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中国传统经济中二元结构的特点,决定了我国不能走从传统农业社会直接转变为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道路,而必须经历一个农业部门、农村工业部门与城市工业部门并存的三元结构时期。这种三元结构已在中国形成。由二元结构转变为三元结构,并不意味着距离国民经济结构一元化的道路更漫长了,而是加快了结构转换的进程。作者分析了三元结构在我国形成的客观条件、意义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推动三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换的条件,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作者李克强,1955年生,经济学硕士,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
迄今为止,世界上众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历程表明,现代化的实质就是实现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演化,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因此,一个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首先必须实行工业化。但是,在不同的国家,推进工业化可以有不同的道路;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也会表现出选择的差异。10年来中国农村工业化的兴起与发展,使中国走上了独特的工业化道路,国民经济呈现出崭新的局面。分析与研究其演化的历史进程和趋向、生成的特定条件、发展中的特殊课题以及可能选择的对策,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工业化进程的新变化
如果将中国的工业化放到40年的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那么不难发现,它经历了阶段性的变化。由于阶段性目标不同,衡量标准不同,也就自然会有道路与方式的不同选择。
中国在50年代开始的工业化进程基本上是以城市为依托、以争取工业最大产出的增长为目标的。在20多年以至更长的时间里,中国工业以相当高的速度增长。然而,上述过程是与农村相分离的,中国农民实际上没有直接参与。一方面,城市工业所能提供的职业非常有限,大部分新增劳动力不得不安置在农村,并且主要是从事种植业;另一方面,由于采取了城乡分割的社会体制,特别是推行十分严格的户口政策,限制人口的自由迁移,使得农村人口不可能大量地流向城市。
不仅如此,中国工业化的进程还是在农业生产率很低的条件下发动的,可以说,工业的高速增长是用牺牲农业来实现的。在这段时间里,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的不等价交换和税收等形式,为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的资金积累。这种以农业支付工业增长的方式使得农民的负担过重,其结果必然是,农业生产率的增长极为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从而使农业人口的收入十分低下,再加上政策的限制,在农业不可能出现大规模发展包括工业在内的非农产业的势头。中国农村不仅被排斥在工业化进程之外,而且城市与农村的差距也相对扩大了。
因此,可以这样说,从建国初开始的中国工业化进程,虽然推行了近30年,发展速度也不慢,但由于只直接涉及少部分人,并未进入全面推进工业化的时期。或者说,虽然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为实现工业化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工业部门只是处于建立阶段,尚未进入扩张阶段,还远未实现工业化。如果说这种工业化的方式在争取工业最大产出的增长方面是成功的话,那么这种增长的内涵则是相当贫乏的,在带动农村经济的变革和国民经济的整体改造方面也是不成功的。
诚然,应当注意到,在70年代末以前,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已经开始在农村中兴建农村工业,但其所占国民经济总体活动水平的比重并不明显,发展目标又不明确,且几起几落。因此只能看作是为未来中国农村工业化的发动作了必要的准备。
中国工业化进程的新变化发生于70年代末期。这一新变化的发生条件是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的推行。联产承包制实行后,保证以农业支付工业增长方式的基本手段之———统购统销体制被打破了,加之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大幅度上升,使农民释放了长期受到压抑的生产积极性,农产品产量迅速上升。农业生产率的较大幅度提高导致农村中出现了大量的公开化的剩余劳动力。在比较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农民自然开始面向收益较高的非农产业。而在城乡经济和社会体制依然分割的情况下,兴办乡镇企业就成了农民进入非农产业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选择。乡镇企业的崛起,标志着中国农民开始了直接进入工业化的进程。
中国农民通过进入乡镇企业直接参与工业化进程的势头之迅猛是空前的。到1988年,乡镇企业职工已占到全部农村劳动力的近1/4,职工总数达9500多万人。就在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利益机制的驱动大规模转向乡镇企业的同时,国家也逐步确立了农村工业化的目标,改变了70年代末期以前单一依托城市推进工业化的方针,并且提供种种优惠政策来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采用了工业利润返还的方式,从而促成了乡镇企业以超常的速度增长。
乡镇企业的崛起形成了中国工业化全面发展的新局面。它已成为农村工业化的主导方面和基本途径,而农村工业化又是中国工业化的关键。中国工业化进程由此出现新的生机,国民经济结构也由此而发生了重大变革。
二、三元经济结构的形成
在中国农村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农村工业部门得以生成,从而使国民经济结构呈现崭新的局面。推进工业化的实质就在于使国民经济结构发生变革,最终实现现代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工业化进程的分析也就是对结构转换过程的分析。
(一)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特性
阿瑟·刘易斯等西方经济学家提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即城市的现代工业部门与农村的传统农业部门并存,这无疑是一种相对落后的国民经济结构。推进工业化的结果就是要使这种经济结构发生变革,使异质的二元结构转换为同质的一元结构。
中国在推行农村工业化之前,二元经济结构是国民经济结构的基本特征。但是,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还有其自身的特点。如果对一般的二元经济结构进行横向解剖的话,可以发现,其中包括三个重要方面:1.产值构成;2.就业状况;3.居住方式。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特性就在于,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数量巨大,从而使得在工农业产值构成较为迅速地变动过程中,劳动力的就业状况高度稳定,农村居民居住方式的变迁则基本停滞。
与发达国家相比,二元经济结构的一个特征是,农业份额显著地大,而非农产业的份额显著地小。中国在50年代初推进工业化之时正是呈现这样的特征。据统计,1952年中国工农业总值构成状况是:农业总产值占56.9%,工业总产值占43.1%。在70年代末期以前的近30年里,随着以城市为依托的工业化的高速推进,中国的产值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按照我国的统计,到1978年,农业总产值占24.8%,工业总产值占75.2%。按世界银行研究报告的统计,取1977-1979年的平均数,农业所占比重为37%,工业则占到了50%。(资料来源:世界银行《中国:社会主义积极的发展(主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2年版,第87页。)
那么,是否可以说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整体性的变动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过程中,劳动就业结构的改变和居民居住方式的变迁有着决定性的意义。而在70年代末以前,中国农业产值份额的下降一直是在农业劳动力份额基本不变的条件下发生的。在1952-1978年长达26年的时间里,我国农业劳动力份额保持了惊人的稳定,农业劳动力占总人口之比由31.7%略降至31.5%;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之比由88.0%降为76.1%,年平均也只下降了0.56%。如果从农业人口份额变动情况看,则同样具有超常的稳定性特征。据统计,1949年我国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占的比例是10.6%,农村人口占89.4%;到1978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7.9%,农村人口仍多达82.1%。在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比重上升45个百分点以上的过程中,城镇总人口比重的增长却不到8个百分点。
根据二元经济洁构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的核心问题是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剩余劳动力的消除是由二元结构转换为一元结构的最基本标志。但由于70年代末期以前的中国工业化的战略重点是放在发展资金程度较高的重工业,能够吸收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甚微,而且由于农业人口增长迅速,农村劳动力总数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正因为中国的人均耕地数量逐年减少,且大大少于世界平均值,因而与其他具有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中国家相比,农村中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就更为严重。在1952-1977年的25年中,中国农村人口增加了55.6%,而耕地面积却减少了1.3亿亩,全国农业人口对耕地的人均占有量从3.29亩减少到1.85亩。这就使得中国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不仅以潜在形式存在,而且数量巨大。这种典型的劳动力供给的无限性也从客观上造成了转换二元结构的困难,而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又决定了农业的劳动边际生产率极低,甚至为零。可以说,这也是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特性形成的根本原因所在。
应当承认,产值变化仍是衡量国民经济结构变动的一个重要度量指标。但即便如此,如果进行国际比较的话,中国的情况同一些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水平相似,只是略高一些。据世界银行统计的数字,1979年中国农业产值份额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为34%,而印度为38%,低收入国家一般在38%左右。中等收入国家为15%,发达国家则一般在5%以下。(资料来源:世界银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主报告)》,第88页。)可见,中国同已经改变或正在改变二元结构的国家相比,仍有相当的差距。
诚然,对产值结构进行国际比较是不足以说明中国二元结构的特性的,但如果对就业结构和居住方式进行比较的话,便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出它的特性了。据统计,在70年代,亚洲一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农村非农就业比重介于25-45%之间,其中印度为24%,南朝鲜为25%,印尼为27.7%,马来西亚为37%,菲津宾则为40%。这些数字均不包括季节性和临时性非农活动。(资料来源:世界银行《农村的非农业发展:亚洲的经验与中国的前景》,气象出版社1988年版,第3-4页。)这些国家比我国农村当时达到的非农就业比重要高得多。仅就与我国生产结构中农业比重相似的印度来看,也超出我国10个百分点以上。中国二元经济中产值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偏差,恰恰说明了它自身的强度。与此同时,人口结构也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世界银行《1985年世界发展报告》提供的资料表明,中国人口城市化的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大体只相当于低收入国家水平,而且处于平均线以下。据统计,1983年,世界上低收入国家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2%,当年中国则为21%,还低于印度3个百分点。中国城市化的速度也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发展速度。中国人口城市化进程缓慢的事实,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二元经济结构的刚性。
当然,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优劣也是具有相对性的。它优于处于最不发达状态的经济,因为它毕竟已经建立起了现代工业部门。但是,随着中国城市工业经济的高速增长,二元经济结构在某种意义上说是被强化了,经济上已形成了分野程度明显的两极。如果依旧发展下去,工业产值份额也可能会继续上升,但其结果只能使二元经济结构愈加强化,从而延缓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换的进程。
(二)结构转换方式的选择
经验表明,以城市为依托、以争取最大产出为目标来推进工业化,是不可能实现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整体改造的。那么是否可以一举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建立起两个系统间在劳动力转移和居住方式变迁方面的紧密联系,从而使二元结构直接向一元结构转换呢?
根据刘易斯的理论,二元结构可以直接向一元结构转换,这种理论也称为“两部门经济发展理论”,它大致符合许多已经工业化的国家的历史经验。至今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效仿这一转换方式。然而,采用上述直接转换方式的许多不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至今并未取得多大进展,因为事实并不是象“两部门经济发展理论”描绘的那样,城市现代工业的容纳力和吸引力要比预想的小得多,特别是由于在现代化进程中资本集约化程度提高等原因,城市现代工业的就业增长率必然大大低于生产力增长率。而且,城市也不仅仅存在着现代工业部门,同时还存在着城市传统部门。城市传统部门的收入水平之低相当于农村的最低生存费用,但由于毕竟没有土地条件的制约,因而也还是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这种城市传统部门。西方经济学家对拉丁美洲和亚洲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考察表明,在这些国家确有大量人口从农村流出,但所流出的大部分却未被现代工业吸收,而是被城市中的传统部门或贫困部门吸收了。这可以说是在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间劳动力转移尚未展开的条件下,提前开始了农村与城市间的人口转移。这种人口向城市传统部门的集中形成了城市贫困社会,二元经济结构固然因此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改变,但并非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恶化了。
如果中国走上上述道路的话,后果将更加严重。因为经过强化的二元结构使得城市工业的吸纳力更小,甚至不足以容纳城市本身新增的劳动力。同时由于农村的土地资源缺乏,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将不仅是受比较收益机制的推动,还要受到农村排挤人口机制的驱动。其结果会使城市传统部门恶性膨胀,“城市病”的特征将更加显著。问题还在于,这样做在客观效果上不可能将两种经济部门有机地联结起来,反而会增加二元结构转换的复杂性。
当然,也可以用行政性的强制方法将剩余劳动力只是导向城市工业部门。实际上,中国在推进工业化的进程中曾不同程度地采用过这种办法。但向工业企业中硬性安排劳动力,往往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而且随着工业增长的波动,也会产生就业增长的波动。例如50年代末曾有过一次将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的集中转移,而伴随着农业总产值的大幅度下降,工业生产也出现了负增长。因此,60年代初,又不得不将1800万已进入城市工业部门的劳动力强制遣返农村,结果显然是适得其反。
据上所述,不论从怎样的角度论证,理论和事实都证明,在中国直接由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换是不可能的,这也与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特性有着直接的关系。换句话说,不论是通过农业人口大量涌入城市,还是依靠在城市中扩张工业部门来转换二元结构,都不仅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现实的。那么,只能把注意力转向农村,就地实现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弱化二元结构的强度,来打破固有的平衡,形成国民经济结构的新局面。
(三)农村工业部门生成的依据及其变革性意义
乡镇企业的崛起使中国农村工业部门逐步生成,它既不同于现代工业部门,又有别于传统农业部门,成为介乎于两者之间的新兴部门,从而使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中国国民经济呈现出了三元结构的新局面。
在一定意义上说,农村工业部门等同于乡镇企业,这是因为乡镇企业的主体是工业企业,而农业企业所占份额特别小,又在生产流程中与工业企业有直接联系,乡镇企业在运作和经营方式上还是自成体系的。因此,通过对乡镇企业的分析,完全可以得出农村工业部门成立的基本依据。
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考察,乡镇企业经过10年的高速增长,已成为社会总产值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在1980-1988年间,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每年平均递增33.2%,而同期全国社会总产值平均每年只递增11.8%,乡镇企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社会总产值增长速度。在这期间,全国社会总产值增量中乡镇企业的贡献占31.3%。乡镇企业在社会总产值中所占份额愈来愈大,已从1980年的7.7%增加到1988年的26%,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替代的经济部门。
作为在农村推进工业化的结果,乡镇企业的发展改造了农村的产业结构,也变动了劳动力就业结构,并且呈现出与农业经济异质的特征。这些都表明,它不仅是中国农村经济结构的变革性力量,而且已使农村工业从农业的母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部门。
在我国这样的农业国,农村经济仍然是国民经济的基本成分,乡镇企业的兴起则打破了我国农村生产结构一直保持以农业为主的传统格局。1978年,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农业产值的比重高达70%,随着农村工业部门的发展,1988年农业产值的份额已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下降到46.5%,非农产值由1978年31.5%上升到1988年的53.5%。农村经济中非农业产值超过了农业,这显然标志着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村工业部门已经生成。
农村工业部门的发展在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生产结构的同时,又使劳动力就业结构产生了重大变化,它打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工业转移的通道,农业就业份额的下降明显加剧。据统计,农业劳动力占全国社会劳动力的比重由1978年的71.4%下降到1988年的57.8%,下降了13.5个百分点,下降速度是1952-1979年平均下降速度的2.65倍,在这10年间,乡镇企业职工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又由9.2%提高到了23.82%,提高了14.6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农业产值和农业劳动力份额下降的趋势正在从异常状态转向正常状态。
乡镇企业不仅以它不同于农业的劳动运作方式,而且以它不同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表明,它确实是一个脱离出农业经济的自成系统的新兴经济部门,只要将农村工业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进行比较,便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明显差距。
从表中可以看出,每个农村工业劳动力创造的产值是农业劳动力创造产值的4倍以上。这种劳动生产率方面的明显差距,表明了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经济运作机制。
由于农村工业部门是在农村工业化的过程中产生的,它从农业部门分离出来以后便进入了中国工业经济运行的流程,因此,在中国现行的统计方法中,乡镇企业的产值是列入工业总产值之中的。然而,由于乡镇企业是在农村就地生长起来的,这一农村工业部门虽然不同于农业部门,但从总体上说也尚未进入现代工业的行列。它与城市工业部门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劳动生产率水平看。根据结构转换的理论,两种经济结构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而乡镇企业的水平与城市工业企业则有较大的差距。
从表中可以看出,虽然乡镇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较快,但即使以1988年乡镇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与1987年城市工业企业相比较,还不及其一半。如果从纵向比较,只相当于城市工业企业70年代中期的水平。
其次,从装备情况看。企业的物质装备程度是与劳动生产率呈正相关关系的,1987年城市工业企业人均固定资产原值约1.88万元,是1988年乡镇企业的5倍。目前乡镇企业人均固定资产规模只相当于城市工业企业50年代中期的水平。乡镇企业的装备基本上是城市
工业提供的,一般来说,是在城市工业采用了较为先进的设备后,将其淘汰下来的设备转让给乡镇企业的。从总体水平上看,乡镇企业的物质装备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工业。但为了扩大乡镇企业的基本建设规模,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仍要继续接受一定数量的城市工业的旧设备。
其三,从建立的方式看。乡镇企业基本上采用以劳动来替代资本的方式。据测算,在城市工业部门,每增加一个劳动力,重工业需要投资20000元,轻工业也需投资6250元,而在乡镇企业,每安排一个劳动力就业,约需投资1500元,只相当于城市工业部门平均数的15%左右。差距如此之大,说明乡镇企业进入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程度很高,进入技术密集型行业的程度很低。当然,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乡镇企业的发展才扭转了劳动力转移滞后的趋势,适应了乡镇工业劳动力技术素质较差的特点。
农村工业部门与城市工业部门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差别在于,它的就业人口基本上仍属于农村人口。在中国农村工业化所导致的就业结构迅速变动的过程中,农业人口的下降速度却仍然相当缓慢,目前我国农业人口仍高居80%以上。(按现行统计分法,1988年市镇人口总数为56208万人,乡村人口总数为53406万人,但这是把市镇辖区内的全部人口计算在市镇人口之内的,而没有把其辖区内的农村人口计算在乡村人口之中。)这种现象可以表述为农村工业化超前和城市化滞后。从发达国家结构转换的历程看,它不仅表现为社会经济结构中工业部门的建立和扩张,而且表现为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在一般情况下,这两种变化是同步进行的。由于城市化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意味着现代化,因而以农村人口为其基本成分的中国农村工业部门就不可能具备现代化的基本条件。
当然,也应该看到,乡镇企业在中国的迅猛发展,促进了小城镇的蓬勃兴起。由于农村工业有共同使用能源、交通、信息和市场等其他公共设施的客观需要,以及实行专业化协作的客观要求,因而乡镇企业自然地向原有的和近年来形成的以农村贸易为主的集镇集中,而这种集中又促进了集镇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事业的发展。据统计,从1980-1987年,中国的建制镇总数由2600个增加到10200多个,7年间增加了近3倍,建制镇人口也由0.58亿人增加到2.43亿人,增加了3.2倍。建制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已由5.9%上升为22.4%。此外,农村还有未建制的乡级集镇5.8万个,也是农村小城镇的组成部分。这就使得农村工业部门的就业人口呼吸到了现代生活方式的气息。但是集中在建制镇的人口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城市人口,因为其中的绝大部分还只是兼营土地的兼业户,仍然是实行粮食自给。这就使得中国的人口结构呈现较为复杂的局面。
通过将农村工业部门同农业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进行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农村工业部门既具有推行工业化的特征,又不具备已经现代化的条件,因此可以把农村工业部门看成是具有近代工业性质的部门。这样,中国国民经济的总体结构就呈现三种系统并存的局面,即传统农业系统、近代工业系统和现代工业系统。
由二元结构转换为三元结构并不意味着距离国民经济结构一元化的道路更漫长了,恰恰是使向一元结构的转换在中国的条件下成为可能与现实,加快了结构转换的进程。因为作为第三种结构的农村工业部门是以转换结构的形式出现的,它的中间性质使其成为传统产业与现代产业之间的桥梁。中国农村工业部门的形成,首先是改造了中国农村经济的产值构成,其次是扭转了就业状况的变化严重滞后于工业产值份额上升的趋势,再次是为中国农村城市化提供了客观需求和可能性。
已有的经验表明,基于主要依靠在农村就地转移劳动力、推动农村城市化的给定条件,农民要大规模地直接参与工业化进程,只能通过进入农村工业部门来实现,只能走从农业部门到农村工业部门再到城市工业部门的转移路线,因此,走三元化道路就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结构转换的唯一选择。
三、三元经济结构的相互关系
中国农村工业部门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农村农业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的夹缝中生长起来的,它与农业的相互作用和与城市工业的相互联系决定着其自身的演变过程和发展方向,关系到国民经济结构的转换。因此,以农村工业部门为基点对三元结构的相互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比较准确地把握新的工业化进程中的成果、问题和难度。
(一)农村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的关系
根据经济学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农业中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出现剩余劳动力和剩余产品,应该是农业中的劳动力向工业流动的先决条件。要使中国工业扩张,不仅需要将隐蔽的剩余劳动力表面化,而且需要农业提供必不可少的农产品。因此,农业对工业的增长不只是消极地输送劳动力,而且还有着积极的意义。
中国农村工业部门的生成正是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为前提条件的。然而,中国农业部门与农村工业部门的作用并不是单向而是双向的,后者也反过来直接促进了农业的进一步增长。这是因为,农村工业部门是在农村就地生成的,不同于已经工业化国家所采取的直接向一元结构转换的方式。(一般来说,已经工业化的国家在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的关系上经历了3个阶段。初始阶段的基本特征是:工业化的推进以农业积累为主,农业与工业的关系是农业支援工业,工业受到保护,发展政策以保护工业为特征。中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是:农业不再为工业提供资本积累,农业的积累用于自身的发展,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则依靠工业自身的积累,两大产业的联系基本上通过产品交换来实现。高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是:工业支援农业,发展政策是使农业受到保护。)农村工业部门与农业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它顺乎自然地给农业增长以多方面的贡献。
农村工业部门对农业增长有着直接的贡献。在1978-1988年的10年间,乡镇企业用于以工补农、建农的资金达162.8亿元,相当于同期乡镇企业实现利润的6%以上。这在近些年国家对农业投资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就成为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有趣的是,乡镇企业在其刚刚勃兴之时对农业的支持更为有力:1980年以前乡镇企业以工补农资金每年高达20多亿元,1978年至1983年间平均每年也都在13亿元以上。(从理论上说,乡镇企业以工补农是不符合价值规律的。从乡镇企业方面看,以工补农资金等于其创造价值部分的一种额外扣除,这就降低了乡镇企业新创造价值的实现和补偿程度。从农业方面看,农产品价值应当全部从消费者(包括收购者)那里得到补偿,但是由于价格的扭曲,农产品价值的一部分必须由乡镇企业来补偿。这在经济上是牺牲多种效率。)乡镇企业的发展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逐渐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而其中的相当一部分又通过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农户转化为农用资金。统计分析表明,农业发展与农民的收入水平是具有高度相关关系的。乡镇企业中还有一部分是生产农用产品的。在整个国家农用工业发展迟缓的情况下,乡镇企业中这些产品的生产无疑是增加了市场的有效供给。
另一方面,农村工业部门通过支援农村建设来促进农业的现代化,相对间接地支持了农业的增长。乡镇企业对农村集镇建设、教育事业和集体福利事业等的资金投入,逐步改变着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环境。又由于乡镇企业与外界的联系与交往迅速增加,必然在更大程度上带动交通运输业和商业服务业的发展,这也就会使农业生产越来越大程度地超出狭小地域的限制,更加扩大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的交换,促进农业生产的商品化。
但是,农村工业部门对农业部门的作用,不只是正效应,同时也有负效应。由于中国农村工业是从农村母体中脱胎而出的,而传统的中国农业又十分的孱弱,这就使得农村工业从诞生起即可对农业进行“反哺”。但另一方面,正因为农村工业部门与农村所依赖的资源基础几乎完全相同,而传统农业过于落后,农村工业也有可能更多地吸引农业的养分。
从资金方面看,乡镇企业与农业使用相同的银行系统和其他资金来源,因而利用资金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据统计,1986年和1987年两年,乡镇企业贷款额大幅度增加,从而使得农业贷款减少。农民对生产的决策也有改变,在农业与农村工业间作出投资决策的选择时,农民更多地把收入剩余转向了后者。
从劳动力方面看,中国固然存在着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但劳动力的无限供给也是存在一定条件和范围的。由于中国农业长期以来是采用传统的操作方式,它要求有相对高体质的劳动力,而农业劳动力向农村工业部门转移时,首先转出的是劳动素质较好的劳动力,这是因为农村工业部门对劳动力素质的需求高于传统农业部门,而农村中的青壮劳力在观念上又更易受非农产业的吸引,这样就在某种意义上造成了“人力资本”的流失,使得农业部门存在剩余与“不足”并生的情况。
从土地方面看,由于是就地办企业,因而几乎所有地区的乡镇企业的发展都不同程度上占用了农用耕地。全国乡镇企业在吸纳9千多万农业劳动力的同时,也占去1亿亩耕地。而且因为在乡镇企业生产活动中土地的获利率远远高于农业的获利率,在比较发达的地区,乡镇企业正不惜占用大量的优质农田,结果导致本来已十分紧张的农用土地资源更趋紧张。此外,由于农村工业部门的技术、规模等方面的原因,还使环境污染在农村扩展,对土地及其农作物产生危害。
对农村工业部门对农业负效应的严重程度作出准确评价是十分困难的,但是从总体上看,它对农业部门的正效应是大于负效应的,因为它的生成与发展毕竟大大提高了农村经济的整体效率,增加了农村的财富量,而且成为10年来农村经济增长的主动因。更为重要的是,它成功地实现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这恰恰是衡量利弊程度的主要尺度。
(二)农村工业部门与城市工业部门的关系
农村工业基本上是复制城市工业,两个系统在产业结构上存在着高度的同构性。由于乡镇企业发生与发展的分散化,使之覆盖了和整个工业部门范围相同的工业行业。在国家确定的40个行业中,除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外,农村工业部门都进入了。虽然参与程度不高,而且在一些行业所占份额特别小,但毕竟占有一席之地。
中国的经济长期以来属于短缺经济,乡镇企业的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弥补了城市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方面的某些不足,增加了有效供给。从消费品供给方面看,由于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在乡镇企业中轻工业又占有较大比重,因而乡镇企业的产品已成为消费品市场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来源。从生产资料供给看,乡镇企业的发展在增加市场的生产资料供给方面也成为一个重要支柱。不仅如此,乡镇企业本身还是工业品市场的消费者。就全国范围看,在构成乡镇企业的大部分工业生产的那些产品类别中,城市工业均占决定性的份额。从需求导致供给的意义上说,农村工业部门也是促进城市工业尤其是制造业发展的一支推动力量。
虽然农村工业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在地理位置和部门管理上基本是分割的,但两个部门之间仍然有着直接的联系。许多乡镇企业与城市工业企业之间存在着多种类型的合作关系,它们通过合资经营、签订转包合同或其他协议等手段来进行生产方面的协作。农村工业部门对城市工业部门的这种合作方式,显然有利于工业经济流程的合理化。
然而,正如对农业部门存在着正负方向的影响一样,农村工业部门与城市工业部门之间的关系也有不协调的一面,两个系统在产业结构方面的高度同构性造成了大量摩擦的产生。
首先,两个部门之间争夺资源的矛盾十分突出。能源和原材料本来就是制约我国工业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乡镇企业在某些特定行业中的进入度过大。在城市工业加工能力已经饱和的情况下,过多地兴办超过可利用资源总量的重复加工项目,就必然挤占本来应该属于城市工业的部分资源。再由于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差,资源利用率低,又造成能源和原材料的严重浪费,这就使得两个部门之间的资源争夺战加剧。
其次,两个部门之间争夺资金的矛盾愈益明显。作为新生成的农村工业部门,特别是在其迅速扩张的过程中,不仅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积累解决全部资金问题,而且对银行信贷资金有着更大的依赖性。可以说,乡镇企业资产的形成,主要是来自企业信用的扩张。1984年以来,乡镇企业之所以形成超高速增长的态势,银行贷款资金(包括农村信用社)的大量增加起着主要推动作用。就农村工业部门信贷资金来源的走向看,目前在一些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银行储蓄早已更多地来自工业收入,农业剩余的积累作用已越来越不重要。而在落后地区,虽然农村工业化的进程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着农业剩余,但在农业不发达的情况下,这种积累也是很有限的。这就更为直接地推动了农村工业部门与城市工业部门争夺资金趋势的形成。
再次,两个部门之间争夺市场的矛盾较为激烈。由于乡镇企业生产了范围广泛的各种工业产品,并且已经进入了中国的绝大部分国内市场,这就自然要与城市工业企业争夺市场。在农村工业部门生成之初,由于城市工业部门留下许多不能填补的需求缺口,加之城乡居民收入急剧提高又产生额外需求,使得乡镇企业在市场上呈现很强的活力。然而,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其已不再只是拾遗补缺的部分,而成为重要的经济部门,它广泛进入与城市工业部门相同的行业所造成的对市场的激烈争夺,不仅加剧了结构性失衡的矛盾,而且对乡镇企业自身的发展甚为不利。因为在十分拥挤的市场中,较晚进入者很难占据有利位置。从总体上看,目前在许多工业品市场上,乡镇企业曾居于的决定性地位或能起的重要作用,正逐渐衰落或减退。一个生成不久的经济部门却面临可进入的市场领域并不宽广的局面。
毫无疑问,农村工业部门对城市工业部门既有补充又有争夺,但从10年的发展过程来看,总体上是补充大于争夺,这不仅在于农村工业部门的发展弥补了城市工业部门在产业结构和产品供给方面的某些不足,扩大了对城市工业部门产品的需求,推动了工业产品总量的增长,而且在于农村工业部门的发展成功地进行了丰富的劳动对稀缺的资本的替代。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资金极端短缺和劳动力极为丰富是两个基本的特征。因而,能否实现丰富的劳动力要素对稀缺的资金要素的替代,以及替代程度的大小便成了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关键。而农村工业部门的生成与发展则是充分地进行了丰富的劳动要素对稀缺的资本要素的替代,这种大规模的替代,总体上说是提高了要素的利用程度和利用效率。
(三)对三元经济结构的总体考察
如果进一步对三元结构进行总体性考察,那么不难发现,由于农村工业部门的生成与发展使现代工业和传统农业之间建立起了结构性联系,弥补了断裂层,因而也就必然造成国民经济流程发生有利于结构转换的变化。但由于居三元结构关键部位的农村工业部门正处于成长过程之中,它所引发的矛盾与体制上的冲突交织在一起,又很容易使结构转换产生新的难度,使其自身发展较易陷入困境。
首先应当看到,由于农村工业部门是在农业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之间生长起来的,它使不同质的部门在生产流程中形成了明显的关联性,为结构转换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在农村工业部门生成以前的旧有的工业化模式中,国家是直截了当地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进行高积累,然后集中向高有机构成的重工业方向发展,结果从产业联系的角度看存在着很大的断裂层。这是因为,农业部门的后向联系效应较低,但农业部门可能引发的前向联系却与重工业的后向联系几乎无法衔接。而农村工业部门生成后则大大改变了这一状况,它的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作用均较强。一方面,它大力发展了以农业部门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乡镇轻工业企业就占到乡镇企业总数的一半以上,从而大大增强对农业部门原料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农村工业部门比较偏重于为城市工业部门提供原料和半制成品。这就使得农村工业部门基本上可以与农业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的联系相衔接,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产业之间的联系效应。
然而,正由于农村工业部门是在农业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的夹缝中生成的,这种特性又使它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与其他两个部门发生矛盾和冲突。值得注意的是,经过10年的发展变化,三元结构之间已开始出现新的偏差。一方面,由于中国的农业部门过于落后,在农村工业部门经过几年的迅猛发展以后,农业部门很快就不足以为其提供可靠的基础了,而且农村工业化的高速推进也使农业部门表现出难以承受的现象;另一方面,近些年来,乡镇企业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城市工业企业的增长速度,没有形成适当的比例增长,而在乡镇企业中,发展最快的又是重加工工业,这种向重加工工业的倾斜发展,又给基础工业造成更大的压力,使工业经济结构全面扭曲的现象更为严重。从问题的表象上看,一系列矛盾冲突的焦点在于乡镇企业的超高速发展,它作为一把双刃剑,与农业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相争夺,一方面造成了农业发展的停滞,另一方面又推动了工业经济发展波动状况的加剧。但最直接的后果还是农村工业部门自身的发展产生波动,甚至受阻。据统计,1989年乡镇企业的单位数比1988年减少了1.04%,企业职工人数下降了1.87%。这些征兆表明,农村工业部门的发展已经面临困境。
三元结构的深层次的矛盾和冲突还表现在各个部门有着不同的运营机制。由于市场体系发育的滞后和计划与市场机制未能有机结合,使得三元结构之间正常的商品化联系尚未建立。
农村改革后,农业部门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机制的调节,但出于种种原因,国家对农产品的价格仍然起着决定性的调控作用。正是因为农产品与工业产品比价不合理的状况仍然存在,而且近年来“剪刀差”缩小的速度又减缓,因而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之间的正常的市场联系并未建立。在这种条件下,农业部门和农村工业部门存在的两种不同的利益机制所造成的驱动作用便过于有力,加之新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示范效应,农民又自然会把过量的资金、土地和劳动投向农村工业部门。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农业直接向工业“纳贡”的方式已经改变,但间接地支付农村工业部门增长的潜在问题仍然存在。农村工业部门与城市工业部门则在经营机制上存在着重大差别。城市工业部门基本上是由计划机制调节的,而农村工业部门则是受市场机制调节的。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两种不同经营体制的部门之间的竞争很容易发生畸变。农村工业部门的优势在于企业经营方式的灵活性,但由于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其竞争方式往往是不规则的;同时,在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对资源的调配仍然具有控制权,也很容易使基本上受计划体制支配的城市工业部门占据极有利的地位,而且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农村工业部门在体制上的某些优势也会逐渐减弱。
从总的趋势看,农村的生产要素在相当程度上仍将不断地流向农村工业部门,农村工业部门也必然要向城市工业所显示的方向发展,这说明比较利益机制在发挥其正常作用的一面。但是,由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冲突与体制上的弊端,使得这种走向出现了某种偏差,从而可能导致新的断裂现象发生。
四、推动三元结构发生转换的条件与对策
(一)推进三元结构的发展
继续推进三元结构的发展,也就意味着仍然要促使农村工业部门不断扩张。三元结构不发展,向一元结构转换就无从做起。丛总体上看,劳动力的无限供给作为一个基本事实将会较为长期地存在。按照一般的说法,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现时仍有1亿人左右,约占劳动力总数的1/3。而且庞大的人口基数和轻型的年龄结构,使今后一二十年内将面临劳动力增长的新的高峰。据预测,农村每年要新增劳动力近1000万个左右,因此,到本世纪末,每年至少要转移近1000万个劳动力。但即使是在农村工业部门迅猛发展的10年间,平均每年也只能吸收500多万人,相当于应容纳劳动力的一半左右。由此推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劳动力的增量必然大于转移量。
即便从国际比较来看,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也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日本从1871年的明治维新开始到1971年农业劳动力所占的比重由84.9%下降到17.4%,花了100年的时间。俄国则用了110年的时间使农业劳动力由77%下降到1982年的20%。而中国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就业结构的转换就更加呈现落后性。由于中国农村工业化真正兴起的时间并不长,与农村工业化进程的特定条件相联系,三元结构作为一个历史性的发展阶段,将会较长时期地存在,但相对而言,又是加快了实现结构转换的进程。因此,农村工业化并不是一个暂时性的过渡措施,在宏观政策上也不能把乡镇企业只是看作农村经济的一个方面,而应从结构转换的高度继续推进农村工业部门的发展。
(二)促进三元结构的演化
诚然,三元结构局面较为长期存在是出于现实的需要,是在中国实现工业化的可能选择,但这并不是绝对合理的,最终还是要转变为一元结构。因此,在三元结构发展过程中,还必须把它看成是结构转换中的一个转换性结构,从而尽可能地为向一元结构过渡创造条件。
不可否认,结构转换的最根本问题还在于占中国人口80%的农村居民的现代化。城市化的实现可以看作是三元结构转换成为一元结构的最终标志。但在中国的特定条件下,城市化的滞后发展又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城市化的费用高昂和农村人口的绝对数量过大。然而,如果没有人口不断地较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农村工业部门效率低下、技术落后、信息闭塞的特征就不可能根本改变。不仅如此,还会制约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形成,影响农业收益的提高,并且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较大浪费,其结果,很可能是三元结构出现新的刚性特征,给国民经济结构的最终转换带来新的难度。
因此,既要看到农村工业部门的生成为劳动力结构转换开辟了现实途径,也应该重视它所提供的人口结构转换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在农村工业部门发达地区已表现得十分明显,甚至已成为现实性。这就需要根据农村工业部门趋向于集中分布的产业特点,因势利导,使农村人口顺乎自然地向小城镇集中,并不失时机地进行交通运输等设施的建设,逐步发展中小城市。与此同时,农村工业部门的扩张,也必然会推动城市之间、地区之间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包括劳务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的发育,从而使已经进入农村工业部门的农村人口继续向现存的城市转移。当然,要促成这一状况的发生与发展,还必须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社会体制,使户口政策等随之松动。
向城市化方向发展,还有利于农村工业部门自身产业结构的改善和扩大就业容量。从国际比较来看,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进程中,只有工业与第三产业大体保持相似的就业份额,才能保证工业化进程的顺利进行。中国的农村工业化也应基本符合或相对适应这一发展规则。但目前中国乡镇企业中的工业与第三产业的份额是不成比例的。1988年乡镇企业的就业份额中,工业占60%,而第三产业仅占22.4%,两者相差约38个百分点,过于悬殊。但在推动城市化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对包括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在内的第三产业较大的需求,促使第三产业就业份额和人数稳定上升,从而有利于农村工业部门向现代化的方向演进,使其在发展趋向上更符合结构转换的要求。
城市化的逐步推进及其所促成的农村工业部门自身产业结构的变化,从根本上说将有利于中国农村工业化从“数量型”过渡到“质量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对10年来中国农村工业化目标的修正,使这一过程注入较多的现代化因素。但这并不等于说,农村工业部门的发展可以迅速由数量型模式转为质量型模式。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就业结构的转换与人口结构的转换完全同步,而在于两者之间需要有一个合适的比例,呈现相同的趋势,从而促进三元结构的不断演变,使之走上相互融合的良性循环的轨道。
从推进农村人口的城市化流程来看,也应当是多层次发展的。目前乡镇企业的职工总数虽然有9500多万,但完全脱离土地的不到其中的一半。也就是说,大部分还是兼营土地的兼业户。无疑,随着农村工业部门的发展和向城市化推进,这些兼业户将会逐步放弃土地,但后继的兼业户仍会不断出现。这是因为中国农村有着庞大数量的剩余劳动力,而从农业生产的特点看,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又不一致,农业剩余劳动力中必然有较大一部分是季节性剩余,不可能都离乡转移。这一流程从一个方面说明,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注定是个不断演进的过程。
(三)协调农村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的关系
农业是工业发展的基础,更是中国农村工业化的基础。10年来,中国农村工业部门的迅猛发展,主要是基于农业发展的支撑,但农村工业部门的扩张并未能获得稳定提高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支持。农业部门的低速发展甚至停滞和农村工业部门的高速推进形成鲜明对照,已成为中国农村工业化过程中的一个基本矛盾,协调两者间的发展关系愈益显得刻不容缓。
那么,能否说农村工业部门的发展在总体上看已经过量了呢?不能。如果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目前中国农村工业部门的发展还远不充分,在一些农村非农产业发达的发展中国家,非农就业人口早已达到农村就业人数的70%左右,农村制造业人口占农村非农就业人口总数的比重也已达到50%左右。而在中国,1988年全部非农产业劳动力仅占乡村劳动力总数的23.8%。因此,问题并不在于农村工业部门是否应继续得到长足的进展,而在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应该与之相协调,在发展速度上应当保持适度的比例。但是使两者在速度差距上呈现逐步缩小的趋势,主要不应依靠减缓农村工业部门的增长速度,更不能一味扼制其增长势头,而应该侧重提高农业的增长率。从总体上说,后者的提高也不能采用以农村工业部门反哺农业部门的方式,就两者的发展关系而论,应当是逐步实现各自基本上依靠自身的积累获得自我发展。
应当看到,在总的格局上,农业为工业发展无偿提供积累的状况仍然存在。农民受比较利益机制的驱动转向农村工业部门在方向上是正确的,问题在于,农业的比较利益过低,这主要表现在工农业产品比价不合理。因此,必须调整工农业产品的价格,逐步实现工农业产品的基本等价交换。考虑到提高农产品价格可能引发的通货膨胀压力和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可以不采取一次性消除“剪刀差”的方式,而是使之不断缩小。与此同时,国家还应用增加对农业投入的方式来补偿农业的利益损失,至少应当把从“剪刀差”中抽取的支付城市发展的资本转化为农业投资,从而为农业的增长增加动力,为农业依靠自身积累发展创造基本条件。由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而协调的方式也不能是整齐划一的。对于乡镇企业刚刚起步的地区尚不能排除依靠农业进行积累,对于乡镇企业发展已经具有相当雄厚基础的地区,也不应断绝企业利润向农业的回流。
农业依靠自身积累发展的实现还有赖于土地产权体制的改革。现有土地关系下农业经营的规模不经济问题迟早要得到解决。从为未来农业的发展创造环境条件的角度考虑,对那些大量占用耕地、严重污染环境、给农业生态造成破坏的乡镇企业,必须进行严格限制。只有农业得到长足的进展,农村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协调发展的局面才能完全形成,其结果将是对农村工业部门的扩张形成更加强有力的推动。
(四)加强城市工业部门对农村工业部门的带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工业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同属于中国工业经济的组成部门,因此,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要看到它们的异质性,也要注意它们具有同质的因素,而且从结构转换的角度看,应该是向着同质的方向发展。
就启动方式而言,农村工业部门的生成主要是依靠农业增长的推动,改革使农村所释放的能量形成了农村工业部门高速增长的势头。由于这一进程的出现,主要不是因为城市工业部门向农村的扩散,而是由于产业政策调整的滞后,农村工业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在产业结构上的趋同局面便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这种结构趋同必然妨碍两个部门的正常发展,给国民经济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必须促进两个部门的合理分工。虽然乡镇企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将继续趋于上升,但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和结构转换的目标看,农村工业部门在整个工业经济领域仍将长期处于第二位。鉴于农村工业部门的近代工业性质,为了保证资源和资金的更有效利用,需要在优先考虑城市工业部门发展的前提下,对资金来源和资金的利用范围进行划分,通过这种划分来引导乡镇企业在某些工业行业的进入度。与此同时,还有必要从利用层次上进行划分,也就是按产品的生产和加工阶段进行分工。一般来说,农村工业部门应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和初级加工型的产业,城市工业部门则主要从事技术密集、资本密集的产业,城市工业部门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同时,也可逐步从传统产业中退出来,为农村工业部门提供空间,减少两者在层次上的过度竞争。从表面来看,这样似乎会降低农村工业部门的层次,但实质上却会形成与城市工业部门的有机联系,由低层次的竞争转变为生产流程中的密切合作。
如果说,范围上的划分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从而可以间接地带动农村工业部门经济效益的提高的话,那么,层次上的划分最终会使农村工业部门进入符合规则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城市工业部门增加对农村工业部门在技术等方面的辐射,从而带动农村工业部门持续地扩张,为其比较顺利地向现代化方向发展和实现结构转换创造条件。这样,农村工业部门对工业行业的进入就可以由自然的“释放式”逐步转变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城市工业部门对其的“带动式”发展,从而推动农村工业部门的现代化,加速实现异质向同质的转变。
要使城市工业部门对农村工业部门的带动呈现良性循环的势头,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就是要使两个部门在运营机制上逐步呈现相互协调的局面。这只能依赖于经济体制的改革。改革的趋向之一不是把农村工业部门纳入计划体制的轨道,虽然可以增强对乡镇企业的计划机制导向,但更重要的是增强城市工业企业的市场性。与此同时,对农村工业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的产权体制都有必要进行改革。因为乡镇企业,和大多数城市工业企业一样,具有相似的企业对政府的行政依附关系,只是层次不同而已。只有随着改革的深化,才能为农村工业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平等竞争和经济流程中的契合建立深厚的基础,从而形成新型的协调机制。三元结构向一元结构的顺利转换无疑将有赖于这种局面的形成。
总而言之,中国农村工业化的发动及其所导致的三元结构的生成与发展,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一个历史性阶段,是经济结构转换中的必然选择。只要准确把握其发展趋向,不断解决结构转换中的各种矛盾,那么,传统落后经济向现代经济的成功转变,就会最终在我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