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中国公共外交协会会长、中国前驻欧盟大使吴海龙在主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活动”午餐会和分论坛期间的发言整理。
今天上午,习近平主席出席纪念大会并发表题为《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大历史贡献,深刻阐述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传承和赓续发展,就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一系列重要主张。就促进“全球南方”开放包容合作提出重要倡议,向世界传递了中国将继续走和平发展道路、携手各国实现共同发展的坚定决心和意志。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与印度政府代表团的会谈中,首次提出了国家间和平共处的五项基本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首次系统阐述。
1955年4月,在万隆亚非会议上,周恩来总理在全体会议的发言中,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至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表述方式被确定下来,成为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新中国诞生之初向世界提供的首个重大公共贡献,对建立战后初期的国际秩序,尤其是亚洲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至今日,尽管国际形势不断变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依然保持着其强大的活力,对于推动全球和平与促进国际间的友好合作,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今天,深入探讨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传承和发展,对更好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的关系,更好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更有力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时代意义。
习近平主席宣布支持“全球南方”合作的八项措施,展现了中方始终与所有南方国家命运与共,推动“全球南方”发展的坚定决心。
纪念大会设置“大变局下‘全球南方’的愿景与使命”这一分论坛主题,重点聚焦“独立自主,共同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和“团结合作,共同实现造福人民的发展”两个议题。
通过这两个议题深入的讨论,我们认识到,在当今动荡复杂的世界中,和平共处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坚持和平共处的原则,仍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体现了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精神,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建立和发展关系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有力的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为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全球南方”是当今世界一支不断发展壮大的力量,深刻影响着国际格局的发展进程和走向。“全球南方”要加强团结,要坚定不移的维护自身权益,要为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治理体系发挥积极的作用。“全球南方”的参与权、话语权和决策权应得到充分的保障。
“全球南方”要秉持开放包容和合作共赢的理念,既要大力推进“全球南方”国家间的合作也要寻求南北之间的对话,只有同舟共济、责任共担,才能实现全球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全球南方”要把发展作为优先要务,“全球南方”的发展要走符合本国国情的道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努力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全球南方”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加快实现经济的转型。
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强权政治是“全球南方”最主要的外部制约因素,要旗帜鲜明的加以反对和抵制。”
中方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以及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为世界未来指明了方向,为应对全球共同挑战提供方案,“全球南方”是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重要的推动力量。只要全球各国携手合作,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就可以变为现实,人类就会有更加美好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