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举行第26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促进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1]。总体国家安全观,是2014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指出“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2]。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重申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战略意义,并将其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主席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针对新时期国际形势变化和安全治理困境做出的冷静判断,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外延,不仅是中国国内安全治理的核心指导思想,更对全球安全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图1: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全球安全治理思想
国家安全观是一国对国家安全的主观认识,是对内对外安全战略制定的思想基础。从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至今,国内学术界围绕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发展和内涵、基本特点、实践路径等三大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但明显缺乏国际视角的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虽然主要是针对中国国内安全构建所提出,但其现实意义不仅仅体现在对中国国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指导价值上,其蕴含的丰富全球安全治理思想,对全球安全治理理论创新、治理体系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因此,只有从历史与现实、国内和全球两个视域进行双向解读和分析,才能整体认知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本色。本文将在阐释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的基础上,深刻解读总体安全观与全球安全治理的内在逻辑关系,分析总体安全观在全球安全治理方面的重要理论创新与路径指导,阐述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如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的积极提供者,为全球安全治理积极提供中国理论与方案。这是本文写作的主旨所在。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全球安全治理理论注入中国思想
全球治理的概念,最早是德国前总理维利·勃兰特(Willy Brandt)在1990年任职国际发展委员会主席期间提出。马克·韦伯(Mark Webber)将全球安全治理确定为“规则的国际体系,有赖于多数受影响国家的接受,通过正式、非正式的规则机制驾驭跨越诸多安全以及与安全相关问题领域的行动”[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国家安全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习近平主席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安全发展两件大事,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对中国原来的生存安全观、发展安全观、综合安全观和新安全观等一系列安全观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在新的安全形势判断的基础上,将国家安全的内在结构与内容向立体化、多层次和多维度的方向拓展,囊括安全体系内容、安全关系分析、安全要素定位、安全道路选择、安全目标等五大方面,国家安全的内涵、范畴、领域更为清晰明确与宽泛。总体国家安全观不仅是对中国国家安全工作提出的新理念和新视角,更对全球安全治理提出了中国思考与解决方案,为全球安全理论注入中国思想,推动和丰富了全球安全治理理论。
(一)坚持人民中心说,强调全球安全治理的根本是为了人民安全
人民安全(People Security),是中国开展国家安全治理的根本目的,是参与全球安全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全球安全治理的旨归点。从起点到归点,落脚点全部在普通的“人民”之上,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4]的思想,凸显出了中国全球安全治理观的马克思主义特性。习近平主席指出,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5]。国家安全工作归根到底是保障人民利益,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6]。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将人民安全放在国家安全的首要位置,将人民安全确定为国家安全维护的根本目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权益。
总体安全观中的人民安全主要包括生存安全与发展安全等两个层面,不仅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安全,还要确保其可持续发展需求。在全球化背景下,威胁人民安全的因素既有军事冲突、政治纷争等传统安全问题,也有环境污染、新型病毒爆发、网络技术滥用、恐怖主义蔓延、生物多样性锐减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既有国家内部的不安全要素,也有来自外部和全球的安全风险挑战。人民安全的实现,不仅需要一定的资源、能源等物质基础条件的具备和保障,更需要国家和全球层面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等复合性的保障与治理机制配套。所以说,“以人民安全为中心”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发展的内在逻辑基础与现实根基。
共同体是人类生存、交往和发展的基本组织形式。“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7]。从全球层面来讲,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离不开世界各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高度依存状态及“共命运”的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与安全的现实途径和重要方式[8]。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根本目标就是,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9]。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密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世界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世界各国人民普遍参与,应该凝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人民的共识……推动努力建设一个远离恐惧、普遍安全的世界;一个远离贫困、共同繁荣的世界;一个远离封闭、开放包容的世界;一个山清水秀、清洁美丽的世界[10]。从根本上说,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了狭隘的国家利益冲突和地缘文明差异,以共同体的价值观念和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包容,通过各国人民的合作治理来共同谋求与获取人类社会的安宁、和平与可持续发展。
资本主义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只有在对大多数人实行野蛮剥削的情况下,才能创造财富,人类命运共同体则坚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价值共识,坚持“以世界人民为本”的原则,既对资本主义以“资本”为本的价值逻辑的超越,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升华与全球塑造[11]。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所奉行的时代观是“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践行的是多边主义的全球治理,实现的是一种和平、和谐、合作的世界秩序[12]。
(二)强调总体安全论,倡导大安全格局构建
冷战结束以后,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海洋治理、环境安全、气候变化、太空、信息网络、传染性疾病等问题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全球安全问题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多样性与联动性更加突出,安全问题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问题的联系更加紧密,非传统安全威胁与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安全问题已超越国界,任何一个国家的安全短板都会导致外部风险大量涌入,形成安全风险洼地,任何一个国家的安全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又会外溢成区域性甚至全球性安全问题[13]。明确安全治理的主要内容、对象和方向就成为全球安全治理开展的首要工作。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面对纷繁复杂的全球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全球公地”的概念,将其与安全挂钩,将公海、国际空域、太空和网络空间圈定为全球公地的四大领域,并将其作为推动安全治理的重要议题领域,他们认为这些“公地”领域的治理是保持美国及军事同盟体系国家全球行动自由的保障,以及在“快速的全球化和相互联系越来越密切的世界中保持美国国力的基本管道”[14]。相比较之下,中国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则鲜明地体现出中国作为世界和平建设者、全球发展贡献者、国际秩序维护者的大国责任担当,推动实现的是共同安全而不是相对安全。
构建大安全格局,坚持总体安全导向,是中国确定的全球安全治理发展的必然方向。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体系的安全内容确定为十二种,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生物安全被迅速纳入国家安全体系,体现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时俱进的特点,也为中长期的全球安全治理明确了方向和重点。
总体国家安全观运用联系、动态、辩证的观点来看待安全,注重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强调不同安全内容之间的相互贯通性,以及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的联动性,提出要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和平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是有机统一的,要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转化的,要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发展问题与安全问题是“一体两面”,要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要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15]
所以,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构建的大安全格局,从内容上,强调安全议题的综合性与内在联系性,兼顾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将非传统安全置于治理议程的重要位置;从范畴上,强调安全的外延包括国民安全、国家安全与国际安全等三个层面,强调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的相互依存与影响的关系;从目标上,致力于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出中国“大安全”的理念。
(三)坚持共同安全论,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
安全问题是双向且联动的,只顾一个国家的安全而罔顾其他国家安全,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的所谓绝对安全,不仅不可取,而且最终会贻害自己。[16]目前的全球治理体系形成于二战结束之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主导建立了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核心的全球经济体系,以及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全球安全体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全球治理体系的结构是“中心—外围”式的等级性权力结构。正如西方现实主义代表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N.Waltz)所阐述的全球治理系统结构,“实力最强大的单元为其他单元和它自己设定了行动的舞台,主要行为体的行为对所有国家或公司命运影响要远远大于次要行为体的影响”[17]。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处于全球治理的“中心”位置,在安全治理议题设置、安全治理途径选择、安全治理机制建设上占据绝对性主导地位,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则处于被动性的“外围”位置,缺乏国际话语权,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
冷战结束后,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南非等新兴大国实现群体性崛起,国际社会的“去中心化”和“多极化”特征日渐明显,国际权力结构由权势过度集中向非西方世界分散化转移,等级式的全球治理模式正在不断被瓦解。无论是传统的安全问题,还是以气候变化、资源安全、减贫发展、金融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新兴大国的积极参与。以世界贸易组织前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Pascal Lamy)为代表的国际组织管理者指出,20世纪形成的全球治理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无法应对现有的全球安全问题挑战,全球治理赤字严重[18]。新的全球治理理念、规则、制度亟须建立,全球治理体系需要顺应国际格局变化与安全挑战应对的需求。在这种背景下,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要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高举合作、创新、法治、共赢的旗帜,加强国际安全合作,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19]这不仅强调了完善全球安全治理的必要性,更指出了完善的方向、目标与原则。
总体国家安全观所倡导的全球治理体系是一种平等的、多层次、多中心的分散式结构,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与平等性,主张所有国家平等参与全球安全事务治理,一个国家既要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坚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同时面对跨国团体、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非国家行为体对全球治理参与力度的增大,总体安全观鼓励多种社会力量参与,提倡安全治理主体多元化。
从治理理念上讲,总体安全观主张的是“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安全治理理念,倡导“多边主义,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推动各方各施所长、各尽所能”[20]。其中,“共商”是各国共同协商、深化交流,加强各国之间的互信,共同协商解决国际政治纷争与经济矛盾,摒弃一些西方国家推行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国际社会推动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促进各国在国际合作中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共建”是各国共同参与、合作共建,分享发展机遇,扩大共同利益,从而形成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共享”是各国平等发展、共同分享,让世界上每个国家及其人民都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共同分享世界经济发展成果。世界的命运应该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人民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人民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人民共同分享[21]。“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强调一个“共”字,强调国家不分强弱大小,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合作是互利共赢的,都应平等的参与全球治理的议题选择、议程设置和决策。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各国都应成为全球发展的参与者、贡献者、受益者。不能一个国家发展、其他国家不发展,一部分国家发展、另一部分国家不发展[22]。“共商、共建、共享”本质上追求的是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从根本上说,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的共同安全是对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的抛弃,是对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的推动。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全球安全治理的中国路径
欧洲自300年前,以对殖民地的疯狂掠夺,开始了其所谓的“全球治理”;美国则从1945年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以来,以西方阵营领袖的身份主导全球治理。相较而言,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时间较短[23]。随着国际体系的转型和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全球安全问题日益增多并渐趋复杂,虽然目前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在维护世界和平与解决全球问题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生态持续恶化、气候变化应对进展缓慢、地区冲突和难民危机不断,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蔓延等现状,都在凸显着全球治理体系的部分失灵。2016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进行的第35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随着国际力量对比消长变化和全球性挑战日益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大势所趋。总体国际安全观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对于全球安全治理指明了中国方案。
(一)外向性路径:合作追求共同与综合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单者易折,众则难摧”,“什么样的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对世界好、对世界各国人民好,要由各国人民商量,不能由一家说了算,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24]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商量。各国都有平等参与国际和地区安全事务的权利,也都有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的责任。[25]总体国家安全观本质上认同安全相互依存理论,认为国际社会的利益主体是多元的,主张每个主权国家都享有平等的国际权利,一国的安全不应建立在牺牲他国安全的基础之上,全球治理的路径选择首先要承认每个国家都有获得安全的权利,去追求“共同”的安全,最终获得共同安全。
安全的获得路径是通过“合作”。合作是解决国际冲突、实现国际和平的唯一有效且理性的路径。所谓合作,就是要通过对话合作促进各国和本地区安全。要通过坦诚深入的对话沟通,增进战略互信,减少相互猜疑,求同化异、和睦相处。要着眼和通过共同安全利益,从低敏感领域入手,积极培育合作应对安全挑战的意识,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以合作谋和平、以合作促安全。要坚持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反对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为一己之私挑起事端、激化矛盾,反对以邻为壑、损人利己[26]。
通过对话合作实现的不仅是共同的安全,还是综合性的安全。冷战结束后,人类面临的安全威胁和安全问题涉及国际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指向、来源于各类行为体,并且不断衍生出新的变种[27]。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安全形势和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将安全的种类以及之间的联系进行了创新性总结和阐释,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综合安全的基础上,将科技、信息、生态、资源、海洋、太空和核安全等内容纳入其中,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统筹兼顾,国家安全的综合性范畴与特征更为明显。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在合作的框架下,综合运用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等多重手段,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地区安全问题,又要统筹谋划如何应对各类潜在的安全威胁,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28]。同时全面把控国家、地区与世界安全的内在关系,在维护自身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同时,积极提供公共产品,改善国际紧张局势,化解和消除威胁人类社会的各种现实或潜在的威胁挑战,推动人类共同安全利益的实现。
(二)安全治理的内向性路径:追求可持续安全
从治理对象上讲,全球治理很大程度上是对全球问题的治理,也可以内化为一个国家对威胁人类的各种全球问题的治理;从治理机制上讲,全球治理机制是针对当代人类面临的公共事务与问题而制定的,需要国家治理予以认同,各国在自身的国家治理过程中,都需要与全球治理的相应规范协调,以其为依据,推进规范的落实;从治理的价值与理念上讲,全球治理提供可资借鉴的国家治理理念。国家治理是全球治理中的国家治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包含着对全球治理的理性认知和实践的协调[29]。所以,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应包括治理主体的国家安全治理。过去的全球安全治理一直没有深入关注安全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对自身国家安全的治理与全球安全治理采取一种割裂分析的方法,以至于安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
根据瑞典乌普萨拉大学(Uppsala University, Sweden)的武装冲突数据展望(Armed Conflict Dataset Version)的统计,从1939年1月到2019年6月,全世界共发生武装冲突2448起,其中2199起为国内冲突,占比89.8%[30]。国内冲突的发生国家多为亚非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冲突的原因多集中于政权争夺、社会管理能力不足等。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安全治理要将国内问题与全球安全问题联系起来,追求可持续安全,从安全问题的根源——发展着手,使世界各国人民能够公平享有世界经济发展的成果,解决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尤其注重国家内部的社会治理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实现。
可持续,是要发展和安全并重以实现持久安全。21世纪以来,全球化进程中发展失衡带来的两极分化与社会矛盾越发尖锐,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颜色革命”、社会矛盾激化等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2019年以来,法国的“黄背心”运动、智利的街头暴力示威等都呈现出暴力化、长期化趋势,严重影响当地民众的生活与安全。国内外安全形势的新变化显示,世界上带全局性的两大问题与其说是“和平与发展”,不如说是“安全与发展”更为贴切、全面[31]。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5月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上针对当前国际形势和安全指出,“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贫瘠的大树长不成和平的大树,连天的烽火结不出发展的硕果,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就是最大的安全,也是解决地区安全问题的总钥匙[32]。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既要善于运用发展成果夯实国家安全的实力基础,又要善于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33]。坚持发展与安全的平衡与兼顾是中国参与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
2018年4月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在《开放共创繁荣创新引领未来》的主旨演讲中再次重申了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中坚持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理念[34]。在全球安全治理中,中国将发展作为全球安全的基础,相比较于西方国家更强调制度的建立,例如民主、法律体系和有效、透明的治理体系,中国更加重视当事国的经济发展,重视经济发展在冲突后重建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支持当地教育、医院和道路建设来促进对象国提高治理水平[35]。尤其是在面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这种重大的全球公共卫生挑战时,安全与发展兼顾的必要性更加凸显。正如李克强总理在回答外国记者提问时所表示,国际社会已经面临双重挑战,要做两张答卷:一方面要控制住疫情,一方面还要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恢复正常秩序[36]。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非洲国家公共卫生体系薄弱,中国持续不断地向50多个非洲国家和非盟提供大量物资、技术、人力支持,并承诺在两年之内提供20亿美元国际援助,并同二十国集团成员一道落实“暂缓最贫困国家债务偿付倡议”,加大对疫情重压力大的国家支持力度,促其抗疫斗争与经济社会恢复发展[37],最终实现发展与安全。
三、总体国家安全观布局全球安全治理的中国作为
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的博鳌亚洲论坛上讲话指出,“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努力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随着中国发展,中国将更好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将更加积极有为地参与国际事务,致力于推动完善国际治理体系,积极推动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将更多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38]。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中国未来在全球安全治理中会呈现出更多的“中国作为”。
(一)格局构建:统筹国内与国外两大场域治理
主权国家既是全球治理的主体,又是全球治理的对象。国家安全治理是全球安全治理的基础,也是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因此,要树立总体治理观,统筹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将国内安全治理与全球安全治理的目标、路径和内容相对接,形成内外治理的良性互动与互相促进。中国作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全球和平、发展与安全的维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很多领域,国内与国外治理在责任认定与利益共享方面保持着同步与协调,国内治理成果是全球治理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在消除贫困方面,中国已经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在环境问题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基本国策,是维持全球森林覆盖面积基本平衡的主要贡献者,对全球土地改善和恢复的贡献率达19.13%[39]。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中国提前实现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出的到2020年保护地面积达到17%的目标[40]。在防灾减灾方面,中国国内建立起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同时与周边国家合作构建机制和平台,为国际防灾减灾做出“中国贡献”。在气候应对方面,中国不断加强国内气候治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同时担负起更重要的全球气候治理大国责任,推动《巴黎协定》实施。
(二)观念引领:共商、共建、共享的中国理念与方案
全球问题层出不穷,暴露出当前全球治理体系存在明显的民主赤字、能力赤字、规则赤字和正义赤字等问题。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框架下,中国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积极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丰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主张,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41]。
在经济治理领域,中国提出构建“创新、开放、联动、包容”型的世界经济治理的“中国方案”,第一次把发展问题纳入全球宏观政策协调框架之内;在网络安全治理领域,中国提出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观;在环境治理领域,中国提出“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生态文明观[42]。在全球治理中,中国一直注重资金、人才、技术、经验等方面的全球公共产品的提供。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时,中国提出要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目标和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与世界卫生组织紧密合作,开展联防联控国际合作,同全球180个国家、10多个国际和地区组织分享疫情防控和诊疗方案,先后派出20多支医疗专家组,向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急需的抗疫物资援助[43]。库尔特·坎贝尔(Kurt Campbell)、罗什·杜希(Rush Doshi)在《新冠疫情或将重塑世界秩序》一文中写道,中国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赢得了世界主导权,实践了倡导的全球治理理念,通过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突出了正在崛起的领导力[44]。
(三)平台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的全球实施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实施,是中国为一个不确定的世界提供的全球治理中国方案,它是中国在逆全球化时代提供的全球化公共产品。共建“一带一路”正在成为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路径。“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是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深刻实践与全面应用。
“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可持续安全,强调发展与安全的内在逻辑与关联。由于很多沿线国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迟滞,贫富差距大,发展资金短缺。贫困和发展是社会矛盾尖锐的根源,也是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泛滥、社会冲突和民族冲突频发的根源。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求发展是这些国家和地区获得和平的唯一出路。“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对接,协助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通过大量基础设施的投资,提高当地的民众就业和生活水平提升,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可持续增长。
“一带一路”倡议推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与共同安全。“一带一路”倡议通过推动铁路、公路、水路、空路、管路、信息高速路的互联互通体系建设,促使经济要素和资源的全球流通与有效配置,推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国家、区域、全球的安全对话与合作,并与30多个国际组织(截至2019年11月)实现战略对接,为气候变化、海洋治理、生物多样性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恐怖主义等全球公共议题共谋解决路径,提升国际社会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治理能力,推进国际共同安全的实现。
结语
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5月的“一带一路”高峰会议中分享他关于全球治理的思考时指出,人类社会正处于一个大发展发变革大调整时代,正处在一个挑战频发的世界,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是摆在全人类面前的严峻挑战[45]。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填补全球安全治理赤字,关乎世界人民安全与可持续发展。随着中国在全球政治、经济与安全领域的重要作用的提升,以及中国和世界相互依存程度的加深,中国因素已经成为影响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变量。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球安全治理理论注入了中国思想,为安全治理困局破解提出了中国方案与路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实践过程是中国推动公正、有序、均衡、包容的新兴全球治理体系建构的过程,也是中国真正以负责任大国身份,在全球安全治理中实践参加者、改革者、建设者、协调者等四重角色的过程,更是中国进一步嵌入和影响世界秩序重构的过程[46]。
(作者简介:李志斐,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工程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全球安全治理的中国方向”(2020mgczd009))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