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斯密斯 著 吴万伟 译
本文是对第一位现代犹太人的政治和哲学探索。
历史上最重要的犹太哲学家之一---事实上或许是对现代犹太教产生最大影响的人却成为被逐出教会的犹太哲学家,这是现代历史上最大的悖论之一。巴鲁赫·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 (1632–1677) )出生于阿姆斯特丹,是近期逃离葡萄牙宗教裁判所,前往相对安全和宽容的荷兰共和国的移民的儿子。荷兰刚刚从哈布斯堡西班牙王朝获得独立,成为宗教自由和商业自由的中心。斯宾诺莎出身于犹太人家庭,后来被迫皈依天主教,但在到了荷兰后重新恢复了从前的信仰。他的父亲米古尔(Miguel)是新移民社区的富有商人,也是巴纳斯派诗坛(parnas)、犹太教堂和儿子所在学校管理机构的成员。年轻的斯宾诺莎受到了传统的《塔木德经》和《托拉犹太律法》教育,此外还沉浸于中世纪犹太哲学经典。像他那个圈子的很多人一样,斯宾诺莎通晓多种语言。葡萄牙语是西语籍犹太人社区的通用语,他也熟悉希伯来语、西班牙语、荷兰语和拉丁语,那是他写哲学著作时使用的语言。
24岁时,斯宾诺莎被以天条令状(Herem)的名义逐出阿姆斯特丹犹太人社区。背后的原因在400年后的今天仍然不清楚。他经过最初的人生尝试后离开阿姆斯特丹,先在莱顿(Leiden)郊区住过一段时间,后来住在海牙郊外。他靠磨镜片为生,此后曾拒绝海德堡大学的教授聘书,因为他觉得这将妨碍他的思想独立。他的格言是小心翼翼(Caute),从来不准确说出你的想法。在年仅44岁时,斯宾诺莎因为肺结核而死亡;他最伟大的哲学著作《伦理学》是死后出版的遗作。
在犹太历史发展中,斯宾诺莎占据了核心地位。他体现了犹太人身份认同的独特现代形式。但即便在今天,也就是他去世300多年后,依然存在的问题是:斯宾诺莎是什么样的犹太人?斯宾诺莎与犹太教的关系如何?他如何改造了犹太传统?斯宾诺莎对现代犹太人生活的影响是什么---无论好坏?毫无疑问,斯宾诺莎是第一个提出犹太人问题的人,在问题处于现代性的核心。
斯宾诺莎被逐出教会
让我们从反对斯宾诺莎的犹太案例展览A开始。1656年7月27日,阿姆斯特丹犹太教堂的长老宣读下面这个天条,即把年轻的斯宾诺莎逐出教会的命令:
根据天使的命令和圣徒的话语,我们用写在托拉律法上的咒语禁止斯宾诺莎参与教会活动、断绝与他的关系、诅咒他和驱逐他。在白天和黑夜诅咒他,在他睡下和醒着时诅咒他,在他来和去时诅咒他。愿主惩罚他,愿主的愤怒和热情烘烤他。。。你的确离开了主,你的上帝至今仍然活着。
是什么罪过使得犹太教堂的长老发出如此严厉的判决?众所周知,斯宾诺莎开始与某些自由思想的西班牙葡萄牙犹太知识分子如艾萨克·德拉·帕越尔(Isaac de La Peyrère)和乌列•达•科斯塔(Uriel de Costa)交往,也与解除僧职的耶稣会传教士范登·艾德(Van den Enden)交往过,他就在此人家里学习拉丁语。该天条的文本保存在阿姆斯特丹市属档案馆,里面对驱逐理由的论述极其简短,只模糊地提到据说是斯宾诺莎拥有或实施的某些“可怕的异端邪说”、“可怕的行为”和“罪恶的言论”。事实上,天条用不祥的警告作为结尾,任何试图帮助、安慰或支持斯宾诺莎或“阅读他创作或写下的任何著作”的人将面临同样的惩罚。
驱逐令颁发14年后,斯宾诺莎出版了一本用拉丁语写成的著作,用虚拟的出版许可证解决了他与犹太教和犹太人的矛盾。《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The 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简称TTP)提供了判断斯宾诺莎遭驱逐的正义性所需要的所有证据。在有些人看来,这不仅证明了斯宾诺莎禁令的合理性,而且该禁令至今都没有被废止。但是有些人看来,斯宾诺莎禁令使其成为殉道者,跻身于从苏格拉底到耶稣到伽利略等的圣徒之列,他们因为争取思想和言论自由的事业而遭受迫害。斯宾诺莎的遗产至今仍然引起热烈的辩论。
现代犹太教内部有些最强大的声音同意斯宾诺莎受到教会当局驱逐完全理所应当。德国新康德主义运动的伟大创始人之一赫尔曼·柯恩(Hermann Cohen (1842–1918))谴责斯宾诺莎“背叛了自己的人民”,是在反犹太人世界面前诽谤犹太教的“叛教者”。法国哲学家和塔木德经学者伊曼努尔·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 (1906–1995))的判断同样严厉。列维纳斯写道:“斯宾诺莎犯下叛逆罪,多亏了斯宾诺莎支持的理性主义,基督教私下里赢得胜利,在没有叛教者丑闻的情况下促成信徒的皈依。”
有人谴责斯宾诺莎,同时也有人呼吁恢复他的地位。在1862年的小册子《罗马与耶路撒冷》中,莫泽斯·赫斯(Moses Hess (1812–1875))在签名处写上“年轻的斯宾诺莎主义者”,并将斯宾诺莎当作犹太民族渴望在巴勒斯坦建设家园的先知。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开始翻译《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在1876年的小说《丹尼尔·德龙达》(Daniel Deronda )中,书中人物末底改(Mordecai)认为斯宾诺莎是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原型,他“看不出以色列为什么不能再次成为被上帝拣选的国家。”
时不时地有人提出要求废止斯宾诺莎禁令的呼吁。1925年,在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希伯来语学者和历史学家约瑟夫·克劳斯诺(Joseph Klausner)谴责斯宾诺莎禁令是历史上的时代错误。斯宾诺莎显示成为新犹太人意味着什么。克劳斯诺宣称:“这个禁令应该被撤销”,我们并不知道禁令的权威何在。他进而三次宣称:“斯宾诺莎,你是我们的兄弟。”
他是兄弟吗?过去是兄弟吗?
宗教信仰的心理学源头
《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的第一句是这样的:“如果人们能够对其环境实施彻底的控制,或者持续不断的好运一直降临到头上,他们就从来不会成为迷信的猎物。”这里的关键词是“迷信”。斯宾诺莎提出了有关人类心理学以及我们信仰之源的重大命题,它们确定了随后的一切阶段。他这里帮助提出了历史学家乔纳森·以色列(Jonathan Israel)所说的激进启蒙运动针对总价的战争---后来成为伏尔泰的著名战斗口号“消灭耻辱(指天主教会)”(écrasez l’infame)。本书的目标是解释迷信之源,因而是要把读者从迷信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其任务既有诊断性也有解放性。但是,对于什么是迷信,斯宾诺莎却没有在任何地方确切地定义。
迷信是一种虚假的信仰。我说是一种,乃因为显然,并非所有虚假信仰都是迷信。许多虚假信仰不过是建立在与事实不符的错误信息或有毛病的认识之上;它们可以通过实证性证据而被证明是虚假的。相反,迷信是信仰哪怕挑战证据支持的命题。
斯宾诺莎提供了心理学分析来解释,为什么迷信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如此持久的影响。在斯宾诺莎看来,迷信扎根于激情。作为人,我们往往有各种各样的激情----希望和恐惧是最强大的两种---它们取决于我们的生活条件。据说我们在这些激情中“摇摆”,是它们决定了我们的信仰。激情不是思想和创造性之源,却是错误和困惑之源。
基于对激情的心理学分析,迷信或许有任何数量,但最大的迷信---可以说是所有迷信之母---是这样一种信仰:即上帝就像我们一样,是有意图的存在,却拥有无限的威力,人们可以通过祈祷和恳求给他施加影响,以便站在我们的立场上行动或给我们带来好处。这种信仰创造了以习惯、机构和礼仪等构成的庞大超级结构---有组织的宗教的整体---这反对来导致了人类思想的被奴役状态。
但是对斯宾诺莎,迷信不仅仅是欺骗和虚假信仰,虽然它们的确如此,而且还是政治控制和迫害的工具。这里,斯宾诺莎所说的“迫害”的意思是使用武力或强制力控制人们的思想。《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试图解开的核心悖论是,本来是慈爱与和平的基督教如何成为实施迫害和不宽容政策的宗教。他认定终极原因是对未知的恐惧---恐惧成为支配性激情---对科学因果关系的无知造成恐惧,从而导致某些人相信未来能够被决定下来,不是通过学习自然,而是依靠咨询萨满、巫师和其他骗子,他们利用人类的轻信骗人。斯宾诺莎追溯了不宽容的源头一直到人类的弱点和轻信,他们愿意把理性威力和自我立法权割让给迫切渴望权力的牧师和国王。最危险的是,教会与国家的结盟利用人们的轻信,不仅控制治下民众的行为而且控制了他们的思想。
斯宾诺莎反对任何形式的审查和思想控制,这使他进入自由派传统,成为鼓吹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伟大倡导者之一。《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的意图是把人们的思想从圣经和教会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他提出了自由派的经典主题:区分理性领域和启示领域。理性领域维持在心智操作和有能力抓住事实和必要的真理,启示领域维持正确行为与虔诚和服从行为。这种区分具有革命性,因为在斯宾诺莎看来,问题不是如何在信仰和理性之间达成和解,这是这位最伟大的中世纪思想家最头疼的两难困境,而是现代性问题,即如何先将两者区分开来。
在斯宾诺莎看来,理性和启示不是有多么大的竞争而是它们相互不可通约。它们使用不同的语言,基于完全不同的假设,因此各自占据了独特的行动领域。
斯宾诺莎对犹太教的批判
《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的每个读者都遭遇这个问题,斯宾诺莎的信仰传统与此著作整体的关系如何。该书的目标读者是谁?该书绝大部分谈论犹太材料和来源;几乎完全引用了犹太权威和先驱的言论。有些读者得出结论说,斯宾诺莎的圣经批判是对希伯来圣经的批判;而其他人则认为,他批判希伯来圣经为的是发起范围更庞大的攻击,是对笼统的启示宗教威力的攻击。但毫无疑问,斯宾诺莎开始系统地破坏犹太教信仰和生活的三大支柱:托拉律法的启示性本质、先知的地位、和犹太人被上帝拣选的地位。下面本文将依次论述。
斯宾诺莎批判圣经的根本原则可以被总结为新教原则---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的变体---即圣经本身应该被阅读,不使用历史评论或牧师或拉比等教会干预。(基督教新教的核心要义“三大唯独”: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唯独恩典(Sola Gratia)、唯独信心Sola Fide---译注)该方法的核心原则是学习圣经的方法与学习其他历史作品的方法并无差异。因此,“自然之书”和“书籍之书”应该受到同样的因果律和过程的支配。不是把圣经当作启示真理的宝库,而是就像科学家在探索自然界的事物起因时采取的方式那样,必须将其视为价值中立。
斯宾诺莎认为,没有理由相信宣称代表上帝说话的先知就有更大的预测威力,或就是深奥哲学真理的创造者。
在斯宾诺莎看来,这意味着对圣经进行一种自然史的研究,即从文本写作的时间、地点和环境来对圣经做出推理。因此,圣经学者必须精通希伯来语,记录下所有显得模糊不清或不一致的篇目,将每本书的内容与其后来的接受程度联系起来。斯宾诺莎提出了一种在今天可以被称为“经典构建”的方法,阐明构成圣经的多样化文本如何逐渐被融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并作为神圣文本被广泛接受。
斯宾诺莎使用唯独圣经这个方法让人对圣经的真实性提出怀疑,因为它包含了太多错误和违背历史的时代错误。比如,他花费相当大功夫否认摩西撰写了旧约中的摩西五经(Pentateuch,即《圣经》头五卷书的合称,分别是:《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译注)。从摩西不可能是这部作品的作者这个事实,他谈了很多,理由是《申命记》(Deuteronomy)的最后几章记录了他的死亡和葬礼。他指出在提及摩西时再三使用第三人称,这就足以证明此作品是他人所写。他得出结论说,该作品只能是相关事件过去多个世纪后编纂者整理的,很有可能是文士以斯拉(scribe Ezra)。
除了作者问题引起争议之外,斯宾诺莎还认为,圣经里包含公然自相矛盾的文本。这里,斯宾诺莎的校对文本是撒母耳记否认上帝曾后悔他的决定(1 Samuel 15:2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译注),而耶利米书(Jeremiah)确认他后悔(Jeremiah 18:8–10 我所说的那一邦,若是转意离开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译注)。斯宾诺莎不是把这些矛盾归咎于上帝的品质而是归咎于先知的不同心理状态和性格特征,它们表达的判断体现了先知的性格。斯宾诺莎认为,没有理由相信宣称代表上帝说话的先知就有更大的预测威力,或就是深奥哲学真理的创造者。相反,他们是拥有强大想象力的普通人,其预测根据个人的性格特征和偏见而有所变化。
但是,斯宾诺莎说,圣经最持久的幻觉是上帝拣选了犹太人的一种信念。在《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第三章,斯宾诺莎认为,上帝拣选的范畴不是神学设计而是政治设计。他认为,拣选只适用于古代犹太人共同体的那个阶段,只要犹太人维持了民族主权。整个托拉律法---摩西法律---不过是希伯来国家的政治立法,它不再能与打碎庙宇绑在一起。受到马基雅维利的启发,斯宾诺莎认为,古代希伯来人被拣选只是与其社会组织模式和军事成功有关。
通过暗示上帝拣选的信念仅适用于民族主权的有限阶段,斯宾诺莎极大地破坏了传统信念,即犹太人生活中负有特殊使命“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埃及记》第19章第6节Exodus 19:6)。作为道德普遍主义者,他认为根本没有一个民族因为道德和思想品质而被拣选这回事。因为这些品质在人类中多多少少是随机分配的,相信自己是很特别的民族,这纯粹是傲慢自大。斯宾诺莎坚信,就道德和思想品质而言,犹太人与其他民族相同,因为“上帝对所有人的恩惠都一样。”若说这个民族比其他民族更好而被拣选,不过是在表达这个民族高人一等或应该统治他人的欲望而已。相信被神拣选不过是虚荣的标记或者是民族的迷信。
斯宾诺莎嘲笑了这个观点,即犹太人在经过多个世纪的海外流浪而幸存与上帝的偏爱有关。这与其说与上帝的深谋远虑有关倒不如说与异教徒的仇恨有关---这种仇恨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好地维持了犹太人的完好无损。事实上,这些礼仪形式是如此有效(他提到割礼)地引发国民仇恨,以至于斯宾诺莎暗示这将促成犹太人长期存在。《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的结论是犹太人之所以被拣选并非因为形而上学特权而是一种政治诅咒。斯宾诺莎的建议是,犹太人应该尽可能快、尽可能无痛苦地放弃这个教条。如果反犹主义是宗教傲慢和超然的结果,那么犹太人应该放弃这一信念,从而回避今天可能被谴责的“歧视”。
斯宾诺莎的双重标准
在《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的20章中,四分之三的篇幅用来集中讨论神学问题---只有一部分讨论与新约全书有关的问题。为此,许多读者认为《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是对希伯来圣经的攻击。斯宾诺莎解释说,他在处理犹太教和基督教上的差别是因为他对希腊语的了解不足以完成任务,对基督教圣经的批判已经被其他无名权威进行过了。这显然缺乏真诚,因为斯宾诺莎明显的哲学谦虚并没有妨碍他系统呈现《新约全书》在道德上优越于旧约,基督教的使徒优越于希伯来先知。最著名的论调是,他提出耶稣---毫无例外地被称为基督---是弥赛亚,因此是摩西的继承者。
在此,反对斯宾诺莎的声音最为强烈。斯宾诺莎继续认定摩西预言纯粹是政治立法。摩西是立法者的典范,摩西的主权因此得以实现,因为“他在神圣权力上超越了其他任何人,他说服人们相信他拥有这种权力。”因此,据说摩西只是灌输法典,不是通过哲学家那样的理性和论证而是依靠强制和命令。
斯宾诺莎不仅将犹太教政治化,而且将其物质化。他非常危险地提出了某种反犹主义俗套观念,尤其是暗示犹太人仅仅关心物质幸福和成功等观念。斯宾诺莎表达出的犹太教主要特征是这个事实:据说摩西与上帝“面对面”说话,而耶稣与上帝则是“心对心”的交流。因此,“法利赛人”(Pharisees)教导说犹太国家的法律是道德的唯一基础,该词长期以来被犹太人看作是基督教羞辱他们的词汇,“自以为公正善良的人,自以为有道德的人”。
斯宾诺莎说,摩西关心的是创建一个共同体,耶稣则是作为哲学家解释其观点,教导人们自己独立思考。
最后,斯宾诺莎认为摩西预言具有强制性,且带有家长制色彩。据说摩西对待犹太人同胞就像父母在教育还没有学会独立判断推理的子女那样。这些诫命被呈现出法律制定者和法官提供的现成东西,如果不遵守就要受到惩罚。因此,犹太人国家的种种礼仪和纪念活动,除了强化巩固强制性的权威之外并没有其他功能。而且,据说摩西的纪念活动处方对幸福天恩并没有什么帮助,只不过有助于国家的暂时的繁荣而已。
人们可能期待斯宾诺莎在严厉批判犹太教之外,对基督教也进行同样犀利的批判作为补充。至少可以表明,犹太教比基督教更具特殊神宠论色彩或更狭隘的说法并非不言自明的。斯宾诺莎对以赛亚的普遍主义的赞许性偏爱似乎说明了这一点。基督教伦理学求助于爱,而犹太教依靠法律和强制的对比同样并不明显。虽然斯宾诺莎认为犹太人“蔑视”哲学,但他在提到“拥有他那个时代超人理性天赋”的所罗门时,使用的术语是“哲学家”。虽然承认这些关键要点,也充分认识到他做什么,但斯宾诺莎继续将耶稣预言描述为摩西预言的虚拟对立面,将基督教当作犹太教的继承人。
耶稣预言不是被呈现为政治预言而是道德预言。与摩西不同,耶稣在预言时没有求助于想象力。在《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中,据说上帝没有通过词语和形象作为中介,而是直接对基督显示自身。基督不是先知而是可证实的“上帝代言人”。他不是立法者而是教师,他关心的是道德净化。斯宾诺莎说,因此,摩西关心的是创建一个共同体,耶稣则则作为哲学家解释他的观点,教育民众自己独立思考。
他也提出耶稣的教导具有普遍性,不是狭隘的或排他性的。他写道,希伯来先知在“具体天命”指导下行动,只对特定国民传教,但耶稣的使徒“没有任何限制,被呼吁向所有人传教,要将所有人转变为宗教信徒。”
最后,斯宾诺莎认为,耶稣和使徒的传教求助于理性而非恐惧和强制性。摩西书用隐喻性术语描述上帝,使徒则求助于“他们天生的判断力”。因此,在与异教徒说话时,耶稣和保罗是在“哲学研究”,但在与犹太人说话时,他们必须改变策略。斯宾诺莎冷酷无情地补充说,犹太人“蔑视”哲学。
希伯来神权统治
虽然斯宾诺莎常常漫不经心地贬低犹太教,但他认为旧约(Tenach)的教导未必是科学真理或者先验论真理之源,它们不过包含了重要政治教训而已。从《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的第17章开始,他显示圣经对出埃及旅程的描述是政治建国的原型故事。为此,他使用了有关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的现代概念。他写道:与我们普遍被引导相信的内容相反,在西奈半岛,上帝与被拣选者之间的誓约是创建政治合法性的范式。
斯宾诺莎的论证开头说,在摩西带领犹太人从埃及出走逃脱奴役之后,他们开启了自己的自然状态,既是字面意思也是比喻意思。因为没有对任何人类统治者的义务,他们能够自由地建立新的法律和自己的机构。斯宾诺莎将上帝与希伯来人的誓约当作创建一种新的管理形式:神权统治。将这种神权统治与其他政权形式区别开来的是人们渴望直接被上帝统治,无需经过人类的中介。通过把人直接交给上帝,神权统治也是迄今为止最民主的管理形式。任何个人或群体都没有被授权代表上帝讲话,但是人人都保留了解释上帝法律的权利,平等享有国家权力。法律上的神权统治事实上是激进民主。
但是,上帝与希伯来人之间的誓约刚一确立,几乎立刻就被废除了。因为发现上帝的声音具有太大的威胁性,希伯来人宣称“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埃及记第19章第8节),随后将他们的主权交给摩西。其实,将权力转移给摩西就等于是把神权统治从民主制变成了君主制。
在斯宾诺莎的描述中,希伯来人将权力交给摩西之后,马上就丧失了挑选摩西继承人的权利。随后出现的摩西任命继承人的失败造成了权力分裂,一边是大祭司亚伦(Aaron),一边是统帅约书亚(Joshua)。这导致权威和国家统治遭到削弱,开启国家进入牧师统治的第一步。大祭司和统帅的双首长制确立造成危险的先例,并因此带来影响深远的后果。
希伯来政治从神权统治到君主制再到权力被几大部落瓜分的松散联邦制的堕落过程被描述为快速的、不可逆转的。人们可能认为这种权威分裂是值得欢迎的,但斯宾诺莎认为,这是不稳定和内战的源头。在他看来,神权统治中的政教合一造就了古代希伯来人的政治力量和军事伟大。只是后来在士师记阶段,这种政治和宗教的和谐统一分崩离析,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师记》第21章第25节)。这似乎描述了从埃及出逃后出现的自然状态的回归。
斯宾诺莎显然是在吸取能够离开应用在他那个时代的政治中的教训。他在遵循“伊拉斯都主义”(Erastian国家全能论,以瑞士神学家托马斯·伊拉斯都(Thomas Erastus)的名字命名---译注),国家享有对宗教事务的最高决策权。他反对把宗教从国家分离出来的观点,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不相信野心勃勃的僧侣,尤其是他那个时代的加尔文主义者。因为他认为,宗教对共同体的和平与幸福至关重要,因而不能把它交给一帮牧师。只有国家主权颁布的宗教法律才有可靠性。
第二个教训是宗教只适合或涉及实践和外部行为。这是斯宾诺莎争取思想自由和良心自由的主张的核心。斯宾诺莎看到,宗教的任务应该是改造性格而非驱逐信仰。把宗教变成信条或教义的危险在于它可能呈现为伪哲学的特征。结果必然走向迫害异教徒或导致拥有虚假信仰的叛教者。斯宾诺莎谴责任何可能将言论视为犯罪而非改造行为的法律。宗教仍然是一种法律,在本质上法律不能影响人们的内在精神。
新耶路撒冷
对《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的任何读者来说,问题是如何解释斯宾诺莎对待犹太教和基督教时的明显差别。许多人认为,斯宾诺莎在基督教面前诋毁犹太教的策略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不可饶恕的罪恶。当代神学家埃米尔·法肯海姆(Emil Fackenheim (1916–2003))提出的问题是,“与斯宾诺莎拒绝拥抱的多数派宗教的态度相反,为什么《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的作者诉诸他已经抛弃的少数宗教的扭曲和歧视?”斯宾诺莎认定推动宽容的最好策略是呼吁有意识的和误导人的反犹主义偏见吗?
他求助于某种偏见和俗套观念的标志是政治诽谤和向基督教当局谄媚的欲望,他渴望获得他们的批准。但是,如果这的确是斯宾诺莎的战略,它产生了反作用,因为《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同时遭到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仇视和敌意。
论证斯宾诺莎的观点不是建立在反犹主义基本态度的基础之上,而是一种修辞策略的一部分,这是有可能的。他寻求的是用修辞迎合读者,以便赢得他们的理解和同情。这种和解工程旨在赢得人们听他讲话的机会,为了他推动更大的工程,即自由国家和宗教宽容政策。哲学家列奥·斯特劳斯(Leo Strauss (1899–1973) )甚至暗示,斯宾诺莎受到一种深刻“同情”自己同胞的意识的刺激,虽然这种同情是被隐藏起来的。斯特劳斯自信地说:“斯宾诺莎或许厌恶犹太教,但他并不讨厌犹太人。无论在其他方面他是多么糟糕的犹太人,考虑到他的哲学,他认为犹太人的解放是他唯一的思维方式。”这句话充满了模糊混淆和修饰,并没有为斯宾诺莎迎合读者偏见的危险性开脱的意思,虽然斯特劳斯承认,在极端的情况下这就是“马基雅维利式”策略。用斯特劳斯的话说,斯宾诺莎在玩“危险的游戏”,甚至是一个“毫无道德原则的令人吃惊的游戏”,但“从人性角度看又是可理解的”。
人们可能说斯宾诺莎的双重标准的目的是为新圣经和“普遍宗教”开辟道路,严格地说,它既非犹太教也非基督教而是两者的结合。这种新的安排在《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中被体现为民主的公民信条,它由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的七个原则或教条组成。这七个教条如下:
1. 至高的存在---上帝存在
2. 上帝只有一个
3. 上帝万能
4. 上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支配万事万物
5. 崇拜上帝完全由正义行为和慈善心肠或爱心组成
6. 遵从上帝的人得到救赎
7. 上帝原谅忏悔的罪人
斯宾诺莎将其普遍宗教或“小写c的天主教”呈现为新时代的新神学,它将取代从前的摩西和耶稣。这个新道德神学的本质是对宽容和不干涉他人的信仰的空前教导。这个新神学的意图不仅奠定公民和平的基础,而且形成赢得犹太人和非犹太人认同的一种新的宽容政权。因此,他充满信心地认为,这种新的普遍宗教没有任何教条会引起“体面人”之间的冲突。相反,这种新自由神学对宗教体验的种种变体都采取宽容态度,只要他们反过来也接受宽容的规范。这意味着在教会问题上,个人有自己思考和判断的权利。
斯宾诺莎设想的新宗教所在的自由社会既非具体的犹太教也非具体的基督教,而是对任何具体信仰都保持中立的态度。斯宾诺莎主义者的主权成为棒球裁判。
面对不同的宗教,国家应该保持中立的态度。这种观点虽然在当今是大部分法学理论是常识,但在斯宾诺莎时代却有些前所未有。《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着手证明“不仅能够在不让共同体的虔诚与和平陷入危险的情况下获得自由,而且共同体的和平和虔诚都依靠这种自由。”有史以来第一次,这种新政权将既非古典时代的高尚城市也非圣经中的圣城,而是现代性的商业大都市。
我们仍然可以辨认出,斯宾诺莎确定无疑是犹太人。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斯宾诺莎,现代犹太教的整个结构就将是不可思议的。
斯宾诺莎以对阿姆斯特丹的忠诚作为《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的结束,那里“人们可以喜欢什么就想什么,喜欢什么就说什么。”他相信荷兰能够作为和平与和谐相处的典范,这将终结一切宗教迫害。阿姆斯特丹的商业共和国是17世纪的“欧洲奇迹”,斯宾诺莎希望鼓吹和推广这种奇迹。如果说阿姆斯特丹代表了斯宾诺莎的新耶路撒冷,是一个建立在贸易自由、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基础上的开放社会,这可能稍微有些夸张。他推论说,这种政权将为犹太人带来巨大利益。
斯宾诺莎的讨价还价
斯宾诺莎禁令应该被废止吗?这个问题没有办法回答,部分因为没有哪个权威能这样做。更接近要害的问题是,斯宾诺莎自己愿意废止这个禁令吗?与柯恩和列维纳斯相反,斯宾诺莎事实上并不是“叛教者”。他没有改信基督教,而是显示出过一种不同于当时主流宗教团体的生活是什么样子。随然他攻击希伯来圣经是古代偏见的集合,虽然他贬低摩西和先知(若与耶稣和使徒相比),虽然他攻击犹太教的正式法律是世俗幸福生活的工具,但我们仍然可以辨认出,斯宾诺莎确定无疑是犹太人。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斯宾诺莎,现代犹太教的整个结构就将是不可思议的。
事实上,他是现代犹太教两大最独特形式的创始人。他是第一个鼓吹恢复犹太主权和犹太国家的现代思想家。后来至少在犹太复国主义者圈子里,其书中最著名句子是:“事实上,如果不是宗教的基本原则让他们心灵变得柔弱,我就不会犹豫不决地相信,将来有一天---如果有机会的话---这是人类事务的反复无常---他们建立起自己曾经的独立国家,上帝会再次拣选他们。”
基于这个命题,《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在19世纪被莫泽斯·赫斯解读为鼓吹犹太复国主义的著作,20世纪以色列首任总理戴维·本·古里安(David Ben-Gurion)也这样解读。他甚至试图正式废止斯宾诺莎禁令(但没有成功)。请注意,斯宾诺莎估计,未来犹太国家的基础都不再被置于上帝的恩典之下,而是犹太人自己的行动和武装中。斯宾诺莎甚至没有说这个国家应该建立在历史上的以色列领土之上。他并没有特别强调以色列土地和语言的重要性,虽然他在临死时还在研究希伯来语法。从他的角度看,犹太国家置于加拿大或者加德满都(尼泊尔首都)也轻而易举。
但是,斯宾诺莎的亲犹太复国主义立场并没有赦免他的罪,也没有给予将其经典化而视为世俗圣徒的理由。相反,在很多方面,这个段落证实了批评家对斯宾诺莎的负面判断。它证实了这个观点,即造成了犹太人的消极被动和软弱的不是犹太教过去千年来的腐败而是其基本信念。这些基本原则造成犹太人缺乏男子汉气概,丧失了对政治自由的渴望,沉溺于对即将到来的弥赛亚世界的渴望。斯宾诺莎的建议是,不再消极等待弥赛亚来消除他们的痛苦,而是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斯宾诺莎的观点帮助塑造了一种心态迥异的犹太人,他们渴望从传统中解放出来,不受外部权威约束,渴望自己独立思考,将独立性、自主和勇气作为人类最高贵的美德。在马克思和弗洛伊德之前几个世纪,斯宾诺莎成为获得解放的犹太人的原型。解放了的犹太观点将斯宾诺莎变成哲学英雄甚至文学英雄,从犹太作家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的《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中的纳祖穆·菲希尔森(Nachum Fischelson)到伯纳德·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的《修配工》。小说主人公离开小村庄时,随身携带的不是托拉律法而是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大卫·艾夫斯(David Ives)最近的剧本《新耶路撒冷》则把斯宾诺莎当作自由人的原型。
两个世纪后,德国诗人海因里希·海涅(Heinrich Heine)皈依基督教以便能够享受到完全融入主流文化的优惠。与他不同,斯宾诺莎渴望帮助塑造和形成这种文化,他并不相信拿一张接受洗礼的证书就是获得了西方文明的“护照”。斯宾诺莎的解放了的犹太人无需改变宗教信仰,因为他摆脱了古代传统的束缚,这才是导致犹太人软弱的原因;这种人将生活在新的理性神学中,它能保障公民平等,取代带有特殊庇佑承诺的摩西法律;它也将提供建立在宗教自由、贸易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新的应许之地。在此居住的新型犹太人不仅珍视自己的自由,还认同某些自由价值观如对热爱社会公平正义,支持失败者,相信人权的普遍性。这些是新型“非正统犹太人的犹太人”的价值观,正如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艾萨克·多伊彻(Isaac Deutscher)注意到的那样,
斯宾诺莎对犹太教的批判性分析并非源于自我仇恨或反犹主义,而是其解放性革命工程的组成部分。他对自由状态的辩护要求本身追求自由的宗教。他相信被允许进入这种状态的代价是犹太教的极端世俗化,不仅作为启示法律整体而且作为独特的生活方式。他的目的是剥夺所有宗教---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排他性主张,将宗教贬低为一组教义信条,不过是为现代国家提供道德基础而已。斯宾诺莎的理性宗教的所有形而上学主张被悉数剥夺,因为这些主张可能产生争议,甚至被用来作为迫害他人的借口。
听起来熟悉吗?
被允许进入斯宾诺莎的国家的代价非常高昂。正如一个著名经济学家所说,天下根本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回事。斯宾诺莎讨价还价的主要代价是没有将犹太教与基督教同化而是与自由主义同化了。事实上,对许多犹太人来说,犹太教成为支持自由社会事业的同义词。甚至“犹太自由主义”不是悖论,而是常识。这种将犹太教等于自由价值观如自主和解放的结果是,丧失宗教认同,同时也丧失对古代生活方式的忠诚。《神学与政治专题研究》似乎在雄辩地为犹太人的自由辩护,付出的代价却是丧失了犹太教的特殊性。
解放了的犹太人的观点让包括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在内的很多人觉得是矛盾、悖论或者难解之迷。人们如何解释犹太人幸存于权威的犹太文本和传统之外呢?如果礼仪实践不再有法律的威力,或者仅仅局限于私人良心的领域,如何维持犹太教的持续性?愿意重新接纳像斯宾诺莎这样公然背叛的异端分子的犹太教是什么样子呢?
对我们来说,最紧迫的是这个问题:用现代世俗身份认同交换古代遗产真的是赚了个大便宜,还是像购买布鲁克林大桥一样荒谬的报盘?这真是一个悖论,但认识到它并不意味着能解决它。恰当地处理这个悖论或许需要另一个斯宾诺莎才行。
作者简介:
斯蒂芬·斯密斯(STEVEN B. SMITH),耶鲁大学政治学教授,著有《斯宾诺莎、自由主义和犹太人身份》、《列奥·斯特劳斯读本》、《政治哲学》等。本文选自他最近出版的新书《现代性及其不满:从马基雅维利到贝娄的资产阶级形成及毁灭》(耶鲁大学出版社2016)。
译自:Should the Ban on Spinoza Be Lifted? By STEVEN B. SMITH
https://www.commentarymagazine.com/articles/ban-spinoza-lif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