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翔:为共和政治探寻民情基础

——陶孟和的社会学志业之再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24 次 更新时间:2018-12-25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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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翔  

内容提要:以往关于陶孟和的研究,或从思想史的角度关注其在新文化运动中的贡献,或从学术史的角度考察其主持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的事功,或从分支社会学的视角对其治学的某一面向给予局部讨论,而很少能够对他的社会学研究进行通盘的、整体性的理解。陶孟和的社会学志业,始终聚焦在中国的现代转型中,关注民情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以及如何转化民情从而为民治奠定社会基础。在陶孟和的著述中,劳工、家庭与教育是三个最重要的主题。劳工是其在考察中国的现代变迁时最为关注的社会阶层,家庭则是其理解和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对这两者的研究从经验层面揭示了转型时代中国社会变迁的形貌。而对教育的研究,则旨在探索如何通过教育,尤其是公民教育,对风尚与民情加以改造,从而塑造新型的现代公民,为共和政治培养文化担纲者。

关 键 词:陶孟和  共和政治  民情  家庭制度  公民教育


1913年1月15日,上海的《申报》刊登了一封“留英学生”的来函。在这封信中,两位中国留学生对时任中华民国驻英公使刘玉麟和驻英留学生监督钱文选提出了“辱国丧权”的严厉指控,称钱文选“以口角细故欲逞一时之忿,招警察捕学生,使馆充原告,而通译官到堂作舌人矣”,而刘玉麟则不顾留学生的集体陈情纵容钱文选恣意妄为。结果,伦敦地方法庭“以钱文选言语吞吐,显有不尽不实,即将被告释放了案”。让留学生尤为不满的是,钱文选“以使馆之尊严而俛首待质于警庭之下,又以口供支吾致为问官所呵斥”,在法庭上“屏息而进,鞠躬而退,仰视警吏如对君父”,“余等在堂下目击此情形,不觉植发冲冠,退而思之,泫然泪下”。此事发生后,他们曾致电教育部要求将钱文选斥革严究,“而教育部置之不理,官官相护”。投书者称,原以为民国建立后会“气象为之一新”,却发现官吏“依然故态”,因此在信的末尾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祖国革命之时,英雄豪杰捐躯而不顾,方自以为死重于泰山,以今视之恐其轻于鸿毛也,岂不悲哉!”①

这封公开信的执笔人之一,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主人公陶孟和②。1913年,陶孟和26岁,在伦敦大学攻读经济学与社会学,正是血气方刚之时。信中所提及的那场诉讼的具体情形,已很难考证。然而,年轻的陶孟和在这封投书中表现出的对刚刚取清朝而代之的新国家——“民国”的失望心态,却颇值得细细考究。如果说此时这种心态还只是刚刚萌芽的话,那么在他回国之后,这种失望感则愈来愈凸显,且不时流露在其笔端。例如,1918年,在《我们政治的生命》一文中,他写道:“中国由君主改为共和已经七年了。这七年里头,纷纭扰攘,变故迭生,四万万人没有过一天安静的日子,生活一天难似一天。”③在陶孟和看来,问题的根源在于辛亥以来的民国是“没有人民的民国”④,“国家在名称上已经变成了共和,但是执政的人物仍然是专政时代的旧人物,执政的思想依然是专制的脑筋”⑤,所谓的共和政治不过是“鬼蜮的代议制”⑥。1923年,在另一篇文章中,陶孟和又进一步批评时人对共和的盲目信仰:“辛亥革命以后,很多人如同信仰宗教般地相信中国变为共和以后可就好了,可就一跃而为实际上的强国了”⑦,在陶孟和看来,这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陶孟和对共和政治的“去魅”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普遍心态。中华民国成立后,短短几年内就经历了袁世凯与张勋两次复辟,并很快陷入军阀割据与混战局面,这使得很多知识分子都对代议政治深感不满⑧,甚至开始厌弃政治⑨。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陶孟和开始反思,讨论政治时既要注意制度问题,也要注意人的问题,制度是由人民施行的,因此需要对人民“有些概念,有些推测”⑩。陶孟和的导师,英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伦纳德·霍布豪斯在其名著《形而上学的国家论》中曾对黑格尔所奠定的对国家的形而上学理解提出过尖锐批评,而主张一种实在的、经验的国家理论。(11)这显然也影响到陶孟和理解国家和政治的方式。在陶孟和看来,政体并非一个抽象的空中楼阁,而总是奠基在一定的民情和社会基础上的。共和政治,或者说“民治”,不仅是制度意义上的,也是社会层面的,民治的本质是一种“联合的生活”,一种共同经验的交通。(12)因此,要再造共和,变假“共和”为真“民治”,则首先需要对社会民情进行考察、研究与改造。事实上,这也是“五四”一代知识分子共同的问题意识。(13)陶孟和自英国回来后,与同为北大教授的胡适、陈独秀、李大钊等人一起主办《新青年》,发起新文化运动,正是以文学革命、思想革命的方式扫除“旧时代的遗蜕(survival)”(14),再造民情,从而“在思想文艺上给中国政治建筑一个可靠的基础”(15)。五四运动以后,《新青年》同仁内部发生分化,陈独秀、李大钊等人投身激进的社会与政治革命实践中,陶孟和则留在学院内部,以教授与研究社会学为业,并成为民国时期最有影响的社会学家之一。陶孟和的社会学志业,同样也是以为共和政治探寻民情的、社会的基础为根本关怀的。认识到这一点,他的社会学研究与著述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和把握,而这也正是本文的旨趣所在。


陶孟和与民国社会学


可能由于陶孟和在思想文化上的声名更加突出,当下关于陶孟和的既有研究大多是由思想史和文化史领域的相关学者完成的,且这些研究主要聚焦于其在新文化运动中的贡献,或者将其视为“胡适派”自由知识分子群体的一个重要成员,以其为个案考察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的命运沉浮。(16)相形之下,陶孟和作为一个职业社会学家的角色反而显得不那么突出,从社会学的学科视角出发对其的研究也比较少。

事实上,陶孟和在民国时期的社会学界具有相当独特的地位。他是中国最早一代的社会学家,资历之深,在当时可谓无出其右。当他1914年从英国学成归来,开始在北京大学等校讲授社会学课程时,其他一些后来在社会学史上鼎鼎大名的人物,例如孙本文、吴文藻、潘光旦、吴景超等人还在国内读书,后面这一拨人要到1920年代才陆续留学去西方接受社会科学的学术训练。而他在英国读书时完成的英文专著《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Village and Town Life in China),则被认为是中国人自己写作的第一部社会学著作。(17)此外,他还于1926年创建了中国最早的专业社会研究机构——北平社会调查所,该所后来与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合并(1945年又改名为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按照时人的评价,“中国社会调查由北平社会调查所及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之成立,而得到中国学术界之正式承认”(18)。陶孟和前后主持这两个所长达近三十年的时间,培养了大批学术人才,他本人也于1948年当选为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是那届院士中仅有的两位社会学家之一。

本文试图重访陶孟和的社会学事业及其遗产。如前所述,关于陶孟和在社会学专业领域的贡献,目前研究还不够充分。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已有研究往往着重于陶孟和“治所”(主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事功”,而较少对其本人的“治学”进行讨论(19)。但事实上,治学与治所是不可分的,陶孟和如何主持和领导研究所,实际上是与他本人对于社会学这门学科的理解和定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第二,即便是从“治学”的角度出发,也往往只触及陶孟和本人的社会学遗产中的一个局部。例如有学者考察了其开创社会调查运动的贡献(20),有学者则聚焦于其教育社会学思想(21),还有学者对其关于劳工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梳理(22),但这些研究往往都囿于分支社会学的视野,而很少能够将陶孟和的著述视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当然,整体性视野的欠缺也与我们这个学科目前高度分工与专业化的现状有关,因而毋宁说是我们自身的思想与学术状况的一个自然投射。陶孟和的研究虽然涵盖了多个领域,但这些研究其实是一个具有内在脉络与逻辑的整体。

陶孟和曾经说过:“现代学术是士的阶级未尝梦见的。”(23)他对于中国传统学问的一个重要批评就是没有记载人民的“生活之道”(24):“中国的历史没有一部是描写人民的历史,没有一部是写真社会的历史”(25)。所谓“描写人民”、“写真社会”,正体现了陶孟和的社会学是以对“人民”与民情的考察为核心的。而“人民”之所以在陶孟和的社会学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是与陶孟和的社会观密不可分的。陶孟和早年留英时曾发表过一篇重要文章《平等篇》,可以视为其社会哲学的集中表述。《平等篇》对生计平等、性别平等、政治平等等晚近以来的西方平等学说逐个辨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就人的自然差别而言,人本来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乃等不同,类不齐,实则相并列也。如男女之别是已。有德者有才者之别是已”。但是,就人之为人而言,人又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实基础于个人灵性之真价值”。“人者,介乎天畜之间,有灵之物也。人之目的在乎人,而非为他物之器械也。含灵怀智,有思想,有德行,尝为主动的,而非受动的。人之生命,道德的、精神的,而非物质的、财货的。此人之所以异乎禽兽异乎奴隶也。故村叟野夫,吾人亦知尊而敬之。丐人乞者,吾人亦知恤而怜之。奴者隶者,吾人亦思释而纵之。盖世界上之人人,秉智负灵,皆有值也。”(26)因此,“以人为灵”,以民为本,既是陶孟和的“民治”思想的基础,也是其社会学的根本前提。

在陶孟和的社会学著述中,对劳工、家庭与教育的讨论是三个最重要的面向。劳工是其在考察中国的现代变迁时最为聚焦的社会阶层,家庭则是其理解和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和研究视角,而教育在其心目中则是重塑与改造民情的落脚点。下文即分别围绕这三个面向,对陶孟和的社会学志业进行一个通盘的梳理和讨论。


劳工作为“生死问题”


陶孟和最重要的经验研究著作《北平生活费之分析》,是以北京的旧式手工业者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同时,作为北平社会调查所的负责人,他还在1920~1930年代主持或指导了多项工业调查,这些调查则大多以新式的工厂工人为研究对象(27),当时社会调查所的研究课题“什九属于劳动问题一种”(28)。陶孟和为何如此关注劳工群体?这就涉及陶孟和对中国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认识,以及对劳工在这一变迁中的位置的理解。

1919年,陶孟和曾受北京大学的派遣,在欧洲与日本访问四个月。在欧洲期间,他发现劳工问题与劳工政治已经成为工业国家的一个“生死问题”(29):“此次劳动上所要解决的问题,较比历来发生的问题更为根本的,不只是工钱、时间、劳动状况等问题,乃是为劳动者在社会里争一个相当的位置,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改造问题。”(30)也就是说,劳工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不仅是阶级问题,而是如何“本乎现在社会状态造一个工业的民治国家”(31)的问题。“现在的局面已经不是那哈密尔顿所规划的民治主义,也不是穆勒·约翰所拟的民治主义,是要与劳动界相适应的工业的民治主义。”(32)陶孟和由此联想到中国,“我们中国方在这为民治主义奋斗的初期,对于他们工业的民治主义的运动,应该大加注意的”(33)。

陶孟和发现,在中国,传统的士农工商“四民”结构已经发生重组,最重要的变化发生在两端:一端是“士的阶级”的沉降,另一端则是劳工群体的崛起。士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特殊阶级,曾经发挥过重要的教化与治理功能,但是进入现代社会以后,士的阶级不仅失去了文字、思想和学术上的威权,而且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失去了根基,演变成为一个“高等流氓阶级”。(34)而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劳工的结构意义则越发凸显。在中国进入现代的过程中,工业化无疑是决定性的因素之一,工业化对于社会结构最显著的一个影响就是旧式手工业者阶层的衰落与分化,以及现代产业工人阶层的壮大。此外,自1910年代末以来,随着“劳工神圣”思想的传播,劳工群体也开始逐渐走上历史舞台,成为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劳工运动与劳工政治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现在中国的劳动运动已经不容我们漠视了”,“在小农作的中国,本来无所谓劳动运动的。可是近二十年以来一方面因为新式的工业,矿业,交通业,商业的发展,又一方面因为时代的潮流与国内政治的变化,劳动运动遂呈与时俱进的膨胀”。(35)因此,对劳工阶层与劳工政治的考察就成了社会学研究与社会调查的一个重中之重。

事实上,陶孟和主持的北平社会调查所,其成立就是源于劳工与工业调查的需要。1926年该所成立之初,陶孟和在与《申报》记者的一次访谈中曾说道,“工业调査在各国本为普通事业之一种,且有专门机关以司其事”,但中国却一直没有此类专门研究机关,结果“在日内瓦万国劳工大会开会时,各国代表对于各本国社会民生调査之表册,均有详细报告,惟中国之报告简略不堪,闻者憾之”(36)。正是在这样的认识下,陶孟和最终依托中华文化教育基金会,在一笔来自纽约的海外捐款的支持下,成立了北平社会调查部(1928年升格为北平社会调查所,陶孟和同时也辞去北京大学教职,专任该所所长),并最终将其发展壮大为近代中国最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之一。陶孟和一方面领导北平社会调查所的同仁收集全国各地有关劳工问题的统计材料,编成《第一次中国劳动年鉴》、《第二次中国劳动年鉴》,力图对中国劳工问题在整体上、结构上的形貌进行勾勒;另一方面,也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进行区域性的劳工调查,试图对各个地方的劳工问题的不同特点进行个案分析。

陶孟和的劳工研究,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第一,陶孟和并不将劳工问题视为一个单纯的社会问题,而是充分认识到其与政治之间的纠葛。国共第一次合作于1927年破裂,陶孟和敏锐地注意到劳工运动在随后几年中发生的变化。他认为,以1927年4月12日上海总工会的解散为标志,一个新的劳工运动时代开始了,“因为从此以后,一切的劳工组织与劳工运动,都改隶在党治之下了……劳工的一切活动,都要受党的干涉与指导,所以劳工的自动的精神很受摧残。凡不得党的承认的工会,不是被解散,便是被改组。这样的官办的工会,自然要失去它的活动力……但最大的不幸,便是国民党内部的裂痕,更不时地引起党治工会的纠纷”。(37)

第二,陶孟和也不认为劳工问题仅仅是一个中国内部的问题。“现在这个时代,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避免国际间的接触和沟通。商品既须从这一国运到那一国,各国的休戚也就互为因果,国际性质的关系多不胜数,且备极错综驳杂之致。目下几乎没有一个社会的或经济的问题不变成国际的问题了。明乎此,则几千工人衣食所寄的烟台发网工业第因欧美妇女剪发改装之故而一蹶不振自无足惊骇了。”换句话说,陶孟和是将劳工问题视为中国在进入世界体系的过程中,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枢纽问题,“把它本身分析开来,可以变成许多错综复杂而重要的经济问题,如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移民和生产等”(38)。

第三,陶孟和尤其强调劳工治理的思路。无论是在讨论劳工的失业问题,还是生活程度低下的问题时,他都诉诸国家的政策干预:“汰除失业的因子,私人所能为力者有限,大部分全是政府的责任。不能尽这个责任的政府,无论用何方法也不能巩固他的地位。”(39)他认为,要想改善劳工的生活程度,就要促进经济和实业的发展,因此不能仅采取放任主义的经济政策,相反,“最好是由强有力的政府实施一种有计划的经济制度”(40)。这种治理思路,体现了他在欧洲考察时所观察到的“工业的民治主义”的影响。

第四,陶孟和对劳工问题的讨论,更注重劳动力的再生产的层面,而不像民国时期其他研究劳工问题的学者(例如史国衡、孙冶方)那样聚焦于对工厂内部的组织体系、制度安排与劳动关系的考察。(41)《北平生活费之分析》就是一个例子。1932年,陶孟和又出版了《中国劳工生活程度》,该书所讨论的劳工生活程度也主要是从劳动力再生产的角度出发的。该书对1917~1930年间82个中国劳工生活状况调查进行了述评,对这些调查呈现的数据和经验发现进行梳理和讨论。其最终结论是:中国劳工的生活仅仅止于维持身体的生存而已。从食品、住房、衣着和文化消费等几大端来看:“劳工的食品消费从各方面看来都嫌不足,他们的住房过于简陋,他们的衣着和摄身所需简直是减无可减,而他们社会文化的或个人的费用简直可以说是等于零。”(42)以住房为例,陶孟和从这些调查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的悖论:按照常理推测,假设家庭的入款增加,那么劳工住房的间数一定增加,“而每一间屋所住的人数或等成年人数也随之减少”。可是,上海、北京和塘沽等地的调查却证明这种假设并不一定确切。从调查的结果看来,家庭收入较多,每家住房虽也较多,可是每间屋里住的人数或等成年人数却不见减少。也就是说在某种限度之内,虽然入款增加而居住的拥挤情形不会稍优的,因为家庭中的人口同时也随着繁殖。“这似乎足以说明家庭的入款虽因人口的繁殖而增加,但生活程度则不一定因此就见升高。”(43)相反,陶孟和本人对北平48户手艺工人家庭账本的分析反而发现,“平均每间房居住3.04等成年。进款较少之家,其同居一房之人数,似乎尚少;而进款最多一组,则每间房之平均人数为3.9等成年。由此可知普通去世,为每间房之平均等成年数,常随进款之增加而加多。换言之,家庭之进款愈高,其家人之同居一室者亦愈多也。”(44)陶孟和强调住房与人格涵养、道德心培育之间的关联。就如此拥挤、糟糕的住房情况而言,工人“实在谈不到家庭生活。中国工人所住的房屋没有丝毫习俗的功用,如为休息和愉快,为私密的享受,为家属聚居或会友密探等等,这些功用一概没有的”,由此造成“污秽、疾病、不道德和犯罪只是其中不可避免的几种罢了”。(45)可见,陶孟和尤为关心生活程度低下对于人心、道德和民情的影响。在讨论失业问题时,他的关切也落在这一层面:失业毁坏劳动者的“工作的习惯,摧毁他的工作的技能”,“两种情形都消磨他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最终“便是毁灭人的道德心”。“现在人常说中国人自民国纪元以来,人心变坏。我们如果认识失业的心理的影响,便知道所谓人心变坏不是偶然的了。”(46)从这个意义上,陶孟和对劳工问题的关心,最终是落在“人心”与“民情”的层面。

最后,陶孟和并不倾向于从阶级的视角来理解劳工,而更为强调从家庭的视角出发来研究劳工。从陶孟和对82个劳工生活程度调查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陶孟和并不将劳工理解为统一的“工人阶级”,他充分认识到劳工受到地域、城乡、职业、技术等的分割。例如,就地域而言,中国城市劳动者的生活程度“以南部为最高,中部次之,北部最低”(47);而就职业而言,“工厂工人和有技术工人的生活费用高于手艺工人和苦力,而农夫的生活程度则高于乡村工人”(48)。而当陶孟和从生活程度出发将劳工群体区分为不同的片段和部分时,他的家庭视角也就呼之欲出了。因为对生活程度的考察并非以劳工个体为单位,而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陶孟和对家庭视角的重视,是与其对中国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的理解分不开的,这正是下一节要讨论的主题。


家庭制度及其变迁


从留英期间与梁宇皋合著的《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49)开始,对中国家庭制度的研究就成为陶孟和一以贯之的兴趣。该书分为乡村篇与城镇篇两个部分,后一部分由陶孟和撰写。在城镇篇的第二章“社会组织”中,陶孟和首先讨论的就是家庭。陶孟和认为家庭是中国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家庭生活是社会生活的基石。中国人不是为自己,或不只为自己活着,而总是在家族的世代谱系中来定位自身的。陶孟和称之为中国人的“利他主义”(altruism),或“家庭社会主义”(family socialism)。(50)

陶孟和虽然用现代社会科学的眼光来分析中国的家庭制度,但却并不像一些西方学者或传教士以及一些主张全盘西化的中国家庭研究者那样,持一个完全现代主义的眼光,视中国的家庭与家族制度为完全落后、应该彻底打倒的。在陶孟和看来,家庭担负着养老抚幼的社会功能。贫民救济在中国之所以没有成为一个严重问题,就因为贫困人口主要依靠家庭或亲族关系来得到帮助。虽然现在年轻一代可能比较讨厌大家庭的观念,但旧式的“家庭社会主义”体系整体上仍然是被社会所崇尚的。陶孟和认为,这比贫富差距极大,有些人连基本生存都被剥夺的西方社会要好很多。(51)当然,陶孟和也指出,旧式大家庭的维系有其结构性的条件,在工业不发达,几乎所有人都被束缚在土地上的传统礼法社会,这是可能的。尤其是祖先崇拜的祭祀传统,在精神结构上塑造了“中国人的心灵”,构成了家族制度的宗教面向,起到了社会维系的功能。(52)

但是,在该书对中国家庭制度的讨论中,也留下了一处伏笔。陶孟和在书中自谦,“至于预测家庭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在未来是否还会像过去几千年那样发挥作用,远远超出了本书的范围”(53)。因此,《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只是从理论层面来讨论家庭制度在中国社会中的功能及其结构性条件。而对家庭的现代变迁的考察,则是等到陶孟和回国之后,在主持大量的社会调查尤其是家庭生计调查的基础上,才得以实现的。1929年出版的《北平生活费之分析》正是以北京的平民家庭为个案,对此问题的一个初步回答。

正如《北平生活费之分析》的书名所揭示的,陶孟和对家庭变迁的考察,是以家庭经济为切入点的。这里,陶孟和受到了马克思以降的经济史观的深刻影响。在给塞利格曼的《经济史观》中译本所写的序言中,陶孟和指出时人仅注意到马克思作为政治家的一面,而忽略了其作为社会科学家的一面:“他的著作既然产出偌大的影响,诱起伟大的社会的运动,发生根本的思想的变迁,绝对不能是虚伪的理想。”(54)陶孟和虽然与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保持距离,但却接受了其从经济的角度来研究历史变迁的经济史观。(55)“历史的要素是繁杂的,势力是多元的。物质的状况、社会的组织、政治的制度、个人的势力,各有一部分的势力。而各时代各种势力又是不同。在人类还没有完全支配自然的时代,人类为满足物质需要的活动占生命重要部分的时代,历史上的经济方面当然是重要的。经济史观不过是专研究经济方面。”(56)因此,陶孟和尤其注重用经济因素来解释家庭变迁。在他看来,“家庭的类型与经济的类型紧密联系在一起”(57),中国在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过程中,“工业革新最重要的一个现象,就是家庭工业变为工厂工业,人力的小计划的生产变为机械的大计划的生产。重要的消费品大都在工厂制造,家族已经不成为经济的中心,不成为经济的团体”(58)。乡村中工农互补的家庭手工业在工业革命的冲击下逐渐瓦解,大量乡村劳动力又因为失地、逃避兵役等原因来到城市,成为底层劳工。《北平生活费之分析》研究了48家北京劳工家庭,发现,其平均家庭人口以4~5人为主,且在结构上多为夫妻与子女两代人的核心家庭。“中国旧式之家庭,夫妇子女而外,尚有其他亲属。但据此次调查之结果,则工人家庭之组织,已于西方家庭制度渐相符合”,陶孟和因此断定,“中国旧式家庭制度实已渐见崩析,并因社会及经济状况之变化而增加其速度”。(59)

陶孟和对劳工家庭经济的考察,是以生活费为中心的。在陶孟和看来,生活费是“社会经济问题的根本”(60):“在引起中国家庭体系瓦解的诸多原因中,经济变迁,尤其是国内经济的衰退和生活费的持续上涨毫无疑问是决定性的。”(61)生活费研究在具体方法上则借鉴了法国社会学家黎伯勒首创的家庭账簿分析法,后者认为通过研究家庭账簿,可以了解家庭的生活、组织与功能。陶孟和根据对48家工人家庭在六个月间的日常收支账本的统计发现,有21家的支出超过收入;而就全部工人家庭而言,生活必需品的消费,约占支出总平均数的97%,其中食品费一项就占了70%以上。这意味着北平的普通工人只能维持最低程度的生活。(62)

陶孟和指出,“中国正在经历本国和人类历史上都不曾有过的巨变”(63),在这场巨变中,家庭的变迁是基础性的。传统家庭制度的式微与家庭纽带的松散,带来的最重要的社会后果就是个体的解放与个人主义的兴起。“家族制度衰落后的一个现象就是个性的发展。”(64)传统家庭制度“体现了一整套的道德和礼的原则,例如权利、义务和基本行为规范,这些原则指导了人们在家庭内外的生活。随着家庭制度的衰落,所有这些原则都变得不再有效。结果,在中国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一种现象,即个体的解放”(65)。陶孟和认为,“一种全新的社会秩序,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社会失范”正在形成,人们“不再是原先具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遵守一定行为规范的人,他们作为从固有联系中脱离出来的自由人,不得不做出自己的判断,接受甚至创造新的行为和道德规范来适应急速变化的现实”(66)。面对这种社会失范,以往依靠大家庭制度而发展出来的“道德观念、情操礼仪”就需加以修正,“使之适合于小家庭制下的生活,适合于在大社会里的生活”。“家族制度所有可贵的功能,它对于维系社会、延续民族寿命的重大任务,用何种新的制度代替,实在是小家庭时代,今后最迫切的要求。”(67)而对“道德观念、情操礼仪”的修正,则是需要通过学校尤其是教育来实现的。这也构成了陶孟和在其教育社会学的研究中讨论的核心问题,下文即对此做进一步讨论。


教育与再造“民情”


如果说家庭与劳工在陶孟和心目中分别代表了最基础的社会组织与最重要的社会阶层,对这两者的研究从经验层面揭示了转型时代中国社会变迁的形貌,那么,陶孟和对教育的研究则更类似一种理论考察,他本人以及他所主持的社会调查所并未对教育问题做过系统的社会调查。陶孟和关于教育的主要著述包括《教育与社会》这样一部教育社会学的理论著作以及《孟和文存》的第三卷,后者集中讨论了平民教育、留学问题、大学教育、公民教育、语文教育、学生运动等当时社会上流行的一些教育议题,同时对德国、美国的教育制度与教育改革进行了介绍。在陶孟和看来,“解决社会问题,改进社会制度,了解社会的目的,实现社会的理想,全都要靠着教育”(68)。换句话说,教育是改造社会、重塑民情的一个根本途径。教育研究在陶孟和的社会学遗产中占据了独一无二的地位。

陶孟和的教育观,最具特色之处在于,他是从“社会化”的角度来理解教育的功能的。在这一点上,他受到了杜威的深刻影响。1919年,陶孟和在东京考察教育时,曾与杜威会面,并代表胡适与他商量访华事宜。(69)陶孟和对杜威的《民主与教育》等著作十分熟悉,且在自己的著作中经常引用。在他看来,“近代学者要推杜威批评个人主义的教育,发挥社会方面的教育,最清楚,最详尽”(70)。

陶孟和认为,中国传统的教育观念是以个人为本位的,但“现在教育之任务,在乎使个人成为社会化的个人”(71)。陶孟和指出,“教育者必须谋风尚与制度的改革”(72)。“教育的责任就是将社会的成训、风尚、制度,有意识地传递于新的一代”,但是教育的责任不只是传递,还应当有所取舍,“时代变迁,社会的情形常引起风尚、制度变迁的必要”,因此,“教育的责任是保存风尚与制度,同时还须改进风尚与制度”(73)。

与制度相比,风尚又是更根本的。“制度是风俗习惯的结晶,成了定型的产物”(74),因此,制度需根本于风尚。制度移植之所以需要慎重,是因为“采用与本国风尚不相干的制度,一定是有名无实,或改变原来制度所包含的概念,或失去原有制度的精神”(75)。

那么,“风尚”到底指的是什么呢?在《社会与教育》一书中,陶孟和用了一个相当长的脚注来解释“风尚”:

古代希腊称一个社会固有的特殊的习惯、观念、标准、典章为ethos。后代欧洲各国所谓的伦理的一词(如英文ethics,法文ethique,德文ethik,意文ethica),即从此字根蜕化而出,罗马称最广义的风俗为Mores,凡风俗之有益于福利的,有传来的,奥秘的或神圣的权威的,皆用此词包括。欧洲各国所谓“道德的”或道德一词(如英文moral,法文morale,德文moralisch,意文morale),即来自此字根。现注英、法、德诸国言语,皆无有与ethos或mores恰当之词,若称为伦常或伦理,则失之过狭,若称为道德则是失之过高。所以美国社会学者近来常用mores原词,我国文字也无与mores恰当的词,我们只可称之为风俗习惯或简称为风尚。(76)

由此可见,陶孟和所谓的“风尚”,其实就是mores,或者说孟德斯鸠意义上的“民情”。事实上,早在陶孟和学术生涯的起步阶段,就曾受到孟德斯鸠的民情学说的影响。他1906~1909年留学日本时,曾与杨文洵共同编著《中外地理大全》,该书一反“地方志”式传统地理学的窠臼,提出“中国地理乃就中国一地域之自然人事经济诸界所有现象,用科学方法而记述说明之学”(77),是中国近代较早的人文地理学著作。该书所体现的地理环境决定论,便可以看到经日本学界所转介的孟德斯鸠学说的影响。不过,陶孟和后来去英国学习社会学以后,其对民情的关注,则由地理环境转向更加具有社会意涵的风俗制度之上。陶孟和认为,“风尚有趋于固定的、板滞的倾向”,须不时加以改革(78)。这种“固定”或“板滞”,陶孟和援引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在其名著《社会变迁》中提出的概念,称之为“文化惰力”。1923年奥格本的《社会变迁》一书在芝加哥出版后,陶孟和很快便注意到,且在次年专门写过书评称其为“去年社会学通俗的著作中最有价值的”(79)。该书指出,物质的进步必也引起社会组织上的变化,若后者不能立刻随着前者变化,便产生社会上的不协调,这就是“文化惰力”。陶孟和指出,“风俗习惯就在社会上一般的人,特别是所谓的群众的生活中保存”(80)。如果说劳工与家庭研究旨在揭示群众生活中呈现的“风尚”,那么教育的目的正是要对抗“文化惰力”,再造风尚。陶孟和认为,“社会风尚是可改变的,并且可由人力支配的。社会改良所以有希望的,就是因为人的智慧可以支配风尚的演化。风尚的自然演化,可变为有目的的演化”(81)。要“有目的的演化”风尚,则要靠教育。教育的使命即是对风尚与民情加以改造,从而塑造新型的现代人格与现代公民,为共和政治寻找文化担纲者。

在陶孟和关于公民教育的讨论中,这一思想表现得最为突出。陶孟和曾在《中国的人民的分析》一文中对农人、商人、工人、资本家和士的阶级等各个社会阶层逐一分析,指出这些群体都无法构成维持共和、实行“民治”的中坚。“民治是一个高尚的理想,但是我们的人民不配推行那个理想。我们并不是要推翻那个理想,但是要设法增高我们人民的程度使他们有资格能够实行那个理想。”(82)因此,“现在不要空谈制度了,先去设法造有资格的人民吧”,“我们要是不设法对人民下功夫,无论如何好的制度是不能推行的”。(83)而要造就“有资格的人民”,学校正是一个核心的场所。学校可以培养自治的能力与公众的精神(civic spirit)。其中,公民教育又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陶孟和批评外国的公民学教科书大多只讲政治组织与宪法知识,太过狭隘。他认为,公民首先是社会的一个成员,公民教育的目的应该是“使生徒对于他所生息的社会有一个合理的了解:要知道他与社会有什么关系,社会对于他个人有什么权利,社会是如何阻止的,社会有什么职能”(84)。因此,在陶孟和心目中,公民教科书首先要阐述有关社会的知识,其次才是政治。后来,陶孟和主编中学教科书《社会问题》(85),且将美国学者斯内登的《公民教育》一书译成中文,(86)即是这一思想的身体力行。

1931年,陶孟和在一篇题为《怎样解决中国的问题》的文章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有人说中国的问题不是一个,实在是许多的问题。如果将那个问题分开,就可以看出他有一部分是政治的,有一部分是经济的,有一部分是教育的……为了研究的方便起见,这样的分别诚然是可以的,但是我们要记着中国问题虽然可以分析,却还是一个整的。”(87)在本文看来,陶孟和所谓的“一个整的”问题,指的就是在中国的现代转型中,民情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以及如何转化民情从而为共和政治奠定社会基础。他的全部社会学研究,无论是家庭研究、劳工研究,抑或教育研究,都是统合在这一根本问题意识之下的。

在陶孟和看来,以1909年义和团“反抗外国侵略及其文化的莽撞行为”的失败为标志,中国从此再也无法摆脱西方的影响,而彻底进入世界历史的进程中,这个进程即是“将所有国家和民族都纳入同一种文化体系中”(88)。在这个世界历史的过程中,“民治是人类现在最高的、最普遍的理想”(89),中国亦概莫能外。但尽管如此,作为一个“心和灵魂都是中国人”(90)的社会学家,陶孟和仍然试图以自己的专业研究探寻一条适合于中国自身的历史与民情的共和之路。在社会理论的层面,他努力从历史中考察中国家庭制度的“理想”与“成训”,并尝试在与西方社会的比较中发掘其当代意义;而在经验科学的层面,他则努力将社会与经济打通,在自身关于劳工问题的研究中将家庭结构变迁与经济变迁结合起来分析。最后,在社会行动的层面,他则提倡现代教育改革,试图通过教育重塑民情,培育具备参与共和政治的能力的现代公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陶孟和的社会学著述构成了一整套内容丰富、蕴藉深刻的学术遗产。

在以往的学术史叙事中,我们往往将燕京学派,尤其是其社区研究与民族志式社会学,视为中国早期社会学最重要的学术传统。或许正是因为费孝通在恢复重建之后的社会学中如巨人般的存在,使得我们将目光过于聚焦在他所代表的燕京学派身上,而忽视了其他一些同样重要的传统。陶孟和1960年即已去世,他所主持的中央研究院社会研究所在新中国成立后很快改名为经济研究所,这使得我们对其本人的学术遗产及其对社会学的学科建设所作的贡献相对而言较为陌生和隔膜。本文所做的重访工作,正是试图重新理解这样一个极其重要、但在当下并未得到足够重视的学术脉络。当然,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主要局限于陶孟和自身的文本来讨论,而未能将外部的学术生态以及其与同时代学人之间的比较纳入进来;且出于呈现一个整体轮廓的考虑,对陶孟和思想中一些枝杈乃至转折之处,也未能兼顾。这些问题,都有待后续的进一步研究。

注释:

①《留英学生陶履恭徐兆熊来函》,《申报》1913年1月5日。

②陶孟和原名履恭,字孟和。其1920年代以前的著述均署名“陶履恭”,后期则主要以“陶孟和”之名行世。

③④⑤⑥⑦⑩(14)(25)陶孟和:《我们政治的生命》,载《孟和文存》,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版,第68、75、72、75、7、12、72、60页。

⑧高波:《民初代议制危机与贤人政治论的展开》,《知识分子论丛》第1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41页。

⑨王汎森:《傅斯年早期的“造社会”论——从两份未刊残稿谈起》,《中国文化》1996年第2期。

(11)参见L.T.霍布豪斯《形而上学的国家论》,汪淑钧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12)(58)(68)(70)(71)(72)(73)(74)(75)(76)(78)(80)(81)(89)陶孟和:《社会与教育》,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42、90、184、10、10、86~87、86、82、83、79、82、81、181、142页。

(13)侯俊丹:《制度变迁下的知识治理:早期燕京学派的清河实验》,《学海》2017年第5期。

(15)《胡适致高一涵、陶孟和等信(1923年10月19日)》,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57页。

(16)例如,智效民:《陶孟和:中国社会学的奠基者》,《学术界》2002年第5期;梁思琪:《进退之间:陶孟和的“困窘”人生探究(1887~1960)》,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

(17)Y.K.Leong & L.K.Tao,Village and Town Life in China,George Allen & Unwin Ltd,1915.

(18)吴文藻:《社区的意义与社会研究的近今趋势》,载《论社会学中国化》,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454页。

(19)例如,巫宝三:《纪念我国著名社会学家和社会经济研究事业的开拓者陶孟和先生》,《近代中国》1995年第五辑;岱峻:《发现李庄》,福建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王砚峰:《陶孟和与他的研究机构在北平的九年》,《经济学家茶座》2014年第4期。

(20)李培林、渠敬东:《导论:20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学学术史》,载李培林等主编《中国社会学经典导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7~18页。

(21)周勇:《中国教育社会学的学术文化与精神遗产:以陶孟和为例》,《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年第3期;杨昌勇:《特约编辑前言》,载陶孟和《社会与教育》,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12页;肖朗、许刘英:《陶孟和与中国大学教育社会学学科的发端》,《高等教育研究》2010年第1期。

(22)阎明:《一门学科与一个时代:社会学在中国》,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4~78页;陆益龙:《在平民生活里探索社会问题——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重印本导读》,载陶孟和著《北平生活费之分析》,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

(23)(34)陶孟和:《士的阶级的厄运》,载《孟和文存》,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版,第17、16~18页。

(24)陶孟和:《社会调查》,载《孟和文存》,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版,第60页。

(26)陶履恭:《平等篇》,《东方杂志》1912年第8期。

(27)这些调查的成果包括:林颂河:《塘沽工人调查》,新月书店1930年版;杨西孟:《上海工人生活程序的一个研究》,北平社会调查所1930年版;王子建:《天津面粉厂工人及工资的一个研究》,《社会科学杂志》1931年第2卷第2期,等等。

(28)(60)北平社会调査所编:《社会调査所概况》,北平社会调查所1933年版,第8、8页。

(29)(30)(32)陶孟和:《欧美之劳动问题》,载《孟和文存》,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版,第109、108、111页。

(31)(33)《战后之欧洲》,载《孟和文存》,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版,第102、103页。

(35)陶孟和:《第一次中国劳动年鉴·序》,转引自李维民主编《中国年鉴史料》,北京志鉴书刊研究院2003年版,第15页。

(36)《陶孟和之工业调查谈》,《申报》1926年8月16日。

(37)陶孟和:《第二次中国劳动年鉴·序》,转引自李维民主编《中国年鉴史料》,北京志鉴书刊研究院2003年版,第17~18页。

(38)(40)(42)(43)(45)(47)(48)陶孟和:《中国劳工生活程度》,载《北平生活费之分析》,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46~147、167、166、160~161、162、150、151页。

(39)(46)陶孟和:《中国目下的失业问题》,载《北平生活费之分析》,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45、144页。

(41)史国衡:《昆厂劳工》,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孙冶方:《上海纺织厂中的包身制工人》(上、下),载《孙冶方全集》第1卷,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第27~36页。

(44)(59)(62)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69、26~27、37~46页。

(49)陶孟和1914年回国,《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作为霍布豪斯和韦斯特马克主编的社会学丛书的第四本,于次年在伦敦出版。

(50)Y.K.Leong & L.K.Tao,Village and Town Life in China,George Allen & Unwin Ltd,1915,pp.66~72,p.72,pp.74~75,p.73.

(54)(56)陶履恭:《经济史观序言》,《东方杂志》1920年第20期。

(55)陶孟和主张将马克思视为社会科学家来看待,他曾鼓励所内的两位年轻同事千家驹和吴半农翻译《资本论》,也曾将李季翻译的《价值价格及利润》一书介绍到商务印书馆出版,且为之作序。

(57)(61)(63)(65)(66)L.K.Tao,“Social Changes in China”,Pacific Affairs,Vol.4,No.8,1931,p.659,pp.659~671,p.659,p.666,p.666.

(64)(67)陶孟和:《中国社会之研究》,中央训练团党政高级训练班讲义,1944年,第17、16页。

(69)《陶履恭教授致胡适之教授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第343期。

(77)陶履恭、杨文洵编:《中外地理大全》(上册),中华书局1916年版,第1页。

(79)陶孟和:《W.F.Ogburn:Social Change(1923)书评》,《国立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1924年第2卷第2期。

(82)(83)陶孟和:《中国的人民的分析》,载《孟和文存》,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版,第12、13页。

(84)陶孟和:《公民科之内容》,载《孟和文存》,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版,第170页。

(85)参见陶孟和《新学制高级中学教科书:社会问题》,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

(86)参见斯内登《公民教育》,陶履恭译,商务印书馆1923年版。

(87)陶孟和:《怎样解决中国的问题》,载《孟和文存》,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版,第27页。

(88)陶孟和:《社会变迁》,载陈衡哲主编《中国文化论集》,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244页。

(90)这是陶孟和的导师霍布豪斯在为《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所作的序言中对其的评价。L.T.Hobhouse,Preface.In Y.K.Leong & L.K.Tao,Village and Town Life in China,1915,p.v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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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江海学刊》 2018年0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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