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光明日报》举行优秀理论文章评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以下简称《实》文)荣膺特别奖。据该文责任编辑王强华回忆,奖金1000元人民币本计划只发给原始作者胡福明,后考虑中央党校吴江、孙长江等同志也对文章做了重要修改,且并非尽编辑义务,应酌情奖励,“给多了不合适,太少了又拿不出手”,就从作者的奖金中分出300元,作为修改文章的“劳务费”。不料,党校的相关同志拒收这笔“劳务费”,事后还有人炒作说,“这是公然篡改历史和严重的侵权行为”,致使出于好意的《光明日报》社“蒙受了一次不白之冤”。
就言辞表达论,以更高的声调鸣冤叫屈的是中央党校几位参与《实》文修改的理论专家。孙长江在一篇回忆文章中把1984年的评奖活动定性为一段“并不光辉的往事”,所作评论不但极尽戏谑,更流露了满腔的义愤:“在对待真理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少亵渎真理的动作。而这种亵渎真理的动作,却是对‘真理’的‘奖赏’”。一篇关乎思想路线拨乱反正的历史雄文,居然也带出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著作权之争,对此,用“话语事件”来形容,于“公”于“私”都再合适不过了。《实》文著作权争议爆发后,相关当事人纷纷著述,表达自己的观点。 他们的陈词均强调要澄清史实,但在字里行间却流露出无法掩饰的情绪冲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如何评价个人在那场划时代转折中的贡献和地位,才是争议的要害所在。比较起来,立场最为中道和客观的是《光明日报》社总编辑杨西光。考虑到评奖风波及其可能衍生的后续效应,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他在疾病缠身的情况下召集报社相关编辑一起开会,回忆《实》文发表的前前后后,并逐字逐句地审定了这次会议整理的一份《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写作和发表的经过》的材料;同时,还决定把《实》文原稿、历次修改稿及最终定稿作为“附件”辑录于后,装订成一本《实》文“白皮书”存档。这为后人考察《实》文的“原生态”留下了最可信的第一手文献。作为“党和国家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转折的思想先导”,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特殊历史意义,今天已是不争的定说。 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差不多每到改革开放的逢十纪念,都会听见《实》文著作权的或弱或强的“翻炒声”。
耐人寻味的是,这种“翻炒声”基本上限于当事人的小圈子,除个别记者采访报道外,整个知识界扮演了旁观者角色,几乎没有发表任何公开的文字评论。这可能是因为,《实》文著作权之争虽未发展到法律诉讼的地步,但其中暗含的法律纠葛却限定了它的“私人”性质,局外人不好妄议。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实》文著作权之争也连带出一些极富意味的“公共”议题,对此,知识界置若罔闻,并不是一种多么值得称道的中立姿态。问题的症结似乎在于,倘若超越“私人”范围,而将《实》文著作权之争纳入“公共”领域来研判,到底应该选择怎样的分析进路呢?
笔者以为,这条进路不是“法学”的而是“政治学”的,至少就其可行性来说是如此。本文拟参照伊斯顿的政治系统分析理论,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之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思想奠基作用,当作观察“学术”与“政治”互动关系的经典案例。按照本论题的设定,处在“输入”环节的是来自民间社会的“学术话语”,而处在“输出”环节的则是打着官方印记的“政治修辞”。如是,我们就可以把时为大学教师的胡福明看作“学术话语”的初始供给者,而把吴江、孙长江等人比作伊斯顿所说的那种位居权力系统边缘,并对外部“输入”进行过滤、加工、控制和把关的“守门者”。 两类角色都有其历史贡献,但他们各自的角色认知却发生了某种错位。这或许是酿成《实》文著作权纷争的一个重要缘由。值得庆幸的是,争议各方不无论战色彩的回忆文章,若合在一起,恰好还原了《实》文撰写、修改及发表的实际历史场景。据此,我们不仅可以对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政治贡献度和贡献方式给出典型性的个案评估,还可以在政治过程的意义上对当代中国的权力系统运作机制作微观的剖析和解释。这是本文的立意所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撰述的两条线索
从话语事件的角度来考量,《光明日报》社举办的优秀理论文章评选活动,是引发《实》文著作权纷争的直接原因,所以,该文责任编辑王强华承担起辩护义务,也就显得无法推诿。相形之下,孙长江斥责《实》文获奖署名“是对历史的野蛮歪曲”,则代表了中央党校一方有关当事人的愤激意见。随着著作权之争演化为一场不小的风波,《实》文原稿作者暨奖获者胡福明要置身事外,自然也是不可能的。这样,我们就看到了一种复杂缠绕的“三角关系”。用“当局者迷”来描述各方的意见表达,可能不准确;但说他们的意见表达均未区隔《实》文撰述的两条不同线索,并据以评估各自的角色扮演,却不怎么言过其实。
在可以还原的历史场景中,《实》文写作和修改的主要线索,一条来自权力系统之外,大体上可定性为“民间”;另一条来自权力系统之内,大体上可定性为“官方”。尽管这两条线索的最终交汇及《实》文的匿名发表造成了著作权的模糊,但是,按照政治系统分析理路,区分这两条线索对问题的澄清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据笔者的看法,如果把“民间”线索释义为“观念输入”,再将“官方”线索类比为“观念守门”,那么,相关当事人的处身方位不仅容易测度,而且其提供的申述材料,还可以用作解开当代中国“学术话语”与“政治修辞”互动之谜的旁证。
“民间”线索的大致情况是:1977年7月,《光明日报》社编辑王强华赴南京采访一次理论讨论会,对南京大学教师胡福明的发言留下深刻印象,向其约稿;同年9月,胡福明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投给《光明日报》;1978年1月,《光明日报》对文稿作编辑处理,发排小样;经若干来回的修改,文章第5稿题目定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拟在“哲学”专刊发表;1978年4月,《光明日报》社总编辑杨西光看了文章大样后,决定做进一步修改,并作为重点文章发表在《光明日报》第一版。至此,“民间”线索的演进暂告一段落。胡福明事后回忆说,原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自己选定的题目,自己形成的主题,自己提出的观点,自己寻找的材料,自己拟定的提纲,自己撰写的文章。”
“官方”线索的大致情况是:1977年9月,主持中央党校工作的胡耀邦发表讲话,以研究“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名义,提出文革评价问题,并推动成立了相应的研究小组;经胡耀邦几番点拨,1978年1月,吴江牵头的小组拿出了一份关于“三次路线斗争”问题的研究提纲,申明两条原则:(1)应当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完整体系的精神实质为指导,来进行研究,(2)应当以实践为检验真理、辨明路线是非的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提纲经胡耀邦审阅批示,在修改充实后,于同年3月邀请中央党校6位高级干部学员开了一个征求意见的小型座谈会,后任《光明日报》社总编辑的杨西光即在其中;4月形成《关于研究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若干问题》的正式文稿,分发给800多名中高级干部学员,在更大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学习讨论;针对学员的思想疑惑,理论教研室吴江、孙长江商定,由孙执笔为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撰写一篇文章,题目就取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至此,“官方”线索的演进也暂告一段落。
1978年4月,中央党校学习结业后调任《光明日报》社总编辑的杨西光,看到胡福明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一文,决定将其从“哲学”专刊撤下来,再行加工,并作为重头文章推出。4月13日,杨西光邀请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的孙长江,与碰巧出差北京的胡福明及本社理论部编辑马沛文、王强华一道开会,研讨了《实》文的总体修改思路。从这个时候起,“民间”和“官方”两条原本并行的线索就发生交汇了。根据杨西光的指示精神,胡福明在京期间对《实》文做了新一轮修改;离京之后,文章的修改工作先在《光明日报》社理论编辑部开展,继则委托给了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的同志。岂料后来竟形成了这样的认识落差:说《实》文的定稿凝结了集体智慧,不会有任何疑义;若评价个人的贡献度,则立刻产生意见分歧。
曾为中央党校《理论动态》主要办刊人之一的沈宝祥,将纷纭复杂的《实》文撰写、修改及发表过程,归结为八个要点。他没有区隔“民间”和“官方”两条不同的线索,但在论述《实》文后期修改的时候,提到了三个关键步骤:a.“杨西光请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的同志帮助修改加工这篇文章,并要求先在《理论动态》刊出,再作为《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公开发表”;b.“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的孙长江已为《理论动态》写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稿,但不成熟”;c.“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请示胡耀邦以后,接受了杨西光的要求,最后将《光明日报》社送来文稿和理论教研室原已写出的文稿,由孙长江‘捏在一起’,形成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文稿”。此乃争议颇大的“捏合说”。
对这一说法,《光明日报》社编辑王强华表示怀疑。他以自己的现场笔录见证,孙长江受杨西光之邀,前来《光明日报》社研讨《实》文修改问题的时候,从未提及自己已有了一篇相同题目的成品稿件,而且,研讨的情况表明,至少在《实》文公开发表前1个月,“他对这篇文章到底怎么写、重点放在哪里,也还没有定论。”胡福明回忆说,1978年4月在京开会和修改《实》文期间,孙长江曾告诉他,胡耀邦同志交给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一个任务,要写一篇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现在有了你的这篇文章,就不用再写了。”
可是,中央党校的相关当事人持不同观点。据吴江回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他和孙长江在1978年二三月间确定的题目。杨西光送来胡福明《实》文请求修改后,他建议孙长江,“与他正在起草的文章并在一起,题目还用我们原定的。”1984年10月,孙长江致函时任《光明日报》社总编辑的杜导正,不仅说明他的工作性质是“尽量把两个稿子捏在一起”,还强调,公开发表的《实》文虽吸收了胡文的好意见,但保留胡文原稿的文字已不及三分之一,“基本上是重写了”。曾任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副主任的孟凡更明确地讲,他看过孙长江的成文原稿,因此,“有些介绍《实》文发表情况的文章只提胡福明,而不提孙也写过同样主题文稿的事实,是不全面的。”
以上两种说法孰是孰非,不好妄断。但论者言之确凿,也不妨做一些可能的推想。按照现今的一般评论,《实》文的历史价值在于破除“两个凡是”的政治冲击力,而其基本观点,实乃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常识,在理论上并不复杂。这么看来,即如王强华所说,孙长江在《实》文公开发表前1个月还没有定型的写作思路,也不排除他在嗣后的短期内草就一份初稿的可能,更何况,撰写《实》文还是胡耀邦交付的任务。但胡福明强调,就科学发现或发明的认定而论,“时间,是个严肃的问题”。胡文于1977年9月投给《光明日报》,比孙长江的文稿要早得多,假设存在这一文稿的话。事实上,笔者以为,这还不是问题的要害。关键在于,孙长江的文稿即便草就,其核心论点亦非自己的原创,而是来自胡耀邦的指示。从这个角度看,吴江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乃其原定题目的说法,也仅仅具有贯彻胡耀邦意图并使之系统化和理论化的意义。胡福明可以公开宣讲,《实》文原作是“自己形成的主题,自己提出的观点,自己寻找的材料,自己拟定的提纲,自己撰写的文章”。这话若出于吴江和孙长江之口,显然有些妄自尊大。
因此,评议《实》文的著作权之争,与其选择法学的进路,不如选择政治学的进路。倘借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分析模式,也许可以说,在同“凡是派”的政治博弈中,以邓小平为首的“改革派”,生发了一种寻求理论武器的强烈渴望。胡耀邦认识到,破除“两个凡是”,不单要诉诸“完整的准确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还要诉诸“实践实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假设没有来自权力系统之外的“输入”,亦不妨断言,权力系统内部定会将这一理论武器生产出来。由此不难理解,《实》文的写作为什么有一条“官方”线索。循着这条线索做思考,似可把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的骨干成员定义为权力系统内部指令的执行者。而且,按照权力系统的运作逻辑,就算他们完成了任务,本来也只能当“无名英雄”。机缘巧合的是,一位“民间”知识分子凭借自己的独立研究,在权力系统之外生产出了“实践标准”这一理论武器。两相比较,权力系统从外部吸纳这一武器,不仅可以降低自身的生产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加倍放大这一武器的积极社会效应。于是,原本执行理论生产任务的权力系统的外围成员,就转换角色,变成了“观念输入”的“守门者”。在《实》文的后期修改过程中,扮演这种“守门者”角色的,不仅有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的吴江、孙长江等人,事实上也包括以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为代表的《光明日报》社编辑。他们的任务,简单地说,就是要把理论色彩偏浓的“学术话语”改造成更具现实针对性的“政治修辞”。
一个知识分子的公共关怀和理论表达
《开放时代》杂志1996年第1期、第2期连续刊载胡福明的长文《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序曲》,给我们提供了一份得以管窥一个知识分子心路历程的纪实文献。胡福明在文章中说,文革期间他被列入“匡亚明黑帮”,遭批斗,殃及全家,吃尽了苦头。耳闻目睹那么多的冤假错案,切身感受高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破坏,自己当时虽思想幼稚,也讲过一些违心话,但始终不解为什么搞“文革”,及至怀疑其合理性。所以,粉碎“四人帮”之后,他积极参与揭批斗争,并随着斗争的深入而开始思考如何从根本上肃清“四人帮”思想流毒,以推进拨乱反正的问题。1977年2月,“两报一刊”发表《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提出了“两个凡是”。他觉察到,随着社论的发表,揭批“四人帮”、平凡冤假错案的拨乱反正进程骤然减速了。其后,反复的思考告诉他:“两个凡是”的本质是维护“文革”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解释《实》文选题动机的时候,胡福明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
当时,我认为,中国已处于重大历史关头:要么坚持“文革”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那么中国人民将陷入苦难深渊;要么改弦易辙,否定“文革”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重新开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道路,使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党、国家和民族处于十字路口。我作为一个党员,一个理论工作者,理所当然地反对第一种前途,争取第二种前途。至此,我认识到必须批判“两个凡是”。中国的出路就在否定“两个凡是”。否定“两个凡是”,才能彻底拨乱反正。
对胡福明这段表白,《实》文修改和发表过程中的相关当事人有不同看法。《光明日报》社编辑王强华说,胡福明的《实》文原稿和历次修改稿都未见批判“两个凡是”的文字。这可能是因为,“两个凡是”的总后台乃时任中央最高领导的华国锋,以他当年的威望,普通人要公开挑战,在“觉悟”和“胆量”两方面都是很难想象的。邓小平最早洞穿了“两个凡是”的实质,不过,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他没有也不可能向一般同志作宣传。沈宝详在一些关键之处不同意王强华的论点,但对王强华含蓄质疑胡福明心路历程真实性的文字,却大段引用。他还补充说,一篇新闻专访稿称胡福明在1977年5-6月间就发出过“拨乱反正,为什么处处有禁区”的感慨,这话听来也让人觉得有些夸张。原因是,在1977年上半年,“拨乱反正”还没成为规范化的专门术语。1977年5月,胡耀邦在中央党校整风会议上提出,“把林彪、‘四人帮’颠倒了的思想是非、理论是非颠倒过来”,照沈宝详的评价,这已是当时的最高认识水平了。言下之意,胡福明的表白有水分。
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家,邓小平、胡耀邦自然站得高、看得远,指望普通群众也达到他们那样的思想境界,是不可能的和不现实的。但是,纵然如此,也不好妄断,在一些攸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上,普通群众,特别是那些擅长理论研究且具有开放视野的知识分子,就一定缺乏思想觉悟和行动胆略,否则,像1976年“四五运动”那样的自下而上的群众政治参与,便难以给出合理的解释。1977年,胡福明到底有没有使用“拨乱反正”一词,也许很难考证;但他在揭批“四人帮”的过程中做过理论上“拨乱反正”的实际工作,却无任何疑义。1978年4月13日,胡福明在修改《实》文的时候增加了一段开篇导语。在这段导语中,“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八个字不仅写得明明白白,而且直截了当地点破了《实》文的思想主题。照录如下:
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早被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解决了的。但是这些年,由于“四人帮”的破坏,特别是他们控制下的舆论工具进行了大量的歪曲宣传,把这个问题又搞得混乱不堪。为了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有必要重温革命导师的有关论述,学习革命导师的伟大实践,批判“四人帮”的反动理论,进一步提高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胡福明坦承,今天,“两个凡是”已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了,可在当年,它却是中央最高领导钦定的大政方针。没有一个报刊能发表公开批判“两个凡是”的文章。职是之故,胡福明选择了“绕弯子”、“找替身”的策略。他为“两个凡是”确定的“替身”就是林彪的“天才论”、“顶峰论”、“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谬论。按照胡福明的看法,“‘两个凡是’与‘天才论’‘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的谬论,是一脉相承的,是一个东西,只是说法不同而已。”因此,将批判矛头指向这个“替身”,一方面无人反对,政治上比较保险;另一方面,尽管“绕弯子”,理论表达相对含蓄,但读者若悉心揣摩,则文章的深层用意还是可以洞明的。
怎样评估胡福明上述解释的可信度?王强华佐证,在他和胡的多次面谈及信函往来中,胡从未挑明将“两个凡是”设定为批判的靶子。不过,没有“挑明”不等于没有“认识”。再说,最早洞察“两个凡是”实质的邓小平,“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也没有向一般同志作宣传,凭什么就苛求一个普通作者冒着巨大的政治风险向编辑坦承自己的隐蔽意图呢?至于以打探消息的地方官员为标尺,任意剪裁知识分子所可能达到的认识水准,则更显荒唐。从语言学的角度看,“两个凡是”仅仅是“能指”。可以肯定,胡福明当时确未使用这一“能指”。但是,隐藏在这一“能指”背后的“所指”,即“两个凡是”与文革极“左”路线的内在关联,在胡福明的《实》文原稿和修改稿中也没有涉及吗?
胡福明认为,“两个凡是”乃文革期间盛行的“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的翻版。时至今日,可以说,这样的看法已成了某种得到广泛认同的理论共识。既如此,则将矛头指向“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的谬论,也就逻辑地意味着批判“两个凡是”加诸人们的思想束缚。胡福明特别强调,虽说“破字当头,立在其中”,但“破”并不等于“立”。因此,要破除“两个凡是”的精神枷锁,就得提出一个与之针锋相对的科学论断,而且,这个论段还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此即《实》文写作的本然构想。胡福明进而指出,在当时的理论界,人们并不一般地否认真理的实践标准。问题是,有些人口头承认这一标准,但却虔诚地相信,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指示和决策天然正确,无需经过实践的检验。“实践标准对毛主席不适用”。鉴于这种状况,经反复思考,胡福明最终找到并出示了一个极具针对性的有力论据:马克思恩格斯是自觉运用实践标准检验自己理论的典范。“马克思恩格斯是这样,所有马克思主义者当然也绝不应有例外。”
只要研读一下《实》文原稿,我们就不难辨识胡福明的内心剖白与文章的实际理路之间的对应性。《实》文原稿的批判矛头暗指“两个凡是”,明指“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整篇文章分为三节,立论依次递进:首先论述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此外没有别的标准,并强调,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它的一个显著特征;接着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导师不仅提出了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而且自觉运用实践标准检验自己的理论,发展自己的理论,乃至修正自己的个别结论;最后对中共历史上形形色色的教条主义作批判反思,在痛斥“四人帮”背叛实践标准、奉行“强权即真理”的法西斯哲学的基础上,论证了彻底肃清“四人帮”思想流毒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胡福明自我评价说,以上三个方面的观点,都是文章第一稿的内容,事实上也构成了后来公开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基本框架。读过这篇文章的同志,当时所抓住的是这几个观点;“迄今还有印象的也只是这几个观点”。如果再摘录几段《实》文原稿中的精彩论述,那么,我们就不但有理由确信胡福明自我评价的实事求是,更会对一个知识分子在独立研究中所表现出来的学识和胆识深感钦佩——
“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自吹自擂证明不了真理,大规模的宣传证明不了真理,许多人的赞成证明不了真理,强大的权力证明不了真理,而且,已被过去的实践证明了的真理,也不是今天检验真理的标准。
“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导师提出了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并自觉运用实践标准检验自己的理论,发展自己的理论,以至修改个别结论。
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学说一开头就是完美的,决没有把它看作“绝对真理”,而始终用辩证的观点看待自己的学说,用实践来检验自己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首先是科学,所以才能成为无产阶级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科学的态度是实事求是的态度。马克思主义与任何盲从、迷信是水火不容的。哪里有盲从,哪里有迷信,哪里就没有科学,哪里就没有马克思主义。
“四人帮”肆意歪曲和篡改毛泽东思想,把毛主席的一言半语与毛泽东思想体系割裂开来,抛弃毛泽东思想体系,任意摘取片言只语,把它当作宗教教条,到处吓人、打人。认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革命的科学,还是把它当作宗教教条,这是一个根本的分歧。
体制内“守门者”的政治修辞术
按照现今的评估标准,《实》文原稿的政治色彩很浓,并非“纯正”的学术话语。可当时来自多方的修改意见,却认为该文偏重理论,现实针对性还不够。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认识落差。就胡福明来说,他生活在大学校园,身上确有知识分子的书卷气和文人气;但坎坷而丰富的人生阅历,也使他像同辈的许多知识分子一样,很熟悉中国的政治修辞和论战策略,再加上强烈的公共关怀,他用当时所能掌握的哲学理论和叙事方法,写出具有鲜明政治意向的《实》文原稿,便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对本研究而言,重要的在于指出,《实》文原稿是一位“民间”知识分子在权力系统之外写就的独立作品,尽管作者后来也步入了政坛。
在与“凡是派”的博弈中,以邓小平、胡耀邦为代表的“改革派”特别需要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的重磅武器。甚至还可以形象地说,胡耀邦已明确下达了武器生产任务。但他对中央党校“三次路线斗争”研究小组提交的前两个方案是不满意的。1978年1月成型的第三个方案,因提出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完整体系为指导、以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尺度而得到胡耀邦首肯,但即使如此,在述及思想指南的时候,仍有遵循“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指示”的提法。这个提法在1978年4月《关于研究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若干问题》的定稿中依旧保留,只是放在括号里而已。如果想一想,1977年9月胡福明已完成《实》文初稿,1978年1月《光明日报》发排文章小样,至4月,文章第5稿已达到“哲学”专刊正式发表水平,我们就不难领会,到底该对“民间”理论武器生产和“官方”理论武器生产的时速与质量做出怎样的评估。从这个角度看,原本受命直接执行理论武器生产任务的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骨干成员,转变为“来料加工”角色,也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根据伊斯顿的定义,处于权力系统的端口,遵循某种既定原则,通过不事声张的隐蔽活动,对来自外部环境的“输入”进行调节和把关的人,称为“守门者”。前已提到,在《实》修改过程中,扮演这种“守门者”角色的,不仅有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的相关成员,而且也包括《光明日报》社理论部的编辑。只不过,他们接受的是同样的指令。1978年4月13日,《光明日报》社总编辑杨西光召集《实》文作者胡福明、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孙长江及本社理论部马沛文、王强华开会,对这个指令作了传达——《实》文的修改,要完整准确地宣传毛泽东思想体系,立论更加鲜明,针对“两个凡是”。自这个时候起,《实》文从“学术话语”向“政治修辞”的转换,便宣告正式启动了。沈宝详认为,杨西光对《实》文的修改和发表之所以做特殊处理,是同他在中央党校高级干部班学习,接受胡耀邦思想的熏陶分不开的。据胡福明回忆,杨西光曾跟他作过一次长谈,亲口告诉他:
不久前,我在中央党校学习……学习结束时,胡耀邦同志找我谈话,要我到《光明日报》工作。胡耀邦同志说,北京四大报刊,二比二,《人民日报》、《解放军报》是积极揭批“四人帮”,推动拨乱反正的,《红旗》杂志、《光明日报》是执行“两个凡是”的,现在要你去《光明日报》工作,就是要你去改变《光明日报》的面貌,把二比二变成三比一。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沈宝详的观点和胡福明的回忆视为“守门者”系统分析预设的重要旁证或佐证。1978年4月,胡福明在京开会期间,遵照杨西光的指示精神,开始对《实》文进行新一轮修改。此轮修改不仅增加了一段开篇导语,而且大幅调整了文章结构。不妨说,这位来自“民间”的知识分子,也有幸“客串”了一把“守门者”角色。以胡福明的修改稿为基础,又经过《光明日报》社理论部马沛文和王强华加工的4月20日《实》文发排小样,第一次出现了“凡是”的字眼。该文稿强调,马克思恩格斯依据实践发展修正《共产党宣言》中的个别结论,这种态度给我们以很大启发:
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学说一开头就是完美的,决没有把它看作一次完成的“绝对真理”,而始终用辩证法观点严肃地看待自己地学说,用实践来检验自己的理论。他们并不认为凡是自己讲过的话都是真理,也不认为凡是自己的结论都要维护。
这段文字提到的“两个凡是”,虽属隐喻,但其指涉意向,却几乎没什么遮掩。不过,在中央党校的修改稿及最终定稿中,明确针对“两个凡是”的文字反而被勾掉了。胡福明辩称,革命导师“并不认为凡是自己讲过的话都是真理,也不认为凡是自己的结论都要维护”的说法,其实是无可挑剔的,后来他读《邓小平文选》,发现邓小平也这么讲,只是语句略有差别而已。因此,勾掉这两句话很可惜。但他理解修改者的用心,无非是想使措辞缓和一点。以下是《实》文定稿涉及“两个凡是”的表述:
革命导师这种尊重实践的严肃的科学态度,给我们极大的教育。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提出的理论是已经完成了的绝对“顶峰”,可以不受实践检验,并不认为只要是他们作出的结论不管实际情况如何都不能改变,更不要说那些根据个别情况作出的个别论断了。
众所周知,《实》文是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公开发表的。选择和确定这样的名义,并不仅仅因为《实》文是一件经过多人反复修改的集体作品,也不单单因为提供原始文稿的胡福明算不得《光明日报》社的在编人员,比这两个缘由更为重要的,或许是某种政治博弈的策略考量。每一个关心和了解中国政治的人,都会很自然地拿这篇文章同《学好文件抓住纲》的“两报一刊”社论作对照。在这个意义上,《实》文的属性与其说是“学术话语”,毋宁说是“政治修辞”,尽管它在当时还远非中共中央的正式决议文本。问题的一个重要关节点在于,如果充分考虑中央最高领导坚定支持“两个凡是”的特殊背景,那么,一篇针对“两个凡是”的特约评论员文章究竟应该选择怎样的政治修辞手法呢?
据胡福明回忆,在1978年4月13日《实》文修改讨论会上,《光明日报》社理论部主任马沛文主张对“两个凡是”公开点名批判。但胡也提到,总编辑杨西光在说明《实》文修改意图的时候,一方面强调要加强文章的针对性和战斗性;同时又告诫,述论务求严谨,“不能授人以柄”。从后一个方面看问题,笔者认为,公开点名批判“两个凡是”,并不见得是多么高明的政治博弈策略。孙长江的《实》文修改稿,虽在表述上勾掉“凡是”字眼,但却增加了一个毛泽东1958年修改三年前所写《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按语的例子。此例旨在印证,毛泽东本人也像马克思恩格斯一样,是自觉运用实践标准来检验自己的理论,乃至修正自己的个别结论的光辉榜样。这样的修辞手法,看似淡化了对“两个凡是”的直批,实际上却使全文的内在张力大大增强了。
就此而言,胡福明的观点似应进一步限定边界。按照胡的解释,毛泽东1955年为《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所写按语更加符合历史实际,而1958年所作的修改说明,因夸大社会主义阶段的阶级斗争,反倒与历史实际发生了偏差,因此,他对孙长江增加的这个案例持保留态度。依据求“真”的科学或学术标准,胡福明的看法无疑是可取的;但问题是,政治修辞的关键并不在于求“真”,而在于捕捉和塑造人的“体验”与“想象”。所以,倘把《实》文定性为一件政治修辞作品,则对观念“守门者”来说,能让受众乃至“凡是派”确信,伟大领袖毛主席也运用实践标准来修正自己的个别观点,目的便达到了。在这个意义上,中央党校的《实》文修改思路,堪为争夺话语权的高明策略。
孙长江在修改《实》文的时候,增加了一段胡福明原稿及《光明日报》修改稿中没有的文字,强调指出: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真理是客观真理,是人的思想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这就决定了,检验真理的标准,不能到主观领域或理论领域内部去寻找;人的社会实践是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具有把思想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的特性,因此,正是实践,也只有实践,才能完成检验真理的任务。能够对实践何以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作如此简约而清晰的阐释,充分说明,“守门者”具备了高超的专业理论素养。关于这一点,胡福明亦心服口服。笔者据文本分析判定,这是中央党校的“守门者”在理论观点方面对《实》文所作的一个最重要的补充,除此之外的其他修改,包括倍受推崇的最后一段文字的添加,都不是理论观点意义的,而是文辞修饰意义的。
但不能忽略的是,在话语权的竞争中,恰恰是文辞表达方式本身,对捕捉和塑造人的“体验”与“想象”至为有效。大家公认,孙长江对《实》文的经典修改,是为文章增加了四个小标题——“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革命导师是坚持用实践检验真理的榜样”、“任何理论都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王强华认为,就思想内容论,这四个小标题均能在《光明日报》送改稿中找到出处,算不得什么理论创新。这种看法在文本意义上证据确凿,只是还得补充一句话:以表达形式言,仅是小标题的增设,已堪称政治修辞的画龙点睛之笔,更不用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极具冲击力的大标题了。
关于《实》文题目的最终定夺,《光明日报》一方和中央党校一方也有发明权之争。中央党校一方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乃其1978年2-3月间就已确定的题目;而《光明日报》一方则辩称,文章标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见于自本社4月23日和24日的修改稿。但是,如果把争议的双方都视为处于权力系统端口的“守门者”,那么,在笔者看来,发明权究竟属谁,其实是不那么重要的。重要的是,来自权力系统之外的胡福明原作及修改稿,均未在文章题目中使用“唯一”的字眼。这个至为关键的限制词出自“守门者”之手。马沛文讲,“标题是文章的旗帜”,有了“唯一”二字,“文章的旗帜就更鲜明了”。沈宝详认为,“唯一”二字的添加,不仅使文章标题更显醒目,而且将全文的立意提升到了一个新境界。此说有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深得邓小平、胡耀邦、陈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推崇,并被庄重地写入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的正式文本。多少年后,文章的具体内容或已被人们淡忘,但是,作为政治修辞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却成了永不磨灭的历史记录。
公共论坛中的“一边倒”现象
有资料显示,《实》文虽为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孙长江、吴江等人修改定型,但其发表却是由胡耀邦终审把关的。经胡耀邦周密部署,5月10日,《实》文先于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发表,接着在5月11日《光明日报》第一版隆重推出;5月12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全文转载,新华社也向全国新闻界发了通稿。在嗣后的几天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报纸陆续转载这篇文章,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基于政治系统分析的理论预设,我们可以把《实》文的发表和转载定义为公共舆论向权力中枢的正式“输入”。
不过,种种迹象表明,这种“输入”能否促使权力中枢“输出”期望的结果,情势非但不乐观,而且一度相当严峻。在“凡是派”领导人的眼里,“特约评论员”是“砍旗”的匿名凶手;发表和转载《实》文的中央报刊丢了党性原则;而《实》文发表和转载的组织者更遭受了究竟“代表哪个中央”的强烈质问。在这种局面下,如果不是邓小平挺身而出,坚定支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就像有人指出的那样,《实》文写作、修改及发表的相关当事人命运如何,便不得而知了。所以,论者通常强调,《实》文的发表与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有联系,却不是一回事。一般认为,在《实》的文发表上,胡耀邦起了关键作用;而促成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则实质性地仰赖邓小平的坚强领导。从1978年5月起,邓小平以讲话、谈话、视察等方式,向中央和地方高级干部反复阐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重要性,同时,针对“砍旗”一说,提出了识别真高举和假高举的判断标准。他把自己的做法形象地称之为“到处点火。”在邓小平的强力推动下,8月至12月,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陆续做出了支持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积极表态。
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关涉党的思想路线的矫正,因此,根本说来是一个政治问题。但这个问题又直接呈现为哲学形式,所以,知识界作为生力军参与讨论是非常自然的,也是十分必要的。据不完全统计,仅1978年下半年,知识界围绕真理标准问题召开的讨论会和座谈会就有70多个,各类报刊发表的专题文章多达650余篇。从纯学术的角度看,如何理解逻辑证明与实践检验的关系,乃把握真理标准问题的一个重要关节。在讨论中,学界很快就此达成了共识。论者一般认为,逻辑证明有助于发现真理、揭示真理、论证真理,是建立学科体系和科学理论的必要条件;但是,逻辑证明的前提是社会实践提供的,逻辑证明的结论也必须回到实践中去,进一步接受实践的检验。因此,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随着逻辑证明的关节被打通,知识界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展露了一种步步深入而无根本意见分歧的“一边倒”现象。
当然,这种现象打着深深的“政治”烙印,不好仅仅从纯粹“学术”的角度去理解。《实》文发表后,以“砍旗”相指责的“凡是派”非但政治动作不断,而且其操控的《红旗》杂志还组织撰写了题为《重温<实践论>》的唱反调文章。随着邓小平力挽局势,《红旗》杂志又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采取了“不卷入”的态度。邓小平用“不卷入本身可能就是卷入”的经典判词,点了《红旗》杂志的要穴。在邓小平的干预下,酝酿已久的《重温<实践论>》一文最后胎死腹中。纵观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始末,“凡是派”居然未能在理论上公开发出自己的一点声音,此乃“一边倒”现象的要义所在。
解释这样一种现象,首先要看到邓小平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这是毋庸置疑的。但除此之外,《实》文所定型的话语编排、选择、分配和控制程序,也是一个不可小觑的因素。福柯在论述话语与权力关系的时候,特别提及了流行于现代社会的“排斥”规则,并从“禁律”、“区别和歧视”、“真理和谬误之分”三个方面,对这一规则作了具体说明。30年前发生在中国的那场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当然不在福柯的考察范围;但福柯在西方情境下就话语游戏规则所作的分析,却有助于我们理解隐藏在那场大讨论背后的“改革派”与“凡是派”的话语权竞争,尽管由此获得的启示只能限制性地界说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如上所述,胡福明《实》文第一轮修改稿的题目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经过“守门者”的第二轮把关,文章的题目变成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单从字面上看,“一切”与“唯一”两种提法似乎没有多大区别,然而,在哲学意义上,前者重在强调实践标准的“普遍性”,后者着力凸显实践标准的“唯一性”,彼此的取向是有所不同的。按照福柯的话语分析模式,“唯一”二字至为典型地体现了话语权竞争的“排斥”规则。《实》文政治修辞的“守门者”在阐述“排斥”规则的时候,特意引用了两段毛主席语录——“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了解中国政治修辞术的人都明白,在当时的情境下,出示毛主席语录甚至可以在“凡是派”面前为自己的立论提供有效的合法性辩护,但“守门者”继而诠释说,毛主席语录中的“只能”、“才是”,意在强调,“标准只有一个,没有第二个”。这就反过来巧妙地把“凡是派”划归成了“排斥”对象。进一步的问题是,这样的政治修辞手法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呢?
按照福柯的说法,由于“禁律”的存在,“我们没有谈论一切的权利”。这话很适合中国境况。“凡是派”给《实》文扣上一顶“砍旗”的大帽子,也就等于对之提起了一个触犯政治“禁律”的指控。邓小平回击这一指控的话语策略,是将“完整准确”-“实事求是”-“实践标准”统一起来,对“真高举”和“假高举”予以明确界分。据此,恪守“句句是真理”僵化教条的“两个凡是”,看似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实则肢解了毛泽东思想的完整体系,根本就是“损害毛泽东思想”的“假高举”。邓小平反复强调,坚持实事求是,把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因而,要真正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就必须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这一精髓,并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加以创造性的发展。由此观之,“砍旗”或“毁旗”的岂不恰恰是“凡是派”吗?
引申开去,我们会透过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而发现一系列耐人寻味的二元区隔,譬如,“完整体系”-“个别词句”、“思想精髓”-“只言片语”、“实践标准”-“两个凡是”、“实事求是”-“盲从教条”以及“真高举”-“假高举”等等。就像福柯在分析“理性”-“颠狂”的对立时指出的那样,“区隔”意味着“拒绝”。根本说来,这是“真理”对“谬误”的“拒绝”。邓小平曾讲,《实》文的观点符合马克思主义,“是驳不倒的”。在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中,这话既是向依旧大权在握的“凡是派”的据理力争,更是对扯大旗作虎皮的“凡是派”发布终审判决的胜利宣言。我们不妨援引《实》文的最后一段文字,以说明话语权易手之后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领域可能发生或必然发生的联动效应:
社会主义对我们来说,有许多地方还是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要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认识,去研究。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现成条文上,甚至拿现成的公式去限制、宰割、裁剪无限丰富的飞速发展的革命实践,这种态度是错误的。我们要有共产党人的责任心和胆略,勇于研究生动的实际生活,研究现实的确切事实,研究新的实践中提出的新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才能逐步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前进,胜利地进行新的伟大的长征。
结语
在当代中国发展进程中,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是一个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话语事件。对这个事件作全面评估,超出了本文的研讨范围。以下,笔者仅就本文确定的论题,从三个方面做简单小结。分别而论,这三个方面的小结,有的直接源自前文的分析,有的则是供后续研究参考的引申意见。
1、关于《实》文的著作权之争
作为里程碑式的经典文献,《实》文在客观必然性上是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在主体创作意义上是凝结多人智慧的集体作品。此乃无异议的共识。1984年《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评选获奖名单的公布及奖金的颁发与分发,之所以引来多年未见平息的著作权纷争,除开隐秘的特殊原因,也许同相关当事人角色认知的错位不无干系。基于政治生活系统分析的理论预设,似可确定,撰写《实》文原稿的胡福明是来自民间社会的“学术话语”的初始供给者;而参与修改《实》文的吴江、孙长江等人,则是位居权力系统边缘并促使“学术话语”转换为“政治修辞”的观念把关性质的“守门者”。孙长江强调中央党校相关人在《实》文撰述过程中的“原创”地位,显然是误会了自己的角色扮演,且其携带情绪冲动的辩词,也与《光明日报》社存档的《实》文创作时间和文本形态有很大出入。反过来说,胡福明在个别问题上对孙长江的《实》文修改稿持保留态度,又是知识分子式的“学术性”较真,并未完全领悟“政治修辞”在权力博弈中的“策略性”奇效。深深涉入《实》文著作权之争的王强华和沈宝祥,同样存在角色定位模糊的问题。事实上,无论来自民间社会的“观念输入者”还是位居权力系统边缘的“观念守门者”,都对《实》文的问世做出了重要贡献,只是其贡献方式存在差异罢了。
2、关于“学术”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在当代中国,一些知识分子转换角色,进入权力系统,成了职业性或准职业性的政府决策“智囊”。他们的政治影响比较直接,效果也比较明显。但是,姑且不论他们是否还保持着严格意义的知识分子身份,就算保持,仅仅将关注的目光投向这类精英人士,充其量也只能抓住体现知识分子政治贡献的一个次级方面。如果在典型意义上把知识分子看作一群以创造知识和解释观念为业的“学人”,那么,追问并考察最能体现其职业特征的学术研究是否以及如何构成了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支援因素,便成了厘清“学术”与“政治”关系的一个核心要点。研读历次党代会报告和中央全会决议,我们都会发现一些新术语。这些术语分布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党的治国方略的变化。经验观察又告诉我们,知识分子的职业活动,不独表现为纯学术的发明和创新,而且表现为公共议题的凝练与展布。尤其耐人寻味的是,出现在党代会报告中的许多新术语,作为公共议题的概念化表达,事先都曾在知识界被提出过和讨论过。或许,这种相关性才是折射当代中国知识分子政治贡献度及贡献方式的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因著作权纷争而得以还原的《实》文修改和发表的历史实况,为我们解开“学术话语”与“政治修辞”的互动之谜,进而在过程意义上分析和诠释当代中国权力系统的微观运作机制,提供了有趣的佐证或旁证。
3、关于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后续综合效应
文革期间,极“左”路线发生着强势影响,以致在很大程度上型塑了人们的政治思维模式。所以,邓小平高度评价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是关乎思想路线拨乱反正的一项基本建设:“不解决思想路线问题,不解放思想,正确的政治路线就制定不出来,制定了也贯彻不下去。”鉴于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是制定和贯彻正确政治路线的“基础”,因此,说没有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就没有改革开放,是一点也不过分的。在思想解放过程中,实践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唯一性”的凸显,不但破除了“两个凡是”的僵化教条,而且为反思文革错误,积极探索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途径、方式和方法,提供了一个面向未来的开放平台。30年前,改革探索常常遭遇来自极“左”方面的阻挠。每到这个时候,改革派就会祭出“实践检验”的法宝,以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据,同保守派展开思想论争。在这个意义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愧为改革探索的最有力的正当性辩护词。问题只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合法身份牢固确立,在中国特殊的政治文化背景下,“唯一性”的实践标准所预设的话语编码程序,是否也同政府官员嗣后步入追求“政绩合法性”的行为轨道存在某种隐秘的关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