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脱贫攻坚战这一历史任务的完成,面临复杂多变的发展外部环境和国内发展变化带来的新问题,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历次中央一号文件相比,有几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亮点。
一、把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首要问题
针对长期以来农地管理无序与放任自流的状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针对长期以来鲜活农产品的流通与储备瓶颈问题,今年一号文件提出了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针对长期以来南方丘陵山区的地理局限导致农机使用率低成为制约农业生产效率的关键问题,今年一号文件提出了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尤其要关注的是,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围绕着家庭承包经营的争论一直没有中断过,农民对“长久是多久”不清楚、有疑虑,需要党中央明确土地承包政策下一步走向是全社会的期待。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申,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回应了农民群众和社会公众的关切,给广大农民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吃下“定心丸”。
自从推进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改革以来,在人口增加44.4%、可耕地面积每年减少的3000平方公里的情况下,中国的农业从来没有今天这样高水平的生产能力,中华民族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远离饥饿的恐惧。历史证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仅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农业生产特点的成功实践,而且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这样人类发展史上最为壮丽的伟大奇迹中彰显出强大生命力。土地制度是一切制度中最为基础的制度,只有“不动摇”和“长久不变”,才能使乡村振兴为广大农民带来持续利益提供最有力的制度保障,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把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作为农村高效能治理的重大问题
针对近几年来农民群众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如何实现农村高效能治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明确村庄布局分类,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更是特别强调:“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按照一号文件的要求,村庄建设不能都推倒重来,搞大拆大建,要保持乡村独特的风貌,要留住村庄的乡情味和烟火气,防止千村一面。关于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村支书与村委主任“一刀切”问题,这次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这无疑是党中央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的体现,也是实现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承诺。
乡村振兴是随着全面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长期性任务,而中国幅员辽阔,地区间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历史基础、政策取向等多方面原因,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发展呈现出多元形态,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地方在同一时期也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遵循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防止在实践中演变为形象工程的大跃进运动。
三、把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农民高品质生活的关键问题
随着大城市普遍出现“城市病”、对农村转移人口吸纳能力减弱,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承接大城市的辐射与带动的功能均需要县域来承担。同时,县域作为最基本层次的区域,具有较为丰富的治理资源和完整的治理权力,其区域性和独立性非常强。然而,由于县域的行政区划限制,县域间资源封闭割据,资源配置的半径短,辐射范围小,市场空间狭窄,迫切要求县域内以特色小镇为支撑,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支撑点、连接县城和乡村的对接点,使乡村优美环境、人文风俗、历史文化、特色资源等在空间上进行集中和集聚,形成城、镇、乡村三者的功能分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实现农民高品质生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弊端,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同时还提出,县域工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直接推动力量和进一步提升工业化水平的可靠支撑,县域城镇化是推进城乡融合的纽带;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就要推动农村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主要是要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上取得关键性突破,保护并不断增进农民的利益,核心是要既发挥市场优化要素配置的优势,又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共产党的政党优势,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构建城乡命运共同体,画好乡村振兴最大的“同心圆”。一方面,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在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农业农村财政投入、农村金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等方面建立改革赋能政策体系,另一方面,全面建立健全的城乡收入分配体系、乡村服务体系、城乡人居分布体系、乡村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为广大农民推动更加广泛和公正的城乡权益共享,让全社会在乡村振兴的“共同行动”中共享乡村振兴的成果,使乡村振兴的“同心圆”成为优化资源要素与集聚社会力量的转换器,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本文系作者在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举办的“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学习座谈会”上的发言摘选,中国乡村发现网根据录音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