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犯的性反常行为,不论是男性之间和人兽之间均可判监禁,同样将宣布免去公民权利。
——1872年德国刑法第175条
我们将忍耐
因为很快
非常快
我们的时刻将来临
而我们将没有苦难
——德国女同性恋之歌《淡紫色的歌》
Sodom Berlin?
柏林这个城市我去过不止一次,给我的印象首先是整洁,其次是有一点严肃,甚至有一点冷漠。最近一次去时,又经常听到“柏林已经衰落”的说法,这倒也和我的上述印象不难吻合。不过每次想到前些年我买的《柏林色情艺术博物馆藏品集》(The Erotic Museum in Berlin),其中有一章的标题居然是“Sodom Berlin”,而且书中收集了大量反映柏林同性恋的色情艺术作品,就总觉得有点格格不入。
柏林色情艺术博物馆历史并不悠久,作为馆藏基础的藏品,主要是从德国几个著名的色情艺术私人收藏家那里收购来的,那本藏品集十章中至少有三章都与上个世纪20年代柏林那些思想前卫、情欲放荡的同性恋风情有关,可以看到当时一批相当有影响的艺术家,在绘画和工艺品中大胆表现了这种风情。这方面的作品构成了柏林色情艺术博物馆馆藏的重要部分。该馆属私人所有,馆主是一位老太太;这书的编者则执教于法兰克福歌德大学,讲授色情艺术的文化史,同时也是色情艺术品的热心收藏者。会不会他们性有偏嗜,所以只关心柏林的这“一个指头”呢?
直到我读了这本《欧洲同性恋史——柏林、伦敦、巴黎,1919—1939》,才将上面提到的“格格不入”的问题解决了——原来柏林当年,真的曾经是一座“索多玛”呢。
古老的罪恶
索多玛(Sodom)城名来自《旧约》,这座城市位于死海东南,今已沉没在水底。《旧约》上说索多玛是一座耽溺男色的淫乱之城,在现今的英文中,由Sodom一词派生的词汇Sodomy被用来指男性之间的肛交,通常直译为“鸡奸”。
在古代的日耳曼法律中,对“鸡奸”的惩罚包括活埋、阉割、绞刑、火刑,等等,后来这些野蛮的处决当然逐渐被废弃,1794年的普鲁士刑法对此的处罚是苦役并加上笞刑,最终在1872年的国家刑法中形成著名的“第175条”:“所犯的性反常行为,不论是男性之间和人兽之间均可判监禁,同样将宣布免去公民权利。”德国的同性恋运动,为要求废除“第175条”前赴后继奋斗了一个多世纪。
在英国,1533年的亨利八世法典对于男女之间、男性之间以及男性和动物之间的肛交这种“卑劣恶行”的惩处是死刑。这些对肛交的严刑峻法都来源于基督教的传统,后来则演变成对刑事犯罪的处罚,19世纪后期的《刑法修正案》更放宽了制裁的范围,“所有公开和私下违犯和参与违犯的男性、提供方便和试图提供方便给一个男性对另一个男性进行猥亵行为的”,都在惩处之列,“可处两年以内监禁,还可以处苦役”,王尔德(Oscar Wilde)就是该法令最著名的受害人。英国还是欧洲唯一对男性之间手淫治罪的国家。
不过,对女性同性恋,英国的法律倒是一向网开一面。
在法国,又是另一番风景。虽然以前也有对鸡奸的火刑惩处,但从1791年的革命和1810年刑法颁行之后,法国法律就不再对同性恋进行制裁了。所以巴黎从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开始,取代柏林成为同性恋的世界之都。女同性恋者尤其喜爱巴黎,视之为她们的国际都会。在解释法国为何对同性恋如此宽容时,人们会提到法国《民法》的主要制定者康巴塞雷斯(Cambaceres)本人就是一个同性恋者。
柏林:同性恋的世界之都
20世纪的20年代,被视为同性恋解放的时代。在德国虽然有令同性恋者恨之入骨的“第175条”,但是“柏林警方是随和的,尤其是同性恋的表达得到宽容。同时,除非举报,成人间自愿的行为不太可能诉诸法律”。而柏林左翼政党社团支持同性恋的运动,则开展得有声有色、如火如荼。
早在1897年5月14日,世界上第一个致力于保卫同性恋者权利的组织,“人道主义科学委员会”(WHK)就在柏林创建了,发起人是马格努斯·希尔施费尔德(Magnus Hirschfeld),这被视为同性恋运动史上的奠基性质的事件。该组织的最低纲领就是要求废除“第175条”,为此希尔施费尔德发起签名请愿。起先在请愿书上签名的600人中,就有许多在今天仍是如雷贯耳的大人物,比如艺术家托马斯·曼、作家史蒂芬·茨威格、政治家考茨基、伯恩斯坦、社会学家奥本海默、性学家克拉夫特-埃宾、科学家爱因斯坦等,国外的名流包括左拉、列夫·托尔斯泰等。到1914年,请愿书上的签名达到4750人,其中包括3000名医生和750名大学教授。
1919年,希尔施费尔德在柏林建立“性科学学院”,包括一个图书馆和一个博物馆。学院旨在汇集关于同性恋的各种资料以供研究,同时此处也是寻求帮助的同性恋者的接待中心。希尔施费尔德在成立仪式上的演讲中,称这是“德国和世界上第一个和唯一的这类机构”。“性科学学院”很快名扬国外,包括安德烈·纪德在内的名流接踵来访络绎不绝。
“性科学学院”最重要的出版物是《中间性别年鉴》,1899—1923年间定期出版,1926年起改由《WHK通报》代替其角色,一直出版到1933年。希尔施费尔德本人四出旅行,在国内外到处演讲以扩大影响。在政治上,希尔施费尔德的运动属于左翼,他说:“我们的学会可以确切地称作革命的孩子。”
希尔施费尔德作为同性恋运动的先驱和象征,知名度当然最大,但当时柏林还有别的类似的运动,比如走精英路线的“唯一者联盟”(1903年创立)和走大众路线的“人权联盟”(1922年创立),也很有影响。“人权联盟”成为德国同性恋群众最大的组织,1929年有48000名会员,包括1500位女性,其支部遍布全国,甚至有了瑞士、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阿根廷、纽约、巴西等海外支部,联盟的刊物《岛》发行到15万份。
与这些运动相对应的,是遍布柏林的各种同性恋咖啡馆和俱乐部,有些咖啡馆和俱乐部还在每周不同的日子对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分别开放。在某些外国人的夸张描述中,这个德国首都简直就已经被掌握在同性恋者手中了,而大量男妓的存在更吸引了许多国外同性恋者慕名而来,“柏林有欧洲最开放城市的名声,成为同性恋者的天堂”。
欧洲同性恋之三国演义
20世纪20年代被视为同性恋的一段黄金时代,但这段黄金时代在德、法、英三个主要欧洲国家中,表现大不相同。
在德国,由于为同性恋者争取权利的运动先驱者们持续不懈的努力,虽然有“第175条”的威胁,有社会上的鄙视和偏见,但是毕竟营造出了20年相对宽松的环境,所以柏林在此期间成为同性恋的世界之都。
在法国,由于法律不对同性恋治罪,自然就无须希尔施费尔德等人的运动,但这却也使得法国在这一时期的同性恋史上相对显得乏善可陈。法国的同性恋运动——如果一定要寻找这样的运动的话——主要是以少数名人的活动为轴心的。而这样的名人,似乎主要也就是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和安德烈·纪德(André Gide)两人。普鲁斯特在文学才能被肯定的同时,受到一些指责,要他为文学中的同性恋“时尚”负责,他被指责为“是一个病态的人、知识分子中的堕落者”。而纪德经常被法国同性恋者引为同类,他的作品《哥利东》(Gorydon, 1924)引起争议,使他被归入同性恋作家的行列。事实上纪德本人确实是一个同性恋者。
相比之下,英国的同性恋呈现出另一种不同的状态。论政治运动比不上德国,论名人轴心比不上法国,但是同性恋在英国贵族中却是很有传统的。“英国上层社会的男子在各方面都是同性恋的,除了在他们的性生活中。”英国的贵族“公学”制度,被视为滋生同性恋的温床,九大著名公学中七所是寄宿制的,各校同性恋盛行。从这些学校出身的英国贵族男性从少年时代起就视同性恋为家常便饭,再将此风带往牛津、剑桥。难怪许多描写20世纪初期英国贵族生活的小说、电影里,总有同性恋之类的主题,比如2008年的影片《故园风雨后》(Brideshead Revisited,又译《欲望庄园》),就描写一个颓废的英国侯爵之子,先在学校与男同学相恋,后来又与妹妹乱伦,然后酗酒,处处与想要他走“正道”的母亲为敌。这些作品如果孤立来看,似乎相当“腐朽没落”,但是放到那个时代的有关背景中再来看,就显得更容易理解了。
同性恋史上的布卢姆斯伯里
布卢姆斯伯里(Bloomsbury)原是伦敦中北部的居住区,现在经常被用来指称一个非常有名的英国上流文化人圈子,这个圈子与同性恋也有不解之缘。
1905年,弗吉尼亚·伍尔芙、瓦内莎·贝尔(前些年在中国引起官司的、著名的“K”的英国情人朱利安的母亲)等人发起,在伦敦布卢姆斯伯里戈登广场46号举行的周四晚会,被视为这个圈子成立的标志。对中国读者而言,布卢姆斯伯里的著名人物除了上述两位女士之外,比较熟悉的似乎只能数到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了——正是那个经济学家。
定期聚会搞搞沙龙,在上流社会本来不足为奇,“但是布卢姆斯伯里同时发展出一套性学理论和私人关系,质疑了维多利亚朝的道德基础”,这才是布卢姆斯伯里的引人注目之处。这个圈子里的男性成员大部分是同性恋者,女性成员中,至少伍尔芙是有同性恋倾向的——难怪她会写出《奥兰多》(Orlando)这样奇情异想的作品。据说小说《奥兰多》以女诗人维塔为原形,书中很多情节都以维塔的经历为素材,但是主人公奥兰多身兼两种性别,这种暧昧的雌雄同体似乎暗喻着伍尔芙本人的双性恋情结。1992年的同名电影选择了身兼两性之美的女演员斯文顿(T. Swinton)来饰演奥兰多,可谓深谙其旨。
那么在戈登广场46号的客厅里,通常在谈论些什么呢?首先是关于性问题的完全的言论自由,瓦内莎·贝尔写道:“大家可以毫不皱眉地谈论亲吻、肛交、口交和爱抚。”伍尔芙说:“性事渗透在我们的谈话中,‘男色’这个词不断在我们口中出现。我们带着同样的热情和自由来谈论交媾和谈论善良本性。”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最有影响的性学家、前些年在中国颇有知名度的霭理士(Havelock Ellis)的学说,在这里也在被讨论之列——据说有人怀疑霭理士也是同性恋者,“他生活中的所有女性都抱怨他缺乏阳刚和性欲低下”。
《欧洲同性恋史》的作者弗洛朗斯·塔玛涅认为,尽管布卢姆斯伯里圈子并不是由性的无政府主义者构成,但它“至少创造了一种非常自由的生活方式。同性恋和双性恋是那里的标准,但却伴随着情人和伴侣的不断交换,感情的坦诚胜过嫉妒心”。事实上,布卢姆斯伯里这些成员之间,有着错综复杂但却相安无事的性爱关系。伍尔芙曾在《生命的瞬间》中写道:“在戈登广场46号,没有什么是不能谈的,没有什么是不能做的,这是文明的一次伟大进步。”似可作为布卢姆斯伯里的写照。
革命导师的论述和红色苏联的情形
弗洛朗斯·塔玛涅认为,“马克思主义者对同性恋的立场从未明确”。但是通过搜寻有关的历史文献,还是可以得到一些比较明确的结论。
恩格斯以厌恶同性恋著称,鸡奸在他看来是“性挫折和妇女堕落的征兆”,是一种“令人震惊的反天性恶性”。1869年6月,马克思寄给他一份别人的宣传册子,恩格斯回信说:“你给我寄来的是一名非常奇怪的‘同性恋者’的东西。这真是反天性的暴露。鸡奸者开始清点自己,而且发现他们在国家内部代表一股力量。他们只是缺乏组织,但在这篇文章之后,似乎组织已经存在了。幸好我们已经太老了,不必害怕在这个党派胜利的时刻必须用身体向胜利者进贡。但你可以料到,一旦德国北方刑法立法采纳‘肛门权利’,那就大不一样了,对于我们这些用前面家伙的可怜人、受到女人的幼稚引诱的人,这会变得很难过。”
关于女同性恋,列宁表示:一个革命女性不可能是同性恋者,甚至不可能是女权主义者。他在1920年给克拉拉·蔡特金的回信中说:“我不相信这些女性斗争的团结和持久,她们的个人罗曼史与政治活动纠结在一起。我也不相信这些好色的、随便哪个女人都能哄骗的男人。不,不,这一切与革命是不相容的!”
据说沙皇俄国对同性恋较为宽容,而十月革命后的红色苏联,对同性恋的管制趋紧。然而在1930年的《苏维埃百科全书》初版第17卷的“同性恋”条目中,仍然认为同性恋者不是罪犯,“但以苏维埃法律来看仍然是一个病人”。不过这样的病人会受到很大的压力,许多人最终会屈服(至少在表面上如此),当时的导演谢尔盖·爱森斯坦就是一个例子。
爱森斯坦是从旧俄过来的人,不过他愿意和红色新政权合作。如今他在电影史上的地位几近天神(任何宣称喜欢电影的人如果不知道他的影片《战舰波将金号》,就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在当时也已经有些名气。他尽力压抑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对友人透露说:“如果不是马克思、列宁和弗洛伊德,我会成为一个新的奥斯卡·王尔德。”但他只有在柏林和巴黎逗留时才能消除恐惧——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此时德国和法国的同性恋者们还将红色苏联视为对同性恋宽容的典范。最终爱森斯坦坦白了自己的私生活,同意回国结婚。以后也不再被允许拍电影了。
1934年苏联颁布新的法律,宣布同性恋为罪行,高尔基在《真理报》和《消息报》上讴歌“无产阶级人道主义的胜利”,他还造出口号“根除同性恋,法西斯就会消灭”——因为同性恋已经被宣布为“法西斯变态”和“法西斯资产阶级的退化”。
同性恋与纳粹德国
纳粹主义和“泛同性爱”之间,本来是有着某些丝丝缕缕的关系的。
例如,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德国人的审美观念上,“美貌”大都指一种“兼具雌雄之美”,从魏玛共和国到后来的纳粹第三帝国,“金发、古铜皮肤、纤长的流线型四肢、涂油的服贴头发代表着永恒的、几乎消除了性别的理想”。这一点确实可以从那个时期的艺术作品中看出来。
又如,汉斯·布吕厄(Hans Bluher)倡导的所谓“男性联盟”(Mannerbund),幻想建立一个精英贵族的男权社会,而这个社会需要男同性恋来作为精神纽带。他写了《作为情色现象的德国候鸟运动》(1912年)和《男性群体中的情色作用》(1917—1919)两部著作,在当时很有影响。他想象通过“少年摆脱了母亲和最初与妇女的联系之后,爱上了一个年纪稍长的男子……”这样的场景,建立起一个全球的“男性联盟”,最终建立一个“同性友爱的社会”。布吕厄的理论影响了当时许多青少年团体组织,揭示了这些团体组织领袖权力起源的同性爱成分。希特勒读过布吕厄的著作,还在自己的书中引用过。纳粹冲锋队组织就实践了布吕厄的“男性联盟”思想。所以他的思想曾经在某种程度上充当过纳粹上台的意识形态基础。
甚至在希特勒的“御用导演”莱妮·里芬施塔尔(Leni Riefenstahl)为第三帝国拍摄的电影作品中,弗洛朗斯·塔玛涅也看到了“使用同性爱美学为体育和歌颂制度服务”的色彩,被提到的电影是著名的《奥林匹亚》(Olympia, 1938),其实里芬施塔尔另一部30分钟短纪录片《自由之日——我们的国防军》(Tag der Freiheit - Unsere Wehrmacht,1935)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
希特勒本人对同性恋的态度,起先一直摇摆不定。他手下的干将中,冲锋队首领罗姆是同性恋者,自然主张宽容同性恋;而党卫军首领希姆莱则对同性恋深恶痛绝。后来罗姆以谋反被诛杀,冲锋队被镇压,希姆莱的主张就占了上风。
1933年,亦即红色苏联宣布同性恋为“法西斯变态”罪行的前一年,德国的形势已经急转直下。是年5月6日,希尔施费尔德在柏林的“性科学学院”被一群受到煽动的大学生捣毁,图书馆的书籍被当众焚毁。所幸希尔施费尔德正在国外旅行,幸免于难。一直与希尔施费尔德观点相左的“唯一者联盟”,也遭到同样命运。这些组织都被迫停止活动,出版物从此停刊。遍布柏林的同性恋咖啡馆和俱乐部纷纷关门歇业。
1935年6月28日通过的德国刑法修正案第6款,新的“第175条”自同年9月1日起生效,惩罚范围大大扩展,“所有由对另一男性的性欲望引起的行为都受到法律制裁,包括手淫,还有以性目的的任何接触,例如抚摸”。
走向宽容
1933年的柏林,“同性恋的世界之都”就此陷落,“同性恋的黄金时代”就此结束。此后接过宽容同性恋旗帜的是巴黎。不过,要真正看到法律和世人对同性恋的宽容,人们还要再等30年。
长期不对同性恋治罪的法国,尽管巴黎宽容同性恋,却在1942年、1960年两次通过了制裁同性恋的法案。这催生了类似当年德国希尔施费尔德的运动,“同性恋革命行动阵线”(FHAR)于1971年3月成立。1982年法国废除了制裁同性恋的法律。
虽然从20世纪60年代起,西德和东德分别将原有对同性恋的处罚逐渐放松,例如21岁以上(后来放宽到18岁以上)的男性之间自愿的同性恋行为免予制裁,但是直到两德统一之后的1994年,“第175条”法律才最终真正被废除。
最具深远意义的事情发生在英国。1954年,关于同性恋的问题在上议院辩论,内政大臣委托约翰·沃尔芬登(H. Wolfenden)爵士着手调查:同性恋和卖淫是否应该继续被视为犯罪?并请其提出法律改革意见。1957年沃尔芬登委员会提出报告,建议不再将同性恋视为犯罪,也不再将卖淫视为犯罪,并建议修改有关同性恋和卖淫的法律。此即著名的《沃尔芬登报告》——该报告在性学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0年之后的1967年,英国废除了视同性恋为罪行的法律。
当弗洛朗斯·塔玛涅在1998年通过博士论文《从运动成员、警察、司法、医疗和文学资料出发研究法国、英国和德国20年代初至30年代末的同性恋问题》的答辩时,同性恋已经在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地方得到了宽容。能够拿同性恋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论文能够通过答辩,本身都是这种宽容的具体表现。
附记
现在国内常见的情形是,一个博士先做一篇博士论文通过答辩,然后寻找机会出版这篇博士论文,如果得到了这样的机会,那么出版的几乎总是原先论文的“扩展版”或者“充实版”——很多情况下其实是“注水版”。而这本中译文达50余万字的《欧洲同性恋史》,却只是弗洛朗斯·塔玛涅上述博士论文的“缩略本”。有一位德国学者曾送我一本她的博士论文,是研究中国东北地区的土炕砌造的,也是一巨册,德文小号字密密排印,厚达500页。想想人家的博士论文,那要做到怎样的细致和丰满啊。
《欧洲同性恋史——柏林、伦敦、巴黎,1919—1939》,(法)弗洛朗斯·塔玛涅著,周莽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4月第1版,定价:60元。
原载2009年11月8日《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