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金公司中金研究院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联合举办线上“新发展阶段包容性增长论坛暨《迈向橄榄型社会》新书发布会”。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国内外顶尖学者、业界领军企业代表出席本次论坛,深入探讨全球实现包容性增长、中国迈向橄榄型社会的目标与内涵。由中金研究院和中金公司研究部联袂出品的《迈向橄榄型社会:增长、分配与公共政策选择》一书也在本次论坛重磅发布。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蔡昉先生出席论坛,并以“促进社会性流动,形成橄榄型社会”为题发表主旨演讲。
大家好!首先祝贺中金研究院、中金公司研究部共同写作的《迈向橄榄型社会》一书的出版,这本书从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公共政策选择等各个角度进行了非常完美的阐述,它的很多观点和论证都和我自己的研究密切相关,我们也共享了很多相同的观点。同时,我也想借本书的发布之际,谈一点自己关于共同富裕以及如何形成橄榄型社会的研究体会。我的题目是“促进社会性流动,形成橄榄型社会”,这个题目的含义是想把我国发展的目标和过程结合起来。
一、引言
首先,迈向橄榄型社会是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一个合理路径。如果以形成橄榄型社会这样的社会结构为目标,它就必然要求社会流动性显著增强,作为实现的路径。因此,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反映的是更加公平的收入分配状况和更加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同时,中国14亿多人口中有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为了让总人口发挥出超大规模市场的作用,以保证经济增长的消费需求,也要求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形成这样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而这个结构的形成需要增强社会流动。
当我们谈到社会流动时,它既包括劳动力和人口在地域间、产业间、职业间、企业间的横向流动,这是社会性流动的基础;同时也包括收入分组、职务地位、社会身份的纵向流动,从而形成一个人人向上的局面,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因此,社会性流动是横向和纵向两种流动的统一。
二、收入分配和社会流动现状
下面,我对中国的收入分配和社会流动现状做一个简单的描述,作为后面分析的一个基础。
首先,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口的横向流动性已经显著增强,包括人口跨城乡、跨省份、跨东中西地区、跨产业、跨行业、跨职业、跨企业等大规模的横向流动。从这些角度看,中国已经是一个高度流动的社会。
目前,我国的总人口是14.12亿,在这些总人口中,约有35%处于人户分离状态,即这些人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在一起。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人的流动性差主要是受到户籍的约束,因为户籍制度要求人户一致。然而,现在已经有超过1/3的人口是人户分离的状态。在这些人中,统计部门定义的流动人口占比为26.6%,即在35%的人户分离中又有26.6个百分点是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中最突出的一部分是外出农民工,也就是离开本乡镇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目前是1.72亿。这部分人的大规模流动,可以使资源在更广泛的领域中得到重新配置。因此,从宏观角度,生产率就可以得到提高,而生产率的提高又与微观家庭层面的个人收入改善是高度一致的。因而可以说,人口的横向流动在过去几十年,既对农民收入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对宏观经济增长、生产率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用不同方式衡量的收入差距仍然是偏大的。按照国际标准来看,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和用基尼系数来衡量的总体居民收入差距都是偏高的。特别是我国的基尼系数显著高于0.4,而一般认为0.4以下是一个比较合意的收入分配水平。
同时,在整体收入差距中,城乡收入差距大约贡献了50%,也就是说有将近一半的整体收入差距是由城乡收入差距造成的。除此之外,我国还存在着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不均等现象。特别是以城乡之间收入反差、基本公共服务反差等为特征的差距,表明我国目前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社会结构。这些不仅是一个结果,说明我国的差距还存在结构性问题,同时也是社会流动的障碍,因为二元社会结构实际上是一种体制机制障碍,它妨碍了更大范围的社会流动。
现阶段,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仍然保持增长,农村居民收入也在增长,但是两者之间还有差距,总体的收入基尼系数仍然在0.4以上。造成这一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虽然我国人口横向流动比较充足,但纵向流动还不够,而这也意味着我国的橄榄型社会还不突出,人们在教育水平、职业身份、收入分组等各方面的平等向上的通道还不够畅通,即纵向流动没有伴随着横向流动同步发生。
目前,国家统计局的官方说法是中国有4亿中等收入群体。考虑到中国有14亿多人口,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仍然还是不够大的。同时按照我们定义的中等收入群体,一般来说就是三口之家,年收入在10-50万之间。虽然这一定义符合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但是还不能说是一个很高的标准。
中等收入群体在国外一般被称为中产阶级、中产阶层,而我国叫中等收入群体。对这一群体的衡量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叫做相对法,即取中间的一部分人群,或者在收入中位数附近的这部分人群。一般来说高收入国家采取这种方法来界定,因为总体上来说,这些国家中低收入组的人群也达到了基本的生活质量保障,所以用相对法就可以界定出中等收入群体或者说中产阶级。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还有一些人群的收入水平未达到最低要求的生活质量,因此我们界定中等收入群体的时候适宜按照绝对收入进行,也就是说用一个绝对的标准,同时还可以把基本的收入、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本及受教育程度和健康水平等等考虑出来,只有10-50万的收入水平才能够保证个人符合这个标准。根据这个标准,我们从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五等份分组数据可以看到,符合中等收入群体的人群大体上主要在城镇高收入组和中等偏上收入组,可以说还不是很大规模的人群,所以橄榄型社会结构尚未形成。
三、制约社会流动的因素
橄榄型社会结构还未形成,归根结底是社会流动的不足。因此我们自然需要分析制约我国社会流动的一些主要因素是什么。由于这些因素是多方面的,我将选择一些比较重要的、形成当前短板的一些因素来进行分析。
在改革开放的早期阶段,我国社会的横向流动在很长时间是非常通畅的。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降低,这种社会流动性,至少是横向流动有可能会减慢。从2010年开始,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到达了峰值,随后就进入到了负增长。那么,劳动力短缺、人力资本相对不足、生产率改善速度放慢,以及资本回报率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从2010年之后趋于下降,实际增长速度也随之同步下降。
虽然这种经济增长的减速是发展阶段发生变化的表现,但是这个减速也带来了两种效应,一个是收入效应,另一个是结构效应。
随着非农就业增长速度的减慢,劳动参与率也就有所下降,使得工资总规模的扩大不像过去那么快,即便工资水平有所提高。同时,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产业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流动和重新配置也就减慢了,因此,横向流动的空间是缩小的。随着横向流动空间的缩小,纵向的那种向上的流动通道也开始收窄。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我国早期增长速度快、教育发展快、产业结构调整快,归因于那个时候有大量的机会,人人都可以实现帕累托改进,且都不会抢占别人的机会。当机会变少的时候,就或多或少地带有一定程度的“零和博弈”性质,也就是说我获得某个机会就有可能使别人的机会减少。因此,总体上来说,经济增长减速对社会流动性是有负面影响的。
同时,人口老龄化正在加剧。2021年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也就是出生、死亡都考虑后的自然增长率是0.34‰,接近于0。同时,2021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占比已经达到14.2%,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已经正式进入老龄社会。
老龄社会一定程度会降低社会流动性。首先从个体角度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更少地倾向于追求职业的变化、行业的变化和居住地的变化,也就是不太爱外出、不太喜欢变化了,职业上升空间也会变窄。因为人们年纪大了以后,会对自己的工作寿命预期进行评估,如果留下来的工作年限少了,上升空间就变小了,个人追求变化的愿望也会变弱,相应地,收入增长速度也会减慢。
其次,从总体角度看,人口老龄化使社会整体的横向流动、纵向流动都趋于降低,因为个体年纪变大这个特征汇总以后就形成了一个老龄社会,它的流动也会降低。从社会意义上来说,进入老龄社会后,我国需要形成一个老年友好型的环境,包括就业环境、创业环境等,需要顺应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而这种环境的形成也需要假以时日,这些因素都将降低社会流动性。
前面提到,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会降低社会流动性,人口老龄化会降低社会流动性,但是经济增长速度减慢和老龄化其实都是经济发展阶段自然变化的结果。那么,社会流动性是不是自然而然就会越来越慢?如果是这样,将对我国建设橄榄型社会结构产生不利的影响。应该说,虽然增长速度下降是不可逆的趋势,老龄化是不可逆的趋势,但是通过解除各种体制性障碍,还有巨大的人口社会流动的空间。
实际上,近些年我国社会性流动的扩大,也伴随着阻碍和制约流动的体制因素的消除。此外,在某种程度上我国也着眼于促进社会流动进行了相当多的改革,比如在户籍制度上也进行了很多改革。但是目前看来,户籍制度、区域差距、行业垄断等各个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而这些制约因素造成的收入差距和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偏小的主要原因。
我国有两个城镇化的指标,一个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目前已经接近65%。但是按照户籍人口来算,真正得到了城市户籍的人口占比还显著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二者之间的差距约为18个百分点。这18个百分点代表的其实就是妨碍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体制障碍因素。
四、促进社会流动的着力点
在分析了这些体制因素以后,我们就很自然的要探寻促进社会流动的政策着眼点和着力点。应该说,促进社会流动是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能,是一种公共品。那么,我们可以从公共政策的哪些方面着眼呢?我选择四个角度来进行说明。
第一,促进社会流动要靠改革和制度建设。在当前的发展阶段上,推进改革可以带来报酬递增和真金白银的改革红利,改革红利就是有利于增长、有利于收入的提高、有利于社会流动。
党中央确定了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按照这个目标,在今后差不多13年的时间里,我国就处于一个重要的窗口期,在这个窗口期深化经济社会政策的改革,推动制度建设赢得改革红利是至关重要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人员对2020年之后的15年时间中,经济增长可能达到的速度和目标做了一些测算。总体来说,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中国可以在2025年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目前看这个目标已经没有什么悬念,因为在2021年,我国的人均GDP已经达到了12551美元,距离世界银行规定的高收入国家门槛标准相差无几,总体上大致可以算进入了。到2035年,我国的人均GDP应该接近或者超过23000美元。如果把高收入国家分成三个组,这一数值能够进入中间那个组的行列。因此,我国今后13年正处在12000美元到23000美元这个区间,我国要达到什么样的社会流动性,可以与相关的参照国家进行比对,即以人均GDP处于12000到23000美元之间的国家的平均水平作为我国的参照系。具体到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这三个领域都有自己的职责、都有作用可以发挥,三个领域还应该协力做出贡献。
第二,我们来关注初次分配领域可以做的事情。初次分配领域着眼于生产要素的配置,以及生产要素在各个所有者之间的合理分配,我们把这个时期叫做“消除二元结构的窗口期”,该领域的改革叫做“消除二元结构的必由之路”。一般而言,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现代化水平提高、城市化率不断提高,农业就业比重会不断下降。
按照这个情况来看,在2035年达到人均收入目标水平之前,大多数参照国家的城市化率仍然比我国高,农业劳动力比重比我国低,因此我们需要从这两方面努力:一方面是提高城镇化率和减少务农劳动力,缩小和这些国家的差距。另一方面,对我们自己来说,还需要缩小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之间的差距。这样,从供需两侧都可以获得改革红利。
一方面,从供给侧可以增加非农劳动力供给、提高劳动参与率、推动重新配置资源进而提高生产率,这都可以提高增长速度。另一方面,从需求侧可以通过增加居民的收入和缩小收入差距,大幅度扩大消费,这可以保障我国的需求不断扩大,从而形成庞大的国内市场。
第三,再分配领域应顺应“瓦格纳加速”规律。我们在观察国际经验的时候看到有一个规律性的现象,有人把它叫做“瓦格纳定律”,也就是说随着人均收入水平或人均GDP的提高,政府支出,特别是政府的社会性支出占GDP比重不断提高,这是一般规律。
这个规律在中国的语境下应该怎么看?考虑到我国未来的发展过程是人均GDP从12000美元提高到23000美元,从国际经验来说,在这个区间政府的社会性支出比重提高是最快的,所以我把这个一般规律变成和中国有相关性的特殊规律,叫做“瓦格纳加速期”。今后十三年,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全民和全生命周期覆盖需要大幅度提高,如果我们预期要建成中国式的福利国家,就需要增加支出,提高社会保护水平、社会共济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
第四,第三次分配领域可以大有作为。大家都知道第三次分配包括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企业社会责任等等。在这些之外,我想再强调一个内容,即企业的科技向善、创新向善、算法向善,也就是说企业要形成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导向,这是第三次分配中最重要的,但可能迄今为止被忽视的一个方面。
具体来说,我们需要转变企业的发展导向,用创新去兼顾员工、兼顾用户、兼顾社区、兼顾供应商、兼顾社会和注重环境,既可以让我国的企业发展通过创新导向产生无穷无尽的创意,也能从市场中、市场外获得回报。
这里我举一个例子:20-35岁是人的生育旺盛期,同时也是人们的核心劳动时间。在整个区间中,从劳动收入水平来看,人们均处在职业的上升期,直到35岁才达到顶点,而之后就进入到下降期了。与此同时无酬劳动在个人拥有时间中的比重,也就是家务劳动占比也在不断地攀升。这就产生了一个职业发展和家庭发展的矛盾,也是我国生育率下降、生育意愿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是影响我国社会流动性的一个主要因素。企业在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做出向善的制度安排,能够让职工的职业和家庭都能够正常发展。
以上就是我对社会流动性作为一个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路径做的粗浅分析,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根据蔡昉6月28日在“新发展阶段包容性增长论坛暨《迈向橄榄型社会》新书发布会”论坛上演讲整理,发言不代表所在单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