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根深蒂固的理论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只能讲人的阶级性,不能讲人类本性;一听讲人类本性,就认为是宣扬超阶级的人性论,也就是宣扬资产阶级的人性论。
这是极其偏狭的观点。实际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包含着一个科学的人类本性论。不理解马克思的科学的人类本性论,就不能正确理解人的阶级性。
这个偏狭观点的一个主要依据是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中文版译文:“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有的论者对这段译文作望文生义的解读,认为它说明“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由此认定“人的本质”就是人的社会性或阶级性。乍看起来这样解读很有道理。可是,仔细推敲就有疑问:究竟什么是“人的本质”呢?“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什么意思呢?“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又是什么意思呢?
众多的疑问促使我们去核对马克思的德文原著,看看译文有没有问题。
原来在马克思的德文原著里是这样表述的:
Feuerbach l?st das religi?se Wesen in das menschliche Wesen auf.Aber das menschliche Wesen ist kein dem einzelnen Individuum innewohnendes Abstraktum.In seiner Wirklichkeit ist es das Ensemble der gesellschaftlichen Verh?ltnisse.
按马克思当时写下这段话的语境和用意,我认为这段德文应该译为:“费尔巴哈把宗教信仰的上帝本性归结于人的本性。但是,人的本性不是单个人内在因素的抽象物,它实际上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复合体。”这样改译的理由如下:
Wesen一词是个多义词,有“本质”“本性”“存在”“生灵”“神灵”等义,在这里按其上下文来看menschliche Wesen显然应该译为“人的本性”,而不应译为“人的本质”;“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应改译为“费尔巴哈把基督教信仰的本性归结为人的本性”,因为马克思在这里指的是费尔巴哈《基督教信仰的上帝本性》一书的主旨和基本内容,是论证“上帝就是人的本性的体现”,并且认定“理性、爱、意志力是人作为人底绝对本性”,而不是揭示基督教的“本质”是什么。马克思针对费尔巴哈这些谬误观点,指出:“人的本性不是单个人内在因素的抽象物,它实际上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复合体。”
由此可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整个意思不是讲“人的社会性或阶级性”问题,而是讲费尔巴哈的超现实、超社会的所谓“人本学”的人类本性论的谬误及其与马克思的科学的人类本性论的根本区别问题。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主题解读为谈人的社会性或阶级性问题,不但抹杀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的人的本性论与马克思的科学的人类本性论的根本区别,而且抹杀了马克思的科学的人类本性论。
马克思的科学的人类本性论究竟是怎样被抹杀的呢?这需要多费点功夫从头说起。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中文版有这样一段中文译文:“理论只要说服人[ad hominem],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ad hominem]。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德国理论的彻底性的明证,亦即它的实践能力的明证,就在于德国理论是从坚决积极废除宗教出发的。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这段译文,像前引《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的译文一样,包含多层似乎互不关联的意思,很难让人理解,尤其是:第一,“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什么意思?什么是“人的根本”?第二,为什么只有抓住“人的根本”才能“说服人”?第三,“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什么意思?什么是“人的最高本质”?第四,为什么确定了“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就必然会得出“必须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的“绝对命令”?这四个问题的症结其实是两个问题:什么是“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和“人的根本”?
我带着这些问题去查阅马克思的德文原著,原来那里写着:
Die Theorie ist f?hig,die Massen zu ergreifen,sobald sie ad hominem|am Menschen| demonstriert,und sie demonstriert ad hominem,sobald sie radikal wird.Radikal sein ist die Sache an der Wurzel fassen.Die Wurzel für den Menschen ist aber der Mensch selbst.Der evidente Beweis für den Radikalismus der deutschen Theorie,also für ihre praktische Energie,ist ihr Ausgang von der entschiedenen positiven Aufhebung der Religion.Die Kritik der Religion endet mit der Lehre,daβ der Mensch das h?chste Wesen für den Menschen sei,also mit dem kategorischen Imperativ,alle Verh?ltnisse umzuwerfen,in denen der Mensch ein erniedrigtes,ein geknechtetes,ein verlassenes,ein ver?chtliches Wesen ist.Verh?ltnisse,die man nicht besser schildern kann als durch den Ausruf eines Franzosen bei einer projektierten Hundesteuer:Arme Hunde! Man will euch wie Menschen behandeln!
从以上引文中可以看到,中文版译文中的“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在马克思的德文原著中是“daβ der Mensch das h?chste Wesen für den Menschen sei”。把这句德文译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显然是词不达意,其中的问题出在对德文Wesen这个多义词的不恰当的译义选择上,尤其出在对马克思这个用语的特定语境的忽略上。
“das h?chste Wesen”在德文里特指“至高无上的神”,就是上帝,而“daβ der Mensch das h?chste Wesen für den Menschen sei”就应译为“人就是人间上帝”,而不能译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语境上,马克思使用“人就是人间上帝”显然是借着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中所说“上帝就是人类本性的体现”的论说,阐发自己超越费尔巴哈的人本学的人类本性论。因为马克思紧接着“人就是人间上帝”之后就指出:“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这个“绝对命令”是费尔巴哈所言“上帝就是人类本性的体现”的本意绝对没有蕴含的,这表明在思想脉络上马克思的人类本性论,是在矫正费尔巴哈的人类本性论的偏谬基础上形成的。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对此表达得十分清楚。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在肯定费尔巴哈批判黑格尔“从宗教和神学出发”的辩证法的贡献时,称赞他“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现实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但须注意,这是在称赞马克思按自己的思想高度拔高了的费尔巴哈,不是真实的费尔巴哈;正像马克思称赞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时,是在称赞马克思按自己的思想高度拔高了的黑格尔而不是真实的黑格尔一样。因此,大约就在《1844年手稿》杀青之时,1844年8月11日,马克思给费尔巴哈写了一封信,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寄给他,委婉地告诉他:“我并不认为这篇文章有特殊的意义,但是使我感到高兴的是,我能有机会表示我对您的祟高敬意和爱戴(请允许我使用这个字眼)。您的《未来哲学》和《信仰的本质》尽管篇幅不大,但它们的意义却无论如何要超过目前德国的全部著作。在这两部著作中,您(我不知道是否有意地)给社会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而共产主义者也就立刻这样理解了您的著作。建立在人们的现实差别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统一,从抽象的天上降到现实的地上的人类这一概念,如果不是社会这一概念,那是什么呢?”这实际上是希望费尔巴哈从他那抹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现实差别的“人本学”的人类本性论,提升到反映“人们的现实差别基础上”的科学的人类本性论上面来,从而“有意地”为现实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提供哲学基础。但是,费尔巴哈傲慢地拒绝了马克思的善意期待,固执地坚持他那个“人本学”的“爱的哲学”,马克思才不得不和他决裂,直率地批判他的谬误,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信仰的上帝本性归结于人的本性。但是,人的本性不是单个人内在因素的抽象物,它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复合体”;“费尔巴哈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全部推论无非是要证明:人们是互相需要的,而且过去一直是互相需要的。他希望确立对这一事实的理解,也就是说,和其他的理论家一样,他只是希望确立对现存的事实的正确理解,然而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却在于推翻这种现存的东西。”
不幸的是,苏联马恩列研究院对马克思《1844年手稿》的编译和注释中,把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的人的本性论混为一谈。例如,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论及异化劳动时写道:“这一切后果包含在这样一个规定中:工人对自己的劳动的产品的关系就是对一个异己的对象的关系。因为根据这个前提,很明显,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他自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宗教方面的情况也是如此。人奉献给上帝的越多,他留给自身的就越少。”苏联马恩列研究院对此加了一条注释,称:“马克思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复述了费尔巴哈哲学关于宗教是人的本性的异化的论点。费尔巴哈说,为了使上帝富有,人就必须贫穷;为了使上帝成为一切,人就必须什么也不是。人在自身中否定了他在上帝身上所肯定的东西。”诸如此类的注释和解释,促使人们相信,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的人类本性论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费尔巴哈的人类本性论与马克思的人类本性论从逻辑起点上就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费尔巴哈认为“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意识”,由此认定“理性、爱、意志力是人作为人底绝对本性”;马克思则认为,人跟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的“生命活动”不是像其他动物那样只凭本能攫取自然物质作为生存资料,而是要有意识地去改变自然物质作为自己的生存资料。他说:“一但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而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
马克思指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前一种考察方法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后一种符合现实生活的考察方法则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是他们的意识。”由此可见,马克思和费尔巴哈在人类本性论的逻辑起点上的分歧,其实就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逻辑起点的分歧。
费尔巴哈从“意识决定生活”出发,认定“理性、爱、意志力是人作为人底绝对本性”;马克思则从“生活决定意识“出发,认定“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费尔巴哈和马克思界定的人类本性虽然都是指人的是非善恶、利弊得失的价值选择意识,但由于费尔巴哈认定人的价值选择意识不是来源于现实生活体验,而是来自近乎自然本能似的“生而有之”的意识,所以他的人类本性意识是不随着人们现实生活的差异和演变而相异和演变的;“费尔巴哈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全部推论无非是要证明:人们是互相需要的,而且过去一直是互相需要的。”
其实,不仅费尔巴哈,一切非马克思主义的人类本性论或人性论都有把体现“人的本性”的价值选择意识视为近乎自然本能似的“生而有之”的意识的特点,只不过各家界定的出自“人的本性”的价值意识的内涵各不相同,或认定为生理需求,或认定为交往需求,或认定为求知需求,或认定为赞美、荣誉需求……各说各有理而又互不认可。
迄今为止,我们看到,唯有马克思,明确地指出,作为价值选择意识的人类本性来源于自身的生命活动:“个人怎样生活,他就是什么样的人。因此,他是什么样的人,这同他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怎样生产一致”;“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
“生活决定意识”也就是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人们区分是非善恶、利弊得失的价值选择意识;而人们区分是非善恶、利弊得失的立足点就是是否有利于自己谋求发展生存能力的自由、自主活动。这就是马克思的人类本性论。它也可以称为生产能力决定论或生产生活方式决定论。
这就是马克思说的抓住了人的“根本特性”(前引马克思的德文原著中的Wurzel),也就是人的本性(menschliche Wesen)的、能够彻底说服人的科学的人类本性论。
迄今为止,我们没有看到其他任何一种人类本性论在科学的论证逻辑理性上超过马克思的人类本性论。
迄今为止,我们见到各种各样否定马克思的科学理论的人,没有一个不是先把它曲解为模糊不堪的“经济决定论”,或者某种机械式或宿命论式的决定论,进而指控它“违背人性”并加以否定;他们没有一个敢于承认和反对马克思的基于“生活决定意识”原理而推定的“个人怎样生活,他就是什么样的人”的人类本性论。看来这些先生们也许是因为多少有些朦胧地意识到,如果承认马克思的人类本性论,那就难免要承认他们否认马克思的科学原理的意识来源于他们自己的生存方式,而那种生存方式正在受到他们还不愿意承认其正当性的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的威胁。
正是从“生活决定意识”这个逻辑起点出发,马克思科学地推导出人类对自身本性的是非善恶、利弊得失价值选择意识是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发展演进而发展演进的。因此,马克思得出:“如果我们想……根据效用原则来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
什么是“人的一般本性”?马克思对此做过多次论说。他在《1844年手稿》中指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它表述为发展生产力的“个人自主活动”;认为人总要不断冲破束缚自己生产能力的桎梏,创造适合个人自主活动的交往形式;“各种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另一种交往形式所代替。由于这些条件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他还说道:“由于人类本性的发展规律,一旦满足了某一范围的需要,又会游离出、创造出新的需要。因此,资本在促使劳动时间超出为满足工人的必不可少的自然需要所决定的限度时,也使社会劳动即社会的总劳动划分得越来越多,生产越来越多样化,社会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手段的范围日益扩大,从而使人的生产能力得到发展,因而使人的才能在新的方面发挥作用。”
概而言之,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人的一般本性就是:人总要有意识地推进发展生产能力的自由、自主的生命活动。
由于“生活决定意识”原理的作用,人类对自己自由、自主的生命活动这个“人的一般本性”必然有一个随着生产能力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而相应地发展的历史过程,由此就有了马克思说的“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
由于“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而“个人发展”也就是“个人本性”的发展,因此人的本性发展的历史过程同时就是生产力推动生产关系(也就是生产的社会关系)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
马克思把这个历史过程划分为依次递进的三个“大的阶段”或大的社会形态。在第一大阶段上,由于人的生产和生活主要只能在狭小、孤立的村社、村庄范围内活动,而且每个个体生产者和个体家庭都缺乏独立生存能力,不得不依赖村社共同体、族长、爵爷或某位“父母官”的庇护和管教,由此形成了马克思说的“人的依赖关系”或“统治与服从关系”(包括“亚细亚式”的东方家长制、古希腊罗马所有制和西欧封建所有制),由此出现了作为直接生产者的被统治阶级和作为生产条件所有者的统治阶级之间的生产的社会关系。“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相互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
在这种“统治与服从关系”的生存条件下,由于“生活决定意识”原理的作用,使人的本性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就是我们所说的阶级性。在第一个大的历史阶段上,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双方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的人格品位,都是定格在同一个大的历史时代定下的尊卑贵贱的等级阶梯上的,自己的自由、自主活动如果僭越了自己本应归属的那个位置,就要遭到“天”或“神”的替身者的惩罚。在中国,《左传·昭公七年》载楚芈尹申无宇对楚灵王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囤,牛有牧,以待百事。”《孟子·滕文公》说:“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托苏格拉底之口说道:“我们在故事里将要告诉他们:他们虽然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是老天铸造他们的时候,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贵的,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的身上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在西欧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说:“既然一些理智受造物高于其他理智受造物,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看来是很清楚的,具有理智本性的低级实体便受治于高级实体”;“再者,高级理智实体自身接受上帝智慧的影响要更完满些,因为每个存在者都是按照自己的模式领受某种事物的,不过所有的事物都是受上帝的智慧管理的,因此,那些更多地分有上帝智慧的事物便必定能够管理那些分得较少的事物。所以,低级理智实体受高级理智实体治理。”在领主—附庸制下,附庸依附于领主。在庄园农奴制下,农奴依附于庄园主。在“统治与服从关系”的常态下,中国的农民阶级安于接受统治阶级的“仁政王道”,犹如西欧农奴在“委身式”表达的那样甘愿接受农奴主的“保护”和“照顾”。“甘受奴役的现象在整个中世纪都存在,在德国直到三十年战争后还可以看到。普鲁士在1806年和1807年战败之后,废除了依附农制,同时还取消了仁慈的领主照顾贫病老弱的依附农的义务,当时农民曾向国王请愿,请求让他们继续处于受奴役的地位——否则在他们遭到不幸的时候谁来照顾他们呢?”
但是,每当封建统治阶级剥削压迫加重到农民阶级难以承受时,农民阶级总要奋起反抗。尤其是中国农民阶级,每当面临封建官府和地主阶级残暴压迫时,总要揭竿而起,高举“天补均平”“等贵贱,均贫富”等义旗,在第一大阶段的人类史上留下了反抗剥削压迫的最称悲壮的篇章。
到第一大阶段的晚期,生产能力经过千百年小生产的磨练和经验技术的积累,劳动生产率逐渐提高,城市和农村的一些精明能干的生产者、经营者逐渐有了较多剩余产品投入市场交换,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较多的货币积累,使货币的力量越来越大。在这种社会条件下,“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的或货币的所有者。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这些生产者、经营者靠着他们挣得货币的能力挣脱自然经济的束缚和“天然尊长”的约束,获得个人的独立性。在中国的一些大城市及其邻近的乡村,宋元明清时代已经出现这样的人群,但是他们一出世就受到一两千年积淀起来的无比强固的封建官府和地主阶级传统势力的沉重压抑,就像在僵硬岩缝里伸出来的瘦弱树苗,千百年间,生生灭灭,很难繁衍、增长。但在西欧,16世纪时发展较快的尼德兰、英国和法国,挣脱了自然经济和“天然尊长”束缚而获得人身独立性的人群,已经在城市形成能够同封建贵族抗衡的市民阶级,在农村形成一个能够左右当地政治走向的富裕农民阶层。他们联合起来,先后在17、18世纪发动了资产阶级革命。人类本性的发展历程首先在这里进入了第二个大阶段。
第二大阶段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阶段,是“一切劳动产品、能力和活动进行私人交换”的阶段,个人挣脱了对各种名目的“天然尊长”的“统治和服从关系”的束缚,拥有了比第一大阶段广阔的发展生产能力的自由、自主活动空间。“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全面异化”主要是指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关系,尤其在资本主义早期,表现为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激烈的阶级斗争。
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的力量必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增强,从而必然要促使资产阶级对待工人阶级的态度发生改变。在此过程中,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关系也会逐渐改变。他指出:“从资本和雇佣劳动的角度来看,活动的这种物的躯体的创造是在同直接的劳动能力的对立中实现的,这个对象化过程实际上从劳动方面来说表现为劳动的外化过程,从资本方面来说表现为对他人劳动的占有过程——就这一点来说,这种扭曲和颠倒是真实的,而不是单纯想象的,不是单纯存在于工人和资本家的观念中的。但是很明显,这种颠倒的过程不过是历史的必然性,不过是从一定的历史出发点或基础出发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性,但决不是生产的一种绝对的必然性,倒是一种暂时的必然性,而这一过程的结果和目的(内在的)是扬弃这个基础本身以及扬弃过程的这种形式。”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说的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的相对必然性和扬弃这种对立的绝对必然性并不是在时间先后意义上说的,也就是说,不是说在资本主义生产结束以前只有“对立”的相对必然性,资本主义生产结束以后才会出现“扬弃对立”的绝对必然性。其意毋宁是说,“对立”和“扬弃对立”是同时存在的两种趋势,但在资本主义生产前期具有“相对必然性”的“对立”趋势可能占优势,在后期具有“绝对必然性”的“扬弃对立”的趋势可能会逐渐占优势。出现这种转变的原因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工人阶级的物质和精神生产力也相应地增长起来,促使资产阶级不得不逐渐放弃野蛮的剥削压迫手段,以比较文明的态度对待工人阶级。当然,这两种趋势的转换并不总是正反两个方向截然分明的,而是互相交错且反反复复的,但总的趋势是向着“扬弃对立”的方向发展的。我们仔细观察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关系,可以看出马克思预断的趋势正在日益明显地显现出来。
当前,世界正处于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潮的时期,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正在振奋起来,奋力发展生产力,努力赶上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当前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一些发达国家千方百计要阻止发展中国家追赶上来,不惜以种种“实力”相威胁,以维护自己的优势和霸权地位。但是,历史发展的大潮流是不可阻挡的。后进国家一定要向前发展,并且最终要同先进国家一起进入“每个人的自由是一切人的自由的前提”的人类本性发展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