派呈现出强大的“群体”“集团”特征。梁崑《宋诗派别论》其实是以风格意义上的“体”与群体意义上的“派”,对宋代文学进行历史还原。因此,我们在盛赞该著对传统诗学“体—派”资源继承、发扬的同时,还应看到民国学人尝试以具有现代意义的“群—派”范式构建专题性文学流派体系。

那什么是具有“现代观念”的文学派别呢?我们先来看《中国大百科全书》对“文学流派”的解释:“一定历史时期内出现的一批作家,由于审美观点一致和创作风格类似,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的文学集团和派别,通常是有一定数量和代表人物的作家群。”(16)其中“创作风格类似”可与中国传统诗学中的“体—派”观念相匹配,而“一定数量和代表人物的作家群”在创作上具有现代的审美性、情感性和群体性,即为“群—派”之内涵。“群—派”在继承“体—派”风格含义的基础上,更凸显具有现代审美观念的“群体”创作力量。没有作家群体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创作实践,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流派。这样的现代“群—派”观念还影响了民国时期的一些学人,胡怀琛就曾反思谢无量、林传甲等早期文学史“体—派”“学—派”范式在文学观念上的“杂义症结”:

第一部中国文学史,是前清京师大学教员林传甲做的。出版于宣统二年。民国以来,也出过几部文学史:计谢无量一部,曾毅一部,张之纯一部,王梦曾一部。其中以曾毅的比较的最好,谢无量的比较的最博。但是他们有同样的毛病,就是界限太不清楚,把所谓经史子集一起放在文学史里来讲。这样,何谓中国文学史?已成为问题了。譬如我们承认旧式的经史子集都是文学,当然是不对的,那么,单认集部是文学,其他不是文学,对么?也是不对。这其间鉴别弃取,我们不能不用一番功夫。(《中国文学史概要》,第11页)

此段引文的落脚点在于对“文学”内涵的界定,胡怀琛对早期文学史著“界限问题”的反思同样适用于文学流派的体系建构。他接着说:“到了民国八年以后,中国的文学界才发生变化,把原有的谬见打破了。从此以后出版的文学史,已把界限划清,可算是进了一步。”(《中国文学史概要》,第11页)作为深受五四运动影响且具有撰写文学史丰富经验的胡怀琛,对文学史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时间把握得十分准确。民国八年(1919)正是五四运动爆发的时间,“小说界革命”“平民文学”“为人生思想”“德先生与赛先生”“文学进化观”“白话文运动”“西学东渐”“启蒙意识”“科学实验主义”“文艺美学”“宗教学”“民俗学”“神话学”“马克思唯物史观”等现代思潮和现代人文学科蜂拥而至,对以注疏、评点、诗话、词话、版本整理、考据为手段的中国传统的杂文学观念可谓“当头一棒”。以此为标志,中国文学史研究开始走向现代路径,文学流派研究也随之走向现代路径。其中一个标志是:民国学人在继承、借鉴“体—派”范式的基础上,开始以“群—派”“社—派”范式构造文学史意义上的派别“点”“线”格局。

三 “社—派”范式由近代到现代的理论衍化及其萌蘖初构

魏晋时期,文学剥离了哲学与历史的范畴,开始以独立的美艺与情感属性进入文人视野,至东晋出现了第一个以“社”命名的宗教性文学社群——白莲社。虽然学界对该社的宗教定性仍有争议,但其作为“社—派”的源头应该是成立的。至于真正意义上的文学性社群,郭英德寻源至中唐时期以“大历十才子”为主的幕府诗人结社。整体而言,唐人结社的组织性日益增强。但相比起来,“体—派”仍在唐人文学话语中相对凸显,而“群—派”意义则以不自觉或半自觉的形式稍稍显露(如边塞诗派、田园诗派等)。宋元时期,“社”的组织形态定型,“社—派”成为可能,最有代表性的便是建立在豫章诗社基础上的江西诗派。吕本中直接以“江西诗社”称呼该派,标志着具有浓厚宗派性质的“社—派”登上文学舞台。明清文学社群基本沿袭了宋元时期的组织形式,并因科举联盟而“无处不社,无地不社”。“社—派”成为明清文学主流,具有政治、学术、文学三重含义。从明初的南园诗社、前后七子社,到明末的公安社、竟陵社、复社、几社,明代文学几乎成为一部“社—派”文学史。特别是明末复社、几社诸公力量通天,几可“掀翻朝政”,这些社群后又由科举组织一变而为军事组织以及社盟文人的“反清暴乱”,屡次遭到禁止,清代文学也被重新打回到以“群—派”为主的文学场景中。一直到清末南社崛起及文学研究会、创造社等现代文学社团出现后,文学界才再次回到“社—派”这一高级形态。

可见,“社—派”为中国文学史上的既定事实,是不容争辩的,但却为近代以来一些文学史研究者敬而远之,即在学界逐渐认识到士人结社现象及其文学影响的情况下,仍未能对“社—派”展开系统性研究,或使其游离于文学史体系之外,或轻描淡写。例如顾实的《中国文学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胡行之的《中国文学史讲话》(光华书局1932年版)、胡云翼的《新著中国文学史》(北新书局1932年版)、杨荫深的《中国文学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等文学史著作几无“社—派”踪影。即便是一些对社群文学稍显敏感的“文学家”笔下的文学史著作虽言及“文社”,却也草草带过,未能揭示其深层规律。例如具有纯文学观念的胡怀琛,就敏锐地感觉到古代文人所结社群的本质在于文学,“是研究文学史的人所不能忽视的”(17);但在其《中国文学史概要》中对于“社—派”仅提及一句:“明末杨廷枢、张溥等创应社于吴中,评论五经文字,此后广应社、几社、复社、闻社等纷纷继起,最后统合于复社,声势极盛,影响于文学也很深。”(《中国文学史概要》,第149页)该句对“社—派”的建构仅在简单的“社—史”层面上,在文学史叙事上未能给“社—派”留下足够空间。同样,曾在《北大国学季刊》《读书与出版》刊发过《述复社》《明末复社领袖张溥》等文章的容肇祖,在其1935年撰写的《中国文学史大纲》中亦未见“社群”“社派”的身影。即便是文学派别的“专业化队伍”,如上文所言梁崑的《宋诗派别论》,仍在“体”“派”概念的定性上左右摇摆,还缺乏系统成熟的社派史理论体系。

还有一些文学史研究者开始认识到文学家结社的历史事实与文学影响,尝试以“社”建“派”,突出“社”“派”同体同源又相互影响。例如谭正璧《中国文学史大纲》云:“自江西作派,而文派文社之风大作。”(18)谭氏将“社—派”溯源至江西诗派,“大作”一词表现出谭正璧对文学“群—派”“社—派”规律的深层把握。此外,他在该书第十章“明清文学”第一节“明代”部分专设“文派与文社之兴”专栏,为“群—派”“社—派”立传,揭示“社”与“派”同体同源并相互影响,还特别指出明代文学流派的嬗变亦在于“社”之流变:

明初诗派有五:吴诗派昉于高启,越诗派昉于刘伯温,闽诗派昉于林子羽,岭南诗派昉于孙仲衍,江右诗派昉于孙子高。林子羽名鸿,为闽中十才子之冠,诗宗唐人。仲衍名蕡,南海人,与名士结诗社于南园,为南园五先生之领袖。子高诗句腴字琢,而音格不高。其余如上述之前后七才子等,亦为显明的派别。至万历后,明祚将亡,而公安派与竟陵派兴。……明将亡时,文社大兴。有张溥、张采之复社,陈子龙、夏彝仲等之几社,艾南英之豫章社。(《中国文学史大纲》,第121—122页)

曾毅《中国文学史》则突出了“社—派”史体例。在曾著中,明代文学几乎是一部文学“社派”史:第二十九章“嘉靖文学”特论“七子结社之略历”;第三十一章万历末年部分专为“公安派与竟陵派”立传,探索“公安体之作风”;第三十二章“明末文学”按照“坊社倡导之盛—复社之主盟—复社宗法王李—几社之主盟—几社应和复社亦宗王李—豫章社之主盟—豫章社宗法震川—明文学界颠倒于门户”的序列,确立了以文学社群为主流风貌的明末文坛格局(19),还特别指出七子派的“诗社”基因及其因承关系:

始攀龙之官刑曹也,与李先芳,谢榛,吴维岳辈,倡诗社,而榛为主盟。王世贞初释褐,先芳引入社,遂与攀龙定交。明年,先芳出为外吏。又二年,宗臣、梁有誉入社,是为五子。未几,徐中行、吴国伦亦至,乃称七子。诸人多少年,才高气锐,互相标榜,视当世无人。七才子之名播天下。(曾毅《中国文学史》,泰东图书局1930年版,第162页)

民国时期的历史学家也在有意无意间参与了“社—派”体系的建构。明末清初的文人结社与民国时期的社会语境高度契合。容肇祖就指出,南社的崛起显然是“复社的翻版”,复社也与“而今的学生运动”“有着同样的政治的社会的背景”(20)。这就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极大兴趣,例如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朱倓《明季社党研究》(《图书季刊》1945年12月新第6卷第3—4期)、郭绍虞《明代的文人集团》(《文艺复兴》1948年9月上卷)。他们研究社群的本来目的是挖掘社群的民族精神并为当下服务,但多采用考据方法,侧重稽考“社”的组织形态、成员、数量、名称以及挖掘“社”的历史意义,这就在有意无意间参与了“社—派”体系建构。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初步勾勒出“社—派”名称、数量、成员及其组织形态,为此后的“社—派”研究奠定文献基础;二是提示了“社—派”由明至清的发展轨迹,为此后的“社—派”体系建构奠定时间维度;三是士人结社表现出极强的地域色彩,为“社—派”体系建构奠定空间维度。虽然历史学家对社群研究的参与导致“社—派”的文学审美失语,但这既是时代的必然,又是文学的偶然,因为“社—派”体系构建必须由派别组织与成员先行,民国历史学家的贡献也是不可磨灭的。

自民国时期萌芽的以“社”建“派”以及“社”“派”同体同源又相互影响的结构体系,至新中国成立后并未引起学人的广泛关注。由于明清党社斗争的不合时宜以及当时政治环境的变化,文学流派的理论体系逐渐剥离了“社”的“外衣”,而留下“群—派”的精神内核,论述重心则在于“群—派”的思想性、艺术性、政治性乃至情感性,游国恩和袁行霈主编的两部《中国文学史》皆表现出这一特征。还有一些文学史著作受文体观念影响而将俗文学作为明清文学史的核心,诗文“社—派”则游离于文学史体系之外。最典型的就是1978年由十三所院校中文系编写的《中国文学史》,该书在明代部分仅关注了《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牡丹亭》及明代拟话本小说,整个明代诗文体系及“社—派”思潮演变规律都没了踪影。即便是一些关于文学派别的专题性研究亦难以避免,刘世南的《清诗流派史》、薛泉的《明中后期文学流派与文风衍变》、张仲谋的《明代词人群体和流派》、唐朝辉的《元代文人群体与诗歌流派》、钟林斌的《公安派研究》、邬国平的《竟陵派与文学批评》等著作依然遵循“群—派”路径,侧重思想内容、艺术评判、社会影响等。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学者受西方“文学”概念影响而突出文学的情感与审美功能;另一方面,学术界对文人结社的研究相对薄弱,特别是关于社群对文学的影响,还缺乏有效的学理参考。

随着新理论、新方法的运用,视角范式的转变以及新材料的不断发现,社群对文学的影响逐渐为学人所识。1999年,《文学遗产》编辑部组织吴承学、曹虹、蒋寅三位学者讨论明清诗文研究时,就特别指出社群文学既是亟待开拓的新领域,又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新问题(21)。以此为标志,学术界对文学派别的研究开始关注社群的文学基因。如李庆立运用“社—派”范式考证后七子的结社过程及其对流派成立的影响,弥补后七子“群—派”研究范式的某些不足(22)。以“社—派”范式审视流派研究更显“立体化”,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文学史就是一部“文人结社史”,文学史研究者无论如何也不能越过“社”的文学因素来建构文学史体系。

但是,目前对于“社—派”理论体系的思考仍然处于萌蘖初创的状态。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当下的研究主要是沿着民国学人的考证理路,广泛挖掘社群的数量、名称、成员、宗旨、活动,侧重表现社群的政治学、文化学、历史学、宗教学意义。王世刚《中国社团史》(安徽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欧阳光《宋元诗社研究丛稿》(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小野和子《明季党社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李玉栓《明代文人结社考》(中华书局2013年版)等,皆表现出这一研究倾向。随着上文所言学术界对“社”的文学性的发掘,很多学人在考证的基础上,开始转向对社群文学含义的解读,出现了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人集团与文学风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何宗美《文人结社与明代文学的演进》(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张涛《文学社群与文学关系论》(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版)、曾肖《复社与文学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18年版)等著作。这些著作立足于社群成员的创作情况,解读作为组织形态的社群与文学的关系,为我们进一步思考“社—派”的盟主选择、文学宗旨、统系源流、艺术特征、地域表征提供了充实的文献资料。

以“社—派”范式建构文学派别体系的萌蘖初创状态,还表现为“社—派”在文学派别专题论著中的“偶发性”呈现。所谓“偶发性”,主要指当时学界在尚无社群学理参考的情况下,“社—派”理论体系的建构只能依附于“群—派”的编写体例。如朱培高《中国古代文学流派辞典》(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贯串覆盖先秦至清代的文学流派,讨论了宋代的月泉吟社诗派,明代的海岱诗社、小瀛洲诗社、复社、几社、豫章社,清代的惊隐诗社等。其中月泉吟社是元初人数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宋遗民诗社,胡怀琛就认识到其独特价值:“中国历史上的文社,自然要算几社、复社及后来的南社最有名了。其次,便要算月泉吟社。”(《西湖八社与广东的诗社》)朱培高将月泉吟社作为一个诗歌流派入编,是有其独到见解的。于志鹏、成曙霞《中国古代文学流派辞典》(山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在朱著的基础上增加了明代的粤山诗社,但相比明代那些著名的文学社群,粤山诗社显然分量较轻。以此观之,两部《中国古代文学流派辞典》所建构的“社—派”体系仅为雏形。

四 以“社”建“派”的文学史诉求、图谱重构及相关问题

文学社群是有组织的文学集团,以文学派别为其高级形态,因此有必要从文学社群的视角重读文学派别史。

第一,重写文学史与重读文学派别史的时代呼唤。重写文学史盛行于20世纪80—90年代,目的在于反思被文学史疏漏和遮蔽的文学现象,是中国文学史书写在取材范围与理论体系上的一次拨乱反正。作为文学史坐标系重要节点的文学派别自然成为“重写”的对象。20世纪80年代南京大学中文系策划的“唐宋诗歌流派丛书”以及20世纪90年代辽宁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文学流派研究丛书”,开始以“群—派”范式思考文学流派的盛衰因变、思想内容、审美特征以及与之相关的政治经济、宗教哲学、风尚习俗等文化基因;特别是21世纪初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文学流派研究丛书”,以中国古代文论文献为实证基础,对文学派别的名称、盟主、统系、风格、类型、源流的历时态衍变规律进行理论总结。与此同时,士人结社研究成为热点,有学者惊呼文学史其实是一部“士人结社史”,有必要梳理“社—派”成员存世文献及其文学演进,并对“社—派”的形成及其类型来一次“大考辨”,做一次“大手术”,进行一次新的文学建构。比如复社究竟是文学社团,还是文学派别,亦或是一时之文学潮流?从文化现象学来看,它是组织形态;从文学派别来看,它是风格形态,具有多样性、发展性、松散性、延续性、联系性等特点,因为复社经历了一个由“小域”到“广域”,由“单社”到“联社”,由“科举”到“文学、政治、学术”的发展历程。复社符合文学派别的概念特征,但现行文学派别研究著作皆未曾将其纳入。因此,当下应从社群视角打破原有割裂的文学派别史观,以“社—派”范式重新定位文学派别图谱,为文学史撰写提供新的思路。

第二,社群经验与文学流派历史还原的需要。比如明末公安派,民国早期学人多以“体—派”范式展开研究,侧重于该派的风格意义,称之为“公安体”;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时期,学界多以“群—派”范式凸显该派的政治文化背景以及文学创作、思想价值、文学史意义等。公安派是否与社群有关,答案是肯定的。我们知道,公安派一扫前后七子的复古诗风,以文学革新精神强调创作的独立个性,迅速崛起文坛,却又骤然衰落,其中原因如何?“群—派”学人将其归为两点:一是公安派的异端思想;一是诗歌创作的直俗浅白。异端必遭禁止,浅白违背诗教,因此公安派的衰落是必然的。而“社—派”学人却敏锐地捕捉到社群与公安派的兴衰相始终,公安派的衰落是社群发展的必然。何宗美说:“公安派结社从万历初期龚仲敏创立杨春社纳‘三袁’入社修业到袁中道天启年间与吴极、申绍芳、魏浣初等人结社唱和,经历了一个由兴到盛再又由盛到衰的过程,这一过程几乎与公安派之兴衰相始终。”(23)李圣华则进一步指出公安派成员在京师依托葡萄社宣传异端思想而遭受驱逐,这一“攻禅事件”是公安派衰落的直接原因,“这一变化可谓牵动了全局”(24)。可见,以“社—派”范式切入文学派别研究,往往有新的发现,从而解决很多历史悬疑问题。

第三,重绘文学地图与重构文学派别图谱的需要。梁启超指出,文学“受地理之影响,尤有彰明较著”(25),文学时间坐标的每一个“点”“线”派别皆须考察其地域背景。2005年,杨义提出“重绘中国文学地图”前沿命题(26),将“地图”概念引入文学领域,以时空维度通解文学。其所谓的“文学地图”是一种融合了物质时空与人文精神的结构关系,融合了民族学、考古学、地理学、文化学、语言学和图志学等多学科知识。文学社群具有空间化、地域化、网格化等特征,因此成为重绘中国文学地图的重要方式。明代特别是晚明,改变了此前以精英创作为主体、以《诗》《骚》源流为序列、以庙堂为地域空间的文学派别格局,变为以基层文人为主体、以本地乡贤为序列、以地方乡邦为地域空间的派别呈现方式。比如明末复社本为一个地方性基层科举文社,为争夺文权、扩大科举影响力而派嘉兴府孙淳联络各地文化名人,建立各区域分社,包括南直隶地区的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淮安府、庐州府、凤阳府,浙江地区的宁波府、绍兴府、金华府、衢州府,最终形成一个以复社为中心、在各地设分社的网格化联盟社群。以此观之,明清文学派别研究要将各地分社派别也纳入“地图册”,进一步考察“社—派”社员籍贯、乡邦文化、市镇位置、雅集地点、社集流动、仕途谪迁、选文传播、边地民族等大文学观视野下的空间背景。

中国历史文化博大精深,各行业会社琳琅满目,“社—派”构建需要排除非文学性社群;而且明代文人结社意识强烈,“社”名也用于临时聚会、选文汇编、往来赠序、造士之法、诗歌韵脚、选文活动等。因此,历史上社群虽多,但须加以甄别,在建构体例上遵循既突出重点又无所遗漏的原则。当下以“社—派”范式构建文学派别体系,亟待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社”“派”概念范畴的有限性与无限性。“文学社群”和“文学流派”在概念内涵上是否有区别呢?这是当下亟待澄清的一个问题。2018年,笔者撰文认为“社”具有非“派”亦“派”的特质:“社”多具有自觉性、多样性、宗派性组织形态,“派”多为半自觉、非自觉的“观念”集合,“社”“派”并非对等关系,但二者又是“亲密战友”,因为很多派别需要“社”来帮忙,从而成为文学派别的“高级形态”(27);但不是每个社群组织皆可发展为流派,需要加以筛选(28)。1958年,冯明之在《中国文学的流派》一书中强调:“世间一切的文学流派,不管它们是怎样的千差万别,它们彼此间的基本歧异,只在两点:要就是思想上的不同,要就是风格上的不同。”但“派”的概念范畴远非如此简单,冯明之接着说:“文学上的各种流派,就是这么一回事:它们各有各的主张,各有各的见解,各有信徒,也各有祖师。”(29)作为文学流派,自然有创作风格一致的“信徒”追随,但“祖师”不能“遗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祖师”其实表现的是文学派别的源流统系,如果社群仅为雅集性聚会,自然难以成“派”。

第二,“社—派”与“群—派”的传承借鉴、融合创新问题。近三十年“群—派”研究在专题领域开拓及相关理论经验的总结提升上取得重大突破,为“社—派”研究提供了经验。文学性社群多为诗社、文社、词社、曲社,以此建派,自然离不开传统的“群—派”范式的取材范畴与研究方法。但文学史上很多“体—派”“群—派”并无结社基因,“社—派”建构必须选择与“社”有紧密关联的派别。如此一来,更多处于文学史边缘地位的乡邦地域性文学社群亦可被纳入文学派别体系,从而扩大文学派别的取材空间。比如明末复社、几社后人组织的科举文社在清初仍然活跃于文坛,最终形成以沧浪会、慎交社、同声社为主体的吴地派和以原社、须友堂文会、棠溪诗会、春藻堂文会、大雅堂社、丽秋堂文会、振几、振雅社、东皋尚齿会为主体的松江派(30)。这些处于文学史边缘地位的乡邦地域性“社—派”,是否应纳入“社—派”研究的范围呢?这是文学派别研究中值得思考的问题。“群—派”学人的理论经验为“社—派”体例建构提供了一个标尺,规范了“社—派”研究,如陈文新提出的“统系意识”“盟主意识”“风格意识”“影响意识”四个核心范畴规范了派别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成为“社—派”体例建构和逻辑展开的理论依据。

总之,“群—派”经验如人之“血脉”贯通人体,输送营养,足资借鉴。士人结社蜂起文坛,如人之新鲜血液滋养肌肤,焕发新颜。这里有三个方向足资思考:

第一,“群—派”是早期学人在缺乏社群学理参考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范式选择,当下需要重新植入“社”的因素。比如“公安派”成派过程与“社”相始终,我们因此称之为“公安社派”,突出“社—派”范式的名称意义;竟陵派多半为自觉性的“群—派”范畴,锺惺、谭元春虽然经常结社,但并非社长,因其二人的文坛影响力足以让后学仰启追随,其中包括很多“社”中人,这些社中挚友对其创作产生重要影响,我们也将其纳入“社—派”体系中来。

第二,运用考证方法处理好“社—派”成员的广泛性和交融性问题。“社”作为一种组织形态,成员复杂,有些社中文人兼具多家社籍,这就需要取舍归类,重点关注“社—派”源流问题及其承前启后的意义,进行共时与历时的立体考察。比如松江几社自明崇祯十五年至清康熙十六年(1642-1677)先后分化为求社、景风社、雅似堂社、赠言社、震雉社、昭能社、野腴楼社、小题东华社、西南得朋会、沧浪会、慎交社、同声社、原社、须友堂文会、棠溪诗会、春藻堂文会、大雅堂社、丽秋堂文会、振几、振雅社、东皋尚齿会等,研究几社立派的问题,就要考虑其源流嬗变。

第三,以史为纲、一点多线的“社—派”体系及其编写体例。所谓“以史为纲”,即以中国历史分期为纲领,对不同时期的“社—派”图谱演变进行历史定位,可以择取如下“社—派”:东晋白莲诗社派,中唐幕府诗人诗社派、白居易九老会诗派及其后期怡老会诗派,宋代江西诗派,元代月泉吟社诗派、北郭诗社派、宋遗民诗社派等。明末清初“社—派”可分为三个时期:明天启四年至崇祯十七年(1624-1644)为第一期,主要以天启四年应社成立为标志,随后复社兴起并走向全国联盟,崇祯十四年(1641)复社领袖张溥去世后,社盟衰落,至崇祯十七年明朝灭亡,社盟解体。这一时期重点考察由“社”到“派”的嬗变过程。清顺治元年至顺治八年(1644-1651)为第二期,此时的“社—派”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遗民诗社流派,一种是以明末社中文人仕清的“逆臣”为主的“社—派”。清顺治九年至康熙四十九年(1652-1710)为第三期,顺治九年、顺治十七年(1660)朝廷两次禁立社盟,再加上顺治十八年(1661)发生的奏销案、通海案及陆銮攻击江南文社结党营私案,江南文社性质大变,一部分主要以科举八股文社为主,一部分以怡老诗社为主。这样的“社—派”在文学流派史上具有独特性,需要特别关注。“一点多线”体例中的“一点”即某一地域文学磁场中心,“多线”指这一文学磁场范围内的文学流派(包括文体类、地域类、风格类等)。明天启四年以太仓张溥为领袖的应社成立,至崇祯二年(1629)张溥统合北直隶、南直隶、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等省社群,形成地域性复社联盟。此期“社—派”可依此区分为几大文学磁场(如[图1]所示):

[图1] 明末清初“社—派”图谱表

当然,以上文学社群派别图谱仅罗列重要内容,还有很多未被纳入,且需要进一步甄别。总之,以“社”建“派”,要将逻辑重心放在“社”与“派”的关系上,这是“社—派”范式的基本落脚点。以此视角切入文学派别研究,会得出一些较为新颖的观点,例如:社群即流派;由多个社群组成流派;由社群联盟发展而来的地域流派等(参见《文学社群与文学关系论》,第278页)。从地域社群视角切入文学流派研究,的确是当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特别是本项研究以社群视角重绘文学流派图谱,增加了以往较少涉足的文学派别,提出了“一点多线”的结构思路。凡此皆为中国文学史书写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新的视角。

注释:

①沈达材《谢无量著中国大文学史》,《图书评论》1933年第2卷第3期。

②根据吴云《来裕恂年表》记载,来裕恂于“光绪三十年(1904)暑日……开始写《中国文学史》,至次年完成。此书手稿尘封百年,至2005年由萧山区地方志办公室影印面世,2008年8月,湖南岳麓书社印刷体排印出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萧山记忆》第2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③谢无量编《中国大文学史》:“今以文学为施于文章著述之通称,自《论语》始有文学之科,其余或谓之文,或曰文章,其义一也。”(朝华出版社2018年版,上册,第1页)

④贺严《中国古代文学史基础书目概述》,中国工人出版社2012年版,第182页。

⑤叶飞《文学上的主义与流派》,《南华文艺》1932年第1卷第17期。

⑥胡怀琛《中国文学史概要》“序言”,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1页。

⑦刘勰《文心雕龙》卷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1478册,第40页。

⑧参见锺嵘撰,杜天縻注《诗品新注》“引言”,世界书局1956年版,第1—8页。

⑨严羽《沧浪诗话·诗体》,《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80册,第812页。

⑩《沧浪诗话·诗体》,《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80册,第812—815页。

(11)(12)陈斐《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可能萌蘖——梁昆〈宋诗派别论〉的学术史意义》,《文学评论》2017年第2期。

(13)梁崑《宋诗派别论》,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第6页。

(14)(15)《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可能萌蘖——梁昆〈宋诗派别论〉的学术史意义》。

(16)《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2》,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952页。

(17)胡怀琛《西湖八社与广东的诗社》,《越风》1936年第1卷第14期。

(18)谭正璧《中国文学史大纲》,光明书局1929年版,第121页。

(19)葛遵礼《中国文学史》(会文堂书局1931年版)亦承此体例。

(20)容肇祖《明末复社领袖张溥》,《读书与出版》1948年第3年第5期。

(21)参见吴承学、曹虹、蒋寅《一个期待关注的学术领域——明清诗文研究三人谈》,《文学遗产》1999年第4期。

(22)参见李庆立《明“后七子”结社始末考》,《山东师大学报》1996年第3期。

(23)何宗美《公安派结社考论》,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

(24)李圣华《京都攻禅事件与公安派的衰变》,《西北师大学报》2001年第1期。

(25)梁启超著,摩罗、杨帆编选《太阳的朗照:梁启超国民性研究文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4页。

(26)参见杨义《重绘中国文学地图与中国文学的民族学、地理学问题》,《文学评论》2005年第3期;杨义《重绘中国文学的历史地图》,《文史哲》2015年第3期。

(27)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人集团与文学风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3页。

(28)参见拙文《文学社群与文学流派——当下文学流派研究亟待澄清的一个问题》,《光明日报》2018年5月21日。

(29)冯明之《中国文学的流派》,上海书局1958年版,第8、6页。

(30)参见拙著《文学社群与文学关系论》,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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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文学遗产:中文版》2023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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