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逸:宋代发生了一场“城市革命”吗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12 次 更新时间:2018-10-1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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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逸  

摘要:在宋代“市民”问题上,几乎所有的论者都明确区分了“城市居民”与“市民”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差异。这种区分,本质上是为了明确宋代市民是民而不是官。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包伟民教授《宋代城市研究》(中华书局2014年版)立足于唐宋会通之立场,在批判旧说陈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新观点。该书对宋代城市规模及特征、城市管理制度、城市市场、城市税制、市政建设、城市人口、城市文化、城市发展瓶颈的探讨,涉及宋代城市研究的不同方面,但无一例外,都在回应着同一个问题——由唐至宋,城市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究竟有没有发生如唐宋变革论者所想象的断裂式的变革。此书的贡献在于:从城市史研究切入,揭示了宋史研究范式转向的路径——从片面的唐宋变革论转向更为客观的唐宋会通论,并提供了精彩的研究范例,从而为宋史研究展示了令人期待的前进方向。


范式的转向


宋代城市史既关涉着宋代城市经济、制度、文化等核心研究领域,也与当下的城市发展相勾连,其意义不言而喻,故而是热门的研究领域。在一个学术积累相当丰厚的领域,要纠正其间的范式偏颇和观点谬误,其难度及价值可想而知。此书恰恰将这一研究做到了精致的程度。

1910年,日本学者内藤虎次郎发表《概括的唐宋时代观》一文,认为唐宋之间存在一个历史的“变革”,此论引起了巨大反响,直至今天,依然被宋史研究界奉为圭臬。所谓宋代发生了一场“城市革命”的说法,就是在这样的学术范式之下被提出来的。唐宋变革论固然给我们带来了一种相当有启发意义的观察视角,但是由于这一研究范式过于强调宋代的发展而忽略其连续性及局限性,有时就可能导致研究者以偏概全,甚至削足适履,得出片面甚至错误的结论。

与唐宋变革论者不同,包伟民教授主张以会通的眼光来观察唐宋两代,客观考量由唐至宋的历史延续、发展乃至局限。会通之说早已有之,从历史发展的长时段来观察断代史的沿革与变化,是历史学界的共识,但是研究现状却是言易行难,振臂疾呼者多,身体力行者少。

就宋代城市研究而言,宋代城市相较于前代无疑有着大跨度“发展”,但如果研究者心中主意已定,要阐发宋代城市的“发展”,那么必然会被这种研究范式遮蔽视野。值得追问的是——如果从后人的视角来观察,宋代城市发展了多少?又在哪些方面有所不足,发展的“瓶颈”或曰阻力有哪些?“观察历史,由前向后的观照,与由后向前的追溯一样重要。古人所说的会通,寓意或即在此”(《宋代城市研究》第173页,下同)。这种唐宋会通的研究理念,作者在书中有精彩的运用与展开,为我们树立一个可资参考的典范。在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之上,此书杜绝了对史实的一般性、片面性的描述,深入到历史的深处与细处,从承袭与发展两个方面,为我们重建对于宋代城市史的认知模式。


观点的突破


基于唐宋会通论的立场以及深厚的学养,作者反思、批判了以往宋代城市史研究中的重要观点,得出了一系列合理的崭新论点。

唐宋变革论者几乎一致地集中描述宋代城市发展的种种表现,突出其发展与变革,而忽略了它处于发展过程中作为传统城市延续的特征。作者通过梳理中国古代城市的起源,得出中国古代城市兼具政治、军事性城堡与商业市场的双重性的基本特征。宋代城市经济虽然取得了巨大发展,但其作为传统行政城市的基本特征依然未变,且行政功能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宋代城市的经济功能对行政功能的突破只是少数情况。“两宋各地城市的发展水准与它们的行政地位,基本是相匹配的”(第98页)。

唐宋变革论者认为,宋代经济发展,导致城市规模扩大,城区“溢出”城墙,“城郭分隔城乡作用的消逝”。作者通过对两宋州军、县邑城墙的量化考察,认为不能将两宋都市城区“溢出”现象扩大化。出于防御需要,城墙所包裹的城区,都市化的地块与防御区往往不相吻合,导致两宋城市的都市区发展向城墙之外“溢出”,另一方面,城区并未“撑满”,“两宋时期城区之内非都市化地块的存在是相当普遍的”(第83页),并且两宋城市的“溢出”现象,与城市的行政地位紧密相关。

唐宋变革论者大多喜欢由宋代城市市场的“开放”来反观唐代城市市场的“封闭”。例如唐代以坊墙隔离居民区(坊)与商业区(市)的坊市分离现象,被认为是体现了唐代城市市场的封闭性、不自由性以及唐代政府对城市市场的控制和监管;而宋代推倒了坊墙,人们可以在城市中沿街开设店铺,商业经营获得了完全的自由。这一由20世纪30年代日本学者加藤繁《宋代都市的发展》一文所提出的、关于宋代出现的封闭式坊制崩溃的观点,到今天几乎成了常识。值得探究的是:第一,唐代城市的坊市分离是否具有普遍性?第二,唐代城市的坊市分离是否具有合理性?它究竟是政府对市场的压制还是另有所图?第三,宋代城市的坊墙推倒之后,城市市场是否与唐代截然不同,出现了普遍的转折?

作者指出以加藤繁为代表的研究都是以大都市为例,对中小城市未加考察。从史料来看,唐代“多数南方州县城市,连城墙都未见修筑,自然更不可能有坊市墙垣”(第202页)。唐代城市出现的坊市分离,主要是由于受当时城市性质的制约,不得不服从于城市作为行政中心与军事堡垒的本质要求所致,它不是唐代政府的着意创设,而是在历史演变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从睡虎地秦简中可见,商人身份与一般城市居民截然有别,须著录于特殊的户籍,即市籍,称为市户。非市户不准入市设铺营业,这强化了居民区与商业区相隔离的趋势,而市籍制又是政府向商贾征发赋税的制度基础。宋代坊墙推倒后,“商贾有了在城市其他区域设立店铺的自由,但在实际生活中,商铺仍多集中于传统的市场区域”(第236页)。基于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商品贸易的正常进行,以及维护政府在商业经济领域的利益,宋代政府并未对市场放任自流。“如果进一步从历史因袭演变的视角,观察从唐代到宋代城市市场的演变,我们还可以发现,其间制度的裂变也许不如前人想象的那么剧烈,而前后因袭的痕迹则无疑要明晰得多”(第189-190页)。

在宋代“市民”问题上,几乎所有的论者都明确区分了“城市居民”与“市民”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差异。这种区分,本质上是为了明确宋代市民是民而不是官。于是,宋代“市民”被认为是工商市民,市民文化即是消费文化、商业文化。唐宋变革论者将欧洲市民具有的“自由”“新型”的特征吸收了过来,用于佐证宋代市民同样具有这些特征,以突出由唐至宋的截然变革。但是欧洲市民社会并未将统治阶层剔除在外。故而唐宋变革论者又指出中国传统时期的市民与西欧中世纪城市复兴时期的市民,不应相提并论。作者指出:唐宋变革论者在逻辑上的这种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表现出了在观察历史时的一种明显的目的论特性,其背后有着由唐至宋社会形态递进的宏观理论预设。

唐宋变革论者强调宋代市井文化占据了主流。作者则认为,由于科举制度的推行,宋代士大夫纷纷选择城居,他们所崇尚的清雅与庶民推崇的市俗形成鲜明的对立,这种对立具有历史的延续性而非变革。总体来看,士大夫雅文化仍在两宋城市占据着主导地位,市井文化则处于从属地位。唐宋间城市文化发展在政治领域的主要意义,在于它承续并巩固了唐代以来由于士大夫阶层城居、文化资源集中于城市所带给专制国家在文化上前所未有的控制权。这一结论,与唐宋变革论者所论迥异,更显客观,足以膺服人心。


“分寸”的启示


作者认为唐宋会通的研究关键是如何掌握“分寸”。这既指称研究视角的客观性,也意谓着从更为细致的史实入手去探讨问题,在复原史实时——例如关于“发展”——精准地把握它的程度,避免“过界”。“更具体、更细致地重构史实,永远是史学研究的基础工作”(第38页),或者说永远是研究取得进展的起点。作者能在宋代城市史这么一个旧议题中,写出有分量的新东西,前提即是他带着验证的立场去细读已有的文献,把工作做到“分寸”的程度,验证前人旧说的可疑之处,并扩展成为自己研究的起点。“由于史学研究的特点所致,在许多情况下,似此重新检验旧说的努力常能得到丰厚的回报。当然,在这一过程,研究者应该付出较之他人更多的努力,是必然的”(第39页)。

在唐宋变革的视角下,基于研究者宏大叙事的努力,得出了不少振奋人心的结论。当大家都沉浸于宋代都城梦华的世界之时,作者却给这一研究范式泼了一盆冷水,他通过大量微观的史料,证明了关于宋代城市的繁华的描述,存在以偏概全,忽略不同地区城市发展的差异性与不平衡性的弊端。作者在唐宋变革的主流研究视角之外,反思这种思路的可疑性,从而关注到被遮盖的另一侧面——唐宋的连续性,且论之有据,一改读者的习见,这大概就是一种研究视角上不偏不倚的“分寸”。

作者此书之所以在研究范式上的这一突破,可能与他倡导的研究者“走向自觉”有关系——即研究者对自己的思路、方法,一直得有不断省思的自觉,永远思考着如何改进自己的眼光与方法。反思与创新,是学术研究的永恒主题,包伟民教授此书的魅力正根源于此。

当然,任何著作限于作者的研究兴趣、研究框架以及篇幅,必然有其专攻之处,不可能“包治百病”。同理,包伟民教授此书对于宋代城市研究中的问题亦有所选择——重在解构唐宋变革论之旧论点,进而推陈出新——故而对某些问题,例如宋代城乡关系、宋代乡村市镇等,并未专门涉猎;对宋代城市生活的讨论也还有一些深入的空间。因而,作者此书并非宋代城市研究的终结之作,我更倾向于将之视为一个崭新的开端,它以全新的研究范式召唤、启发后来者在宋代城市研究乃至整个宋史研究中“攻城拔寨”,形成一种对已有问题有实质推进的新的研究“气象”——则其开创之功及示范意义,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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