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贵清: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创新研究——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肖贵清教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39 次 更新时间:2023-02-16 17:0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内在逻辑问题,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ZDA010),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及制度体系内在逻辑等重要理论问题,对此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该项目首席专家肖贵清,现任清华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执行主编、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20年立项以来,课题组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关问题展开了系统全面的梳理、分析和研究,形成了一系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请大家跟随我们的“深度报道”,向肖贵清教授深度了解其项目研究的总体情况、重点问题、创新之处及进一步拓展空间等。



本刊记者:肖教授,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深度报道”栏目的采访。明确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内涵及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我们充分认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研究”这一项目的首席专家,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目前项目的整体研究情况。


肖贵清: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1](P272)的重大命题。我们认为,研究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内在逻辑问题,有利于从制度体系层面整体性理解和把握中国共产党建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整体思考和基本逻辑,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渊源、历史发展、价值取向;有利于从制度体系层面更加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大成就,把握中国共产党推进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有利于全面系统分析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内在机理,建构起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四梁八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话语体系和学术体系,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提供理论支持。基于此,我们认为,承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研究”项目的研究阐释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


自2020年立项以来,课题组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和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组织开展多次论证会、研讨会、报告会,形成了一系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先后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马克思主义研究》《政治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等报刊发表各类学术研究成果30余篇,多篇研究成果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全文转载,多部专著已经或即将出版。课题组成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相关问题报送的多篇咨询报告得到上级部门采纳。


本刊记者: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四梁八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制度体系。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您认为应该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制度建构的基本逻辑?


肖贵清:分析和研究中国共产党制度建构的基本逻辑,是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研究的基础和前提。我们可以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三个方面来把握。


从理论逻辑上看,中国共产党制度建构的历史进程也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国化时代化的进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源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中国化;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活动原则源于民主集中制理论的中国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源于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理论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源于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政党进行革命斗争的重要遵循。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自觉重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以党和国家根本制度的形式对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予以确立和巩固。


从历史逻辑上看,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制度的探索发端于革命时期,奠基于建设时期,完善于改革时期,是一个一以贯之的探索过程。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就将无产阶级专政、民主集中制以及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等思想融合进了政权建设的尝试之中,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制度的建构奠定了理论基础,也积累了宝贵经验。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建构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明确新中国的“国体”与“政体”,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形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建立基本政治制度,颁行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改革开放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实践中完善和发展了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等,形成了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四梁八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从实践逻辑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在领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基础上,关于制度理论和制度实践创新的成果。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无论面对什么样的风险与挑战,中国共产党领导创立的这一套制度体系,总能够成为化危为机的制度保障,在风险和挑战中不断前进,并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更为世界上其他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条实现国家富强的全新路径。但是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熟定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制度建设贵在平时用力,贵在短板与弱项处用功,要及时发现制度的短板与漏洞,形成善于查缺补漏的体制机制,完善抗风险的制度性设计,增强精细化的制度性规划。制度的关键还在于执行和落实。如果拥有完善的制度,但却没能形成一套有效的治理体系来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空谈,再完美的制度设计也无法付诸实践、造福人民。因此,必须解决好“制度”与“治理”的关系问题,在实践中实现制度建设与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有机统一。


本刊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支撑的科学制度体系。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概念内涵是什么?请您谈谈应当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内在逻辑?


肖贵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概念和逻辑问题,是这项课题的核心。“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中国共产党实践基础上提出的重要命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的重大创新,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分析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内涵,以及制度体系的内在逻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结构完整的体系。从逻辑层次上看,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四梁八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其并没有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所有方面;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之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还存在着一些具体制度。这些具体制度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一起构成了制度体系的斑斓图谱。首先,“所谓根本制度,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2](P175)根本制度包含根本领导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根本文化制度。其次,基本制度包括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所谓基本制度,就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2](P176)体现了基本制度所具有的原则性与基础性,体现了基本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最后,“所谓重要制度,就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2](P176)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语境下,重要制度是国家治理各领域各环节中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出的较为重要的制度。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既有统一性也有层次性。从制度建设的主体来看,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建设主体都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都属于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构成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四梁八柱”。但是,在制度体系中,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却具有不同的功能。具体而言,根本制度是制度体系的核心,统领各项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基本制度遵循根本制度,尤其是根本领导制度统领基本制度,基本制度中各项原则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以根本制度为准绳,同时基本制度又同时制约和影响着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的各项重要制度;相比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具有灵活性和可调整性。但是,重要制度的调整也必须以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所规范的重大原则为遵循,依据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所规定的方向,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作出调整和日益完善。如果将制度体系看成是一棵参天大树,那么根本制度就是植入泥土的“树根”,在整个制度体系当中处于核心地位;基本制度就是“树干”,居于主体地位,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重要制度就是延展的枝叶,是根本制度与基本制度的延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框架下,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只有善于灵活运用和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调整重要制度、坚持基本制度、巩固根本制度,才能更好完成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做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1](P272)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彰显其优势,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本刊记者: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指出,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您认为应该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成就对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贡献?


肖贵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制度文明成果,是人类制度文明的一种全新形态。这种制度文明形态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超越,以及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构想基础之上;建立在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及其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将这种新的制度文明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


中国共产党创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是一种新的制度文明形态,因为这种制度文明形态和人类制度文明史上存在的所有制度文明形态都有所不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作为人类制度文明新形态,主要有几个方面的显著体现。第一,在结构体系上,经过长期实践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呈现出纹理清晰的结构体系,既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四梁八柱”支撑,也有根本领导制度的统领,各项制度之间相辅相成、相互支撑,共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治国理政实践,这是人类制度文明新形态的重要表征。第二,从政治领域看,党带领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人民民主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制度程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并将这一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不断寻找正确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在政治领域拓展了人类制度文明的新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坚强保障和重要支撑,以制度之力确保社会主义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第三,从经济领域看,人类制度文明新形态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制度形态。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经济体制改革,我们进行了许多探索和思考,解开了诸多思想障碍,逐渐形成了包括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资源配置方式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实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结合。第四,从思想文化领域看,人类制度文明新形态既包括物质文明,其中也包括精神文明。在精神文明的维度上,中国共产党创造的人类制度文明新形态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显著特征,一是以根本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二是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制度保障。


作为人类制度文明新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是一种具备体系化特征和法律形式的文明,是已经在实践中取得巨大成就的文明形态,不仅在整个中国文明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对于人类文明的发展同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是人类制度文明的最优秀成果之一。这一制度文明形态紧紧扎根在中华民族的土壤上,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吸收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形成了中华民族制度文明发展的新形态,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制度文明的超越,引领着人类制度文明不断向前发展。


本刊记者:通过您刚才的介绍,我们大致了解了重大项目的研究进展和主要观点。请您再谈谈该项目研究的创新之处。


肖贵清:总体来看,我认为本项目的研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从领导主体入手,理清明晰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生成和发展的主线。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生成和发展的一条主线。因此,我们在项目的研究中,重点考察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建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历史过程;系统梳理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概念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内涵、范畴、优势问题的认识深化过程;总结中国共产党推进制度创新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分析和探讨背后蕴含着的历史经验和基本规律。这些研究和思考,都围绕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条主线展开。


二是从内在逻辑入手,分析和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问题。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概念提出只有10多年的时间。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还是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进程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都还只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因此,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内在逻辑学术界存在的一些探讨和争鸣是不可避免的。本课题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机理入手,对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以及其他具体制度进行了细致全面系统的考察,深入分析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四梁八柱”的概念内涵与结构层次,并重点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关的多对重要关系,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内在关系等。


三是从实践维度入手,总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的。本课题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取得的创新成果,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维度系统分析和总结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成就,探讨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经验。


以上几点,是建立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之上的创新。我们希望通过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关前沿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为广大学界同仁提供一些理论上的参考和借鉴,为研究阐释新时代的制度和治理问题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本刊记者: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对于中国共产党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概念内涵及其内在逻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等问题有了更全面、系统的认识。最后,请您介绍一下项目完成之后还有哪些延伸性成果?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还有哪些可以进一步拓展的研究空间?


肖贵清:目前项目研究已基本完成。在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已出版或即将出版多部著作:2020年,《制度何以自信》一书已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并同时出版英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不同版本在国外发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研究》一书即将于2023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四梁八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研究》即将在课题结项后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这些成果,都是我们在开展项目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系统性研究成果,凝结着课题组全体成员的智慧和汗水。当然,由于各种原因,我们的研究还有很多不足,距离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较大的差距。我认为,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还有很多值得深入研究的空间。


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成就还需要进一步总结。新时代的十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十年;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成就同样具有里程碑意义。总结和概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重要成就和基本经验,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在新的征程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实现新时代的制度建设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进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还需要进一步凝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新时代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新时代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新时代的创新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人立足新时代制度建设和治理实践的战略思考和经验总结,值得深入研究、系统总结。这些重要论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概念内涵、结构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完善,但是关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以及各领域的具体制度还有很多概念内涵没有明确的结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结构体系也还有可以进一步探讨的空间。新时代的制度创新实践,更催生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和体制机制。这些制度和体制机制的内涵,及其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内在关联需要学界不断跟进研究和思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研究是一个常谈常新的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亟待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我们坚信,在学界的共同努力之下,中国制度建设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必将更加完善,中国制度必将更加彰显其影响力和感召力,以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文明形态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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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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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3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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