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引
明李日华著《紫桃轩杂缀》卷一云,白石生辟谷嘿坐,人问之不答,固问之,乃云“世间无一可食,亦无一可言”。这是仙人的话,在我们凡人看来不免有点过激,但大概却是不错的,尤其是关于那第二点。在写文章的时候,我常感到两种困难,其一是说什么,其二是怎么说。据胡适之先生的意思这似乎容易解决,因为只要“要说什么就说什么”和“话怎么说就怎么说”便好了,可是在我这就是大难事。有些事情固然我本不要说,然而也有些是想说的,而现在实在无从说起。不必说到政治大事上去,即使偶然谈谈儿童或妇女身上的事情,也难保不被看出反动的痕迹,其次是落伍的证据来,得到古人所谓笔祸。这个内容问题已经够烦难了,而表现问题也并不比它更为简易。我平常很怀疑心里的“情”是否可以用了“言”全表了出来,更不相信随随便便地就表得出来。什么嗟叹啦,咏歌啦,手舞足蹈啦的把戏,多少可以发表自己的情意,但是到了成为艺术再给人家去看的时候,恐怕就要发生了好些的变动与间隔,所留存的也就是很微末了。死生之悲哀,爱恋之喜悦,人生最深切的悲欢甘苦,绝对地不能以言语形容,更无论文字,至少在我是这样感想,世间或有天才自然也可以有例外,那么我们凡人所可以文字表现者只是某一种情意,固然不很粗浅但也不很深切的部分,换句话来说,实在是可有可无不关紧急的东西,表现出来聊以自宽慰消遣罢了。从前在上海某月刊上见过一条消息,说某人要提倡文学无用论了,后来不曾留心不知道这主张发表了没有,有无什么影响,但是我个人却的确是相信文学无用论的。我觉得文学好像是一个香炉,他的两旁边还有一对蜡烛台,左派和右派。无论那一边是左是右,都没有什么关系,这总之有两位,即是禅宗与密宗,假如容我借用佛教的两个名称。文学无用,而这左右两位是有用有能力的。禅宗的作法的人不立文字,知道它的无用,却寻别的途径。辟历似的大喝一声,或一棍打去,或一句干矢橛,直截地使人家豁然开悟,这在对方固然也需要相当的感受性,不能轻易发生效力,但这办法的精义实在是极对的,差不多可以说是最高理想的艺术。不过在事实上艺术还着实有志未逮,或者只是音乐有点这样的意味,缠缚在文字语言里的文学虽然拿出什么象征等物事来在那里挣扎,也总还追随不上。密宗派的人单是结印念咒,揭谛揭谛波罗揭谛几句话,看去毫无意义,实在含有极大力量。老太婆高唱阿弥陀佛,便可安心立命,觉得西方有分,绅士平日对于厨子呼来喝去,有朝一日自己做了光禄寺小官,却是顾盼自雄,原来都是这一类的事。即如古今来多少杀人如麻的钦案,问其罪名,只是大不敬或大逆不道等几个字儿,全是空空洞洞的,当年却有许多活人死人因此处了各种极刑,想起来很是冤枉,不过在当时,大约除本人外没有不以为都是应该的罢。名号——文字的威力大到如此,实在是可敬而且可畏了。文学呢,它是既不能令又不受命,它不能那么解脱,用了独一无二的表现法直截地发出来,却也不会这么刚勇,凭空抓了一个唵字塞住了人家的喉管,再回不过气来,结果是东说西说,写成了四万八千卷的书册,只供闲人的翻阅罢了。我对于文学如此不敬,曾称之曰不革命,今又说它无用,真是太不应当了。不过我的批评全是好意的,我想文学的要素是诚与达,然而诚有障害,达不容易,那么留下来的,试问还有些什么?老实说,禅的文学做不出,咒的文学不想做,普通的文学克复不下文字的纠缠的可做可不做,总结起来与“无一可言”这句话岂不很有同意么?话虽如此,文章还是可以写,想写,关键只在这一点,即知道了世间无一可言,自己更无做出真文学来之可能,随后随便找来一个题目,认真去写一篇文章,却也未始不可,到那时候或者简直说世间无一不可言,也很可以吧,只怕此事亦大难,还须得试试来看,不是一步就走得到的。我在此刻还觉得有许多事不想说,或是不好说,只可挑选一下再说,现在便姑且择定了草木虫鱼,为什么呢?第一,这是我所喜欢,第二,他们也是生物,与我们很有关系,但又到底是异类,由得我们说话。万一讲草木虫鱼还有不行的时候,那么这也不是没有办法,我们可以讲讲天气吧。
十九年旧中秋。
(1930年10月刊《骆驼草》21 期,署名岂明)
一 金鱼
我觉得天下文章共有两种,一种是有题目的,一种是没有题目的。普通做文章大都先有意思,却没有一定的题目,等到意思写出了之后,再把全篇总结一下,将题目补上。这种文章里边似乎容易出些佳作,因为能够比较自由地发表,虽然后写题目是一件难事,有时竟比写本文还要难些。但也有时候,思想散乱不能集中,不知道写什么好,那么先定下一个题目,再做文章,也未始没有好处,不过这有点近于赋得,很有做出试帖诗来的危险罢了。偶然读英国密伦(A.A Milne)的小品文集,有一处曾这样说,有时排字房来催稿,实在想不出什么东西来写,只好听天由命,翻开字典,随手抓到的就是题目。有一回抓到金鱼,结果果然有一篇金鱼收在集里。我想这倒是很有意思的事,也就来一下子,写一篇金鱼试试看,反正我也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大道理,要尽先发表,那么来做赋得的咏物诗也是无妨,虽然井没有排字房催稿的事情。
说到金鱼,我其实是很不喜欢金鱼的,在豢养的小动物里边,我所不喜欢的,依着不喜欢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儿狗,金鱼,鹦鹉。鹦鹉身上穿着大红大绿,满口怪声,很有野蛮气,叭儿狗的身体固然大小,还比不上一只猫,(小学教科书上却还在说,猫比狗小,狗比猫大!)而鼻子尤其耸得难过。我平常不大喜欢耸鼻子的人,虽然那是人为的,暂时的,把鼻子耸动,并没有永久的将它缩作一堆。人的脸上固然不可没有表情,但我想只要淡淡地表示就好,譬如微微一笑,或者在眼光中露出一种感情——自然,恋爱与死等可以算是例外,无妨有较强烈的表示,但也似乎不必那样掀起鼻子,露出牙齿,仿佛是要咬人的样子。这种嘴脸只好放到影戏里去,反正与我没有关系,因为二十年来我不曾看电影。然而金鱼恰好兼有叭儿狗与鹦鹉二者的特点,它只是不用长绳子牵了在贵夫人的裙边跑,所以减等发落,不然这第一名恐怕准定是它了。
我每见金鱼一团肥红的身体,突出两只眼睛,转动不灵地在水中游泳,总会联想到中国的新嫁娘,身穿红布袄裤,扎着裤腿,拐着一对小脚伶俜地走路。我知道自己有一种毛病,最怕看真的,或是类似的小脚。十年前曾写过一篇小文曰《天足》,起头第一句云:“我最喜欢看见女人的天足,”曾蒙友人某君所赏识,因为他也是反对“务必脚小”的人。我倒并不是怕做野蛮,现在的世界正如美国洛威教授的一本书名,谁都有“我们是文明么”的疑问,何况我们这道统国,剐呀割呀都是常事,无论个人怎么努力,这个野蛮的头衔休想去掉,实在凡是稍有自知之明,不是夸大狂的人,恐怕也就不大有想去掉的这种野心与妄想。小脚女人所引起的另一种感想乃是残废,这是极不愉快的事,正如驼背或脖子上挂着一个大瘤,假如这是天然的,我们不能说是嫌恶,但总之至少不喜欢看总是确实的了。有谁会赏鉴驼背或大瘤呢?金鱼突出眼睛,便是这一类的现象。另外有叫做绯鲤的,大约是它的表兄弟吧,一样的穿着大红棉袄,只是不开权,眼睛也是平平地装在脑袋瓜儿里边,并不比平常的鱼更为鼓出,因此可见金鱼的眼睛是一种残疾,无论碰在水草上时容易戳瞎乌珠,就是平常也一定近视的了不得,要吃馒头末屑也不大方便罢。照中国人喜欢小脚的常例推去,金鱼之爱可以说宜乎众矣,但在不佞实在是两者都不敢爱,我所爱的还只是平常的鱼而已。
想象有一个大池,——池非大不可,须有活水,池底有种种水草才行,如从前碧云寺的那个石池,虽然老实说起来,人造的死海似的水洼都没有多大意思,就是三海也是俗气寒伧气,无论这是那一个大皇帝所造,因为皇帝压根儿就非俗恶粗暴不可,假如他有点儿懂得风趣,那就得亡国完事,至于那些俗恶的朋友也会亡国,那是另一回事。如今话又说回来,一个大池,里边如养着鱼,那最好是天空或水的颜色的,如鲫鱼,其次是鲤鱼。我这样的分等级,好像是以肉的味道为标准,其实不然。我想水里游泳着的鱼应当是暗黑色的才好,身体又不可太大,人家从水上看下去,窥探好久,才看见隐隐的一条在那里,有时或者简直就在你的鼻子前面,等一忽儿却又不见了,这比一件红冬冬的东西渐渐地近摆来,好像望那西湖里的广告船,(据说是点着红灯笼,打着鼓,)随后又渐渐地远开去,更为有趣得多。鲫鱼便具备这种资格,鲤鱼未免个儿太大一点,但它是要跳龙门去的,这又难怪他。此外有些白鲦,细长银白的身体,游来游去,仿佛是东南海边的泥鳅龙船,有时候不知为什么事出了惊,拨剌地翻身即逝,银光照眼,也能增加水界的活气。在这样地方,无论是金鱼,就是平眼的绯鲤,也是不适宜的。红袄裤的新嫁娘,如其脚是小的,那只好就请她在炕上爬或坐着,即使不然,也还是坐在房中,在油漆气芸香或花露水气中,比较地可以得到一种调和。所以金鱼的去处还是富贵人家的绣房,浸在五彩的磁缸中,或是玻璃的圆球里,去和叭儿狗与鹦鹉做伴侣罢了。
几个月没有写文章,天下的形势似乎已经大变了,有志要做新文学的人,非多讲某一套话不容易出色。我本来不是文人,这些时式的变迁,好歹于我无干,但以旁观者的地位看去,我倒是觉得可以赞成的。为什么呢?文学上永久有两种潮流,言志与载道。二者之中,则载道易而言志难。我写这篇赋得金鱼,原是有题目的文章,与帖括有点相近,盖已少言志而多载道欤。我虽未敢自附于新文学之末,但自己觉得颇有时新的意味,故附记于此,以志作风之转变云耳。
十九年三月十日。
二 虱子
偶读罗素所著《结婚与道德》,第五章讲中古时代思想的地方,有这一节话:
“那时教会攻击洗浴的习惯,以为凡使肉体清洁可爱好者皆有发生罪恶之倾向。肮脏不洁是被赞美,于是圣贤的气味变成更为强烈了。圣保拉说,身体与衣服的洁净,就是灵魂的不净。虱子被称为神的明珠,爬满这些东西是一个圣人的必不可少的记号。”我记起我们东方文明的选手故辜鸿铭先生来了,他曾经礼赞过不洁,说过相仿的话,虽然我不能知道他有没有把虱子包括在内,或者特别提出来过。但是,即是辜先生不曾有什么颂词,虱子在中国文化历史上的位置也并不低,不过这似乎只是名流的装饰,关于古圣先贤还没有文献上的证明罢了。晋朝的王猛的名誉,一半固然在于他的经济的事业,他的捉虱子这一件事恐怕至少也要居其一半。到了二十世纪之初,梁任公先生在横滨办《新民丛报》,那时有一位重要的撰述员,名叫扪虱谈虎客,可见这个还很时髦,无论他身上是否真有那晋朝的小动物。
洛威(R.H.Lowie)博士是旧金山大学的人类学教授,近著一本很有意思的通俗书《我们是文明么》,其中有好些可以供我们参考的地方。第十章讲衣服与时装,他说起十八世纪时妇人梳了很高的髻,有些矮的女子,她的下巴颏儿正在头顶到脚尖的中间。在下文又说道:
“宫里的女官坐车时只可跪在台板上,把头伸在窗外,她们跳着舞,总怕头碰了挂灯。重重扑粉厚厚衬垫的三角塔终于满生了虱子,很是不舒服,但西欧的时风并不就废止这种时装。结果发明了一种象牙钩钗,拿来搔痒,算是很漂亮的。”第二十一章讲卫生与医药,又说到“十八世纪的太太们头上成群的养虱子。”又举例说明道:
“一三九三年,一法国著者教给他美丽的读者六个方法,治她们的丈夫的跳蚤。一五三九年出版的一本书列有奇效方,可以除灭跳蚤,虱子,虱卵,以及臭虫。”照这样看来,不但证明“西洋也有臭虫”,更可见贵夫人的青丝上也满生过虱子。在中国,这自然更要普遍了,褚人获编《坚瓠集》丙集卷三有一篇《须虱颂》,其文曰:
“王介甫王禹玉同侍朝,见虱自介甫襦领直缘其须,上顾而笑,介甫不知也。朝退,介甫问上笑之故,禹玉指以告,介甫命从者去之。禹玉曰,未可轻去,愿颂一言。介甫曰,何如?禹玉曰,屡游相须,曾经御览,未可杀也,或曰放焉。众大笑。”我们的荆公是不修边幅的,有一个半个小虫在胡须上爬,原算不得是什么奇事,但这却令我想起别一件轶事来,据说徽宗在五国城,写信给旧臣道,“朕身上生虫,形如琵琶。”照常人的推想,皇帝不认识虱子,似乎在情理之中,而且这样传说,幽默与悲感混在一起,也颇有意思,但是参照上文,似乎有点不大妥帖了。宋神宗见了虱子是认得的,到了徽宗反而退步,如果属实,可谓不克绳其祖武了。《坚瓠集》中又有一条“恒言”,内分两节如下:
“张磊塘善清言,一日赴徐文贞公席,食鲳鱼鳇鱼。厄人误不置醋。张云,仓皇失措。文贞腰扪一虱,以齿毙之,血溅以上。张云,大率类此。文贞亦解颐。”
“清客以齿毙虱有声,妓哂之。顷妓亦得虱,以添香置炉中而爆。客顾曰,熟了。妓曰,愈于生吃。”
这一条笔记是很重要的虱之文献,因为他在说明贵人清客妓女都有们虱的韵致外,还告诉我们毙虱的方法。《我们是文明么》第二十一章中说:
“正如老鼠离开将沉的船,虱子也会离开将死的人,依照冰地的学说。所以一个没有虱子的爱斯吉摩人是很不安的。这是多么愉快而且适意的事,两个好友互捉头上的虱以为消遣,而且随复庄重地将它们送到所有者的嘴里去。在野蛮世界,这种交互的服务实在是很有趣的游戏。黑龙江边的民族不知道有别的更好的方法,可以表示夫妇的爱情与朋友的交谊。在亚尔泰山及南西伯利亚的突厥人也同样的爱好这个玩艺儿。他们的皮衣里满生着虱子,那妙手的土人便永远在那里搜查这些生物,捉到了的时候,咂一咂嘴儿把它们都吃下去。拉得洛夫博士亲自计算过,他的向导在一分钟内捉到八九十匹。在原始民间故事里多讲到这个普遍而且有益的习俗,原是无怪的。”由此可见普通一般毙虱法都是同徐文贞公一样,就是所谓“生吃”的,只可惜“有礼节的欧洲人是否吞咽他们的寄生物查不出证据”,但是我想这总也可以假定是如此罢,因为世上恐怕不会有比这个更好的方法,不过史有阙文,洛威博士不敢轻易断定罢了。
但世间万事都有例外,这里自然也不能免。佛教反对杀生,杀人是四重罪之一,犯者波罗夷不共住,就是杀畜生也犯波逸提罪,他们还注意到水中土中几乎看不出的小虫,那么对于虱子自然也不肯忽略过去。《四分律》卷五十“房舍键度法”中云:
“于多人住处拾虱弃地,佛言不应尔。彼上座老病比丘数数起弃虱,疲极,佛言应以器,若毳,若劫贝,若敝物,若绵,拾著中。若虱走出,应作筒盛。彼用宝作筒,佛言不应用宝作筒,听用角牙,若骨,若铁,若铜,若铅锡,若竿蔗草,若竹,若苇,若木,作筒,虱若出,应作盖塞。彼宝作塞,佛言不应用宝作塞,应用牙骨乃至木作,无安处,应以缕系着床脚里。”小林一茶(一七六三——一八二七)是日本近代的诗人,又是佛教徒,对于动物同圣芳济一样,几乎有兄弟之爱,他的咏虱的诗句据我所见就有好几句,其中有这样一首,曾译录在《雨天的书》中,其词曰:
“捉到一个虱子,将它掐死固然可怜,要把它舍在门外,让它绝食,也觉得不忍,忽然想到我佛从前给与鬼子母的东西,成此。
虱子啊,放在和我味道一样的石榴上爬着。”
(注,日本传说,佛降伏鬼子母,给与石榴实食之,以代人肉,因石榴实味酸甜似人肉云。据《鬼子母经》说,她后来变为生育之神,这石榴大约只是多子的象征罢了。)
这样的待遇在一茶可谓仁至义尽,但虱子恐怕有点觉得不合式,因为像和尚那么吃净素他是不见得很喜欢的。但是,在许多虱的本事之中,这些算是最有风趣了。佛教虽然也重圣贫,一面也还讲究——这称作清洁未必妥当,或者总叫作“威仪”罢,因此有些法则很是细密有趣,关于虱的处分即其一冽,至于一茶则更是浪漫化了一点罢了。中国扪虱的名士无论如何不能到这个境界,也决做不出像一茶那样的许多诗句来,例如——
“喂,虱子呵,吧吧爬罢,向着春天的去向。”
实在译不好,就此打住罢。——今天是清明节,野哭之声犹在于耳,回家写这小文,聊以消遣,觉得这倒是颇有意义的事。
民国十九年四月五日,于北平。
附记
友人指示,周密《齐东野语》中有材料可取,于卷十六查得《嚼虱》一则,今补录于下:
“余负日茅檐,分渔樵半席,时见山翁野媪扪身得虱,则致之口中,若将甘心焉,意甚恶之。然揆之于古,亦有说焉。应侯谓秦工曰,得宛临,流阳夏,断河内,临东阳,邯郸犹口中虱。王莽校尉韩威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虏,无异口中蚤虱。陈思王著论亦曰,得虱者莫不劘之齿牙,为害身也。三人皆当时贵人,其言乃尔,则野老嚼虱亦自有典故,可发一笑。”
我当推究嚼虱的原出,觉得并不由于“若将甘心”的意思,其实只因虱子肥白可口,臭虫固然气味不佳,蚤又大小一点了,而且放在嘴里跳来跳去,似乎不大容易咬着。今见韩校尉的话,仿佛基督同时的中国人曾两者兼嚼,到得后来才人心不古,取大而舍小,不过我想这个证据未必怎么可靠,恐怕这单是文字上的支配,那么跳蚤原来也是一时的陪绑罢了。
四月十三日又记。
三 两株树
我对于植物比动物还要喜欢,原因是因为我懒,不高兴为了区区视听之娱一日三餐地去饲养照顾,而且我也有点相信“鸟身自为主”的迂论,觉得把它们活物拿来做囚徒当奚奴,不是什么愉快的事,若是草木便没有这些麻烦,让它们直站在那里便好,不但并不感到不自由,并且还真是生了根地不肯再动一动哩。但是要看树木花草也不必一定种在自己的家里,关起门来独赏,让它们在野外路旁,或是在人家粉墙之内也并不妨,只要我偶然经过时能够看见两三眼,也就觉得欣然,很是满足的了。
树木里边我所喜欢的第一种是白杨。小时候读古诗十九首,读过“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之句,但在南方终未见过白杨,后来在北京才初次看见。谢在杭著《五杂组》中云:
“古人墓树多植梧揪,南人多种松柏,北人多种白杨。白杨即青杨也,其树皮白如梧桐,叶似冬青,微风击之辄淅沥有声,故古诗云,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予一日宿邹县驿馆中,甫就枕即闻雨声,竟夕不绝,侍儿曰,雨矣。予讶之曰,岂有竟夜雨而无檐溜者?质明视之,乃青杨树也。南方绝无此树。”
《本草纲目》卷三五下引陈藏器曰,“白杨北土极多,人种墟墓间,树大皮白,其无风自动者乃杨栘,非白杨也。”又寇宗奭云,“风才至,叶如大雨声,谓无风自动则无此事,但风微时其叶孤极处则往往独摇,以其蒂长叶重大,势使然也。”王象晋《群芳谱》则云杨有二种,一白杨,一青杨,白杨蒂长两两相对,遇风则籁籁有声,人多植之坟墓间,由此可知白杨与青杨本自有别,但“无风自动”一节却是相同。在史书中关于白杨有这样的两件故事:
《南史•萧惠开传》:“惠开为少府,不得志,寺内斋前花草甚美,悉铲除,别植白杨。”
《唐书•契苾何力传》:“龙翔中司稼少卿梁脩仁新作大明宫,植白杨于庭,示何力曰,此木易成,不数年可芘。何力不答,但诵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之句,脩仁惊悟,更植以桐。”
这样看来,似乎大家对于白杨都没有什样好感。为什么呢?这个理由我不大说得清楚,或者因为它老是籁籁的动的缘故罢。听说苏格兰地方有一种传说,耶稣受难时所用的十字架是用白杨木做的,所以白杨自此以后就永远在发抖,大约是知道自己的罪孽深重。但是做钉的铁却似乎不曾因此有什么罪,黑铁这件东西在法术上还总有点位置的,不知何以这样地有幸有不幸。(但吾乡结婚时忌见铁,凡门窗上铰链等悉用红纸糊盖,又似别有缘故。)我承认白杨种在墟墓间的确很好看,然而种在斋前又何尝不好,它那瑟瑟的响声第一有意思。我在前面的院子里种了一棵,每逢夏秋有客来斋夜话的时候,忽闻淅沥声,多疑是雨下,推户出视,这是别种树所没有的佳处。梁少卿怕白杨的萧萧改种梧桐。其实梧桐也何尝一定吉祥,假如要讲迷信的话,吾乡有一句俗谚云,“梧桐大如斗,主人搬家走”,所以就是别庄花园里也很少种梧桐的。这实在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梧桐的枝干和叶子真好看,且不提那一叶落知天下秋的兴趣了。在我们的后院里却有一棵,不知已经有若干年了,我至今看了它十多年,树干还远不到五合的粗,看它大有黄杨木的神气,虽不厄闰也总长得十分缓慢呢。——因此我想到避忌梧桐大约只是南方的事,在北方或者并没有这句俗谚,在这里梧桐想要如斗大恐怕不是容易的事罢。
第二种树乃是乌桕,这正与白杨相反,似乎只生长于东南,北方很少见。陆龟蒙诗云:“行歇每依鸦舅影”,陆游诗云:“乌桕赤于枫,园林二月中”,又云:“乌桕新添落叶红”,都是江浙乡村的景象。《齐民要术》卷十列“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下注云“聊以存其名目,记其怪异耳,爰及山泽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种者,悉附于此,”其中有乌臼一项,引《玄中记》云:“荆阳有乌臼,其实如鸡头,迮之如胡麻子,其汁味如猪脂。”《群芳谱》言:“江浙之人,凡高山大道溪边宅畔无不种,” 此外则江西安徽盖亦多有之。关于它的名字,李时珍说:“乌喜食其子,因以名之。……或曰,其木老则根下黑烂成臼,故得此名。”我想这或曰恐太迂曲,此树又名鸦舅,或者与乌不无关系,乡间冬天卖野味有桕子舄(读如呆鸟字),是道墟地方名物,此物殆是乌类乎,但是其味颇佳,平常所谓舄肉几乎便指此舄也。
桕树的特色第一在叶,第二在实。放翁生长稽山镜水间,所以诗中常常说及桕叶,使是那唐朝的张继寒山寺诗所云江枫渔火对愁眠,也是在说这种红叶。王端履著《重论文斋笔录》卷九论及此诗,注云:“江南临水多植乌桕,秋叶饱霜,鲜红可爱,诗人类指为枫,不知枫生山中,性最恶湿,不能种之江畔也。此诗江枫二字亦未免误认耳。”范寅在《越谚》卷中桕树项下说:“十月叶丹,即枫,其子可榨油,农皆植田边。”就把两者误合为一。罗逸长《青山记》云:“山之麓朱村,盖考亭之祖居也,自此倚石啸歌,松风上下,遥望木叶着霜如渥丹,始见怪以为红花,久之知为乌桕树也。”《蓬窗续录》云:“陆子渊《豫章录》言,饶信间桕树冬初叶落,结子放蜡,每颗作十字裂,一丛有数颗,望之若梅花初绽,枝柯诘曲,多在野水乱石间,远近成林,真可作画。此与柿树俱称美荫,园圃植之最宜。”这两节很能写出桕树之美,它的特色仿佛可以说是中国画的,不过此种景色自从我离了水乡的故国已经有三十年不曾看见了。
桕树子有极大的用处,可以榨油制烛,《越谚》卷中蜡烛条下注曰,“卷芯草干,熬桕油拖蘸成烛,加蜡为皮,盖紫草汁则红。”汪日帧著《湖雅》卷八中说得更是详细:
“中置烛心,外裹乌桕子油,又以紫草染蜡盖之,曰桕油烛。用棉花子油者曰青油烛,用牛羊油者曰荤油烛。湖俗祀神祭先必燃两炬,皆用红桕烛。婚嫁用之曰喜烛,缀蜡花者曰花烛,祝寿所用曰寿烛,丧家则用绿烛或白烛,亦桕烛也。”
日本寺岛安良编《和汉三才图会》五八引《本草纲目》语云,“烛有蜜蜡烛虫蜡烛牛脂烛桕油烛,”后加案语曰:
“案唐式云少府监每年供蜡烛七十挺,则元以前既有之矣。有数品,而多用木蜡牛脂蜡也。有油桐子蚕豆苍耳子等为蜡者,火易灭。有鲸鲲油为蜡者,其焰甚臭,牛脂蜡亦臭。近年制精,去其臭气,故多以牛蜡伪为木蜡,神佛灯明不可不辨。”
但是近年来蜡烛恐怕已是倒了运,有洋人替我们造了电灯,其次也有洋蜡洋油,除了拿到妙峰山上去之外大约没有它的什么用处了。就是要用蜡烛,反正牛羊脂也凑合可以用得,神佛未必会得见怪,——日本真宗的和尚不是都要娶妻吃肉了么?那么桕油并不再需要,田边水畔的红叶白实不久也将绝迹了罢。这于国民生活上本来没有什么关系,不过在我想起来的时候总还有点怀念,小时候喜读《南方草木状》,《岭表录异》和《北户录》等书,这种脾气至今还是存留着,秋天买了一部大板的《本草纲目》,很为我的朋友所笑,其实也只是为了这个缘故罢了。
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于北平煅药庐。
四 苋菜梗
近日从乡人处分得腌苋菜梗来吃,对于苋菜仿佛有一种旧雨之感。苋菜在南方是平民生活上几乎没有一天缺的东西,北方却似乎少有,虽然在北平近来也可以吃到嫩苋菜了。查《齐民要术》中便没有讲到,只在卷十列有人苋一条,引《尔雅》郭注,但这一卷所讲都是“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而《南史》中则常有此物出现,如《王智深传》云,“智深家贫无人事,尝饿五日不得食,掘苋根食之。”又《蔡樽附传》云,“樽在吴兴不饮郡斋井,斋前自种白苋紫茹以为常饵,诏褒其清。”都是很好的例。
苋菜据《本草纲目》说共有五种,马齿苋在外。苏颂曰:“人苋白苋俱大寒,其实一也,但大者为白苋,小者为人苋耳,其子霜后方熟,细而色黑。紫苋叶通紫,吴人用染爪者,诸苋中唯此无毒不寒。赤苋亦谓之花苋,茎叶深赤,根茎亦可糟藏,食之甚美味辛。五色苋今亦稀有,细苋俗谓之野苋,猪好食之,又名猪苋。”李时珍曰:“苋并三月撒种,六月以后不堪食,老则抽茎如人长,开细花成穗,穗中细子扁而光黑,与青箱子鸡冠子无别,九月收之。”《尔雅•释草》:“蒉赤苋”,郭注云:“今之苋赤茎者”,郝懿行疏乃云,“今验赤苋茎叶纯紫,浓如燕支,根浅赤色,人家或种以饰园庭,不堪啖也。”照我们经验来说,嫩的紫苋固然可以瀹食,但是“糟藏”的却都用白苋,这原只是一乡的习俗,不过别处的我不知道,所以不能拿来比较了。
说到苋菜同时就不能不想到甲鱼。《学圃余疏》云,“苋有红白二种,素食者便之,肉食者忌与鳖共食。”《本草纲目》引张鼎曰,“不可与鳖同食,生鳖瘕,又取鳖肉如豆大,以觅菜封裹置土坑内,以土盖之,一宿尽变成小鳖也。”其下接联地引汪机曰:“此说屡试不验。”《群芳谱》采张氏的活稍加删改,而未云“即变小鳖”之后却接写一句“试之屡验”,与原文比较来看未免有点滑稽。这种神异的物类感应,读了的人大抵觉得很是好奇,除了雀入大水为蛤之类无可着手外,总想怎么来试他一试,苋菜鳖肉反正都是易得的材料,一经实验便自分出真假,虽然也有越试越胡涂的,如《西阳杂俎》所记,“蝉未脱时名复育,秀才韦翾庄在杜曲,常冬中掘树根,见复育附于朽处,怪之,村人言蝉固朽木所化也,翾因剖一视之,腹中犹实烂木。”这正如剖鸡胃中皆米粒,遂说鸡是白米所化也。苋菜与甲鱼同吃,在三十年前曾和一位族叔试过,现在族叔已将七十了,听说还健在,我也不曾肚痛,那么鳖瘕之说或者也可以归入不验之列了罢。
苋菜梗的制法须俟其“抽茎如人长”,肌肉充实的时候,去叶取梗,切作寸许长短,用盐腌藏瓦坛中;候发酵即成,生熟皆可食。平民几乎家家皆制,每食必备,与干菜腌菜及螺狮霉豆腐千张等为日用的副食物,苋菜梗卤中又可浸豆腐干,卤可蒸豆腐,味与“溜豆腐”相似,稍带枯涩,别有一种山野之趣。读外乡人游越的文章,大抵众口一词地讥笑土人之臭食,其实这是不足怪的,绍兴中等以下的人家大都能安贫贱,敝衣恶食,终岁勤劳,其所食者除米而外唯菜与盐,盖亦自然之势耳。干腌者有干菜,湿腌者以腌菜及览菜梗为大宗,一年间的“下饭”差不多都在这里,诗云,我有旨蓄,可以御冬,是之谓也,至于存置日久,干腌者别无问题,湿腌则难免气味变化,顾气味有变而亦别具风味,此亦是事实,原无须引西洋干酪为例者也。
《邵氏闻见录》云:“汪信民常言,人常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胡康侯闻之击节叹赏。”俗语亦云:“布衣暖,菜根香,读书滋味长。”明洪应明遂作《菜根谭》以骈语述格言,《醉古堂剑扫》与《婆罗馆清言》亦均如此,可见此体之流行一时了。咬得菜根,吾乡的平民足以当之,所谓菜根者当然包括白菜芥菜头,萝葡芋艿之类,而苋菜梗亦附其下,至于苋根虽然救了王智深的一命,实在却无可吃,因为在只是梗的末端罢了,或者这里就是梗的别称也未可知。咬了菜根是否百事可做,我不能确说,但是我觉得这是颇有意义的,第一可以食贫,第二可以习苦,而实在却也有清淡的滋味,并没有蕺这样难吃,胆这样难尝。这个年头儿人们似乎应该学得略略吃得起苦对好。中国的青年有些太娇养了,大抵连冷东西都不会吃,水果冰激淋除外,我真替他们忧虑,将来如何上得前敌,至于那粉泽不去手,和穿红里子的夹袍的更不必说了。其实我也并不激烈地想禁止跳舞或抽白面,我知道在乱世的生活中耽溺亦是其一,不满于现世社会制度而无从反抗,往往沉浸于醇酒妇人以解忧闷,与中山饿夫殊途而同归,后之人略迹原心,也不敢加以菲薄,不过这也只是近于豪杰之徒才可以,决不是我们凡人所得以援引的而已。——喔,似乎离本题太远了,还是就此打住,有话改天换了题目再谈罢。
二十年十月二十六日,于北平。
五 水里的东西
我是在水乡生长的,所以对于水未免有点情分。学者们说,人类曾经做过水族,小儿喜欢弄水,便是这个缘故。我的原因大约没有这样远,恐怕这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水,有什么可爱呢?这件事是说来话长,而且我也有点儿说不上来。我现在所想说的单是水里的东西。水里有鱼虾,螺蚌,茭白,菱角,都是值得记忆的,只是没有这些工夫来——纪录下来,经了好几天的考虑,决心将动植物暂且除外。——那么,是不是想来谈水底里的矿物类么?不,决不。我所想说的,连我自己也不明白它是哪一类,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死的还是活的,它是这么一种奇怪的东西。
我们乡间称它作Ghosychiu,写出字来就是“河水鬼”。它是溺死的人的鬼魂。既然是五伤之一,——五伤大约是水,火,刀,绳,毒罢,但我记得又有虎伤似乎在内,有点弄不清楚了,总之水死是其一,这是无可疑的,所以它照例应“讨替代”。听说吊死鬼时常骗人从圆窗伸出头去,看外面的美景,(还是美人?)倘若这人该死,头一伸时可就上了当,再也缩不回来了。河水鬼的法门也就差不多是这一类,它每幻化为种种物件,浮在岸边,人如伸手想去捞取,便会被拉下去,虽然看来似乎是他自己钻下去的。假如吊死鬼是以色迷,那么河水鬼可以说是以利诱了。它平常喜欢变什么东西,我没有打听清楚,我所记得的只是说变“花棒槌”,这是一种玩具,我在儿时听见所以特别留意,至于所以变这玩具的用意,或者是专以引诱小儿亦未可知。但有时候它也用武力,往往有乡人游泳,忽然沉了下去,这些人都是像虾蟆一样地“识水”的,论理决不会失足,所以这显然是河水鬼的勾当,只有外道才相信是由于什么脚筋拘挛或心脏麻痹之故。
照例,死于非命的应该超度,大约总是念经拜忏之类,最好自然是“翻九楼”,不过翻的人如不高妙,从七七四十九张桌子上跌了下来的时候,那便别样地死于非命,又非另行超度不可了。翻九楼或拜忏之后,鬼魂理应已经得度,不必再讨替代了,但为防万一危险计,在出事地点再立一石幢,上面刻南无阿弥陀佛六字,或者也有刻别的文句的罢,我却记不起来了。在乡下走路,突然遇见这样的石幢,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特别是在傍晚,独自走到渡头,正要下四方的渡船亲自拉船索渡过去的时候。
话虽如此,此时也只是毛骨略略有点耸然,对于河水鬼却压根儿没有什么怕,而且还简直有点儿可以说是亲近之感。水乡的住民对于别的死或者一样地怕,但是淹死似乎是例外,实在怕也怕不得许多,俗语云,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如住水乡而怕水,那么只好搬到山上去,虽然那里又有别的东西等着,老虎,马熊。我在大风暴中渡过几回大树港,坐在二尺宽的小船内在自鹅似的浪上乱滚,转眼就可以沉到底去,可是像烈士那样从容地坐着,实在觉得比大元帅时代在北京还要不感到恐怖。还有一层,河水鬼的样子也很有点爱娇。普通的鬼保存它死时的形状,譬如虎伤鬼之一定大声喊阿唷,被杀者之必用一只手提了它自己的六斤四两的头之类,唯独河水鬼则不然,无论老的小的村的俊的,一掉到水里去就都变成一个样子,据说是身体矮小,很像是一个小孩子,平常三五成群,在岸上柳树下“顿铜钱”,正如街头的野孩子一样,一被惊动便跳下水去,有如一群青蛙,只有这个不同,青蛙跳时“不东”的有水响,有波纹,它们没有。为什么老年的河水鬼也喜欢摊钱之戏呢?这个,乡下懂事的老辈没有说明给我听过,我也没有本领自己去找到说明。
我在这里便联想到了在日本的它的同类。在那边称作“河童”,读如Kappa,说是Kawawappa 之略,意思即是川童二字,仿佛芥川龙之介有过这样名字的一部小说,中国有人译为“河伯”,似乎不大妥帖。这与河水鬼有一个极大的不同,因为河童是一种生物,近于人鱼或海和尚。它与河水鬼相同要拉人下水,但也喜欢拉马,喜欢和人角力。它的形状大概如猿猴,色青黑,手足如鸭掌,头顶下凹如碟子,碟中有水时其力无敌,水涸则软弱无力,顶际有毛发一圈,状如前刘海,日本儿童有蓄此种发者至今称作河童发云。柳田国男在《山岛民谭集》(1914)中有一篇《河童驹引》的研究,冈田建文的《动物界灵异志》(1927)第三章也是讲河童的,他相信河童是实有的动物,引《幽明录》云,“水蝹一名蝹童,一名水精,裸形人身,长三五升,大小不一,眼耳鼻舌唇皆具,头上戴一盆,受水三五尺,只得水勇猛,失水则无勇力,”以为就是日本的河童。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无从考证,但想到河水鬼特别不像别的鬼的形状,却一律地状如小儿,仿佛也另有意义,即使与日本河童的迷信没有什么关系,或者也有水中怪物的分子混在里边,未必纯粹是关于鬼的迷信了罢。
十八世纪的人写文章,末后常加上一个尾巴,说明寓意,现在觉得也有这个必要,所以添写几句在这里。人家要怀疑,即使如何有闲,何至于谈到河水鬼去呢?是的,河水鬼大可不谈,但是河水鬼的信仰以及有这信仰的人却是值得注意的。我们平常只会梦想,所见的或是天堂,或是地狱,但总不大愿意来望一望这凡俗的人世,看这上边有些什么人,是怎么想。社会人类学与民俗学是这一角落的明灯,不过在中国自然还不发达,也还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发达。我愿意使河水鬼来做个先锋,引起大家对于这方面的调查与研究之兴趣。我想恐怕喜欢顿铜钱的小鬼没有这样力量,我自己又不能做研究考证的文章,便写了这样一篇闲话,要想去抛砖引玉实在有点惭愧。但总之关于这方面是“佇候明教”。
十九年五月
六 案山子
前几天在市场买了一本《新月》,读完罗隆基先生的论文之后,再读《四十自述》,这是《在上海》的下半篇,胡适之先生讲他自己作诗文的经验,觉得很有趣味。其中特别是这一节:“我记得我们试译Thomas Campbell的Soldier's Dream一篇诗,中有scarecrow一个字,我们大家想了几天,想不出一个典雅的译法。”这个scarecrow不知道和我有什么情分,总觉得他是怪好玩的东西,引起我的注意。我查下页胡先生的译诗,第五六两句云,“枕戈藉草亦蘧然,时见刍人影摇曳,”末后附注云,“刍人原作刍灵,今年改。”案《礼记•檀弓下》郑氏注云,“刍灵,束茅为人马,谓之灵者神之类,”可见得不是田家的东西,叫他作刍人,正如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自然要好一点了。但是要找一个的确的译语,却实在不容易,所谓华英字典之流不必说了,手头也一册都没有,所以恕不查考,严几道的《英文汉诂》在一九○四年出版,是同类中最典雅最有见识的一本书,二十七八年来我这意见还是一致,记得在“制字”篇中曾有译语,拿出来一翻,果然在第一百十节中有这一行云,“Scarecrow,吓鸦,草人用于田间以逐鸟雀者。”这个吓鸦的名称我清清楚楚地记在心里,今天翻了出来,大有旧雨重逢的快乐,这明白地是意译,依照“惊闺”等的例,可以算作一个很好的物名,可是,连他老人家也只能如此对付,更可见我们在刍人草人之外想去找更典雅的译名之全无希望了。
日本语中有案山子这个名称,读作加贺之(Kagashi),即是吓鸦。寺岛安良编《和汉三才图会》卷三十五农具部中有这一条,其文云:
“《艺文类聚》,古者人民质朴,死则裹以白茅,投之中野,孝子不忍父母为禽兽所食,则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
案,弹俗云案山子,今田圃中使草偶持弓,以防鸟雀也。备中国汤川寺玄宾僧都晦迹于民家之奴,入田护稻,以惊鸟雀为务,至今惧鸟雀刍灵称之僧都。”
上文所引《艺文类聚》原语多误,今依原书及《吴越春秋》改正。陈音对越王说,弩生于弓,弓生于弹,大约是对的,但是说弹起古之孝子,我颇有点怀疑,弹应该起于投石,是养生而不是送死的事吧。《说文解字》第八篇云,“弔,问终也,从人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会驱禽也。”《急就章》第二十五云,“丧弔悲哀面目肿。”颜氏注,“弔,谓问终者也,于字人持弓为弔,上古葬者衣之以薪,无有棺椁,常苦禽鸟为害,故弔问者持弓会之,以助弹射也。”先有弓矢而后持弓弔丧助驱禽鸟,这比弹说似近于事实,虽然古代生活我们还未能怎么知道。或者再用刍灵代人持弓,设在墓地,后来移用田间,均属可能,不过都是推测渺茫之词,有点无征不信,而且我们谈吓鸦也不必苦苦研求他的谱系,所以就此搁起似乎也没有什么妨碍。
日本语加贺之的语源解释不一,近来却似乎倾向于《俚言集览》之旧说,云起于以串央烧灼的兽肉,使闻臭气,以惊鸟兽也,故原语的意思可解作“使嗅”。川口孙治郎在所著《飞弹之鸟》中卷论案山子的地方说飞[马单]南部尚有此俗,田间植竹片,上缠毛发,涂猪油,烧使发臭气,以避野兽。早川孝太郎编《野猪与鹿与狸》中讲三河设乐郡村人驱野猪的方法,其一即是烟熏,“用破布为心,上包稻草,做成长的草苞模样,一头点火,挂竹竿尖上,插于田边。有极小者,夏天割草的女人挂在腰边,可避蚊虻,野猪闻布片焦臭气味亦不敢近也。”书中并图其形,与草人亦相去不远。二书皆近年新刊,为乡土研究社丛书之一,故所说翔实可信,早川氏之文尤可喜。
至于案山子三字全系汉文,日本不过借用,与那使他嗅是毫无关系的。这是怎么来的呢?《飞弹之鸟》中卷云:
“《嬉游笑览》云,惊鸟的加贺之,或写作案山子,是盖由于山寺禅僧之戏书吧。但是还不能确定,到了《梅园日记》,才说得稍详,今试引其大要于下。
据《随斋谐话》,惊鸟偶人写作案山子,友人芝山曰,在《传灯录》《普灯录》《历代高僧录》等书中均有面前案山子之语,注曰,民俗刈草作人形,令置山田之上,防禽兽,名曰案山子。又《五灯会元》,五祖师戒禅师章有主山高,案山低,主山高崄崄,案山翠青青等语。案主山高,意为山之主,案山低,意当为上平如几案。低山之间必开田畴事耕种,惊鸟草人亦立于案山之侧,故山僧戏呼为案山子,后遂成为通称欤。”
上文征引层次不甚清,又虑有阙悮,今姑仍之,只一查《景德传灯录》,在第十七卷洪州云居山道膺禅师条下有这一节:
“问孤迥且巍巍时如何,师曰,孤迥且巍巍。僧曰,不会。师言,面前案山子也不会。”
注不知是哪里的,我查不出,主山案山到底怎么讲我此刻也还不大明白。但是在第二十七卷找到了拾得大士的一件逸事,虽然没有说案山子,觉得仿佛有点儿关连:“有护伽蓝神庙,每日僧厨下食为乌所食,拾得以杖抶之曰,汝食不能护,安能护伽蓝乎?此夕神附梦于合寺僧曰,拾得打我。”把金刚当作案山子,因为乌鸦吃了僧厨下食,被和尚打得叫苦不迭,这里边如没有什么世间味,也总可以说有些禅味的吧。
中国诗文讲到案山子似乎很少,我是孤陋寡闻,真一句都想不出来,还是在《飞[马单]之鸟》里见到一首七绝,说是宋人所作,其词曰:
“小雨初晴岁事新,一犁江上趁初春,豆畦种罢无人守,缚得黄茅更似人。”
在日本文学里案山子时常出现,他有时来比落拓无能的人物,有时是用他的本色,这在俳句中尤为普通,今举两三句来做例,虽然这种诗是特别不能译的,译了之后便
不成样子,看不出他原来的好处来了。
田水落了,细腰高撑的案山子呵。(芜村)
身的老衰呵,案山子的面前也觉得羞惭。(一茶)
夕阳的影,出到大路来的案山子呵。(召彼)
每回下雨,老下去的田间案山子呵。(马琴)
偷来的案山子的笠上雨来得急了。(虚子)
末了一句是现代的诗,曾经被小泉八云所赏识,说只用了十七个拼音成一句诗,描写流浪书生的穷困,此上想加以修正恐怕是不可能的吧。临了我想一看英国诗人怎样地歌唱我们的案山子,便去找寻胡适之先生所译的那篇《军人梦》的原诗,最初翻阅奥斯福本《英诗选》,里边没有,再看《英诗金库》,居然在第二百六十七首找到了。可是看到第六行却大吃一惊,胡先生译作“时见刍人影摇曳”的,其原文乃是“By the wolf-scaring faggot that guarded the slain”,直译是“在那保护战死者的,吓狼的柴火旁边”,却不见案山子的踪迹。我用两种小丛书本来对比,结果是一样。因为甘倍耳先生的诗句,引起我对于案山子的兴趣,可是说了一通闲话之后回过头来一看,穿蓑笠持弓矢的草人变了一堆火烟,案山子现出使他闻闻的本相来了,这又使我感到了另外一种的趣味。今天写完此文,适之想正在玩西湖吧,等他回北平来时再送给他看看去。
二十年十月十一日。
七 关于蝙蝠
苦雨翁:①
我老早就想写一篇文章论论这位奇特的黑夜行脚的蝙蝠君。但终于没有写,不,也可以说是写过的,只是不立文字罢了。
昨夜从苦雨斋谈话归来,车过西四牌楼,忽然见到几只蝙蝠沿着电线上面飞来飞去,似乎并不怕人,热闹市口他们这等游逛,说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岂未免有点儿乡下人进城乎。
“奶奶经”告诉我,蝙蝠是老鼠变的。怎样地一个变法呢?据云,老鼠嘴馋,有一回口渴,错偷了盐吃,于是脱去尾巴,生上翅膀,就变成了现在的蝙蝠这般模样。这倒也十分自在,未免更上一层楼,从地上的活动,进而为空中的活动,飘飘乎不觉羽化而登仙。但另有一说,同为老鼠变的则一,同为口渴的也则一,这个则是偷吃了油。我佛面前长明灯,每晚和尚来添油,后来不知怎地,却发现灯盘里面的油,一到隔宿便涓滴也没有留存。和尚好生奇怪,有一回,夜半,私下起来探视,却见一个似老鼠而又非老鼠的东西昏卧在里面。也许他正在朦胧罢,和尚轻轻地捻起,蓦然间它惊醒了,不觉大声而疾呼,“叽!叽!”
和尚慈悲,走出门,一扬手,喝道,
“善哉——
有翅能飞,
有足能走。”
于是蝙蝠从此遍天下。
生物学里关于蝙蝠是怎样讲法,现在也不大清楚了。只知道他是胎生的,怪别致的,走兽而不离飞鸟,生上这么两扇软翅,分明还记得,小时候读小学教科书(共和国的),曾经有过蝙蝠君的故事。唉,这太叫人什么了,想起那教科书,真未免对于此公有些不敬,仿佛说他是被厌弃者,走到兽群,兽群则曰,你有两翅,非我族类。走到鸟群,鸟群则曰,你是胎生,何与吾事。这似乎是因为蝙蝠君会有挑唆和离间的本事。究竟它和它的同辈争过怎样的一席长短,或者与它的先辈先生们有过何种利害冲突的关系,我俱无从知道,固然在事实上好像也找不出什么证据来。大抵这些都是由于先辈的一时高兴,任意赐给它的头衔罢。然而不然,不见夫钟馗图乎,上有蝙蝠飞来,据说这就是“福”的象征呢。在这里,蝙蝠君倒又成为“幸运儿”了。本来末,举凡人世所谓拥护呀,打倒呀之类,压根儿就是个倚伏作用,孟轲不也说过吗,“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蝙蝠君自然还是在那里过他的幽栖生活。但使我耽心的,不知现在的小学教科书,或者儿童读物里面,还有这类不愉快的故事没有。
夏夜的蝙蝠,在乡村里面的,却有着另一种风味。日之夕矣,这一天的农事告完。麦粮进了仓房。牧人赶回猪羊。老黄牛总是在树下多歇一会儿,嘴里懒懒嚼着干草,白沫一直拖到地,照例还要去南塘喝口水才进牛栏的罢。长工几个人老是蹲在场边,腰里拔出旱烟袋在那里彼此对火。有时也默默然不则一声。场面平滑如一汪水,我们一群孩子喜欢再也没有可说的,有的光了脚在场上乱跑。这时不知从哪里来的蝙蝠,来来往往的只在头上盘旋,也不过是树头高罢,孩子们于是慌了手脚,跟着在场上兜转,性子急一点的未免把光脚乱跺。还是大人告诉我们的,脱下一只鞋,向空抛去,蝙蝠自会钻进里边来,就容易把它捉住了。然而蝙蝠君却在逗弄孩子们玩耍,倒不一定会给捉住的,不过我们跷一只脚在场上跳来跳去,实在怪不方便的,一不慎,脚落地,踏上满袜子土,回家不免要挨父亲瞪眼。有时在外面追赶蝙蝠直至更深,弄得一身土,不敢回家,等到母亲出门呼唤,才没精打采的归去。
年来只在外面漂泊,家乡的事事物物,表面上似乎来得疏阔,但精神上却也分外地觉得亲近。偶尔看见夏夜的蝙蝠,因而想起小时候听白发老人说“奶奶经”以及自己顽皮的故事,真大有不胜其今昔之感了。
关于蝙蝠君的故事,我想先生知道的要多许多,写出来也定然有趣。何妨也就来谈谈这位“夜行者”呢?
Grahame的《杨柳风》(The Wind in the Willows)小书里面,不知曾附带提到这小动物没有,顺便的问一声。
七月二十日,启无②。
①“苦雨翁”是周作人的笔名,1930年3月11日、1931年9月14日周作人致书废名,都自署“苦雨”。
② 启无,即沈启无(1902一1969),字闲步,笔名有开元、童驼、潜庵等。江苏淮阴人,是周作人的“受业弟子”,在三、四十年代与周作人过往甚密。《周作人书信》曾收有1931年至1933年间周作人“与沈启无君书二十五通”,周作人还曾为沈启无编《近代散文抄》写了两篇序言。但1943年沈启无与周作人反目,周作人又发表“破门声明”,将沈启无逐出教门。沈启无写有《闲步庵随笔》、《筹夜笔记》、《风俗琐记》等多种散文集。
启无兄:
关于蝙蝠的事情我所知道的很少,未必有什么可以补充。查《和汉三才图会》卷四十二原禽类,引《本草纲目》等文后,按语曰,“伏翼身形色声牙爪皆似鼠而有肉翅,盖老鼠化成,故古寺院多有之。性好山椒,包椒于纸抛之,则伏翼随落,竟捕之。若所啮手指则难放,急以椒与之,即脱焉。其为鸟也最卑贱者,故俚语云,无鸟之乡蝙蝠为上。”案日本俗语“无鸟的乡村的蝙蝠”,意思就是矮子队里的长子。蝙蝠喜欢花椒,这种传说至今存在,如东京儿歌云:
蝙蝠,蝙蝠,
给你山椒吧,
柳树底卜给你水喝吧。
蝙蝠,蝙蝠,
山椒的儿,
柳树底下给你醋喝吧。
北原白秋在《日本的童谣》中说:“我们做儿童的时候,吃过晚饭就到外边去,叫蝙蝠或是追蝙蝠玩。我的家是酒坊,酒仓左近常有蝙蝠飞翔。而且蝙蝠喜欢喝酒。我们捉到蝙蝠,把酒倒在碟子里,拉住它的翅膀,伏在里边给它酒喝。蝙蝠就红了脸,醉了,或者老鼠似的吱吱地叫了。”日向地方的童谣云:
酒坊的蝙蝠,给你酒喝吧。
喝烧酒么,喝清酒么?
再下一点来再给你喝吧。
有些儿童请它吃糟喝醋,也都是这个意思的变换。不过这未必全是好意,如长野的童谣便很明白,即是想脱一只鞋向空抛去也。其词曰:
蝙蝠,来,
快来!
给你草鞋,快来!
雪如女士编《北平歌谣集》一○三首云:
檐蝙蝠,穿花鞋,
你是奶奶我是爷。
这似乎是幼稚的恋爱歌,虽然还是说的花鞋。
蝙蝠的名誉我不知道是否系为希腊老奴伊索所弄坏,中国向来似乎不大看轻它的。它是暮景的一个重要的配色,日本《俳句辞典》中说,“无论在都会或乡村,薄暮的景色与蝙蝠都相调和,但热闹杂沓的地方其调和之度较薄。大路不如行人稀少的小路,都市不如寂静的小城,更密切地适合。看蝙蝠时的心情,也要仿佛感着一种萧寂的微淡的哀愁那种心情才好。从满腔快乐的人看去,只是皮相的观察,觉得蝙蝠在暮色中飞翔罢了,并没有什么深意,若是带了什么败残之憾或历史的悲愁那种情调来看,便自然有别种的意趣浮起来了。”这虽是《诗韵含英》似的解说,却也颇得要领。小时候读唐诗,(韩退之的诗么?)有两句云:“山石荦确行径微,黄昏到寺蝙蝠飞,”至今还觉得有趣味。会稽山下的大禹庙里,在禹王耳朵里做窠的许多蝙蝠,白昼也吱吱地乱叫,因为我们到庙时不在晚间,所以总未见过这样的情景。日本俳句中有好些咏蝙蝠的佳作,举其一二:
蝙蝠呀,屋顶草长——
圆觉寺。 ——亿兆子作。
蝙蝠呀,
人贩子的船
靠近了岸。 —一水迺家作。
土牢呀,
卫士所烧的火上的
食蚊鸟。 ——一芋村作。
Kakuidori,吃蚊子鸟,即是蝙蝠的别名。
格来亨的《杨柳风》里没有说到蝙蝠,他所讲的只是土拨鼠,水老鼠,獾,獭和癞蛤蟆。但是我见过一本《蝙蝠的生活》,很有文学的趣味,是法国Char1es Derennes所著,Willcox女士于一九二四年译成英文,我所见的便是这一种译本。
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岂明。①
① 岂明,周作人的笔名。据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里说:“章太炎先生于一九○九年春夏之间写一封信来,招我们去共学梵文,写作‘豫哉启明兄’,我便从此改写启明,随后《语丝》上面的岂明、开明、难明,也就从这里引申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