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从事传媒与编辑工作的学友来信询问:“唐朝的谏臣魏征,他的名字应该写作简化字的征,还是繁体字的徵?我主张用简化字。石老师怎么看?”
我回答如下:这个人名应当写作“魏徵”,不能写作“魏征”。“徵”与“征”,本来是两个字,形音义皆异,既不是繁体、简体关系,亦非异体或正俗关系。征,古训行也,伐也,又训取。徵,古训召也,明也,证也,成也,求也,又为五音之一。不仅意义不同,而且徵字的古音是知母蒸韵字,征则是照母清韵字,读音也不相同。
据两《唐书》记载,魏徵字玄成。古人的名与字,意义相辅,他表字玄成,名无疑就是“徵”。“徵”字从壬,从微省,是一个会意字。徵有成的意思,乃古代训诂,如《论语·八佾》“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东汉包咸注云:“徵,成也。”《仪礼·士昏礼》“纳徵”、《礼记·礼运》“是故之杞而不足徵也”,郑玄皆注云:“徵,成也。”《淮南子·氾論》“故圣人见化以观其徵”,高诱注亦云:“徵,成。”魏徵的名与字,一定是出自古训。据《说文解字》,“徵”字本义为召,为何引申为成呢?段玉裁注云:“有证验,斯有感召。有感召,而事以成。”魏徵的名字含义如此丰富,若轻率地用“征”字取代“徵”,则无从推知名与字的关联及内涵。同理,孔子母亲的名字颜徵在,也绝不可以简化为“颜征在”。
“徵”,也是古人的姓氏,如三国时代的吴国徵崇,“徵崇”当然不能简化为“征崇”。再者,“徵”还是古地名(今陕西蒲城县),《春秋左传》与《楚辞》中的“北徵”、《汉书》中的“徵县”,作为地名的“徵”字同样也不能简化为“征”。
现代汉语的各类字典与辞典,唯独将古乐五音之一的“徵”(zhǐ)的繁体写法保留,却将其他意义上的“徵”一律都简化为“征”,一个文字的简化处理却持两种原则,令人费解。实际上,用“征”替代“徵”并非是繁简转换或正俗回改,而是一种合并异化,即将两个音义皆不相同的独立文字,用其中一个字包括与取代,那么另外一个文字就不得不默默消亡了。例如“萧”、“肖”本来是两个字,现代汉语表示“萧索”、“萧然”的意思时还是用“萧”字,但姓氏的“萧”却被“肖”字取而代之,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这类被合并异化的“简化字”还有很多,如“雲”与“云”合并为云,“後”与“后”合并为后,“幾”与“几”合并为几,“葉”与“叶”合并为叶,“鬥”与“斗”合并为斗,“醜”与“丑”合并为丑,“僕”与“仆”合并为仆,“隻”与“只”合并为只,“麵”与“面”合并为面,“迴”与“回”合并为回,“範”与“范”合并为范,“薑”与“姜”合并为姜,“穀”与“谷”合并为谷,“餘”与“余”合并为余,“繫”、“係”、“系”合并为系,等等。这些汉字本来形音义不同,词性不同,以一字合并替代多字的机械式“简化”处理,显然深深地伤害了文字丰富的意蕴,已经造成了语言使用与表述上的混乱,极不可取。
汉字是有生命的,一个个汉字承载了古代中国文明并使这种文明得以延续至今。汉字的简化有其长处,自然也有短处,通行了几十年的简化字有不少后遗症,这需要我们清醒地认识与诊治,尤其是一些不合理的简化字需要重新审视与回改。假如我们将“徵”字这类汉字按照国家公布的《简化字总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不加任何思考,一律机械地转换为所谓的简化字,就等于粗暴地消解了一个文字和它的文化含义,使文字变成了冷冰冰的符号。这是汉字简化的最大弊端,也是汉字与汉语的不幸。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