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佑勇:党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28 次 更新时间:2021-12-21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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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佑勇  


民主和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与基本标志。百年来,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鲜明旗帜,矢志不渝地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坚持不懈地探寻法治、建设法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辉煌成就,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深刻总结党领导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明确提出全党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为我们以史为鉴、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继续成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成功开辟中国式民主法治发展的正确道路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党在百年奋斗中始终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探索并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道路。坚持中国道路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一条重要经验。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领导全国人民在民主与法治建设领域经过不懈努力,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成功开辟了中国式民主法治发展的正确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这条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这条道路,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继续走出了一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中国式民主道路。沿着这条道路,我们避免了诸多发展中国家所遇到的如何处理活力与秩序的关系“陷阱”,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了正确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并沿着这条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了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建设法治国家向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性深刻转变,取得了世界瞩目的辉煌法治成就,有力夯实了“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有力促进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创立形成指导民主法治建设的科学理论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在百年奋斗中,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不断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深入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实践,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发展,指导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深化人民当家作主实践,形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国民主实践出发,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创造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这一民主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同中国民主实践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别于以多党竞争、选举投票为中心的西方式民主,我国全过程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我国全过程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既可以通过党内民主激发全党活力,还可以通过民主发展的全过程参与,有效激活人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充分彰显了中国式民主的显著优势。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从西方民主一语独大中走出来,这是我们在追求民主真谛中的重要一步。

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伟大思想旗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我们党的一贯追求。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十条宝贵经验,每一条都与民主法治建设息息相关,这些经验,落脚在一点上,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共同构成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支撑。

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会不动摇;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我们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人民至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实现民主与法治的统一。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我们必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我们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把人民作为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实现为人民所需要的良法善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科学辩证地处理好党的领导、民主与法治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长期民主法治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必然选择,也是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要将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伟大实践,统一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统一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


周佑勇,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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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2月08日,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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