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一个声名显赫的习见名称,内涵凡有数变。吴虬所撰出版于1937年的《北洋派之起源及其崩溃》一书开篇即是“北洋派之语源”谓“北洋”“已成近代史上习见名词,但多忘其语源”。不过,其给出的语源解释也颇概略,不得其详。
一、“五口”、“南洋”、“北洋”
“北洋”,源头古意仅是地域概念。宋人言:“北洋入山东,南洋入江南。”明人称:“去岁天津遭风,五船飘入北洋。”清人说:“上海、崇明、海门、通州有熟悉北洋,专载客货往来关东、天津、登莱、胶州。”《清实录》也记述:“上海各项船只有南洋、北洋之分,北洋沙船有印照戳记,南洋闽粤各船归行户专管。”可证,历史上的“北洋”,泛指中国北方近海的地域海域。
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北洋”在地域概念中掺入了官职概念。概念的转变是清朝屏障外交的产物,其间反映出鸦片战争后中国构建近代外交体制的步步演进。屏障外交,是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外交的重要特点。清政府先后设置过三道屏障。
第一道屏障一广州。管理者名曰“五口通商大臣”。广州远离京城,又有一整套对付外人的“旧制”可以依循,无疑是设置屏障的合适地点。于是,鸦片战争后清朝建立了“广州外交体制”,主要内容是:把对外交涉安排在广州进行,具体经办人是广州最高官员一两广总督,每每享有“钦差”头衔,扮演着清朝外交部长的角色,两广总督府也就是清朝的外交部,独享办理“各省海口通商”专权。而在1844年签订的中法《黄埔条约》,称是职为“总理五口大臣”,表明此专属身份获外国认可,职责是统理广州、上海、厦门、福州、宁波五个对外通商口岸的事务,开始五口通商大臣的建制。这套体制在设立的头几年,因为担任粤督的正是广州外交体制的重要设计者一耆英,所以因人成事,还能基本运转。但从1848年开始,改由徐广缙主政,情况发生变化。道光在任命徐广缙代理粤督时告知:“民心不失则外侮可弭”。“徐广缙以粤事咨商云贵督臣林则徐,林则徐答以人心可用。……该督遂与抚臣叶名琛同鉴前督之失,务从公议,顺民心,俾同仇敌忾之民,智效其谋,勇效其力。”徐广缙也检讨此前对外人“抚驭过宽”,上奏“官即应用民以制夷注意从民间汲取抗夷资源,利用民众力量来推挡外人。以徐代耆,不仅是官员的调动,且是朝廷政策的转向。继徐广缙之后的叶名琛对外更强風“名琛木强,勤吏事,顾狃于前功,以粤民锐悍为可常恃。冀雪大耻,尊国体,驭外夷务严,每照会至,辄略书数字答之,或竟不答。诸酋咸怨。”徐、叶所为也得到道光帝支持,嘉许‘远胜十万之师,皆第一道屏障一广州。管理者名曰“五口通商大臣”。广州远离京城,又有一整套对付外人的“旧制”可以依循,无疑是设置屏障的合适地点。于是,鸦片战争后清朝建立了“广州外交体制”,主要内容是:把对外交涉安排在广州进行,具体经办人是广州最高官员一两广总督,每每享有“钦差”头衔,扮演着清朝外交部长的角色,两广总督府也就是清朝的外交部,独享办理“各省海口通商”专权。而在1844年签订的中法《黄埔条约》,称是职为“总理五口大臣”,表明此专属身份获外国认可,职责是统理广州、上海、厦门、福州、宁波五个对外通商口岸的事务,开始五口通商大臣的建制。这套体制在设立的头几年,因为担任粤督的正是广州外交体制的重要设计者一耆英,所以因人成事,还能基本运转。但从1848年开始,改由徐广缙主政,情况发生变化。道光在任命徐广缙代理粤督时告知:“民心不失则外侮可弭”。“徐广缙以粤事咨商云贵督臣林则徐,林则徐答以人心可用。……该督遂与抚臣叶名琛同鉴前督之失,务从公议,顺民心,俾同仇敌忾之民,智效其谋,勇效其力。”徐广缙也检讨此前对外人“抚驭过宽”,上奏“官即应用民以制夷注意从民间汲取抗夷资源,利用民众力量来推挡外人。以徐代耆,不仅是官员的调动,且是朝廷政策的转向。继徐广缙之后的叶名琛对外更强風“名琛木强,勤吏事,顾狃于前功,以粤民锐悍为可常恃。冀雪大耻,尊国体,驭外夷务严,每照会至,辄略书数字答之,或竟不答。诸酋咸怨。”徐、叶所为也得到道光帝支持,嘉许‘远胜十万之师,皆卿胸中之锦绣,幹国之良谋,嘉悦之怀,笔难尽述'寻又明降谕旨,褒扬备至,并及名琛。锡封广缙子爵,名琛男爵。有清一代,以樽俎之劳,荣膺五等,如彼二人遭际之盛者,罕有其匹也。”外国来华代表无法与之面见交涉,只好转道福建、浙江、上海、天津等地谋求交道,但这些地区的大臣又没有从朝廷获得与外臣交涉的授权,只得劝说仍回广州办理,外国的驻华代表们成为居无定所的“游击公使”,携带沉重的印信文件在各口岸间来往,却找不到交涉对象“夷船即由天津折回上海,旋复由上海启碇回粤,忽南忽北,往返徒劳。”由此也给清政府带来两难抉择。清廷一面觉得叶名琛“老将不会面”的策略很解气,外臣交涉,多是对中国不利的麻烦事,不见面很好;另一方面,徐、叶的做法使得广州外交体制陷于实际上的废弛,两广总督代办国家外交的角色遂陷于无用。民气未能很好地被主政官员们利用,在对外斗争中作为有理、有利、有节的利器,终至局面不可收拾。1856年爆发的第二次鸦片战争,联军的首先攻击点就是广州,广州屏障外交的作用就此完结。“向来办理夷务,本来通盘筹划。不过来到天津,支应回广东去,而广东亦不过搪塞了事,故,事终不了。夷人机警,窥破此情,故于我全用劫法,不独叶名琛被劫去,近日抚局亦系劫成。”鉴于此前清政府将“外交部”放置广州而无法发生效用的教训,列强很重要的战略目标就是逼迫清政府将外交机构移到北京,与清朝中央而不是地方当局打交道,外国使节也须驻扎北京。公使驻京成为中外交涉的重点。对“外国使节驻扎北京的权利一中国方面曾经在天津表示强硬的反对,甚至在最后片刻,还曾经如此坚决地表示‘万难允行'以致额尔金伯爵不得不提出最具威胁形式的最后通牒。”按说,各国外交代表常驻出使国首都是近代外交惯例。清廷的深拒,一是担心外使入京后会直接挟制中国中央政府;二是出于传统的礼仪顾虑,作为战败国,三跪九叩大礼是不好再提,但帝威所在,又不能不讲究这些礼仪,索性来个不会面。所以《天津条约》签订后,咸丰并不甘心,指示谈判代表不惜以豁免进口税和鸦片弛禁等重要利权的让与来换取放弃公使驻京。
此间,清廷设置的中国外交的第二道屏障,就是外交中心由广州北移江南,管理者名曰“南洋大臣”。1859年1月29日,咸丰上谕:“至上海现办通商事宜,与广东相距较远,著即授两江总督何桂清为钦差大臣,办理各国事务,所有钦差大臣关防,著(两广总督)黄宗汉派员赍交何桂清祗领接办。”至此,广州外交被江南外交替代,“南洋自五口通商,外洋麇集,换条约诸事交涉纷繁,咸丰八年,曾颁钦差大臣关防,或归两广总督,或归两江、江苏督抚兼管。”后来定归两江总督专责,有“南洋大臣”之称。这是清政府妥协折中的方案,一方面,外交中心由广州北移江南,由两广总督移送两江总督,江南较之广州,距京城更为接近,上海等江南地区又是西方在华势力最强盛的区域,是外人聚集最多的地方;另一方面,仍旧将外交放在远离京城的地点进行,设一屏障,以避直接锋芒。试图让外人能够接受。但各国使节接受广州外交的教训,不再愿意和远离京城的地方官员办理外交,英使额尔金(LordElgin)明确“声言不能与外省大臣商办公事”,其与法国副使哥士着(ComteMichelAl-exandreKleczkowski)经过上海时,拒绝与南洋大臣薛焕见面。美国公使蒲安臣(AnsonBurlin-game)来华后,薛焕多次照会,都不理会。薛焕上奏感叹“与各国公使,已无可会商,领事等官,更难遥为驾驭。……是臣虽职司通商,而于抚驭远人,稽查榷课,均系有名无实。”自屏障从广州转移江南后,主事的地方官不再采取广东官员拒绝外臣的办法,对外使主动迎合,对交涉要求积极办理。但问题出在外方,对江南交涉不感兴趣,担心这又是将外臣推出远离北京的地界办理外交的故伎。设在江南的第二道外交屏障实际上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因在“公使驻京”等问题上无法妥协,战火再起,英法联军大量増兵,1860年10月13日,北京史无前例地第一次被西方军队占领“由于手枪正对准咽喉,所以(清朝)钦差大臣们也只得接受英国的全部要求”,“战争的结果而解决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外国公使常驻北京。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第三道屏障设立,地点在天津。管理者名曰“北洋大臣”。此时,统理清朝外交的中央机构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已经成立,外使也已驻京。但清政府仍未放弃在京城之外设立外交屏障,借以推挡外人的传统设想。天津是离北京最近的开放口岸和通商大埠,对外交涉繁多,于是在此设第三道也是最后一道屏障。奕訢对此设计说得明白:“如天津办理得宜,则虽有夷酋驻京,无事可办,必然废然思返”;加上《北京条约》开放了更多口岸,若再由五口通商大臣兼办全部16口的通商事务,难免范围过大。奕訢提出在南北口岸分设通商大臣。1861年1月20日清廷谕令将北方的牛庄、天津、登州划归新设天津的三口通商大臣管理。三口通商大臣历时十年,基本上是由崇厚担任。发挥了部分屏障作用,某些外国使节的接待,对外条约的缔结,对外事务的处理,就是在天津由三口大臣完成的。但因其职分较低,作用有限。第三道屏障真正发挥作用是“北洋大臣”时期,也进而实现“北洋”名目由地域概念变成官职概念。1870年,崇厚因天津教案奉命出使法国道歉,三口通商由大理寺卿成林管理。是时,工部尚书兼总理衙门大臣毛昶熙奉命查办天津教案,对三口大臣任职的困境有所了解,便奏请裁撤。奏上后,朝廷甚为重视,当即让军机大臣议奏。军机处所议,也感到天津虽有“三口通商大臣驻扎其地”但遇到“中外交涉事件均须地方官相助”时,因为“镇、道、府、县皆非所属,倘或各存意见,必须函商督臣于数百里外,缓不济急”。有鉴于此,奏请“三口通商大臣一缺即行裁撤。所有洋务海防各事宜,著归直隶总督经管,照南洋通商大臣之例,颁给钦差大臣关防。”上谕依准,于11月20日裁三口大臣,授直隶总督李鸿章为钦差,办理通商事务。“津海归直隶津海道管理,山海归奉天奉锦山海道管理,东海归山东登莱青道管理,俱隶北洋。”为了对应“南洋大臣”的职衔“与北洋遥峙焉”,在任命李鸿章为通商大臣的同一天还宣布:“嗣后南北洋通商大臣暨各省将军督抚等遇有中外交涉事件务当加意慎密”,行用“北洋通商大臣”称号 “至是裁归直隶总督兼管,因有北洋大臣之称,颁发关防。”瑏实际上,此称谓在三口通商大臣时期就有使用。据《清实录》载,较早用“北洋通商大臣”名目见于1867年10月12日的上谕,其中言到“请饬南北洋通商大臣于熟悉洋务各员中,每处选派二员于十月咨送来。”瑏但此时,一般是“南北洋”并提“北洋”不独立使用,而且,也只偶见于朝廷上谕或少量文书中,担任者崇厚并不以“北洋”自称,其名衔仍只称“三口通商大臣兵部左侍郎”等。是时的“北洋”,仍主要作为地域概念,1867年12月31日,丁日昌奏请创建三洋水师,“一曰北洋提督,驻扎大沽,直隶、盛京、山东各海口属之;一曰中洋提督,驻扎吴淞江口,江苏、浙江各海口属之;一曰南洋提督,驻扎厦门,福建、广东各海口属之”瑏。佐证此时的“北洋”仍指地理方位。不似李鸿章受任后,直隶总督与“北洋大臣”几乎形成固定的联配称谓,只要一提“北洋”,时人印象便是官衔。
二、李鸿章的“北洋”
毛昶熙“以謇谔著声”,可能并未意识到此奏的意义所在,并非只是一项官职的变动,而为李鸿章的政治生涯别开生面,为汉臣介入清朝外交开启局面。1870年10月20日,李鸿章在给丁日昌的信函中曾称直督的此一重要兼差,可能朝廷要征求曾国藩的意见瑏。但检视曾国藩日记,对此事没有言及,可能并未征求或曾氏没有当回事,不载日记。也是当时所见,殊不知李鸿章能将“北洋”的职分作得如此之大,轰轰烈烈,说明外交的日渐重要。鸦片战争以降,外交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愈益凸显,南北洋大臣即是外交见重的产物“自道光以来,海疆日辟,于是始置北洋、南洋通商大臣,关道及监督隶之。”
李鸿章兼“北洋”后,于11月13夜三鼓即函曾国藩“通商、海防各事归并,权一而责巨,鸿章才力实不克胜。”除了官场谦词的矫情以外,也强调通商、海防的事权尤大。李鸿章接任后,深感前此“三口通商大臣职分较卑”,在外事活动中多有不便“按照条约,并无载明通商大臣与领事交涉仪式,往来公文俱用照会平行,迨崇厚洧升侍郎,相沿已久,碍难更改。兹臣以总督兼办,又蒙特颁钦差大臣关防,各国和约载有专条,未便遇事通融,致亵国体而启外人骄慢之渐。”认定必须提高“北洋”品级,才能符合直督名分和中外观瞻。李鸿章认为所任“北洋”并不是三口通商大臣的延续,而是另开新张,事同创始,事务有交接延续,职务却是新创。朝廷也声明“北洋”为地方督臣中特重的职分:“津案虽已了结,而蓄艾卧薪之志不可一日或忘,迭经谕令沿海沿江各督抚力戒因循,绸缪未雨,并因直隶、江南为南北洋总汇,以曾国藩、李鸿章分任其事,该督等为国家股肱心膂之臣,想必能先事图维。”因外事地位特殊,故而选定重臣,由曾、李分任,朝廷寄予特别期望。清廷简重臣来担当重任的意思很明确“泰西各邦工商并重,特设专部经理其事,故利权独揽。中国虽无商部之设,南北洋两大臣均有通商兼衔,宜由两大臣饬令各省海关道,于年终时会同税务司将此一年内贸易情事详加考核。”《清史稿》有言“国家旧制,相权在枢府,鸿章与国藩为相,皆总督兼官,非真相。然中外系望,声出政府上,政府亦倚以为重。其所经画,皆防海交邻大计。”廖平的比喻似乎更加形象:“以今制喻之,京师如周,南北洋大臣如二伯,行省督抚如方伯,各省道员如卒正。”
也为了外交上的方便应对,遂将直隶总督的常驻地从保定移到天津。毛昶熙的奏折即强调了天津的重要性“在京师肘腋,华洋杂处,易滋事端,一有不靖,关所匪细”;军机处也考虑到“天津为畿辅屏蔽,海疆咽喉”。裁撤上谕即称:“前因东、豫各省匪踪未靖,总督远驻保定,兼顾为难,特设三口通商大臣驻津筹办,系属因时制宜;而现在情形则天津洋务、海防较之保定省防关系尤重,必须专归总督一手经理,以免推倭而专责成。……通商大臣业已裁撤,总督自当长驻津郡,就近弹压,呼应较灵,并著照所议,将通商大臣衙署改为直隶总督行馆,每年于海口春融开冻后移扎天津,至冬令封河再回省城,如天津遇有要件,亦不必拘定封河回省之制。”李鸿章接任后对“北洋”就任地点的分析更加到位:“臣窃维天下大势,首重畿辅,中原有事,则患在河防;中原无事,则患在海防。保定控扼河朔,又居直境适中之地,昔人于此建置省城,实得形要,是以历任总督均须驻省办事,总揽全局”;那时“天津偏在一隅,似非督臣久驻之所”。但是“自各国通商开埠、公使驻京,津郡为往来冲途,尤为京师门户,关系极重”。朝廷原规定,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分驻保定、天律“半岁一移节”。但李鸿章就任“北洋”后,即申明因为天津教案“余波”未了,“中外商民惊疑甫定,市肆近颇兴旺,而外国兵船只仍在津河守冻,未便稍涉疏虞”。因此不能如期回保定,只能留驻天津。又一再说明,久驻天津或成“北洋”的常态。从保定迁移天津,有地缘上的重要意义,反映李鸿章及朝廷关注点的转移,从省防到国防,从河防到海防,从内部到外部,从内陆到海疆,从内政到外交的转变。保定更多关注于“内”,关注于“省”,天津更多关注于“外”,关注于全国,“又议总督兼办通商事务,必近驻天津方资镇定。”明确在京城必经之途对外使设一屏障的意思,不仅办理三口事务,而且办理整个中央外交。“直隶为各省领袖,屏蔽京师。自五口通商,特设北洋大臣,以直督兼任。形势较他行省为要,体制亦较他行省为肃。李文忠历任廿余年,庚辛议款,上相骑箕。”在李鸿章之手,天津的屏障外交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北洋大臣的设置是广州外交体制废弛后,清朝外交从地方到中央的转变,从南到北位移的结果,是传统宗藩外交和地方外交到近代外交和中央外交的过渡。自此,汉族大臣开始办理清朝的重要外交事务。李鸿章上任后处理的第一个重大外交问题,是1870年开始的与日本的议约,其被授予全权与日本谈判,1871年,李与日本大藏卿伊达宗城签署中日《修好条规》。1873年,日本特派全权大臣副岛种臣来华“当他路过天津的时候,曾同李鸿章总督举行了会谈,李氏已经开始实施在随后的二十五年当中致力于中国外交关系的卓越影响了。”1879年,朝鲜事务从礼部办理转由北洋大臣直接监督管理,由驻日公使协助。而同西方各国的交涉,选派留学生,海关口岸管理,购置外械武器,等等,均由北洋介入。此前满族包揽外交,从鸦片战前的《尼布楚条约》开始的一系列对俄国的边界通商交涉,中国和英国的第一个条约一《南京条约》、中国和美国的第一个条约一《望厦条约》、中国和法国的第一个条约一《黄埔条约》,一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的“四国新约”,战后的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等等,无例外的都是由满人包办谈判签字画押。在中日条规前,已经有先是曾国藩、后是李鸿章主持天津教案的交涉,也有介入中英新约谈判,但中日条规仍是有清一朝第一次由汉臣主持签订的对外条约。从当时的情形看,并无刻意满汉畛域的意识,说明从湘淮军崛起后,汉臣势力愈来愈大的状况,到这时,有了一个外交上的转变。也因此成为满汉权力关系变化的一个分界,满汉权势进入汉升满降的快速通道。自此以后,汉文本替代了满文本,汉臣替代了满臣。这便是从李鸿章的北洋大臣开始。史乘于此有特别说明:“调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事务大臣。十月,日本请通商,授全权大臣,与定约。”李鸿章“尤善外交,阴阳开阖,风采凛然。外国与共事者,皆一时伟人。”李鸿章也自言:“处兹脊地,又近长安,冠盖络绎,殊苦应接不遑,点金乏术,招尤致镑。”其工作中心从一省事务转为全国外交。还不仅此“北洋”的含义续有延伸,如军事方面,1874年,总理衙门创议筹办海防,提出“先就北洋创设水军一师”,1875年,李鸿章受命督办北洋海防事宜。1888年制定《北洋海军章程》,“北洋海军,设于光绪中叶,直隶总督李鸿章实总之。”“北洋”事务从外交扩及军界,此延伸点与“洋人”、“洋务”、“外洋’、“大洋”有密切关联;又如经济方面,有“北洋机器制造局’、“北洋官铁路局”等的兴办“总督兼北洋大臣李初统淮军至津,立有行营军械所,旋以北洋经办海防,广置船炮,所有水陆马步各营需用军器,悉归储存支发,因改名曰‘北洋军械总局’。”李鸿章甚至在南洋大臣地界的长江流域特别是上海筹设轮船、电报、煤铁、纺织等企业。但所有事业均与“涉外”有关,以外交为出发点,涉及各种“洋务”新政。北洋之“洋”,一是地域海洋,再是“洋务”。先谓“北洋通商事务大臣”,后呼“北洋大臣”,又习称“北洋”,用语日渐简化,说明词语的使用已经约定俗成,蔚然普及。于是乎,北洋大学、北洋医院、北洋商店、北洋官报、北洋大药房等名称趋时涌现。
《钦定大清会典》中《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篇》关于南北洋大臣的职责描述是:“北洋大臣一人,掌北洋洋务、海防之政令,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治焉。”‘南洋大臣一人,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其闽粤浙三省,则兼理焉。”南洋大臣的权限似乎比北洋还要大,北洋大臣仅掌北洋洋务,南洋大臣却掌中外交涉总务。实际上,自总署成立后,长江中下游及东南各省的中外交涉事件,大事咨告总署,小事各省官员办理。南洋大臣未发挥多大作用。李鸿章曾数年兼任南洋大臣,也是同样不被外人待见。但对北洋,外人却愿意打交道,因由何在?
首先,有体制上的原因,北洋大臣的前身三口通商大臣就有参与国家外交的传统,李鸿章不仅继承此例,且加以扩大,仿佛总署的外派机构,李鸿章几乎参与了此后清廷的一切对外活动,从接受国书、订约换约,到勘界划界、教案处理、筹设使领等等。其次,效率较高。“马嘉理案”发生,总署以查清事实相推倭,威妥玛(T.F.Wade)认其有意拖延,以绝交相威胁,离开北京,但在津被李鸿章拖住。使得持续一年之久的交涉得以解决。待中英《烟台条约》签订,李鸿章在中外交涉中名声鹊起。其后更是“近闻北洋大臣李鸿章屡询,总理衙门总理大臣巧词推谢,仍倭之北洋,并不一运筹策。朝廷将安用此无用之总理大臣为耶?”西方国家意识到:与独当一面的北洋大臣打交道,要比与有众多兼职大臣的总理衙门交涉要有效得多,总署是合议制,效率低下,北洋大臣是首长独任制,或成或否,一言而决。“在有些事情上,洋人厌倦于等待总理衙门会议召集到适当人数并在众多大臣中达成谅解,便跑到天津去从李鸿章总督那里花一个小时就能解决的问题。”再次,李鸿章的个人因素。“李文忠公高掌远拓,才气横溢。中兴名将,三朝元老。”北洋因为地处畿辅重地,加上李氏的个人威望,权责不断扩大。“光绪三十年间,朝有大政,每由军机处问诸北洋,事权日重,往往有言官弹劾,赖中朝信任,未为动摇。”从广州到江南,再到天津,从“五口”到“南洋”,再到北洋。前两道屏障相继撤除,中国的外交屏障逐步退往京师,移往腹心,天津可以说是最后的屏障,而这道屏障的设置比较成功,外人多视此为清朝中央外交的延伸,而不是前此的地方外交,李鸿章也多被视为中央外交代表,而非地方官员“惟是枢臣与疆臣事同一体”,“北洋外交”某种程度上也是清廷的外交。从天津教案后至甲午战争的二十余年间,清朝外交有某种北京的总署与天津的“北洋”并存办理的二元化征象。
“滑稽家尝言:东洋、西洋与南洋、北洋,可以囊括世界,中国之两洋与外国之两洋遥遥相对。”时人戏言可为李鸿章的北洋外交作一注脚。实际上,中国人的“东西南北洋”概念有着与时俱进的演变。明人称:“盖海外之夷,有大西洋,有东洋。大西洋则暹罗、柬埔寨诸国”;又称“西洋之迹,著自郑和”,其时所指的“西洋”为南海的23个国家和地区,实乃近世的“南洋”。明万历年间成书的张燮所撰《东西洋考》,其“东西洋”的范围不过是东南亚,而将日本、荷兰等列入“外纪”瑏。明代所谓“西洋”,实指南中国海及迤西之印度洋。《明史》曰:“婆罗,又名文莱,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又曰:“夏六月己卯,中官郑和帅舟师使西洋诸国’。“夏六月乙已,郑和还自西洋。”随着中国人地理知识的拓宽“西洋”所指的地域也距离中国越来越远,至近代,而成为“泰西”,即欧美的泛称。“东洋”的概念也有变化,从早期的“东洋则吕宋”;到后来特指日本。李鸿章北洋外交主导的第一个交涉对象就是日本,期间,俄国也占北洋外交中很重要的份量。这些国家从地理位置看,距离天津比广州或江南更为接近便捷,这也是天津“北洋”交涉的重点国,同时反映出这些国家与中国的关联愈来愈密切。
三、袁世凯的“北洋”
“北洋外交”既是清朝屏障外交的产物,又是重头余绪,“以古所未有的机构承担古所未有的业务,……在传统官制以外另成一种系统。”但又是一种新旧杂陈具有过渡性的系统,将外交推给外地,推给地方官员,为传统外交向近代外交衔接过程中有意思的现象“北洋”在李鸿章年代,似乎成了他一人尊享的专称,张树声等也曾作过直督兼“北洋”,但在时人眼光中,只有李鸿章一人堪称“北洋”。李鸿章“兼职成了国家外交全局的主持人。总理衙门几乎办每一件事都要向他通报情况,向他咨询,吸取他的主张;他在北京的外交中枢也发挥着独一无二的影响。他还插手驻外使领人员的任用。许多驻外公使经常向他汇报、听取他的指示。他的外交实权发展到了几乎无所不包的地步。”
甲午战争爆发时,李鸿章的“北洋”外交也发展到顶峰,以致谏者安维峻发出“枢臣一味迎合北洋之意,实所不解”的感叹!随着战事的不利,李鸿章被迫从直督任上退下,“北洋”外交戛然而止,继任者无论是临时替换的王文韶还是受慈禧宠幸的荣禄,或者掌军权的袁世凯,在外交上都无法发挥李鸿章的作用,北洋大臣专门职掌外交的原初含义逐渐不存。到1898年时,李鸿章本人也认为“北洋交涉虽多,岂能多于总署”。外交权逐渐收归中央,先前除南北洋大臣和海关以外,各地督抚也自设洋务局办理洋务,在1907年东北等省份又改称交涉司等。1910年8月,清朝外务部奏请将交涉司改为定制,裁撤各省洋务局。凡交涉省份,设交涉使一员,办理全省交涉事务,该职的任用权由外务部掌控。外交权基本为中央收归。任北洋大臣的陈夔龙言称:“旧制北洋大臣履新,各国领事先来拜谒。”清末时也有改变,不再例规谒见。在国内情势的变迁(国人对近代国际法和外交理念的理解,与国际外交惯例接轨;经过几十年的磨合适应,清政府对外使驻京担忧的减弱,却对地方当局掌控外交权的顾虑增强等)和国际情势的压力下(列强要求外使入京、互派使节并发挥实在作用等),地方外交屏障或地方外交传统渐成累赘多余,反而对中央的外交权构成分散和威胁,由是,清朝外交双中心或多中心的格局渐次不存,中国的外交单一中心建立,即中央政府所在地——首都北京。
甲午战后,袁世凯编练新军“北洋军阀”于此创建基础,但此时,袁世凯并不能称“北洋”,因为“北洋大臣”是直隶总督的专属,当时由权臣荣禄等担任,而袁世凯及所部是不能越级妄称的。这点,过去常有含混。民国著名军事史家文公直曾言:“盖清末编练正式陆军始于小站北洋系,北洋系(亦曰小站系)之名于是乎产生。”“北洋”老人张国淦在《北洋军阀的起源》一文中也说:“甲午中日战争后,清廷深知旧式军队已不足恃,于是改练新军之说大盛。张之洞首先倡练江南自强军,亦曰南洋新军,其后袁世凯所练新建陆军,称北洋新军,盖对南洋新军而言,并无所谓派(系)也。”这些言称是在追溯“北洋系”的由来,而非当时就称“北洋新军”。甲午战后,胡燏棻在天津小站所创名“定武军”,袁世凯接办后称“新建陆军”,小站练兵时代,只能说是“北洋军阀”的起源,当时并无“北洋新军”的称谓,这是后人追根溯源时所附加的。时有“北洋军”的称呼,也是泛指北洋大臣荣禄所部(含袁世凯部,但不仅仅是此一部)。恰如《清史稿》所言:“命荣禄管兵部事,兼节制北洋诸军及宋庆军。”1901年,李鸿章去世,袁世凯继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此后“北洋”才被袁世凯系统正式采用,最早见诸官方文字或是1902年袁世凯所拟《北洋创练常备军厘定营制饷章折》,这或许是袁世凯首次自谓“北洋”“北洋常备军”后简称“北洋军”。不久,清政府统一称陆军,但习惯仍称袁世凯训练的军队为“北洋新军”或“北洋军”。到袁世凯的“北洋”,含义有了再变,前此外交的意味淡去,而成了派系称谓。李鸿章的“北洋”时代,侧重外交或与外事有关的“洋务”袁世凯的“北洋”时代,更多地具有了军事政治派系的意思,尽管也与直隶总督有渊源“北洋”成为一个20世纪初叶中国政坛上最重要的派系集团的称谓,北洋从个体变成群体,从一人变成集团,成为“小人阶之以取富贵者”的主要捷径,“一曰北洋,袁世凯主之”,从而形成所谓“北洋系”。到陈夔龙、张镇芳等更是等而下之“己酉,直隶总督陈夔龙病免,以张镇芳为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北洋”已经失去了前此“北洋”的命意。到民国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直隶的地域含义也略去,而成为中国主要统治集团的称谓。
从地域到官职,再到派系,从外交到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各面,逐波扩大“前清末造,袁开府北洋,宪政党人多为北洋幕府所罗致,遂有以北洋为政治中心之主张,报纸宣传乃有‘北洋派’三字出现。……自北洋派三字为世人习见,于是乎,北洋大学、北洋医院、北洋商店先后出现。最可笑者,北洋武人,类多出自舆台,故伧俗鄙野之笑史,层出不穷,北洋元老王士珍与人通函,常用‘我北洋团体’之句;王占元在公庭广众中,自称‘我们北洋派'并不知私人党援之名,决不宜自承,更不应见诸正式文牍也。”“北洋”名称的个中变化与放大,折射出近代中国历史演变的某些轨迹,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
作者简介:
郭卫东,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
《安徽史学》201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