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调研时第一次提出新质生产力的概念,强调“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1]。在2024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新质生产力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新质生产力理论体系初步形成[2]。新质生产力是在我国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成为经济发展主要驱动力背景下,在总结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实践基础上提出的,是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经济理论,也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最新理论成果。它不仅具有极强的理论价值,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围绕科技创新构建出支撑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的生产力理论,而且具有突出的实践意义,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生产力培育与发展提供系统性的战略措施,克服了过去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发展政策分散性强、协同性弱、难以深入深层次矛盾等问题,相关政策兼具全面性、针对性与根本性。因此,对新质生产力理论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新质生产力的内涵
新质生产力是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是生产力中技术最前沿、辐射带动力最强劲、对经济体系影响最突出的部分。要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应该从如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以科技创新为核心
科技创新在生产力中的作用,一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强调的重要内容。在马克思恩格斯时代,、尽管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还未像现在这么突出,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意识到科技创新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指出,“资本的进一步发展中,我们看到:一方面,资本是以生产力的一定的现有的历史发展为前提的,——在这些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3],“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发展的”[4]。进入20世纪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全球科技创新不断加速,依托科技创新形成的新质生产力不断涌现,成为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火车头”。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邓小平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他强调“马克思讲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非常正确的,现在看来这样说可能不够,恐怕是第一生产力”[5]。习近平总书记也高度重视创新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创新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他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6]17,将科技创新视作创新的核心部分。在科技创新的定位方面,他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6]7,认为“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6]27。在2024年1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会议上,习近平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2]。
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的区别不在于有无科技创新,而在于科技创新所占的比重与地位。传统生产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科技创新,只是科技创新在其中的作用相对较弱,科技创新水平相对较低。与之相比,新质生产力高度依赖科技创新,特别是颠覆性技术创新,因而由科技创新转化而成的生产力更具新颖性,更易对经济体系产生质变效应。从概念上看,新质生产力在具体产业层面,集中于技术前沿、具备较强生产率提升潜力、辐射力强(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的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①,以及技术密集度高、对其他产业或者产业环节生产效率带动力强的技术密集型产业或者产业环节。可以看出,新质生产力分布的重点产业领域或者产业环节,要么是在技术与产业两个维度均未完全成熟甚至处于萌芽状态,但是对整个技术体系与产业体系具有重大影响力,并有望壮大成为新经济增长点的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要么是当前制约我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环节。这一环节的突破将大幅提升所在产业的整体供给效率,从而有助于我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由中间低端环节向两侧高端环节跃迁。在微观层面,体现为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与档次提升,以及企业由低成本竞争力向以技术创新为支撑的核心竞争力转变。
另外,新质生产力强调的不仅是具体的产业如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它更加注重产业本身的创新性、高效性(全要素生产率提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衡量标准在于动态性的创新而非静态的产业概念。
(二)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
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对各种不同生产要素进行创新性配置。具体来说,新质生产力是涵盖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即劳动力三要素)的创新体系。要发展新质生产力,就应推动这三者及其组合的优化提升。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不是简单强调生产技术及技术设备(劳动资料)的创新及更新,更包括材料(劳动对象)创新、各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不仅强调单一因素的创新与提升,更加强调三者作为组合所形成的综合效应。因此,从横向看,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涉及众多因素。就劳动者而言,新质生产力需要与其要求适应的劳动者群体,在结构上表现为较高比重的创新性劳动者,而创新型劳动者又包括科研工作者、工程师、技术工人以及企业家、高端管理人才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劳动者。
从纵向看,新质生产力的形成过程包括从科学理论探索到最终商用产品与服务在内的科技创新与企业销售生产全链条,体现了新质生产力从萌芽到价值实现状态的全进程。同时,与以前的科技创新活动相比,新质生产力更加强调科技创新成果的最终价值实现,这对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的效率要求更高。考虑到科技创新特别是颠覆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活动失败率高,因而要提高其成功率特别是促进科技创新水平动态提升,就需要对生产性要素配置状况进行持续的系统优化,特别是对各种因素背后的深层因素进行有效改革。
(三)具备绿色底蕴
新质生产力本质上是绿色生产力,全方位促进产业绿色化、达到高质量发展要求是其内在使命。
一方面,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能够有效促进节能环保技术进步并加快其扩散步伐,不仅降低单位产出下的各种资源能源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量,还能有效控制各种资源能源消费总量与污染排放总量,促进2030年碳排放达峰与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从我国绿色发展状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绿色发展深入人心以及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我国在节能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从能耗效率指标看,2012年我国每吨标准煤创造的GDP为1.3393万元,2022年这一数值提升为2.237万元,名义上提高了2/3左右。但是,整体来看,与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相比,我国目前的碳排放问题依然严峻。从能源消费总量看,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一直处于增长趋势,2022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为541,000万吨标准煤,比2012年(402,138万吨标准煤)提高了34.5%,年均增长率为3.0%,尽管比之前10年(2002年到2012年能源消费总量提高了137.1%,年均增长率为9.0%)明显下降,但是总量依然在持续扩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2023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为57.2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7%。虽然能源消费总量中也包含了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且其比重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如2023年达到26.4%,但是整体来看,煤炭、原油、天然气等整体消费量依然处于增加趋势。总之,要在经济保持5%以上增速、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前提下,2030年实现碳排放达峰的目标,挑战性很大。在这种情况下,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对减少能源消耗与污染排放、实现碳达峰目标至关重要。首先,新质生产力以低消耗、低污染、高收益为特征,具备绿色底蕴。新质生产力以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为支撑,是集约型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推动力,其发展必然将大幅提升能源资源使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出排放量,提高经济发展的绿色水平。其次,绿色科技、绿色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业发展与技术普及将推动整个产业体系的绿色含量。以节能环保技术为代表的绿色科技以及以新能源为代表的绿色产业,不仅本身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而且还能通过改造优化其他产业推动绿色发展。
另一方面,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能够有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从而推进绿色发展。在三次产业结构方面,这体现为在保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前提下,不断提升第三产业规模与比重,从而降低各种资源能源消耗。应该说,我国在当前的工业化进程中存在“过度去工业化”问题[7],即世界主要国家在我国同等发展程度时,工业特别是制造业比重下降速度都不及我国快[8]。这就意味着我国工业比重过快下降是不正常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实体经济发展不振。但是,从长期来说,世界主要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经历了工业比重下降以及服务业比重上升的进程,这在客观上反映了产业结构变化的规律。即便是公认的不存在产业空心化问题的德国与日本,虽然保持了极高的工业竞争力与相对完备的工业体系,但是其工业比重也低于服务业。相较于农业与工业,服务业能耗、污染排放水平较低,因而其比重提高会增进产业发展绿色水平。同时,在各产业内部,
产业结构升级则体现为高端环节比重的提高,这也会降低对各种资源能源的消耗。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之所以具备高消耗、高污染和低附加值的特点,原因在于经济发展集中于产业低端环节,而产业结构升级将使经济发展摆脱对低端环节的依赖,从而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二、新质生产力的时代价值
新质生产力理论构建了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推动力的有关先进生产力的理论体系,涵盖了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支撑要素、配套生产关系体系等,是贯穿其生产、发展、更新等全生命周期的理论体系,具备突出的现实针对性与引导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后发经济体的后发优势而破除其后发劣势。后发经济体相对于发达国家具有突出的后发优势:可以参照发达国家已经成型的技术路线,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其溢出效应,以更高效率进行技术创新,并能在较短时间内在商业技术层面实现反超;在新质生产力的支持措施方面,可以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过实践验证的现成政策体系,减少相关政策探索的成本,加速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的效率。
但是,后发国家在新质生产力方面也存在后发劣势,这突出体现在后发国家在加速追赶过程中,会倾向于强化易于借鉴的部分,如企业、高校与研发机构的研发体系的架构,促进科技创新的具体措施等,而对于难于借鉴、在短期内难以见到成效的措施则予以弱化甚至回避,如高校与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与激励体制、教育体系对创新的有效支撑等。另外,还有部分因素难以通过行政手段予以解决,如社会对于失败的宽容性。这就导致在促进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的措施体系中,始终存在部分“短板”,“长板”再长,也不能弥补薄弱领域,从而影响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限制甚至阻碍后发国家技术赶超进程。同时,后发国家在赶超过程中,倾向于将各种政策分解,由不同部门实施,这就妨碍了政策形成有效的协同效应,从而影响科技创新效率的提高。
更为重要的是,在政策目标考核约束下,为了顺利达成目标以不影响政绩,各个部门在新质生产力培养与发展政策方面,倾向于以容易实现、易于衡量的显性指标(如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总量、专利申请或授权数量等指标)替代难以衡量、较难实现,但却对科技创新至关重要的一些指标(如研发人员激励水平与激励制度、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专利的创新水平等)。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技术创新相关显性指标的快速提升与实际创新能力的提高脱节,出现技术创新粗放化问题[9]。当然,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经验表明,从加大研发投入商用技术居于领先地位存在显著的滞后期,显性指标提升与实际创新能力无法同步在一定程度上难以避免。然而,从我国实践情况看,这种具有粗放化特征的脱节问题,并非单纯意义上的时间滞后,而是显性指标提高与实际创新能力提升相关性的减弱。
另外,为了加快显性指标的形成,我国过去与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相关的政策往往侧重于以大力度政策刺激引导技术创新活动超常规发展。例如,过去许多部门或者地方政府为了加速研发投入与产出,采取了对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进行税收减免、对技术创新活动直接奖励等措施。我国科技创新政策往往与产业发展政策紧密结合(这在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加大了这一问题的负面效果。例如,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超常规发展,许多地方曾经采取了直接补贴、消费者挂牌享受特殊待遇等一系列超大幅度优惠政策。尽管这些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新能源汽车产业迅猛发展,但是其负面效果也较为突出:一是政策本身需要强力的政府财力支持,且部分政策存在漏洞,诱发了道德风险;二是政策加大了显性指标与实际创新能力脱节的矛盾,并加剧了企业在技术创新上追求立竿见影的心理,影响了需要长期专注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三是这些政策在较大程度上导致新兴产业的产业发展水平与技术创新水平之间的脱节,使得部分产业出现重应用而轻研发问题,影响了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长期竞争力提升与可持续发展。总之,政府部门考核指标的偏差与政策自身优惠力度过大,造成了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发展政策的效率不高,且在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方面效果不佳。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质生产力理论,则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正如前文所述,在理论层面,新质生产力理论从生产力角度将与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发展等相关的要素融合在一起,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看,新质生产力理论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论的进一步升华,它从侧重对科技创新的评价转向如何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如何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贡献度,并构建了囊括科学发现与技术发明及其应用、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发展以及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撑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发展的生产力三要素(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以及新型生产关系的理论体系。这一紧密联系、相互协调、彼此影响的理论体系,架构起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为龙头,科技创新动态演进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与推进为基础,各个产业技术创新良性互动的生产力体系,将向发达国家借鉴经验与发挥溢出效应、依托自身资源加速科技突破、依据经济发展探索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发展模式等统一起来,这既有利于发挥技术追随国家所具备的后发优势,又能有效地规避其后发劣势。
新质生产力的实践价值突出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新质生产力从转化应用的角度强调了创新的价值。正如前文所述,新质生产力强调了科技创新的转化应用。科技创新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只有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真正体现新质生产力的价值。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应高度重视提高新质生产力相关活动的实质效果,在技术创新活动和人才培养方面表现得尤为如此。二是新质生产力概念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层层架构起一个理论与政策体系,这有利于我们将培育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相关政策系统化。第一,可以防止因为政策体系中某些部分的缺失或者不足影响整体效果;第二,能够提高不同政策以及不同政策制定与实施部门之间的协同效应,提升政策实施的效果;第三,可以有效提高整个政策体系对实践变化的反应速度以及反应的有效度,降低各项政策在动态发展中的合成误差。
三、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因素:科技创新
正如前文所述,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特质是“生产力”,即现实生产能力,作为新质生产力核心要素的科技创新,应紧紧围绕现实生产力而展开。进入21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技术创新投入、产出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技术创新效率大幅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的相关数据,我国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从2001年的95.65万人年增加至2012年的324.70万人年,再增加至2022年的635.4万人年;研发经费支出从2001年的1042.5亿元增加至2012年的10,298.4亿元,再增加至2023年的33,278亿元;专利申请授权量从2001年的114,251项增加至2012年的1,255,138项,再增加至2022年的4,323,409项。但是,整体而言,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各项指标的迅速增长,并未带来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步攀升,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也没有达到应有水平,部分领域尚未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扭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以提升科技创新的真实水平作为抓手,培育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具体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以提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试验发展各个环节研发效率为基准,加强产学研合作,强化科技创新体系效率
造成我国科技创新效率较低、对经济发展贡献度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便是科技创新各主体之间协同不足。技术创新,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是复杂的活动,需要一系列研发主体的协作,才能达到创新效率最大化。受制于技术创新前端链条基础研究活动游离性高、产学研合作部分体制障碍尚未完全消除等因素,我国技术创新,特别是复杂程度高的技术创新效率较低。
一方面,我国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前端环节集中于高校与科研机构,其内部的管理激励制度倾向于重视论文产出数量、研究项目立项等,而对研究成果的后期转化重视不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科研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一现象有所缓解。但是从整体来看,当前的科研体制造成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前端环节和后端一系列环节对接不畅,进而导致科研成果脱离实际倾向突出,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的状况依然没有根本性扭转。当然,这里必须指出,纯理论研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兴趣导向”,许多研究成果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因而不可能要求基础研究极端服务于后端环节,特别是通过命令或者通过体制化建构的形式使基础研究向后端环节看齐。然而,我国当前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前端与后续环节的脱节是体制性问题造成的。从产学研合作的角度看,虽然近几年来,随着相关改革的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研发脱节的问题已经大为缓解,产学研合作在规模、紧密度等方面均有显著进步。但是,当前阶段的产学研合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便是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中阻碍产学研合作的体制尚未完全根除,受到考核激励体制影响,部分研究人员主业在于基础研究,而无法沉下心来从事技术创新转化工作。同时,产学研合作中存在的另外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企业在合作中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不是以合作主体的身份积极参与到创新合作中,而是习惯于以客户的身份对高校和科研机构提出相应要求,以委托研发的形式参与合作。这导致部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固化,无法发挥企业在技
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从而影响到技术创新整体效率提升。阿罗拉等人的研究表明,1970年以来技术进步对美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前一阶段(1920年到1970年)不断下降,造成这一问题的核心原因之一便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商用研究中的比重下降(从1985年的30%左右下降到2015年的20%)[10]。企业作为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其参与对于技术创新的效率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相对于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研发主体,企业更清楚什么样的技术创新成果更符合现实需要。因此,企业不仅要参与试验发展及应用研究等创新后端环节,还应该参与基础研究。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部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主体意识不足,将对我国技术创新效率造成不可忽视的负面作用。
对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第一,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为我国科技创新全链条效率动态提升创造基础。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发展经验表明,随着一个国家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后发国家要在科技创新全链条上实现对发达国家的赶超,就必须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突破,否则难以改变在底层技术方面滞后的局面,无法真正摆脱在科技领域对西方发达国家的依赖。当前我国已经步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攻坚时期,基础研究对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愈发突出,基础研究环节薄弱的问题日益凸显。这就要求我们尽快按照短期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在短期内,由于我国面临国外技术禁运威胁和实现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要求,基础研究需要在一些重点领域优先取得突破,以便为技术创新链下游的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环节的技术突破奠定基础;从长期而言,作为一个经济、科技大国,基础研究需要形成各领域科研能力动态提升的格局,持续不断地为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等环节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提供支持。对此,我们要在经费投入、科研管理体制领域进行改革,为基础研究水平提升创造条件。在经费投入方面,应解决目前基础研发投入过低的问题(2023年研发经费占比为6.65%,远低于日本和韩国),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在科研管理体制方面,以提高基础研究实际效率为基准,建立适宜的科研管理体制体系。第二,注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环节的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在研究方向上,高校和科研机构等从事基础研究单位要积极回应现实发展的需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发展的需要确定具体研究的问题,在科技源头方面提供满足现实需要的科学理论供给;对已经完成的科研成果,要积极与下游环节配合将其逐步转化,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对企业而言,要不断加大与高校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强化产学研合作的水平。同时,企业不能仅仅满足于技术成果转化者的角色,要适度向上追溯,向应用研究以及基础研究领域延伸。
(二)注重科技应用特别是新兴技术应用场景的拓展与原创研究并进
不断拓展应用新兴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提升新兴技术对传统产业改造的广度与深度,从而提高供给体系整体效率,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应有之义。当然,在动态环境下,只有加强原创研究,才能不断涌现新的技术创新,从源头保证技术创新成果供给,源源不断地提升新兴产业对传统产业的优化提升能力,促进其效率提升。
一方面,我们要实现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随着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其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功能不断强化,有效促进了传统产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度依然较低。据统计,2022年我国工业数字经济渗透率达到24.0%,这一数字比2016年提高了6.2个百分点,有了显著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这一比重依然明显偏低[11]。根据中国信通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20年)》,2019年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制造业渗透率为33%,明显高于我国同期的数据(19.5%)[12]。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不断强化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特别是不断拓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应用场景,推动产业整体效率提升。
另一方面,数字经济高度依赖于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信息等基础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只有将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一个国家的数字经济才能真正发展壮大并持续赋能传统产业。然而,整体而言,我国数字经济技术支撑明显不足,大量的关键核心技术尚未取得突破。这主要体现在软件、芯片等新兴产业的关键领域尚未实现自主可控,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等产业基础依然较为薄弱,离真正意义上发挥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尚有较大距离[13]79。例如,2019年我国芯片的自给率仅为30%,芯片进口额高达3040亿美元;国内传感器市场总规模达到2188亿元,其中80%的中高端产品依赖于进口[14]。同时,受美国对我国技术禁运的影响,芯片等数字经济关键核心零部件外部供应渠道受阻,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困境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从企业对技术创新的重视度看,包括数字企业在内的新兴产业或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普遍低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8%—10%的标准,这对未来数字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形成显著制约[13]79。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强化在底层技术、关键零部件等核心领域的研发,逐步摆脱对西方发达国家的依赖。
(三)强化人才支撑战略
当前我国在人才培养与制度激励方面,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制约着技术创新效率提升。技术创新效率的提升,高度依赖于各种创新人才: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深厚的理论基础,专注于理论研究的科学家;善于将创新理论转化为具体成果的应用型人才;善于将商业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企业家;等等。技术创新作为一个复杂的体系,需要创新人才的有力协作,但是整体来看,我国在各类创新人才培养、激励等方面均存在不足。例如,创新人才的培养,需要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体系注重培养其独立创新、乐于探索以及个性独立的精神,但是现有的教育体系注重知识灌输,对于科学探索所需要的各种精神培育不足。这种教育导向以及与此导向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已经对我国创新人才的培养产生了系统性负面影响,使我国在高等教育人口数量遥遥领先的优势无法转化为同等程度的理论研究与科技创新优势。又如,完整的科技创新链条需要高水平技术工人作为技术创新末端链条的人才支撑,但是我国当前的人力资源结构极为不合理,高端技术工人在数量、质量等方面均无法满足需求。目前,我国产业工人结构中高级技术工人比重严重偏低,高级技术工人的缺口总计约2000万人[15]。这严重影响了我国技术创新链条整体效率的提升,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技术创新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具备企业家精神的人才相对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技术创新效率的提升。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创新区别于技术创新概念,它的具体含义就是不断发现市场机会、实现技术创新与生产能力的结合,从而不断填补市场空白。根据最早明确提出“企业家精神”这一概念的学者奈特的观点,企业家精神是指在面对不确定性环境时,敢于冒险、勇于创新和接受风险的特质[16]7。事实上,企业家精神最重要的体现之一便是将技术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企业家利用其独特的眼光发现技术创新潜在的应用性,组织各种资源将其应用在生产过程或者产品与服务中,最终实现技术创新的经济价值,提高供给效率。如果缺乏具备企业家精神的人才,则大量的技术成果无法成功转化。同时,具备企业家精神的人才还会发现消费者无法意识到的潜在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技术创新的引领。全球产业发展的经验表明,正是在一批具备极高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引导下,一系列新兴产业与产品才能在全球发展起来。当前时期,具备企业家精神的人才整体数量不足,成为制约我国技术创新整体能力提升以及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因素。
对此,我们需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第一,按照实用主义导向、创新导向、长期导向、竞合导向、学术—教学均衡分流导向、适度教育导向的原则,对我国教育体系特别是高等教育体系进行改革,改变现行教育体系中存在的不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现状。其中,有两个深层因素需要特别强调,一是应根据现代大学的教育理念,依据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加快高校等机构去行政化进程,构建起与创新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高校教育体制;二是从源头入手,逐步转变应试教育模式,构建起科学的,有利于培养学生创造力和求真精神的教育体系[16]8。第二,构建合理的科技人才激励体制,切实提高科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当前,我国科技人才激励体制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工资薪酬平均化问题突出、绩效奖励机制不利于激励人才、科技评价体制不利于鼓励真正创新等,在客观上影响了科技人才积极性、能动性的发挥,严重制约我国科技水平的提升[17]。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政策实际效果为基准,切实改革科技人才激励体制。第三,强化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才培养与使用。企业家精神最重要的表现便是创新与冒险。应加强企业家精神的培养,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优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积极选拔、聘用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才作为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管理人员。第四,加大对技术工人的培养力度。推动教育体系改革和政府、企业员工培训制度的完善,不断增加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水平技术工人的培养力度,增加其供给,满足市场需求。
(四)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需要新型生产关系与之匹配,这就要求我们对相关体制机制及现行政策进行改革。这里以技术创新政策为例,对此问题进行讨论①。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受到产业技术创新政策引导扶持的影响,部分企业将加大创新投入特别是增加创新成果产出作为企业追求的重点目标(以获得相应的政策奖励或者其他优惠),而忽视创新成果的质量及其对现实生产力的实际作用。尽管随着产业技术政策的退坡,这种技术创新的“粗放化”问题得以缓解,但是实践中仍有部分企业将创新成果作为企业实力的显示性指标,变相地将企业创新数量、技术水平作为营销手段。这成为我国技术创新相关指标快速提高却没有同步转化为现实生产能力的原因之一。
为改变以上情况应做到以下两点:第一,技术创新及相关产业政策应以追求实效为基础。这里的实效,就是技术创新成果必须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而不能以其他中间型目标作为基准。技术创新及相关产业政策要与创新投入、创新成果数量等显性指标适度脱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为了提升新质生产力长期水平而提前进行的、不能即期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相关活动毫无意义。恰恰相反,这些活动在很大程度上甚至比提升短期生产力的活动更加重要。第二,技术创新政策及产业政策以公平竞争政策为基础。事实证明,倾斜性产业政策对技术创新整体效率负面作用很大,要促进技术创新活动,就必须回归功能性政策。以公平政策为基准,对技术创新及产业的存量政策进行清理以及出台增量政策,是实现产业政策转型的基本路径。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是把握新质生产力这一概念应坚持动态、系统的视角与方法。正如前文所述,新质生产力包括一系列相关因素,同时又具备动态性特征:新质生产力内在的特征“新”是动态的,与之相关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也是动态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以动态的视角去看待新质生产力,并及时调整培育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策引导与扶持措施。例如,新质生产力中最活跃、知识与技术最密集的前沿部分(未来产业),具有技术与产业发展均不成熟的特征,技术路线之间的竞争、同一技术路线的技术迭代会变更技术与产业发展轨迹,进而对关联产业与配套设施支持产生连带效应。
二是将战略思维、工程师思维与产业生态思维协调统一起来,在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的基础上,切实推进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发展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发展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涉及一系列复杂因素,要在实践中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受限以及促进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实践中,对此问题往往存在三种思维方式:战略思维,即从宏观、长远的角度去考虑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问题;工程师思维,即从工程师角度,以工程规划与实施的方法去看待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发展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问题;产业生态思维,即以生态学方法,对产业、技术相关复杂问题进行处理。综合来看,这些思维方法各有利弊,应将三者结合起来,取长补短,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创造条件。
三是处理好发展新质生产力与传统产业的关系。发展新质生产力,绝对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一方面,传统产业作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带动就业、扩大消费、提供赋税、支撑高新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忽视、弱化其发展,将严重阻碍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另一方面,传统产业并非处于静态发展状态,新兴技术与产业的发展,能够对其有效改造,促进其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和运营效率的提升。例如,过去几十年发生的信息技术浪潮,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传统产业。随着更多新兴技术与产业的出现与发展,传统产业也将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被改造,产业效率有望在更大程度上得到提升。另外,并非传统产业的所有环节都是低技术环节,部分产业的关键环节也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这些环节也是新质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强化这些薄弱环节不仅能够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也能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因此,我们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时候,不能弱化传统产业,而是要在保证其发展稳定的前提下,通过新技术、新业态的改造促进其效率提升,促进新质生产力与传统产业协同共进。
四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培育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即强调依托自身,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关起国门完全依靠自力更生去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反,要积极落实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各项政策,加强国际信息、技术和资源交流,积极利用国外的各项资源,使其为我所用,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
(作者简介:曾宪奎,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