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晔:严嵩与明中叶上层文学秩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07 次 更新时间:2019-07-26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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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晔  

内容提要:生前享有很高文學聲望的詩人嚴嵩,身後因其姦臣的政治身份,在明代文學史中處於失聲的狀態。其實,嚴嵩的文學研究價值,並不在具體的詩歌造詣,而在他作爲正德文壇新秀和嘉靖文壇領袖,在整個明中葉上層文學秩序變動中的關鍵作用,及其對於重新認識姦臣與詩人這兩種身份的典型意義。他早年游離於茶陵派與“前七子”之間的文學經歷,爲他晚年持文柄及處理臺閣與“後七子”的關係,提供了有益的經驗。而他晚年對“文柄”與“史權”的態度,又迥異於徐階、王世貞等人的常規思維。但他對日漸勃興的公衆文學世界中庶民書寫之力量,未有足夠的重視,以致一些異見文人借戲曲、小說等俗文學的書寫,繞過傳統的史官之筆,完成了對嚴嵩姦臣形象的塑造。此爲文學媒介變革對古代上層文學秩序與權力的重大衝擊,嘉靖、萬曆年間正是關鍵之節點。

关 键 词:嚴嵩  姦臣  上層文學  文柄  史權


在中國文學、藝術史中,有幾位特別的作家,他們生前有很高的文藝名望,雖因政治品行上的缺陷被世人視爲“姦臣”,卻無法掩蓋他們在文學、藝術上的造詣和成就。北宋蔡京的書法,明末阮大鋮的戲曲,都是典型的例子。明代的嚴嵩,更是文名在外,享譽一時,成爲正德、嘉靖文壇的風雲人物。然而,在知人論世、言行合一的傳統文學觀中,“姦臣”與“詩人”,是兩種很難統合在一起的身份,若出現在同一個人身上,其文風和儀態,易被批評者視爲諛美或詭譎。但嚴嵩的文學口碑,又是一個客觀的事實。在很大程度上,這一頗具背反色彩的文學類型,之所以被關注,並不是因爲其審美屬性,而是因爲它在文學之外、又與文學休戚相關的話題性。這種話題性,作爲一個引子,可以引導我們關注古代上層文學世界的複雜面相。

何爲“上層文學”?在筆者的理解中,它與“士大夫文學”等以作家主體精神爲內核的文學概念不同,是一個以社會制度與結構爲核心、受制於政治場域、擁有話語權力、突顯體用功能、更强調外在世界對文學的規制及相互作用的文學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我們只有釐清了這一套規制法則及其表現形式,方能進一步區別士大夫文學與常規審美文學的不同特徵。而作爲姦臣之作家,無疑是上層文學中的一個極端案例。到底什麼樣的觀察維度,纔能體現姦臣之文學世界的豐富一面,不致落入簡單的非彼即此的批判性邏輯,是筆者接下來嘗試解決的一個問題。

有關嚴嵩文學的研究,現今高質量的成果不算太多。在已有成果中,持批評態度的,其觀點多趨臉譜化;主張重新認識的,由於前期成果很少,大多流於平面化的概說。謝正光的《嚴嵩詩詣評價析論》,①廖可斌的《嚴嵩與嘉靖中後期文壇》,②是筆者所見論述最有深度的兩篇文章,分別從嚴嵩詩歌的後世評價、嘉靖中後期文壇統治的角度,對嚴嵩的文學史意義作了重新評價。可惜限於篇幅,二文並没有詳細地展開論述。筆者在此基礎上,試從詩人與姦臣這兩個極具張力的身分的角度切入,考察嚴嵩在正德、嘉靖年間上層文學秩序中的不同位置,以及外在環境變化對其文學秩序觀所產生的影響,是如何落實到他與李東陽、李夢陽、楊慎、湛若水、唐順之、徐階、王世貞等人的交往與對抗之中的。希望從現象中抽繹而來的某些內在概念與規則,能爲古代上層文學秩序的研究提供一些幫助。


一、隱讀與待勢:正德文壇秩序與嚴嵩的文學立場


嚴嵩一生最爲人稱道的,是他進士登第後兩次隱讀鈐山的十年時間。正德三年(1508),授翰林院編修未久的嚴嵩,因祖父嚴驥離世而返鄉丁憂。中又歷母喪,至六年服闋。旋以病再獲賜告,至十一年始赴京履職。十三年秋,充册封肅王副使,往廣西靖江府。次年沿原途還,途經分宜,以疾奏乞調理,二度歸隱。至十六年春啟程赴京。

嚴嵩第一次歸隱居鄉八年的原因,有人認爲是爲了躲避劉瑾、焦芳等人對翰林官員和江西文人的迫害。但劉瑾在正德五年已經伏誅,焦芳亦在同年致仕。而嚴嵩直到正德六年九月纔服闋。故嚴嵩隱讀鈐山與劉瑾、焦芳没有直接關係,就如他自己所述,因病不得不休養而已。也有人認爲,嚴嵩靠隱讀一事標榜清高,贏取聲名,待價而沽,類似於唐人的“終南捷徑”,但唐代是一個士族社會,社會流動的有限性使得這種“假隱”風氣有一定的生存空間。明代則不一樣,科舉制度已經成熟,社會流動體制相當完善,用八年時間來隱讀鄉里,未必會祿仕暢達,反極有可能被新科翰林所取代,失去官場進階中的年齡和資歷優勢。如果早年嚴嵩真是一個精算的人,應該不會選擇這條頗具風險的道路。何況在明代的職官體系中,在職官員受到諸多典章制度的約束,以養病爲由告歸,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故筆者以爲,嚴嵩隱讀的前八年,其主要原因就是丁內外憂,以及因痰疾休養,我們不應以嚴嵩晚年的行爲品性,貿然地揣度他早年的隱讀動機。

如上所言,嚴嵩隱讀主要歸於家庭和身體疾病的原因,根據現有史料,我們看不出嚴嵩早年對政治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至多就是感憂時事罷了。甚至他的第二次歸隱,帶有頗爲明顯的政治厭倦情緒。但在這十年中,他對詩歌表現出的興趣,卻是切實存在的,且遠遠超過了對政治的熱衷。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他有很好的文學素養,這從他考選翰林院庶吉士並順利留館一事,即可見一斑。其同年庶吉士崔銑,說他“讀書中秘,試常冠,吾曹自故相李文正而下咸偉其才”;③另一同年庶吉士陸深,說他“居館閣,試必在首選”。④嚴嵩的庶吉士學習成績名列前茅,在翰林院系統中如魚得水,表現出當科進士文章之冠的某些潛質,以至於深受宰輔李東陽的賞識。

另一方面,弘治末、正德初的文人集團之爭,讓青年嚴嵩多有忌憚。弘治十八年(1505)科庶吉士於當年三月館選,至正德二年(1507)十月散館。在這期間發生了兩件大事,一是政治領域的,即正德元年劉健、謝遷致仕事件。從弘治十年開始穩定了近十年的劉、謝、李三人內閣班底,只剩下李東陽一人。內閣首輔的文學立場有所變化,從劉健的重道輕文,轉向了李東陽的文道二分。二是文學領域的,即翰林院修撰康海請李夢陽撰其母墓表,刻集遍送館閣諸公,這被視爲對李東陽茶陵派的公開挑戰。身爲翰林院新人的嚴嵩,至少可以近距離地察覺到兩點:一是中央文學風尚的變化,審美文學思潮在國家的權力頂層蔓延開來;二是復古派開始從茶陵派中脫離出來。作爲尚未正式授官的庶吉士,他並未表現出明顯的立場和態度,但中央文壇格局的複雜性,無疑給初出茅廬的嚴嵩上了生動的一課。

正德三年,嚴嵩返鄉丁憂,至六年服闋。本可以回京補任翰林院編修,他卻作出了上疏祈養病的決定。其身體情況固然是一個原因,但當時劉瑾、焦芳已敗,首輔李東陽大力提攜青年才俊,對嚴嵩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其同年編修崔銑,就有類似的機遇。“瑾誅,召還職。時輔臣以文藝籠絡縉紳,漸成風致。銑上書勸以及時悟主救民,薦賢理財强兵,毋事瑣末。懇懇千餘言,時論韙之。”⑤雖然崔銑强調經世之學,對文藝之學不甚關心,但當時輔臣“以文藝籠絡縉紳”且漸成風致的情況,應該屬實。這一趨向最受益的,其實是那些在劉瑾亂政期間離開京城的翰林官員。對曾任翰林院編修的嚴嵩來說,庶吉士期間就深受李東陽的賞識,這次無疑是絕佳的復出機會。但他最後選擇了繼續養病,如果一定要在身體狀況之外追究一些附屬原因,與其解釋爲他在躲避劉瑾餘黨對江西人的迫害,不如理解爲他對李東陽晚年的文學主張及政治準則不甚認同。

與此同時,嚴嵩與李夢陽的交往在不斷加深。正德六年(1511)至九年,李夢陽出任江西提學副使,在任上巡視學校,重建書院,頗有作爲。二人在此期間有詩歌唱和,固然是一個事實,但我們更應探究這一事件背後的制度原因。明代提學官的主要職責,在引導、規範地方上的官學教育,李夢陽本人就深受其惠。他未登第時,深受陝西提學副使楊一清的賞識。因此,當他上任江西提學副使後,也在提攜後學一事上多有留意。更關鍵的是,弘治以後,京城文學風尚和作家集羣中,已有明顯的館閣、郎署之別。館閣因其文責所在,緊緊地掌控了對文學後進的提攜和培養事務,通過擔任會試、兩京鄉試主考官,負責庶吉士教習等途徑,建立起一套有制度保障的文脈關係。郎署作家要想培植自己的文學力量,除了吸納郎署新人外,還有一個常規的途徑,即外任按察司提學副使或僉事。曾任陝西提學副使的楊一清,“創建正學書院,拔各學俊秀,會業於中,親爲督教。其大規先德行而後文藝,故院中士連魁天下爲狀元者二人,其以學行、功業著聞者甚多。”⑥寧夢陽、康海、吕柟、馬理等陝西文士皆受其惠,“時時慕稱楊公不衰”。⑦敞李夢陽在江西提學任上,同樣盡心盡責。嚴嵩雖不是未第舉子,但正好養病家居,李夢陽得以與之有密切的往來。早在弘治末年,翰林官員康海、王九思就是復古派的核心成員,可惜後來被劉瑾牽連削籍。劉瑾伏誅後,翰林新銳如崔銑、嚴嵩等又對李東陽持較消極的態度。在某種程度上,李夢陽或對嚴嵩寄予了一種希望,即再次效仿康海、王九思的模式,從翰林院內部擊破館閣文風的壁壘。而嚴嵩本人,也對李夢陽頗有好感,其《奉酬空同先生垂訪見貽》開篇有“病來渾與故人疏”一句,說明嚴嵩在丁憂返鄉之前,在京城已與李夢陽相識,而末以“卻慚和郢曲難如”一句收篇,⑧明確表達了對李夢陽詩歌造詣的景仰之情。而作爲前輩的李夢陽,也對嚴嵩贊賞有加,朱彝尊曰:“分宜通籍,即見知於獻吉、仲默。旋請假還里,讀書鈐山者七年。獻吉遠訪之山中,作《鈐山堂歌》以贈。”⑨朱國楨在《湧幢小品》中,亦有“李獻吉督學江西,試士袁州畢,嚴介溪來見。時嚴方讀書鈐山堂,有盛名,獻吉亦雅重之”的記載。⑩江西人聶豹爲諸生時,頗受時任提學副使李夢陽的賞識,在聶豹赴京參加會試之前,李夢陽特意提醒他:“如今詞章之學,翰林諸公嚴惟中爲最,汝至京須往見之。”(11)以上諸事,皆可見李夢陽對嚴嵩的賞識與期望。

《空同集》中有兩首與嚴嵩有關的詩歌,即《題嚴編修東堂新成》和《鈐山堂歌》。曹國慶《嚴嵩年譜》將《鈐山堂歌》繫於正德九年(1514)李夢陽來訪鈐山之時,此說最早見於朱彝尊《靜志居詩話》:“獻吉遠訪之山中,作《鈐山堂歌》以贈。”(12)但《鈐山堂歌》中有“先生今與赤龍飛,南望碧山空翠微”、“經年不釣苔成衣”、“可問王孫歸不歸”等句,(13)度其語氣,更像是對在外履職官員而非鄉居士大夫的一種問候。據邵寶《東堂新第興建記》記載,“東堂新第者,翰林嚴先生惟中之所建也……正德辛未(六年),予以貴州之節過之,蓋亦謂然。越八年己卯,先生奉使還自桂林,乃作堂,以面鈐題曰鈐山之堂……其北即前所建東堂也。”(14)則所謂的鈐山堂,當建於正德十四年至十五年間,在這之前只有東堂,没有鈐山堂。嚴嵩的詩友唐龍,撰有《太史日擬北行弗果詩至約春初於南浦論別用韻勸之行□□新構面鈐山甚奇》一詩,其中“太史日擬北行弗果”、“約春初於南浦論別”諸句,(15)對應的是正德十六年春嚴嵩啟程赴京一事,可知詩作於正德十五年。是年嚴嵩居南昌,與時任江西監察御史的唐龍多有唱和,留有《夜登明遠樓同王陽明中丞唐朱二察院》、《和唐侍御晚登春臺》等作。既然唐龍說“新構面鈐山”,則此建築應落成未久。故嚴嵩回到北京後,立即邀請京城名流題詠。他夏天到京,同年八月升任南京翰林院侍讀,在京停留時間不過兩三個月,卻收到費宏《爲嚴編修惟中題鈐山堂用王禮侍思獻韻》、夏言《次王甌濱韻題嚴介溪鈐山堂》、劉節《題介溪嚴太史鈐山堂次韻》等多篇詩作,足見他對鈐山堂題詠一事的重視和熱情。有鑑於此,李夢陽的《鈐山堂歌》,不可能早於正德十五年;而《題嚴編修東堂新成》,根據《空同集》中前後詩歌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推斷,應作於李夢陽來訪時,至晚正德九年。如此則嚴嵩與李夢陽的交往,可分爲正德初年在北京、正德九年在江西、正德末嘉靖初書信交三個時期。二人在往來的緊密度上,遠勝過嚴嵩與李東陽的關係。

平心而論,能同時贏得李東陽、李夢陽兩位文壇領袖的矚目,並被寄予很大的期望,甚至“天下以公望歸之”,(16)對一位步入全國文壇未久的年輕人來說,絕非易事。嚴嵩似乎陷入了一個難以決斷的境地。一方面,他在詩學觀念上更傾向於李夢陽;另一方面,他又不是一意詩文、完全没有政治抱負的人,深知翰林院作爲清望要地在士大夫宦途中的明顯優勢。他選擇在正德十一年(1516)赴京履職,固然是病情有所好轉的緣故,但從文學流派之爭的角度來看,茶陵派的李東陽於正德七年十二月致仕,復古派的李夢陽在正德九年被劾下獄,旋冠帶閑住,曾經激烈的流派之爭漸趨緩和。被李東陽和李夢陽二人同時賞識的嚴嵩,在這個時候回到翰林院繼續任職,既可產生在衆人矚目下重返京城文壇的轟動效應,又不必因捲入上一代的文學紛爭而爲某一方背書,恐怕是最好的一種處理方式了。

總的來說,在翰林院和復古派之間,作爲翰林官員的嚴嵩,其態度更傾向於復古派。他入仕之初的文學立場,由於材料不多,我們只能從他給李夢陽的詩歌中窺見一斑。但從正德十六年(1521)第二次起復,至嘉靖十五年(1536)升任禮部尚書期間,他在文字中多次流露出對復古諸子的欣賞。嘉靖十三年,復古派作家孟洋去世,他在墓誌銘中回憶孟洋任行人司行人時,“何子仲默方有俊名,與其羣李獻吉、王子衡、崔子鍾、田勤甫及公,日切劘爲文章,揚摧風雅,以相振發。酒食會聚,婆娑酣嬉以相樂,時稱‘十才子’。”在贊賞孟洋抗疏論劾當道之餘,還不忘評價“諸子者亦各以氣節自著,不獨稱才也”。(17)嘉靖十五年四月,嚴嵩赴京考滿,遇江西布政使曹嘉,贈詩中有“嶽伯中州彥,文章有舅風。破溟鯨力健,馳野驥羣空。翰苑名無忝,藩垣位已崇”諸句,(18)曹嘉是復古派領袖李夢陽的外甥,詩中所云“文章有舅風”諸句,實可視爲嚴嵩對前輩李夢陽的又一次贊賞,而對曹嘉“翰苑名無忝,藩垣位已崇”的評價,正是嚴嵩對當時文學領域閣、部之爭的一種潛意識流露。甚至到嘉靖二十三年,同年館閣好友陸深去世,時任禮部尚書的嚴嵩撰《文裕陸公神道碑》,回憶弘治年間“朝廷清明,百官各安其職,得以其餘肆力於簡册翰墨之間。諸司各屬往往名隽崛起,而與館閣之士爭衡而並馳……公於書無所不讀,抉隱而鈎其玄,與李空同、徐迪功諸子上下其議論”,(19)對諸司名雋與館閣文士的爭衡,以及李夢陽、徐禎卿等人的學問才識,仍是持肯定的態度。

嚴嵩的《鈐山堂集》,自正德十年(1515)以後,陸續有十數名家爲之撰序,不止一位提到李夢陽與他的詩學傳承關係。嘉靖十年(1531)唐龍序,稱嚴嵩詩風淡達,這一評價實來自前輩詩人李夢陽和汪俊,“崆峒子評介溪詩曰淡,石潭翁又曰達,達者其詞和,淡者其詞平,夫和平而後謂之至也”。(20)嘉靖二十五年王維楨序,指出“蒐奇抉異,博者能之,兴出幻化,才者能之,然法以約。是二者,非好古篤力弗至也,凡鈐山之作,三者具焉”。而其中可以約制“博”與“才”的“法”,在王維楨看來,源出李夢陽,“鈐山故與空同李氏交,李詞尚法”,(21)直接點明了嚴嵩詩歌內核的源頭。

綜上所述,無論是入仕之初,還是起復之後,嚴嵩對弘治、正德年間在郎署興起的復古文學並無成見,甚至較之程式化的館閣文學,更有一份同情和賞識在其中,也存在一定的詩學傳承關係。但作爲翰林官員,他在身份認同與文學認同之間無法達成一致,由此形成一種在離合中尋求獨立的文學姿態。我們考察嚴嵩的文學世界,必須對其早期思想有足夠的認識,纔能更客觀地討論他晚年文學態度的複雜性。


二、文柄與史權:嚴嵩的文學權力與異見士大夫的反制


正德十六年(1521)春,嚴嵩第二次離別家鄉,赴京履職。八月,升南京翰林院侍讀,掌院事。嘉靖四年(1525),升國子監祭酒,直經筵。七年,遷禮部右侍郎,再改禮部左侍郎。十年十二月,升南京禮部尚書。十二年六月,改南京吏部尚書。十五年五月,改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總理重修《宋史》。嘉靖二十一年入閣。在這一段時間裏,嚴嵩的文學聲望扶搖直上,政治口碑總體亦佳。張燮評價曰:“觀其生平持論及與人書,較多温厚和平之氣,猶未見有翻覆星辰、摧落一世手段。”(22)顧文彬也說嚴嵩在南京翰林院任上“以名節自厲,故守溪(王鏊)即以賢士大夫待之”。(23)與先前的隱讀鈐山和稍後的文柄天下相比,這一時期嚴嵩的文學觀念,體現出更複雜、更具過渡性的一面。

作爲嚴嵩的死敵,王世貞在《藝苑卮言》曰:“近一江右貴人,强仕之始,詩頗清淡。既涉貴顯,雖篇什日繁,而惡道坌出。”(24)這裏的“江右貴人”,即是嚴嵩。王世貞對嚴嵩前期的文學創作給予了相當程度的肯定,考慮到王世貞的立場,這樣的評價殊爲不易。但對“既涉顯貴”這個節點的發生時間,學界一直未有清晰的判定。從《鈐山堂集》中的文字來看,嘉靖十五年(1536)北任禮部尚書,對嚴嵩來說,不僅是政治心態上的一個轉折點,同樣也是文學觀念上的一個轉折點。

嘉靖十五年,嚴嵩五十七歲,先後在南京各部任職達九年之久。明代南京官員向有“吏隱”之稱,早在嘉靖三年,嚴嵩掌南京翰林院事,就在詩歌中有所流露:“勝得江山覽,閒兼吏隱名”、“誰信仙曹兼吏隱,詩成莫遣外人傳”。(25)在南京吏部尚書任上,由於年歲已高,更常有歸老故園之念。如嘉靖十一年除夕夜,有“因懷泉石違初志,愧乏涓埃答聖明。燒竹引杯聊餞歲,望鄉瞻闕總關情”之句;(26)嘉靖十二年聞鈐山御書樓建成,有“他日若論歸老計,鄴侯惟有滿家書”之句;(27)嘉靖十三年五十五歲生日,有“晚歲冰霜恒自保,世途巇險故曾經。遲回退食江湖遠,省閣鐘峯吟翠屏”之句;(28)是年除夕夜,又有“病來漸覺形容老,靜後渾於歲月忘”之句;(29)嘉靖十四年,五十六歲生日,有“待得銓曹書滿日,只應便掃故園扉”之句。(30)每當離開官場社交活動而進入個人文學世界之中,嚴嵩總會流露出對故鄉隱讀生活的一種眷戀。當嘉靖十五年赴京考滿並被薦任禮部尚書時,他確實有一絲驚喜且錯愕的感覺,《初入東閣有作》開篇就有“碧霄何意得重攀”的感慨。(31)故在很大程度上,出任禮部尚書一事對嚴嵩文學觀的影響,不僅體現在文學職能上,更體現在潛移默化的文學心態上。

根據今人對明代閣臣羣體的研究,可知平均入閣年齡在五十五歲左右。嚴嵩政治生命所處的正德、嘉靖年間,平均入閣年齡在五十七歲,略晚。(32)也就是說,在此年齡時,其他士大夫已經入閣,而嚴嵩剛上任禮部尚書,直到六年後他纔入閣。考慮到嚴嵩進士登第時只有二十六歲,他的職官遷轉是很遲緩的,這與隱讀鈐山十年不無關係。推薦他出任禮部尚書的李時、夏言、顧鼎臣三人,李時進士早他一科,現已是內閣首輔;夏言進士晚他四科,卻已是禮部尚書;顧鼎臣是他同科狀元,亦位居其上。有志於仕宦的士大夫,只要橫向比較一下周邊人物,很容易看出自己的劣勢。這方面的感受,恐怕既是嚴嵩在南京尚書任上有意歸隱的一個觸動點,也是他入列七卿後比别人更夤緣上位的原因之一。

嚴嵩被薦任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其主要職責是以翰林院學士的名義,總理重修《宋史》事宜,掌印禮部尚書仍是夏言。當時三位權臣李時、夏言、顧鼎臣的態度很明確:“惟修史一事,事體重大,非學問該博、心專一者,恐不能提綱舉要,芟繁就簡,以成一家之言。”(33)故他們看中了“先由翰林,大學優長,纂轉詳謹”的嚴嵩,來負責《宋史》的重修。雖然這一重修工程未有實質進展便因他事告停,但嚴嵩因此對兩宋政治及其歷史書寫的情況,有了一次全面回顧和重新認識。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他晚年政治觀和文學觀的一個重要來源。

同年十二月,夏言入閣兼武英殿大學士,嚴嵩正式掌禮部事。在明代職官體系中,經禮部尚書入閣的可能性很大,故嚴嵩在禮部尚書任上多有作爲。嘉靖十六年(1537)四月,上任不到半年的他請禁私創書院,箭頭直指南京禮部尚書湛若水。其疏曰:

邇年以來,迂儒乖士率多倡爲新說,別立門戶以誤後學,而世之學者亦多厭常喜新,沽名趨異,從而和之。雖其中多俊傑之士,然迂濫之徒,助成偏說,信以爲是,遂至雷同標榜,蕩然成風,慕虛名而壞實行,背先訓而售空談。(34)

這一事件,可視爲嚴嵩的私人立場開始受到職官身份的裹挾。湛若水與嚴嵩同爲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同館選庶吉士,同留館任翰林院編修。甚至在稍早的南京禮部尚書任上,他們還一起參加瀛洲詩會。但嚴嵩作爲禮部尚書,規正引導天下學風同樣是職責所在,與其說他重公理而輕私交,不如說公理和私交本是不同場合的兩套處事標準,並不矛盾,他們不會因爲公理上的衝突而絕私人交契。至嘉靖三十年,年八十六歲的湛若水仍受請爲《鈐山堂集》撰序,可見這次請禁私創書院的事件,並没有對二人的交情產生實質性的傷害。但嚴嵩之於文學、思想諸領域的態度,已因職務之故,顯露出一個從私到公的轉變趨向。

在請禁私創書院之後,嚴嵩提出了一系列規範公文、試文的舉措。同年七月,議處順天鄉試科舉事宜,以杜科場之弊;九月,先後參鄭王府奏本、應天府試錄失格;十一月,參廣東試錄文字中違制諸條,要求“今後應試文字,務遵舊式,以經傳爲主,不許引用莊列諸子荒唐怪誕之說,以亂聖經,務使文詞丕變,庶幾他日科目得人”。(35)次年正月,又在禮部會試之前,上《申明正文體以變士習》疏,較系統地闡述了自己的時文觀:

文章與氣運相爲流通,而場屋程式之文,關係最重。蓋所錄之士即他日卿大夫之選,主司以言考行,以文觀志……近年以來,士子所作文字,偏尚奇詭,競駕虛詞,往往不依經傳本旨原題起結,決裂破碎,漫無體制,或引用莊、列雜書,爭相崇尚,以自矜衒。其於純正博雅之體,優柔昌大之氣,蕩然無有,叛理害治,莫此爲甚……今歲會試較士,務要遵照先奏,欽依事理,必須醇正典雅,明白通暢,合於程式者,方許取中……不寫經傳本旨,不循體制,及引用莊、列,背道不經之言,悖謬尤甚者,將試卷送出,以憑本部指實奏請除名,不許再試,庶幾文體可回,宿弊可革。(36)

總的來說,先前在翰林院學士任上,嚴嵩的主要任務是修宋史;而在長達五年的禮部尚書期間,他的主要貢獻是正文體。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都意味着他的文學身份,從公共場域中被整個文學共同體所認可的優秀作家個體,變成了政治場域中國家合法授權的文化政策制訂者。他對文學的思考,不再局限於個體之精神,而必須以國家的意識形態爲先。雖然考滿留任北京一事在意料之外,但他很快調整好了自己的文學定位,迅速適應了翰林院和禮部的文化職能。從此,詩人嚴嵩淡出文壇中心,柄文繼而柄國的嚴嵩粉墨登場。

嚴嵩在嘉靖二十一年(1542)入閣,而“後七子”中,李攀龍是嘉靖二十三年進士,王世貞是二十六年進士,徐中行、梁有譽、宗臣、吴國倫是二十九年進士。也就是說,當六人在刑部詩社初露頭角時,嚴嵩對文學世界的理解和認知,早已完成了從“作文”到“柄文”的觀念轉型。他早年就讀庶吉士及鈐山隱讀期間,與館閣、復古兩派的領袖人物皆有接觸,對閣、部對峙的文壇秩序與格局有清醒的認識。當他晚年再次遇到一羣重倡文學復古的刑部年輕作家時,身爲臺閣重臣的他,如何處理新的文壇關係,在很大程度上,不僅取決於他現有的文學權力,同樣有賴於他先前的文學經驗。

王世貞回憶嘉靖三十年(1551)至三十三年間,刑部詩社“吟詠時流布人間,或稱七子或八子,吾曹實未嘗相標榜”,然而“分宜氏當國,自謂得旁采風雅。權讒者間之,眈眈虎視,俱不免矣”。(37)年輕的復古作家們明顯感受到了來自館閣上層的壓力。王世懋《徐方伯子與傳》亦曰:“相嵩者貪而忮,亦自負能詩,謂諸郎皆輕薄子,敢出乃公上。相繼外補,或斥逐。”(38)但以上都是復古作家的一面之詞,那麼,嚴嵩對“後七子”到底持什麼態度呢?他對“七子”的壓制,到底是文學層面居多,還是政治層面居多,抑或兩者兼而有之?廖可斌先生認爲主要還是政治上的衝突。(39)李攀龍與嚴世蕃有隙,謝榛爲因疏奏嚴嵩而被削籍的刑部郎中徐學詩送行,王世貞、徐中行、宗臣、吴國倫還去看望獄中的楊繼盛並在刑場哭祭。這些舉動都觸動了嚴嵩敏感的政治神經,是他强勢反擊的直接原因之一。

除了直接的政治壓制,嚴嵩還提攜了一批復古派之外的知名作家,作文學上的抗衡。這又可分爲兩類情況,一種如廖可斌先生所說,嚴嵩有意扶持唐宋派以壓制復古派。(40)這一點在晚明文人的事後觀察中,頗爲清晰。陳懿典《郭張虛詩稿序》曰:“永陵中,李歷城、王婁東六、七人執牛耳而號海內,海內靡然向風。當其時,分宜秉重,自以爲作者。所推轂毗陵、晉江皆一時名流,而竟不能奪王、李六七人之氣而拔其幟。”(41)唐順之是嘉靖八年(1529)進士,時嚴嵩任禮部右侍郎,與尚書李時一起任殿試提調官;王慎中在嘉靖九年轉禮部主事,時嚴嵩任禮部左侍郎,正是王的頂頭上司;茅坤是嘉靖十七年進士,嚴嵩時爲禮部尚書,再次擔任殿試提調官。在某種程度上,唐、王、茅三人都曾是嚴嵩的學生輩或下屬,而且唐、王二人還有庶吉士學習或翰林院任職的經歷。嚴嵩對他們的扶持,並非單純的文學賞識,還基於明確的學緣、政緣關係,以及對館閣身份的認同感。

另一種方法,則是借入閣以前已有交往的文人之名望,如楊慎、皇甫兄弟等。張燮對此有曰:“交歡名流,同時如楊用修、皇甫子循,嵩俱折節爲矜契。時有撰著,輒萬里寄相點定,此亦輦上人所難。”(42)楊慎的六朝派在嘉靖中葉已是明日黃花,但他的文學影響力和深厚資歷仍不容小視,何況嚴、楊二人年輕時就往來頗密;皇甫汸的哥哥皇甫涍,嘉靖十二年(1533)至十八年歷任禮部主事、員外郎、郎中,深得時任禮部尚書嚴嵩的賞識,皇甫汸本人亦對嚴嵩甚爲推崇。更關鍵的是,皇甫汸是吴中地區在王世貞之前很有影響力的文壇領袖,時有“朝子循(皇甫汸)而夕元美(王世貞)”之譽。(43)在某種意義上,嚴嵩在集結六朝派、唐宋派、吴中文學集團等多股力量,(44)以對應詩歌、古文、駢文等多種文體,壓縮復古派的文學生存空間。加上復古派嚴禁“境外交”,(45)這種文學創作與理論上的排他性,也爲嚴嵩的收編和圍剿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有明一代,在嚴嵩之前,真正能將柄國、柄文集於一身的,只有楊士奇、李東陽二人。綜合而論,嚴嵩是有機會成爲第三人的。(46)但他與楊士奇、李東陽的不同之處,在於楊、李二人不需要在帝王身上花太多時間,就可以有效地組織和領導中央文壇。宣宗、孝宗算是明代數一數二的開明皇帝,雖然對文學之事亦有熱衷,但不至於成爲文人應制以求恩榮的廟堂捷徑。世宗的性格則不同,他有因自卑、猜忌而專橫的一面,受父親朱祐杬的影響,對文學藝術有頗爲精到的鑑賞能力,這些都讓嚴嵩的文學精力有所分散。如果說楊士奇的文學觀是追求道統、文統的合一,李東陽的文學觀是追求文道分離後的文統獨立,那麼,嚴嵩最後選擇的一條路,是文統內部的再分離。他更用心於向上的文學應制一塊,而將向下的文學導向功能,交給他所扶持的唐順之、皇甫汸等人。在某種程度上,他用帝王的文學賞識和信任,來換取更高層次的文學話語權,而將較低層次的文學權力交給他的代理人。隨着對文壇直接領導權的放棄,他逐步變成了一個夤緣上位的文人,與詩人身份漸行漸遠。

在政治領域,嚴嵩樹敵衆多,已是學界常識。而在文學領域,他的强勢作爲,同樣引來了異見士大夫的反制。大體可分爲兩種類型,一種是以徐階爲代表的迎合帝王路線,一種是以王世貞爲代表的社會批判路線。徐階作爲當時的內閣次輔,没有采用文學批評的方式與嚴嵩正面交鋒,而是采用應制青詞的做法,贏取世宗信任,間接地削弱嚴嵩的廟堂影響力。這很符合徐階隱忍內斂、與人無爭的行事風格。即使真的要爭,也不是直接的攻擊,而是間接地通過贏取第三方的信任來實現話語權的消長。以王世貞爲代表的復古派作家則不同,喜歡把自己的情緒和政治態度用文字鮮明地表達出來,宗臣的《報劉一丈書》,王世貞的《樂府變》、《嘉靖以來首輔傳》,就是其中的代表。

以往學界多認爲,在嚴嵩姦臣形象的塑造中,王世貞的書寫占了很大的權重。(47)《萬曆野獲編》論王世貞與嚴嵩、徐階二相的關係,提到一則逸事:“當華亭力救弇州時,有問公何必乃爾,則云:‘此君他日必操史權,能以毛錐殺人,一曳裾不足錮才士,我是以收之。’人咸服其知人。”(48)嚴嵩、徐階二人的精明,於此高下立見。若按照常規的理解,此事反映出徐階目光長遠,對王世貞的書寫權力有所畏懼,故用收買人心的方式留爲己用;而嚴嵩只顧眼前的睚眦必報,全然不問身後名望,没有意識到學者以筆殺人的厲害之處。但筆者以爲,這樣的看法把嚴嵩想得太簡單、太臉譜化了。前面提到,嚴嵩人生的一大轉折點,是從南京吏部尚書轉北京禮部尚書,就此進入七卿之列。而他之所以被李時、夏言等人推薦爲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是當時的重修《宋史》工程亟需一位優秀的學者型官員來主持工作。作爲早年曾擔任翰林院編修(屬史官系統),後來又負責重修《宋史》的士大夫,他應該很清楚王安石在各種宋史著述中的地位差別,以及新黨吕惠卿、曾布、章惇等人名列《宋史·姦臣傳》這一事實;而且他對荆公詩文相當熟悉,如《甬川張公閱僕舊作繆荷獎重次韻爲謝》一詩,中有“賜帛幾人論將相,雕蟲當日費精神”一句,上聯正出自王安石《詳定試卷》中“當時賜帛倡優等,今日掄才將相中”一語,下聯則出自王安石《韓子》“可憐無補費精神”。(49)還時常用到與荆公相關的典故。另外,在同時人眼中,他身上還擔負着延續歐陽修、王安石、楊士奇一脈而下的江西政治傳統的責任,(50)並以此自期。與其說嚴嵩是一個目光短淺、不知道以筆殺人威力的鄙陋文人,不如說他的處世態度已擺脫了對歷史書寫這類虛名的關注,進入到一個任由後人言說的無謂狀態。在這件事上,徐階固然有比嚴嵩更心思縝密的一面,但嚴嵩卻有比徐階更具行事魄力的一面。他對歷史書寫的理解,早已跳出了利益制衡的範疇,此非大氣魄、大格局之人不能爲。


三、公衆文學世界與士大夫歷史批評模式的轉變


嚴嵩覆敗以後,王世貞先創作了《樂府變》組詩,後又撰寫了《嘉靖以來首輔傳》,分別用樂府新題、人物史傳的文體形式,對嚴嵩及其黨羽的作惡行徑進行了尖銳的批判。但王世貞再怎麼秋後算賬,仍自覺地控制在政治批評的範圍內,並没有對嚴嵩作全盤否定。他在《袁江流鈐山岡當廬江小婦行》中說“孔雀雖有毒,不能掩文章”,(51)在《明詩評》中說“嵩詩少年如碧荇依依,水清石見,春雲綴空,濃淡有情”,(52)對嚴嵩的文學成就多予認可。總的來說,將文學批評和政治批評分開考察,不作捆綁式評價,是明人常規的歷史批評模式,後來如沈德符、胡應麟、陳子龍、錢謙益等,都是這樣評價嚴嵩的。

在常規的批評模式之外,另有兩類方法,可算其升級版本。它們對嚴嵩形象在後世的重新塑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一種是將道德、文學二事捆綁評價,這在清人的批評著述中頗爲常見。朱彝尊《靜志居詩話》、永瑢《四庫全書總目》、憚敬《讀鈐山堂集》等,皆對嚴嵩持因人廢詩的態度。謝正光在《嚴嵩詩詣評價析論》中,對此有專論。(53)

另一種則是本篇重點關注的,即底層流通文本對嚴嵩形象的進一步塑造。從長時段的角度來看,道德、文學二事是分開還是捆綁,只是明、清兩種時代思想的差別;但底層流通文本的異軍突起(可視爲新媒體的湧現),卻是古代文學傳播媒介的變革大事。士人們通過自覺地創作庶民所喜聞樂見的戲曲、小說,進入日漸壯大的公衆文學世界,用士人之筆寫通俗之文,賦予了文學作品更寬廣的社會批評和政治宣傳功能。明嘉靖、萬曆年間,正是這樣一個關鍵時代。

我們仍以明人的姦臣觀爲例,來討論這個話題。以下三條材料,都是元明文人在閱讀史籍過程中,對忠臣、姦臣的一些直觀感受:

(王璋)尤喜大宋故事,嘗使僚佐讀《東都事略》。聽至王旦、李沆、富、韓、范、歐陽、司馬諸名臣傳,必舉手加額,以致景慕;至丁謂、蔡京、章惇等姦臣傳,未嘗不切齒憤惋。(54)

(王瑜)喜觀史册,每讀忠臣烈士傳,慨然歆慕;遇姦臣賊子,則切齒恨之。(55)

(林應彬)每讀史至姦臣傳,必切齒唾駡;及至忠臣義士,未嘗不爲之泣下。平生臨義事,不顧利害,直以身當之。(56)

這裏所說的姦臣傳,並非一種史書體例,而是泛言“姦臣之傳”,因爲《東都事略》是没有“姦臣傳”一類的。三條材料有一個共同點,即傳主皆元代或明前期人物,王璋是高麗忠宣王,禮慕中華文化,其治時爲高麗文學的頂峰;王瑜是永樂年間的右軍都督府僉事,平趙王朱高燧亂有功;林應彬是弘治年間的泉州處士,曾手刃海寇數人。筆者無意考證其中細節真實與否,只想證明至晚在明前中期,人們對忠臣、姦臣的了解,還只能依賴於官修或私纂史籍的閱讀,而這些書籍在當時的流通面是相當有限的。直至明代後期,相關情形纔有了實質性的變化:

相傳周忠介蓼洲先生初釋褐,選杭州司理。杭人在都者置酒相賀,演岳武穆事。至姦相東窗設計,先生不勝憤怒,將優人捶打而退。舉座驚駭,疑有開罪。明日托友人問故,先生曰:“昨偶不平,打秦檜耳。”《極齋雜錄》云:吴中一富翁宴客,演《精忠記》,客某見秦檜出,不勝憤恨,起而捶打,中其要害而斃。衆鳴之官,官憐其義,得從末減。《蒪鄉贅筆》云:楓涇鎮爲江浙連界,商賈叢積。每上巳,賽神最盛。築高臺,邀梨園數部,歌舞達旦。曰:“神非是不樂也。”一日,演秦檜殺岳武穆父子,曲盡其態。忽一人從衆中躍登臺,挾利刃直前,刺檜流血滿地。執縛見官,訊擅殺平人之故。其人仰對曰:“民與梨園從無半面,一時憤激,願與檜俱死,實不暇計真與假也。”顧彩《髯樵傳》云:明季吴縣洞庭山鄉有樵子者,貌髯而偉,姓名不著。絕有力,目不知書,然好聽人談古今事。常激於義,出言辨是非,儒者無以難。嘗荷薪至演劇所,觀《精忠傳》。所謂秦檜者出,髯怒,飛躍上臺,摔秦檜,毆流血幾斃。衆驚救,髯曰:“若爲丞相姦似此,不毆殺何待?”衆曰:“此戲也,非真檜。”髯曰:“吾亦知戲,故毆。若真檜,膏吾斧矣。”(57)

以上材料引自清中葉焦循的《劇說》,但四則故事都發生在晚明清初。蓼洲先生即蘇州人周順昌,著名的天啟六君子之一;《蒪鄉贅筆》的作者董含,爲明末清初人氏,所記故事多親歷見聞;顧彩筆下的髯樵,亦明言爲“明季吴縣洞庭山鄉”人。這些故事都涉及演劇中的秦檜角色,而且不止一例提到姚茂良的《精忠記》。在中國文學史中,成化年間姚茂良的《精忠記》、《雙忠記》等,是較早的由文人獨立創作的傳奇,也是較早的通過文人獨立創作來塑造姦臣形象的敍事文學之一。對比即可發現,明前期還只能通過閱讀史書來獲取歷代忠臣、姦臣的清晰形象,而到了明後期,通過觀看戲曲、小說來獲取相關形象,已成爲更普遍的一種途徑。前者是文人文學世界內部的信息流通,後者則是將文人書寫中的信息和觀念,放在更大範圍的公衆文學世界中去流通。從這個角度來說,《鳴鳳記》的作者無疑是聰明的,他將時事劇從歷史劇中抽離出來,形成一種獨立的傳奇類型,意味着從對古人忠姦的歷史批評,轉變爲對今人忠姦的現實批評。同樣是對忠姦形象的塑造,前者只是一種價值觀的表達,批評歷史無關自身痛癢;而後者在此基礎上,還形塑了同時代的政治人物,這種批評帶有現實利益的指向,其創作動機更加複雜。

雖然我們不知道《鳴鳳記》乃至《金瓶梅詞話》的作者到底是誰,(58)但從文人書寫介入公衆流通並借此形塑公衆思想觀念的角度來說,所謂的作者問題,不僅決定了這兩部文學經典的署名權歸屬,還關係到嚴嵩和王世貞二人在對待書寫權力一事上的識見高下。前面曾經說過,嚴嵩的史權觀念稍有別於傳統文人之思維,當徐階忌憚於王世貞能“以筆殺人”而作安撫之態時,深悉宋史的嚴嵩對政治家的忠姦之名有着更超脫的認知,相信有在史家筆墨之上的另一種評價標準。從這個角度來說,他的視野是超出徐階、王世貞等人之上的。但如果《鳴鳳記》的作者是王世貞,或是王世貞授意其門人所作,那麼,以上對嚴、王二人思考境界高下的評價,就要重新認識了。因爲嚴嵩的思考,仍停留在文人世界這一局限中,即讀忠臣傳而景慕、讀姦臣傳而切齒的史書流通狀態。文人具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不同時代對忠姦的判别是在變化的,王安石、靖難諸臣的待遇,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故從長遠來看,不被史家的書寫權力所綁架,踐行自己的政治理想,是完全正確的態度。可惜的是,嚴嵩没有意識到隨着小說、戲曲等大衆敍事文學的興起,文人有了新的史權之法,即通過創作通俗文本,在公衆文學世界中製造口碑,繼而借助大衆輿論來干預或强化文人的話語權。這是對傳統史權觀念的一種衝擊,它未必在每一位歷史人物身上都留下印迹,但對忠臣、姦臣這一類品性極端的人物來說,確實可以產生很好的效果。秦檜在明前期尚只能引得讀書人的切齒之恨,在明後期卻可以讓普通民衆情緒激憤以致毆刺飾演之演員,便是典型一例。《鳴鳳記》的作者在創作之初,是否已經自覺地意識到這一點,我們不得而知,但《鳴鳳記》的演出,對形塑嚴嵩姦臣形象起到的效果,確實超出了文人文學世界中的詩歌批評、史籍書寫等傳統方式,在社會輿論層面作了進一步加固,並反過來影響了精英文人們對此事的觀念和看法。

綜上所述,任何時代的上層文學世界,都有一套條理規範的文學秩序。而秩序的結構面貌,是由文學權力的分配與制衡關係所決定的。在筆者看來,文學權力可分爲兩類,一是現場的文學話語權,即古人所謂的“文柄”;一是事後的歷史書寫權,即古人所謂的“史權”,可分爲“公史權”和“私史權”兩類。嚴嵩與王世貞的關係,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文柄與史權之間的較量。在嚴嵩生前,他可以利用手中文柄,通過文學應制、扶持唐宋派等手段壓制復古派的崛起;但在嚴嵩身後,王世貞利用手中的私史權,通過詩歌批評、史傳書寫甚至大衆文學傳播等方式,對嚴嵩進行了全方位的回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明嘉靖年間,傳統的歷史書寫權,已開始分化爲士大夫書寫與庶民書寫兩種類型,而率先嘗試庶民書寫的那一批文人(即文人獨立創作小說、戲曲等俗文學作品),將掌握更大能量的文學權力,這纔是明中葉上層文學秩序的最大變數。


餘論 對“姦臣”及“姦臣文學”的再認識


結束了對嚴嵩及其所處文學秩序的討論,我們回到“姦臣”和“姦臣文學”這一觀念性的話題。“姦臣”一詞,自古有之,《管子》有“姦臣之敗其主也,積漸積微,使主迷惑而不自知”之句。(59)但宋以前的正史列傳中,只有“酷吏傳”“佞幸傳”,没有“姦臣傳”。“姦臣”作爲列傳之類目進入官修正史,首見於歐陽修、宋祁等人編修的《新唐書》。其後《宋史》、《遼史》、《元史》、《明史》仍之。有學者指出,正史“姦臣傳”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是爲了在理論和觀念上樹立君主的絕對權威,改由臣子們來承擔國家問題的責任,起到了轉移政治批評矛頭的作用。(60)從歷史書寫的角度來說,這樣的解釋固然没錯,但這只解釋了官方層面的書寫動機和效果,並没有涉及這一批評觀念的出現,對社會的整體輿論和士大夫的政治行爲產生了哪些影響。事實上,這些影響與文學的關係尤爲密切,涉及敍事文學中的姦臣形象是如何塑造的,以及士大夫在政治行爲和文學創作中的自我心理定位。

從古人所謂的氣節、操守等士大夫精神特質來說,正史列傳中的佞幸、姦臣甚至貳臣,都存在人格上的某些缺陷。佞幸一般指善於奉承諂媚的寵臣、弄臣,多無文學素養可言,自然無關文學評價的問題;貳臣指易代兼仕兩朝的官員,其政治操守有虧,但在當代道德評價體系下,我們不會把他們的文學成就與其政治、民族立場相捆綁。相比之下,姦臣的身份就顯得比較模糊,較之佞臣的油滑淺薄,他們具有真才實學;較之貳臣的道德有缺,他們缺失的是正義,這即使放在當代也是公衆批評的焦點。如果說時代觀念的變遷,讓貳臣文學被重新認識,那麼,姦臣文學至今仍是一個敏感而有爭議的研究領域。

我們仍以嚴嵩所處的明代爲例。明代的內閣大學士,多由翰林官升遷而來,他們入仕之初必須經歷修撰、編修、檢討一類的史官,對前朝正史非常熟悉。對怎樣的政治行爲易被歸入姦臣的範疇,有一套自覺的認知標準。故在某種意義上,《新唐書》以後姦臣列傳的單獨出現,不僅是帝王轉移政治責任的一種手段,同樣也是在思維觀念和官方輿論上約束士大夫政治行爲的一種方法。在北宋以前,姦臣只是儒家知識分子的一種習慣性說法,未必有很清晰的邊界;但北宋以後,上升爲官方話語系統中的一個明確概念,在士大夫品評體系中占據了相對獨立且負面的一個層級。身後會否進入正史“姦臣傳”,成爲宋以後士大夫難免考慮的一個問題。這種有關“姦臣”的思維模式,經過《新唐書》、《宋史》、《遼史》、《元史》等多次修史行爲的層累,已經基本成型。在這方面,明人與宋人的觀念是相通的。

當然,明人的“姦臣”觀中,也有本朝政治的一些痕迹,這是明前期幾次重大政治事件的遺留產物。帝王的政治態度,有時候會成爲觀念的風向標,在很大程度上改變明代士大夫對“姦臣”一詞的理解。

這種對固有觀念的衝擊,首當其衝的是“靖難之變”對“姦臣”之義的顛覆。燕王朱棣起兵時,打的是“清君側”的旗號,其移檄天下文曰:“今姦臣齊尚書、黃太卿等,余必不與共戴天也。故欽遵《祖訓》,統領精兵三十萬,誅討左班文職姦臣。”(61)在傳統的儒家視野中,姦臣是指把弄朝政、隻手遮天的高級文職官僚,與之對應的是忠臣,這裏的忠,不僅是對帝王的一味表忠,還有對超越帝王之上的天道的敬畏和躬行。“靖難之變”對建文諸臣的定位和迫害,無疑是對傳統“忠姦”觀的一種解構。雖然對建文“姦黨”的寬宥,從洪熙朝已經開始,“建文中姦臣,其正犯已悉受顯戮……(家屬)今有存者,既經大赦,可宥為民,給還田土”。(62)甚至仁宗私下還有“方孝孺輩皆忠臣”的感慨。(63)但真正意義上的官方摘帽行為,在隆慶六年(1572)七月,剛即位的明神宗詔赦天下,其中論及建文諸臣,有“諸臣罪雖不赦,心實可原。朕今仰遵我聖祖遺意,褒表忠魂,激勵臣節。詔書到日,各地方有司官查諸臣生長鄉邑,或特為建祠,或即附本處名賢忠節祠,歲時以禮致祭其墳墓。苗裔倘有存者,厚加恤錄”一條。(64)建文諸臣借這份詔令,最終完成了從“姦臣”到“忠臣”的身份轉換。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從永樂至隆慶的一百七十年間,建文諸臣姓“姦”這個觀念,是普遍存在於士大夫腦海之中的。(65)他們內心深處對此中的忠姦是非,固然可以有個人的判斷,但是,在帝王權力之下忠姦二字是可以顛倒的,類似的觀念同樣深植於他們心中。

嚴嵩面對的明世宗,與明成祖有一相似之處,都是藩王繼位,在皇權的正統性上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方面,支持世宗“大禮議”的張璁、桂萼等人,因違背祖制、一意奉“今上”的行徑,被時人視為姦邪;另一方面,“大禮議”中的黨同諸人,又因各自利益的不同,而相互攻訐曰“姦臣”。這個時候,“姦臣”一詞的指向漸趨模糊。既然“三楊”可以因為擁護成祖登基、迎來洪宣盛世而成為一代名臣,那麽,張璁、桂萼同樣存在這種可能性。嚴嵩是否因這些先例而對自己的政治行為進行自我認同,我們不得而知,但明人對“忠”“姦”兩個概念的不時轉換,確實讓士大夫的政治思想和自我觀看更趨複雜。

另外,《新唐書》、《宋史》等所列姦臣,雖有門閥、薦舉、科舉等出身的不同,但都是文職官員。勳戚、武將、宦官等身份,無論行徑如何,不在姦臣的範疇之內。李東陽曰:“昔人謂壞唐者三,女寵也,姦臣也,宦官也。”(66)換句話説,宋元士人眼中的姦臣,表面上與國家政治休戚相關,實是一個儒家思想體系內的概念。但到了明代,相關概念的使用變得比較寬泛和混亂,如王振、石亨、劉瑾等人,皆以姦臣視之,未免有混淆之嫌。李賢述土木堡之變,有“當宁乃震驚,姦臣擅其權。悍然挾天子,六師聽周旋”之句,(67)此“姦臣”指宦官王振;商輅稱天順元年(1457)“被姦臣石亨等誣陷”,(68)而石亨是武將出身;林俊評劉瑾亂政,亦有“此姦臣弄權之故智,然由古無是甚也”之評價。(69)雖然也有孫承恩等人對“姦臣”作狹義的理解,以為“其術巧而深、周而固,苟非剛明上智之資,尠不堕其計者,自昔姦臣皆莫不然”,(70)但廣義的使用已經成為總體趨勢。“姦臣”被附加上了武官之專橫、宦官之陰黠等身份特徵,而一些在儒家思想內部尚可商榷的士大夫品質,在一定程度上被邊緣化,這是明人“姦臣”觀中頗為複雜的又一面。

綜上所述,至嚴嵩所處的嘉靖時代,明人知識世界中的“姦臣”二字,已經有了相當豐富且複雜的涵義。除了最核心的忠、姦有别的觀念外,還附加了《新唐書》以來代表官方姿態的“姦臣傳”批評系統,以及靖難書寫中所呈現的帝王權力對儒家“忠姦”價值觀的粗暴撕裂和顛覆。另外,姦臣身份的多指向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這一特定名詞所對應的儒家士大夫道義的局部消解。作為“姦臣”的嚴嵩,包括後來的阮大鋮等作家,皆應放在相對複雜的政治文化生態中,作更精細的考察。

如此複雜的“姦臣”觀念,造成了明人與清人對姦臣、詩人兩種身份的重疊,批判態度有所不同。相同的是,他們都將嚴嵩視為姦臣與詩人的複雜合體,在很大程度上,是將嚴嵩作為一個整體單元來看待的。但事實上,嚴嵩早年以詩藻清麗聞名,晚年因其政治行徑被冠以姦臣之名,這兩種身份形成於不同的人生階段。我們有必要認識到,它們指向了兩個不同的話題,一個是人物身份的前後變化,一個是人物身份的雙面性。對前一個話題,我們不難理解,作家之政治立場或詩歌風格的轉變,在文學史中比比皆是;而後一個話題,雖然嚴嵩所展現的是較極端的一種情況,但指向的卻是一個很具普遍性的問題,即文人身份是否可能實現不同話語空間的自由轉換。換句話説,我們可以藉此探究作為雙面人之作家的創作機制(筆者將另撰文討論,本篇不予展開)。

也就是説,一方面,明人政治話語系統中的“姦臣”,並不像前代那樣臉譜化,已逐漸失去了儒家原教旨的一些特徵,體現出複雜的一面。晚年嚴嵩雖然認識到自己處在社會輿論的風暴之中,仍泰然處之,我們不能簡單地理解為處在權力巔峰的嚴嵩對此有恃無恐,而應當考慮到他的自我認知與社會輿論之間,存在一些不小的差異。這種差異,不僅是嚴嵩的盲目自信或視聽遮蔽所致,更有他對歷史的一些思考。另一方面,雖然現有的批評材料主要針對嚴嵩的前期創作,現存《鈐山堂集》中亦多入閣以前之作(詩集至《南宮稿》止,未收錄晚期作品),但從眼下有限的材料來看,其晚年的詩學態度基本上未變。編選於嘉靖三十五年(1556)的《振秀集》,多選清麗雅緻之作,編者顯然不以當時的時局風評為意,且其選詩標準在事後得到了詩主嚴嵩的認可;罷相南歸後的《南還稿》一卷,也保持着與前期一貫的詩風,並没有流露出太多的怨艾情緒;遲至嘉靖三十年的湛若水序、三十八年的趙貞吉序,依然對嚴嵩詩文有很高的評價,特别是曾被嚴嵩參劾的理學宗師湛若水,我們很難想象八十六歲的他會因畏懼權勢而撰寫言不由衷的奉承之作。以上這些都表明,儘管嚴嵩晚年以國家政事為重心,但並没有將臺閣文學的某些特徵,過多地帶入私人場合的詩歌創作中,無論這種特徵是常見的端莊典正,或已異化為諛言媚辭。筆者以為,清晰的身份管理意識,是嚴嵩研究中值得繼續深入的一個領域。

筆者最後想説的是,對於姦臣作家的研究,與其挑選幾位作家,概述姦臣文學的總體面貌,並從中總結出獨具特色的某種風格,甚至挖掘某位有爭議的作家之於整體文學史的意義,不如討論士大夫如何面對並解決姦臣和詩人這兩種背道而馳的身份,如何在不同場域中製造出良好的身份代入感,使自己的行為順利地融入政治、文學、藝術等不同領域的文化語境和生態,最終成為趙貞吉所説的“功言並隆,才遇兼美”的風流人物。歐陽修、楊士奇等盛世名臣,固然是“功言並隆”的很好案例;但像王安石、李東陽、嚴嵩這樣,在當時的輿論評價中兼有政治“污名”和文學“美名”的人,他們的心路歷程和身份管理,因其中之張力更能凸顯細節,對還原文學現場、探究上層文學的運作機制來説,亦有獨特的理論研究價值,希望能引起學界的進一步關注。

①謝正光《嚴嵩詩詣評價析論》,《明史研究》第5輯,合肥,黃山書社,1997年。

②廖可斌《嚴嵩與嘉靖中後期文壇》,《詩稗鱗爪》,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1999年。原載《文史知識》1993年第7期。

③崔銑《洹詞》卷三《鈐山堂集序》,《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56册,濟南,齊魯書社,1997年,頁382上。

④陸深《儼山集》卷四九《送嚴介溪宗伯奉使安陸詩序》,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268册,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頁303上。

⑤郭朴《郭文簡公文集》卷一《崔文敏公傳》,《四庫未收書輯刊》,5輯19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頁421下。

⑥《國朝獻徵錄》卷一五謝純撰《謚文襄楊公一清行狀》,《續修四庫全書》,52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522上。

⑦王世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五七《贈李于麟視關中學政序》,《四庫提要著錄叢書》,集部118册,北京出版社,2011年,頁49上。

⑧嚴嵩《鈐山堂集》卷三《奉酬空同先生垂訪見貽》,《續修四庫全書》,1336册,頁37下。

⑨朱彝尊《靜志居詩話》卷九“嚴嵩”絛,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0年,頁259。

⑩朱國楨《湧幢小品》卷一一“天人”絛,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頁234。

(11)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二六,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頁239。

(12)《靜志居詩話》卷九“嚴嵩”絛,頁259。

(13)李夢陽《空同集》卷二一《鈐山堂歌》,《原國立北平圖書館甲庫善本叢書》,731册,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頁131下。

(14)邵寶《容春堂續集》卷一○《東堂新第興建記》,《原國立北平圖書館甲庫善本叢書》,726册,頁1248下。

(15)唐龍《漁石集》卷四,《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65册,頁463上。

(16)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丁集中“嚴少師嵩”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頁535。

(17)《鈐山堂集》卷二九《南京大理寺卿孟公墓誌銘》,頁246下。

(18)《鈐山堂集》卷一一《贈曹大參仲禮並簡高大參子業》,頁114上。

(19)《鈐山堂集》卷三五《文裕陸公神道碑》,頁300下。

(20)唐龍《鈐山堂集序》,《鈐山堂集》卷首,頁5下。

(21)王維楨《鈐山堂集序》,《鈐山堂集》卷首,頁9下。

(22)張燮《書鈐山堂集後》,《明文海》卷二五四,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7年,頁2660上。

(23)顧文彬《過雲樓書畫記》書類卷四《嚴介溪贈王子儀詩序册》,《續修四庫全書》,1085册,頁191下。

(24)王世貞《藝苑巵言》卷八,丁福保輯《歷代詩話續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1079。

(25)《鈐山堂集》卷四《贈劉卿》、卷一一《省中池亭作》,頁49,109上。他如卷四《奉同温宫諭移疾寺居之作》、卷七《喜雨和汪宗伯》、卷一○《大司馬劉公宅翰林諸寮修瀛洲之會限韻》等詩中,皆有“吏隱”之嘆。

(26)《鈐山堂集》卷一○《金陵歲夜》其二,頁101下。

(27)《鈐山堂集》卷一○《鈐山御書樓成自述短詩》其三,頁102下。

(28)《鈐山堂集》卷一一《生日自述》其二,頁110下。

(29)《鈐山堂集》卷一一《除夕作》,頁111上。

(30)《鈐山堂集》卷一一《生日效長慶體是歲予竊祿留曹三載矣》,頁112上。

(31)《鈐山堂集》卷一二《丙申孟夏蒙恩以禮書兼學士領史職初入東閣有作》,頁116上。

(32)參見吴琦、洪早清《明代閣臣羣體構成的主要特徵》,《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3期,頁86—91;時亮、郭培貴《明代閣臣羣體的構成特點及其成因和影響——以閣臣的地域及戶類分佈、中進士及入閣年齡和在閣年限爲中心》,《北方論叢》2015年第3期,頁103—112。

(33)《明世宗實錄》卷一八七“嘉靖十五年五月乙卯”絛,臺北,中研院史語所校印本,1962年,頁3952。

(34)嚴嵩《南宫奏議》卷二○《《請禁私創書院》,《續修四庫全書》,476册,頁422下。

(35)《南宫奏議》卷二一《參看廣東試錄文字》,頁434上。

(36)《南宫奏議》卷二一《申明正文體以變士習》,頁429上—430上。

(37)《藝苑巵言》卷七,頁1068。

(38)王世懋《王奉常集》卷一四《徐方伯子與傳》,《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133册,頁359上。

(39)《嚴嵩與嘉靖中後期文壇》,頁189。亦可參見孫學堂《論嚴嵩當國時期後七子的精神狀態》,《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5期,頁72—80。

(40)《嚴嵩與嘉靖中後期文壇》,頁192。

(41)陳懿典《陳學士先生初集》卷二《郭張虛詩稿序》,《四庫禁毀書叢刊》,集部78册,北京出版社,1998年,頁668上。

(42)張燮《書鈐山堂集後》,《明文海》卷二五四,頁2660上。

(43)馮時可《雨航雜錄》卷下,文淵閣四庫全書本,867册,頁355下。

(44)案:三個流派的代表人物,楊慎在嘉靖二十五年爲《鈐山堂集》撰序,在三十三年爲《振秀集》(嚴嵩詩選集)撰序;唐順之在嘉靖三十八年爲《鈐山堂集》撰序;皇甫汸在嘉靖三十三年爲《振秀集》撰序。

(45)見王世懋《王奉常集》卷三二《與吴明卿》其三,頁527上;吴國倫《詹甄洞稿》卷五二《復王敬美書》,《續修四庫全書》,1350册,頁606下。

(46)余來明指出,嚴嵩出山後仍熱衷於詩文,其中一個原因是希望能獲得與楊士奇、李東陽相同的評價,見《嘉靖前期詩壇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年,頁101。

(47)參見大木康《嚴嵩·王世貞·〈金瓶梅〉》,《中正大學中文學術年刊》2009年第2期。

(48)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八“嚴相處王弇州”條,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頁209。

(49)嚴嵩《寄壽少傅翁先生》詩中“天下正須安石起,洛中猶放涑翁閑”一句,其中的“安石”,固然指東晉名臣謝安,嚴嵩《答用修見贈》詩中有“蒼生望安石,才人羡子安”一句,用法相同,皆典出《晉書》“安石不肯出,將如蒼生何”之說。但句中“安石”與“涑翁”作對,既用謝安典,又用王安石典,實起雙關之用。

(50)趙貞吉《鈐山堂集序》曰:“在公之前者,李長沙爲近之,然其際稍艱而言未甚昌也,其惟東里乎;在東里之前者,王臨川爲近之,然其意稍執而業未甚光也,其惟六一乎……功言並隆,才遇兼美,上下數百年,得此三人而已耳。然皆出於環廬陵數百里之內也,而臨川、長沙相次近焉。”《鈐山堂集》卷首,頁12。

(51)王世貞《弇州山人續稿》卷二《袁江流鈐山岡當廬江小婦行》,《四庫提要著錄叢書》,集部120册,頁147下。

(52)王世貞《明詩評》卷一“嚴少師嵩”絛,《明代傳記叢刊》,8册,臺北:明文書局,1991年,頁32。

(53)《嚴嵩詩詣評價析論》,第173頁。

(54)鄭麟趾《高麗史》卷三四《忠宣王世家》,《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159册,頁697下。

(55)何喬遠《名山藏》卷八《典謨記·成祖三》,《續修四庫全書》,425册,頁566下。

(56)鄭善夫《少谷集》卷一二《同安林處士墓誌銘》,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269册,頁169下。

(57)焦循《劇說》卷六,《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8册,北京,中國戲劇出版社,1960年,頁203。

(58)案:《金瓶梅詞話》是否喻刺嚴嵩,難有確論。但至少在萬曆四十五年序本的廿公《金瓶梅跋》中,已有“《金瓶梅傳》爲世廟時一鉅公寓言,蓋有所刺”的說法。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中,亦有“聞此爲嘉靖間大名士手筆,指斥時事,如蔡京父子則指分宜”之說。可見在萬曆後期,將《金瓶梅》故事與嚴嵩事迹聯繫在一起的思維觀念,已普遍存在。

(59)黎翔鳳《管子校注》卷二一“明法解”,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1215。

(60)方志遠《歷史上的姦臣與“姦臣傳”》,《文史知識》1998年第12期,頁22。

(61)薛應旂《憲章錄》卷一三“建文元年”絛,《續修四庫全書》,352册,頁129上。

(62)《明仁宗實錄》卷四上“永樂二十二年十一月壬申”條,頁131。

(63)鄭曉《今言》卷四“二九五”條,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頁170。

(64)《明神宗實錄》卷三“隆慶六年七月辛亥”條,頁117。

(65)有關明前期的建文史書寫情況,見昊德義《政局變遷與歷史敍事:明代建文史編撰研究》一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

(66)李東陽《懷麓堂集》卷三七《讀唐史三十一首》其十九,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250册,頁398上。

(67)李賢《古穰文集》卷二一《述土木之難》,《四庫提要著錄叢書》,集部263册,頁503上。

(68)商輅《商文毅疏稿·謝恩乞恩疏》,文淵閣四庫全書本,427册,頁425下。

(69)林俊《見素集》奏議卷四《慶幸討賊永綏福祚疏》,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257册,頁395下。

(70)孫承恩《文簡集》卷七《大學衍義四章》,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271册,頁12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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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华文史论丛》2018年 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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