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基:《大清拍案惊奇》:品味名吏判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83 次 更新时间:2015-08-12 09:05

进入专题: 大清拍案惊奇   名吏判牍  

​刘文基  

闲暇之余,翻看《大清拍案惊奇》,意味深长,爱不释手。《大清拍案惊奇》收录了于成龙、曾国藩、李鸿章、袁枚、张船山、胡林翼、端午桥7人断案所写的判词240则。上述7人都是名副其实的清代名吏。这些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生老病死、感情纠葛等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既有针头线脑、鸡毛蒜皮之类的区区小事,又有杀人行凶、谋反造反之类的大案要案,令人耳目一新。

曾经在明朝抗击过满族的人,到了清朝是否应该追究反叛之罪?爷爷在明朝欠的债务,到了清朝,孙子是否应该归还?被康熙皇帝誉为清官第一的于成龙处理的一宗案件,其中就同时涉及到上述两个法律问题,该案不论是叛逆还是欠债,都跨越两个朝代,涉及法律的溯及力问题。于成龙处在改朝换代之际,而对叛逆重案能居中裁判,对明人对清朝的抗击行动客观对待,难能可贵。

有名的道学先生张船山处理的陶文凤持刀强奸弟媳、丁氏夺刀杀奸案,令人深思。清代的张船山自然不会知晓正当防卫理论,但张船山灵活运用法理,正确处理了案件,他在判牍中对伤情的认定、伤害经过的推断,细致入微,入情入理,为正当防卫的认定提供了范例。

这些内容,不只是法律人,就是一般人看来,也不失为一部丰富多彩的大清民俗图。而袁枚、张船山、端午桥是清朝著名诗人,即使抛开法律不说,他们所写的判牍本身就是生动有趣的美文,令人感悟极深,回味无穷。未婚妻被风卷到邻县,在陌生人家住了一夜,未婚夫要求解除婚约,该怎么处理?袁枚就处理了这样一个案件。作为诗词名士,袁枚针对风卷女子的特殊案情和未婚夫李调甘是秀才的特殊身份,查找出元朝名臣郝文忠公的诗词,引用讲解,不仅解了李调甘的心中疑惑,也给李调甘的婚姻带来了吉祥的祝福。

案件主犯没有抓获,受害者所控告的教唆犯又存在诸多疑点,是长期羁押,还是无罪释放?满洲才子端午桥,在审批该案时,发现了诸多疑点,毅然将羁押六年的嫌疑犯无罪释放。

接触活生生的古代文献,方知历史是丰富多彩的。过去受视野所限,我们往往对于古代司法简单的以“腐败黑暗”几个字一票否决,特别是对于曾国藩、李鸿章、胡林翼、端午桥,则干脆把他们当作反动腐败的贬义词。通过阅读,发现他们的判牍同样也是情理法理交融,令人深思的。其中也不乏平反冤假错案、反对滥杀无辜、聪明机智断案、主持公平正义的经典之作。

大权在握的李鸿章竟然也通过调解来处理家务事。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的特点调解说服,循循善诱。对于聘妻三十未娶案,按照婚约娟慧是应该嫁给邹浩福,但是按照婚约,娟慧只能是邹浩福的原配妻子,又不能去做小妾,虽然邹浩福故设圈套,但李鸿章还是入情入理地进行具体分析,合情合理地解除了该桩婚姻。而对童养媳楚楚的虐待,则只是因为其娘家贫贱,李鸿章抓住问题根源,做对方的思想工作,告诫其不能因为楚楚娘家贫贱而对其动辄虐待,使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的主犯乔老松闻风而逃,其侄儿所供五人均被判处死刑,但是只有口供,都存在诸多疑点,怎么办?清朝能吏胡林翼看出了该案的诸多疑点,将五人无罪释放。

可见,对于他们并不能简单的以一个好或者说坏来进行概括,这就有理有据的促使我们树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用真正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地去看待历史,看待传统文化与历史现象,去评判看待每一个人,哪怕是坏人、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

当然,《大清拍案惊奇》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封建糟粕,对此我们要以批判的眼光看待它,实行拿来主义,要古为今用,与现代法律意识相对照,分析比较,加深影响,更加牢固的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大清拍案惊奇》的前身是金圣叹先生刊印于民国初年的《清代名吏判牍七种汇编》。而今吴果迟先生将古代案例改写为现代文,并且煞费苦心撰写了现代文判词,不仅讲究工整对仗,而且诙谐幽默,妙笔生花,让人自得其乐,回味无穷。

难能可贵的是,吴果迟先生所改写的现代文判词打破了时空界限,缩小了古今差距,让对文言文视为畏途的现代人轻松自如的了解古代判词,赶走了文言文这一拦路虎,解除了对古代文献的阅读障碍,这一点给我的启迪尤其深刻。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我们中华民族源远流长,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我们也人人知道古为今用,要继承发扬民族优良传统。但是君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继承发扬民族优良传统,首先必须全面完整的了解掌握这一传统。而原汁原味的古代文献,因为文字障碍,许多现代人望而却步。相比之下,文白对照的古代文献就是雪中送炭,让我们克服障碍,了解古代文献。既克服了读不懂的问题,同时,想读古文的又可以原汁原味的读,中等水平的也可以文白结合,对照阅读,既能普及,又能提高作为一种普及古代文献的终南捷径,应该推而广之,发扬光大。

仅仅就该书而言,《大清拍案惊奇》为我们提供了丰富多彩而又通俗易懂的古代案例,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呼唤像《大清拍案惊奇》一样的更多更好的文白对照的古代文献面世,真正让古代案例通俗好读。

 

【作者简介】

刘文基,单位为甘肃省民勤县人民法院。

 

    进入专题: 大清拍案惊奇   名吏判牍  

本文责编:张容川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法学读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91264.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2015年8月7日,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