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佩迪特 著 吴万伟 译
“为不平等辩护”的作者们在宣称为等级差别的美德这一抽象的、大胆的主题辩护时似乎不顾一切,十分鲁莽。但是,这则宣言把人引入歧途。因为在为该主题辩护时,他们表现出的不是谨慎小心而是胆大妄为。他们提出的具体建议有显著的吸引力,但是,除了他们正确谴责的“民粹主义”的死硬分子支持者外,很多人可能对其言论感到担忧。
我对这些主张的评论分为两个部分。首先,让我们看看他们竭力辩护的抽象而大胆的主题。接着,本文将转向更具体和更温和的主张,它们可能误导人们相信与那个主题有联系。
抽象而大胆的主题
他们抽象的主题是存在“合理和有用的”等级差别”,与此相联系,他们多次提到道家、儒家和非洲传统观点。虽然西方很多人或许珍视基于专业知识的等级差别,更喜欢接受“专业人士的”建议,我们据说“特别推崇平等价值观”。所以作者们暗示,这让“称赞等级差别或为其辩护”是“不招人待见”的事。
这篇文章的确不招人待见,因为他们在抽象的层次上理解等级差别的极端做法。他们在一开头就说“本文在谈论等级差别时,我们的意思是带来清晰的权力差别的边界区分和等级排名。”为了进一步澄清这个概念,他们在随后进一步说那是“一种条件,其中一个成年人命令、威胁、或强迫另一成年人做某事。”这也不是一种因为从属性个体因为错误或者失败而获得合理性的等级差别:那个人或许“没有意识到做了坏事,或没有能力做决策”等。他们暗示,它被体现为“政治上的家长式统治,”其定义性特征是“强制性干涉自主性。”
窗体底端
甚至在抽象层次上,作者对他们捍卫的等级差别进行了令人愉快的修改。他们认为等级差别应该永远不要“僵化”,应该不允许因为世袭而导致“权力积累”,应该“嵌入在互惠互助和相互关爱的关系中”。而且,它应该“有明确的具体领域”以防止“政治权力拥有者”“行使过大的法律权力”的可能性等。
即便对等级差别做出这么多令人愉快的修饰和美化,它仍然让某些人拥有了支配他人的权力,尤其是有权支配他人可能拥有的个体的、无害的选择。因而,它允许支配权的存在,其中在某些受限制的领域,处于主人地位的人拥有对其他人的支配权。但是,作者否认了这种指控,认为只要“在等级体系中的地位高者并不使用其地位压制地位低者”,等级差别就能防止支配他人。
这种言论令人吃惊。因为地位高者若拥有不平等的干涉权力的话肯定支配地位低者,无论他们是否使用它。甚至十分宠爱妻子的丈夫若拥有支配妻子的合法权力的话也会支配她。她将依靠丈夫的好意,事实上是丈夫的允许才能做她希望做的事。
不招人待见的等级差别并不意味着支配他人。作者为了论证该主张的合理性引用了道家的骑马形象,知道什么时候拉紧缰绳,什么时候放松。据说这涉及到的“不是支配而是协商。”但是,用这种形象来为其支持的观点辩护特别不适合,因为西方传统中经典的非支配形象是野马而非被坐在马鞍上人操纵着的马。即使骑手为马放松缰绳,他或她仍然处在支配地位,仍然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控制的动物身上啊。
具体而温和的主张
用来说明承诺于某种等级差别的价值观的具体主张应该是有吸引力的建议,它在美国的自由派圈子的人看来有吸引力,当然对我本人支持的公民共和理论有吸引力才行。因此,该文提供了对“官僚等级体系”、“宪政机构”以及地位牢固的机构性权威的辩护---他们指的或许是法院、统计局或选举委员会---“尽可能接近免受选民直接问责的封闭状态”。
更笼统地说,该文简要刻画了政治权力的迷人结构,其中专家当然要求必要的尊重,但是他们的角色“常常不是决策者,而是作为因为通用目的能力而被选出的非专家的通才专门小组的外部资源。”据说,这种结构将涉及到“集体的、民主的决策制订就使用了专业知识的等级差异但并没有过分听从其建议”。提供的例子是假释委员会“必须吸收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狱警和熟悉相关社区者的专业知识来决定某个特别的囚犯是否应该假释。”
在他们为之辩护的任何一种等级差别安排中,那个受到称赞的抽象概念幽灵在哪里?那个“清晰的权力差别”和某人命令、威胁、或强迫另一成年人做某事或“强制性干涉自主性”的潜力何在?
作者暗示那个大胆的等级差别或许出现,如果制度性安排给出“期待人们对他人表示尊重的信号”。他们说,这种尊重很好,如果尊重不是“太过分”而是“适当的话”。但是,所阐释的制度性安排的美德并不是源于人们给予的有限尊重而是源于宪政限制品质。在存在“民主问责”(无论多么接近绝缘于直接的选民问责)和对不同权威进行监督制衡的体系中,根本没有令人讨厌的权力差别。
文中捍卫的具体建议都是值得的,都需要得到保护,使之免受民粹主义批评家的攻击。但是,在呈现出时披上狼皮并不能突出其最好的特征,也无助于增强观点的吸引力。
作者简介:
菲利普·佩迪特(Philip Pettit),普林斯顿大学人类价值研究中心劳伦斯洛克菲勒政治学教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哲学杰出教授。在洛杉矶伯格鲁恩研究院的各种会议上非常积极。最新著作是为公民共和主义辩护的《自由》(2014)。
译自:Hierarchy is either strictly constrained or it is indefensible by Philip Pettit
https://aeon.co/ideas/hierarchy-is-either-strictly-constrained-or-it-is-indefens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