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以微信群为代表的虚拟社群的盛行,实体社会中的权力在虚拟社群尤其是基于实体科层组织建立的 “科层式微信群” 中经历何种演变,成为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实体权力在网络空间中的效力研究分为三种倾向 : “权力维系论” 强调权力效果的延续性,“权力消解论” 坚持权力影响受损或消解的论断,“权力再生论” 强调 “网络权力” 这一新型权力形式的出现。回答权力在科层式微信群中究竟如何演变的问题,需要剖析其中的权力实践。参与者的交往空间从隐私转向公开,在他者的围观与凝视之下,权力支配对象时常体验 “遵从” 或 “反叛” 的选择难题,并根据行为策略的选择最终分化为 “应声虫” “沉默者” 与 “反叛者” 三种行动者。科层式微信群中的权力体现为 “流动性权力”,其本质是实体组织权力的维系,并推动了虚拟社群 “科层化” 的过程。
关键词: 权力; 虚拟社群 ;流动性权力; 科层组织 ;科层式微信群
移动互联网的崛起促成了一种新型生活方式—— “微生活”,微信微博成为超过半数中国人日常生活的重要交流工具。自 QQ 群风行之后,各类微信群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形成网络虚拟社群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相比 QQ 群成员的年轻化、新潮性,微信群更加保罗万象,成为各种人群聚集的虚拟社群。微信群的出现与流行使得实体社会与虚拟世界的界限日趋模糊,虚拟空间拥有了更多 实体社会的属性。但是,诸如权力结构等实体社会的构成要素在虚拟空间能否发挥效力 其演化过程如何?实体社会的权力究竟是插上了 “飞翔的翅膀”,自由地在微信群中翱翔,还是成为 “折翼的天使”,由于失去施展的能力而威力不在?这些问题成为时下网络社会学的重要研究议题。
一、“科层式微信群” 权力运行的理论释义
作为一种虚拟社群,按照不同标准,微信群可分为多种类型。比如,按照功能划分,有强调情感 交流与认同建构的情感分享式微信群,有偏倚理性目标、注重工作效率的任务导向性微信群,有工作 娱乐兼顾的综合性微信群,等等。笔者将以微信群作为分析对象,尝试剖析实体社会的权力在微信群的表现形态、作用方式、演变过程以及社会效果。由于分析焦点在于权力的运作方式,而微信群的种 类繁多,笔者将聚焦于注重权力要素及其运行效果的微信群展开研究。微信群是实体社会组织的网络 映射,聚焦其运行中的权力演化,需要分析实体社会组织中的权力作。而权力充分发挥作用的组织 类型,莫过于等级结构明显、权力运作清晰的 “科层制组织” 了。
1. 科层式微信群的概念界定
在网络社会逐渐崛起的背景之下,成员固定、结构严谨、规则齐全、责任分明、效率导向的科层 制组织,为了工作之便,常会顺其自然地成立网络虚拟社群。在微信平台日趋流行之下,微信群超越 了 QQ 群等其他网络社群,成为重要而实用的网络虚拟社群。此种基于实体科层组织而组建的微信群,即为笔者所关注的 “科层式微信群”(Bureaucratic WeChat Group) 。顾名思义,科层式微信群是依托线下实体科层组织建立,虽然并非所有成员自愿但几乎全部成员参与的微信群。在这种类型的微 信群中,群主既可以为实体科层组织的领导,也可以是一般成员 ; 群内成员皆为实体科层组织的同事,除了分享信息、交流情感之外,更重要的是线下工作的延伸与拓展,呈现出兼具工作和娱乐综合 性功能的虚拟社群特征。
之所以称之为科层式微信群,是因为它虽然属于虚拟社群,但是由于成员均来自实体社会的某一 科层组织,相互熟识且为同事,实体科层组织的交往规则和权责关系极有可能映射于微信群中。科层 制组织主要体现为一种具有明显等级结构的组织,该类组织旨在理性地分配众多成员的工作任务,以 完成大规模的行政性目标。虽然早在 19 世纪就已产生了关于科层制起源和运行模式的大量学术著作,但真正系统论述科层制理论体系的当属韦伯。他不仅聚焦于现代办公系统的功能,深入论述了科 层制的由法律和规章约束、拥有层级分明的等级结构、基于书面文件实施管理、专业分工、人尽其能等显著特征,而且阐释了科层制本身对人性的压抑,成为 “铁囚笼” 的消极社会后果。与韦伯关注公共与私有行政中的科层制结构不同,米歇尔斯主要聚焦类似志愿协会的科层组织,认为科层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会产生一种寡头统治倾向。分别从韦伯和米歇尔斯那里汲取营养,塞尔兹尼克系统而连贯的科层制理论认为,科层制只是诸多目的性组织的一个特例。
当然,不是所有科层制研究者都对其发展持有悲观态度,比如,古尔德纳批判了米歇尔斯和塞尔 兹尼克等消极立场的理论家,认为他们阐述的对人性限制、对组织约束的科层制理念,是基于一种悲 观的情绪,而非基于科学分析的结果。艾森斯塔德认为科层制的发展过程并非如预想的那样不可逆转,相反,科层化过程的历史分析表明,“去科层化” 过程在组织发展中同时存在。他认为,关于科层制的研究产生了两种分化,要么将之视为效率和有效目标实现的工具,要么借之获得、保持和实施 权力影响,但实质上,这二者是可以融合的。
无论是科层制研究的悲观论者,还是对科层组织发展抱有希望的乐观论者,都无法忽视科层式组 织的一些核心要素,即权力、等级结构、追求效率、明确的规章制度。就本质而言,基于互联网的微 信群由众多网民构成,所以与实体组织具有特定的相似性。虽然科层式微信群不同于线下科层组织,但由于后者是前者的 “母体”,由此,科层式微信群从诞生之日起,始终无法摆脱科层式组织的桎梏,即便是虚拟的社群,依然会烙下科层制的烙印。
2. 强制与认同:科层式微信群权力的双重属性
从古希腊的公共集会到哈贝马斯笔下的公共领域,公共空间是一个对所有民众开放的、政治对话 和对抗能够发生的空间。互联网世界增加了一个新的空间,即民众能够进行讨论的虚拟性网络空间,科层式微信群就是在此虚拟空间中孕育。作为公共空间,科层式微信群允许成员进行讨论与分享,而作为实体科层组织的延伸,实体的强制性权力亦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从理论形态而言,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具有强制与认同两种属性。
深入剖析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运行及其本质,首先需要阐明权力自身的意涵。针对权力的界定可谓五花八门,充满了争议。但就一般意义而言,权力是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他者行为的能力。一些经典学者对权力进行了独特的界定,对后世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韦伯认为,权力是一人或多人 在公开行为中,哪怕遇到其他参与者的反抗,也能实现自身意志的能力。结构功能主义大师帕森斯则将权力界定为一个通过社会互动过程,对其他个体或集体性的单元带来变化的一个特定机制。由于追求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正向结构功能的实现,帕森斯的权力观与权威、一致性和集体目标追求关联,与利益尤其是源于强制和外力的利益冲突分离。马克思主义学派很少从行动者的角度界定能力,比如其中的重要代表普兰查斯将权力界定为一个社会阶级实现其具体客观利益的能力。
与上述学者强调权力的强制性不同,笔者认为,权力含有支配对象 “认同” 的成分;其表现形式也日趋多元,不仅体现为一种执行个人、群体和阶级意志的影响力,还体现为在正式组织中发挥作用的能力。因为权力不仅是一种经济或者政治现象,更体现为一种社会现象,它不仅在正式组织中产生力量,还在非正式组织以及非组织化的共同体中发挥效力。由于科层制微信群兼具强制与参与双重属性,其中的 “权力” 不仅体现为一种强制影响力,还包括权力对象的认同、接受和遵从的成分, 兼具权力主体 “强制” 与支配客体 “认同” 双重属性。正如卢克斯所指出的那样,对权力的理解不应仅仅基于人际结构机制,还应关注参与者的能动性(agency),即使这一能动性在结构要素的限制范围内,因为权力归属于个体或集体性的人类行动者,权力实践总是与人类的能动性关联。
线下科层组织的权力依然在微信群中产生一定的效力,但需要成员的认同,如果不能产生认同,便会形成各种形式的抵抗。科层式微信群是一种虚拟微信社群,具有线上虚拟社群的平等化、可获得性、即时性、去中心化等本质属性,这些特质势必对实体组织权力带来冲击。然而,由于科层式微信群基于实体科层组织而建立,实体组织的等级结构、权力分配在其中依然存在。线下科层组织权力的溪流汇入虚拟社群后,在表现形态、运作方式、实施效果、受众反馈等方面均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具有一定的 “流变性”,笔者将就科层式微信群权力效用等方面展开深度的理论梳理和实践剖析,以探究其权力运行本质。
二、实体权力在网络空间中效力研究的理论分野
关于实体社会的权力在科层式微信群中究竟是不打折扣地发挥作用,还是受到了挑战,极大地消解了其影响,甚至产生了新的权力形式,研究者对该问题的回答各异,依据权力实施效果的不同,可以分为 “权力维系论” “权力消解论” “权力再生论” 三个流派。权力维系论者强调实体科层组织的权力在网络空间中依然发挥作用,不受网络空间的约束 ;权力消解论者则坚持线下权力在网络空间中受到挑战,权力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实际影响微乎其微;权力再生论比权力消解论更进一步,认为虚拟空间不仅对实体社会的权力产生了消解,而且再生产了崭新的权力形态。
1.权力维系:实体权力在网络空间中的映射
权力维系论者认为,实体科层权力在网络空间中没有产生消解,而是继续发挥其支配性影响,因为实体权力能够映射于网络空间,只不过是作用的介质发生了改变。比如,比姆博和戴维斯通过经验研究发现,引人注目的人和线下有影响力的群体在网络空间中更有权力,换言之,互联网并没有导致权力从拥有者那里流向普通人。还有学者认为,互联网能够实现监控功能,互联网监控体现为一种技术控制, 能够为实体社会权力服务。类似微信群的诸多社会媒体也能为权威性政府提供政治控制的新机会。权力主体的重要代表之一政府也在试图深入统一网络,使之成为能够服从特定规则、规定和行为的体系。奥瑟等人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虽然互联网促进了政治参与新形式的出现,但是在线上政治参与中,传统社会经济地位不平等却被维持甚至强化。
在权力维系论学派看来,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主体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依然是实体科层组织的权力拥有者,虽然这些权力主体化身为科层式微信群的一员,但其在线下组织的权力身份为大家共知且认可,所以其拥有的权力影响依然存在。与此同时,权力作用对象也没有发生根本变化,虽然科层式微信群提供了自由发声的机会,使得权力实施对象拥有了表达的渠道,但实体组织权力格局和等级结构依然能够约束权力对象的言行,实体社会的被支配者在微信群中依然需要谨言慎行。从权力实施的过程来看,虽然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作用不像实体组织那样明显,却能潜在地发挥作用,权力实施 效果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在该学派看来,科层式微信群中的权力表达虽然拥有了更多的形式和更为显著的可见性,但无论权力主体还是实施对象,都清楚地知道权力依然存在于群内交流之中,实体科层权力依然能够在虚拟社群中发挥效力。
2.权力消解:微信群权力结构的去等级化
权力维系论者的观点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他们认为,应该避免这种网络保守主义的倾向,积极肯定网络技术对实体社会权力结构的冲击。其中一些学者从互联网技术、知识分享的改变等宏观角度考察网络对实体权力的解构。有研究者指出,互联网时代高效的知识分享趋势不断挑战既有的科层结构、高度管控的信息分享形式,以及官方信息检索渠道, 进而在网络空间中影响实体权力的表现形态、实施过程与作用效果; 还有学者从互联网为代表的技术手段出发,探讨这些技术对权力关系的作用,指出技术进步与创新能够创造交流的新机会,这些交流能够改变知识的构成、分享过程,最终,技术变化会影响权力关系。毋庸置疑,科层式微信群是技术进步的结果,也是知识分享的新载体, 按照上述学者的论断,该社群的运转一定能改变既有的权力关系。
还有研究者从虚拟社群的运行出发,探讨虚拟空间对实体社会权力的消解作用。泰卡沃等研究者指出,互联网能够通过减少动员的成本而使政治空间更具包容性。基于虚拟空间的社会网络,有学者指出了互联网空间的交往关系如何威胁着制度性权威图示中事物的既有秩序。因为在线上,人们的关联和交往关系为所有人所见,这使得分享权威更为容易,分享的权威为所有成员所知。有的研究者基于虚拟社群,聚焦参与者的主体性崛起的事实,以及这一后果对虚拟社群的影响。因为参与者的主体性在类似互联网的媒介中得以提升,触摸、说话、互动在 Web3. 0 以及后续网络发展中,提供了愉快的体验, 这些都会对虚拟社群权力关系产生重要影响。在西方,借助诸如脸书和推特等社交网站平台,互联网的崛起促进了电子形式 “共同体” 感觉复苏的乐观主义的形成,这种以共享价值、平等理念为基础的共同体,一定程度上冲击着实体组织的科层权力结构。聚焦于参与者属性的研究强调,应当从不同参与者的动机出发,考察虚拟社群的权力演变过程。方其斯与撒多瓦以社交媒体为分 析对象,认为审视社会媒体在政治参与中的角色,需要区分在媒体平台中的参与和借助媒体参与两种情况。前者不仅使用媒体,而且卷入 “参与” 内容的生产;后者从其定义来看,更多地强调在媒体 之外的社会空间关联使用者。按照这一观点,分析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演变过程时,应该考量参与者加入微信群的动机,即成员究竟将微信群视为实体组织的延伸,还是看作新的社群组织。成员动机 不同,实体权力的实施效果也会产生差异。
概言之,权力消解论者认为,科层式微信群首先是一个虚拟社群,具有去等级化、分享性、即时性等一般虚拟社群的特征,实体组织权力在其中必然遇到阻力,其实施效果将会受到巨大影响,无论这种阻碍要素是来自宏观的技术进步与知识分享模式变迁,还是来自微观的虚拟社群运行中的交往关系变迁、参与者主体性的崛起以及参与者动机的差异。该学派对互联网引发的社会权力格局变化持有乐观情绪,认为互联网将会促进新的电子形式共同体的形成,进而带来人性的解放,以及自由的实现,它们属于典型的网络自由主义思潮。
3.权力再生论 :虚拟空间的新型网络权力
权力维系论站在实体科层组织的角度,剖析了其中的权力依然在虚拟社群中发挥作用;权力消解论则立足网络虚拟组织,聚焦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对实体组织权力的消解作用。有些研究者对上述两种观点进行了批评,认为权力维系论是一种保守主义的倾向,而权力消解论又过于激进,作为新型的虚拟社会空间,权力亦会衍生出新的形态。针对网络空间中的权力运行形态,穆勒从宏观的国家与互联网的关系入手,分析国家政权在互联网中的演变。他批判了网络自由主义(cyber-libertarianism )和网络保守主义(cyber-conservatism )两种倾向,强调准确认识国家与互联网的关联,需要理解作为演化和变迁过程的控制与摆脱控制之动态互动过程。穆勒虽然没有直接阐明网络空间权力新形态,却在方法论上指出了从动态视角研究网络权力的思路,为准确认识网络社会权力提供了重要研究范式支撑。乔丹直接提出了网络权力(Cyberpower)概念,并指出其与实体权力的不同,主要体现为一种 塑造网络空间和互联网中的文化与政治的权力形式。网络权力由三个相互关联的领域组成: 个体性、社会性和想象的领域。个体性权力包括载体、虚拟层级和信息空间,由此形成网络政治;社会性网络权力由汇流的技术权力和流动的信息空间所塑造,并由此形成虚拟精英;想象的网络权力由乌托邦和糟糕的社会形态构成,并由此形成虚拟的想象。姑且不论网络权力这一概念是否成立,至少乔丹的研究能够使我们反思网络空间权力的变动格局。
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究竟是实体权力的维系,还是消解了线下组织权力,甚至产生了新型权力形式?该问题的回答离不开对其中的权力实践的深入考量,从权力主体的施加影响、权力支配对象的行为选择等方面展开深入剖析,以揭示其中权力变化的本质。
三、遵从与反叛:实体组织权力作用下的行为选择论
从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运行实践来看,它犹如线下权力一样,体现为控制与反控制之间不断博弈的过程。在权力约束之下,每个成员都在心里考量自己对权力的认知和行为选择,并作出恰当的行为,但无论他们的最终选择是什么,几乎所有成员都会经历 “遵从” 或者 “反叛” 两难选择的激烈思想斗争。线下组织具有明确的等级结构与规章制度,拥有权力执行的逻辑和任务分配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微信群,虽然具有沟通交流便利、信息传达快捷、知识分享迅速等一般微信群的特征,但是由于成员在实体社会的地位差异,在微信群中依然存在这种等级结构。在该类微信群中,组织领导、组织中层与普通组织成员虽然都具有自由表达的权利,拥有发声的机会,但是在自我表达和信息 传递过程中,依然会受到身份地位的束缚,实体权力能够在交往中产生重要影响。在群体成员交往尤其是权力地位不平等者之间进行交流时,所有成员的可见性与凝视,也会对交流策略和交流过程产生较大的影响。
1. 从隐私到公开: “科层式微信群” 的交往空间转型
无论是自愿加入,还是受邀进入,科层式微信群的每个成员都会经历一种不同于实体组织的社会交往体验,不同程度地感受到实体组织的权力作用。就其本质而言,权力是在社会情境中导入力量的能力,它是强制性力量的展现。而社会交往是社会情境呈现的重要内容之一,因而权力效力的呈现离不开参与者的社会交往过程。从社会交往来看,科层式微信群与线下实体科层组织具有巨大差异。首先,在交往伊始,实体科层组织的交往常常由少数人所知,交往的缘由只有直接参与者知晓;微信群的社会交往常常是交往发起人经过筹划后,在群里 “喊一嗓子”,相关者常常会做出回应,开启交往之旅,但这一过程为所有成员所知晓。其次,在交往展开过程中,实体组织的沟通互动很少发生于所有人的注视之下,即便在集中讨论的时候,仍会有一些讨论的内容难以为所有人同时共享。但在科层式微信群中,社会交往空间由实体组织转变为虚拟社群,由此,每个参与者通过键盘记录了他们的贡献,将之置于讨论的核心,为其他参与者即时获得。无论是文字式交往载体,还是语音、图片与视频交往手段,都能得以快速呈现,并能够保存,可以随时查阅。即使不在线的参与者事后也能通过在线交往记录体验当时的交往情景。也就是说,在虚拟社群的交往中,隐私性的交往行为难以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公开化、分享性的交往过程,所有的交往细节都会在几乎每个参与者的凝视之下进行, 这对参与者的交往行为将会带来前所未有的体验。
从交往产生的社会后果来看,如果交往目的是理性的工作任务实施,无论是任务的设计、分配,还是工作的落实与完成,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进行,但是,所有的工作细节都会被其他成员所围观;如果交往的目的是分享情感、增进交流与休闲娱乐,则一段文字、一个视频和一幅图片或动画就能实现。社会生活的高度可见性和可搜索性意味着人们找到彼此、聚集起来并相互合作的代价和成本显著降低,社会交往的效率却在不断提升。但是,群里交往发起者的身份不同,所产生的互动效益也会各异。如果交往启动者为权力拥有者,那么社会互动展开过程无论是理性工作分配还是休闲娱乐,一般都会比普通成员能够引起更大的反响和社会互动效应。
概言之,这种共享式的交往方式虽然带来了交往效率的快速提升,却毫无保留地公开了交往的细节,交往的内容为所有人瞬间共知,参与者在交往中的倾向与态度被他人一览无余,当涉及一般娱乐性话题时,参与交往者的行为选择相对较为轻松,但当涉及类似政治态度和立场等权力实践的交往过程时,表达态度与立场者在所有人注视之下,如何妥善地采取策略性行为,既能隐晦地表达政治立场,又能避免他者的凝视所产生的尴尬,是每一个参与者需要面对的重要难题。
2. 被支配者政治表达公开化的选择悖论
在科层式微信群的交往过程中,当权力主体发出交往信号时,被支配者如何回应,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权力实践过程。微信用户之所以加入微信,是因为需要通过微信平台建构他们的阶层认同,通过生活叙事标识和确认自身阶层身份 通过设置边界来区隔阶层与类别 通过点赞、评论和转发,以及私聊与群聊交往互动寻找确认归属感。但是,微信用户进入所在科层式微信群的动机多元,一方面是对组织的认同而自愿加入,另一方面则是在受邀参加的背景之下,避免错过工作中的重要信息而成 为微信群一员。与 QQ 群成员的年轻化不同,微信群则是老少皆宜的虚拟社群,只要会使用智能手机者,无论年长年幼皆能申请微信号,进而加入所在科层组织的微信群。因此,科层式微信群中,既有 权位较高、年岁较大的领导群体,又有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的中流砥柱,还有风华正茂、思想活跃的 新进员工,几乎全成员的进入与互动,使之与对应实体科层组织的关联性更为紧密。
科层式微信群因其特殊性而成为线下实体科层组织的补充与延伸,权力的力量依旧彰显。权力主体常常将之视为工作分配的空间,利用其平台优势时不时地传播信息、分配任务、表达观点、维护权威。而被支配对象针对权力主体在微信群中的行为做出回应时,常常会面临选择困境,经历着“遵从” 或者 “反叛” 的两难选择。
针对权力主体发出的分享信息,权力支配对象面临着选择难题。一些研究表明,人们传播信息,主要有三个明确的动机,即社会性动机、情绪性动机和功能性动机。信息发布的社会性动机主要是赢得他人对自我的良好印象,因此要确保发布信息的新颖性和趣味性; 情绪性动机是指发布的信息具有情绪渲染功能,从而引起信息发出者和接受者之间的情绪共鸣;功能性动机则是指发布的信息具有实用价值,为接受者带来启发。权力主体发布信息时,至少其本人认为这些信息具有社会性、情绪性和功能性的作用,所以期望受众能够有所回应。权力支配对象看到分享的信息时,在所有参与者的围 观和凝视之下,究竟是积极做出 “遵从” 式的赞赏回应,还是不予回应,甚至进行 “反叛” 式的热嘲冷讽,都有其顾虑,造成选择困难。同时,针对权力主体所发信息的回应,权力支配对象还会感受到从众的压力,对地位类似的权力对象而言尤为如此。比如,处长在群里发了一个笑话,A 科长在群里 “笑了”,B 科长要不要跟着 “笑”? 即便 B 本意不愿在群里表达态度,也会感受到这一从众压力。
当涉及政治参与与立场站位时,权力支配对象的这种选择悖论体现得尤为明显。当然,网络时代政治参与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具备积极的社会功能,扩大了民众政治参与的渠道,能够缓解社会矛盾和紧张情绪,增强政治系统的弹性和柔韧性,也有助于塑造新型政治文化;同时网络政治表达创造了一个以科技为本,追求民主和自我参与决定的政治生活实践新模型。但是,科层式微信群的特殊性决定了成员政治表达的严肃性和谨慎性。作为实体科层组织功能与结构延伸的微信群使得 权力支配对象的政治表达严肃而正式;所有成员的可见性促使政治表达需要慎之又慎。如何在科层权力的约束和众人目光的凝视中进行妥当的政治表达和行为选择,是每一个成员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3. “应声虫”、沉默者抑或叛逆者:权力实践悖论下的行为选择
针对权力主体发出的分享信息或者某种表明政治立场的交往信号,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支配对象 面临着表明态度的行为选择。从其行为选择结果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其一,坚定的拥护与赞赏,无论权力主体发出何种信息,这类行为主体坚定拥护掌权者;其二,谨言慎行、保持沉默的行为选择,此类行为主体虽然在微信群中收到一切信息,却很少发出声音,更不用说去公开表明政治立场了,在群里 “潜水” 是其常见的行动策略; 其三,针对权力主体的反叛行为,该类行为主体对权力拥有者心存不满,在微信群中有了表达的机会,激进者会毫不掩饰地批判权力主体,温和者会采用隐 晦的方式对权力主体展开 “热嘲冷讽”。
对权力主体随时表达拥护态度的行为者,类似于掌权者的 “应声虫”,他们对权力主体毕恭毕敬,随时表达遵从的态度,时刻向权力精英表明其立场,无视其他成员的围观与注视。线下,这类行 为主体常常对领导表达遵从态度,他们将行为惯性带入虚拟社群之中,并未察觉有不妥之处。他们对权力主体公开的遵从会形成从众的压力,对组织结构中类似位置的人而言尤为如此,极有可能形成对上级权力主体刷屏式的 “赞赏” 与拥护。就这种拥护行为的本质而言,对权力主体的 “赞赏” 体现为一种理性的遵从表达和一定的情感卷入。但是,由于群体压力, “点赞” 作为文化氛围被不断营造,点赞本身形成一道景观,点赞文化也是被塑造的文化景观。在双方如此往来的行为惯性中不难发现,点赞越泛滥,互动就越虚伪,在科层式微信群中的点赞行为也不例外。
针对权利主体分享的信息与表达政治立场的信号,也有一部分人顶住从众压力,保持沉默。这些“沉默者” 平时在群里寡言少语,除非必须发言,否则一直会将 “潜水” 策略进行到底,绝不轻易“灌水”。应该说,他们是 “沉默的大多数”。该群体的基本特征是,一般处于科层组织的基层,没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对别人的凝视和围观较为在意,很少在公开场合表明自身态度与立场。
当然,也有为数不多的人,由于私人恩怨或公共怨念,对线下科层组织领导存在偏见,在科层式 微信群中拥有了发泄的机会,对权力主体进行公开批评,常见的批判行为是隐晦地进行嘲讽,以宣泄心中不快。他们以嘲讽、恶搞的形式,或就权力主体本人,或就其所发信息内容,采用一种类似“网络模拟体” 的手段进行宣泄,实现一种 “反叛” 的目的。因为这种网络模仿体不只是一种以娱乐为主要目的的 “网络恶搞” 文化,而且是与鲜活变动的传媒镜像、社会百态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对权力主体不同意见表达的管道,实现表达者对不满情绪的释放。
科层式微信群中参与者的不同行为选择既与他们在实体组织结构中的位置、心态等因素有关,也与其性格和心理等个人文化特质关联。就性格而言,内向者一般比外向者更不愿意公开表明态度与立场;心思缜密者比头脑冲动者在表达态度和行为时,会思考更多,进而做出更符合场景的行为选择。但不管其最终的行为选择是什么,都不能忽视线下实体科层组织的权力支配、等级结构、规章制度等组织要素的作用,即便在高度流动和高效共享的微信群,实体组织的科层权力依然挥之不去,仍旧在 微信群运行中发挥其效力。
四、流动性权力作用下虚拟社群的 “科层化”
1. 从权力的流动到 “流动性权力”
在互联网出现之初,人们经常谈论虚拟和真实两个世界的区隔,但是当下线上世界正变得和线下世界一样真实, 网络世界与实体社会的界限逐渐模糊,人们在网络中的经济交易、社会交往、政治参与以及文化交流与现实社会诸多活动的体验相差无几。在此背景下形成的科层式微信群既非一个纯然的 “工作群”,也非基于兴趣或情感分享而建立的其他网络社群,而是兼顾工作与娱乐、融合任务分配与娱乐休闲、汇集理性表达与情感分享的综合性网络虚拟社群,既呈现为线下科层组织的功能与业务延伸,也为组织成员提供了表达分享、情感交流、心理认同的崭新虚拟空间。
科层式微信群不同于其他类型虚拟社群,其权力来源主要是实体科层组织的权力,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基于职位的权力。由于科层式微信群承载着实体科层组织的功能,实体科层组织的权力必然流向该社群之中,由此形成 “权力的流动” 过程。实体组织权力汇入科层式微信群中,其权力效果发生何种变化,是权力维系论和权力消解论争论的焦点。但权力无论如何演变,都会与实体科层组织权力的表现形态、作用方式、实施效果存在差异。权力映射至虚拟社群之后,由于网络空间的即时互动、高效共享、去等级化等特质的作用,其运行方式将会产生一定变化。而不同动机的参与者对这一流入网络空间的权力也会持有不同的态度,有人将之视为实体权力的延续,有人也许会抗拒这种权力,用戏谑表达等方式进行抵抗,还有的人对这种权力保持沉默,不轻易表露立场。于是,在网络空间,无论是权力主体的自我认知和对权力的态度,还是权力支配对象对自我的定位和权力的感知,都会存在差异,在彼此高度分享和相互可见的即时互动背景之下,权力主体、权力对象与权力中介动态性地交织在一起,形成极其复杂且不断变动的权力运作过程,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由此呈现为一种 “流动性权力。”
从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实践过程来看,这种 “流动性权力” 就其本质而言,与实体科层组织权力相差无几,体现为实体权力在网络空间中的直接映射。即使在平等化、去等级化的微信群中,权力 也会发挥宛若在实体空间一般的效力,这在支配对象面临遵从、沉默抑或反叛的选择困境中充分体现出来。若不是顾及实体组织的权力,这些选择难题也许会荡然无存,被自由选择所取代。所以,“权力消解论” 并不符合科层式微信群权力运行的实质。
科层式微信群中的 “流动性权力” 是否是一种新型权力形态呢? 从权力来源来看,该权力主要来源于实体科层组织,并非在网络空间中生产出来;从权力结构来看,权力主体依然是实体组织的权力主体,权力支配对象仍旧是实体组织的地位低下者; 就权力支配过程而言,虽然权力实施的空间从实体社会转向虚拟空间,但是权力依然体现为拥有者对支配者施加的影响力,甚至这种影响力更为快速便捷 ;从权力的效果反馈来看,支配对象均能感受到这种权力的作用。概言之,从 “流动性权力” 形态和表现过程来看,它既与乔丹笔下的 “个体性、社会性和想象性网络权力” 存在本质区别,又与实体科层组织的权力极为相似,所以不能称之为一种新型的 “网络权力”,而是实体社会权力在微信群中的延伸与映射。
2. 权力依旧维系:虚拟社群组织的 “科层化”
由于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体现为一种 “流动性权力”,在本质上又是实体组织权力在虚拟社群中的映射,所以不管权力支配对象经历了什么样的思想抗争,体验了何种行为选择困境,也无论科层式 微信群的权力经过何种变化,存在什么样的权力实践悖论,实体科层组织的权力依然在维系,依旧能 够发挥作用。换言之,科层式微信群的运行并未将科层组织去结构化、平等化,反而经历了相反的变化过程,即将虚拟社群 “科层化”,实现了权力清晰、结构明确的科层组织在网络空间中充分映射的过程。实体组织社会权力之所以能够在虚拟的科层式微信群中发挥作用,其依据如下:
其一,尽管权力形态经历了从固定到流动的变化,科层式微信群的权力影响实质未变。从科层式微信群的组织构成来看,权力主体依然是权力拥有者,权力支配对象仍旧处于从属的地位,唯一改变的是,权力运作空间从实体组织转向了虚拟微信群。尽管权力施展的场所发生了变化,但权力支配关 系并未发生根本变化。虽然在虚拟的社群之中,但权力主体具有行使权力的主观意愿,对权力支配对 象产生必要的支配影响,这种基于职位的权力依然能够在微信群中发挥效力;社群内的权力支配对象亦能清晰地感受到这一权力作用,在常态下仍然需要遵从权力主体的意志,做出相应的行为反应。
其二,尽管所有成员都具备平等对话的机会,科层式微信群的等级结构仍然明确,权利责任依旧清晰对应。实体科层组织的等级结构虽然未必能够全然映射于网络,规章制度亦不能纯粹照搬至虚拟的微信群中,比如地位较高者分享信息、发布命令或分配任务时,成员能够以暂时离线应对,但是,掌权者可以借助线下沟通方式,在微信群中产生相应的影响。有时为了降低沟通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很多信息甚至重要的工作通知都会在微信群中发布,让隐身者和潜水者不得不在群里进行响应,积极参与并表明态度,妥善完成分配的任务。
其三,尽管拥有情感交流、信息分享和文化娱乐等一般虚拟社群具有的功能,但是科层式微信群的理性规则与效率追求依然存在。与其他虚拟社群类似,科层式微信群也具备文化娱乐与情感分享功能,成员们可以在群里分享一些娱乐文字、语音或视频,也可以对社会现象进行吐槽。但情感表达和娱乐吐槽行为都会受到线下科层组织的影响。也就是说,如果实体科层组织注重等级关系,强调理性的规则与效率,领导风格较为专制时,科层式微信群的情感表达与娱乐程度会受到更多限制;当实体科层组织的氛围较为民主时,群里氛围将愈加活跃,娱乐和情感分享将会更为普遍。但是,不管情感分享和娱乐吐槽的程度如何,由于其本质体现为一个 “工作群”,组织信息传达、工作任务分配、机构效能提升、互动效率追求依然是科层式微信群的主要目标,任务导向、理性原则依然是科层式微信 群的重要运行模式。
虽然笔者的研究表明,科层式微信群成功实现了将虚拟社群 “科层化” 的过程,权力主体依然能在虚拟社群中 “呼风唤雨”,但互联网时代不同于以往,正如吉布森所指出的那样,对这个网络世界最好的反应是 “互动” 而非 “主宰”,因为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数字化时代,没有人知道所有事情。随着技术的更替,互联网正在从主要由信息传递者决定其意义的单一维度的信息平台,快速向“语义学网络” (Semantic Web )这一多维平台转化。在 “语义学网络” 极速形成背景之下,不仅权力主体,所有参与者都是意义的创造者与分享者,借助微信群等互联网平台发出声音、分享意义、创造知识、共话人生。在信息获取渠道日趋多元、政治表达空间不断拓展、知识获取与分享日渐便利、共享理念与模式逐渐流行的时代潮流之下,权力主体需要反思自身权力的行使方式与过程,以互动而非强制的手段对待支配对象,也许会收到更佳的权力运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