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莉·维蒂亚迪斯著
吴万伟 译
女性从事哲学研究有什么特别之处吗?还是另一个本质主义观点阻止了我们前进?
哲学家对哲学的贡献是什么?他们如何丰富了哲学?这样的问题听起来很奇怪,但哲学界的女性常常被要求解释她们对哲学做出了什么贡献而获得专业从事哲学研究的许可。问题背后是一种意识,即我们的声音不是哲学家的声音,首先是女性的声音。似乎女性作为一个群体天生就有一种独特的视角,而非作为哲学家拥有的个体观点。
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或许是因为从历史上看,直到最近以前,女性很少有机会使其参与哲学研究的活动得到严肃对待,很少有机会在哲学上取得成功,她们在学界哲学中的代表性明显不足。但是,从古至今,女性在哲学上做出贡献有悠久的传统,虽然她们面临很多巨大障碍。在古代世界有亚历山大拉的希帕蒂娅(Hypatia)、马罗尼亚的希帕尔基亚(Hipparchia of Maroneia)、塞勒内的阿雷特(Arete of Cyrene)、17世纪威尼斯的艾莲娜·科尔纳罗·别斯科皮亚(Elena Cornaro Piscopia获得大学学位的首位女性)、纽卡斯尔伯爵夫人玛格丽特·卡文迪许(Margaret Cavendish)和18世纪的劳拉·巴斯(Laura Bassi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首位女教授)和多萝西娅·埃克斯莱本(Dorothea Erxleben)。
女性常常做出匿名贡献——安妮·康威(Lady Anne Conway)的《大部分古代和现代哲学的原则》是在她去世后在1690年匿名出版的——不然的话,只能通过信件的方式将其思想传播给男性哲学家,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波西米亚巴拉汀公主伊丽莎白(Elisabeth)与勒内·笛卡尔(René Descartes)的通讯。但是,即使她们勤奋写作,其著作得不到广泛地出版,也往往很少进入哲学经典的殿堂。正如埃伦·奥涅尔(Eileen O‘Neill)1997年的时候说得那样,女性似乎是在"用隐形墨水写作",她们的作品从哲学史上消失了——因为其贡献被认为是危险的,因为它挑战现状而被系统性地噤声或因为女性问题被认为不够严肃,或仅仅因为某些东西是女性所写就足以说明它的分量不够。
卫斯理·巴克沃特(Wesley Buckwalter)和斯蒂芬·斯蒂克(Stephen Stich)在2013年论证说,本能上存在的性别差异可能解释女性在哲学上代表性比例偏低的问题。我并不认为有很好的理由支持这种本质主义观点,女性思维方式和男性不同。但是,女性生活的确常常使其处于一种位置,导致她们不同的哲学兴趣,做出不同的贡献,甚至有时候有不同本能。这或许部分解释了为什么女性在学界哲学中代表比例偏低,但也能解释其贡献为何能得到扩展和丰富。虽然当今女性没有像从前一样被排除在哲学之外,但她们常常受制于另一种边缘化,要么她们写的话题有时候得不到主流接受,得不到哲学界权势人物的严肃对待。
所以,提一个从来没有向男性哲学家提出过的常见问题:女性对这门学科做出了什么贡献?简单的答案是女性哲学是多样的,因为成为女人的方式不止一种,女性思考的方式也不止一种。女性在很多方式上做出贡献,她们的工作涉及范围广泛,从逻辑分析哲学(如苏珊·斯特宾(Susan Stebbing)、苏珊·哈克(Susan Haack)、鲁斯·巴坎·马库斯(Ruth Barcan Marcus)到应用伦理学的新学科领域如马萨·诺斯鮑姆(Martha Nussbaum)、朱迪斯·贾维斯·汤普森(Judith Jarvis Thomson)、克里斯蒂娜·科斯嘉德 (Christine Korsgaard)。当然,女性应该按照自己觉得合适的方式自由为哲学做贡献,而不是被迫进入他人设想的女性写作模式。虽然如此,女性做贡献的最明显方式是谈论源自女性的问题,女权主义哲学领域就是一个例子。虽然女权主义哲学途径如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露丝·伊瑞格瑞(Luce Irigaray)和帕特里夏·希尔·柯林斯(Patricia Hill Collins)相互之间存在差异,但她们通常是尝试展现一直在传统上被认为客观的视角,一个不知从何处来的视角——男性视角,它实际上专门与某个特定视角联系在一起,知者被默认为男性。
占支配地位的传统观点一直是哲学是不涉及利益关系的探索,尤其是不受历史或文化的影响。这个观点所忽略的——-如尼采、克尔凯郭尔和斯特宾(Stebbing)等哲学家已经指出的某些东西——是知者并非虚无缥缈的心智;人们所处的背景影响其思想,虽然影响方式可能没有被在那个背景中感到舒服的人所看见。因此,传统上与客观性联系起来的去语境化观点可能被认为是其对立面:既非不偏不倚的也非普遍性的。女权主义理论认为语境下的探索或许是惟一的方式,通过揭露家长制社会中根深蒂固已经变得无法察觉的偏见了揭露重要真理,并扩展我们对世界的理解。
当然,女性之间也有差别,不同的女权主义理论拥有不同承诺和途径,但它们拥有一个共同点:典型的初始观点是女性因为性别而承受了系统性压迫,这影响了她们作为能动者的立场。但重要的是,它也影响了她们作为知者的立场。这些作家提出了克服这种趋势的方法,以使其探索不至于那么片面。在此意义上,这是一种重新思考客观性究竟意味着什么的方式——让"不知从何处来的观点"变成从生活现实来的观点。
站在那个现实中,女性也处于认识论上的特权地位,使其辨认出某些社会不平等和不公平,提供对本来可能忽略的现象的深刻见解。比如,工作了一天回到家的女性开始其"第二班"的劳累,这或许使她对劳动不平等的认识更清晰了,女性必须做一些无报酬的工作。这个认识方面的起点是很多男人没有机会获得的。
女权主义认识论恰恰开始于这个观点:我们生活的环境部分构成了我们的认识生活——它们影响我们理解世界的方式,我们了解世界和获得观点的方式。米兰达·弗里克(Miranda Fricker)的著作显示,俗套观念、等级差异社会关系和传统性别角色分工如何影响了知识的习得和传播以及证据的获取方式。弗里克创造了一个词"认识不公"(epistemic injustice),这是很少被严肃对待的不公平——产生于当你作为知者的立场因为社会地位而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之时。
如果我们没有概念框架来帮助的时候,有些东西我们是看不见的。
弗里克揭示出"证言不公"现象:因为你属于容易受到偏见影响的群体(如因为你的性别、性倾向或民族),你的证据被认为并不可靠;"阐释不公"现象:因为占支配地位的假设和意义,你没有阐释性资源来搞明白自身体验的某些方面,比如性骚扰概念的引入让女性明白某些令人不舒服的体验,在他人看来,可能不过是并无恶意的调情。
同样,《厌女》 (2019) 中的凱特·曼恩(Kate Manne)重新定义了公共生活和政治中的系统性偏见,厌女偏见——她定义为不是针对女性个人的敌意而是控制和惩罚偏离父权制要求的女性的社会机制。这帮助说明了女性每天都遭遇到的很多体验。
这些哲学家都吸引我们将注意力转向伤害的源头,而这在从前往往被忽略不见了。她们也引进了帮助我们从不同角度看问题的概念——因为如果我们没有概念框架来帮助的时候,有些东西我们是看不见的。
这些著作基于女权主义传统——如西蒙·德·波伏瓦(Simone de Beauvoir)的《第二性》(1949)——波伏瓦之后是哲学家诺斯鮑姆(Martha Nussbaum)认为,如果我们的处境剥夺了行动可能性的话,自由和权利没有多大用途。这个观点是,如果至少自从17世纪以来——如女性作家玛丽·艾斯泰尔(Mary Astell)、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和哈里特·泰勒(Harriet Taylor)的女权主义思想仍然存在的话,即使打破法律壁垒,仍然无法实现实际上的男女平等。我们一定不能忘记非白人思想家如杰纳·特鲁斯(Sojourner Truth)、安娜·茱莉亚·库珀(Anna Julia Cooper)、奥德烈·罗尔蒂(Audre Lorde)和杜·波伊斯(W E B Du Bois)等,他们属于比大部分白人妇女更遭边缘化的群体——一直在论证说,他们作为知者的地位没有得到承认和充分认可。
女性将不知从何处来的观念带回真实世界的另一个例子是新女权主义伦理途径,即关怀伦理学。男性视角占主导地位的后果之一是很少对基本上以女性体验为主的事物进行哲学分析。现象之一就是照顾他人。关怀伦理学集中在保姆及其关照对象的幸福,代表这些人发声,同时暴露她们常常遭遇的不公和压迫。因此,关怀伦理学推动了不怎么自主的理性行动者的道德推理声音,重新引入情感作为伦理学的核心——作为需要培养的东西,以补充伦理学问题的思考。
虽然关怀应该在如何生活的思考中占据核心地位的观点并不新鲜(可以在儒家哲学家孟子的著作中发现),但20世纪的哲学家伊娃·菲德·吉泰(Eva Feder Kittay)、弗吉尼亚·赫尔德(Virginia Held)、琼·特朗托(Joan Tronto)、尼尔·诺丁斯(Nel Noddings)用不同的焦点使其处于学术研究前沿。不是将正义观念置于伦理思考的核心,焦点集中在如何建立道德关系和围绕这种关系建立道德社会,她们用了关怀观念取而代之。
关怀伦理学的核心是18世纪和19世纪传统伦理理论以理性和自主性所定义的重要内容。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的伦理理论假设道德基本上是理性、自主、独立、平等的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功利主义者要求我们不带情感地计算某个特定行动能带来的净幸福。虽然在现实中,人是关系和情感动物——我们的生存建立在与他人的联系和依赖性的基础之上。与某些伦理理论描述的抽象关系不同,我们的社会关系有很多都是不平等的,充满了情感的,不由自主进入的,在有些关系中,人们要求关怀却无法回馈他人的关怀。家庭就是这种关系的最原始例子,在社会中也有这种情况:在工作车间、教育环境、人与动物的关系以及更广泛的政治和全球领域等都是如此。
在家长制框架下,关怀伦理学被认为是"女性主义"的而非普遍性的。
在关怀伦理学中,关怀不是我们思考的组成部分如美德之一而是核心。正如吉泰强调的那样,在关怀伦理学中,焦点是辨别出关怀的规范意义以便知道我们该如何关怀他人以及需要什么种类的机构框架来支持和维持关怀关系。通常这被转变成为拥有关怀机构或关心他人的意图(如基督教伦理学),但是,吉泰强调说这还不够——-它常常采取父权制的形式,没有看到被关怀者必须感受到被关怀的事实——诺丁斯和特朗托都谈到过——在这个意义上,关怀实践必须是有效的,即满足被关怀者的需要。
因此,虽然还有其他伦理学理论的确涉及到关怀作为其组成部分,但关怀伦理学的焦点有所不同。为此,虽然有人将关怀伦理学视为德性伦理学的形式,但并非所有人都赞同这一点。赫尔德抗拒将关怀的特征描述为美德或习性,更愿意将其视为一种实践,为的是强调它在父权制社会中强加在女性身上的负担。因此,关怀伦理学不是将焦点集中在个别人的性格特征上,首先关心的是关怀关系。
因为关怀伦理学焦点集中在这些问题上,在父权制框架下,它被认为是"女权主义的"而非普遍性的。关怀范式被认为是女性的养育关系,因为照看家属的人,女性占压倒性多数。但是也因为关怀伦理学不可避免地将注意力吸引到私有领域如家庭、孩子、残疾和家庭暴力等产生的道德议题。不过,关怀伦理学强调的是人类生存条件的核心和根本性一面: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关怀他人,我们所有人在某个时候都被关怀照顾过。而这是很多伦理学理论常常忽略的东西。它也提醒我们认识到,妇女在与并非关怀给予者的他人的关系中常常不由自主地处于不平等地位,而且也处于一种特权地位,使其能辨认出依赖他人的人面对的不平等关系。因此,接触关怀伦理学的另一个途径是看到它是围绕关怀的普遍性体验的真正平等的人类伦理学,它拥抱真实的人在不同背景下的不同需要。这就要求我们重新概念化伦理学思考。
并非所有人在能力上都是平等的,让这成为核心观点对我们思考的几乎所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关怀伦理学迫使我们重新思考有关残疾、尊严、幸福生活、公平以及理性和自主性等价值。它让我们不是从超脱的视角思考这些,而是从需要关怀的人和提供关怀的人的视角——这工作在很多情况下都落在女性肩上。恰恰是这个理由,这个视角才一直在伦理学中都付之阙如。同样,怀孕哲学——涉及到法律、伦理和社会议题——是女性引入的话题,在哲学界几乎完全不见踪影,因为它涉及到男性根本没有的人生体验。
在伦理学上,胎儿和母亲身体器官的关系问题拥有难以置信的重要性,其实际后果给女性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但是,怀孕哲学对哲学其他领域也有重要影响:它通过挑动边缘帮助我们重新思考器官和人的形而上学问题。我们该如何区分人和器官,什么时候人或器官变成两个?通常,我们是通过研究有问题的案例探讨这个问题的,但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怀孕这个明显案例却鲜有讨论。
怀孕也提出认识论问题。在其有关怀孕的著作中,菲奥娜·伍拉德(Fiona Woollard)提到某些体验是"认识论上带有改造性的"观念。也就是说,它们提供的某些事情的知识是其他任何途径都无法获得的。怀孕的主观体验是否暴露出体验的某些方面是没有怀孕体验的人无法知道的呢?果真如此,如果女性无论是身体的还是情感的怀孕体验和怀孕的"客观"描述发生了冲突,谁的声音应该是权威呢?
尽管怀孕作为整体人类体验的核心地位,但怀孕的形而上学在西方哲学史上几乎不存在,这是说明女性体验被视为不相关的东西而被抛弃的另一个例子。但是,怀孕哲学显示本体论和形而上学占支配地位的视角仍然是男性的,因而这个不知来自何处的观点真的并非不知何处。
除了伦理学问题之外,容器模式也与怀孕体验的实际情况发生冲突。
让我们看看胎儿和怀孕器官的关系问题。一种方式是说胎儿是另一个有机体内的有机体——-也就是说两个不同实体:正如英语中的隐喻"烤炉里的小圆面包",胎儿包含在另一有机体内。这就是所谓的容器模式:西方文化中占支配地位的观点,通常描述胎儿是在子宫里漂浮的宇航员,就好像它是漂浮在母体内的独立实体。但埃斯里吉·金玛(Elselijn Kingma)思考这个问题的另外一种方式是胎儿是母体器官的组成部分,就像心脏或肾脏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一样。在这个观点看,胎儿只是在出生之后才成为独立有机体。
虽然这两种描述看起来似乎都貌似合理,但两者的区分并非没有后果,因为它们提出了完全不同的问题。比如,如果母亲只是容器,在很多情况下她的身体都可能受到伤害或受到监督。想想围绕母亲伤害胎儿的道德恐惧,她们有关生育或饮酒的选择。但是,如果胎儿只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监督母亲也就没有了合理性。
除了容器模式提出的伦理问题之外,它也与怀孕体验的实际情况有冲突。任何怀孕的人都知道母亲身体与胎儿的联系要比容器模式隐含的亲密和复杂得多。怀孕就像成为介于一个有机体和两个有机体之间的东西;我们一方面和胎儿在一起,但我们也不是与怀孕之前的我们是统一体。即使从生物学角度上说,当我们考虑胎儿如何与母亲在体内联系起来,他们如何共享与外部世界分享共同边界时,说两个有机体是有问题的。从传统本体论角度看,这听起来或许不合逻辑,因为这种本体论认为个体显然是独特的,是相互独立和自我满足的,但是在这样的本体论中,怀孕的可能性从一开始就有些模糊不清。
因此,怀孕案例显示,就其考虑问题的范围,就其考虑的最核心问题来说,本体论的传统视角是有局限性的。逻辑上说"一切都是它本身而非另一物体",但怀孕体验打破了这个清晰边界,看似逻辑上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这就让人想起玛丽·米奇利(Mary Midgley),她在讨论我们的生活处境影响了世界观时指出,大部分哲学都是没有成家的光棍汉或者与日常生活的庸常劳作隔离开来,拥有可独自进行哲学研究的奢侈条件的人做出来的,如笛卡尔在房间里思考知识真理。这种孤立思考的问题是,它扭曲我们思考世界的方式,忽略了可能揭示现实其他维度的视角。
如果有一件事能概括哲学的特征,那就是它要求不停地考察我们的假设和前提。我认为,超越哲学所有领域的形形色色个别贡献之外,女性作为整体对哲学做出的最重要贡献是审视自我的声音。女性声音——就像所有少数派传统声音一样——是哲学中的吉米尼蟋蟀(Jiminy Cricket),提醒哲学家他们的探索实践并没有展示出哲学家追求的美德。这个声音提醒我们,那个往往被认为不知来自何处的观点的传统起点其实充斥着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如果不经常自我审视,就容易破坏我们的探索。
看看女性的学术研究,我们也能看到女性常常容易提出涉及人的问题以及与自己生活相关的问题,因而以不同方式将哲学与实践的联系作为探索焦点。或许因为我们很多人是女权主义者,这让我们返回到生活现实中,我们常常个人参与所研究的主题,提出有关那个现实的问题以及它如何与更广泛哲学问题联系起来。所以女性声音也是让哲学再次回到现实世界的声音,因而能激活哲学的活力,使其与人们的生活再次联系起来。
一旦得到实现,不可能真有什么不知来自何处的观点,每个观点都确定无疑地位于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下,那么必须开始引入真实的人的生活视角。在这些看不见的视角中就有女性视角。我们已经看到,这些视角挑战了知识、伦理学和形而上学等问题的哲学起点。通过挑战这些框架,重新定义范畴,创造新范畴,辨认出社会动力学,哲学能让人获得更大力量和自由,并引发变革。
因为所有这些理由,哲学中的女性(及其携带的女性视角)应该得到赞赏而不是因为破坏传统观点遭到批判和被边缘化。
最终来说,哲学中的女性问题是有关批判群体的,是创造一种让女性并不觉得是幽灵的文化。要实现这一点,必须鼓励女性,必须打破阻止她们前进的俗套观念——这将称赞哲学女性,并给予她们延宕已久的认可。与此同时,我们作为女性在获得哲学空间之后必须小心不自满,也不要将我们肩上的重担转嫁到他人身上。
还有哲学究竟有没有进步的问题。克瑞斯·戴利(Chris Daly)认定,西方哲学在过去2500年几乎没有取得多少进步。但在我看来,本文提到的所有内容都是进步的明显标志。在女性的帮助下,哲学已经从男人放入的摇椅上站起来,应对人类生活相关问题,挑战自身现成观念,其中包括哲学是什么和不是什么的观念。
作者简介:
艾莉·维蒂亚迪斯(Elly Vintiadis),位于雅典的美国希腊学院(DEREE)研究心智和精神病学的哲学家。与康斯坦丁诺斯·莫克欧斯(Constantinos Mekios)人合编《残酷事实》2018年,和《女性哲学:22位哲学家反思哲学及其价值》(2020年)。
译自:The view from her by Elly Vintiadis
https://aeon.co/essays/is-there-something-special-about-the-way-women-do-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