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辽宁省档案馆保存了一部《明太祖实录》稿部份抄本,不少学者认定其为建文初修《明太祖实录》抄本,此说有误。建文时期,朱棣很早就被废为“燕庶人”,抄本称其为“燕王”,恰恰证明其不可能是建文初修《明大祖实录》。抄本记事日期、每日记事条目、内容与永乐三修《明太祖实录》完全对应,仅语言风格略有差异,二者承袭关系明显,据此可以推断,抄本是现存唯一的永乐三修《明大祖实录》底草部分抄本。
关 键 词:《明实录》/永乐三修《明太祖实录》/《明太祖实录》底草
作者简介:杨永康,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史学史研究
辽宁省档案馆保存了一部《明太祖实录》稿部份抄本(以下简称《辽宁稿本》),关于《辽宁稿本》的性质,刘玉岐、潘国华二位先生认为“当属建文时所修太祖实录稿之抄本”,丁亮、张会会也持相同的看法,认为“抄录‘稿本’所使用的底本应为建文帝时期编修的《明太祖实录》,极有可能是该《明太祖实录》初稿的抄本”,他们都判定《辽宁稿本》是建文帝初修《明太祖实录》的抄本。笔者认为刘、潘和丁、张二文对《辽宁稿本》性质的考订存在着重大失误之处,《辽宁稿本》与《明太祖实录》之间的关系问题值得进一步推敲。
一、《辽宁稿本》基本情况介绍
《辽宁稿本》原件保存在辽宁省档案馆,笔者未曾亲眼目睹原件,刘玉岐、潘国华二位先生对其纸墨装帧有过简单的描述:“辽宁省档案馆保存一部明朝洪武二十五年正月癸巳(十二日)至六月癸酉(二十三日)实录稿抄本。此本书写材料为生宣纸和墨。据有关行家眼鉴,此纸为手工制造,主要原料是树皮,纸面不平,比毛边纸略厚;墨的主要原料是碳素、胶和香料,因经过裱糊,估计各种配料已发生化学变化。毛笔行书,间有行楷和行草。抄本页长二十五厘米、宽十三厘米,共九十九页,已裱糊装订成册;按日记事,共八十八日条(正月含十二条、二月含二十一日条、三月含十六日条、四月含十三日条、五月含十七日条、六月含九日条)。”①对其流传情况也进行了简单的介绍:“这部明洪武二十五年正月至六月的太祖实录稿抄本,原系清宫内阁大库所藏。后随大库档案散失而为罗振玉收藏,嗣经罗氏献与伪满奉天图书馆。解放后,经东北图书馆接收,现藏于我馆。”②
比较《辽宁稿本》与今存永乐三修《明太祖实录》(“江苏本”“红格本”)的相关文本,可以发现《辽宁稿本》有以下三个特点:③
首先,《辽宁稿本》记事日期、每日记事条目、内容与另外两本完全一致(仅江苏本缺二月丙子日,该日的内容错记在癸酉日内,癸酉日与丙子日记事前后相承,应该是江苏本漏抄所致),记事日期、条目、内容可以一一对应。只是语言、词汇略有差别,语义、内容则基本相同。
其次,《辽宁稿本》语言质朴,浅显易懂,另外两本文字更正式,更书面化一些。《辽宁稿本》文本更接近起居注、钦录簿一些,成书时间早于三修《明太祖实录》。④
最后,《辽宁稿本》讹误之处极多,涉及大量的人名、地名、职官名。丁亮、张会会对比相关文本后,“认为‘稿本’是一份由不熟悉明初情况的抄手‘听写’而成,这才产生了许多‘同音异字’的讹误”。⑤言之有理。《辽宁稿本》讹误多的主要原因是抄手“听写”造成的,也反映出抄手明史素养极低,经常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
以上是《辽宁稿本》版本原貌、流传过程、文本内容及特点的大致情况。就目前为止,笔者没有见到《辽宁稿本》的影印本,整理点校本可以参考刘玉岐、潘国华:《〈明太祖实录〉稿部分抄本》,《历史档案》1985年第3期;辽宁省档案馆、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明代辽东档案汇编》,第四部分“《明实录》稿本”,辽沈书社1985年版。
二、《辽宁稿本》祖本不可能成书于建文年间
《辽宁稿本》祖本成书时间对认识其文本性质极为关键。刘、潘及丁、张二文认定《辽宁稿本》祖本形成于建文时期,据此他们认为《辽宁稿本》是建文初修《明太祖实录》抄本,最主要的证据就是《辽宁稿本》不避讳朱棣的名字。刘、潘二人文章说:《辽宁本》和《江苏本》、《红格本》的成文时间究竟谁先?从三个本子对明成祖朱棣的称谓上可得到正确的答案。封建社会对当朝皇帝和先朝皇帝不能直呼其名,而呼尊称。《辽宁本》对朱棣直书其名,称之为燕王,《江苏本》和《红格本》则书为“今上”。如正月壬寅日,《辽宁本》记:“晋王朱刚、燕王朱禔……觐见。”《江苏本》和《红格本》则书为:“晋王?、今上……来朝。”二月庚申日,《辽宁本》记:“晋王朱刚、燕王朱褆……均往回封地。”《江苏本》和《红格本》则书为“晋王?、今上……俱还国。”诸如此类,载者皆是。可见,《辽宁本》对朱棣直书燕王,不避讳;而《江苏本》和《红格本》为避其讳,尊书为“今上”。这就证明,《辽宁本》是于朱棣位居燕王时纂修;朱棣登基前,独有建文朝修过一次实录,并于建文三年完稿,《辽宁本》很可能为此时所修实录稿本之抄本。而《江苏本》和《红格本》则是朱棣称帝后纂修的。据此,《辽宁本》的成文比《江苏本》、《红格本》都早。
“江苏本”和“红格本”的祖本即永乐三修《明太祖实录》。与“江苏本”和“红格本”不同,《辽宁稿本》不避讳朱棣的名字,这个现象无疑值得进一步细究,但是刘、潘二人的解释却与历史事实相差甚远。他们认为《辽宁稿本》不避燕王朱棣的名讳即证明其必为建文帝所修,但是他们却忽略了建文帝时期的政治背景——“靖难之役”。根据一些史料来看,早在建文元年建文帝朱允炆就已下诏削夺燕王朱棣的王位,称其为“燕庶人”,成书于建文三年的《明太祖实录》怎么会继续称呼朱棣为“燕王”呢?谈迁《国榷》有云:
(建文元年七月)壬辰,命长兴侯耿炳文为征北大将军,驸马都尉李坚、都督宁忠为左右副将军,率师三十六万讨燕……书谕诸王,削燕属籍,诏曰:“朕奉先皇遗诏,纂承大统,宵衣旰食,思图善政,以安兆民。岂意国家不幸,骨肉之亲,屡谋僭逆。去年周庶人橚潜为不轨,词连燕齐湘三王,皆与同谋,朕以亲亲之故,不忍暴扬其恶,止治橚罪,馀置不问。今年齐王榑谋逆事觉,推问犯者,又言与燕王棣、湘王柏同谋大逆,柏知罪自焚,榑已废庶人。朕以燕于亲最近,未穷其事,今乃忘祖逆天,称兵构祸,意欲犯阙危宗社,悖逆如此,孰不骇闻。昔先皇帝时,棣包藏祸心,为日已久,印造伪钞,阴结人主,朝廷穷极,藏匿罪人,先帝震怒,遂以成疾,至于升遐,海内闻知,莫不痛忿。今不悔过,又造滔天之恶,虽欲赦之,而获罪宗社,天地不容。已告太庙,废为庶人,遣长兴侯耿炳文等,率兵三十万,往讨其罪。咨尔中外臣民军士,各宜怀忠守义,奉职平燕,与国同心,永安至治,布告天下,咸使闻知。”⑥
永乐三年官修《奉天靖难记》所载建文元年十一月乙亥《朱棣上建文帝书》有云:
今见诏内言“燕庶人父子”,岂葬父皇以庶人之礼耶?可为哀痛!⑦
建文初修《明太祖实录》成书于建文三年,此时燕王已被建文帝削夺号位,《辽宁稿本》果为建文朝所修实录,应该称其为“燕庶人”才对。《明太祖实录》初修时期,正值“靖难之役”战事最为激烈的时期。双方经历了郑村坝之战、白沟河之战、东昌之战、夹河之战、藁城之战,战事惨烈,早已你死我活,撕破脸皮。根据笔者的考证,建文二年,燕王朱棣开始不使用建文年号,用干支庚辰来纪年;建文三年,朱棣去除建文年号,用洪武三十四年纪年,并追改建文年号。这种“去除”建文年号的行为意味着朱棣与朱允炆彻底翻脸,不承认建文帝的合法地位,不臣之意表露无遗。⑧建文帝在削爵诏中一方面指责朱棣忘祖逆天、称兵构祸的谋反罪行,另一方面并指出,朱元璋在世的时候朱棣就已经有包藏祸心、印造伪钞、阴结人主、隐匿人犯等罪行,《明太祖实录》的纂修是朝廷最重要的舆论工具之一,朱允炆一定会掌握历史书写的话语权,将“燕庶人”朱棣的累累罪行大书特书。在这种惨烈的政治斗争局面下,《明太祖实录》怎么可能还会给朱棣留面子继续称其为“燕王”?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没有这种可能性。根据《万历野获编》的记载:“文皇帝新即位,以前任知府叶仲惠等修《太祖录》,指斥靖难君臣为逆党,论死籍没。”⑨《明太祖实录》纂修者叶仲惠(《明史》本传为叶惠仲)因在实录中指斥朱棣君臣为逆党被杀。永乐初,朱棣敕修《奉天靖难记》反过来丑诋建文君臣,革除建文年号,用洪武代替建文纪年,通篇直呼建文帝名讳允炆,可以视作朱棣对建文初修《明太祖实录》的报复。种种迹象表明,建文初修《明太祖实录》在涉及朱棣史事记载时使用“燕庶人”称谓的可能性较大。《辽宁稿本》称朱棣为“燕王”反而证明其不可能成书于建文帝之手,其祖本也就不可能是建文初修《明太祖实录》。
丁亮、张会会进一步认为,永乐三修《明太祖实录》关于朱元璋在朱标死后欲立朱棣为太子的说法是有依据的、可能是事实,对传统说法提出质疑,但是这种质疑是有问题的。他们的主要证据即来自于《辽宁稿本》“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戊寅日”的记载:“帝坐东便门,诏内大臣晓谕曰:‘朕年老,太子不幸,遂如此者,命也。古云,国有长君,社稷之福。朕第四子聪明、仁厚、勇武,与朕相同。朕欲立太子如何?’翰林学士刘山伍奏曰:‘君言是也。惟秦、晋二王如何?’帝不答,大哭而止。”
二人认定《辽宁稿本》为建文初修《明太祖实录》,这条记载又与永乐三修《明太祖实录》基本相同,因而认为永乐三修本的说法并非朱棣后来捏造。且不论《辽宁稿本》非建文时期所修《明太祖实录》,其所引史料不足为凭,就当时“靖难之役”惨烈的政治、军事斗争情形来分析,这样的记载决不可能在建文时期出现。如前所述,建文帝一定会利用纂修《明太祖实录》的机会打击朱棣,对“燕庶人”进行贬低,揭露朱棣的罪状,也一定会记载朱棣“庶出”的事实,他怎么会如此美化犯了谋逆大罪的“燕庶人”呢?在这种情况下,建文帝会允许史官们用“聪明、仁厚、勇武”这样的词汇来形容“燕庶人”吗?更遑论这样的话出自朱元璋之口,且意在立朱棣为太子。如此记载将置在位的建文帝于何种境地,叶仲惠这样的史官们能不考虑吗?《辽宁稿本》这条记载明目张胆地站在朱棣一边,由此即可判断,其成书必然在朱棣取得“靖难之役”胜利之后。
三、《辽宁稿本》为永乐三修《明太祖实录》底草部分抄本
《辽宁稿本》的祖本既然不是建文初修《明太祖实录》,其成书时间又早于永乐三修《明太祖实录》,那么它究竟是怎样的一部官修史书呢?众所周知,有明一代《明太祖实录》经过三次纂修,建文朝初修,永乐初重修,永乐中三修。《辽宁稿本》可能是永乐初重修的《明太祖实录》吗?笔者认为,《辽宁稿本》不可能是永乐重修《明太祖实录》,它跟永乐三修《明太祖实录》的关系更为密切。主要依据有二:
其一,《辽宁稿本》记事日期、每日记事条目、内容与永乐三修《明太祖实录》完全一致,《江苏本》、《红格本》的祖本即永乐三修《明太祖实录》。永乐重修《明太祖实录》总计183卷165册,永乐三修总计257卷、205册,从卷数上来看,三修本比重修本内容至少扩充了三分之一,从册数上来看,三修本比重修本扩充了近四分之一,永乐三修比重修内容丰富了许多。按照常理推测,三修记事日期、每日记事条目应该较重修为多,各条内容也更为详细,《辽宁稿本》记事跨度长达六个月,却与三修实录一一对应,不见丝毫缺略差异,显然跟三修实录关系更为紧密,成书时间较重修本为晚。由此亦可推断,《辽宁稿本》不可能是建文初修《明太祖实录》,初修本的卷、册史无所载,但就《明太祖实录》三次纂修的情况来看,初修本记事日期、每日记事条目、内容一定与重修本、三修本有所不同。换而言之,初修本记事日期、每日记事条目、内容不可能与三修本一一对应,因而《辽宁稿本》不可能是初修本。
其二,从“朱元璋欲立朱棣为太子”这条史料来看,《辽宁稿本》与三修本更为一致。以下分别是《奉天靖难记》、《辽宁稿本》、三修《明太祖实录》对“朱元璋欲立朱棣为太子”一事的记载:
《奉天靖难记》:四月丙子,太子薨。太祖愈属意于上矣。一日,召侍臣密语之曰:“太子薨,诸孙少不更事,主器必得人,朕欲建燕王为储贰,以承天下之重,庶几宗社有所讬矣。”学士刘三吾曰:“立燕王,置秦、晋二王于何地?且皇孙年已长,可立以继承。”太祖遂默然。是夜,焚香祝于天曰:“后嗣相承,国祚延永,惟听命于天尔。”⑩
《辽宁稿本》:帝坐东便门,诏内大臣晓谕曰:“朕年老,太子不幸,遂如此者,命也。古云,国有长君,社稷之福。朕第四子聪明、仁厚、勇武,与朕相同。朕欲立太子如何?”翰林学士刘山伍奏曰:“君言是也。惟秦、晋二王如何?”帝不答,大哭而止。(11)
《明太祖实录》:上御东角门,召廷臣谕之曰:“朕老矣,太子不幸,遂至於此,命也。古云,国有长君,社稷之福。朕第四子,贤明仁厚,英武似朕,朕欲立为太子何如?”翰林学士刘三吾进曰:“陛下言是,但置秦晋二王於何地?”上不及对,因大哭而罢。(12)
根据王崇武先生的考证,《奉天靖难记》成书时间早于三修《明太祖实录》,笔者曾进一步考证其成书于永乐三年左右,(13)距离重修《明太祖实录》成书的永乐元年很近,以上《奉天靖难记》的记载应该来源于重修《明太祖实录》,《奉天靖难记》成书时间较早,采取“革除”立场,极端丑化朱标、朱允炆,其立场应该与重修《明太祖实录》很接近。比较以上三条材料,可知《辽宁稿本》与重修《明太祖实录》的差别较大,《辽宁稿本》省略了对朱标、朱允炆的贬损之辞,如“太祖愈属意于上”、“诸孙少不更事”,朱元璋夜祷于天的情节也被省略,朱元璋的态度则由“默然”被修改为“大哭”。从整体上来看,《辽宁稿本》对“朱元璋欲立朱棣为太子”的历史书写采取了更为缓和、婉转的立场,也更具欺骗性,距离重修本尖锐对立的立场较远,与三修本则基本完全一致,充分说明了《辽宁稿本》与三修《明太祖实录》文本关系密切。
那么,到底该如何界定《辽宁稿本》与三修《明太祖实录》之间关系呢?两者记事日期、每日记事条目、内容完全相同,仅语言风格略有差异,后者对前者的承袭很明显。如果我们了解《明实录》的纂修过程,这一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根据一些材料的记载,《明实录》成书之前先有底草,成书之后会将底草按照章程予以销毁。吴晗先生曾比较系统地搜集了“焚草”的相关材料: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五《书吴潘二子事》:“实录纂修完成后,誊录正、副二本,其底稿则于择日进呈前,史官会同司礼监官于太液池旁椒园焚毁,以示禁密。”
郑晓《今言》卷三四三:“实录成,焚其草禁中。”又卷一零三:“实录进呈,焚草液池,一字不传。”
《万历会典》卷二二一“翰林院”条:“其实录草稿,会同司礼监官,于内府烧毁。”
沈德符《野获编补遗》卷一“今上史学”条:“实录成时,史臣俱会同焚稿于芭蕉园,人间并无底稿。”
朱国桢《涌幢小品》卷二:“实录成,择日进呈,焚稿于芭蕉园。园在太液池东,崇台复殿,古木珍石,参错其间。又有小山曲水,则焚之处也。”
刘若愚《酌中志》卷一七:“玉河桥东岸,再南曰五雷殿,即椒园也。凡修实录成,于此焚草。”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六:“有坊二,一曰金鳌,一曰玉蝀,再南曰五雷殿,即椒园也。凡实录成,焚草于此。”又卷一三:“凡一帝山陵,则开局纂修,告成焚稿椒园。”又卷三二:“史成焚草,中贵传旨,犹传大学士为翰林学士。”(14)
此外,薛三省《薛文介公文集》卷三《移阁列实录条例揭帖》亦云:“窃照国家之正史,取裁于累朝之实录,而实录之典故,又取衷于每年之纂注。起居注与六曹编纂,即实录之底草,实录又正史之成案也。故必实录慎而后正史当,纂注详而后实录备。”(15)
笔者认为《辽宁稿本》的祖本应该就是三修《明太祖实录》的底草(或称底稿、草稿)。《明太祖实录》主要取材于洪武朝的《起居注》《钦录簿》《奏事簿》《大明日历》,但是在这些前期官修史书、官方档案与《明太祖实录》正、副定本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环节,这就是“底草”阶段。之所以称之“草”或“稿”,顾名思义虽然是定本形成的依据或基础,但毕竟不同于定本,一定会与定本略有差异。将《辽宁稿本》与三修《明太祖实录》对比一下,就会发现《辽宁稿本》符合三修《明太祖实录》底草的所有特性。首先,从记事条目及内容上来看,基本相同,二者关系密切。其次,前者文字质朴、浅显易懂,保留了《钦录簿》口语化风格,以及《起居注》的行文格式,(16)后者则更为正式、更为书面化,二者文本略有差异,但前后承接关系明显,显然,《辽宁稿本》的文本处于《起居注》《钦录簿》与三修《明太祖实录》之间,是它们之间的过渡环节。最后,从一些细节上来看,《辽宁稿本》草稿属性意味浓厚。从卷帙形式上来看,《辽宁稿本》不分卷,史料长编的性质较明显,而相对应《明太祖实录》分为四卷,215卷(正月)、216卷(二月)、217卷(三、四、五月)、218卷(六月)。(17)从称谓上看,《辽宁稿本》称朱元璋为“帝”,《明太祖实录》称“上”,应该是保留了《起居注》《大明日历》等洪武官修史书原来的称谓。(18)《辽宁稿本》称朱元璋为“帝”,若称朱棣为“今帝”,没有先例,若称“今上”,则称谓不统一,索性不如遵循洪武官书惯例,称其爵位姓名。总之,“底草”本来就不是正式的官修史书,它只是《实录》的过渡产品,留有一些旧有史料痕迹,不避讳朱棣的名字也属惯例。
按照《明实录》纂修仪制,实录底草最终是要被焚烧掉,那么《辽宁稿本》何以流传后世?不外乎有两种可能:其一,参加焚草的史官或宦官找机会保存了一部分,即焚草之余。其二,焚草之前参加实录纂修的史官私自抄录了一部分。不管哪一种可能,实录底草大规模泄漏的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
综上所述,《辽宁稿本》是现存唯一的三修《明太祖实录》底草部分抄本,它的存在可以让我们直观地了解到什么是实录底草,对学界重新认识《明实录》的纂修过程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应该给予足够重视。
注释:
①刘玉岐、潘国华:《〈明太祖实录〉稿部分抄本初考》,《历史档案》1985年第3期,第80—82页。
②刘玉岐、潘国华:《〈明太祖实录〉稿部分抄本》,《历史档案》1985年第3期,第3—16页。
③刘玉岐、潘国华二位先生的文章对《辽宁稿本》的文本特点也进行过总结,参见刘玉岐、潘国华:《〈明太祖实录〉稿部分抄本初考》,第80—82页。
④丁亮、张会会:《从〈明太祖实录〉稿本谈明初立储问题》,《历史档案》2018年第2期,第76—84页。
⑤丁亮、张会会:《从〈明太祖实录〉稿本谈明初立储问题》,第76—84页。
⑥谈迁:《国榷》卷一一,惠宗建文元年,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805页。
⑦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上海:商务印书馆,1948年,第76页。
⑧参见杨永康:《朱棣“革除”建文年号考——以孔尚任所藏〈燕王靖难札付〉为证》,《文史哲》2018年第5期,第139—152页。
⑨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监修实录”条,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6页。
⑩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第11页。
(11)刘玉岐、潘国华:《〈明太祖实录〉稿部分抄本》,第3—16页。
(12)《明太祖实录》卷二一七,洪武二十五年四月丙子。
(13)参见杨永康:《朱棣“革除”建文年号考——以孔尚任所藏〈燕王靖难札付〉为证》,第139—152页。
(14)以上诸条均转引自吴晗:《记〈明实录〉》,收入《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19—320页。吴晗先生并未对这些资料进一步展开论述。
(15)薛三省:《薛文介公文集》卷三《移阁列实录条例揭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16)丁亮、张会会利用《万历起居注》《明太祖钦录》,与《辽宁稿本》的书写格式和语言风格进行对比,认为《辽宁稿本》还保留着起居注的书写格式和钦录簿的语言风格,笔者认同这一判断,但不认同他们将《辽宁稿本》定性为建文初修《明太祖实录》。
(17)需要指出的是,《辽宁稿本》首尾正月、六月记事并不完整。
(18)洪武七年官修《皇明宝训》称朱元璋为“帝”,此本《皇明宝训》直接取材于洪武时期的“记注”,据此推测,当时的《起居注》《时政记》,包括与《皇明宝训》同时成书的《大明日历》,亦称朱元璋为“帝”。参见杨永康:《洪武七年官修〈皇明宝训〉史料价值初探》,《史学史研究》2008年第3期,第86—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