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九三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本是前清锦州知府豫敬(一八六五至一九三八)收取前院房租的日子。他把北平宅子的前院隔开后,租给了重庆来的康太太。伊在此一连租住了七八年,从未拖欠过房租,委实是个好房客。康太太一家计划近日内搬回重庆,于是提出不再续租,本月租金以“住茶钱”相抵。“住茶钱”相当于租房押金,订立租房合同时暂押房主处,金额一般是一个月租金,可用以抵扣最后一个月的房租。这样一来,豫敬不免陷入忧思。自从民国肇建,他不再食俸,旗人赖以生存的钱粮也没了,只能一直靠着存款利息坐吃山空。房租是他的一大稳定收入,不能迅速出租,损失自然不小。
豫敬隶属满洲镶蓝旗, 瓜尔佳氏, 父亲崧蕃官至云贵总督。一八九六年,他考取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一九0五至一九0九年间在清政府外务部任职,宣统元年曾接待过日本贞爱亲王等各国要人,是个见过世面的人物。豫敬的宅院位于西城,门前就是马市桥,约在今天的西四一带。根据一九三六年北平市财政局丈量登记的房契,这座宅子共占地五亩三分,即三千多平方米,计有瓦房、平台、灰棚、游廊共八十九间,后又添盖两间,共系九十一间。用于出租的前院计为一等房五间,二等房三间,并附带有一个独立花园。
不过,寻得稳定房客尤其是有能力按时缴纳房费的房客确实不那么容易。虽然陆续有人前来看房,但是直到一九三七年三月十九日,豫敬才在日记中记录道:“今有人介绍英国人巴克斯,年七十余。原住石驸马大街,今拟租房,看此花园,甚为合意。”不过,这位英国人开出了几项条件:“第一,须订合同几年;第二,屋中铺地板,院中油饰不齐整之处,亦须收什。”光是后一项的开销,大约就在千元开外。两天后,他又派瓦木匠前来查看房屋状况,还想要在现有基础上添盖一小间,并且改变原有的布局结构。种种要求看似苛刻,豫敬却觉得这仍算得上是一件比较称心的便宜事。首先,装修房屋的一切费用,已經言明均归租户担任,只是如果漏水,则由房东负责修葺;其次,虽然房租须酌情裁减,但是再三商议之后,定为每月三十三元,房东负责缴纳捐税。对方当下就爽快地付了定金五元,并说马上请木匠前来动工。相比起此前空置大半年的损失,无疑已经甚为划算了。
租房给外国人,需要房主和租户都具备一定的资质,也必须上报主管机关批准,办理一系列登记手续。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北平市政府公安局修正外国人租赁房地规则》规定: 有正当职业的外国人可在本市区内租赁房地居住使用,但不得开设行店公司经营工商业。作为房主,与外国人签订租房合同,首先需要到公安局购买“外人侨居租房之合同”,此外尚要预备相关的调查手续。豫敬也一早做好了心理准备:“总之既租与外人居住,彼又自行修理,如此便宜事,不能不麻烦。”三月二十三日午后,他亲自前往位于“前清吏部旧址”的公安局,“局中卖合同处,系由窗内开一小洞,有人在内,先钱后纸,与胡同之小铺一样。凡买呈纸合同,均在此处也”。他按要求买了“外侨租房合同纸四份,报单一纸”,花费合计二元一角。
接下来的手续,巴先生委托他的中间人、中国人方玉书前来接洽。这位方先生办事牢靠,全权代表巴先生处理一切事务。豫敬与方玉书商妥各项细节之后,先签订了六份合同,官四份,私两份,分别签字盖章。三月三十一日午后,由豫敬再到警察局呈递官方合同四份,报单一纸。这时,才又被告知还必须要作为租客的外国人名片一张。他马上到石驸马大街巴先生寓所找方先生,值其外出,于是请仆人向巴先生要名片一张,又匆忙赶回警察局,将合同、报单、名片一同递上。审批的时间很是冗长,“问何日由何处发还,据云须三四礼拜,交本区发还”。果然,近一个月后的四月二十五日,豫敬才拿到由方玉书送来的、经过公安局批准的合同。
无论租与何人,房屋租赁均需要有铺保。只是一般情况下,仅是房东向租客要求铺保。租房给外国人,除了需要铺保为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担保,管辖本区的警察还要上门做实地调查。豫敬向北平市公安局呈递租赁合同后,四月五日,主管本区的分驻所巡官来见,“为英人租房事,须具结保”,铺保需要保证“房主所租均与合同相符”。找到愿意担责的铺保甚是不易,他问了两三家,均不肯出保,不得不恳求自己的另一租户“三义公煤栈”盖上字号戳记,应付了事,交与第一分驻所收讫。哪知审核之下,仍是不合要求,因为合同铺保“元记钟表铺”仅是九等商铺,不合格,非七等以上者方可。幸亏方玉书有经验,“预为改保,当将合同带回,另觅六等铺保加于合同”;并希冀“此合同有双铺保之戳记,总不至再有挑剔”。
豫敬为人谨慎,对于英国租客的改建和装修要求,预先为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堵住了漏洞:“所要者将来不住时所有添修各事件,均作为房东应有利益,不得拆毁及索价等事,须预先说明为要也。”又专门咨询了熟悉涉外事务的朋友,拟在合同中加入“合同批准后方可动工修理”;“现在租期以三年为限,如续租再立合同定期”等语,以充分保障自己作为房主的权益。
四月二十五日,合同获准,第二天,巴宅已派瓦木匠前来修改屋中装饰,大约须二十余天可以竣工。如此着急,系因英国人目前居住的“张宅卖房期限已满,至五月十五日已过期一月,实无法迁延,不得不赶紧收什”。工程实际费时长达一个月,豫敬在五月二十六日的日记中写道:“今日下午新房客英人巴克斯迁来。自二月初七日(笔者按:农历)与方玉书言定租妥,至今七十天,始迁移来居,因工程零碎,极力赶修,甚为草率也。”
二
豫敬的新租客英国人巴克斯,正是《慈禧外纪》(陈冷汰等译,中华书局一九一四年)、《清室外纪》(陈冷汰等译,中华书局一九一五年)等书的作者,著名汉学家埃德蒙·巴克斯爵士(S i r E d m o n d B a c k h o u s e,又译白克浩司、巴恪斯)。巴克斯一八七三年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一个富有家族,一八八六年升入牛津大学,并开始自学多种语言。一八九九年二月,当他因主持海关事务的赫德大力举荐、手持张伯伦的推荐信抵达北京时,据说已经熟练掌握了俄语、日语和汉语。
一九一0年,巴克斯与《泰晤士报》记者濮兰德合作撰写了《慈禧外纪》。《慈禧外纪》是清末实际统治者慈禧的第一部学术性英文传记,在英文版出版后的一年半之内,印刷八次,均销售一空,并被译为德、法、日多种文字,长期被西方学者奉为权威史料。书中收录了巴克斯在庚子事变中发现的稿本《景善日记》,作为义和团事件的第一手资料,这部日记的真实性从出版之日起即备受质疑,让中西历史研究者们多年来屡屡撰文展开论辩,聚讼纷纭。庄士敦、戴文达、刘逸生、金梁、房兆楹等著名学者都曾卷入其中。
关于巴克斯在北京的职业和身份,传闻很多。他中文极佳,在北京担任过的官方职务有使馆译员、京师大学堂教员、多家公司的商业代理人,同时又是学者、作家,以及口耳相传中的“英国政府的秘密代理人”,并曾卷入数起诈骗活动。为了厘清围绕于他的个人经历和《景善日记》的诸多疑云,牛津大学近代史教授休·特雷费- 罗珀(Hugh Trevor-Roper)翻阅了大量政府文件和私人书信,为巴克斯撰写了英文传记《北京的隐士—巴克斯爵士的隐蔽生活》(胡滨、吴乃华译)。书中写道,巴克斯的著名丑闻包括以下数桩:他在大学期间过于挥霍,欠下了大量的债务无法偿还,于一八九五年十二月正式宣告破产,因躲避债权人的寻觅而出国谋求避难;他分别在一九一二、一九一四年分两次为牛津大学捐赠了数量惊人的中国古籍,仅第一批二十九箱就让牛津大学的中文藏书增加了将近四倍,一跃拥有了欧洲最好的中文藏书,只是在有意无意间将几部明版书夸大为宋版书;一九一八年,当他有意再次向牛津大学捐赠一部清宫原藏一万卷《古今图书集成》以及后续三万卷“著名的宫廷藏书”时,收取了巨额的国际运费以中饱私囊;致命一击来自让他在欧洲学术界声名鹊起的《景善日记》,被前雇主莫理循公开质疑是刻意伪造的一件赝品。
根据传记中的考证,巴克斯屡次向牛津大学捐赠古籍的直接目的,是在母校谋求一份汉文教授的职位。经过数年的努力争取,在几乎胜券在握的情况下,一九二0年,这一职位最终花落另一位学者苏慧廉。历经风波之后,巴克斯再一次离开伦敦,回到北京,慢慢断绝了与欧美朋友的一切联系,离群索居,立志成为一名北京的隐士,将所有的时间用于写作和研究。上文提到的张宅,就是他此前居住的、位于石驸马大街十九号的宅院。这所住宅是一九一二年之后巴克斯在北京的长期住所,非常神秘的是,他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了自己的仆人张和才(音译),一直以朋友或租客的身份居住在那里。更为离奇的是,一九三七年,张和才被人谋杀,此宅急于变卖,巴克斯由此才匆匆搬入豫敬家的前院。
三
根据豫敬在日记中的描述,“巴君身体高大,虽年老而体格雄健,一部长髯及胸”。这与巴克斯照片中的形象基本相符。长须是巴氏的标志之一,他的打扮一直很中国化,常常身着深色的中式长衫,戴中式便帽,按照中国古老的式样在帽子前边钉上一大块玫瑰色的水晶。
在此段时期与巴克斯有过交往的法国出版商魏智回忆说,巴克斯再次回到北京之后深居简出,避免与他本国的人士交往。据说,当他出门时,就派他的中国男仆走在前面,看见任何西方人士时便警告他。如果他偶尔去旧城墙上散步时遇见西方人,他掉头就走。如果他坐在黄包车上碰见西方人,他便用手帕遮住他的面孔。这也与豫敬的观察完全一致,“巴克斯不愿与人来往”,据他偷偷从门隙观察的日常生活状况,“屋中空洞无陈设,亦无桌椅,晚亦不燃灯,仅开一灯,少时即闭。屋中一人,毫无声响。闻饮食一切极简单,甚重卫生,每间数日,由医生检验身体一次”。
不过,在北京生活了三十余年,巴克斯显然极为熟稔中国的礼仪,搬家之前,曾专门送来打扫费用十元,分给豫敬家的下人;在搬入的第一天,他即派方玉书代他前来拜会主人,不过事先言明“因不愿见生人,挡驾回拜”。他的语言天赋,豫敬也不可避免地注意到了:“渠每日看报廿份,中外皆有。”
隱居的生活中,巴克斯沉浸于读书和写作,还以研究中国历史和中国书法为消遣。他对外宣称的写作计划包括编撰一部大型的中文辞典,翻译他新发现的李莲英回忆录和撰写一部关于清朝皇帝生活的著作。这些工作都建立在广为人知的成就之上:他曾修订过禧在明的《袖珍汉语会话辞典》,掌握了蒙古语和满语,对中国史籍也非常熟悉。为搜集写作素材,杜绝社交的巴克斯还曾向豫敬打听相关的人物信息:“巴先生询问外务部驻俄使臣塔,何名一时记忆不清,至晚始想起系塔什纳,号木庵。伊所问者,系庚子殉难之怀塔布也。”实际上,两人交游圈的交集不少,应该不乏共同话题。豫敬曾在外务部任事数年,接触过当时的英国驻清公使朱迩典,后者与巴克斯之间渊源匪浅。此外,他还继续为领事馆从事着“低稿酬”的翻译工作。与此同时,他也强硬地应对着来自西方的、对《景善日记》的怀疑和批评,坚称“发现《景善日记》的情况就是如我所写的那样,我的整个叙述都是对事实所做的确凿的客观说明”,并准备针对戴文达、刘逸生的文章提起诽谤诉讼。
在巴克斯晚年为数不多的几位西方友人眼中,他是“一位很有魅力的,充满生活经历和缅怀往事的老先生”,“手中拿着一杯威士忌酒,这是大夫给他开的药方,用来升高他的血压”。他们多次拜访过巴克斯租住的豫敬宅子之前院,甚至明确给出了它的具体位置:西城羊肉胡同二十八号。他们认为这是一处极好的隐居之所,当然并不清楚房主是何许人:“他居住在一所相当宽敞的、有花园的中国式住宅中,看来生活得很舒适。”它位于北平最为繁华的闹市区,豫敬常常记录自己出门“踏街”,步行到西单闲逛、购物;或信步到北海游园。巴克斯选择隐居在此,颇得大隐隐于市的真谛。
四
巴克斯搬进豫敬的前院后一月余,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卢沟桥事变爆发,中日冲突顿起,日益严峻,各国驻北平大使馆纷纷邀请本国侨民迁入使馆区。豫敬的日记自七月二十七日陆续记道:“巴先生为英使馆及教会来接其暂避”;“昨日即知今日信息吃紧,英使派人来接巴先生暂为躲避而巴先生不愿前往,又一再催请,始于十一点前去。”豫敬也借由他的行踪来判断交战局势:“唯今日巴先生未归,大约无甚好消息。”“前院巴先生由英馆归家,大约现时不至有他虞。”“各报无甚登载,唯巴先生云:消息仍不佳。恐仍须赴使馆躲避。”根据《北京的隐士》一书所言,巴克斯的刻意隐居让他成为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当他出现在英国使馆时登时引起了轰动,英国使馆两位年轻的外交官乍一听闻大名,“几乎向后摔倒”。只是,当北京恢复秩序后,他又一次销声匿迹了。
时局紧张,未来不可预知,但每月按时缴纳的房租起码让豫敬减少了一点后顾之忧,他对巴克斯的入住感到极为宽慰。十一月,北平政府为增加房屋税又来上门调查,豫敬家登记的缴税房屋比实际房屋尚多两三间,房捐因此又增加若干元。他在这晚的日记中写道:“幸而前院春间租与巴先生,否则至今亦不能租出,即或租出,经此事变,亦恐有迁移之虑。虽空闲房屋,亦要照纳,此真不讲情理之尤者也。”
不过, 根据巴克斯的传记和朋友丹比夫人撰写的回忆录,一九三九年八月,日本人侵入了他的住所,将他多年积累的手稿、资料统统付之一炬。这处遭劫的住所,应该就是豫敬租给他的前院。只是豫敬本人并没有亲眼见到此番惨象,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日,豫敬的日记戛然而止。此前数日,他记录自己无意间着凉,浑身无力,食物不能下咽,不得不前往求医。他留下了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陈滞一清,火自降也”,即因病去世,享年七十三岁。
自一八九九年初次来到北京之后,巴克斯的余生大都在北京度过。一九三九年之后,他先后避居在奥地利公使馆、英国公使馆和一所法国天主教医院,并完成了最后一部文稿、自传体回忆录《满洲的衰落》(书名原为法语,中文版译为《太后与我》)。这部手稿由临终前照顾他的友人、瑞士医生贺普利(R. Hoeppli)保管多年后,辗转交给牛津大学博多莱安图书馆收藏至今。此书披露了他与慈禧太后之间的秘密情事,出版之后引发了巨大争议。他曾希望在战争结束后,隐居于西山的一座寺庙度过余生。一九四四年一月八日,他逝世于北京,葬于阜成门外天主教会的查拉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