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俊忠:关于“人民政治”的概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91 次 更新时间:2023-01-1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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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忠  

2020年第4期《开放时代》发表了我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关于新中国政治文明与政治类型的思考——兼谈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定位》。该文明确认为,新中国政治文明的独特意义,在于形成一套与西方“政党政治”不同的“人民政治”的制度系统和政治文化,并指出“党是领导中国社会的核心力量,是‘领导党’,但不是垄断政治权力的‘执政党’。执政新中国,是中国人民所共有的事务。这个‘领导党’既是领导人民执政的党,也是领导人民创建崭新的政治制度,以保证人民执政得以实现的党。‘人民’既是这个政治体合法性的最大依据,也是校正这个政治体的最高价值标准,更是参与这个政治体和监督这个政治体的最主要主体力量”。今天,我试图顺着那篇文章的思考,就“人民政治”这个概念,做进一步思考。


一、“人民政治”何以在中国必须出场


毛泽东有个说法,“研究问题应该从历史的分析开始”。①这应该是一个具有方法论意义的重要观点。新中国建设的政治之所以是“人民政治”,而不是“政党政治”,直接根据在于历史。


旧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它被列强所侵略、控制,也存在着各种封建势力的“土围子”。这个“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结合,形成内外勾结的巨大反动势力。大家都熟悉,在《共产党宣言》中有过一个说法,即以资本主义主导的全球化,必然在世界上形成“中心”与“依附”的关系。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②大家也知道,列宁说过,东方国家的存在,在帝国主义主导的国际政治体系中,只不过是这个体系中的“客体”,它的作用也不过是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文化和文明的“肥料”。两个说法不尽相同,但都揭示了“东方国家”的悲剧性。东方国家能否破除这个历史“死局”?如何破局?对于中国而言,就是如何有效克服这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强大敌人而实现国家的独立。而且这种独立,不仅仅是政治上的,还应该是经济上的、文化上的,等等。历史发展的“局”和“势”,决定着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唯有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结成牢固的、广大的、持续的统一战线,才能制服强大的敌人,并在政治独立的基础上,有效地实现“经济上的民族独立”。我以为,孙中山之所以坚持他领导的革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共和”革命,而是反帝反封建的“国民革命”;毛泽东之所以坚定地实行“民众大联合”,并在新中国成立后,在延续这一逻辑的基础上,坚持以工农联盟作为国家的基础,等等,都只有在历史中才能得到合理的说明。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不能忽视。近代中国在经历过对于“欧风美雨”的美好想象之后,开始有更多的人亲临欧美,感受那里的实际政治存在,并对其政治所固有的弊端有一定程度的体悟,因而对于是否照搬欧美政治疑虑重重。梁启超就明确认为,中国应告别以民主共和为号召的美国“政党政治”,退而主张“开明专制”。孙中山对于英美式的“政党政治”也持明确批评态度。他认为,国务由政党包办,一旦政党轮替,则官员全部更换,不仅不胜其烦,且流弊匪浅。他还认为,单纯通过选举方式选人,导致善于辞令的人上位,无口才但有学问、有思想者被闲置,美国国会里蠢材充斥,欧美政府普遍成为“无能政府”,等等。这表明以代议为特征的“政党政治”受到了严重质疑。所以,如何避免把政治权力交给“政党”去代言和代理,是人们在对西方代议制“政党政治”弊病有一定认识后,反复思考的一个严肃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政治”作为替代“政党政治”的政治形态在中国的出场,实际上就是接着前人思考“继续说”的产物,是一个合乎历史发展逻辑和过程的展开。


二、“人民政治”的主体是人民,何谓人民?


把人民作为政治的主体,并非中国共产党人所特有。


孙中山基本上是以政权究竟是“人民”共有,还是由皇帝一人独占,作为“共和”与“帝制”的根本区别的。1921年3月,孙中山还直接批评英美的“政党政治”:“彼英、美政治虽如此发达,却是政权不在普通人民手里。究竟在什么人手里呢?老实说,就是在知识阶级的手里。这就叫做政党政治。”③不论这里对于“政党政治”的评论是否精当,但对于孙中山来说,政治的主体天经地义地就应当是人民。


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解,突出之处在于引进阶级分析方法,进而对于“人民”和“国民”做出区别性界定。因此,对于何谓“人民”,周恩来在《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草案的特点》中特别指出:“有一个定义须要说明,就是‘人民’与‘国民’是有分别的。‘人民’是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从反动阶级觉悟过来的某些爱国民主分子。而对官僚资产阶级在其财产被没收和地主阶级在其土地被分配以后,消极的是要严厉镇压他们中间的反动活动,积极的是更多地要强迫他们劳动,使他们改造成为新人。在改造以前,他们不属于人民范围,但仍然是中国的一个国民,暂时不给他们享受人民的权利,却需要使他们遵守国民的义务。”④这个说明,包含着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认为,“人民”并非单一阶级所构成。这就是说,它是一个“非同质性”的概念。二是认为,“人民”与“国民”有明确区别。国民的资格一般随着人的出生而获得。“人民”的资格则主要根据政治认同的状况。只有那些对于国家和代表国家的政权持有正向的、积极的认同立场的国民,才不会反对、出卖国家,因而具备成为人民的资格。当然,我们不能把这种政治认同仅仅理解为一种观念形态的存在,它是由政治行为所体现出来的具有客观性的立场与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可以被看作一个表征国民政治认同立场和倾向的政治性范畴。在这一意义上看,人民又是一个具有“同质性”意义的范畴。这就是说,人民实际上是一个“同质性”与“非同质性”相统一的概念。


需要指出的是,在“国民”中区分出“人民”与“非人民”,并非人为制造对立和分裂,而是基于阶级分析和人民革命发展的需要的。它与孙中山对于“民权”思想的论述逻辑一脉相承。孙中山认为,“国民革命”要实现国民的自由与权利,然而,这种权利“必不轻授此权于反对民国之人,使得借以破坏民国。详言之,则凡真正反对帝国主义之个人及团体,均得享有一切自由及权利;而凡卖国罔民以效忠于帝国主义及军阀者,无论其为团体或个人,皆不得享有此等自由及权利”。⑤实际上,这一区分在革命时期和后革命时期,具有防范敌对势力的消极政治行为的重要功能。


上述关于人民范畴具有“同质性”与“非同质性”统一的特点,也体现了卢梭所揭示的“公意”与“众意”的张力。卢梭认为,公意之所以成为公意,在于它是“使人们结合起来的公共利益”,而“众意考虑的则是个人的私利”。不同阶级和阶层的人,之所以可以团结在一起,在于人们认同了彼此间具有某种公共利益。同时,不同阶级、阶层的人们,也客观地存在着各自不同的利益。要使不同阶级和阶层的人们,能够持久地团结在一起,就必须平衡好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当然,公意的存在和人们对于它的体认,是不同阶级和阶层的人们团结在一起的最重要基础。所以,人民这一范畴的基本特性是在坚持人民公意的前提下,认真地平衡实现“众意”的要求。


同时,还需要指出,不论是对于“公意”的坚持,还是对于“众意”的平衡,人民的存在都以组织化为实现的基本方式。人民之所以是人民,就在于它不是“一盘散沙”,不是原子化个体的“堆积物”。组织化既是人民生成的基本方式,也是实现人民之间的协同、合力,守望相助,相互提高,彼此成就的基本方式,当然也是实现人民中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平衡即平衡“众意”的基本方式。所以,人民和由人民为主体而发生的“人民政治”,一定是坚持人民间的组织化道路的。


三、“人民政治”究竟是一种什么政治?


“人民政治”不是西方式的“政党政治”。甚至可以说,它们是两类价值取向与基本性质等各不相同的政治。

      从政治过程看,人民政治包括为创建人民政权而斗争的政治,也包括在人民政权的前提下,建设和实现“人民政治”的政治。


在通过暴风骤雨式的阶级斗争而创建起人民政权后的一个时期里,客观上是需要通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式,去克服敌对势力的外部反扑和内部颠覆,进而巩固人民政权的斗争的。然而,随着暴风骤雨式的阶级斗争过程的基本结束和“人民政权”的日益巩固,社会生活的主题就必将是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从这一意义上看,当年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发表,是新中国全面转向建设和发展人民政治的重要标志,甚至可以说,所谓人民政治,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政治。这种政治的最基本内涵应包括:


第一,它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基本国体。这意味着这种政治是“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治。奠基新中国基本政制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⑥周恩来也明确指出,“毛主席说得很清楚,我们的政权是属于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联盟的”,此外“还包括从封建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中分化出来并投向革命阵营的爱国民主人士”。⑦依据这种性质,毛泽东反复强调新中国的政府是人民“联合政府”⑧,是“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的代表人物联合组成的政府,而不是共产党一党包办的政府”。⑨也许正是基于这一理解,毛泽东长期以来从不把中国共产党界定为“执政党”。


第二,它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原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基于民主集中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⑩董必武进一步指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提出,正是针对着旧民主主义三权分立的原则。”11这一制度的具体化就是坚持决策前的“协商”。周恩来在比较新中国的议事制度与旧民主主义议事制度时特别强调:“到开会的时候才把只有少数人了解的东西或者是临时提出的意见拿出来让大家来讨论决定,这是旧民主主义议会中议事的办法。新民主主义议事的特点之一,就是会前经过多方协商和酝酿,使大家都对要讨论决定的东西事先有个认识和了解,然后再拿到会议上去讨论决定,达成共同的协议。”12又说:“我们所要反对的是旧民主主义的议会制度,因为它不是事前协商,只是便于剥削阶级政党间互相争夺,互相妥协,共同分赃的制度。……而我们却是长期合作,不是彼此互相交替。”13毛泽东更是直接指出:“我们的国家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民主就是商量办事,不是独裁,但集中是必要的”,14“商量办事,这是共产党和国民党不同的地方”。15这些都是反映人民政治不同于政党政治和与它相适应的议会政治的地方。可以说,人民政治就是人民内部的政治,因此,它不是也不应该是以寻求不同政治集团“互相交替”为目的的政治。协商凝练共识,并最大程度地集中民智,是这一政治最具建设性的重要特征。


第三,它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要内容。随着暴风骤雨式的阶级斗争和巩固人民政权的斗争的基本完成,人民政治最为大量的事务,就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是否存在着矛盾,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争议很大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基于人民政治的立场,坚持正视这一矛盾,并把它作为实现人民政权巩固后的社会生活的主题。这一矛盾及其性质,直接来自于人民这一范畴所固有的“同质性”与“非同质性”相统一的特性,也与人民概念存在着“公意”与“众意”的张力有关。忽视人民范畴的基本特性和内部张力,人民政治不仅难以不断完善和持久发展,甚至会出现社会危机。“波匈事件”就是深刻教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根本内容就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之间的利益关系。在这里,既承认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差别,又不能放纵他们之间的竞争和博弈,处理彼此关系的最主要方针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因此,在价值取向上,这种政治不同于政党政治之处,就是寻求人民之间的协同与合力。这也就是习近平所说的,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16


第四,以实现人民全面参与管理为重要政治追求。孙中山的可贵之处是坚持“国民革命”的立场,但他毕竟是精英史观的持有者。他认为,人民是“有权无能”的阿斗,民权政治只能实行“权能分开”的代议制。中国共产党人信奉人民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因此,在“窑洞对”中,不仅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的表述,更有让“人人起来负责”的宣示。20世纪50年代末,毛泽东在批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的一个深刻思想。他说,“教科书”在“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17他还说,“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18在人民政治中,人民是主体,不是客体,人人起来负责,当然必须落实到人民实际地参与各种公共事务的管理上。社会公共事务不仅仅是公共的政治事务,还包括公共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生态等等事务。因此,人民政治不应该是那种每隔几年在不同政治集团中选择政治统治者的游戏,而是要体现“人人起来负责”,参与对于各种公共事务全领域的管理。相对于每隔几年一次参与选择政治统治者的游戏,人民政治不仅是对于精英史观的否定,也是政治内涵上的革命性突破。甚至相对应于“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还应该提出“公共事务全领域人民民主”的概念。这是人民政治合乎逻辑的理论要求,也是体现人民政治超越西方“政党政治”的重要内容。


第五,人民政治与党的领导问题。正如前述所指出的,人民概念是“同质性”和“非同质性”的统一,人民中存在着“公意”与“众意”的张力,人民内部矛盾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要使人民政治得以持续、完善、丰富地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平衡好其中“公意”和“众意”的关系。在这里,动辄诉诸人民内部的激烈竞争,引入所谓利益的“博弈”等,都是从根本上违背人民政治的基本性质的,甚至无异于对人民政治的瓦解。毛泽东为什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把“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方针,基本道理就在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是一种“异中求同”的政治功夫,也是一种在人民内部寻求协同、合力的政治过程。在这里,人民政府的基本角色当然不应当是人民中的一党一派的利益代表,更不能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代理人。否则,人民政治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毛泽东在1960年曾经反复向英国客人蒙哥马利说明:“我的意见是这样的,一个领袖应该是绝大多数人的代言人。”“他应该代表人民的愿望。”“他必须是为了人民的利益。”19在这一意义上,人民政治内在地要求形成一个来自于人民,扎根于人民,与人民生死与共的先锋队政治,使其成为代表体现人民公意要求,成为领导人民政治不断排除各种政治干扰而持续前行的“领导党”。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在中国充当的政治角色。毛泽东强调,“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20《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也指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扭转近代以后的历史命运、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基于历史发展的科学总结,也是对中国共产党之于人民政治的核心地位的准确表达。


当然,从历史与现实的复杂过程来看,谁来监督中国共产党这个“领导党”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和尖锐。毛泽东“窑洞对”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人民的监督和人人起来负责,习近平在继承这一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第二个方案,即“党的自我革命”。两者相得益彰,形成为一个“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系统。在这里,最重要的是既要旗帜鲜明地拒绝某种以监督为名在中国引导出党争政治,进而瓦解人民政治的邪路,也要通过发挥政治创造力,把监督“领导党”的“他律”和“自律”方案变成密集、牢固的制度之网。这是确保人民政治永不变色、长盛不衰的重要保证。


【注释】

①《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9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6页。

③《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81页。

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6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732—733页。

⑤《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0页。

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6册,第759页。

⑦同上,第695页。

⑧《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06页。

⑨同上,第13页。

⑩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6册,第750页。

11同上,第738页。

12同上,第693页。

13同上,第703页。

14《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387页。

15同上,第311页。

16《继往开来 习近平为“画出最大同心圆”注入澎湃动力》,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2-07/31/c_1128878640.htm,2022年11月1日访问。

1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4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66—267页。

18同上,第267页。

19《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92页。

20《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350页。


【作者简介】 徐俊忠: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哲学系(Xu Junzhong, Institute of Marxist Philosophy and Chinese Modernization &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Sun Yat-se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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