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各民主党派在中国特殊的国情条件和历史演进中,在组织发展方面明确了各自的重点分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各党派的界别特色。通过考察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界别特色的形成演变及基本现状,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界别特色是历史与现实的产物,既体现了对历史的承继性,也体现了对现实的回应性;第二,基于组织发展重点分工形成的成员结构界别特色,有助于民主党派在履职过程中形成各自的功能界别特色;第三,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对象上既有交叉,也有错位,这一方面体现了社会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表明了民主党派的价值;第四,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重点分工有边界,也有重叠,由于交叉发展导致的界别趋同现象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关 键 词】 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重点分工;界别特色;趋同
【作者简介】 黄天柱,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参政党建设研究中心执行秘书长,副教授,复旦大学统战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央社院中国政党制度研究中心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与中国政治。
一、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界别特色的形成
分析各民主党派成立之初的成员构成,可以发现,一些党派从一开始就带有明显的界别特征[1]:民盟突出体现了文教界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的主体界别,其发起人也都是当时文教界中上层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民建明确了其主体成员的职业范围是工商界人士及与工商界有比较密切联系的知识分子,其发起人大多是当时的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及与其有联系的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民进的成员构成具有明显的职业界别标识,其发起人大多是当时文化教育出版界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九三学社成员的主体职业界别特征也较为明显,其发起人大多是当时科技界、文化界的进步知识分子。另外一些党派则没有明显的职业或行业界别特征,主要是依托某些特定的社会关系或身份特征联络而成的:民革主要是依托中国国民党民主派这一社会关系联络起来的一个政党;农工党从其历史起源看,与民革成立之初是相似的;致公党由华侨社团美洲致公堂发起成立,将其联系起来的是“侨”“海”这一身份特征;台盟的发起人及早期成员大多是“二×二八”起义失败后撤离台湾到大陆和香港的台胞人士,将其联系起来的是“台胞”这一地域和身份特征。
新中国成立初期,鉴于成员结构的复杂性,各民主党派进行了组织整顿和清理,“成员中的工人、农民、青年学生以及在部队工作的成员”“停止与民主党派的组织关系”。[2]中国共产党基于各民主党派的历史和现状,提出了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应有所分工的主张。从笔者所涉猎文献来看,中共最早提出这一主张,是在1950年2月26日中央统战部《关于中国农工民主党第五次干部会议与二中全会的通报》中,其背景是当时农工党内出现的关于存废与否的争论。[①]《通报》明确了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基本态度”:“凡参加人民政协会议的各民主党派,过去既有合作奋斗的历史(虽然时间与程度有所不同),今后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之上更有合作奋斗的必要,故在政治上各民主党派皆不发生存废问题,但各党派在社会上应有适当的分工,各党派间的关系由此可作必要而适当的调整,各党派内部更须作必要的调整与提高,以期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3]可见,从中国共产党的角度,提出各民主党派之间组织发展分工问题的一个重要考虑,是为了更好实现长期共存与合作。
后经与中国共产党协商,各民主党派在尊重各自历史的基础上确定了组织发展对象和活动范围的重点分工:民革是原国民党党员及与国民党有一定历史联系的人士;民盟是文教界的知识分子;民建是工商业资本家及与工商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民进是中小学教师和文化出版界人士;农工党是医务工作者和公职人员;致公党是归国华侨及与华侨有联系的人士;九三学社是科技界的高级知识分子;台盟是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籍同胞。[4]此后,民主党派组织的界别特色逐步形成。数据显示:到1953年1月,民革“的成员绝大多数是原来的国民党员及与国民党有历史关系的”,党员中72.9%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5](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中留用了部分旧政府的公务人员,这些人成为建国初民革的重要发展对象);到1953年6月, 民盟盟员中从事文教工作的占61%(其中高等学校占19.3%,中等学校占26.7%,小学占12.6%,其他文教部门占2.2%),此外还有在政府文教机关里工作的;[6]到1953年10月,民建会员中工业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占31%,商业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占27%,私营企业职员占3%,财经机关、国营企业工作人员占18%,担任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占21%;[7]到1956年8月,民进会员中中学教职员占44.7%,小学教职员占20.4%,高等学校(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在内)教职员占8.5%,文化出版工作者占7.3%,教育行政工作者占4%;[8]到1957年2月,农工党党员中医卫界占到了40.52%。[9]
八个党派中,农工党的情况相对比较特殊一些。正如周恩来所说,“农工民主党不同于中共以外别的党派者,它是唯一具有革命传统基础的党。”[10]因此,建国初明确各民主党派的重点分工,农工党经历了一个摸索过程,情况也较为特殊一些。1949年至1951年,农工党党务工作的重点是清理、整顿和健全组织。1951年12月,鉴于全党整理基本完成,农工党第六次全国干部会议通过了《关于发展组织的决议》,明确发展对象“以中下层的公教人员、专家、技术人员、小工商业者为主,同时向经济建设部门作试行发展”。到1953年7月,农工党党员中有37.73%在文教部门,有33.17%在财经部门,有29.1%分散在政法部门、工商界和党的各级机关。[11]直到1956年2月,农工党六届二中全会才正式明确“以医药卫生界人员为联系和发展重点”。[12]
二、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界别特色的发展演变及基本现状
建国初各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方面形成的这样一个大致分工,在之后的发展历程中,根据社会发展(尤其是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及多党合作需要,又进行了必要的适应性调整。
改革开放初期,一些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方面“有突破原有重点分工的情况”,“如民盟、民进、农工党和九三学社在发展新成员和最近的章程修改草案中,都曾反映了要把文化、教育、科技、医卫、文艺等各界非党知识分子作为自己的发展对象”。针对这一情况,中国共产党认为,“这实质上是要不要继续保持重点分工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给出的建议是“继续坚持原有的重点分工”。[13]据此,在1983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座谈会纪要》(通称1983年《纪要》)重申并肯定了明确重点分工的作用,提出“今后仍应继续维持原有的重点分工”,并适当拓展了民革和民建的发展空间:民革“今后可在去台人员家属中的中上层知识分子和有一定代表性的、对台工作有一定作用的人士以及其他与国民党有历史联系的人士等几个特定方面适当发展”;民建“今后可在同民建有历史联系或有密切工作联系的从事工商企业和其他经济工作的人士中适当发展”。[14]
1992年,各民主党派在讨论修改章程时普遍希望把发展对象的范围规定得宽一些,界别列得多一些,以利于多方面物色参政议政人才。对此,中国共产党认为这“与坚持重点分工有些矛盾”,并提出意见和主张:“各民主党派的重点分工是历史形成的,反映了各自的特点,有利于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需要继续坚持。同时,重点不是唯一,各民主党派发展成员的范围历来是既有重点,又有某些交叉,属重点分工范围的一般占70%左右。我们意见,各民主党派在章程中首先要明确其重点发展范围,同时写明可适当吸收其他方面人士,拟建议他们据此作出表述。”[15]此后,一些党派经与中国共产党协商,对重点发展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例如,“鉴于目前大陆范围内同国民党有联系的人士已为数不多”,民革增加“与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即民革人士后裔和民革在开展社会活动中所联系的人士)以及与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为发展对象;再如,考虑到“民建历史上所联系的原工商业者已无发展余地”,民建提出将“着重在一些大中型企业有一定代表性的高级科技、管理人员中发展成员(不到车间发展),并吸收少量非公有制经济界有代表性的人士”。[16]
1993年,中共中央统战部下发《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次提出民主党派组织发展“七三开”的政策规定。《通知》指出,“民主党派要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也需要在坚持重点分工的前提下,适当吸收一些其他方面的人士”,“一般来说,重点分工范围的成员掌握在70%左右,其他方面的人士掌握在30%左右为宜”。[17] “七三开”的规定后来被正式写入到1996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共同签订的《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通称1996年《纪要》)中。1996年《纪要》还根据形势发展,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问题作出规定:民建可“适当发展”,其他民主党派“可个别发展”。[18]
此后,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致公党、民革、农工党分别将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士、海归人士、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的代表性人士纳入重点发展范围。1998年12月召开的致公党十一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归侨、侨眷中发展党员的同时,注意吸纳从海外学成归来的专家学者”。[19] 2009年,中央统战部经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协商,制定《关于协助民主党派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民革可重点发展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员中的代表性人士,农工党可重点发展环境保护和人口资源领域的代表性人士。”[②]
总体而言,各民主党派发展对象的重点分工基本保持了建国初明确下来的大体格局。当前,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重点分工情况如下:民革的重点发展对象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士和其他中上层人士;民盟的重点发展对象是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民建的重点发展对象是经济界人士及有关专家学者;民进的重点发展对象是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农工党的重点发展对象是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环境生态领域的高中级知识分子;致公党的主要发展对象是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九三学社的重点发展对象是从事科技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台盟的发展对象是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
根据《中国政党制度年鉴。2015》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各民主党派成员的界别构成分别如下:[20]
民革:公有制经济界22343人,占比18.5%;普通教育界19791人,占比16.4%;非公经济界17365人,占比14.4%;医药卫生界14329人,占比11.8%;高等教育界12408人,占比10.3%;私营企业主界6982人,占比5.8%;科技界5011人,占比4.1%;文化艺术界4133人,占比3.4%;机关团体及其他25579人,占比21.1%。
民盟:教育、科技医卫、文化艺术、出版传媒共208876人,占77.3%。其中,高教63047人,占23.3%;普教82857人,占30.7%;科技医卫47190人,占17.5%;文化艺术、出版传媒15782人,占5.8%。新的社会阶层19381人,[③]占7.2%。
民建:经济界会员131539人,占会员总数的78.8%。其中企业界会员104308人,占会员总数的62.5%。企业界会员中担任各种经济实体的正、副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高级管理人员35891人,占企业界会员的34.4%,占会员总数的21.5%;其中私营企业主26025人,占企业界会员的25.0%,占会员总数的15.6%。政府机关20939人,占会员总数的12.5%。司法机关100人,占会员总数0.6%。党派机关2518人,占会员总数1.5%。高等教育10206人,占会员总数6.1%。基础教育6684人,占会员总数4.0%。科技界3722人,占会员总数2.2%。医药卫生6945人,占会员总数4.2%。文化艺术1682人,占会员总数1.0%。出版传媒1206人,占会员总数0.7%。社会团体2233人,占会员总数1.3%。其他3425人,占会员总数2.1%。会员中共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52601人,占比31.5%。
民进:高教界19818人,占比13.1%;基础教育界73457人,占比48.6%;文化艺术界8820人,占比5.8%;出版传媒界3204人,占比2.1%;科技界3374人,占比2.2%;医卫界9821人,占比6.5%;公有制经济界5632人,占比3.7%;新的社会阶层11157人,占比7.4%;机关、团体和其他界别15674人,占比10.4%。
农工党:医卫界83704人,占比56.6%;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界3380人,占比2.3%;基础教育界11322人,占比7.7%;高教界11317人,占比7.7%;科技界8055人,占比5.4%;政府和司法机关8070人,占比5.5%;人大政协机关463人,占比0.3%;新的社会阶层人士7665人,占比5.2%;文化艺术界4353人,占比2.9%;公有制经济界3784人,占比2.6%;党派机关1931人,占比1.3%;出版传媒界606人,占比0.4%;团体373人,占比0.3%;其他2961人,占比2%。
致公党:教育界15205人,占比31.16%;科技界3126人,占比6.41%;医卫界7226人,占比14.81%;文化艺术界1356人,占比2.78%;出版传媒界472人,占比0.97%;公有制经济界5726人,占比11.73%;新社会阶层7346人,占比15.05%;人大政协机关225人,占比0.46%;政府机关5341人,占比10.95%;司法机关247人,占比0.51%;社会团体586人,占比1.20%;党派机关850人,占比1.74%;其他1091人,占比2.24%。成员中有“侨”“海”关系的人数37224人,占比76.28%。
九三学社:高校35938人,占比22.9%;普教4033人,占比2.6%;科技界53547人,占比34.2%;文化艺术界2035人,占比1.3%;公有制经济界7407人,占比4.7%;新阶层人士7532人(占比4.8%),其中私营企业主2351人(占比1.5%);医药卫生界30601人,占比19.5%;机关团体及其他15633人,占比10.0%。
台盟:高校227人,占比7.5%;普教281人,占比9.2%;科技界180人,占比5.9%;文化艺术界54人,占比1.8%;公有制经济界639人,占比21.0%;新社会阶层558人,占比18.3%;医卫界334人,占比11.0%;新闻出版界35人,占比1.1%;机关团体488人,占比16.0%;其他248人,占比8.1%。
三、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界别特色问题的几点理论思考
第一,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界别特色是历史与现实的产物,既体现了对历史的承继性,也体现了对现实的回应性。
具体来看,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一些民主党派成立之初发起人的职业界别或身份特征一脉相承地影响到今天民主党派组织的界别构成,而且从发展趋势看,其主体成员界别构成状况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可能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这种情况之下又分为两种情形:民盟、民建、民进、九三学社这四个党派沿袭下来的主要是基于职业和行业的界别特征;致公党、台盟这两个党派沿袭下来的主要是基于身份和社会关系的界别特征。第二种情况是,由于历史原因,民主党派成立之初所依存的社会背景及社会关系不断改变,有些关系甚至趋于淡化,其成员主体界别特色也随之悄然变迁,属于这种情况的主要是民革。建国初民革的主要发展对象是“原国民党党员及与国民党有一定历史联系的人士”,随着历史发展,这部分人越来越少。为解决发展空间问题,民革先后将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以及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士纳入重点发展对象范围。在这个过程中,民革在建国初那种特定背景和社会关系的延续下所形成的成员构成状况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第三种情况是,民主党派成立之初发起人的职业和身份界别状况,对目前其组织发展的主体成员界别已经没有联系和影响,其后期发展主要是依据建国之初对党派组织发展的主体界别重新进行的协商界定和重点分工,属于这种情况的主要是农工党。今天,单从“中国农工民主党”这个名称,很难将其与“医卫界”联系在一起。以致于一些不了解情况的民众顾名思义,认为“农工党”就是代表农民和工人的党,或者是代表“农民工”的党。在一些地方,甚至还出现过农民找到农工党机关,要求加入农工党的情况。
第二,基于组织发展重点分工形成的成员结构界别特色,有助于民主党派在履职过程中形成各自的功能界别特色。
笔者认为,民主党派界别特色的表达方式是一个结构,既体现在静态的成员结构中(即民主党派发展对象的重点分工),也体现在动态的政治行动中(即民主党派在履职过程中对特定阶层和群体利益诉求的表达和维护,具体体现为对某些特定政策问题的关注和介入)。结构界别特色与功能界别特色之间并非简单对应关系。一方面,不是说某人属于教育界,他就是代表教育界的利益了,即使代表了,代表的质量如何又是另外一个问题;另一方面,民主党派在履职过程中往往会跳出主体界别之外,广泛涉猎各类公共性事务以及弱势群体相关问题,这主要是由民主党派作为知识分子型政党的特点所决定的。而且,结构界别特色是相对固定的,功能界别特色则是可以动态调整的。从实践看,功能界别特色的形成,有两种基本路径:一是在结构界别特色的基础上形成特色政策领域;二是在某一时期内就某一政策问题发表持续性政策见解的基础上形成特色政策领域。但不可否认的是,结构界别特色与功能界别特色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性。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结构界别特色往往决定了至少是部分决定了其功能界别特色。具体而言,“各民主党派成员来自不同的行业和领域,都有自身的专业特长。这些特长和优势决定了民主党派在符合中共代表的全局方向和根本利益的同时,在某个方面、某个部分、某个局部有侧重、有重点地反映、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和根本利益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21]由此形成了各民主党派的各具特色的工作范围重点,即功能界别特色。我们可以在民主党派的章程中找到这些功能界别特色的相关表述,具体见下表:
民主党派结构界别特色与功能界别特色之间的这种相关性也体现在其履职活动中。笔者在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时,曾对东部某省1990年2011年间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向省政协提交的1084件团体提案进行系统梳理,发现各民主党派的关注重心与其成员构成的界别特色有着明显的关联。比如民盟盟员以文教界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因此提案中有关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内容占了较大的比重;民进会员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并且其成员构成中普教教师占了较大比例,所以文化艺术类和基础教育方面的提案数量相对就较多;民建会员中经济界人士和知识分子的比例较高,所以其所提交的经济方面的提案比重较大;农工党是以医药卫生界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一个政党,他们所提交的有关医疗卫生和民众身心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提案在所有党派中是最多的;台盟盟员都是台湾籍人士,他们关心台湾的前途和台胞的利益,积极推动海峡两岸的交流和互相了解,因此,这方面的提案台盟提得最多;致公党主要由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所组成,所以其在外商外资、侨务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方面的提案比较多。这种关联,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学者多,对这一领域自然就更能提出有见地的观点和建议;另外也说明了民主党派成员构成的界别特色对党派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中的诉求和追求所产生的影响。从总体数据看,体现党派成员界别特色的团体提案共有287件,占党派团体提案总数的26.5%。具体到每一个党派而言,体现党派成员界别特色的团体提案在所在党派团体提案中所占比例最高的是民建(46%),其次为民盟(29.9%),再次为台盟(29.7%),接下来依次为民进(27.6%)、九三学社(25.7%)、致公党(25.4%)、农工党(23.7%)、民革(8.1%)。[22]
第三,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对象上既有交叉,也有错位,这一方面体现了社会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表明了民主党派的价值。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23]这里的“其他社会阶层”主要指的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出现的、主要与非公经济相联系的一些新的社会群体,主要指的是非公经济人士。可见,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组织发展的交叉点,主要是在知识分子和非公经济人士中。中国共产党原来的阶级基础主要是工农阶级,后适应形势发展,明确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并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重要论断,扫除了在非公经济人士中发展党员的理论和政策障碍。而知识分子历来是民主党派的重点发展范围,非公经济人士也是新时期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重要对象。从错位看,在中国共产党发展的最主要的几类对象(工人、农民、军人,以及在校学生等)中,民主党派一般是不发展成员的。
这种错位发展在民主党派成员与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职业构成上有明显体现。截至2015年底,在全国8875.8万名共产党员中,工人(工勤技能人员)724.4万名,占比8.2%;农牧渔民2602.5万名,占比29.3%;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94.5万名,占比14.6%;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911.4万名,占比10.3%;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48.5万名,占比8.4%;学生203.4万名,占比2.3%;其他职业人员(含军人、武警等)733.0万名,占比8.3%;离退休人员1658.1万名,占比18.7%。[24]相比之下,民主党派成员的职业分布表现出自身特点:一是主要集中在知识界,脑力劳动者占较大比例,中国共产党成员中体力劳动者则占较大比例;二是比较分散,具有突出的广泛性,中国共产党的成员则相对比较集中,而且主要是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三是担任领导干部的参政党成员主要是在人大和政协机构中。[25]
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对象和职业分布上的这种错位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民主党派存在和发展的价值和必要性,因为其在发展对象和工作范围上与中国共产党是形成一定互补性的,而且民主党派作为知识分子型政党的特色,使其面向知识分子发展成员和开展工作有自身的独特优势。
第四,各民主党派之间的重点分工有边界,也有重叠,由于交叉发展导致的界别趋同现象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从民主党派的功能意义上说,保持适度的张力和多样,能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为各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表达、政治参与提供畅通的渠道。应当说,目前各民主党派大体上还是呈现出了各自的界别特色。当然,有的党派呈现为基于职业和行业的界别特色(如民盟和民进的“教育”特色,民建的“经济”特色,农工党的“医卫”特色,九三学社的“科技”特色),有的党派则呈现为基于身份属性和社会关系的界别特色(如民革的“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特色和“台湾”特色,[④]致公党的“侨”“海”特色,台盟的“台湾”特色)。但是也应看到,重点分工的边界本身就不十分清晰(部分党派的发展范围本身有交叉,如民革和台盟在涉台人士中有交叉,民盟、民进和九三学社在教育界有交叉,九三学社和农工党在医卫界有交叉;民革的发展范围中还有“其他中上层人士”的后缀表述),加上还有“30%”可交叉发展的政策规定,因此随着时代发展,跨界发展的情况不断增多,[⑤]成员构成的界别特色渐趋模糊。
总体看,目前民主党派成员主要集中在教育、科技、医卫、文化出版、公有制经济、新的社会阶层和政府机关等行业、机构和群体中,其中教育、科技、医卫是除民建、台盟外其他党派最密集分布的领域。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教育、科技和医卫三大领域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共计643796人,占全国民主党派成员总数的60%左右。[⑥]具体看,一是民盟、民进、九三学社、致公党的成员中,教育界都占有较大比重。民盟、民进和九三学社的联系对象和发展范围中,都包含了教育界。致公党将海归人士纳入发展范围,而当前海归高层次人才大量被引进到了各类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从而使得致公党党员中教育界也占了相当比例。尤其是民盟和民进,这两个党派在教育界中的交叉发展和界别模糊现象尤为突出。民盟成员中高教界占23.3%,普教界占30.7%,合计占比54%;民进成员中高教界占13.1%,普教界占48.6%,合计占比61.7%;九三学社成员中高教界占22.9%;致公党成员中教育界占31.2%。二是农工党和九三学社在医卫界形成一定交叉。农工党成员中医卫界占56.6%,九三学社成员中医卫界占19.5%。三是除民建外,其他党派也发展了一定数量的私营企业主。界别趋同问题已成为当前中国民主党派建设和发展中一个日益凸显的问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予以重点关注。总的来看,民主党派各有界别特色,既是对历史的尊重和沿袭(因为这种特色本身是历史形成的),也是现实履职的需要(有助于各民主党派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特色和优势领域),同时也是发挥民主党派统战功能、扩大政党制度包容性的需要;[⑦]反过来讲,民主党派之间的界别趋同现象,既不利于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和履职,也会对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弹性和包容性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是宝贵政治资源的浪费。因此,尽管民主党派之间的界别趋同有难以避免的一面,但还是要注重保持和加强自身界别特色。[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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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黄天柱。团体提案视野下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功能探析[J].团结,2017(1):33-36.
[23] 中国共产党章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2.
[24] 中共中央组织部。2015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N].人民日报,2016-7-19(8)。
[25] 蔡永飞。中国特色政党政治研究[M].北京:团结出版社,2016:190.
[①] 在1949年11月召开的中国农工民主党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期间,会议代表对于农工党的历史发展及其估价问题,出现了严重的思想分歧:一种意见力主“光荣结束”,持这种意见者虽是少数,但说话很有分量,因而被认为是“代表进步的意见”;另一种意见人数较多,不愿意取消组织,但不敢理直气壮地力争,只是情绪消沉,等待会议作出最后决定。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与农工党中央领导人交换了意见,中肯评价了农工党的历史,并提出“农工民主党还有它的历史任务,不能让它无疾而终”的意见。参见张磊主编。中国民主党派史丛书。中国农工民主党卷[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230-231.
[②] 据统计,到2014年,在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民革党员,有省高院副院长5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5人,在司法部门工作的干部497人,律师2032人。此外,还有众多从事法学教育研究的专家和学者,涉法人才已占民革党员总数的3.44%,达3000余人。参见周丽萍。民革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与展望[J].团结,2014(3):67.
[③] 含非公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两大类。下同。
[④] 当然,随着时代发展,民革的“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的特色在趋于淡化,新的社会和法制方面的特色在慢慢形成。
[⑤] 近年来,高校教师、非公经济人士、归国留学人员等群体中的代表性人士成为各民主党派争相发展的对象。
[⑥] 截至2015年底,八个民主党派成员总人数为106万多,其中:民革党员120959人,民盟盟员270330人,民建会员166964人,民进会员150997人,农工党党员147984人,致公党党员48797人,九三学社社员156726人,台盟盟员3044人。数据来源: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政党制度研究中心。中国政党制度年鉴。2015[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542,593,662,710,773,806,842,893.
[⑦] 关于民主党派的统战功能,参见黄天柱。团体提案视野下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功能探析[J].团结,2017(1):33-36.
[⑧] 关于中国政党趋同问题,笔者将专门撰文进行研究。
原载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