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伟:从组织架构到微观行动:20世纪50年代的党群组织与社会统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25 次 更新时间:2018-10-04 12:18

进入专题: 组织架构   微观行动   党群组织   社会统合  

郑维伟  

【内容提要】 20世纪50年代初是人民共和国的奠基期,各种制度逐渐建立和完善,开创了不同以往的新模式和新秩序,从根本上规定着中国政治发展的方向。组织人分析是研究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逻辑起点。新型组织人的个体行动既借助组织而有力量,也受制于组织制度、纪律和政策等。中国共产党通过群众组织,以政治动员的方式,逐步将具体制度嵌入社会、统合社会。观念、利益和情感构成个人行动的基本理由。唯有在组织架构与微观行动相互作用中做具体分析,才能深化我们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群组织与个人行动的认识。

【关键词】 组织架构,微观行动,党群组织,社会统合


20世纪30年代,梁漱溟先生在思考中华民族自救之道时提出:“夫我不为一散漫的村落社会乎?一言以蔽之曰,求其进于组织的社会而已。”①组织起来,成为中华民族自救的大道。组织起来需要组织,将人们组织到组织中,并在组织过程中使组织嵌入社会。政党是不同于传统社会组织的新型组织,而中国共产党不同于其他政党的特殊性在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形态,“中国历史上没有产生过中国共产党这样的党,它是以分析阶级力量、依靠阶级斗争来进行革命的党”。②借助阶级分析,中国共产党重新条理社会,而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国共产党与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之间的互动是宏观组织研究的基本面向。组织人分析是研究中共党史的逻辑起点。新型组织人的个体行动既借助于组织而具有力量,也受制于组织制度、纪律和政策等约束。组织与个人之间相互作用,组织内处于不同地位的人们之间的互动,是组织的生命力所在,也是个人行动的源泉和限制。唯有在对宏观组织与微观行动的具体分析中才能深化我们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群组织与个体行动的认识。


一、引言


随着传统秩序的瓦解,近代中国社会陷入全面危机。危机包括三个层面:第一,政治秩序崩溃。晚清专制政体在应对外敌入侵与国内治理方面捉襟见肘,而刚成立的共和政体又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国际政治格局变革,尤其是日本侵华打破了国民政府的政治建制和经济建设步伐。第二,社会解体。面对资本主义生产组织方式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传统中国的士、农、工、商四民社会和自然经济逐渐解体,中国被强制拖入资本主义世界。第三,价值系统危机。在传统中国,儒学是中国人的基本价值依托,士人作为价值系统的承载者,奉行“内圣外王”之道,讲求修齐治平的事业格局,而在政治秩序崩溃和社会解体的情况下,尤其是作为联系士人与国家纽带的科举制被废除,儒学价值系统及士人阶层如同盘内走丸,盘已破碎,根基顿无,旁逸斜出。

在这种状况下,作为一个发端于“轴心文明”的古老国家,能否重新收拾政治秩序、重新组织社会与重建价值系统,实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文明理想,是中国政治发展面临的核心问题。不过,近代中国的全面危机以及国际秩序的变革压力,使我们没法依靠文明内部传统组织和哲学,传统经验无法理解当时的危机,传统组织也无法适应急剧的历史变革。因此,寻求新的组织形式、变革手段和社会理论,成为近百年来中国政治面临的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气势磅礴的土地革命、革命战争、整风运动等革命实践,使中共从局部执政走向全面执政,彻底克服了近代以来的全面危机,中国历史进入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实现了民族独立和共和政治,克服了政治秩序危机;以组织起来为号召,重新构建了社会秩序;以人民公社统合乡村社会,以单位制统合城市社会,克服了社会危机;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为意识形态,通过思想改造运动,使之深入人心,克服了价值系统危机。

中国革命的深度和广度,世所罕见,其参加人数之多,过程之复杂,经验教训之丰富,寻遍近代革命史,唯有法国大革命和俄国革命似乎可与之相媲美。理解中国革命,总结经验教训,提炼出新理论,能为学术创新提供新的增长点。传统党史学界一直注重革命经验的总结,提出了许多创见,这是我们理解党史的重大事件和人物所不可逾越的。胡乔木是中共党史体系的创立者和诠释者,其历史叙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党史观。传统史学的不足之处在于缺乏科学化,缺乏社会科学理论视野和方法论,而以论代史的弊端是将马列主义的某些论断绝对化,然后机械地套用到党史材料中,使党史材料成了庸俗化马列理论的注脚。对此,在20世纪80年代初,胡乔木提出“不能认为马列主义以外就没有社会科学,不讲马列主义就没有科学性。讲出这一句话来,非常重要,这才是解放思想”。③

国外学界对中共党史的研究,有利于弥补这一局限。不过,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大多是制度化的集体抗争活动,有其产生的特定社会历史条件,而且20世纪中叶以来美国社会理论是以微观机制为中心,忽视了宏观社会背景。④这就很难解释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通过群众组织以政治动员来进行制度嵌入和社会统合的做法,因此运用西方社会理论研究中共党史必须以历史情境为里,对理论的局限性有反思性认识,既不应生搬硬套,也不宜闭目塞耳。

华人学者既有中国生活的经验,又有西方社会科学训练,往往能提出较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黄仁宇以从技术看历史的冷静视角,克制以道德评价历史,超越党派界限和流俗意见,提出国民党建构了现代国家的上层机构,结束了军阀混战,但国民政府全靠城市经济维持,而中国共产党的土地革命条理了基层社会,在农村中创造了新机构和新模式。后毛泽东时代只有通过法治手段将国家与社会连接起来,脱离官僚政治的垄断。⑤黄仁宇的大历史观,颇符合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抛开价值判断,国共两党只是历史意志实现自身目的的两个工具而已。黄仁宇的分析具有历史学的通透和厚重,超越了意识形态偏见、历史宿怨以及习俗陋见,但缺乏对历史进程中微观机制的分析,描述性有余,理论化不够。

邹谠将宏观历史结构分析和注重微观行动的理性选择理论熔于一炉,提出全面危机-社会革命-全能政治的分析范式,具有相当的解释力。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该范式对中国政治学人有深刻而持久的影响。邹谠的价值关怀是,探讨近代以来的中国政体转变的逻辑过程,即从传统权威主义政治转变成现代全能主义,进而探讨向民主政治转型的可能性。宏观政治系统的基础是个人的政治行动,个人行动是宏观政治系统的内容。宏观政治系统构成个人行动的约束与机会,也提供了一系列可供选择的方案,而个人不同的理性选择和互动策略往往又造成不同的结果。他认为,“二十世纪初期面临的全面危机,社会革命是克服全面危机的方案,全能主义政治是应付全面危机的一种对策,并且从事社会革命就必须用全能主义政治为手段”。⑥政党是不同于中国传统社会组织的新型社会组织,是社会革命的宣传者和组织者,在克服危机的过程中,必然侵入社会领域,成为国家的领导中心和社会上最雄厚的力量。近代以来的全面危机只能借助社会革命的非常手段,才能快刀斩乱麻地重拾旧河山。在克服危机的过程中,危机感也侵入政党的潜意识,“危机感可以促进改革,但是更容易成为激烈盲目行动的根源”。⑦不过,他的分析也有不足之处。他没有关照到宏观组织的内部构成和具体运作,忽视了宏观组织的变与常、名与实之间常相背离,循名未必责实,形式上的改变可能掩盖着实质上的不变。

政治学界有学者根据现代国家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力量提出现代国家建设的三条路径,即资产阶级、军人和政党分别推动的现代国家建设。资产阶级在推翻封建统治、成立立宪政府后,在代议制民主框架内为争夺国家权力、落实不同的政策主张,而分裂为不同的政治派别,逐渐完善政党制度。墨西哥、拉美地区,在推翻殖民统治之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政治严重衰败,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的力量来统合社会。于是,国家中最有组织性和行动力的军人组织纷纷取代民选政府,结束政治混乱状况,制定有利于现代化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推动现代国家建设。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采取的是以政党领导与推动的形式。⑧这种观点在政治学界颇有影响力。不过,其面临着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挑战也是毋庸置疑的。从理论上来看,政党和现代国家的概念本身需要进一步的界定。从长时段来看,会党在辛亥革命中发挥的作用显而易见,会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如何?现代国家的概念也充满歧异性,而政党推动的不一定就是现代国家建设。此外,该命题过于笼统,对政党推动国家建设的动力、机制和效用均缺乏微观透析。

此外,从统合主义视角研究中国国家-社会关系,社会学界与政治学界均有充分讨论。⑨张静提出,中西统合主义研究的问题意识不同,西方处理的是“先分化,后整合”的问题,中国则是“先整合,后分化”的问题⑩,研究的重点是后毛泽东时代国家与社会相对分化情境下的社会统合问题,而忽视了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统合社会的精深研究。陈佩华等学者认为新中国实行的是国家统合主义,而不是社会统合主义。社会组织由国家创造,并由国家控制的层级机构来控制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并不拥有独立的合法性和行动能力,其主要功能是代表国家来规训组织成员。儒家文化为国家统合主义奠定了社会基础,列宁主义的党国体制为国家统合主义提供了制度框架。11另有论者认为中国并非以统合主义为指导来有意识地塑造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群众组织主要是政党-国家全面组织、渗透社会的产物,是出于革命动员、社会控制和统战工作的政治需要,而不是赋予社会利益群体利益表达和代表的组织渠道。12

这些看法至少面临两大难题:第一,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政治体制并未定型,列宁主义政党-国家体制尚需调适以适应中国的历史情境,未必成为国家统合主义的制度条件。国家统合主义的理论预设还是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自由主义,因此自然将国家统合主义作为极权主义的运作方式。第二,社会科学的理论化有余,历史感不足,尤其对党群组织统合社会的方式方法付之阙如。新中国成立初期,单位体制尚未建立,中国共产党重在以群众组织来统合社会,群众组织经历政治运动而逐步深入到基层单位中去。对单位体制的理论研究往往将其作为既定事实做功能分析13,或者说从单位制造成的社会后果,来论证单位制形成的原因,而忽视单位形成的动态过程14,更漠视单位与群众组织的历史比较研究。况且,新中国成立初期群众组织的利益代表与表达功能是较为充分的,尤其在1956年以前更是如此,利益表达与革命动员并非截然对立。


二、 党群组织、政治动员与社会统合


马基雅维里认为,政治共同体在初创时期,必然包括某种优秀的东西,后来者重新回到制度创设的源头,能汲取新生之道,重获最初的名望和生长能力。1520世纪50年代初是共和国的奠基期,旧制度、旧习俗、旧道德尚未破除,新制度、新风尚、新道德尚未形成,历史转折年代各种利益冲突、价值冲突相互激荡,精彩纷呈。新中国成立一扫百年来的屈辱,一片开国气象。各种制度、规范开始逐渐创设、完善与嵌入社会,开创了不同以往的新模式和新秩序。这从根本上影响着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路向。我们现时代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面临的现实难题,皆发端于50年代。回到50年代,重新发掘共和国制度的新精神和新模式,对于我们思考当下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本文以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发展的历史为里,根据现有研究成果和必要社会科学方法,提出了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社会的宏观分析框架:党群组织-政治动员-社会统合。中国共产党通过群众组织,以政治动员的方式,逐步嵌入社会,实现社会统合。政治动员是检验、巩固与发展党群组织的枢纽。通过政治动员,党群组织一方面发现、培养、吸纳积极分子,另一方面淘汰、教育、清理落后分子,从而整顿内部组织,保持纯洁性,实现新陈代谢。同时,党群组织在群众中划分左、中、右,实施楔子策略,联合左派,分化中间派,打击右派,经过几次政治运动摸清搞透党群组织各自联系的群众情况,逐渐使群众聚拢在党群组织周围,实现社会统合(见图1)。

在此,对这一宏观分析框架作进一步的具体阐释。第一,政治动员是中国共产党干革命、搞建设的不二法门,也是党推动国家建设和社会统合的重要手段。学界研究政治动员基本上有两条路径,一是侧重宏观分析和理论概括,基本线索是以革命年代、毛泽东时代与改革开放三个时间段,划分不同动员类型,如强制型与诱致型、阶级斗争型与经济建设型等;二是侧重个案分析与微观机制探讨,如对土改、抗美援朝、“大跃进”等重大事件的个案分析,以及诉苦、典型塑造、共意构建、动员技术等微观机制研究。16

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和延安整风过程中逐渐形成较为成熟的政治动员模式和技术。土改中,共产党组织农会、贫农团领导农民诉苦控诉、划阶级、斗地主、除恶霸、分田地以及开门整党等,获取了政治动员的基本经验和策略。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延安整风是一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启蒙运动。在运动中,毛泽东将中央政治局、书记处、边区政府等正式机构暂时搁置,另行组织中央总学习委员会(以下简称“总学委”)这样的临时机构贯彻其意志,策略上以思想说服与武力强制相结合,树立毛泽东的党内核心领导地位,清除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影响,形塑了绝对服从组织、服从领袖的政党组织和政党文化。中国共产党在土改、整风中训练了一批有斗争经验和策略的干部,随着全国解放他们逐渐充实到各级机关中担任骨干,成为新中国成立后政治动员的领导者、组织者。当然,在特定情况下,他们也曾沦落为斗争对象。党全面执政后,政治动员的模式和策略并没有根本改变,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把延安整风和土地改革中形成的治理模式更为精致化罢了。

共产革命的新经验和新模式具有相当的历史合理性,能够迅速地动员群众,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形成高压态势,便于处理所面对的现实难题。这是对传统经验和手段无法理解与处理当时难题的创新。然而,暴风骤雨式的政治运动容易导致运动失控,伤及无辜,产生冤假错案,并且会制造出新的难题。这种经验和模式往往导致人们从根据既往的传统,习以为常的经验、工具和操作技术来处理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逐渐变成严重的路径依赖,缺乏创新意识和想象力。因此,党的政治动员绩效的成败都可以追溯于此。针对新中国成立后一波强过一波的政治运动,胡乔木曾说:“中国以农村为基础的长期革命战争中行之有效的原则和经验,被认为是推动新社会发展的神圣而万能的准则了。”17由于缺乏内外制衡力量,动员体制可以进行自我纠偏,但自我纠错能力不尽人意,往往穷尽了运动的逻辑,遭遇与最初预想相去甚远,甚至不可收拾的结果,才迷途知返。考诸新中国成立到“文革”结束的历次政治运动,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基本的事实:几乎每次运动初起都在党内反右,运动激进化之后再反“左”,如此反复,形成势能,政治“左”倾势所必然。“‘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这样朴素的话语透显出政治动员所形成的集体无意识和生存策略。

第二,党群组织是政治动员的主体和媒介。有论者提出,“一个群众运动想要取得成功,必须从最早阶段就发展出紧密的组织和一种把加盟者整合起来的能力。依主义的真确性和承诺的可实现性去判断一个群众运动的存活能力是徒劳的。真正有效的判断标准是看它的组织能不能迅速和完全把失意者融合起来”。18中国共产党发动群众是通过党群组织进行的,即使群众的自发组织,我们经常可以发现它们背后有一张有形或无形的大手在推动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逐渐建立工会、青年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它们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成为党组织的媒介延伸和左膀右臂,在运动中各司其职,将各自联系的群众动员起来,形成磅礴的力量。高华曾指出,中国的政治动员不同于苏联的“肃反”,中国搞运动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成立临时性的领导运动的机构,制定临时性的条令和法规,以党组织为核心,运用组织和宣传的手段,大规模发动群众参与,形成巨大的社会氛围,用群众运动和公安机关相结合的方式,打击、震慑和镇压敌人,以达到运动预期要完成的目标。对斗争对象,以教育、感化、改造为主,以镇压为辅”。19这一概括是颇为精辟的,但他忽视了群众组织在政治动员中的作用。

具体说来,中国共产党进行政治动员时,大胆打破常规机构,成立临时机构,赋予其运动领导权和议事决策权,专事运动,作为运动的司令部和指挥中枢,其职能是组织机构、调配力量、制定政策和策略,譬如延安整风运动中的总学委、“五反”运动中的节约检查委员会或增产节约委员会等。同时,中共还开动宣传机器,制定宣传提纲,利用报刊、广播、读报组、宣传网等媒体,发表社论,塑造典型,明确政策,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青年团的任务是组织与教育青年,使之团结在党的周围开展工作,而青年的特点是战斗性强、富有朝气、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一般在运动中担任突击队的作用。“五反”运动中的青年工人如此,“文化大革命”中的青年学生也如此。只是“文革”中,团组织被破坏,青年直接听从领袖召唤,从事造反运动。妇女是“半边天”,妇联将妇女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和劳动,破除封建婚姻,实现妇女解放。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会与党的关系尚未完全定型,关于工会的代表性、工会的性质、党与工会的关系等问题,在很长时间内党内、工人内部都没有定论。李立三、赖若愚两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领导先后因此而遭受批判。不过,出于发展生产的现实需要,以及工人阶级作为领导阶级的政治承诺,工会在政权建设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大城市中,工会负责人普遍进入市委常委会担任领导职务。工商联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比较特殊的组织,出于稳定与发展经济的现实需要,党的阶级政策和经济政策都相对温和,在政治上将工商联主委吸纳到政府内任副市长既可表现出政治开明,安抚民族资产阶级,又可利用其才干逐渐学会管理城市和企业。不过,工商联一直处于双重代理的尴尬境况,一方面,工商联是受党的支持建立起来的,有传达党的意图、政策、法令及向党反映工商情况之责;另一方面,工商联又是工商界的代表,应代表工商界的利益。这样,当时工商联左右为难、动辄得咎也就不足为怪了。社会主义改造后工商界的同业公会取消,工商联也以国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为主,由党内干部来具体领导。

第三,政治运动的进程。从动态角度分析中共的政治运动,可以发现运动的路径模式。一般说来,每次运动都会有动员、行动与处理阶段。这样的划分还稍嫌粗糙。笔者认为,每场运动都始于以思想改造为突破口的浅表性动员阶段,然后进入宣传运动的伟大意义与着手组织基本队伍的深度动员阶段。在此基础上群众在党群组织动员下开始行动起来,向特定的对象猛攻。群众热情一旦点燃起来,很难短时间熄灭。群众斗争热情最浓时,也是党组织开始给群众降温的时候,运动进入递减阶段。在这一阶段,党主要进行组织处理,吸纳积极分子,清理落后分子,实现组织的吐故纳新。思想改造是政治动员的先导和润滑剂,每次运动都要有一个由头,使运动看起来有合理性,具有说服力。进入递减阶段,组织处理之外就是思想总结或思想巩固,提高民众的思想觉悟,使之对运动的理由有更深切的体认。不过,思想改造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久而久之,民众就像陀螺一样,在运动中不知不觉脱离了真实的生活世界,认为旋转的陀螺与地面接触的“点”才是生活的大地。笔者将以思想改造为主的阶段称为“浅表性动员”,而运动的“深度动员”则是在党群组织内成立专门机构,训练队伍,交代政策,骨干力量通过小组学习和检查实际上先行过关,准备投入运动,而新闻宣传开始树立典型,将抽象的思想转化为具体的形象,使一般群众知所进退,有所景从。政治运动的实质往往以思想改造之名行组织清理和利益分配之实。在处理阶段,基本上都是组织处理,首先,党群组织通过政治运动进行吐故纳新,“吐”出没通过运动考验的“落后分子”,“纳”入经过运动考验的“积极分子”。处理干部也是为了给运动“纠偏”,但对运动本身却不容指责,鲜能“纠错”。其次,为了进一步彰显运动的合理性,政府组织人民法庭,审判运动对象,但当时的审判过程与结果常常差强人意。

第四,政治运动过程中的政策与策略。分析不同主体在运动中的策略选择是对运动微观机制分析的重要方面,详见下文。本部分主要考量党的政策、策略、思想及其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政策、策略,视之若生命,“政策是革命政党一切实际行动的出发点,并且表现于行动的过程和归宿。一个革命政党的任何行动都是实行政策”。20政策实施过程中必借助适当的策略才能贯彻下去。党的政治策略的理论基础是对敌、我、友的划分,“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中国过去一切革命斗争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21在运动中,党的基本策略是楔子策略,即在不同主体间划分左、中、右,联合左派、分化中间派、打击右派,建立统一战线,扩大左派力量,缩小右派,以便精确打击。其实,这一斗争策略来源于共产国际,“右派是革命派的敌人,在被打倒之列。中派是被分化之列,可以争取其中的一部分,吸收来壮大左派。左派不言而喻是革命的领导者和依靠对象”。22划分派系的标准,既与家庭出身、阶级成分、思想觉悟、个人表现有关,也与中国共产党在特定时期的主要任务有关,任务不同,划分派系的标准也会不一样。一种常见的现象是,前一运动中的左派,很可能成为以后运动的打击对象。

具体说来,对敌人的策略是以打击和斗争为主;对同志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是为了在新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中国革命的性质决定了共产党必须处理与资产阶级的关系问题。资产阶级的两重性,决定了党必须对之采用有联合有斗争的策略。这是统一战线理论形成的重要背景。23中间派必然走向分化,或者有利于敌,或有利于我,因此必须根据客观形势变化、敌我力量对比在不同阶段对朋友实行联合与斗争的两面手法,以斗争求团结,扩大统一战线,一致对敌斗争。“斗争、摩擦是为了统一,是统一的手段,这叫一打一拉,又打又拉,有理、有利、有节。”24在群众运动中,依据运动的不同阶段,对斗争对象的策略亦有变化,“在群众发动前的准备阶段,思想酝酿成熟之后,即为斗争的阶段,或打的阶段;等地主压服、反攻打垮之后,群众优势起来了,有了自己的政权武装,而且有了思想的转变,即过渡到团结的阶段、拉的阶段。前一时期,斗争为主,团结为辅;后一时期,团结为主,斗争为辅。这是群众运动的规律”。25斗争对象在群众的怒吼和铁拳下,没有公开答辩的余地,其行动空间是相对狭小的。

最后,党群组织进行政治动员的目的是统合社会。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迅速取得胜利,取胜时间之短远远超过最初的预期,在短时间内占据了大量的国土,完成从乡村到城市的战略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党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干部奇缺,且干部素质不高,文化程度低,而信息手段又比较落后,因此为了迅速搞清摸透新解放区尤其是大城市的复杂情况,政治动员是不二法门。政治动员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搞清搞透社会情况,清楚每个人的情况和政治面目,进而按照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来整合与改造社会,塑造新人。中国共产党通过工会、青年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将群众组织起来,几次政治运动下来,逐渐将触角深入社会,而党、政、工、团、妇及具体的制度形式,也逐渐嵌入社会,实现社会统合,形成具有结构化能力的结构,将不同的人纳入这种结构之中。人们在不断被结构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接受、认同这种具有结构化能力的结构,形成独特的心理习性,这又反过来强化了党群组织嵌入社会的结构化能力和结构。从这个视角看,中国共产党的确达到了整合与嵌入社会的战略目的,迅速地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统合方式。


三、行动者类别透析


上文我们提出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发展的宏观框架,现在我们讨论在宏观分析框架内不同行动主体的复杂性,以及微观行动结构的复杂性。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在行动时,总要为自己的行动找理由,使之合理化和正当化,或至少使之显得合理与正当。

历史研究过去的人和事。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世界上也没有两个相同的个体。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不可避免地被籍贯、性别、习惯、信仰、阶级、地位等外在条件分化成不同的群体。历史研究的是复数的人,不是被社会理论所简约为千人一面的理性人。理性人只是揭示了人类行动的一个面向,以为历史中人皆为理性人,不是无知,便是无能。无知于人性,无能于理解人性。诚如布洛克所言:“历史学的对象本质上是人。更准确地说,复数的人。单数容易导致抽象化的理解,复数是表达相对性的语法形态,它更适合于关于多样性的科学。在显而易见的景观特征背后,是工具或机器,在表面看来最冰冷无味的文字背后,在看起来与其创造者最无关联的制度背后,历史学试图把握的正是芸芸众生。谁要是做不到这一点,那他顶多只能算个摆弄学识的粗工。优秀的历史学家好像传说中的食人魔,哪里闻到人的气味,哪里就有他的猎物。”26

在群众运动中,人们因不同的地位、政治觉悟、利益诉求等而分化为不同的亚群体。社会学家霍弗曾言:“一个群众运动一般都是由言辞人为前驱,由狂热者实现,再由行动人加以巩固。”27言辞人为运动提供理论基础和美好前景,狂热者是领袖的忠实信徒,是“具有狂热信仰、准备随时为一件神圣伟业牺牲的人”。28行动人是具有组织能力并使运动成果建制化的人们,相对理性而务实。实际上,埃里克·霍弗只区分了群众运动中的行动主体,而对群众运动的斗争对象则几无着墨。一般说来,政治运动中有领导力量、积极分子、普通群众和斗争对象之别。而且,在运动的不同阶段,群体内部也不断分化、重组,此时的积极分子可能是彼时的落后分子;反之亦然,即使斗争对象中也有积极分子与普通群众之分,行动主体的复杂性就在这里。

政治运动领导者的基本功能是构建社会情境,成立动员组织,形成政治动员态势,供给政策和策略,掌握与控制运动进程。领导者和组织者内部也有领袖、积极分子与被动参与者之别。一场成功的政治运动必须在领导集团内部达成共识,消除运动障碍;没有坚强领导核心的政治运动很容易碎片化,逐渐为日常生活所消融。运动领袖常常具有克里斯玛特质,他们既有理解现实的能力,提出恰当的政策和策略,又要为群众描绘运动的美好前景,吸引追随者。极端狂热的群众领袖往往鄙视过去,不满当下,迷信未来,“群众运动领袖极端鄙夷‘现在’,鄙夷它各种铁一般的事实和错综复杂性,甚至连地理和天气的事情也不会被他放在眼里。他相信奇迹。他对‘现在’的恨意在情势变得无望时最为强烈。他宁愿毁掉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也不愿意投降”。29领袖借助群众运动寻找追随者,形成同质化的群体,他们如同橡皮泥一样,任由领袖根据其内心的理念或信仰任意捏造成他想要的样子。领袖的狂热通常需要领导集团内部的行动人予以克制,他们富有实现领袖愿望的使命,又要使领袖的欲望现实化,他们是运动中的理性化组织者,也是使运动建制化的基本力量。群众运动中如果没有行动人的节制,运动常常失控,而行动人的理性节制又往往成为领袖狂热的障碍,领袖既要依靠他们,又常常批评,甚至抛弃他们而直接号召群众。

积极分子是群众运动的助燃剂,他们保持群众运动的热度、深度和烈度。一般说来他们忠于领袖,信仰狂热,富有牺牲精神,在运动中敢于斗争,蔑视旧权威,冲击旧传统,以行动者的姿态打碎旧的社会结构。埃里克·霍弗认为,“我们的时代虽是无神的时代,却并不是无信仰的时代。‘忠实信徒’无所不在,他们昂首阔步、列队前进,要通过劝说和激烈的手段,按他们的形象塑造世界”。30积极分子的人格特质是狂热和忠顺的复合体,他们一方面狂热于领袖描绘的美好远景,它越模糊越朦胧,就越具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对领袖又绝对忠实,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亵渎领袖和他们的伟大理想。实际上,霍弗只揭示了狂热分子行动的信仰狂热,而没有认识到积极分子中也有程度之别。狂热的积极分子在群众运动中不在少数,大量的积极分子未必基于信仰的狂热,而是在运动中有利益考虑。他们或者想通过运动中的表现而争取在运动结束阶段的利益分配中获得有利地位,或者想通过运动来洗清自己过去的污点,重新获得组织的信任,而斗争对象中的积极分子往往想通过积极行动脱离其本来的身份特征,脱胎换骨为新的身份,抛弃本阶级本群体。狂热的积极分子可能是真积极,而大量的积极分子却是基于利益考量的假积极。狂热分子容易脱离常识世界,陷入理念陷阱之中,拒绝承认现实;而伪装的积极分子永远知道自己的利益在哪里,他们跟着利益走,无论他们打着什么旗号。

群众运动中的被动追随者,普遍存在,他们为群众运动所裹挟。最初多是被动加入到运动中,逐渐为群众运动所激进化,从中生产出新的积极分子。这些新积极分子既是老积极分子动员的结果,也与老积极分子形成竞争关系,对之构成威胁。他们或者督促老积极分子更加激进化,或者取而代之,淘汰老积极分子。积极分子新陈代谢的速度,是考察社会运动激进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西方社会心理学主要关注群众心理形成的原因和机制。勒庞认为,群体形成是传统信仰崩塌、大众社会兴起的产物。在群体行动中,个人的有意识人格消失,无意识人格主导,经过思想与情感的相互暗示和传染,群体心理逐渐形成统一的方向和目标,“孤立的他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他却变成了野蛮人——即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表现得身不由己,残暴而狂热,也表现出原始人的热情和英雄主义”。群体行为冲动、多变、急躁,轻信盲从,专横保守。勒庞以嘲讽的口吻写道:“群体对强权俯首帖耳,却很少为仁慈心肠所动,他们认为那不过是软弱可欺的另一种形式。他们的同情心从不听命于作风温和的主子,而是只向严厉欺压他们的暴君低头。他们总是为这种人塑起最壮观的雕像。不错,他们喜欢践踏被他们剥夺了权力的专制者,但那是因为在失势之后他也变成了一介平民。他受到蔑视是因为他不再让人害怕。群体喜欢的英雄,永远像个恺撒。他的权杖吸引着他们,他的权力威慑着他们,他的利剑让他们心怀敬畏。”31

西方社会学家对群众心理的理论分析,确实揭示了群体行动的普遍特征,但他们的分析局限也是明显的。他们看到了大众兴起的社会背景,却没有看到大众被剥夺被侮辱被损害的事实。资产阶级革命自由平等的承诺惠及普通大众的程度较轻。群众的反叛,恰恰是改变自己被剥夺被羞辱命运的方式。大众时代并不必然造成暴民政治,却表现出暴力对自由的侵害、资本对劳动的剥夺,异化劳动的本质造成了大众的反叛。精英主义的视角对社会本相的揭示是远远不够的,往往在揭示群体心理一般特征的同时,又掩盖了造成群体心理的原因。大众既非善良,亦非邪恶,也并非总是失意者。

刘泽华以王权支配社会为主线,认为漫长的封建等级制和等级观念,造成了中国人以奴性为本、亦主亦农的社会人格。这种主奴综合意识成为维系专制制度的社会心理基础,又进一步强化了专制制度。32在等级制不变的前提下,这种人格特质也不会改变。换言之,勒庞等西方社会心理学家认为大众的暴力与恭顺混合人格是大众民主兴起的产物,并不周延。就中国革命而言,近代国家屈辱的历史,传统乡村社会贫富差距悬殊,民众被侮辱被损害更是司空见惯,革命是制造不出来的,问题仅在于外部力量以何种方式激发之罢了。所以,我们借助西方社会理论分析群众行为时,必须回到具体的语境,否则革命心理学往往把群众简单化为失意者,群众运动是污损了的无能的自我寻找新认同的替代品,而掩盖了造成大众失意的社会结构,群众运动往往是打破原有社会结构,恢复本真自我的尝试。

斗争对象是群众运动的有机部分,是与群众相对立的他者,在运动中处于劣势地位。污名化理论有助于解释斗争对象的行为特征,“用来解释他低人一等和他所代表的危险;它有时将基于其他差异的敌意合理化了”,比如将基于社会阶级差异的敌意合理化了。33污名是社会现象,古已有之,但群众运动中的污名化则是迅猛激烈地控制斗争对象的方式。污名化的前提是使斗争对象有缺陷,无论是本来就有的缺陷,还是斗争主体揭示并强加给他们的缺陷。群众运动的社会情境就是要造成并强化斗争对象的缺陷。斗争对象在如此的社会情境中,其行为方式经历变化的过程。初则拒绝,“我怎么能是你们塑造的这种人”,继而困惑,“我可能就是这种人”,其原有的身份认同逐渐崩溃瓦解,最终带上污名的枷锁,“我就是这种人”。斗争对象的污名化过程反过来又强化了污名化的社会情境。正如戈夫曼所言:“内群体和外群体都为蒙受污名者提供了一种自我身份,前者主要是政治方面的,后者主要是精神病学方面的……事实上,他将为他自己接受一种自我;但不可避免地,这种自我必然仿佛是享有永久居住权却没有选举权的外籍居民,是为他代言并通过他发言的那个群体的声音……蒙受污名者于是发现,自己身陷竞技场,周围都是有关他应该怎么想自己,即有关他自我身份的细致探讨和争论。除了有其他麻烦,他还得面对这个麻烦,即职业人员把他同时推向几个方向并告诉他,他应该怎么做、应该觉得自己是什么和不是什么,而所有这些据说都是为了他好。”34


四、微观行动:观念、利益、情感


个体与群体在群众运动中的行动动机、意图和理由千差万别,且随着运动的进程而有不同。洞明主体行动的动机、意图与理由,对发动运动、掌握运动节奏、评估运动效果意义重大。观念、利益和情感是主体行动的基本理由(见图2)。

观念是决定人们行动的重要因素。尽管韦伯认为实际的和想象的利益决定人们的行为,但观念所创造的世界图示却常常像扳道工那样,决定各种利益互动推动人类在哪条轨道上前进。35在很大程度上,主体秉持什么样的观念决定其行动方式,“如果从长远考虑,我们是自己命运的创造者,那么,从短期着眼,我们就是我们所创造的观念的俘虏。我们只有及时认识到这种危险,才能指望去避免它”。36在行动过程中,特定的观念可以使之理直气壮,并在行动中又强化了这种观念。伯林曾批驳那些否定观念对于人类行动之作用的人们:“只有非常庸俗的历史理论才否定观念的力量,说理想仅仅是伪装的物质利益,没有社会力量的压迫,政治观念也许会胎死腹中:能肯定的是,这些理想除非穿上观念的服装,否则就仍是盲目的与没有方向的。”37那么,观念是如何决定人类行动的呢?通常,观念常常潜移默化地决定人们的日常行为。作为观念的发明者、传播者和捍卫者的知识分子更容易受特定观念的引导,成为观念的奴隶。然而,最有效打动群众的观念,“只有当它们具有绝对的、毫不妥协的和简单明了的形式时,才能产生有效的影响”。38因此,在群众运动中观念常常以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口号、标语,借助各种仪式而形象化地展示出来,化作群众的集体行动。

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惨剧,显示出观念一元化的狰狞面目。拥有这种观念的解释权的人,会自认为真理在手,强迫他人接受真理是天经地义的。观念的力量转化为现实的力量,呈现出巨大的裂变效应。比如西方世界的反犹主义,古已有之,可是纳粹将这种观念与其种族主义和帝国主义意图相配合,造成二战期间对犹太人的大肆杀戮。杀戮无疑又强化了反犹主义。有人哀叹,奥斯维辛之后,不再有诗。其实,奥斯维辛之后,我们不得不重视观念及其畸变,保持警惕。观念如同魔咒,一旦俘获了人们,即难摆脱,尤其在封闭的极权社会。人类最大的危险不是对错误观念的反思,而是对公认为正确观念的危险性缺乏敏感。多少美好的观念,最终以残酷的形式收场。摆脱观念一元论的有效方式是生活世界的源头永远不被堵塞,使之永远滋养人们的心灵世界;而秉持多种观念,以观念战胜观念,避免把任何观念推向极端,也是有效地警醒观念一元论的途径。

共产革命将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剥削与阶级观念,作为证成革命行动的正当性的基本理由。“劳动创造了人”,这一观念对西方世界的震撼,不亚于达尔文进化论。在基督教文化中,上帝造人一直被视为理所当然。马克思把劳动提高到上帝的位置,西方人的反应可想而知。如果说劳动创造了人,那么劳动在人类的各种活动中就具有最崇高的价值地位。长期以来,劳动者把劳动(干活、做生活)当作一种遭罪,一种无力摆脱的忍受,劳动在他们的价值系统中并不具有太高的价值。然而,社会舆论对劳动和劳动者似乎也没有给以太多的道德评价,同情劳动者众,但鲜有人愿意成为劳动者。即便传统中国的四民社会充满重农主义色彩,终究还是把读书人作为社会价值系统的担当者。可是,当劳动被赋予高尚的道德判断——“劳动光荣”时,劳动者自身也获得崇高的地位,劳动人民自然正当。劳动成了识别社会不同群体的基本标尺,阶级观念由是而生。社会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在近代二元论模式下,与劳动者相对立的是剥削阶级,剥削者,不劳而获也。确立两者间关系的重要范畴是“剥削”观念。剥削者之所以富贵,是因为他拿走本属于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使之陷入贫困屈辱的处境。劳动者阶级只有奋起抗争、造反、革命,才能彻底颠倒被颠倒的世界,恢复劳动和劳动者的尊严。阶级分析是社会分析的根本方法,用阶级地位建立其社会识别系统,规范人际关系。阶级划分不是目的,而是为阶级斗争提供根据,进而按照这套观念设计新的价值和生活秩序。

利益是集体行动的根本动力。“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主体行动终归离不开利益算计。马克思曾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39人是很奇怪的动物,人们总是要为利益诉求遮盖上朦胧的面纱,而直接诉诸利益者多难为人所同情。似乎人们天生爱欺骗,喜欢面纱胜过面纱下的利益诉求。其实,崇高的话语、强烈的情感下往往掩盖着贪婪而残酷的利益争夺。在一场运动中,我们往往容易被眼花缭乱的观念词语遮盖住眼睛。在欧洲中世纪的猎巫行动中,“公开指责女巫的人和审讯官才是充满愤怒和敌意的人,他们恨不得立即处死女巫。因为他们知道,成功的诉讼能够令他们没收女巫的财产:牲畜、财物”。40虔诚的教徒不仅要忠诚于教义,还会贡献其财产;圣殿的奢华,不是泥塑偶像所享有,而是生活于其中的僧侣所享受,他们不事生产却可养尊处优。

纳粹屠杀犹太人,不光是因为他们仇视这个种族,必欲处置而后快,更重要的是他们贪婪犹太人的财富,所获财富可以用作纳粹组织的活动经费,填补由于其统治无能所导致的财政危机,而杀掉他们是获取其财富的最佳方式,因为死人是无法反抗的。纳粹对犹太企业的“雅利安化”一方面体现为对老战士在斗争年代的牺牲予以物质补偿,构成一种“救赎式反犹主义”;另一方面由于掠夺犹太人财产而造就了大量的既得利益者,“他们绝不愿意将吃下的东西再吐出来,因此绝不愿意看到犹太人业主回来索回自己的财产。这些既得利益者跨越了道德上的卢比孔河,只能在反犹道路上继续走下去,并且更加极端化,因为他们假如要往回走,就必须承认自己的罪孽,并将侵吞来的财产返还原主人”。41

实际上,政治运动是在特定时空范围内不同主体互动的角力场,不同主体在其中展开或羞答答或赤裸裸的利益争夺战。政治的根本问题是权力、利益与价值的分配问题。在政治博弈中,有的人得到,有的人失去,有的人得到的多,有的人得到的少,有人人失去的多,有的人失去的少。理性选择理论的优点在于以经济理性人的假设来科学地分析不同群体在社会博弈中的利益动机、策略选择和利益格局。在运动中,不同的主体地位不同,策略选择不同,其得失也不同。“通过研究政治行动者在各种各样结构安置中的动机逻辑,理性选择理论家已经找到了丰富我们理解政治性质以及政治改革的可能性和限制的方法。”42

在一场政治运动中,不同的主体围绕利益利用不同的策略展开博弈,最终形成特定的利益结构。毋庸置疑,党群组织是利益和资源的掌控者和分配者,在利益博弈中拥有主动权。干部可以利用优势地位来引导群众的行动方向和方式。群众对个人利益的不同期许和自觉程度也决定他们与组织不同的互动策略。所谓积极分子、一般群众和落后分子,实际上不仅是相对于他们在运动中的不同表现而言的,更是相对于其对个人利益的自觉程度和期望值来说的。有些积极分子对个人利益的自觉程度最高和计算最精明,对利益格局的变动非常敏感,认识到在运动中积极行动可以获得掌握资源的干部的赏识和青睐,在最终的利益分配中获得优势地位,使个人利益最大化。一般群众对利益格局和个人利益的计算不是特别敏感,只是沉默的大多数。在这种情况下,干部和积极分子可以通过利益诱导唤醒他们,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在哪里,以及如何获得利益。落后分子和被斗争对象往往满足于现有的利益格局,对利益格局的变化持反对的保守态度。当利益格局逐渐明了,落后分子也会逐渐变得积极起来,争取有利地位,而斗争对象也往往开始调整策略,使自己的损失最小化。土地改革中,地主的策略选择就是最佳的例证。随着国共力量的对比变化,地主的策略随之调整,经历从抗拒、有限合作到完全合作的过程。

具体说来,利益可以分为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象征资本。政治利益是人们在利益博弈中所获得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资源。运动场中,个体可以通过行动来获取进入政治组织的门票,成为自觉的政治主体。这主要体现为运动后期组织建设阶段中的提干、入党、入团,或参加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普通群众在政治运动中表现积极成为积极分子,也有可能甚至直接入党入团,而积极分子则可优先进入党团组织。长期浸润于王权支配社会的人们,骨子里信奉有权就有钱、有权就有一切的人生哲学,而政治运动中对工人阶级或无产阶级领导权的强调,也强化了权力政治的本质。提干、入党、入团、参加群众组织无疑就等于拿到了获取权力剧场的入场券,在资源与价值再分配中取得优势地位。

人们在行动过程中都会或明或暗地进行效益分析,计算个人经济利益之得失,进而采取不同的行动策略,而政治利益的获取也往往体现在经济利益上。得到提干的人们不仅摆脱了身份限制,而且可以提升个人的福利待遇。经济利益永远是个人行动的基本理由。群众参与运动不仅要付出时间成本,还可能危及原先稳定的社会关系,进而威胁到这种社会关系中的利益。群众不是天然的政治动物,而是基于生存伦理的动物。所谓“无利不起早”,倘若打破原有的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群众必然要进行具体的利益计算。当他们发现收益大于损失时,他们才有行动的可能性;当损失大于收益,如果不借助强制机制,群众的集体行动是不可能发生的。土地改革中,农民之所以选择参与,是因为土地改革可以使他们获得土地、农具、房屋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象征资本是指人们借助象征符号获得的利益与权力。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扩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念,将经济利益的观点扩展到非经济的商品与服务。人不仅追求物质利益的最大化,同样追求符号利益的最大化。布尔迪厄认为,符号资本揭示了个人利益诉求的功利性向非功利转变的过程,“符号资本是一种‘被否定的资本’(denied capital),它掩盖与它相关的潜在的‘利益’关系并赋予它们以合法性。”43其实,象征资本的功能是双向的,一方面具有掩饰经济政治利益的功能,将经济利益诉求遮蔽在象征符号的背景下;另一方面具有揭示功能,诱导人们追求特定的经济政治利益。

布尔迪厄着重研究符号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而中国革命既是符号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也是符号运用、转换和变形的过程。象征符号原初的意义,在实际运用中,常常走样,创造出新的符号形式。中国革命中的象征符号令人眼花缭乱,正面的如大救星、战斗英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青年突击手,反面的如人民公敌、阶级敌人、奸商、“四类分子”“黑五类”等,这类象征符号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组织是象征符号的发明者、诠释者和运用者,通过表扬与批评活动,强化象征资本。在群众运动中,党群组织常常表扬先进个人,批评落后分子,打击敌人。这些贴在不同人身上的标签,事实上形成了象征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生命轨迹。正面的象征符号可以提升人们的声望和自尊,满足其权力感,而受到表扬又会强化个人行动;负面的象征符号可能会挫败人们的自尊心和声望感,使人们在运动场中常常无能为力,而遭受批评可能会诱发积极行动来证明自己,而斗争对象则争相撕掉贴在身上的丑陋标签,或甘于沦为社会的边缘人。

裴宜理指出,共产党的情感动员模式是战胜国民党的重要因素。44利益是个体行动的基本动力。可是,人不仅是理性的动物,也是情感的动物。理性选择理论的最大问题就是将任何情感、观念、欲望等都化约为理性计算,人们行动的理由和效果都是理性选择的结果。45显然,理性选择理论过于简单化了,它忽视了情感和观念在社会行动中的作用,情感和观念很难以理性计算来量化。个体行动中的观念往往是长时段潜移默化或短时段强制灌输的结果,人类的情感既有温良的面向,也有暴虐的倾向,它们在集体行动中的传导机制往往是本能冲动而不是理性选择的结果。勒庞曾经发现群体的无意识行为和个体的有意识行为的悖论。他指出:“理性不过是较为晚近的人类才具有的属性,而且尚未完美到能够向我们揭示无意识的规律,它要想站稳脚跟,仍然有待来日。无意识在我们的所有行为中作用巨大,而理性的作用无几。”46情感在政治动员中有识别作用,诉诸情感而强化“我是谁”的个人认同和“我们是谁”的群体认同。

情感动员不是个人情感的自然流露,而是被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对弱者的同情和怜悯,散发出人性的光辉。但是,集体行动的情感往往是被操纵者借助群众场合下的相互模仿、说服与强制、传导、感染等微观机制而制造出来的,在批判特定对象的过程中得以宣泄,迸发出巨大的效力。费舍尔指出:“人类在某种程度上天生倾向于集体的妄想,并且顽固地坚持这些妄想,而无视相反的证据。反复出现的人类妄想行为似乎证明,假如受到具有非现实幻想和危险幻觉性质的文化的灌输,大多数人会心甘情愿地支持几乎所有怪异的行为,包括大规模杀戮。当恶毒的、毁灭性的信仰以宗教或者世俗信仰的方式被包裹起来的时候,并得到广泛的制度化的支持,这一点尤为真实。”47

中国革命中的动员的一个重要体现是诉苦。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会经历各种各样的痛苦,底层民众遭受的痛苦更甚,饥饿、贫穷、劳累、绝望等使其身心两疲。可是,经历痛苦是一回事,说出痛苦尤其是公开诉苦则是另外一回事。面对痛苦人们往往独自咀嚼,或与同侪倾诉,鲜有公开诉苦。“人是会说话的动物”,这一命题意味着人们想说话,能说话,会说话,也敢说话。话既可以私下里说,也可以公开说,甚至在自己的内心中默默地说。无论如何,说话乃人之天性。“人,就他是一个政治存在而言,被赋予言说的权力。”48否定了人说话的可能性,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人性,其否定形式或者是不让人说话,用暴力赤裸裸地褫夺人们的言论自由,或者以虚假意识形态的灌输使庶民不会说自己的话,而说统治阶级的话,按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要求说正确的话,正确地说话。斯皮瓦克以略显夸张的口吻追问:“庶民能说话吗?”,她认为底层镶嵌于资本产生的劳动分工结构及帝国主义法律和教育的知识暴力区域内,在这样的权力体系中,底层不能说话,49“庶民意识从属于精英的欲力投入(cathexis),它永远不能完全复原出来,它总是受到其被认定接受的能指所歪曲,即使被揭示出来,实际是被抹掉”。50在中国革命实践中,党组织负有唤醒民众的责任,以马列主义革命真理将群众从统治阶级的虚假意识形态中解脱出来,而群众在党组织的庇护下才敢于公开讲述个人遭受的痛苦,唤起民众的斗争热情和仇恨旧制度和旧阶级的心理,而认同共产革命。因此,诉苦不仅是连接民众与国家的中介,更是权力庇护下的民众特权。

挖苦根的过程不仅是建构敌人的过程,还是激发民众对敌人仇恨的过程。仇恨成为构建群体认同的关键,“仇恨可以把人从他的自我快速卷走,使他忘记自己的幸福和前途,不去妒忌他人也不会只顾自己。他会变成一颗匿名的粒子,渴望跟同类汇聚融合,形成一个发光发热的集体”。51仇恨掩盖了自我的无能和懦弱,而敌我的相互仇恨,强化敌我内部的团结。极权运作的一个法宝就是激发人们内心的仇恨,并将之发泄到特定对象身上。仇恨一旦被激起和组织化,往往会带来极端的残酷。然而,斗争者很少同情斗争对象,因为宽容和同情是软弱的表现。苦和恨是对敌人的情感,由此激活敌我边界意识,但对自己人的情感是爱。爱不是无等差的博爱,而是群体性的自爱,无论是阶级友谊还是战斗情谊皆如此。

不过,痛苦和仇恨并非否定性的情感,痛苦和仇恨其来有自,应当看到普通民众被剥夺、被羞辱的事实,他们需要发泄的渠道,宣泄过后民众才能正常地行动与思考。之所以将痛苦和仇恨视为否定性的情感,一方面是因为对民众遭受的痛苦的事实视而不见,甚至将痛苦作为普通民众应该遭受的惩罚,表现出知识精英的傲慢与偏见;另一方面是由于痛苦和仇恨极端化的发泄,当痛苦和仇恨吞没一切的时候,会迷障个人心智,破坏基本人伦与社会秩序。因此,毫无节制的痛苦和仇恨必然是一种否定性的情感。痛苦和仇恨宣泄应有所节制,而诉苦不失为一种节制地表达情感的方式,尽管它也常常会脱轨与失序。

斗争对象是群众运动的有机部分,是与群众相对立的他者,在运动中处于劣势地位。污名(stigma)理论52有助于解释斗争对象的行为特征,其前提是使斗争对象有缺陷,或显得有缺陷。换句话说,缺陷的形成未必都是自然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或明或隐地表现出复杂的权力结构。这样,个体就不能扮演既定的社会角色,发挥既定的社会功能,在极端状况下,他们被视为坏人、废物或危险分子,在社会生活中被区隔、歧视、羞辱,甚至被消灭。群众运动就是要造成并强化斗争对象有缺陷的社会情境,不仅使斗争合理化,而且使斗争对象在这样的社会情境中逐渐改变其行为方式和身份认同。


五、小结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处于大转型时期,表面上中国在列强欺凌下从器物、制度到文化一败涂地,实际上却在不断的失败中孕育出成功的希望。革命运动如同淬炼中华民族的烈火,而中华民族在淬炼中如凤凰重生。革命打破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和伦理法则,重新界定了社会分层和道德伦理。共产革命是中国革命的新阶段,它用马列主义意识形态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形态,彻底改变了中国社会传统的伦理观念和组织方式。组织人是我们理解中国革命的起点。组织赋予个人行动的力量,又对个人构成约束,而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又时常冲破组织的约束。只有充分把握了组织与个人、组织与组织、组织内部不同群体之间的复杂关系,才能找到理解中国革命的枢纽。

西方集体行动理论、理性选择理论、组织制度主义等社会理论无疑有助于我们理解组织与人,但是西方社会理论大多产生于自由民主的社会条件下,具有常规政治的特性。然而,中国革命是深刻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是非常态的政治形态。因此,机械地照搬西方社会理论与方法对理解中国革命过程并不充分,最多具有参考意义。理解中国革命中的宏观组织与微观行动,必须扎根于对历史变迁的深入把握和同情理解。这不是简单排斥西方社会科学理论,而是要对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的西方性保持警觉,尽量避免削足适履。

本文以历史分析为里,结合社会科学理论,力求将宏观组织与微观行动,静态剖析与动态分析结合起来,首先提出分析党群组织-政治动员-社会统合的宏观分析框架,中共通过群众组织以政治动员方式,逐步嵌入社会。政治动员是检验、巩固与发展党群组织的枢纽。通过政治动员,党群组织一方面发现、培养、吸纳积极分子,另一方面淘汰、教育、清洗落后分子,实现组织内的新陈代谢。同时,党群组织在群众中划分左、中、右,联合左派、分化中间派、打击右派,经过几次政治运动摸清搞透群众情况,逐渐使之聚拢在组织周围,实现社会统合。

人们在政治运动和组织中,因社会地位、觉悟程度、利益诉求等而分化为不同的群体。一般来说,几乎每个组织、每场运动中,都有领导者、积极分子、一般群众和斗争对象之别。领导者的基本功能是构建社会情境,造成运动态势,供给政策、策略,掌握运动进程。积极分子是群众运动的助燃剂,他们忠于领袖,信仰狂热,富有牺牲精神,敢于斗争,对保持群众运动的热度、深度和烈度是不可或缺的。一般群众是运动的被动追随者,最初多是被动加入到运动中,逐渐为群众运动所激进化,从中产生新的积极分子。

个人在组织动员和运动场中的行动理由是不同的。利益、观念和情感构成了个体行动的基本理由。利益是个体行动的基本诉求。在政治运动中,个人得失计算始终在场。有的人追求经济利益,有的人渴望象征资本,有的人看重个人进阶的政治利益。观念具有俘获人的力量。观念不同,接受观念的程度不同,个人行动也会有区别。情感中蕴含着巨大的行动力量。问题仅在于以何种方式激发之罢了。然而,不同行动主体的行动理由,可以基于不同的组合,形成复杂的行动结构。宏观组织与微观行动结合起来,构成本文的基本分析框架(见图3)。

政治动员究竟是撕裂了社会,还是统合了社会,这是一个问题。上述楔子策略的运用撕裂了不同阶层内部关系,而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一波又一波的政治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撕裂了中国社会。如果考虑到这个因素,那么党群组织通过政治动员统合社会的分析框架就难以成立。对此,笔者想做出两个限定,第一是观察视角或立场,第二是时限。解放战争时期,共产党获胜之速远远超过最初预期,在短时间内占据了大量的国土,完成从乡村到城市的战略转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迅速搞清摸透新解放区尤其是大城市的复杂情况,共产党进行政治动员是不二法门。政治动员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搞清搞透社会情况,清楚每个人的情况和政治面目,进而按照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来塑造新人,整合与改造社会。中国共产党通过工会、青年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将群众组织起来,几次政治运动下来,逐渐将触角深入社会,而党政工团及具体的制度形式,也逐渐嵌入社会,实现社会统合。从这个视角看,中国共产党的确达到了整合与嵌入社会的战略目的,迅速地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统合方式。

可是,政治动员一旦开启,无论是动员的逻辑还是干部群众的行为逻辑,都决定它很难停顿下来,成为国家治理的路径依赖和干部搞运动的习惯心理。久而久之,政治动员变成了目的,运动就是一切,一切为了运动,目的与手段置换,而在成熟的统合模式与技术的操作下,反而加快了政治动员的速率和破坏性。当然,如果我们从现代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从改革开放以后以分权为主线培育市场与社会的视角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不是统合社会,而是压制了社会的活力。然而,历史研究不能倒果为因,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党的社会统合模式应有理解之同情。因此,这一分析框架也是适用的。至于长时段的考察和基于不同立场的判断,该理论分析框架还是有讨论和修正的空间。

把观念、利益和情感作为主体行动的理由,可能会碰到两个问题。第一,如何区分观念、情感和利益。在现实中,这三者经常是交织在一起的,要从概念上将这三者区分清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种讨论很容易陷入形而上学的窠臼,而常识是最可靠的判断。借助日常语言,我们完全可以清楚三者的具体指涉。第二,观念、情感与利益在决定主体行动时,孰更具有决定性优势。这个问题也不容易回答。在不同文化、不同运动、运动的不同阶段,以及主体在运动中所处的不同地位,观念、情感与利益的组合也会不同。我们只能从具体处境中才能做出具体的回答,任何化约论只是掩盖了个人行动的复杂性。然而,从多元论视角看,这种情况实属正常,没有必要非得从形而上学的视角找一个“始基”。

*本文系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上海市‘五反’运动研究”(项目编号:15BDJ051)和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预研究项目“城市治理的传统启示:上海党群组织与社会统合(1949—1956)”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中国文化书院学术委员会(编):《梁漱溟全集》第4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07页。

②金冲及:《一本书的历史:胡乔木、胡绳谈〈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6页。

③《胡乔木传》编写组(编):《胡乔木谈中共党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0页。

④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⑤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和我的“大”历史观》,载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44页。

⑥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的角度看》,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

⑦同上,第273页。

⑧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⑨刘倩:《统合主义与中国研究:文献综述》,载《学海》2009年第4期。

⑩张静:《法团主义及其与多元主义的分歧》,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9—178页。

11Jonathan Unger and Anita Chan, “China, Corporation and East Asian Model, ” 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No. 33, 1995, pp. 29-53.

12张汉:《统合主义与中国国家-社会关系研究——理论视野、经验观察与政治选择》,载《人文杂志》2014年第1期。

13单位制研究在社会学界和政治学界都有论述,刘建军对单位制度做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他从扩充社会资源总量、社会调控体系以及城市社会秩序构建等三方面的功能来界定单位制。实际上,这是将以单位制所造成的客观后果来回溯单位制的起源。从结构-功能视角研究单位制,内含国家主义视角,也就是从国家组织单位的目的着手,而对单位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单位内部的微观运作、单位制与党群组织的关系研究不够。参见刘建军:《单位中国:社会调控体系重构中的个人、组织与国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14杨丽萍对上海非单位人群组织化过程的研究,动态考察了单位制形成的历史过程,深化了单位制研究,较一般政治学者的功能视角要来得扎实。但是,她同样受功能主义影响,并在方法论上几乎完全接受了单位作为社会调控体系的观念,使她对一些不符合功能主义的历史事实的分析有所欠缺。比如,她注意到从1949年到1962年上海非单位人数始终超过单位人数,也提到了党群组织嵌入单位的方面,这两个事实即有望突破现有单位研究的弊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不仅大量人口“无单位”,而且大量单位内无党团工会组织,或者无党有团,或无党无团仅有工会。因此,单位制产生的过程并非遵循同样的逻辑,往往是党群组织嵌入造成的结果。也正是功能主义视角遮蔽了单位与单位体制的区别,没有党群组织嵌入的单位只是一种空间组织方式,并不成其为一种国家统合的体制建构。实际上,任何社会的构成单元都可以“单位”命名,人民公社、现代公司、民间社团都是各种单位形式,但单位体制是党群组织嵌入空间实体,并使之运转起来,有政治动员、社会生产、福利分配、社会统合等方面的实际功能。参见杨丽萍:《从非单位到单位:上海非单位人群组织化研究(1949—1962)》,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5[意]尼科洛·马基雅维里:《论李维》,冯克利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09页。

16关于学界对政治动员的研究现状,参见张平、韩建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政治动员问题研究述评》,载《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路阳:《政治动员、群众运动与中国国家建构——毛泽东时代中共政治动员述析》,载《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3年第2期。

17《胡乔木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65页。

18[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6页。

19高华:《革命年代》,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04页。

20《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86页。

21《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页。

22李玉贞:《国民党与共产国际(1919—1927)》,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82页。

23《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02—609页。

2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02页。

25黎玉:《论群众路线与山东群众运动》,载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合编):《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5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79页。

26[法]马克·布洛克:《历史学家的技艺》,黄艳红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6页。

27[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第183页。

28[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第18页。

29[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第117页。

30[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第19页。

31[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1、70页。

32刘泽华:《论中国古代的亦主亦奴社会人格》,载《南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

33[美]欧文·戈夫曼:《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朱立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6页。

34[美]欧文·戈夫曼:《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第168—170页。

35[德]施路赫特:《理性化与官僚化:对韦伯之研究与诠释》,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8页。

36[英]弗雷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页。

37[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188页。

38[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第76页。

39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3页。

40[奥]林德尔·罗珀:《猎杀女巫:德国巴洛克时期的惊惧与幻想》,杨澜洁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2页。

41[德]弗兰克·巴约尔:《纳粹德国的腐败与反腐败》,陆大鹏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5年版,第115页。

42[美]格林、沙皮罗:《理性选择理论的病变:政治学应用批判》,徐湘林、袁瑞军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43[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0页。

44裴宜理:《重访中国革命:以情感的模式》,载《中国学术》2001年第4期。

45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第68页。

46[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第33页。

47[美]克劳斯·P·费舍尔:《强迫症的历史:德国人的犹太恐惧症和大屠杀》,佘江涛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7年版,第15页。

48[美]汉娜·阿伦特:《论革命》,陈周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8页。

49[美]佳亚特里·斯皮瓦克:《底层人能说话吗?》,载[美]佳亚特里·斯皮瓦克(著),陈永国、赖立里、郭英剑(主编):《从解构到全球化化批判:斯皮瓦克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0[美]G. C. 斯皮瓦克:《庶民研究:解构历史编纂》,载刘健芝、许兆麟(选编):《庶民研究:印度另类历史术学》,林德山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154页。

51[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第119页。

52郭金华对西方污名研究的学术传统和学科分野做了较为详细深入的梳理,对用污名理论研究特定疾病、社会身份等提出了建议,但他没有注意到政治运动中被斗争对象的污名化,与日常生活中的污名化之间的差别。参见郭金华:《污名研究:概念、理论和模型的演进》,载《学海》2015年第5期。

【作者简介】 郑维伟: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Zheng Weiwei, Department of Politics,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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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开放时代》2018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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