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星:“把革命带回来”——社会学新视野的拓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017 次 更新时间:2021-07-2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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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星 (进入专栏)  

摘要:本文在韦伯和陈寅恪等人的启发下,提出了关于中国革命的社会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分析框架和基本方法,试图将“革命”这个社会学的经典母题重新带回到中国社会学界,以此拓展社会学研究的新视野。这种新的研究路数尝试围绕阶级路线、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等重点,在借鉴实证史学资料收集法的基础上,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和事件社会学的方式来深入理解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建立起来的独特的政治文化及其所产生的复杂而深远的历史效果。

关键词:革命;政治文化;路线;事件社会学


引    论


(一)“革命”:社会学经典母题的丧失与回归

“革命”(revolution),从一个最初表达民众骚乱的意大利地方俗语,通过洛克之手转变为西方政治思想的关键概念,代替战争和政体问题,成为现代政治的核心问题。革命也曾经是西方社会学的经典母题。奠定社会学学问形态的思想大师们尽管对革命的态度迥异,但他们的问题意识大多是由革命所牵引出来的,其研究往往基于对革命及其社会政治后果的反思,尤其是社会学最早的几位奠基人都与1848年欧洲革命结下了不解之缘。


虽然孔德将政治放到了从属社会的地位,但托克维尔和马克思却为社会学奠定了革命的基本研究路向。托克维尔对旧制度与大革命之间内在关联性的独特洞察,对革命与民情之间复杂的交互作用的深刻剖析,对引发革命的主观不满与造成不满的客观因素之间的错位的揭示,对革命时代“文学政治”泛滥的鞭挞,对政治集权和行政集权交迭在一起所带来的严重社会后果的解析,开启了其后的革命政治学与革命社会学的诸种线索。


而作为辩证唯物史观创始人的马克思,既然提出“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那么,革命在他的新史观中自然占据了中心地位。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与托克维尔同样致力于深入挖掘革命和动乱背后的社会因素,但对马克思来说,社会诸因素中最重要的并不是托克维尔所说的民情,而是经济基础和阶级利益。无论是“有热情而无真理,有真理而无热情”的种种背谬,还是“有英雄而无功绩,有历史而无事变”的种种错位;无论是波拿巴从蚂蚁变成狮子的闹剧,还是山岳党人虚张声势的可笑表演,或是小农马铃薯般的联结形态,都需要从这种社会经济形态中得到解释。

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即使是1789年这样具有历史开创性的大革命,也远不具有革命的彻底性,更不用说1848年这样模仿性的革命了。历史的火车头必须从资产阶级领导的革命置换成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才能进入一个通向人的全面自由的历史新时代。马克思也由此将社会主义革命的主题引入了经典社会学。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那一代社会学家中,涂尔干试图将社会学的诞生与社会主义学说的发展及宗教改革关联起来,将社会学作为社会主义运动所提出的问题的一种可能出路。尽管涂尔干所谓的社会主义概念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有着根本差别,他对暴力革命也始终抱持着不信任乃至厌恶的态度,但他从圣西门那里继承来的带有空想性质的社会主义概念,依然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是法国大革命的政治影响伸展到经济领域的时候出现的。

韦伯的社会学论著则有着更多对革命问题的正面思考。他的这些思考既体现在以理想类型为方法论的理论思考中,也体现在对现实政治的犀利剖析中。在他关于政治正当性的三种基本类型中,卡里斯玛权威即超凡权威与革命有着紧密的关联。卡里斯玛权威本身是在非日常生活形态下(常常是巫术、战争与革命)产生的,而它们一旦形成又会发挥革命性的作用。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深刻揭示了革命和战争中卡里斯玛权威与纪律之间复杂的张力关系,以及卡里斯玛权威在走向例行化过程中给政治支配带来的种种难题。而在对政治事件的历史性分析中,韦伯对德国现实政治的关怀始终萦绕于心。

德国一直不曾经历法国大革命那样急风暴雨般的革命,1848年爆发的“三月革命”不过是昙花一现。但我们从韦伯对俾斯麦时代及后俾斯麦时代德国政治的分析中却可以看到他对革命的基本态度。这种态度是建立在他与马克思潜在对话的基础上的。韦伯与马克思一样犀利地批判了资产阶级,只是他认为资产阶级的根本问题在于政治上的不成熟,缺乏政治意志和政治教育,充满了冷漠与市侩气息。

与此同时,韦伯对工人阶级也进行了无情的解剖,认为他们带着尼采意义上的怨恨投入工人运动和革命,并不足以担纲政治领导。在韦伯晚年对俄国革命的论述中,我们能更清楚地看到他与马克思的对话。他对俄国革命的分析着力从文化、经济、组织和宗教等多个角度去分析——他用利益群体和身份群体的概念替代了马克思的阶级群体,他强调精神理念在革命的推动力上更甚于物质利益,他对地缘政治的分析也不同于马克思的无产者全球一体化的视角。


20世纪自从社会学进入美国的专业学科化体系后,其历史视角被遮蔽,革命研究逐渐被移出了社会学的学科殿堂。帕森斯式的“宏大叙事”与拉扎斯菲尔德式的“抽象经验主义”的二元架构成为西方社会学的主流范式。以社会为中心的现代化范式和功能主义范式取代了对革命的关注,结构和功能成为社会学更标准、更时髦的用语。用埃利亚斯的话来说,二战后的西方社会学家大多退却到“现在”中去了。

随着20世纪60年代中期欧美社会政治形势的剧烈震荡,社会冲突范式开始取代功能主义范式。但直到70年代中期,西方主流社会学仍然既乏国家视角,也无革命视角。国家只是被视为一个各阶层相互争斗的平台,研究者的兴趣在于社会对国家的“输入”和国家“产出”的分配效果,而不被看作一个独立的行为主体。革命则被归为应该由历史学和政治学去关心的历史现象或非西方国家现象。社会学领域新兴的社会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关注的不过是被制度化的社会运动,而非与之判然有别的革命。只有早年曾研究苏联政治的社会学家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Moore)1966年出版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是少数例外之一。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国家回归学派的兴起,革命的主题重新出现在欧美社会学著作中,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摩尔的两个学生。

一个是摩尔早年的学生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蒂利从1958年的社会学博士论文以1793年法国的旺代叛乱为选题开始,就注定了他一生与历史、革命、国家和社会运动的结缘。1978年《从动员到革命》一书的出版奠定了他从历史社会学视野研究革命的经典地位。尽管蒂利平生兴趣广泛、著述丰硕,但他的这些著述始终贯穿着两种相互关联的努力:把国家结构重新纳入集体行动的分析中,打通革命研究与社会运动研究之间的界限。他晚年提出的“抗争政治”(contentious politics)概念正是后一种努力的结果。

摩尔的另一个著名学生是西达·斯考切波(T.Skocpol,中文名也译“斯考克波”)。斯考切波是比蒂利年轻一代的人,但她同样师从摩尔。她1979年出版的博士论文《国家与社会革命》一举成名,一方面掀起了在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领域“把国家带回来”(bring the state back in)的国家回归学派高潮,另一方面以其“社会革命”(social revolutions)的概念提出了革命研究的新范式,将托克维尔、马克思与韦伯分别奠定的革命研究传统带到一个新的平台去对话。1983年,美国社会学协会成立了比较历史社会学分会,斯考切波主编的《历史社会学的视野与方法》以及埃文斯等主编的《找回国家》于80年代中期也相继在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这在某种意义上表明,国家、革命与历史研究开始回归为西方社会学新的研究主流。


几乎在革命主题回归西方社会学主流的同时,中国社会学的重建也开始起步。无论是在摩尔的著作中,还是在斯考切波的著作中,中国革命都被当作主要的研究对象之一。但中国革命的主题却很少在中国社会学界得到正面呈现。革命研究之所以在社会学界缺位,既有其研究主题的敏感性因素,也有研究资料上的局限性因素。

但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根本的问题在于中国社会学重建以来过于狭隘的经验取向和对专业分工的偏执,造成了诸多的社会学研究有社会而无国家、重现实而轻历史、重生态而轻心态的问题。费孝通在晚年的反思中已经深刻地意识到了需要扩展社会学研究的传统界限。但是,我们至今没有超越个案社会学与定量社会学双峰并峙的格局,没有超越就现实问题谈现实问题的偏狭视野。既然做不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要真正做到“成一家之言”也就难乎其难。我们下面可以举三个典型的例子来具体说明。

第一个例子是国家—社会关系(state-society relations)范式在中国研究中的滥用。

国家—社会关系范式可以说是中国社会学最流行的理论范式,人们动辄用这个范式来观照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变化,似乎改革前的中国是没有社会(civil society)的国家,而改革后的中国最大的变化就是社会的兴起。但这种似是而非的理论套用实际上缺乏对中国共产党特有的支配方式与政治文化的深入理解。国家(或政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或者说国家—社会关系这种说法本身,无论是在近现代的中国,还是在当代中国,都呈现出与西方社会的巨大差别。

无论是中共党内的民主集中制,还是中共通过党团对非党群众组织的领导,或是中共“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都在政党国家与人民群众之间呈现出极其复杂而独特的交错关系。无论是将中共的这种集中面向径直认定为乔治·奥威尔笔下的“反面乌托邦”,还是将中共的群众路线或改革方向比附成西方式的社会运动或民主取向,都是乱贴标签的做法。

问题还不仅仅在于我们对国家与社会的复杂关系缺乏贴切理解,而且在于我们根本就不去研究国家,而只面对所谓的“社会”。检视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的社会学著述,我们满眼看到的只有城乡、阶层、社区、家庭,哪里有国家、政党和政府呢?我们对国家尚且不知就里,何谈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大约从2000年起,政府行为研究逐渐进入了社会学研究的视野,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不过,政府行为研究的层次仍没有达到国家与政党研究的层次。前者属于行政的范畴,而后者属于政治的范畴。借用霍布斯的比喻,行政仅仅是国家这个利维坦的“关节”,而理解这个人造人的“灵魂”、“神经”、“心脏”以及将这些部件组合起来的“技艺”,这整个过程才是政治的关键。所谓“行政吸纳政治”只是一种特殊的权宜治理之道,不足以支撑对政治尤其是像中国这样的大国政治的理解框架。

如果我们不能透彻了解国家和执政党是如何走到今天来的,那我们也就不可能理解它们今天的想法或做法。它们对我们来说始终就是黑箱,只见动作,难觅心思;只有化身,难现本尊。尽管我们现在对国家—社会关系范式已经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反思,但思考所及往往从晚清直接跳到改革开放时代,缺乏对中共塑造新政治传统这一关键时段的反思。

第二个例子是单位制研究的不足。

单位制研究可以说是中国社会学重建以来一个突出的研究亮点,但既有的单位制研究基本上停留在权力技术或组织技术层面。在单位制受到巨大冲击的今天,即使是对那些已经走出国门或身在体制外的人来说,我们也时常可以看见中国人寻找组织的某种惯性冲动乃至本能。那么,这种强劲的冲动或本能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呢?


路风对单位体制有一个从延安时期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历史研究,但那种十分粗疏的历史研究依然是在治理术层面进行的,而没有触及单位人的气质或心态层面。从历史的广度来说,我们需要至少从中共开始独立掌握军队和政权的苏维埃时期开始,追溯这种政治文化的渊源及其对人的塑造。

而从历史的深度来说,我们需要突破社会学惯常的机制研究、底层研究、潜规则研究,把制度本身的设计与实际运作、高层与底层、规则与潜规则结合在一起,把福柯意义上的治理术与主权、纪律这权力三角的研究真正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更透彻地理解组织人、单位人和“新人”是如何一步步被塑造出来的。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在中国历史传统与现代西方传统的张力中,从制度层面到气质层面,从战争时期到新中国成立时期,展开细致深入的研究,才可能把华尔德所谓的“共产主义的新传统主义”真正提升到一种独特的政治文化的层面去理解。

第三个例子是20世纪中国乡村口述史研究的局限。

这个研究规划是孙立平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来的,也是中国社会学重建以来最具历史感、与革命研究最具亲合性的研究方向,其研究特色鲜明、影响巨大。但是,这个路数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由于受限于口述史的资料形式,这些旨在理解中国共产主义文明渊源及其形态的研究将1949年开展的土改界定为研究起点。然而,这种文明的起点远不是从1949年开始的。其次,同样受限于口述史资料的特点,这些研究主要着力于挖掘日常生活的权力机制,开拓中国社会的底层研究。从底层构建历史当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学术努力,但底层口述史仍有其内在的残缺性。

我所著的《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虽然不是严格的口述史研究作品,但我作为口述史研究团体的成员,该书也是在这种问题意识和研究氛围下出来的作品,所以我不妨在这里作一个自我反思。

如前所述,理想的制度研究不仅要呈现制度是怎么做的,还要呈现制度是怎么想的以及为什么会去这么想。我在研究上访现象时,既研究了上访者,又注意到了治理上访的这些官员。但从我的书中更多看到的是这些官员到底是怎么去摆平上访的,用了一些什么样的治理技术。这些官员表面的想法是要尽力维稳,防止“出事”,产生这种想法的表面机制是所谓的“压力型体制”。但在国家摆平术及其德性话语背后更为复杂的政治文化,却很难从该书中看出来。


而从我所研究的上访农民来说,我的基本结论是,农民和国家不是简单对立的,农民上访和国家治理其实是同一种政治思维使然,遵循着同样的政治文化。这些底层的普通农民,既没有理论修养,也缺乏政治经验,为什么他们对权力的态度、对人事的处理、对局势的理解与县委书记、地委书记竟有如此多的相似之处?如果我们认为在这背后是一种政治文化的熏染的话,那么,这种政治文化的源头到底是从哪里发端出来的?又是如何沿革流变,如何加载在人心中的?

民国有学者称:“所贵乎史者,为明著其政事、风俗、人才之变迁升降也。政事施于上,风俗成于下,而人才为之枢”。但我们今天的社会学经验研究对政事是不甚了了,对风俗至多是知其表而不知其里、知其流而不知其源,对人才则是不得其要、不明就里。我们的焦点总是放在权力、技术之间的较量,但在这种较量背后人的因素、政治文化的因素却被遮蔽了,因此也就无从理解共产党人的这种精神气质、这种组织形态是如何铸就出来的,而这些问题都直指中国共产主义文明的核心。

今天,中国社会学重建已经走过三十多年的历程了,其间虽然取得了不少令人瞩目的成果,形成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传统,但仍存在严重的缺陷。我们今天的研究越来越规范化,却也越来越碎片化;越来越看似精巧,实则越来越小家子气。可以说,中国社会学目前的研究格局与我们身处的历史巨变所激发出来的思想空间是远远不相称的。

19世纪末20世纪初围绕资本主义文明的诞生及演化,围绕霍布斯鲍姆所谓“革命的年代”、“资本的年代”与“帝国的年代”,催生了一大批堪称不朽的社会学作品。而今天围绕共产主义文明的渊源及流变,理应诞生出黄钟大吕般的社会学作品。这也许就需要对中国社会学来一次重新的奠基,需要大大拓展社会学的研究视野,需要展现出焕然一新的研究格局。就其本性来说,社会学不过是关于现在的历史学,历史学则是关于过去的社会学。

因此,在这次重新奠基中,历史研究是重新焕发我们的社会学想象力的一个关键引擎。这个引擎的三个部件是:重新思考中国传统文明,重新思考现代中国形成的思想变局,以及重新思考中国共产主义文明的源流。

(二)既有革命研究的困境

尽管中国社会学领域很少处理中国革命的主题,但来自中共党史领域、中国现代史领域和海外中国研究领域的学者对这一主题有着丰富的研究成果。近年来,政治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些学者也开始参与其间。本节仅对史学领域的相关研究作一反思,而对史学以外研究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放在本文后半部分略加讨论。

1.宏观政治史与微观社会史的分割

宏观政治史与微观社会史的分割是一个被海内外学界较早意识到的问题。早期的革命史研究基本上都偏重宏观政治史。在海外,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范力沛为代表的“斯坦福学派”倡导根据地研究以来;在大陆,自从90年代初张静如等人倡导以社会史为基础深化党史研究以来,微观社会史的方法得到了重视,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今天看来仍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从一极滑向另一极,缺乏将宏观政治史与微观社会史勾连起来的意识与方法。微观社会史的方法在中国史学中的运用远早于在中国革命史中的运用,因此,在史学界已被热烈讨论过的“碎片化”问题在革命史研究中尚缺乏充分的自觉。倒是海外中国研究的老一代学者面对今天成为时尚的地方化、细碎化、文化取向的研究一直忧心忡忡,不断在呼吁“把革命重新带回来”。

第二个问题是地域社会史的研究与革命史研究之间未能很好地实现对接。这主要是因为党史学人与近现代史学人由于学科的人为分割而存在较深的隔阂。一个典型的例证是厦门大学傅衣凌开创的社会经济史传统与中山大学的历史人类学传统在对闽粤赣地域社会的研究中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但他们却极少关注在同一个地区发生的苏维埃运动。


而地方党史学人自觉应用地方史研究成果的意识和学术训练都不够。只有在南开大学魏宏运开创的研究传统中,华北乡村社会经济史与华北革命史的研究有较好的结合。但这种结合基本限于华北地区和抗日战争时期,而未触及中国共产革命早期的重心——南方。

2.革命历史连续性的断裂

本文所谓“革命历史连续性的断裂”包括了两层内涵。第一层内涵是从欧洲共产主义运动到苏俄苏维埃革命再到中国共产革命的历史连续性问题。由于以杨奎松、沈志华为杰出代表的中生代党史学人的着力推进,在苏俄革命与中共革命之间的关联上已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果。但作为共产主义运动的最早源头——欧洲共产主义运动与中国革命之间的关联还甚少得到注意。

诚然,中国早期的共产主义运动主要受苏俄及其控制下的共产国际的影响,但阶级斗争与共产主义这种理念毕竟来自欧洲,德国的社会民主工党毕竟是第一个在民族国家范围内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那么,哪些理念和组织形式是从德国那里经过苏俄传到中共这里来的,哪些理念和组织形式又是在欧洲不曾有过而由苏俄独创传到中共来的,还有哪些是欧洲与苏俄都不曾有过而由中共独创的?这些对于澄清中共政治文化的源流及演化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二层内涵是从晚清革命到国民革命再到共产革命的连续性问题。由于这个问题被中国近代史、民国史和中共党史三个学科人为地分割,所以这三场革命的关联性曾长期被忽略。近年来由于王奇生、杨奎松、黄道炫等人的呼吁,已经开始引起了学界的重视。

3.成败问题意识背后的历史目的论

这个问题海内外学界甚少注意到。目前的革命研究在总体的问题意识上过多地被政治和军事上的成败问题所牵引。因此,为什么中共革命在1949年取得了胜利,为什么苏维埃制度在江西时期失败,为什么美国会丢失中国大陆,这些问题就成为革命研究中最常见的问题。即使周锡瑞20世纪90年代在反思革命研究时,提出的问题意识仍然是:“思索为中国带来一个彻底重塑了它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革命性政党如何获取政权的历史过程”。

如果我们要从政治上理解革命问题,那么,胜败问题毫无疑问是首要问题。但如果要从政治文化上去思考革命问题,那么,问题恐怕就要复杂得多。那种以成败为中心的历史观常常容易陷入一种历史目的论。比如,在这样的史观下,对那些更关心总体史而非地方党史的学者来说,中央苏区就不具有太大的研究价值。如果要研究,重点也是诸如第五次反“围剿”为什么会失败这样的主题。

但是,苏区时期恰恰是中共独立掌握军队和政权的开端,中共的组织形态正是在这个时期经历了集中与民主之间复杂的磨合,毛泽东倡导的农村调查技术也正是在这个时期渐臻成熟的。如果要从政治文化的角度达成对中共革命的总体性理解,就需要跨越1934年、1949年或1966年这一类的政治界标。

4.“求真”与“求解”的张力

杨奎松曾把近60年来中共党史研究的进展总结为“从政治宣传走向学术研究”,历史学开始成为中共党史研究重要的学科基础。这个总结最好地体现在他本人的学术成就中。杨奎松以他高产达十数本专著(文集)的数量,以他心思细密、言必有据的实证史学风格,把党史从一种意识形态带回到史学的大家庭中,并把中共党史与苏俄史、共产国际史和国民党史紧密地关联在一起,以一人之力支撑起对中共革命各个重要时期、领袖人物及关键事件的重新梳理,考证缜密,视野开阔,可谓是今日中共党史研究的执牛耳者。但当党史主流回归到史学大家庭后,依然面临着“求真”与“求解”的张力。

史学以求真为基石,同时也需要对史实作出规律性的解释。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但求真与求解的尺度和界限到底在哪里?这种尺度和界限在中共党史研究中又有何特殊表现?这就需要慎思明辨了。尽管史学界公认杨奎松的成就,但仍从这个张力的两端向他提出了疑问。

一端可以中国近代史实证派的杰出代表茅海建为例。茅海建在高度肯定杨奎松最重要的代表作《“中间地带”的革命》的学术价值的同时,也批评他“致力于理论的新释,为其初建的架构不遗余力,分析时更不惜笔墨”;“许多我所感兴趣的历史真实,在此书中往往作为论说的例证,而非为论说的主体”。显然,在茅海建看来,“历史著作的最基本功能是叙事,议论风生虽可见历史家的智慧,但毕竟已出历史之外”。

而另一端则可以中共党史研究在台湾的杰出代表陈永发为例。陈永发在他的《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中,将各种零碎的史实与大量的二手研究整合起来,围绕三个宏大问题(即中共革命与民族主义的关系,中共的社会动员机制,中共自身的组织机制)建立起一个较为全面而系统的解释框架。杨奎松应邀对该著作写了长篇书评。但令陈永发诧异的是,杨奎松在文中主要着力纠正他著作中的各种细节和史实错误,而对他的解释框架似乎无甚兴趣,除对民族主义问题有所回应外,对其他两个重要问题根本不置一辞。


在陈永发看来,“历史写作的基本特质是不断推陈出新,让历史关怀和历史事实对话”。“个别史实的真伪固然重要,提出好的大问题也同样重要”。杨奎松固然对中国革命提出了自己的总体问题,但如果仔细比照他的“《革命》四书”与《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的问题意识,可以发现杨奎松对中共革命的理论思考并不够系统,比如,他几乎不去触及对中共自身组织机制的研究;他对革命政治的理解也有某种技术化之嫌,比如,他所关注的革命政治的焦点几乎都放在统一战线和中共革命的国际背景上,而对阶级政治的复杂性的理解较为单薄。

杨奎松之所以在求解问题上更加小心拘谨,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于他所秉持的实证史学观,他所追求的对历史本来面目最大程度的还原。即使他明知中共内部组织机制对中国革命问题的重要性,他也会因为高层材料的匮乏而在其研究中付之厥如。这也是他对另一位党史名家高华的代表作在其研究的实证依据上略有微辞的原因所在。

总的说来,以杨奎松为代表的实证史学在“求真”与“求解”的张力中更倾向于将“求真”作为理所当然的前提。但在西方史学界,围绕历史实在的问题早有激烈的争论。在尼采那里,甚至把实证史学家所追求的那种“客观”和“实在”称之为“一个坏的神话”。海登·怀特则深入批判了实证史学的四种实在论所代表的各自的问题:米什莱作为浪漫剧的历史实在论,兰克作为喜剧的历史实在论,托克维尔作为悲剧的历史实在论,布克哈特作为讽刺剧的历史实在论。

即使在作为中国现代史学标杆的陈寅恪这里,他所谓“同情式的理解”的方法论也与赫尔德、狄尔泰、韦伯这些反实证主义思想有着复杂的关联,而大大有别于兰克的史料学派。这至少提醒我们,实证并非史学不证自明、无可质疑的前提,实证自有其限制乃至危险。我们当然应该拒绝碎片化的、生涩奥僻甚至不知所云的后现代史学,但在坚持实证史学立场的时候还需要带入更多的反思性、批判性和想象力。

(三)社会学的想象力与“把革命带回来”

如前所述,在中国社会学领域,面临着重新奠定研究基石和研究格局的大任,“把革命带回来”是完成这一大任的重要一环。而在中国革命研究领域,则面临着种种困境。社会学以她兼具的人文关怀与实证品格,以她奠基在历史研究基础上的“社会学的想象力”可望给革命研究带来一种新的冲击力。这种新的革命史研究既不是要做“纪念碑式”的史学,也不是要做“好古的”史学,而是“必须有力量而且时时运用批判的方法,去打碎、去溶解过去”。

中国革命的社会学研究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其问题意识、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都需要相当长时间的摸索,才能逐渐清晰和成熟起来。本文只是抛砖引玉,谈点粗浅体会。


二革命的社会学研究:问题意识


如前所述,对资本主义文明兴起的探源以及对18、19世纪革命的反思激发了经典时代的社会学主要思潮。那么,我们在探索中国共产主义文明的兴起和中国革命的演化时,也可以从西方社会学经典著作那里获得重要启发。

仅以韦伯为例。韦伯的《宗教社会学论文集》从世界各大宗教所代表的诸文明及其伦理的比较出发(尤其是在《中间考察》一文中考察了诸宗教伦理及其生活秩序的相互冲突性),考察了现代资本主义兴起的精神因素,尤其是新教徒的精神气质(ethos)与资本主义兴起的关联;而《经济与社会》则从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史出发,分析了现代资本主义兴起的制度结构,尤其是官僚制在资本主义文明中的核心地位。

这种研究思路启发我们去研究一种文明在革命中所形成的独特的制度结构以及这种文明的价值担纲者的精神气质。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思考中国共产党独特的政治支配结构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独特的精神气质到底是如何形成的?这种结构和气质与中国传统文明之间有着怎样的交互影响?这种结构和气质是如何影响中国革命实践的,又给中共在新中国成立后留下了怎样一种复杂的历史遗产?

中国革命的社会学研究不仅可以从西方社会学经典作家那里获取灵感,也可以从中国现代思想家那里汲取营养,其中中国现代最杰出的思想家陈寅恪的问题意识最值得借鉴。

陈寅恪的史观可概而言之为“文化史观”。他所谓的地域社会集团分析和世家分析,他对政治制度史渊源的分析,都落足于文化。正是着眼于文化的传承,陈寅恪看到了汉唐以来尚武民族以及佛教对华夏文明的冲击。面对这种冲击,如何“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华夏民族之文化,历经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这是陈寅恪秉持所谓“不古不今之学”,赋予隋唐政治制度及“新宋学”重要历史地位的根本关怀所系。


陈寅恪对我们研究中国革命的启发在于如何着眼于源流和传承来分析一种在革命中形成的独特的文明形态。因此,我们要关心的就不是海内外学界通常关心的政治或军事胜败问题———比如江西苏维埃时期为什么失败或延安时期为什么成功,1949年为什么中共会取得胜利而国民党和美国会失败———而是中国共产党从苏俄和共产国际那里传承和沿袭了什么样的政治文化,这种政治文化在面对中国社会的实际问题时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异?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在汇聚中国既有的思想史和社会史的传统上形成自己独特的政治文化的?这种政治文化的沿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如何展开的?

如果借用年鉴学派的术语,革命的成败只是在“短时段”意义上各种露出水面的水泡,而政治文化要追寻的是“中时段”乃至“长时段”意义上的水泡下面的各种潜流。这些潜流是光辉时刻与灰暗时刻、胜利者与失败者、外部与内部、高层与底层共同参与塑造的,其影响之深远早已超越了一时一地的成败。

由于“政治文化”是一个应用非常广泛,内涵相当含混,谱系甚为复杂的概念,因而本文不拟在概念界定上做太多纠缠,主要通过后一节的分析框架来澄清本文对这一概念的实质内涵的理解。不过,此前还是需要先做几点说明。

首先,“政治文化”一般来说有三个传统:法国的社会学传统、德国的文化哲学传统、美国的政治学传统。本文所说的政治文化大体属于法国孟德斯鸠所开创、由托克维尔集大成的社会学传统,而与美国阿尔蒙德式的政治文化毫不搭界。也就是说,本文所关心的是所谓“民情”与“政制”之间的相互关联。从这个意义上看,这种研究路数与陈寅恪的文化史和风俗史分析是相通的。

其次,从政治文化研究与史学的结合来说,一般地说有三个传统:文化史、新文化史、新社会文化史。以布克哈特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史主要研究的是由精英阶层所代表的文化史;以亨特、戴维斯、金兹堡、拉杜里等为代表的新文化史引入人类学传统和文化解释传统来拓展微观史和符号仪式等研究;而比尔纳其与亨特等人提出的“超越文化转向”则试图将新文化史与社会史结合在一起。

但本文所说的政治文化不属于以上这些传统。对于西方政治史和中国古代政治史来说,由于政治制度史已经有很丰富的学术积累,因此,政治文化史通常是作为政治制度史的补充甚或对立面出现的。而对中共革命来说,无论是制度层面的深入研究,还是社会文化层面的拓展研究,都还相当缺乏。因此,我们需要克服单一的社会文化史路径,将政治史与社会史结合起来,在总体史的框架下有选择地去做某些地方史研究。就此,我们在最宽泛的内涵上理解“政治文化”,它大体包含了政治正当性、组织架构、程序惯例、符号仪式和方法技术等五个方面。

再次,要从中、长时段的政治史去理解中共革命的政治文化。一方面,要把中共的政治文化放在从欧洲共产主义运动到苏俄苏维埃革命再到中共革命这个历史谱系中,察其渊源,观其流变;另一方面,又要看到中国传统德治秩序的崩溃、民族危亡危机的逼近以及现代化的迟缓这三大危机构成了20世纪中国的基本历史背景,政党在现代中国的兴起、中国国民党的改组和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均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现的。

因此,晚近发生的辛亥革命、国民革命与共产革命这三场革命之间有着高山滚石般的连续性和递进性,国共两党之间有着紧密的关联性。此外,就中共近百年的历史来说,尽管经历了多次的“路线斗争”和政策变更,经历了领导人的诸多更替,但其政治文化的形成与演化却有某些一贯性。

最后,要克服立场先行的倾向。中国革命研究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也极容易成为“左”“右”激烈相争的战场。但这种主义之争常常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问题的复杂性。而本文的研究伦理如韦伯那样要遵守的是“理智的正直诚实”,因此研究常常会揭示出那些可能让政治对立的双方都感到不舒服的东西。对中国革命的研究当然离不开韦伯意义上的政治本能和政治意识,但这种政治本能和政治意识不是通过立场鲜明、酣畅淋漓、非“左”即“右”的党派宣言表现出来的,而是通过真正的历史研究展现出来的。


三革命的社会学研究:分析框架


上文我们采用西学术语,把政治文化的内涵界定为政治正当性、组织架构、程序惯例、符号仪式和方法技术等五个方面。但是,对中国革命的社会学研究,要做到理解的贴切性和深入性,就不宜直接搬用西方的理论概念,也不宜自行发明理论术语,而是要从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文献和组织结构入手,将那些原本被视为意识形态的术语及规则转化为学术分析对象。因此,我们基本的分析框架就奠基在人们耳熟能详的中共三大路线上。

(一)政治路线:民族革命与民主革命

政治路线是革命的首要问题。政治路线包括了几个基本要素:首先是中国革命的性质及中国社会性质的判断问题,其次是革命的敌友辨识和革命动力问题,再次是更为具体的革命任务问题,最后是在弄清上述三个层面问题后确立的革命阶段以及革命策略问题。而无论是对革命性质的判断还是对敌友的判断,或是具体革命策略的争论,每个层面都关涉到阶级性与民族性这两个侧面。

政治路线有较强的时事变动性,也最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大革命时期在瞿秋白、蔡和森与彭述之(及陈独秀)之间,中共“六大”前后在瞿秋白等中共领导人与布哈林等共产国际领导人之间以及在瞿秋白与张国焘之间,都围绕政治路线发生过激烈的争论,而延安时期毛泽东对“第三次‘左’倾路线”发起过彻底的清算。今天,我们需要超越在不同历史时期、在各不相同的复杂背景下所产生的这些争论,厘清革命的政治路线对中共政治文化所产生的更为持久的影响。

1921-1949年由中共领导的革命在政治上被界定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其革命目标是反帝反封建,其革命性质具有争取民族独立的民族革命与争取人民解放的民主革命的双重性质。民族革命、阶级斗争和农民革命,成为在不同时期按照不同方案配置政治路线的几个基本元素。而在政治路线的配置中,一直存在着三个长期纠葛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阶级斗争观念的复杂性。

阶级斗争是陈独秀、毛泽东等中共主要领导人所接受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念。如果我们要把政治真正当作政治来认识,而不是把政治简单当作意识形态、权术谋略或治理技术,不是从技术化的角度消弥政治的概念,首先就需要面对阶级和阶级斗争概念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阶级概念的政治性内涵与经济性内涵之间的张力。陈独秀1923年发表的《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和毛泽东1925年发表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代表了早期中共领导人对阶级概念的理解。在这两篇文章中,阶级分析的重点都不是结构性的而是政治性的。

也就是说,重点“不在各阶级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历史位置的具体科学考察,不在对中国社会作严格的结构性的阶级阶层分析,不在以比较严密的数量统计为基础的所有制和财产分布的描述研究,而主要在描述各阶级在当时经济特别是政治上的处境、状态和它们在经济特别是在政治上的态度和可能性。从而收支状态、生活水平代替在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中的结构性的地位,常常不是生产中的地位,而是分配、消费中的地位,不是经济条件,而是政治态度,更成为注意的重点”。

因此,“实际是从阶级斗争(政治)来观察、论证阶级(阶级),分析阶级也是为了明确‘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是为了当前革命的急迫的实用需要”。这种更多从政治而非经济的内涵来理解阶级的做法,不仅体现在毛泽东的早年思想中,也体现在他思想成熟期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思想中。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特殊性在于,它既是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要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同时它又是由无产阶级领导的,对资产阶级有时要采取联合有时又要反对,其发展道路最终通向非资本主义前途。


正因为这种特殊性,新民主主义理论一经提出,就隐藏着内在的张力。什么时候将新民主主义的发展往资本主义方向推动,什么时候又将其往非资本主义方向甚或社会主义方向推动?这“很大程度上其实并不是从中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出发的,它更多的是从现实的力量对比的角度来考虑的”;与此同时,在理论上,“对于毛泽东等人来说,列宁关于无产阶级必须在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下对整个资产阶级公开的阶级斗争中受到训练和教育之后,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说法,明显不如列宁关于共产党完全可以先创造社会主义的政治前提,再来创造社会主义的经济前提的说法,更让他们印象深刻”。

这种对列宁思想选择性的接受,也与毛泽东早年在某种程度上所受到的民粹主义影响不无关联。正因为力量对比的转化和对列宁思想选择性的接受,我们也才能理解新民主主义思想为什么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就被中途放弃。

另一个方面是阶级斗争概念所具有的政治性与伦理性的双重内涵。中共的阶级斗争概念在战争年代主要表现出来的是夺取政权的政治内涵,但这往往使人忽略了阶级斗争概念所具有的更为重要的伦理内涵。夺取政权只是革命的手段,通过阶级斗争谋求社会平等,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和“新世界”,才是革命的真正目的。

也正因为此,列奥·斯特劳斯才批评施米特那种将划分敌友界定为政治概念的做法是肯定了政治而否定了道德,并没有真正解决现代社会“非政治化”的问题,究其实,“对政治的肯定最终无非是对道德的肯定”。从西方现代性伦理来说,共产党人企图通过阶级斗争所提出的平等问题与自由主义关切的自由问题构成了张力。从中国近代社会来说,从太平天国运动到科举制废除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变带来了社会夷平的局面,传统中国的德治秩序和双轨政治格局被破坏,需要重新建立一个新的伦理秩序。

中共早期领导人在接受马克思主义时就已经赋予了自己通过阶级斗争再造“新德治”秩序的使命,只是这一使命后来被紧张的政治、军事斗争所遮蔽,直到延安整风时才开始展露出来,并在1949年后得以全面铺开。

第二个问题是中共革命的阶级属性与革命主体之间的张力。

无论是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中,还是在苏俄的阶级革命实践中,共产党都是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来领导其他革命组织和群众的,无产阶级又都是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而中共在初兴时期面临着工人阶级人少力寡与领导阶层知识分子化的困境,在壮大起来后又面临着革命队伍里工人阶级依旧势单力薄与农民阶级呈汪洋大海之势的困境。无论是被归于小资产阶级性质的知识分子还是农民阶级,在经典的革命理论中都被认为是与无产阶级的革命坚定性、彻底性有相当落差的阶级。

这使中共在早期一直背负着阶级出身的焦虑。在共产国际的主导下,中共“六大”前后把大革命失败的一个原因归咎于阶级成分问题,并刻意强化了中共领导层的工人成分。结果,片面强调工人成分反而给中国革命带来了消极影响。这个问题直到延安时期才终于找到了解决之道:“我们党员的社会出身不能决定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东西,是我们党的政治斗争与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思想教育、思想领导与政治领导,而我们党的总纲及党的组织原则,则保障了无产阶级的思想和路线在党内占居统治地位”。


因此,正是在中共革命队伍里由农民占据主体、知识分子占据高层的状况决定了中共与苏共的一个鲜明差别,即对思想改造的强调。“我们党的建设中最主要的问题,首先就是思想建设问题,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无产阶级的科学思想去教育与改造我们的党员、特别是小资产阶级革命分子的问题,就是和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进行斗争并加以克服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民族革命与阶级斗争之间的张力。

反帝与反封建之间虽然具有同一性,但又会在具体的革命进程中特别是在对革命性质的判断上产生相当的矛盾。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里盛行的是阶级史观,试图用这种史观来解释革命的双重性质。20世纪90年代后又出现了民族革命史观,试图用民族主义话语来统领革命的双重性质。实际上,这两种史观都各有片面性,都自觉不自觉地把复杂的历史现象简化成了一种理念的图解。杨奎松严谨扎实的系列研究著作,已经充分揭示了中共革命中民族主义、国际主义和阶级斗争之间极其复杂的张力,此不赘述。

我们需要把以上三个问题统合起来考虑,才能充分理解政治路线的复杂性。对这种复杂性的研究可以尝试从追寻中共革命各个时期(尤其是发生政治争辩的时期)重要的政治术语或流行语的源头和内涵开始。如果这些术语或流行语是对外来理论的翻译,就须考察这一翻译的过程;如果是对中国具体经验的某种总结和抽象,就须对这些具体经验的发生进行挖掘和剖析。

这些考察和分析应该结合当时的政治、军事情势,相关的社会思潮和社会史、地方史来进行。通过这种追溯和分析,就可以理解某些政治传统和政治正统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这些新的传统和正统包含了何种对外来思想和制度的吸收与改造,又积淀了哪些复杂的地方传统及历史行动者的创造。陈寅恪在《述东晋王导之功业》一文中对“江陵素畏襄阳人”这句俗语的犀利洞察,田余庆在《东晋门阀政治》一书中对“王与马共天下”这句俗语的透彻解析,江田宪治对中共党史中“路线”这个概念的源流的仔细爬梳,都可以作为这种分析的范例。孟庆延对此分析路数作了初步的尝试。

(二)组织路线:民主集中制

政治路线必须依靠组织路线去贯彻。自1927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第一次明确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原则以来,尽管民主集中制内涵的丰富和机制的调适还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历程,但民主集中制在革命时期一直就是组织路线的核心制度,并成为中共政治文化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共产党在与国民党分分合合、明里暗里的长期较量中,表现出了异常强大的组织力量。毛泽东也因此将党的建设称为中共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之一。

从源流上看,民主集中制源于苏俄而非欧洲。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同盟时所主张的建党组织制度是民主制,第一国际所确定的党内生活的根本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列宁基于俄国的现实社会状况,最早在《怎么办?》和《进一步,退两步》两篇文中将建党的组织原则确定为集中制。

1904年卢森堡在《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中批评列宁在组织问题上陷入了“极端集中主义”,这表明了共产主义运动的组织原则在欧洲土壤与俄国土壤上的差异。列宁后来修改了自己原来的提法,在1905年12月召开的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代表会议上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并在1906年将此正式写入了党章。


民主集中制试图在某种程度上将民主制和集中制结合起来,但它显然更偏向集中的这一面向。后世所谓“列宁式的政党”,主要就是指列宁在建党原则上对入党条件、组织原则和党内纪律的强化,这与欧洲的无产阶级政党及俄国的孟什维克构成了鲜明的对比。列宁在晚年提出了所谓的“工人民主制”思想,试图加强党内的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监察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民主集中制的民主维度,但这种设想在斯大林上台后被完全破坏。

1920年第三国际召开“二大”时,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被确立为加入第三国际的条件,由此从苏俄推广到了第三国际。而中共早在1922年“二大”上就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1927年又正式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中共的民主集中制虽然承袭自苏俄,但也逐渐被赋予了一些崭新的内涵。在1945年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中,更对民主集中制作了一个独特的阐释:“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

刘少奇对“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的阐释是:“党的领导机关是在民主基础上由党员群众所选举出来的并给予信任的;党的指导方针与决议是在民主基础上由群众中集中起来的,并且是由党员群众或者是党员的代表们所决定的、然后又由领导机关协同党员群众坚持下去与执行的”;“党内的秩序,是由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各个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的原则来建立的”。

刘少奇对“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阐释是:“党的一切会议是由领导机关召集的,一切会议的进行是有领导的,一切决议和法规的制订是经过充分准备和仔细考虑的,一切选举是有审慎考虑过的候选名单的,全党是有一切党员都要履行的统一的党章和统一的纪律的,并有一切党员都要服从的统一的领导机关的”;“党内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党的领导骨干与广大党员群众相结合的制度,即是从党员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党员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制度”。

如果与联共(布)党章仔细对照,我们可以发现中共的民主集中制有两个特点:一是在正式的组织制度上,中共的集中化比联共(布)的集中化程度更强,尤其是提出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二是在民主集中制的民主维度上与联共(布)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联共(布)比较强调党内监督机制,而中共更强调集体领导,更强调党内的群众路线,同时用“批评与自我批评”代替了联共(布)曾经倡导过的“公开的辩论和讨论”。

关于群众路线,我们将在下节做专门分析。这里我们仅结合中共革命史,就“四个服从”中值得深入探究的问题作一简略讨论。

首先是“个人服从组织”的问题。

毛泽东曾有过一句名言:“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刘少奇更有过详细的说明:“有些同志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这些原则时,是提出条件的,他们或者以同意决议、指示的正确性作为服从的条件,或者以人事上的能力之强弱、地位之高低、党龄之长短、文化程度之高低以及某些历史的恩怨与山头亲疏等关系,来作为服从的条件。应该说:所有这些条件,都是不应该有的”。

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和刘少奇所描绘的党员忘记五湖四海的出身,摈弃种种私心杂念,破除种种算计攀比,完全融入革命组织的状态,只是革命组织的理想状态。在中共几十年艰难曲折的革命过程中,在个人与组织的现实关系中,出身、亲缘、血缘、地缘、学缘、业缘真的不会发生作用吗?能力、资历、地位、文化、山头及历史因素与党所要求的组织服从到底是什么关系?党员的身份群体、资历、资源是如何与党的组织制度及组织原则融合或碰撞的?

毛泽东1945年在“七大”中央委员会的选举上曾说过:“虽然理想一定要有,但是还要结合一个东西,叫做‘现实’。我们是有理想的现实主义,或者叫做革命的现实主义,我们不是无原则的现实主义。理想主义是原则性,现实主义就是灵活性,理想主义的原则性与现实主义的灵活性要统一起来,这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的现实主义”。


正是基于这种革命的现实主义,即使是在中共经历了延安整风以后,毛泽东在“七大”的选举关口上仍坦承:“那个主张不应该照顾山头、不应该照顾各方面的意见,也是一个理想,但事实上行不通,事实上还是要照顾才好,照顾比不照顾更有利益。”在他看来,“消灭山头,就要认识山头,照顾山头,缩小山头,这是一个辩证关系”。

那么,诸如外地干部与本地干部、军队干部与地方干部、老干部与新干部、知识分子干部与工农干部之间以及各个山头之间,这样一些在组织关系上的“辩证关系”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是如何具体展开的?遭遇过什么样的困难?又是如何去面对和解决的?对中共的政治文化产生了什么样的复杂影响?

其次是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

“四个服从”被视为党内秩序的标志。然而,在“四个服从”中,“少数服从多数”与其他三个服从之间却存在着某种张力,这正是民主与集中之间张力的一个体现。有学者认为,“少数服从多数”是最基本、最一般、最本质的原则,而其他几个“服从”都是由“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决定的、派生的。但这只是一种可能的理论逻辑。

历史的逻辑比这种理论逻辑要复杂得多。因为,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既可能引出其他三个原则,也可能引出在中共“六大”后曾遭到过严厉批评的“极端民主化”倾向。1929年周恩来代表中央解决顺直省委问题、江苏省委问题以及红四军内部争议问题,其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反对“极端民主化”。那么,党内民主与“极端民主化”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当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与下级服从上级等其他原则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

再次是下级服从上级的问题。

这里至少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是层级问题。在党的组织层级关系十分清晰的情况下,这个原则是没有疑问的。但在中共早期历史中,许多组织层级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模糊的。比如,在“八七会议”后各地为武装暴动成立的军事组织的职位与职权常常是模糊不清的,其与地方党组织之间的隶属关系缺乏明确的规定。那么,这些组织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进行整合的呢?

第二个方面是适用对象问题。自古田会议以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维度在中共军队就比在地方党组织强得多。中央在1929年9月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明确指出,“军队中民主化只能在集中指导下存在,并且实行的限度必须依据客观条件来决定伸缩,不应漫无限制,以妨害军纪之巩固”。刘少奇后来在延安时期一方面谈到在民主生活上“军队里面的党和地方的党应该在原则上没有区别”,另一方面又强调党内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而军队实行的是首长制,切不可把这两种制度混淆起来。那么,军队与地方在民主和集中上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军队民主化的伸缩度到底在什么地方?


第三个方面是灵活性问题。1938年11月《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与1942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先后颁布以来,中央一方面强化了党的一元化领导体系,另一方面,中央也承认“各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更加灵活”。那么,上下级之间在领导的统一性和执行的灵活性上的适度关系到底是什么?它与邓小平后来在修改“八大”党章时所批评的上下级关系的“过度集中”倾向或“分散主义”倾向的界限究竟在哪里?

最后是全党服从中央的问题。

个人服从组织是“四个服从”的逻辑起点,是要在党内消除这种服从关系的人格化特征,建立起权力支配关系的组织权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支配指向与韦伯所说的官僚制中的法理型支配有某些相似之处:“组织的成员在服从权威人物时不应服从权威个人,而是服从非人格的秩序”。而全党服从集体领导的中央则是“四个服从”的逻辑终点,是这种准法理型权威的最终完成形式。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而“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

但是,194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推定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并决定他为书记处主席;“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书记处“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这种不加限制地赋予党中央主席最后决定权的做法,是否为法理性权威转化为人格化服从、滋生个人专断乃至个人崇拜留下了口子?

这些都不仅仅是理论问题,而需要结合党史尤其是中共组织史展开细致的研究。研究历史最重要的当然是从第一手史料即历史文献出发,但阅读这些历史文献往往充满了重重迷障。我们只有通过对组织史的综合研究,尤其是对组织内部运作的深入研究,才能穿越这些迷障,回到历史现场,将模糊的形象鲜活化,将抽象的义理具象化,读出历史文献背后的身份群体、历史烙印与人物纠葛,读出制度变迁背后的真实蕴涵。

从历史上看,中共组织路线的形成有几个重要的路口:中共旅莫斯科东方大学支部的派别斗争,陈独秀所谓“托派”问题的组织处理,顺直省委事件和江苏省委事件,朱毛之争与古田会议,延安整风。而从组织路线担纲者的源流上看,至少有四个重要的源流:留苏派,周恩来,毛泽东与刘少奇。这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源流的配置,构成了关于中共组织路线的谱系学的主线。

我们还不能把研究焦点仅仅停留在重大事件和高层人物上,而是要带着总体史的眼光有选择性地进入地方史研究,将政治史与社会史紧密地结合起来。具体地说,我们的研究既可以将组织机构的建立、更名、合并、提级或撤销作为线索,也可以将职位关系作为线索[如谁在位上,谁不在位上?谁的作用大,谁的作用小?职位与权能的对称或不对称关系如何?职权管理的跨度与宽度、轻重和名实是怎样的?,还可以以在位者个人的职位及权威变化为线索。我们近期以中央苏区前后的组织路线为突破口,对这种研究路数作了初步的尝试。

(三)工作路线:群众路线

阶级斗争是从马克思那里传承而来的,民主集中制是从苏俄那里传承而来的,而作为根本工作路线的群众路线则是中国共产党独特的政治发明。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独特的政治发明呢?

首先,这是中共思想路线的直接产物。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是中共确立的思想路线。作为从“五卅运动”起就开始成为一个群众性政党的中共,群众的意见和行动是中共革命需要面临的最重要的实际情况之一。而在认识论上的实事求是体现在中共革命的实践中,势必要通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其次,这是由中共政治路线所决定的。“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为什么群众路线是中共根本的政治路线?这是由前文所述的中共的阶级构成所决定的。列宁那里强调的是,党要把工人提高到革命家的水平,而不是通过弯下腰来,靠近群众,获得群众支持。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布尔什维克把自己看作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但对中共来说,阶级构成中很少有出身“自来红”的工人阶级,而主要是需要进行思想改造和修养提高的小资产阶级和农民。如何改造?那就是要向群众学习,依靠群众。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党要做群众的尾巴,而是说党必须在依靠群众和引领群众之间把握适当的平衡。群众路线就此成为中共克服出身焦虑、纯化阶级性的基本路径。

再次,这是由中共组织路线所决定的。为什么群众路线也是中共根本的组织路线?因为民主集中制既有集中维度,也有民主维度。就民主维度而言,中共与联共(布)有同有异。相同的是两者都强调党内(经过充分准备和精心指导的)选举制度是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不同的是,联共(布)比较强调横向的监督和制约。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二大”上确立的中央机构是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并行的领导关系。

而联共(布)在列宁晚年思想影响下制订的1922年党章和1925年党章,均赋予了监察委员会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同级党委员会的权力。而中共一直强调的是党员领导与党员群众之间的上下沟通,因此,民主集中制与群众路线在党内具有一致的精神。此外,所谓“有原则的党内斗争”的实质被界定为“思想斗争”,而思想斗争的结果也要依靠实践和群众的检验。因此,群众路线又成为组织路线上党内斗争的试金石。

最后,这是由中共军事路线所决定的。中共革命与苏俄革命的一个显著差异在于,苏俄红军是在革命胜利以后由上而下成立的,而中共军队是在农民革命斗争中由下而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产生了中共军队自身的许多特点。这些特点包括:中共军队的性质被规定为“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军队必须承担起打仗、做群众工作和筹款生产的三位一体的任务;中共军队开展的是主力兵团和地方兵团相结合,正规军和游击队、民兵相结合,武装群众与非武装群众相结合的人民战争。正因为此,群众路线成为人民战争的军事路线的基本策略。


总的说来,群众路线的独特性在于把“党的领导”和“向群众学习”结合起来。按照张闻天的说法:党既是群众的学生,又是群众的政治领袖;党必须既照顾群众现有的政治水平(包括思想、习惯、传统、情绪等),把这个政治水平当作出发点,以接近群众,而同时党又必须提高这个政治水平到更高的阶段,以完成一定的革命任务;党必须既满足群众今天切身的、局部的要求,取得群众的拥护与信任,而同时党又必须使群众从这种切身的、局部的要求的满足中去为了远大的理想(即全体的要求)而奋斗。

那么,这两者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党内的群众工作方法和党外的群众工作方法的异同究竟在那里?群众路线与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思想路线及军事路线的关系到底是如何建立起来的?群众路线在中共的政治文化中占据了什么样的位置?这些问题都需要结合党史来开展细致的研究。

这里尤其值得深入挖掘的是群众路线形成中两个至关重要的渊源。一个渊源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在江西苏区时期得到充分发育的农村调查技术。这种农村调查技术是毛泽东对“五四”时期“问题和主义”争论的独特回答,是20世纪20年代以来“五四”新青年的调查研究、“到民间去”的新文学传统、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传统以及量化的阶级划分传统等各种传统交叉融合的产物。

而毛泽东在延安时期提出的“实践论”使农村调查研究从一种技术上升到理论高度,构成了一个既打击了教条派又打击了经验派的思想利器。孟庆延对此作了初步的研究。另一个渊源是中共在大革命时期摸索过,而后在白区工作实践中提出来的群众工作路线,以刘少奇为主要代表,同时融合了张闻天等人关于党群关系的相关思想。马学军的最新研究涉及了这一渊源。

总的来说,我们关于中国革命的社会学研究的设想是围绕中共政治文化中的阶级政治、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这三大核心来展开的。其研究重点一是如陈寅恪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书中所指出的,“分析其因子,推论其源流”,深入挖掘这些政治文化核心要素的源流与传承;二是将陈寅恪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一书中所展示的政治史分析路数与他在《元白诗笺证稿》一书及《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述东晋王导之功业》、《崔浩与寇谦之》、《桃花源记旁证》等多篇论文中所展示的社会史分析路数结合起来,深入理解这些政治文化核心要素是如何配置起来的以及这种配置所产生的复杂的政治与社会效果。


四革命的社会学研究:基本方法


(一)历史社会学分析策略之争

对中国革命的社会学研究,大体可以归为历史社会学研究。但历史社会学与其说是一门在学科高度分化背景下诞生的分支社会学或交叉学科,不如说是一种带着社会学想象力进入历史研究的视角,一种在学科尚未分化的马克思、托克维尔时代就已出现的视角。用米尔斯的话来说,所有真正的社会学都是历史社会学。不过,为了不使讨论的问题过于复杂,我们在此处所讨论的方法问题仅限于美国社会学界流行的历史社会学的学科领域和人物划分。一般地说,历史社会学有三种基本分析策略:

(1)运用一般模型来解释历史规律。这种分析策略如斯梅尔瑟所说的,是先建构一个“理论空匣”,然后用历史事实来填充。它关心的是一般模型和概念本身,而非历史。其代表人物有斯梅尔瑟、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和蒂利等。塞威尔称其史观为“目的论的时间性”。当然,斯梅尔瑟那种讲法只是一种对历史最粗暴、最蛮横的讲法。凯泽和赫克特为这种分析策略提供了一种看似更精致的辩护。他们强调,虽然因果关系有时可以从经验观察中推论出来,但在社会科学中历史事件的因果机制只能从一般理论中获得。

(2)通过挖掘历史事件偶然性中的规律来解释历史。这种分析策略既不是包罗万象的单一模型逻辑,也不是对某个单独时期和地点的复杂事件的理解。它关心的是偶然性的关联,这种关联“既较好地将相似的历史事件联系起来,又为其他相似事件的不同结果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用于归纳的条件”。其代表人物有摩尔、斯考切波和佩杰(Jeffery Paige)等,其典型路数是美国流行的比较历史社会学研究。

在美国社会学界浓厚的实证主义氛围中,比较历史社会学研究通过“强调比较方法,热切地分享了这门学科对证明自己是一门科学的过分关心”。因此,其比较方法与历史方法对这些学者来说是同等重要的。塞威尔称其史观为“实验性的时间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介于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之间的历史分析策略,但也可能是一种两面不讨好的做法,因为实证主义可能嫌其科学性不够,而人文主义又可能不满其用类型学来阉割具体的历史。

(3)通过复杂的历史叙事来理解和揭示“适合的”因果机制。这种分析策略将社会理论的分析锋芒完全隐身在历史叙事之中,通过对各种路径依赖的、兼具普遍性与偶变性的事件的还原,来理解和揭示韦伯所说的“适合的”因果机制,即在时间上异质性的、在层次上多重性的因果机制。遵循这个研究路数的学者在欧洲远多于美国,其代表人物有汤普森(E.P.Thompson)、伯克(Peter Burke)和福柯等。

塞威尔称其史观为“事件性的时间性”,也称其为“事件社会学”。这种分析方法是要把预先存在的结构条件(文化、社会、人口和经济)、时机性的条件以及带偶变性的行动策略这三个层面同时展示出来。从某种角度说,它扼要地再现了年鉴学派大师布罗代尔以三种不同的时段为基础所区分出的三类历史:结构史,与之相连的是对变化极其缓慢的地理、社会和心态结构的长时段研究;局势史,与之相连的是对几十年内的经济和人口周期的中时段研究;事件史,与之相连的是对突发政治事件的短时段研究。

但是,布罗代尔的史学完全抹掉了事件的重要性,将分析焦点集中在中、长时段尤其是长时段上。而事件社会学则要把事件重新放进来——人的行动在事件中可以重新塑造预先存在的结构和局势,结构、局势和事件也因此结合在一个多重的起因世界中。福柯虽然从不使用“事件社会学”这样的说法,但他所说的谱系学方法与事件社会学在实质上是相通的。


在他看来,谱系学必须仔细收集各种原始资料,对事件的反复出现和断裂保持敏感,“力求关注那些伴随着每个开端的诸多细节和偶然事件”,“能够认出历史的诸多事件,它的震荡、它的意外、它并不踏实的胜利和难以吞咽的失败”,“描述诸多力量相互发动的斗争或针对不利环境而发动的斗争,描绘那些企图通过分化这些力量、使之互相争斗而避免退化并重新获得力量的努力”。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划分的类型只是一种理想类型,许多史家都难以用某种类型来限定。比如,蒂利虽然一般被认为是“目的论的时间性”的代表人物,但他早年的著作《旺代》却带有事件社会学的风格。而斯考切波尽管被认为是“实验性的时间性”的代表人物,但她在《国家与社会革命》中对多重起因叙事的阐发却是对事件社会学的一个重要贡献。

尽管上述三种分析策略存在交汇融通之处,但它们在方法论的旨趣上还是具有根本差异的。这种差异实际上是社会学中实证主义方法与人文主义方法的表现形式。这些方法和分析策略本身并无绝对的高下优劣之分。问题的重要性和方法的恰切性才是决定研究水平的关键因素。正因为此,我们才应该意识到,事件社会学本身不仅是历史社会学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方法,而且它在中国社会学的研究中还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我们今后会更多地采用事件社会学的路数来展开对中国革命的研究。

(二)事件社会学与实证史学的差异

林·亨特在评述蒂利的历史社会学时曾指出,蒂利的写作拥有社会学和历史学的双重读者,而这些双重读者之间是存在着张力的,《旺代》的结构和语言与《从动员到革命》几乎完全不在同一个学术世界。坚持事件社会学方法的学者,既会遭遇来自社会学界的质疑,也会遭遇来自历史学界的质疑。如果说上面对历史社会学三种分析策略的比较是要在社会学界为事件社会学正名的话,那么,我们在下文就要对来自史学界的可能的质疑略作澄清。由于目前在中国革命的研究中实证史学是最主流的风格,所以我们此处的讨论对象也就限于实证史学。

史学同行可能最大的疑惑在于事件社会学与实证史学在方法上的混同。的确,事件社会学与实证史学在一些分析与叙事方法的运用上是相通的(比如,对事件的关注,对过程的执着,对细节的迷恋),在收集和整理材料的方法上与史家的工作也相当接近。但是,事件社会学与实证史学在中国革命研究中依然存在着三点基本的差异。

首先,选择研究什么问题具有社会理论的意涵,而不是由实证史学的求真本能所决定的。比如,史学同行可能疑惑我们为什么会如此细致地去研究江西万安暴动这样一个在中国革命史上无足轻重的事件,显然,我们的研究旨趣不是要去填补地方革命史的空白,也不是因为我们认为万安暴动的意义被低估了,所以要为万安暴动在中国革命史的重要性的排序上重新给予正名。

万安暴动其实只是一个小事件,一个充满偶然性的小事件。它与我们所关心的中共早期组织路线之间不是同心圆模式,也不是缩微模式,它并不具有社会统计学意义上的代表性。它的重要性在于对于中共早期组织路线来说具有象征意义,在于它对中国苏区革命史的大事件———诸如古田会议、富田事变等具有隐喻(metaphor)的意义。要理解富田事变那样的宏大事件的谜团,仅仅只靠档案馆的秘档和当事人的回忆是不够的。我们需要从一些看似与事件无甚直接关联的远源去深入理解那些复杂的行动者和关系构型。


这正如我曾经研究过的大河移民上访,其对中国政治和中国社会来说也是一个地方性的小事件,但事件之间那些复杂的、有时纯粹是偶然或随机的关系不是被线性的、单义的或结构的因果关系所排除,而是在那些偶然的“爆炸”和“入侵”中,在所谓的“隐喻”中被揭示出来。我的叙事既不是像自然科学那样旨在发现一般性、客观性的规律,也不只是像文学那样重在塑造生动的、个性鲜明的、充满了偶然性的形象和事件,而是要展现行动与制度、人物与结构之间复杂的、“适合的”因果关系。我并不焦虑大河是否能作为中国乡村政治的代表,我只希望读者能够通过大河的故事增进对中国政治的某些领悟。

当然,万安案例远不具备大河案例那样的厚度。但这只是我们研究的开始,而选择对象的思路是相通的。正如塞威尔对一部事件社会学的杰作所作的如下点评:作者“对事件性的时间性的包纳不意味着他为叙事史放弃了社会学。他是被他的社会学方法的严谨逻辑驱使去作事件分析的。他还详细指明了时间、个人、选择和偶变性这些东西产生作用所受到的结构制约。

虽然他在这个案例中作的是事件分析而非穷本溯源式的说明,但他与其说是排除了穷本溯源的因素,不如说是指明了它们生效的方式”。具体地说,我们的研究要以中国共产党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工作路线为观察节点,尤其是以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为重点,以对当时意识形态话语及实践的考察为中介,结合社会史和思想史进行分析,考察社会区域因素如何影响了特定制度的形成,同时意识形态话语和实践又是如何肯定和解释这些地方因素,或者如何排斥或改造这些地方因素。

具体的事件分析对象就是在这种中、长时段的政治制度史和政治文化史背景下被选择和处理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我们现在经常性地要去处理地方革命史和地方社会史的材料,但我们却并不是为地方史而做地方史,而是带着总体史的关怀有选择地进入地方史。

其次,社会理论的意蕴不仅体现在选择什么样的故事上,更体现在如何来“讲”故事上。讲故事的成功并不在于故事本身的精彩,而是要靠研究者“讲”出来的。“讲”绝不仅仅是一种修辞的运用或事实的罗列,而是需要不断在社会理论与史料之间往返。讲什么不讲什么,详讲什么略讲什么,如何建立史实之间的关联,这其实都是米尔斯所说的“社会学想象力”的展现,是作者的理论关怀之所系。正所谓“功夫在诗外”。

比如,我们在中共组织史的几个研究中都刻意使用了比较方法。在对万安的案例研究中,是把万安领导人曾天宇与张世熙对比起来研究的;在对江西早期中共党团组织网络的研究中,是把南昌第二中学与南昌第一师范学校进行对照的;在江西苏区早期武装与地方干部的研究中,详细对比了东固根据地与延福根据地;而在对红四军领导机构的研究中,是把红五军的领导机构作为红四军的一个比照背景,同时详细研究了红四军的领导机构在三个历史时期所面临的不同的主要矛盾。

我们这种比较研究,不是斯考切波式的粗放的宏观历史比较,而是在总体史问题关照下所作的细致的微观史比较。这种比较法的运用与事件社会学以下经典研究的范例是完全一致的:蒂利在《旺代》中对法国西部两个地区对革命的不同态度作了细致的比较;特沃戈特在《穷人的军队》里研究了1848年法国革命对两群法国工人所产生的不同影响;柯梅多夫在《红色的还是敲诈的?》一书中研究了20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纽约与西海岸的码头工会不同的政治演化。

再次,如何处理史料的断裂性问题。按照严格的实证史学原则,有一份材料说一份话。如果是这样的话,中、长时段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的研究就难以展开,因为无论是底层档案还是高层档案,现在不是仅存残简断章,就是藏在深宫,秘不示人。杨奎松自述其研究得益于多年前因偶然机会获准在中央档案馆阅档的经历。如果研究历史首先比拼的是查找原始资料的功夫的话,那么,在目前的档案管理制度下,我们就难以指望实证党史能出现多少重大突破。就算我们偶尔在地方档案馆中发现了某些秘档,我们也很难厘清它在总体制度史中的研究意义。在这种情况下,革命史的研究几乎注定会陷入“碎片化”的问题。

但对社会学的分析来说,很多时候是可以通过社会学的想象力来进行大胆推测和拼贴的。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常常缺乏一手材料的支撑,甚至可以说永远也无望找到那些一手材料,但我们依然可能从各种间接材料中寻找到蛛丝马迹。当然,所有的史家都讲求在严格考证原始史料基础上的适度推断。但一般史家的推断比起社会学的想象力来说要拘谨得多。只有在陈寅恪那样的史学大家那里,我们才能感受到与众不同的想象力。

其实,就隋唐史和魏晋南北朝史而言,岑仲勉、唐长孺和田余庆等史学名家都曾对陈寅恪分析思路中的一些历史细节提出质疑和批评,但陈寅恪透过只言片语发现重大问题的悟性,运用习见史料推出新颖结论的巧思,以及对几百年纷繁复杂的历史基本线索的勾勒和历史氛围的捕捉,依然是无与伦比的。当然,陈寅恪之于我们,也只能是“取法乎上”的对象而已,至于说最后是“得乎其中”还是“得乎其下”,还得看自己的修炼功夫。

(三)事件社会学与实证史学的相通

现在政治哲学、政治学、法理学、公共管理学等史学以外的学科开始纷纷进入中国革命研究。有些著作有较敏锐的政治意识,尝试把中共的政治放到20世纪中国政治中去理解,尝试把政治真正当作政治而不是权力技术去理解。这种研究有助于开拓革命研究的视野,提升革命研究的境界。

但也有许多著作缺乏基本史学素养,不尊重历史复杂性,常常把随意挑选的史料丢进预先编织好的理论箩筐中。更令人担忧的是,还有不少著作夹杂着一种投机取巧、哗众取宠的学风。一本小书或一篇宏文动辄纵横中西,横跨百年,自以为立意高远,实则轻佻浮夸;自以为洞穿历史,实则轻慢历史;自以为求道得道,实则缘木求鱼。这种随意剪裁史料,史实处处漏风的“理论空匣”,这种不具起码的史才就妄谈史识的做法,这种“有政治而去历史”的政治史研究,既不可能得到史学同行的尊重和认同,也不可能给他们自己的学科真正带来学术冲击力。

陈寅恪在20世纪30年代曾批评史学“旧派失之滞”,“只有死材料,没有解释”,“拘文牵义,不能了解人民精神生活与社会制度的关系”;而史学“新派失之诬”,“似很条理,有解释,然甚危险。他们以外国的社会科学理论解释中国的材料。此种理论,不过是假设的理论”。如果说前面强调事件社会学与实证史学的异,是想要避免“旧派失于滞”的问题,那么,在这里强调事件社会学与实证史学的通,就是要避免“新派失于诬”的问题。

那些从历史以外学科进入历史研究的学者都喜欢把史家看作有用的蜜蜂,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这种浩如烟海、枯燥乏味的工作是交由那些蜜蜂们去完成的,而他们只需要在史家已完成的工作基础上进行理论上的提升。这是许多学者坚持的现代学科分工原则。但这种想法是大大有碍于我们研究的深度的。


我们当然要善于借鉴中国古代史、近代史和中共党史中那些学术传统源流清晰、资料扎实的相关研究,但因为其他学科所关心的问题与历史学科有别,绝不可能坐等史家将你想要的资料收集齐备或整理清点,送到你手上。所以,我们与那些史学以外学科的通常做法有一个显著的差别,就是我们并不刻意强调专业分工,并不以“避免陷在资料堆里”、“精力有限”为借口而拒绝异常艰苦的资料工作,并不将自己的研究基础都建立在史学既有的研究上,而是充分尊重实证史学的传统,努力比照实证史学的标准去收集原始材料,以原始文件和组织史资料作为最核心的资料,并以中国传统史学通行的资料编目和历史长编法作为自己整理资料的基本方法。

所谓“比照”实证史家那样去收集和整理资料,是说我们难以完全像真正的史家那样将大部分精力泡在档案馆里,也不可能做到像茅海建那样对康有为年谱逐字进行考证。但是,我们应该懂得史源学和版本学的基本常识,系统收集已公开发行或内部公布的各种原始史料汇编,熟悉毛泽东等重要人物的著作的各种版本,敏感各种年谱及其修订版本所释放出来的信息,努力识别各种忆述材料的真伪和族谱资料的价值,较为熟练地运用地图、中共组织史、方志、地名志等工具书,对自己研究主题中最关键的原始史料进行初步的考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要进入档案馆和田野补充重要资料。

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各种史料生产机构收集、整理和公布了大批与中国革命研究相关的资料(包括各种民国史、社会史、地方史资料),只不过党史学界以往对这些资料的相关性、对资料的生产机制缺乏敏感,总期望找到某个关键秘档,否则宁愿放弃研究。

要推进中国革命的社会学研究,就需要找到相对完整收集中国革命相关资料的机制,把握资料生产的制度,将重要的史料收集当作一个历史事件来理解,从该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事项”四要素入手,兼及四个层面的材料(共产国际、中央、省、省以下),逐渐发现规律,拼凑出一幅越来越完整的,也因此有助于精深理解的图景。

在这种材料的收集上,我们要尽力像陈寅恪那样“宁详勿略”,“喜聚异同,取材齐备”。其实,在网络发达的时代,在孔夫子旧书网和读秀等工具的协助下,只要做个有心人,资料收集的难度已经比以往大大降低了。比如,我们在最近几年的时间里,已经基本上将中央档案馆与各省档案馆编的总计三百多种的《革命历史文件汇集》收集齐备了。据我们所知,这是目前海内外绝大部分学术机构都还不曾做到的事。


五小  结


开拓中国社会学的新视野,开辟中国革命的社会学研究之路,既需要韦伯意义上的“以学术为业”的精神,将“理智的正直诚实”作为最有价值的美德;又需要韦伯意义上的“以政治为业”的精神,如同“用力而缓慢穿透硬木板的工作,它同时需要激情和眼光”;还需要福柯意义上的谱系学精神,潜心于“灰暗的、细致的和耐心的文献工作”。

我们要努力做到“三个相对”:相对深入地理解西方现代性理论和共产主义理念,相对完整地理解中国革命的局势演化,相对系统地收集历史资料。我们要努力做到“三个打通”:打通中共革命的国际源头与国内根基;打通中国晚近以来的辛亥革命、国民革命和共产革命这三次革命浪潮;打通中共革命中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工作路线。我们要努力带着总体史的眼光有选择地进入地方史研究,将政治史研究与社会史及思想史研究结合起来,理解中国共产党独特的政治文化及其所产生的复杂的历史效果。

当然,知易行难。本文只是我们近五年来逐步成型的一些想法,在实证分析中势必颇多稚嫩之处,未来“穿透硬木板”的工作还极其艰苦而漫长。但韦伯这位“我们的同时代人”不早已告诫我们了吗———

单靠祈求和等待,只能一无所获,我们应当采取不同的行动。我们应当去做我们的工作,正确地对待无论是为人处世的还是天职方面的“当下要求”。

*本文原刊于《社会》2016年第4期,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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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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