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林:2019年明史研究述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96 次 更新时间:2020-09-19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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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林  

2019年明史领域不同专题的学术会议相继召开,国内外有关明史研究的学术专著也陆续出版。同时,明史研究学者在以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为研究重点的基础上,随着新材料的发现和研究范式的创新,诸多新的研究领域得到深化,并日趋成为明史研究的热点。无疑,这些学术活动的相继开展和研究成果的日益丰硕,构成了2019年明史研究的主要特征。2019年明史研究的论著颇多,因篇幅所限,在此不能一一展开。

一、热点问题

(一)贡赋体制和白银货币化研究。

明史研究领域中有关白银货币化、贡赋体制和市场的研究历来受到学者的关注,其研究也日渐深化,多数研究成果将诸多相关问题与明清时代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

刘志伟在《中山大学学报》2019年第4期“贡赋经济体制”专栏解说中厘清了贡赋体制与财政体制、经济体系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整理出版了学术论文集《贡赋体制与市场:明清社会经济史论稿》(中华书局),这是作者过去40年中写的一些明清社会经济史的文章,这些文章从历史人类学的角度出发,聚焦明清时期的赋役制度与市场活动及其运作机制,借此探究明清时期社会经济的若干实态,以解释王朝贡赋体系下市场扩张之特质。侯鹏《官民之间:再论周忱改革对江南赋役征收组织的改造及影响》(《中山大学学报》第4期)对15世纪前半期赋役改革中周忱对江南赋役征收的改革进行梳理,认为这些改革措施不仅使最初的商业资本积累成为可能,也对后来的小农生产方式产生了影响。丁亮《在徭役与市场之间:明代徽州府上供物料的派征与审编》(《中山大学学报》第4期)讨论了明代徽州府上供物料的派征情况,认为其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条鞭法实施前明代上供物料的派征特点及变迁过程。

若从明代赋役制度的运行情况及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角度看,侯官响《明代苏州府赋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将明代苏州地区赋税置于具体的历史时空中进行考察,分析赋税演进与江南社会及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从而揭示中国赋税制度演进的历史逻辑与内在机理。李园《明代财政史中的“南粮”问题辨析——基于松江府的徭役考察》(《古代文明》第3期)以松江府为考察区域,在厘清该区域徭役构成和特征的基础上,运用账簿和官员奏议对该区域赋、役规模进行比较分析。李园《从义役看明代江南重役地区的应役实态——以苏州府模式为例》(《中国经济史研究》第4期)通过对苏州府役户的应役实态进行全方位考察,探讨明代江南地区的长期役困事实和地方派役长期维续之间出现深刻矛盾的原因。黄嘉福《明代枣税考论》(《农业考古》第4期)对枣税接纳地域的典型代表河南、山西、山东及南直隶部分卫所的枣税征收作了考察,其结论为明代名目繁多的枣税本质均为枣地税。

明清时代货币制度及白银化趋势仍然是2019年的研究热点。

李园《从钞立财入到钞衰财竭、钞银易位:明代财政危机形成的货币思考》(《史林》第4期)从货币和财政关系的视角进行考察,指出始于成化、弘治时期的明代财政危机, 是一场财政、货币转型等多重压力下的危机呈现,其内容多以“钞法不行”“银竭”为指向。彭凯翔《货币化与多元化:白银挑动下的明清货币“复调”》(《中国经济史研究》第6期)重新审视了明代货币体系的白银化,认为货币白银化并不纯粹是钞法、钱法失败的产物,而是由宋代以前传统的铜钱体制向银、钱、钞并行的多元格局转变过程中的波折。陈锋《明清时代的“统计银两化”与“银钱兼权”》(《中国经济史研究》第6期)对明代中后期及清代赋役征收中的“统计银两化”制度进行分析,认为银两体现着国家财政以及赋税征收的统计标准尺度。

此外,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研究20年——学术历程的梳理》(《中国经济史研究》第6期)对过去20年明代白银货币化研究的主要内容作了回顾,并指出明代白银货币化研究与当代中国经济发展及全球化进程有着密切的联系。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到来,白银货币化也成为明史研究领域中颇受青睐的话题,且这一领域的研究在关注这一趋势本身的同时,开始与明代贡赋体制的形成、明代财政收支情况等相结合,并且放眼世界,研究内容日渐深入和细化。

(二)边疆民族与军事建设研究。

这一领域仍是明史学界的热点之一,主要涉及边疆治理、卫所与军制、边防与海防建设等方面,研究范围日渐拓宽,内容也逐渐深化。

其一,边疆民族治理研究。吴倩《帝国的“面子”:逃人与明代北部边疆》(《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第1期)认为明朝在北部边疆采取的刷还、招徕、安置逃人等多项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帝国的“面子”。逃人还带回了一些相当有价值的军事情报,已然成为明朝北部边疆力量的一部分。赵令志《明代“野人女真”称谓刍论》(《民族研究》第4期)对“野人女真”这一称谓进行考证,认为迄今国内学界所认为的明代“野人女真”又称“东海女真”的说法有误,东海女真所涉范围与明代“野人女真”的范围不同。

土司制度研究也是边疆治理范畴中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最近几年又受到明史学界关注。李良品、翟文《明清时期土司承袭制度中国家治理的举措及特点》(《青海民族研究》第1期)对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对土司承袭采取的具体措施进行分析,认为明清中央政府在土司承袭制度中占据主导地位,其决定性作用使土司承袭有序进行。明朝中央政府是否在所有土司承袭中占据主导地位值得商榷,学界可以进一步研究。马国君、熊珍《明清“改土归流”后土司任用的途径、原因及特点研究》(《贵州大学学报》第2期)利用明清档案、实录、方志等资料,分析了明清王朝对土司领地采取的治理举措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周妮《明清时期“苗疆”土司与“流官”政区疆界纷争与化解——以黔楚蜀交界地区为例》(《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第3期)对明清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官府为稳定土司领地而采取的应对举措进行分析,指出中央王朝最终以“改土归流”作为化解彼此疆界纷争的根本方式。朱皓轩《从“朝贡”到“土贡”:明清西南土司内地化的一个侧面》(《广西民族研究》第6期)对西南土司“土贡化”作了系统分析,认为这一过程使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差距日渐缩小,由此逐渐转向内地化。蔡燕《论明清时期的土司承袭立法及其特点》(《贵州民族研究》第7期)认为明清时期土司承袭法对防止和减少土司家族内部纷争、稳定地方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马国君、李红香《明清时期土司官族科举入仕研究》(《江西社会科学》第8期)认为土官参加科举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司制度与科举制度的软性整合,强化了土司地区的国家认同。梁亚群《明清时期蒙化土司的里甲制度与“土流并治”》(《贵州民族研究》第11期)认为明清时期在蒙化土司里甲制度运作中土官与流官职权不同,具有历时性变化的过程。

其二,卫所与军制研究。蔡亚龙《“汉”“土”合流:明初西宁卫建立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第4期)对明初西宁卫建置沿革作了考证,认为西宁卫的建立是“汉”“土”合流的结果,也是西宁卫得以建设完备的重要步骤。郑榕《从乡贯意识转变看明代卫所的地方化——基于闽南卫所的考察》(《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第2期)认为卫所军制在地方社会的实践过程中产生了众多军事社区,致使卫所成为非单纯的军事组织单位, 是明王朝稳定的行政区,对时人日常生活及观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罗权《明代贵州军事戍防体系考述》(《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第1期)认为明廷在贵州沿驿路建立卫所,联合川、湖等省进行管控,划区设防,由此促成了贵州完成由羁縻而治或数省分治向独立设省的过渡。肖立军《明代军屯处所及管屯公署探略——兼谈清代卫所与屯所关系及变革大势》(《史学集刊》第5期)认为明代管屯百户等下屯存在常年督耕和定期赴屯所征收籽粒两种情况,这一现象突显了明清卫所并州县、屯所融入里甲村社,卫所军事职能渐变而为省镇营兵及清代绿营兵的趋势。

郭红集中探讨了卫所在明代逐渐由“军事性”向“民事性”过渡的过程,其在《明代卫所与“民化”:法律·区域》(上海大学出版社)一书中重点强调明代中后期伴随着国家军队管理体制和编训体制的变化,作为明朝基本军事编制的卫所制度的军事职能日减,卫军也逐渐为营兵制和募兵制取代。王海兵《明代西宁卫的镇戍、屯田与河湟边地社会》(《青藏高原论坛》第1期)对西宁卫卫所屯田情况进行考察,认为其地移民屯垦和军队镇戍,是河湟地区各民族交流互动和杂居局面形成的重要推动力。梁志胜、方超《明代显陵卫建置沿革考》(《学习与探索》第1期)据《明实录》、武职选簿等史料对显陵建置沿革进行考察,认为嘉靖年间将旧显陵卫改为承天卫,另改荆州左卫为新的显陵卫。

其三,政治认同与族群问题。张金奎《游牧文明因子与明朝卫所体系中的亲军卫——以锦衣卫为中心的考察》(《文史哲》第6期)认为明代军事体系中独特的亲军卫制度是在继承元朝怯薛及侍卫亲军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深受游牧文明的影响,而以锦衣卫为代表的亲军卫在护卫皇室、培养后备力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朱丽霞、周松《明朝对“达官”的管理与优遇》(《中州学刊》第12期)认为,明廷对来自境外的“归降者”有意识地优待,从而形成了特殊的“达官”集团。明朝对“达官”的优遇措施增强了达官群体的政治认同感,这一政策的实行也是明朝军事体系包容性的充分展现。

其四,边防与海防建设研究。谭立峰、张玉坤、尹泽凯《明代海防防御体系与军事聚落》(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从明代海防聚落的建设进程、层次、聚落的防御性等方面进行整体性研究,并与明长城防御体系进行比较,以期对明代海防聚落体系有一个系统的认识。石坚平《明代江门海防体制初探——以沿海舆图为中心的考察》 (《五邑大学学报》第1期)对明代江门海防体制变迁进行分析,借以考察明后期海防体制的变化及防倭策略。韩虎泰《明代南海区域陆海防御格局的演变》(《历史档案》第4期)对明代南海陆海防御格局进行探讨,认为这一变迁过程与南海区域陆海防御重心的牵动密切相关。鞠明库、王迎春《嘉靖后期辽东四年饥荒与边防危机》(《安徽史学》第6期)以辽东饥荒为视角,探讨嘉靖后期的边防建设及军事情况。

总之,学界对明代边疆治理及军事建设的研究,运用多学科、多维度的方法进行切入,在宏观视野的基础上,研究内容也多以特定地域和特殊人群为中心,且族群研究和政治认同成为焦点,这引领我们以动态的眼光关注边疆民族、地域社会军事建设与明廷的国家战略及民族治理之间的互动关系。

(三)区域社会史研究。

随着社会史研究的日渐深入,以地域社会为依托的区域社会史研究成为明史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主要涉及地方社会生活变迁、民间信仰空间、家族史研究、医疗社会史等方面的研究。

其一,地方社会生活变迁研究。卞利《论明清时期的民间规约与社会秩序》(《史学集刊》第1期)认为,明清时期的民间规约作为规范经济、 社会、文化等领域的秩序标准之一,发挥了维护明清时期社会秩序与社会稳定的功能,且成为国家法律不可或缺的必要补充和自然延伸。卞利《明清时期徽州的清明会及其清明墓祭活动初探》(《安徽史学》第3期)以明清时期徽州地区清明会为考察重点,认为清明会主持的徽州清明墓祭反映了徽州宗族墓祭制度采取由族众以会员入股集资、会首轮流值守司年制的清明会或墓祀会方式,从而开展祭祖活动的变迁过程。陈宝良《礼教秩序与明代社会生活变迁——兼论礼制、观念与生活之关系》(《安徽史学》第3期)对明代礼制观念进行系统分析和探讨,认为明代对“礼”的改造适应了新的社会现实且切合时代需求,而民间礼制更是对明人的生活观念转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其二,家族史研究。卞利《湛若水在徽州的讲学活动及其与祁门谢氏家族的交往——以新发现的祁门谢氏家族与湛若水交往文书为中心》(《广东社会科学》第2期)对新发现的祁门谢氏家族与湛若水交往的文书进行分析,认为在徽州官府极力维护程朱理学的同时,王阳明、湛若水心学也在民间广泛传播。王帅龙、王婧《明代韩王家族女性考证——以墓志材料为中心》(《西夏研究》第2期)利用新发现的墓志材料对韩王家族的社会关系网络进行考证。黄阿明《明代临淮郭氏家族若干史实辨正》(《历史教学问题》第3期)就临淮郭氏家族中的巩昌侯郭兴、武定侯郭英子嗣名、郭玹袭爵、武定侯郭勋生卒年岁等基本问题进行考证辨析,以廓清学界关于临淮郭氏家族的相关历史事实。祝虻《现存明代家谱所辑文书论略——以徽州家谱为中心》(《档案学通讯》第4期)认为明代徽州家谱中已然包罗了公、私两大类文书,且分别有着较为明确的体例与功能。但这些文书并非全部为真,需要进行相应的辨伪。

其三,医疗社会史研究。近年,医疗社会史研究日益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是2019年明史研究中的又一热点问题。朱绍祖《明清时期医学“四大家”的建构历程及其演变》(《安徽史学》第1期)梳理了金元以后的医学流派,进而认为在儒医和文人的参与下,明清时期医家各流派和学说不断整合,从而构成医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并获得官方的认可,最终促成“金元四大家”的生成。刘兰花《明代民间医病困境与医疗生态》(《中原工学院学报》第2期)对明代民间医患关系进行讨论,认为医者治病与病者求医的互动格局是明代医疗社会的常态。余新忠《明清医患互动中的人文关怀》(《人民论坛》第36期)对明清时期医患纠纷较少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医患互动中人文关怀在维护医患关系上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社会史研究不仅仅注重从宏观视野下多学科探讨不同空间和群体的差异性,且更加注重个案及微观研究,也更多地与区域社会研究相结合,使得社会史研究的内容更加丰富。

二、重点问题

(一)政治史研究。

明史领域中有关政治制度的研究一直为学者所关注,且开始由关注传统政治制度本身特性向政治制度运作和变迁转变,此外,人参与政治制度演变、政治事件的发展也颇受关注。

政治制度运作及相关国家机构的设置及演变成为明代政治史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孙魏《明代外交机构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从历史发展的纵向视角来分析明代不同阶段外交机构的运行情况,以探究其内政、外交及外交机构三者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李伯重《明代后期国家决策机制研究》(《中华文史论丛》第1期)认为明代的决策机制发展为圣裁、阁议和廷议并行的复合机制,廷议在明代国家决策机制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但协调圣裁、阁议和廷议三者之间关系的手段尚未形成,仍存在诸多问题。彭勇、黄谋军《制度内外:明代廷杖的制度属性试析》(《中州学刊》第2期)认为明代廷杖的施行具备制度属性,需遵循相关规定,且被纳入国家司法体系中。展龙、徐进《明代水利奏报制度研究》(《安徽史学》第4期)对明代水利奏报制度进行系统考察,认为这一制度在缓和水利危机,保障河漕畅通的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影响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张燕芬《明代金银器制作机构研究》(《文博学刊》第3期)从民间、内府、外藩三个方面梳理了明代金银器生产机构的发展,分析了机构变更、工匠管理对内官监、银作局等衙门的影响。赵瑶丹《论明代私揭禁令与实践的矛盾性》(《史学集刊》第4期)论述了明代私揭与匿名揭帖的禁令情况,指出了明代行政运作与司法实践中使用私揭和匿名揭帖造成的双重影响。朱声敏《明代地方双轨监察体制及其历史鉴戒》(《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第5期)认为明代地方监察体制在发挥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时,也存在使官场政治生态恶化的隐患。余同怀、柏桦《明代专差专使巡视考察制度》(《西南大学学报》第5期)认为明代专差专使巡视考察制度的实行既强化了中央集权,维护了王朝统治,也发挥着规范官员行为的作用。

以官员为主体探讨人与政治事件和政治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梁曼容《明代宗室法律特权及其上下分野》(《古代文明》第2期)梳理了明代不同时期朝廷对宗室的管控及宗室权力变化,指出宗室的法律特权依靠地位高低而呈现上下分野的特征。黄群昂《明代兵部尚书的群体特征》(《历史档案》第3期)指出明代兵部尚书的地域来源分布广,但各省、直有时空差异,这与明代的政治、军事形势紧密相关。同时,兵部尚书的选拔既受到文官铨选制度的规范,又受到各种社会关系及时局的影响。何孝荣《论姚广孝与“新明朝”的建立》(《史学集刊》第3期)认为姚广孝是朱棣“新明朝”的重要缔造者,为明朝新的治国理念、施政方针等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张书铭《明代兵部职方司职能考论》(《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第3期)从明代职方司的设置、沿革、职能及官员升迁等方面进行讨论,以窥明代兵部运行机制及相关军事制度的特征。陈士银《明代的勋爵授予与勋臣教诫》(《史林》第5期)对明代勋爵授予的特色进行探讨,并指出因为缺乏有效的延展机制,使得这一制度僵化,从而诱发社会矛盾等问题。

由上述可见,有关明代政治史的研究已然超出传统的政治史研究范式,开始更多地关注政治制度的动态变化,且不仅仅局限于制度本身,多将制度建设和运行的参与者作为探讨主体,为明代政治史研究的深入开展拓宽了视角和路径。

(二)经济史研究。

经济是明史研究的传统领域,但是偶尔也有一些新理论、新材料得以运用,从而推进了明代经济史的研究。

首先,国家财政体制及官田、官庄的变迁研究常与政治史、社会史研究方法相结合,且多与地方社会研究相结合。任建敏《明代广东寺观田产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从赋役制度与社会变迁的角度切入,研究明代广东地区的佛教、道教等宗教组织名下田产的变迁历史及其与地方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李园《明代内库与财政体制变迁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对明代内库体制及财政变迁问题进行系统探讨,展现了传统财政转型背景下明代中央财政体制的变迁路径及公私财政关系问题。

其次,有关户籍的研究也是明代经济史领域一个重要课题。尹敏志《明代的阴阳生与阴阳户》(《史学月刊》第3期)通过探讨阴阳生的户籍问题,指出明代可在军、民、匠、灶等基本户籍上叠加次生户籍,且这些户籍具有役、职的双重性。张登璨《明代凤阳署户的人身管理与差役负担》(《历史档案》第3期)认为明代某些机构具有“特区”属性,可独立于州县而直接参与相关户籍的人身管理及赋役差派。马志超《民以籍定:明代的儒籍及其民籍化》(《安徽史学》第6期)对明代不同时期的儒籍情况进行梳理,进而指出儒籍在明末有着向民籍转化的新动向。蒋宏达《明代军灶籍新证》(《中国经济史研究》第6期)重点分析明代杭州地区军灶籍的特征,认为江南地区社会权势具有强韧的适应能力,军灶籍的变迁也是江南社会变动的一个缩影。叶锦花《配户当差?明代福建泉州的户籍与户役研究》(《学术研究》第9期)以泉州地区户籍为切入点,指出明代泉州盐场制度改革客观上变更了当地的户籍制度,对泉州地区盐课和军民户役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最后,有关明代商人参与商业活动及官府商税征收等问题也受到关注。魏志远、李园《明代商业伦理的建构——以明代商书为例》(《历史教学问题》第2期)以明代商书为研究视角,指出商业活动与儒家伦理相结合使得道德秩序日益渗透到商业领域。夏强《意图相济,实归掣肘——明代仪真掣盐与京掣的纠葛》(《安徽史学》第3期)以仪真掣盐为切入点,将其与京掣作比较,以突出明代掣盐的特点及变革历程。常文相《明代商人的社会参与》(《中国史研究》第3期)认为明代商人通过社会参与的模式展现自身责任意识和现实关怀,也促进了传统社会中的士商融合。边俊杰、李晓方《明代财政制度演变对国家治理能力的影响及启示》(《江西社会科学》第10期)通过对明代财政制度演变进行分析,指出这一演变过程与国家治理能力的变化存在同步关系。张胜利、冯华南《明代商业人口迁移与地方文化发展》(《中州学刊》第11期)对明代商业移民的迁移特点进行分析,认为这一迁移活动对地方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综上所述,明代经济的发展立足于传统社会后期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样态,商人参与商业活动的日益频繁与官方商业贸易、商税征收相对应,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明代复杂的户籍关系也随着经济的发展产生变动。凡此种种,都成为明代经济史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话题。

(三)思想文化史研究呈现多元化趋势。

明代思想文化史历来是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随着思想史研究的日渐深入,多元化趋势日益显现。

其一,科举制度及地方教化。王健《教化之外:明代毁淫祠的多重面相》(《史林》第1期)考察了明代淫祠禁毁的多重面相,认为地方官员毁淫祠是其权衡利害之后的必然结果。汪维真《明代科举配额制度变动中的地域利益之争》(《史学月刊》2019年第4期)认为明代科举配额制度受明廷用人倾向和士人地域观念的影响,使得配额及制度变动中的地域之争成为政治领域中的重要一环。郭培贵《明代金门岛的科举盛况及其成因》(《史学集刊》第6期)对明代金门岛举人、进士人数进行统计,多方面论证这一地区科举兴盛的表现和原因。廖荣谦、常海星《论明代科举制度在贵州民族地区的开展及人才分布》(《贵州民族研究》第7期)对明代嘉靖前后两个阶段贵州地区科举制度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以探讨该地区的人才分布情况。刘明鑫《明代的科举走报》(《史学月刊》第7期)认为科举走报是依附科举考试而存在的行业,在明代,走报者的酬金越来越多,至晚明远远超出一般家庭的承受能力,科举走报也因此呈现出弊大于利的状态。曹晔《明代的理学讲会与地方礼教——以绍兴府为中心的考察》(《中国文化研究》冬之卷)以绍兴府为例,探讨该地理学讲会的发展形态及其在地方教化中所发挥的作用。

其二,儒学思想的传播及士人思想世界。陈慧麒《明代气范畴思想研究》(线装书局)阐释了“气”的层次和内涵,论证了“气”与理、心、性之间的关系。赵永翔《何以为儒:论明代“伪儒”问题的本质》(《孔子研究》第2期)认为明代的“伪儒”现象反映了儒士间相互攻讦的心态,“伪儒”一词也是社会舆论对种种不遵循道统现象的间接批判。方长山《永嘉之学的明代回响——以陈傅良的明代历史形象为例》(《温州大学学报》第4期)认为明代温州学者通过对以陈傅良为代表的本地前辈的记忆重构,使得永嘉之学得以更新和延续。朱忠文《李言恭的思想世界与其多元社会关系》(《西华师范大学学报》第5期)以李言恭为视角,探讨明代好文勋臣的思想世界及其背后所展现的复杂社会关系。解扬《经世思想的传承与转折——以明代〈大学衍义补〉与德川〈无刑录〉的关系为中心》(《安徽史学》第6期)认为《无刑录》是对明代《大学衍义补》的借鉴与拓展,进而分析明代经世思想在日本德川时代的传承与影响。

其三,信仰空间、宗教文化及神明世界。郑永华《明代真武信仰在北京的繁兴及其影响》(《宗教学研究》第1期)认为明代永乐之后帝王真武信仰持续相沿,尤其是北京地区真武信仰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余焜《明中叶异象频发及其因素探微——以成化、弘治时期为中心的考察》(《宁夏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物异、神鬼现象频发,是明中叶信仰空间、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转变的表征。陈立长《明代开封城宗教场所分布及变化原因探析》(《中州学刊》第6期)以开封府为个案进行探讨,认为明代市民社会的发展、藩王意志和明廷宗教政策的实施,是促成开封城宗教场所变化的主要原因。何威《明代河湟卫所信仰空间的建构与演化》(《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第6期)对河湟地区卫所文化中的信仰空间进行考察,认为河湟卫所信仰空间的建构既是国家权力文化网络建构的主要内容,也是加强国家认同的重要手段和媒介。王岗《明代藩王与道教:王朝精英的制度化护教》(秦国帅译,上海古籍出版社)与以往的明代道教史研究不同,该书将视角转向明代藩王,不仅在道教研究上具有开创意义,也重构了明代藩王形象及参与道教发展的史实。

(四)中外文化交流史研究。

随着近年经济迅速增长及与海外交流的日渐频繁,史学界也重点关注中外文化交流方面的研究,且取得了相当丰硕的研究成果。刘晓东《“倭寇”与明代的东亚秩序》(中华书局)从东亚区域社会的视角进一步拓宽了“倭寇”问题的研究领域,提出了明、日关系万历转折说。同时,通过对以“倭寇”问题为中心的东亚交涉的解读,进一步揭示了前近代东亚区域秩序的合理性及其伦理性。陈文源《明代中越邦交关系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认为明朝是中越关系从无序、不明朗状态发展至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阶段。庞乃明《火绳枪东来:明代鸟铳的传入路径》(《国际汉学》第1期)认为欧洲火绳枪的传入,促成了明中后期单兵军事装备的重大变革。王桂东《明代中朝边疆地带与两国的使行往来》(《北京社会科学》第2期)指出使团在中朝交往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为边疆社会带来了诸多新变化。汤开建《欧洲望远镜在明代中国社会的早期传播》(《北京行政学院学报》第2期)通过收集到的中葡文新资料,对望远镜在明代中国社会的早期传播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与考证,厘清了以往研究中的许多问题,展现了望远镜在明代中国社会传播的全貌。王桂东《边疆安全、边疆开发与明代中朝交往的互动》(《烟台大学学报》第5期)认为边疆地带的安全与开发进一步强化了中朝两国之间的互动关系。庞乃明《明清中国负面西方印象的初步生成——以汉语语境中的三个佛郎机国为中心》(《史学集刊》第5期)认为西方殖民势力对中国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及中国主导的天下秩序的强力挑战等,以及天主教对儒家教化伦理的巨大冲击,共同构成了明清中国的西方负面认知依据。

总之,中外文化交流主要涉及不同区域、国家间的文化交流和商业贸易,以明朝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交流为主要切入点,近年成为明史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三、反思与展望

综观2019年度的明史研究,不仅论著数量可观,而且采用了诸多新材料、新理论,推动明史研究不断走向深入。在政治史、经济史、区域社会史、中外文化交流史等各方面都出现了颇有影响力的论著,足以证明明史研究领域的相关热点问题和重点问题日益得到充分关注。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这些热点和重点问题的研究走向深入的同时,也有一些问题的研究仍显不足。

2019年的明史研究中,经济史领域白银货币化和贡赋体制研究成为众多学者关注和探讨的热点问题,这与以中山大学为依托开辟的贡赋体制研究分不开,且与历史人类学的研究范式相结合,使得这一领域的研究更加细化和深入。有关边疆民族与军事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界从考古学、军事学、历史学、地理学、民族学等多重维度切入,为我们继续开展相关研究开辟了新的学术路径。同样,日益受到关注的社会史研究也运用多学科交叉的理论与方法,日益呈现多元化。传统的政治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以及对外交流等方面的研究,也在吸收新理论、挖掘新材料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此外,随着民间文书、家谱、族谱、墓志、碑刻等新材料的发现与运用,以及诸多新理论和研究范式的被引入,新论证的出现,多维度的考察,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明史研究的领域和研究路径,使之日益向纵深处发展。

不容忽视的是,仍有相关领域的研究颇显匮乏。其中,历史书写是近年历史研究中一个颇受关注的话题,通常与文献考证相结合,这一领域在明史研究中仍缺乏较多关注。关于历史书写的研究,代表性成果有孙卫国《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对万历朝鲜之役的历史书写》(《史学集刊》第2期),作者认为只有深入全面考察《明史纪事本末》对清朝官修《明史》等史书的学术影响,方能更好地探讨朝鲜之役及该书的学术价值。此外还有张佳雯、刘鹏《丹溪与〈局方〉之争的明代书写:以儒士与医者为视角的考察》(《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第6期),梳理了儒士和医者对于丹溪与《局方》之争相关记载,探讨其在明代的历史书写。这两篇文章均以历史文献为依托,在文献考证和材料分析的基础上窥探对史实的书写方式,为相关研究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另外,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居住环境和社会生态也在文明之花绽放时受到污染和破坏,瘟疫、饥荒和各种自然灾害仍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始终,环境史和医疗社会史等领域的相关研究成果还远远不够,有待进一步深入。

以古鉴今,在充分挖掘史料对传统领域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将明史研究更多地与当下社会环境的变化相结合,环境史和医疗史等领域应当受到更多关注。

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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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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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史研究动态》2020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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