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建国:“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64 次 更新时间:2018-01-10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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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建国  

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深刻总结了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取得的巨大成功和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刻阐明了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深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的根本立场和重大原则,对做好港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一国两制”实践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保持高度自信和战略定力,继续把“一国两制”事业成功推向前进。

充分认识“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

“一国两制”是3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以超凡的勇气和胆略提出的,是中国的一个伟大创举。为什么说是伟大创举?创就创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内,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个别地区依法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在以往的人类政治实践中从未有过;创就创在按照“一国两制”的指引,通过外交谈判,顺利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这改变了历史上但凡收复失地都要大动干戈的所谓定式;创就创在“一国两制”由伟大构想变成生动现实,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完全可以说,充满中国智慧的“一国两制”是中国为国际社会解决类似问题提供的一个新思路新方案,是中华民族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的新贡献,在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书写了精彩夺目的新篇章。

一个制度好不好,能不能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最终看实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这是包括港澳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识,也是世界上所有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有识之士的共识。香港、澳门从回到祖国怀抱之日起,就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依法对香港、澳门实行全面管治,与之相应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和体制得以确立。同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充分行使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保持不变,法律基本不变,香港、澳门居民享有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回归祖国以来,香港、澳门虽然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非典疫情、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但仍然保持繁荣稳定的局面。从1997年到2016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从1.37万亿港元增长到2.49万亿港元,年均实际增长3.2%,在发达经济体中位居前列,巩固了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继续被众多国际机构评选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和最具竞争力的地区之一。从1999年到2016年,澳门本地生产总值从502.7亿澳门元增加到3582亿澳门元,增长6.1倍,实现跨越式发展,跻身世界富裕城市前列。香港、澳门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对外交往和国际影响力日益扩大,中西文化交融荟萃的魅力更胜往昔。

“一国两制”实践取得的巨大成功,是后人继承前人、接力向前推进的结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牢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澳门全面管治权,深化内地和港澳地区合作发展,妥善应对和处理一系列重大问题,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尤其是中央谋划和推进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始终重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鼓励和支持港澳找准定位、发挥所长,积极对接国家发展规划,努力实现长期繁荣稳定。这几年,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签署服务贸易协议,“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有序开启,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全面发展,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等基建项目加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港澳发展提供了新的重大机遇。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大力支持下,港澳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发展前景更加光明,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壮阔征程的步伐不断加快,广大港澳同胞对港澳保持繁荣稳定的信心、对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信心不断增强。

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最佳”意味着完全正确,意味着没有其他更好选择,更意味着坚定的自信、坚强的决心。面向未来,我们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不断推进“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这符合港澳居民利益,符合港澳繁荣稳定实际需要,符合国家根本利益,符合全国人民共同意愿。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

现在,“一国两制”事业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保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作为坚强后盾的伟大祖国日益繁荣昌盛,中央政府和内地人民的支持更加有力,香港、澳门回归以来积累的经验和打下的基础不断丰富发展,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局面日益巩固。同时也要看到,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一国两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进,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制度还需完善,对国家历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传有待加强,社会在一些重大政治法律问题上还缺乏共识;经济发展也面临不少挑战,传统优势相对减弱,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住房等民生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都是“一国两制”实践前进中的问题,仍要靠继续前进来解决。我们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首先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必须认识到,“一国”之内的“两制”并非等量齐观,国家主体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澳门依照基本法实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必须充分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要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正确处理特别行政区和中央的关系。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港澳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要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实现“两制”和谐相处、相互促进,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建设好,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澳门建设好。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这是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的成功经验,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持。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同时中央对高度自治权具有监督的权力,绝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近年来,香港社会有些人鼓吹香港有所谓“固有权力”“自主权力”等,否认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主权问题不容讨论,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坚定维护。在推进“一国两制”实践中,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只有这样,“一国两制”方针才能得到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事业才能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深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

深入推进“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上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一国两制”的制度自信和践行自觉,坚定不移把“一国两制”实践向纵深推进,扎扎实实做好港澳工作,奋力谱写香港、澳门繁荣稳定的新篇章。

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这是“一国两制”实践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特别行政区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权力不受侵犯,保障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落实并进一步完善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要适应“一国两制”实践的发展要求,围绕中央对特别行政区法律备案审查权、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任命权、基本法解释权和修改权、中央政府向行政长官发出指令权等,制定和细化有关规定,健全落实基本法的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基本法得到全面准确贯彻执行。

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这是中央一贯的鲜明立场,也是落实“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一个最重要的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定支持下,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法治、推进民主、促进和谐,不断满足港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港澳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当前,港澳内外环境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上面临不少新挑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面临许多新课题。要一如既往地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团结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

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香港、澳门发展同内地发展紧密相连。这些年,国家的持续快速发展为港澳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不竭动力、广阔空间,助推港澳抵御风浪、战胜挑战、赢得先机。同时,港澳一直积极参与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不断提升,作出了特殊而重要的贡献。实践表明,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发挥“一国两制”优势,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互利合作,更好发挥港澳背靠祖国、面向世界的有利发展条件和独特竞争优势,不断拓宽港澳与内地共同发展的路径和渠道。要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港澳同胞到广阔的祖国内地发展提供更多机会,使港澳同胞在服务国家的同时实现自身更好发展,同祖国内地人民一起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在爱国爱港爱澳旗帜下实现最广泛的团结,符合国家根本利益和港澳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是实现港澳长治久安、繁荣发展的根本所在。邓小平同志在谈到香港问题时曾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习近平同志强调,要相信自己、相信香港、相信国家,香港同胞完全有能力、有智慧把香港管理好、建设好、发展好。要坚持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为保持“一国两制”实践的正确方向,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港澳同胞的福祉,提供坚强而可靠的保证。要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使爱国爱港爱澳光荣传统薪火相传,使“一国两制”事业后继有人,让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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