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时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新时代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引领,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其前提条件是要准确把握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这是因为它从根本上解决了资本主义自身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马克思早在《资本论》中就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要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本身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人格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马克思论述的资本主义这两个方面的内在悖谬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根本特性就在于其颠倒性。第一个内在悖谬揭示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颠倒。因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为卖而买”,使生产和消费的脱离成为可能,使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的爆发成为可能,使人和物关系的颠倒成为可能。这种“商品拜物教”的社会心态显然是与共同富裕大相径庭的。第二个内在悖谬揭示的是活劳动和死劳动的“颠倒”。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不仅被当作会自行增殖的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运行,而且工资雇佣劳动也被最终归结为社会总资本的一部分而完全丧失作为剩余价值源泉的存在。这种活劳动和死劳动的“颠倒”,用重物轻人、重资本轻劳动这一面纱把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剥削实质遮盖得严严实实。因此,只有超越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才能使共同富裕由理想变为现实。
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百年奋斗与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历史进程可谓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开创性地找到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推翻了“三座大山”,从根本上消除了人民在经济上受剥削和政治上受压迫的“总根源”。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变革旧的生产关系进而建立和巩固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总体上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基础和物质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更加突出的条件和优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综合运用精准治理理念、共享发展理念等,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进行战略安排,擘画蓝图。
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我国公有制下的生产社会化能够有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共同富裕提供强大物质基础;公有制内在规定了劳动人民作为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能够有效避免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环境下所产生的生产过剩、无偿占有和供求不平衡等弊端;与公有制为主体相对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制度,能有效防止市场经济的竞争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弊端。西方国家的“高福利”表面上改善了工人阶级的物质需求,但实际上是为资本主义国家消费过剩产品、推动下一轮的剩余价值生产、实现资本增值提供了新的契机。
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当前,同步富裕、同等富裕等错误观念混淆了不少人的认知。所谓同步富裕是所有人以同样速度和步调在奔向富裕的道路上“齐步走”,同时抵达富裕;同等富裕是在忽略人们各种具体情况差异的前提下让所有人达到同等程度的富裕。同步富裕、同等富裕都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的具体表现形态。由于每个区域的资源禀赋、发展起点、发展速度、发展阶段以及发展效果都是各不相同的,每个人的能力也各有差异,如果一味追求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抹杀劳动、知识和创新的价值。因此,我们不能脱离实际抽象地谈论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不只是物质生活共同富裕,而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如果把共同富裕单纯理解为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显然是片面的、狭隘的。因为人类的自觉的、有目的物质活动同人类的精神活动高度关联又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纯粹的物质生活或纯粹的精神生活都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的。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内蕴着要实现更高的生活品质,即在实现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的同时还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并使这二者平衡发展、相得益彰。因为“美好生活需要”已经从过去的物质文化领域拓展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个方面。只有促进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才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者:杨海,系华北电力大学国家安全与制度反腐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