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文化:怎样走到今天
潘绥铭
1980年第一期的《科学画报》上,刊登了郎景和医生写的《新婚性卫生》一文。当时在小范围内人们就欢呼:性禁区被打破了。直到1994年10月,当一个大型性知识展览在北京开幕时,海内外传媒还在欢呼着这个老调子。
我们中国到底有一个什么样的“性禁区”,惹得人们去破了15年,欢呼了15年?
中国整个文化史上,其实并不存在一种严格的肉体的性禁欲主义。如果只看我们自己的列祖列宗,那么现在人们已经知道了:
早期道家文化体系不仅不禁欲,而且创造过房中术,以精致的性交技巧规范,来实现“合阴阳、延天命、通神明”的文化理想。
儒家呢?不仅“食,色,性也”的基本观念广为人知,而且潘光旦先生在翻译霭理士的《性心理学》一书时早就总结过:儒家的理想和社会实践是把性这个东西放在“发乎情,止乎礼”的范围之内,既非全褒,更非全贬。
那么佛家呢,总该是禁欲的吧?不尽然。看看那些把佛教本士化、大众化的主力军——居士们吧,多数还不是妻妻成群外带风流押妓?当然,佛教是中国文化中最接近肉体禁欲主义的一支力量。它奉行教士独身,用“今生造孽,来世报应”的紧箍咒来钳制一般信徒的性活动。但是(很重要的但是),它毕竟对抗不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本土性观念。因此在佛教兴起之后,民间也就老是流传着和尚偷情、尼姑思春的故事和笑话。并非孽障真的如此之多,只是凡夫俗子死也不信人能禁欲耳!
如果来点横向比较,中国最严酷的封建礼教,在性的哲学上,比起欧洲中世纪的基督教来,连当学生还不够格呢。
首先,基督教有一个上帝,它是世界的起源和绝对主宰,冒犯它不仅是杀头活焚的问题,而且是丧失灵魂的无比和无解的精神痛苦。
其次,基督教早期教父之一圣奥古斯丁,率先把性本身就规定为反上帝的。因为上帝创造亚当夏娃时并没有使用性的手段。他俩偷吃禁果之后,首先发现的是什么?不是人的智慧,而是人与人的性交!于是全人类世世代代就都带上了原罪;于是任何性活动,从毫不涉及他人的性梦和遗精,直到世俗中合理合法的夫妻性生活,都变成反上帝的最严重犯罪。
第三,性是原罪,任凭你怎么苦修行善,怎么心如古井,也终究解脱不了。中国佛教“终成正果”式的开后门,基督教可没有。
第四,基督教的性哲学并非仅仅是原始的迷信,它被发展得雄辩胜于事实。仅举一例:由于性是反上帝的,因此耶酥绝不能通过圣母的性交而出现。那么怎么解释处女怀孕呢?教父们说了:生孩子最多只有4种可能的方式:有男有女、无男无女、有男无女和有女无男。第一种方式是反上帝的,上帝当然不会用。第二种方式,上帝在创造亚当时用过了,第三种则在创造夏娃时用过了(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为了显示自己是万能的,因此上帝在创造耶稣时,选用了最后一种方式:有女无男。
你说,你信也不信?!
反观中国本土的诸子百家,由于大家一古脑全是人世的,全信阴阳之说,因此谁也做不到基督教那4条,建立不起完整的禁欲的性哲学,只不过制造出许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性戒律和性禁规。况且,如果不是后来漫长的有文字历史淹没了原始文化的痕迹,今人定可证据确凿地指出:绝大多数性戒律,其实不过是原始社会末期的性禁忌(塔图,Taboo)而已。
有位前苏联学者曾指出(性学在那里并非“发展中”):研究性禁欲主义,关键要看它禁的到底是什么。法国大哲学家福柯(Foucault)的三卷本《性史》,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区分清楚了性的肉体禁欲主义(古代基督教)和精神禁欲主义(新教以来)。
民国之前,中国传统文化禁的是什么呢?这可不能简而言之,首先要看看,个人的性行为,在整个社会网状结构中被放在什么位置。
先从小处着眼。性行为与生殖、婚姻、性别角色、爱情和个体生命的延续(养生),处于最直接的相互作用关系之中。传统文化从来也没有抹煞或否定性行为本身的价值,只不过规定性行为必须服从上述5个相关因素的要求。
以房中术为代表的道家性哲学相对来说单纯一些。它要求个人的性行为首先地和主要地服从养生和得道成仙的根本目标,其他都是次要的。因此房中术文献中几乎只用男女两字,极少提到夫妻(婚姻);只有不多的篇幅讲如何“种(动词)子”,而且很有被医家混杂之嫌。房中术里的性别角色也不像儒家那样绝对男尊女卑。至少在早期文献中,它相信女人的性能力不仅远远超过男人,而且根本就是无限的。因此它才传授给男人那么多“采战之法”,使他既能“御(性交)女多多益善”,又能“固精不泄”。否则,像儒家说的,“纵欲必亡身”,还得什么道,成什么仙?
同时,房中术里不但有供男人用的“采阴补阳”之法,也有“采阳补阴”之法。更妙的是:房中术文献里说,天上的西王母娘娘就是靠”采阳补阴”(没说那些男人是谁),先是“辟谷(绝食)七日”,然后七七四十九日,九九八十一日,最后得道成仙上天做官去了。(是掌管天上后宫和人间婚事,不是做玉皇大帝的老婆,因为神仙们已经不再需要性这个得道的手段了。)
房中术里有“情”,却不是爱情,而是“以情动之(女人)”的情,大概相当于挑逗技巧吧?为的也不是性骚扰或者骗婚骗奸,而是因为只有女人也发动了,也达到性高潮,才能释放出保质保量的“阴”,供男人来“采”或被采。
总之,房中术是彻底地把性当做一种工具。在全世界文化史上,恐怕只有古印度的“卡玛”(也是一种性技巧训练,Kama)跟它有些类似之处。一直有人(外国人少也)把房中术说成是淫乐之术。倒也无需大肆正名,只要照章办事地去试试便可知道:那一大堆“十动、八动、五音、九势”等等具体动作规定,比现代体操还繁琐还荒谬,何乐之有?大约正因如此,才能固精不泄吧?
儒家的性哲学更混乱一些(不是复杂和精致),大约先贤们很有些“辩证法”意识,基本原则既可有例外,又可相互冲突,都不为错。
最通行的原则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生娃娃,性行为当然就合情合理。皇上的三宫六院,百姓的纳妻租妻,都不是为了淫乐而是为了生殖,叫做“为后(代)非为色也。”这个原则可以冲破婚姻戒律。《聊斋志异》里把一个替恩人生子的未婚女性表扬为侠女,而村民之中,至今也不认为“借种(名词)”有多大罪过。但是这个原则客观上也就贬斥(如果不是禁止的话)了一切与感官快乐或精神融合有关的性活动。从接吻、性爱抚、口对生殖器的行为直到显示和观看裸体,都被视为不像话或者不正常,哪怕是夫妻之间也不行,因为这些都与生孩子无关或者不可能生孩子。
这种“唯生殖目的论”(笔者所赋之名)实际上就是一种精神禁欲主义。儒家不但不禁止,反而大力提倡夫妻性生活。《诗经》中就有“君子之道,五日一御(性交)”的说法。但是儒家,尤其宋明理学却最最反对任何“寻欢做乐”。朱熹对此做过很好的解释:“闺房之乐,本无邪淫;夫妻之欢,亦无伤碍,然而纵欲生患,极生悲。”也就是说:性交总会有乐,可以;若想主动去寻乐,不行。因此您别奇怪,据笔者近年来的调查,有四分之一的夫妻从来没有在性生活中接过吻,半多一点从来没有过深接吻,五分之一从来没有在对方面前裸体过。至于更进一步的做爱举动吗,更是少得可怜。
由此派生出来的另一个儒家性原则就是贬斥爱情。不仅爱情不可以带来性,而且性也不可以产生爱。一句“床上夫妻床下客”就足以做为主证了,而且“一日夫妻百日思”,没有爱情什么事。
儒家第三个性原则就是婚姻绝对主宰性。这本是农业社会中财产式婚姻制度的通例,不过诚如鲁迅所言,祖宗们的聪明才智常是首先用于惩罚人。如果《二十五史演义》所载属实的话,那么惩罚奸情用沉潭可就太人道了。还有一种“骑木驴”,就是把失贞之女吊起,使其阴道对准一根高竖的木竿,然后割绳使其堕下,最终让木竿从该女的口鼻中穿出。快者两时辰可死,慢者要三四日方咽气。据说张献忠用此法对待不服强奸之女,弄得民女们主动献身,甚于娼妇。
如果涉及性别角色,儒家的原则是“女为男用”。讲治国之道时,女人是祸水狐狸精;讲传宗接代时女人又是生殖工具,偶尔还可以来点”伟大啊,母亲!”讲婚姻时女人应是贤内助。男人想玩时,女人又该是十八般武艺都会(最新例证是《废都》)。玩腻了另寻新欢,女人则应有“不妒之贤”。总之,女人的性活动应该是什么样,全看男人此时此地需要什么。直到现在还有人常说,好女人座是“出门像贵妇,回家像贤妇,上床像荡妇”。不过笔者一直怀疑,儒道两家在性哲学上是同源同质的。如果大儒们不相信女人的性能力远比男人强盛,干嘛要费那么大的劲儿去束缚女人之性呢?
综上所述,儒家混杂的性哲学并不是要具体规范性行为,因此典籍所言甚少。它是要给性来一个“定岗定编”。只有在这个位置上,在如此范围内,社会才会承认性的合理与价值——以生殖为首要目标,以“女为男用”为根本的性别角色规范,以婚姻为主宰,以恩义贬斥情爱来调节性关系,以不得寻求快乐为性活动的质量标准,以男人的惜命保身为量的极限,排斥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任何性表现。
这样一个性的社会存在模式,一直好好地延续到明朝后期。但是突然(跟三千年文字史相比),中国大地上爆出了一场至少是口头和笔头上的“性革命”。它有四大表现,都比西方性革命早三百年左右。
其一,在短短一百年间,先人们写作、出版、发行了大量性小说,而且几乎全是极通俗的白话文。照台湾的《香艳丛书》(1987年再版)来看,至少有50种以上。其中直接描写性行为的文字量,至少在20万宇以上。细到什么地步呢?一言以蔽之:其中一半左右的性动作,连当前西方的色情书刊也还没有写过。1993年,美国出了一本《性行为词典》,收录了五千多种性动作,但明清性小说里的“性杂技”,也依然有一半左右没有被记载。那作者定是不懂中文。
性小说是指“纯”的,即以性行为当主线来展开情节并塑造人物。《金瓶梅》并不典型,首选当是《肉蒲团》、《株林野史》、《绣榻野史》等一批“非性不言”的作品。如果把凡是有性描写的都算上,那么在种类上连“三言二拍”也难逃法网,在总宇数上一个《金瓶梅》就加进去100万。那时不在书上标明印数,但后来的性小说里老是描写主人公“研读”以前的性小说,可见发行量不少,且有传世之嫌。
其二,那年头,写还不过瘾,非画出来不可,于是春宫图与秘戏图蜂拥上市。在内容上,春宫写意,风花雪夜之类而已;秘戏写实,又是有一半左右的图像,至今也未见于西方黄到家的、半地下的淫秽录像片之中。在流传面上,不仅诗画相配,书夹插图,而且在性小说中大写看“春意儿”,在画册里又细映读黄书,可见绝非“一小撮”才享用。技术上么,工笔画不亚于彩照,还说仇英(十洲)和庸寅(伯虎)也有大作传于市井。木版五色套印则用于大批量生产,集中于杭州和杨柳青两地。(笔者一直怀疑,套色印画也是古代中国一大发明,大概是由于首先和主要被用来印性交图画,才不提吧?)数量上,1963年荷兰人(也是老外,并非华人)高罗佩在《中国古代房内考》和《秘戏图考》中列举的样品已超二百。谁知到1990年,巴黎出了个“中国性图画大展”,主办者称:报名送展之物竟然跨过一千又奔向三百。明代山水画可曾传下来如此之多?不过,明代时此物可是真个好价钱。据《肉蒲团》所载,唐伯虎的一册12幅性交图要卖十几两银子,必是有不少人先富起来或者以此先富吧?
其三,此期内性工具和性药品极大丰富。据李零教授考实物所见,仿阴茎的性工具在青铜时代已有;至明代前后,有可能已经加进去某些初级水动力功能了。当然,笔者还是依据书与图中的大量描绘来总结的。性工具,各民族历史上都有,但别人用做崇拜偶象的可能更多,我们则更讲实用,一见实物便知。不过人类大概没有给男人想出某种比手指头更好的工具,因此直到当今国际商界和90年以来的中国某些“巧商”所卖之物,也依然是供女人享用的多,男人可用的几无。这可是最厉害的不懂中国国情——有市场吗?于是“中国特色”便是把不管沾边不沾边的滋补品和保健饮食,统统或明或暗地加上“壮阳”字样,而且越有秘方越好,越祖传越好。这可就又“露怯”了。真祖宗怎么说?房中书写着:壮阳之物莫过“米精”——就是用粟子熬粥时。上面那层稠糊糊啊。
其四,同性间的性活动在那时期内得到充分的文图表现。中国历来并不严惩男同性恋,对女同性恋则更是几乎不提,因此春秋战国便有龙阳君的记载,汉代又有“断袖之谊”的故事。“好男风”几乎是上流社会的风尚。但明末清初又有不同。一是出了一本叫做《弁而钗》的小说,是世界史上第一部、20世纪前唯一一部专写男同性恋的成本小说,而且只褒不贬。二是文和图都把男女同性恋当做有情可原之事来表现,至多是开开玩笑。三是更大量地描绘了双性恋,尤其是偶以男童来取乐的性行为,而且简直是在赞许了。四是主要写“中产阶级”和市并平民。五是居然写出了男同性性交的生理依据,而不是心理偏差(当然,至今无人验证)。六是反映了男女同性恋者之间的不公正(这在现今欧美反而常是一个禁区)。
总之,明末清初一百余年间的这段文化史,不仅跟西方近代史相比是一场货真价实的性革命,而且跟前此的国史相比,同样也是。
它的旗帜是性的快乐至上主义,而这恰恰是儒道佛三家着力与合力反对的。它首次公然张扬性中之爱,甚至是在男女的性互斗之中产生的至死之爱(最典型的是西门庆与潘金莲,见马克梦教授新作)。它极度地公开传播性描写,创造了一代白话的性词汇。它坦然地站在凡人的立场上,挥斥文人、贤人甚至圣人(见《肉蒲切》)。虽然许多作品都以因果报应为结尾,但说不定是“打着红旗反红旗”。
无法展开细谈了。总结的一句话就是:它在一切侧面上都违背甚至逆行于本文前述的那个性的社会存在模式,还不叫革命吗?
至于为什么,最省事的是一讲对宋明理学的反动,二谈皇室官僚的淫风及上行下效,三吗,可以来点资本主义萌芽之类的说词。但是性本身怎么啦?人自己又怎么啦?为什么恰恰在此期内房中术失宠失传失真?对浪漫情爱和一夫一妻的要求骤增?佛教的“恶有恶报”信条成为制约“性乱”的最后唯一防线?文图中那大量的性幻想式的动作和迷狂般的情绪又由何而来,说明什么?《水浒》与《金瓶梅》里相反的西门庆与潘金莲是怎么产生的?这一切疑问都指向同一个焦点:恐怕是儒道都信、佛家也敬上三分的那个中国文化中最根本的性哲学理论——阴阳之说,在明后期恰恰应该寿终正寝了。当时的性革命如果再有外在的、物质的力量一推,恐怕就会成功了。
这个外力来了,是满清入主中原。
从高罗佩直到今天笔者所能查到的英文论著,都对清初期之后中国性文化的摇身一变感到大惑不解。历史事实是:从康熙到乾隆,突然来了一场空前彻底的“扫黄”。按乾隆的规矩,如果在任何地方发现了任何一本禁书,哪怕只是私藏,哪怕跟当地父母官没有任何瓜葛,对不起,这位官老爷最轻也是个罢官滚蛋,最重嘛——“徒三年”!如此扫去,何黄之有?于是明末清初的性革命便一风吹了,不但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而且性革命前的性模式又被加上了一条: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许干不许说!直到1994年,传媒为之欢呼的破禁区,也依然是指这个。其实它本非传统文化,年轻得很,才300岁不到。
皇上的动机简明而又实用。以小比例的满族人口来统治上亿的汉人,唯有思想禁锢一途。再加上满清所能接受的中原思想,已远不是孔孟原著,而是存天理灭人欲的“修正主义”理学,所以乾隆的国策已是“联治天下,以民心风俗为本”。风俗之事,过去基本上是“民不举官不究”。现在被绑在兴邦安国的政治战车上,于是政府便有理有权去干涉和惩治那些原本与政治毫不相干的个人行为。这也是革命,一种从重教化到重管制、从倡到防、从制约到镇压、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到“各人自扫门前雪,偏管他人床上事”的革命。这样,以前的性模式再被加上一条: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否则就可以共讨之,共诛之。
汉族文人犹豫了百年,终于投到新主人门下,并且出了一个大主意:明亡于淫,清兴于正(动词)。这帮了满清的大忙,于是食色性也的处世哲学终于变成了“万恶淫为首”的社会信条。这对传统的破坏其实一点也不亚于快乐主义。所以说,满清并没有钻进所谓历史的怪圈,它是在创新,创出一种逼得后人不得不全盘否定的东西,也逼得后来的想从洗澡水里抢救孩子的好心人们,不得不误把满清那一套当成正宗传统。结果,自打18世纪以来,中国性文化中混战的各方,谁也不可能再回到孔孟的原战线了。
这样一场混战始于清亡,随民国而结束。前哨战是争论婚姻、妇女、个性等等,不再赘述。真正冲锋陷阵的,头一个是周作人。他的著述被李洪宽整理成《性爱的新生》一书,可查阅。其中许多激进主张,至今仍被“破禁区”者小心回避。另一位主将张竞生,当年闹得沸沸扬扬,于今名不见经传。好在他的故乡——广东饶平县的政协有他的(基本)全集,可索阅。此公,奇男子也。在法国戴了个博士帽后,20年代一回国就大肆开讲性学,而且讲当时欧洲中产阶级都嗤之以鼻的性行为学及其生理机制(他叫做《第三种水》)。若仅于此,落个疯名也就罢了。他却不,偏要宣讲《美的哲学》,还征集了7个大学生的亲身性经历,出版为《性史》一书。果然大祸临头。一是几乎所有新的、西化的知识分子全都开骂;二是一帮书商冒名顶替,陆续出版所谓性史第二集,第三集,惹得上海租界当局都要查封他办的“美的书店”;三是是连最容人的北大都不容他,只好跑到浙江去讲,又被督军大人押解出境。最后,连日本词典上都赫然记载:张竞生于1930年服毒自杀。其实他躲回老家搞乡村教育去了。因祸得福,无人识君君自安,他居然毫发无损活到197Z年方病逝,而且至少香港报刊上老有人提起他。(顺便一提,恰在1972年前后,青少年中大肆传抄“黄色手抄本小说”。其中至少有两本实际上是《性史》中的两个故事。)
值得一提的还有前清状元叶德辉。他痛恨西学东渐,为扬我祖威,居然傻到把隋唐时传到日本去的房中书又抄回中国出版(1914年)。结果他1927年被暴动农民枪毙时,还有一条罪名叫做荒淫靡烂。其实他仅有二妾而已。
再晚一些是潘光旦教授。他不仅翻译了霭理士的《性心理学》(1947年),而且在译注中写出了一部中国性文化史的大纲。但是他在性观念上与“性博士”张竞生简直是不共戴开。
这些都不是个人悲剧。症结在于:在这次大混战中,任何一方都腹背受敌,都不得不把自己的基本主张中庸起来并清除一切冒进者。如:国粹派当然是反西学的,但是他们无法再回到早期儒道之学,用阴阳之说来否认西学带来的基本生殖知识,只好跟着潮流,把做爱之事也叫做“性”,把男人传宗接代之物也称为“精”子,尽管在真国粹里绝非此义。他们当然想回归传统,但是又怎敢回归到明清性文艺和房中术呢?所以叶德辉虽然功力不匪。却没人称他为国学要人。
西化派更为艰苦。他们反传统再激烈,也没敢提起性文艺和房中术,连鲁迅这样精彩的人物都退避三舍。他们的西化要化到什么地步呢?不过是19世纪西欧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性风尚而已,就是谈起人来神色飞扬,讲到性时矜持做作,而且越笼而统之越好。其实恰恰在“五四”之后,欧美已经开始了现代性革命的第一波,恰恰是反对在性问题上的死要面子活受罪。弗洛伊德、霭理士、莱赫等划时代的性学巨匠都出在当时。到1932年时,仅笔者所能查到的性学学术专著已有576种。只不过当时没有爆发相应的社会运动,所以被西方史家评为性革命的启蒙阶段或叫“静悄悄的性革命”。但是再静悄悄,中国西化派的耳膜也仍然承受不了。例如鲁迅就听说过弗洛伊德的“口唇性欲”理论,但他一句话就给否了:人人都知道,那是为了吃(大意),“民以食为天”嘛。潘光旦教授功不可没,但他挑选来译的,恰是相对温和的霭理士,而不是“性造反”的莱赫(Reich)。
公平地讲,无论国粹派还是西化派,没有一人不是万分注意“国情”,没有一人不是干方百计地把传统和西学都拼老命地装进当时社会所认可的篓子。否则,身败名裂,唯死耳。中国也没有人不明白这一点,因此才会出现张竟生自杀的谣传并且广为人信,因为自杀而不是被斩,已经是他最好的下场了。
这就开创了一个“筛选输入”的先例。外边的一切性知识和性主张,首先是被胸有国情的知识分子们取舍一番之后,才能传人中国,官方审查反而倒在其后。而且,不管在其他方面倾向如何,筛选性读物时,大多数知识分子比当局还自觉还积极,尺度还要严一些。
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政治斗争似乎压倒了一切。但是在性问题上,政治分野却不那么明晰。史料浩瀚,仅举几例。
笔者的母亲,后来成为共产党员,是家乡全省第一个闯入高中男校的女孩儿,而且穿着裙子去上学,而且再也不换,成为一时热点。但是笔者的岳母,一直是家庭妇女,摆古时也讲过,恰恰是阎锡山下令解放小脚的,而且派大兵去查,吓得女人们钻山沟。笔者的爷爷则讲过,抗战之前,一帮无党无派的师生曾在县城查封妓院,警察局请示县政府竟再无回音。
反过来的例子也有。1927年武汉发生了一次欢呼北伐的裸体游行,当时合作着的两党一齐尴尬,无一载入自己的史册。30年代以后,依托先进技术的裸女照片和性交照片在上海滩大举登陆;翻旧为新的性文学和秘戏图又开始广为流传;天真青年搞起了“天体(裸体)运动”和自由同居;民国禁娼不成,反使娼妓从大城市的几条街扩散到县乡一级和几乎所有交通线两侧;所有这一切,都迫使国民党发起一场“新生活运动”。它的口号是“礼义廉耻”,很国粹的,其中至少“遵礼法”和“知羞耻”两条,可以用做制裁”性混乱”的杀手锏。但是也并未查到另一党真的实行“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
在这纷乱世象的背后,在整整一代多少有些知识的人的心底,对性问题的两个基本共识逐渐地稳固确立起来。而且恰恰是由于痛恨战乱,优国忧民,舍生取义也要充当社会的良知,因此这一代“智者”才再一次扭转了中国性文化的走向并一直影响至今。
第一个基本共识叫做“文明”。它的近义词或广告用语是革命、进步、先进、新,等等。它的对立面则是反动、糟粕、落后、旧,等等。文明的参照物,说自了就是西方,但又不是最时新的西方,而是只比满清多走半步的西方,时差大约是50年;也不是真实的西方,而是被“筛选输入”后烙在国人印象中的某种理想国;更不是综合体的西方,而是似乎只有白人中产阶级在折腾的那个世界。所以说,当文明这个概念被广泛应用之后,中国其实就不再有什么西比与国粹之分了。大家伙儿走的全是一条路:实现150年来的“龙之梦”,变成谁都不像,但又比谁都强。那,就叫“文明”。
具体到性方面,“文明”有以下诸要素:
1. 男女之间的,同性恋是丑恶现象。
2.年轻力壮者的,太小叫失足,太老叫不像话。
3.一夫一妻的,妾、妓、偷(情)都是罪恶。
4.正正经经的,玩花样则是变态或不正常。
5.不可言传的,否则叫“黄”,要扫的。
6.终究是为了生儿育女的,寻求刺激叫堕落。
这个新的“性文明”尺度,除了4、6两点外,都大不同于早期儒道两家的模式;在整体上又大不同于西方性革命之后的模式;倒是比较接近于维多利亚时代西欧的性模式。这就是“五四”在性方面给我们留下的主要遗产。这种“性文明”共识的产生原因,恐非此文所能深涉,但它确实在几十年间通过智者深入人心。只不过老百姓叫做“正经”,中间阶层则叫做“教养”,总之都是名词转化过来的形容词,都是一种道德规范,一种衡量人与事的尺度。
因此,牛郎织女是民族历史的精华,当取;西门庆与潘金莲则是糟粕,当弃;至于贾宝玉跟袭人偷试云雨情嘛,乃小节也,无伤大雅。结果到今天,这个概念普而及之,居然使上上下下都以为色情品是飞进来的苍蝇,“扫黄”是空前创举。倘若不幸见到西方商人在戏法变尽之后拍出的《中国性爱》之类的性技巧录像片,国人岂不要背过气去?(也可能探过头去。)
这种“文明”的共识,也使中国人彻底地误解了性方面的行为进化。不知有多少人坚信:凡是自己不知道的、不能接受的或者不愿去做的具体性行为方式,从接吻到视觉刺激和非生殖器刺激,一定都是“兽性”、“形同禽兽”,或者“猪狗不如”。如果是发生在非正统道德的性关系之中,那就更是“手段恶劣”或者“民愤极大”。没有人愿意知道、其实动物才真的没有这类行为,也才因此而低等的。
对文明形成共识之后,如果真按孔老夫子的传统办事,就应该重在教育,重在潜移默化,重在有教无类,重在首先“吾日三省吾身”。但是却不,智者们灌输给大众的第二个共识变成了一个历史化的口号:“移风易俗”。
移风易俗之事,曹操就干过。他觉得某地出民淫风甚炽,就一古脑儿斩尽杀绝。但他自己和后来人并末大吹特吹过,当时也没有什么万众欢呼“杀得好!”康熙乾隆也干过,但也只说是在整顿民心,没敢夸口说是顺应民心。民国以后可就不一样了。几十年来民族的内耻外辱似乎都跟旧风俗有关,甚至简直就是源于此。于是智者们争先恐后地去点燃野火;于是人人都那么急切,坚信辫子一剪就永不复生;于是革命当然也就不会是请客吃饭。如果不是战乱在不停地打断,那么30年代主张的“新生活”可能很快就会建设起来的。
“移风易俗”跟“朕治天下以民心风俗为本”实在是相差无几,可以不多谈。但是文明与移风易俗相加,不管说成为了文明必须移风易俗,还是移风易俗本身就是文明,总之产生了一个更大的总体——性方面的“新社会”。它既不应该以阴阳之说为哲学基础,也不应该引进现代性学为评判尺度,既要打垮封建的那一套,又要超越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它还应该只有一个,有朝一日让全球都来顶礼膜拜。
这就是共和国所继承的性文化遗产。共和国前35年所做的一切,只是把它推向极致而已。
共和国的“三把火”,一是禁娼和治疗性病,二建立彻底的一夫一妻制,三扫除封建迷信和反动会道门。第三点常被忽视,可实际上对性文化来说,这不仅使阴阳之说烟消云散,也同时使佛教和天主教这样有组织的性禁欲力量消声匿迹,还包括着性庸医、性药具等等。
这三把火都是给民国以来的发展画句号,因此出奇地多快好省,而且民众确实觉得是换了人间。不过那短短的几年也留下一些到今天才发觉事关重大的历史悬案。
第一个,当时的禁娼实际上主要是封闭那些公开的、有组织的、集中营业的妓院。因此刑法上只惩罚强迫、组织或容留妇女卖淫的人,妓女本身则被视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阶级姐妹。为什么不给卖淫这种行为本身下个定义?若如此,现在不是连“傍大款”都可以抓了吗?再有,为计么不给漂客们也定个罪名呢?还有,为什么认为只有妇女才能卖淫,同性间就不能吗?
第二个,既然是一夫一妻制,又为什么不惩罚通奸呢?(至少字面上如此)既然规定婚龄,为计么条文里不制裁早婚和婚前性交,反而要承认事实婚姻,还保护私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呢?
第三个,婚湖里当然会有性生活,但为什么前后两部婚姻法里,连个性宇都找不到?民国法里本来有“不能人道(性交)者,得离婚”,千嘛要胸去,却加上一条举世罕见的保护军婚?
第四个,所有的法律为什么都只字不提同性恋,却把惩罚强奸罪定得跟重两且越来越重?
第五个,流氓到底指什么?为什么会形成“流氓罪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
对此可以有多种解释。李研究员谈过,当时国际法学界对性法律的态度,正处于从严厉向宽松的急剧转变之中,而当时的智者觉得,既然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进步,咱们总不能再去捡人家已经不要的东西吧?所以“一失足成千古恨”。
张建国教授以为,当时的智者刚从农村走来,知道许多该判罪的性事,归根结底是贫穷或包办婚捆造成的。若真的判起来,一则政治上不利,二则也法不责众,反而有损法的威严。
两位所言都有理有据。但是笔者试图从更如文化史的角度来解释——建国之初所确立的以法律条文为集中代表的性的社会制度,恰恰是近代以来性文化遗产的结晶,再加上不太多的现实政治需要,简直完美得不可有一笔之多少。
这里需要注意,中国人一直认为:法律上没有明文批准的就是不许干。因此对照一下前面总结的民国时期开始形成的性文明模式便可发现,风是不文明的一概都没有批准。这就足矣。
还需注意,当时的社会心态不同。文明与移风易俗的共识如此深入人心,对新社会的喜悦如此强烈,使立法者和民众都不愿承认还会有人去犯许多种罪,又何必多写?唯有强奸一事无法视而不见,又很容易跟日本鬼子之类联系在一起,所以必是公敌,皆呼可判可杀。
如果还嫌笼统,可以把民国法甚至大清律搬来逐条对照,观其增减轻重之势,相信可以对五四到建国的性文化走向有一细察,因此本文不再详述了。总之,建国之初的性制度既不表明对许多性现象变宽容了,也不表明当时社会真的没有,只是因为它是历史结晶,众望所归,所以才充满自信地弹指一挥,不屑一顾。反之,过来人都知道,那时对上述法律不提的种种性越规,在实践中是严惩不贷的。总的来看比80年代以后还重,而且恰恰是因为“别人都不干了你还干”,才格外引来道德义愤。
共和国性文化的这个第一阶段,一直延续到50年代末。然后,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建国之初那不多的、极现实的政治需要(保护军婚和抑制离婚)开始恶性膨胀,终于走向性的政治化和文化的无性化。那就是文革。
性和政治怎么能跑到一起去呢?西方学者太迂腐,老爱从领导人的性问题着眼;女权运动又把性和性别联在一起,而且政治的概念跟我们也大不一样;且缺乏我们的生存体验,故无以师求,只得自解。
自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始,中国性文化的目标就不再以文明为阶段化终点了,而是被扩大地规定为“秩序”,一种服从于和服务于阶级斗争的性方面的秩序。
按照文革的思路,阶级斗争的哪些方面可能与性有关呢?一是人的精神面貌,二是人的社会关系,三是人的生活环境。
先查有关精神面貌的。
革命者一心一意干革命,性却老让他(她)关心别的。革命者与人奋斗其乐无穷,性却妄图塞进别的什么愉悦。革命者意气风发斗志昂扬,性却总是耗费战士的精力。革命者最听话,性却常常带来想像的翅膀。革命者最守纪律,性却老是鼓动人去犯忌。革命者立场坚定,ÿ性却使他意志薄去人之身”。
最重要的是有关生活环境的,文革在这方面的成绩最大最大,古今扫黄都形同儿戏。
50年代的革命文学中也有些许性描写,虽说至甚处不过是“手伸进了她的裤挡”之类,但到60年初时,有的删去了,有的不再版,只剩下《红岩》里写过要扒光江姐的衣服。但一是敌人说的,二是似乎没真干,所以文革中没大批判这一段。叫人尴尬的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也有酷似《聊斋》的一段,好在苏联已变修,此书也就处在禁与不禁之间。
视觉艺术中,电影是早就干净了,而且有一条创作规律:妖艳女ÿ皆特务,大坏蛋才风流。(大约是逆反吧,80年代成了地下党全这样。)芭蕾舞《红色娘子军》里,女战士腿上穿什么成了重大政治问题,后来说海南岛本来就很热,裤子才短上去半截。裸体图像的命运嘛,有北京天文馆的外墙做证:50年代建成时有一幅深女浮雕,几年后用布标语挡住,文革中用水泥抹平,漆上“为人民服务”。(当然绝不是说裸体女郎也可以为人民服务。)
人的服饰也是一种生活环境,于是尽人皆知那“破四旧”和“男女同一”的文革装束。人的耳朵要管住,于是红太阳歌曲是唯一音乐。唱情歌,哪怕50年代和苏联的,也要加重处罚,尽管知青们恰是在那时才偷学会的。人的眼睛也要管住,于是到处一片红海洋,尽管中国古人和欧美洋人都觉得鲜红色里的性暗示意义太强烈了。人的嘴更要管往、于是空前地,连农民地头上的话歌也要背着干部避着知青。直到1985年笔者重访旧迹时,当年的贫农大叔也依然不肯开口。
总之,文革是人类历史空前的“无性”时代。最典型的是1972年版《新华字典》,连娼、妓、嫖这几个字都没有了,别说更沾性的。唯一禁不了的是床上事和生儿育女,且前者要为后者服务。于是又有一个故事:新郎拒绝过性生活,岳父不得已来问。新郎说:“那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岳父怎敢说他不对?苦思几日又来劝:“但是,咱们还得培养革命接班人啊!”事遂成。结果现在又不得不搞独生子女。
一个泱泱大民族落到这个田地,怎会只是人为?背后的原因是:性一旦被捆上政治战车,秩序主义就会把性文化变成相反相成的“对立统一”体。一方面,秩序把性贬到最无价值、最不应该知道的地步,似乎真的无性;但另一方面又从来也没有把性看成小事,反而认为它最危险、最强大。于是秩序只有一个办法:把性的一切构件,从本来最不沾边的男女社交直到其实最难管束的夫妻性生活,统统改造成锣丝钉,紧紧拧在自己这架超级机器上。然后,它就会以超过初始推动力百倍干倍的疯狂惯性,一往无前地奔向自我毁灭。
这个秩序当然可怕得很,因为任何个人的不轨都会被当成对全社会的破坏;但更可怕的是,真想破坏也绝对办不到。毛泽东说过,院校的裸体艺术课还要上,但这个最高指示无人服从。江青到文革后期突然主张女人穿裙子并亲自设计,结果不但和寡而且命短。周恩来以一国总理之尊,二号人物之威,在世界历史上破天荒地提倡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而且从1974年3月一直讲到临终。这在当今西方也不大可能,但又何用之有?因为他像是另一个张竞生,居然主张在中小学教室里高悬男女外生殖器的大挂图,还要彩色的!
小人物就能造起反来吗?1968年某地就有性病大流行。1970年北方就出现青少年性乱团伙(称为勾子圈子)。1972年手抄本性文学已泛,而某中等城市一次就抓获数十个暗娼膘客。凡此种种,哪里是改革开放之功过,只是因为文革的秩序实际上是拿95%以上的革命群众开刀,因此它其实管不住那“一小撮”。不过反过来也一样,那5%再闹得凶,革命群众照样浑然不知,只会欢呼全国山河一片红。
把性依附于政治,那么政治一变性也必变。
1976年到1985年间,中国性文化出现了一个恢复与过渡时期。当时的主要特征就是从性的外围开始,首先把那些被文革弄得过份荒谬的事物,恢复到大体相当于50年代的状况。
首先,婚姻的价值又被重新承认甚至被发扬光大了。从1976年开始,大批知青返城,急匆匆地踏上婚姻之路。1979年后,大批文革中被棒子打散的中老鸳鸯们又重圆旧梦。1980年,又一部《婚姻法》颁布,居然规定: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是离婚的唯一标准,使中国一跃而成为世界上奉行自由离婚的领先国家(美国各州到1971年才过半奉行,英国则是1973年)。1983年左右,最高层开会发文件,动员工青妇一齐上阵做红娘,解决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又创一个世所罕见。不过婚姻仍不可出50年代旧轨,于是就有了“秦香莲上访团”。舆论工具也不吝篇幅地开设“道德法庭”,把所有文革后向上流动的个人都纳入其监视范围之内。
其次,爱情重新“抛头露面”。虽然国产文学仍在念着50年代那一代人的经,但舶来品却挟来一股浪漫情爱之风,逼出《小花》那样的“膜拢爱恋”和《庐山恋》的绝对纯情。不过,几十年风雨剥蚀的大陆之土难生仙果,纯情文学很快就只剩一个永远不老的琼瑶了。
第三,生活环境中又开始有性的色彩了。仅举一例足矣:笔者1984年搬家时蓦然发现,我的、妻子的和孩子的所有旧衣服,已经没有一件再能穿出去了,旧照片也全都没法再看了。
那时人们的心气也不一样。“现代化”一词险些又成为社会共识,而且国家似乎是老树发新芽,人人都觉得只要闭眼走下去,总会有自己一个位置的。因此性这个东西还是放在方圆之内为好,免得惹事生非,干扰前程。所以,尽管80年代韧东南沿海已有“黄潮”登陆和“半夜鸡叫”(暗娟揽容),但中国性文化还是奋力地向升平迈腿。
其实,决定未来的深刻危机已然存在。首当其冲的是:大家全都没有性的信仰与哲学了。文革太彻底了,不但扫光了西化,也扫光了传统;除了政治挂帅,自己又没有创造出任何新东西。文革一完,不仅整整一代青年根本无法知道自己应该学习什么样的性观念,而且社会和父母也根本没什么可教的。上层只好说性真是小事,下层则只好说性真可无师自通。尤其文革中的一代人做父母后,自己性观念就处在矛盾或真空之中,结果各民族最自然而然的家庭性教育,在这个时空里反成了最没人能弄明白的事情。这就逼出了1985年后的社会化性教育,绝非几位智者的匹夫之勇。可是,此后的社会再也不可能大一统了,而且还有个对外开放。如果人们清醒些,敢于承认一切黄的歪的也都是客观上的性教育,就会明白:苍蝇不叮没缝的蛋,上一次文化革命,实在是这一次性革命之母啊,而且现在才着急,实在是为时晚矣。(而且还在晚下去。批性革命者众,可曾有人讲清过,社会主义的性观念与性哲学究竟是什么?且不论有几人会信。)
第二个危机是性方面的阶层分化。老点的人以为性的现代化就是重返50年代(现在少了)。文革一代人基本上什么都不以为(后来追随青春)。文革后的一代人在1980年陆续进入青春期。他们只知张学友,不知毛泽东,以为性当然要西化,而且是当代西方化,谁叫中国这么落后来着?!除了年龄,性别这个阶层边在分化。当陈世美奥大街时,女导演就筷声问道:《谁是第三者》?当清除精神污染之举又快变成破四旧之时,女界却堂皇高呼;“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当报刊大写某女“决定”爱上某英模时,妇女报纸却首开专版——女性有性权利吗?文革表面上最讲阶级,其实是想把一切断层都变成一个人。文革后,就连最根深策固的同一也分化了——“结婚登记?那是城里人的事。我们从来不兴这一套。”
社会不敢认清这点,但这又表明:此次革命乃彼次革命之嫡生。
第三个危机是讲法制。传统文化都不是靠法制控制性行为,因为只有唯道德论才允许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夜人民宅捉好。一讲法制,那些曾经有效她控制过个人性行为的基层组织和惯用手段就全都玩完了。1984年笔者见过一例:居委会来捉好,门不开,递出一页纸。以为是结婚证,却是额下的《法制教育课本》,上批“拿嫂查证来。”
解放后,个人一直是单位所有制。但一讲法制,再加上一切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单位也没有那份雄心和闻心去管男女之事,除非闹澎乱子来。可直到现在,日号仍是“齐抓共管”,真不知道谁和谁齐,又怎么个抓法。
第四个危机是人口流动,不仅流出本村本土,而且流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大杂院和单位家属区,流进老死不相往来的塔楼,流进“门一关就自由”的单元房,流进越来越多的公共娱乐场所。我仍以往的性道德全靠“革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现在看不到了怎么办?我们还可以杀鸡给猴看,可现在“猴”看不见了,怎么办?至少在城商里和外出者当中,中国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独处过,性的自律、自导与自享又从何而来?相应的社会化服务要是不出现才怪呢。
最后一个,但可能拾是最根本的危机,是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
决策者大概从来没有意识到:性只是为了生儿育女的观念,是数千年来细制性挟乐主义的最大法宝。1981年一搞独生子女,每个人早晚都会想:生完一个干嘛还要过性生活?用着避孕工具来性交,不是寻欢做乐是什么?老实人可能说:这是为了增进夫妻感情。可是难道告痛苦来增进吗?说到底,只要一承认性里边还有快乐,从文革到五四到孔子,订下的一切性行为准则和大部份性关系道德,就都会一溃千里。试想,如果只有跟别人性交才有快乐,禁理何存?
最现实的产物是:偷情更安全了。奸情的败露,历来是当场被捉者少,私生子女招灾的多。现在为了计划生育,避孕流产都是好事,谁还会傻到让婚前或婚外性行为生出孩子来?医生们连人流介绍信也本要:“要道德?那中国就又多一个人!”
还有一个现实产物:只生一个,客观上减少孕产期;推广长效避孕,又减少怀孕顾虑;难怪性方面也是阴盛阳衰,“专治阳痉早泄”的广告贴遍大街小巷。大约中国男人相形见细了吧?
还有短短几年,第一代独生子女就要跨人婚恋期和性活跃期。他们面对着双倍的成年人和成年人所拥戴的社会,是更唯唯诺诺呢,还是更造反有理?如果政策持续,20年后世界将出现一大奇观:唯汉语中将不再有叔、姑、舅、姨、兄、妹、侄、甥等字眼儿。那会是一批“独秀”还中一代“孤狼”?真想眼不见为净。总而言之,1976年到1985年是一个决定的时期,一切都在那时逝去,又都在那时生长。可是人们又在干什么呢?除了禁和堵的老一套,就是写些只有自己才看第二遍的字儿,而且拒不承认,如果这些字儿管用,就轮不着现在的人来写了。人们到底也没学会从活人的生活中来理解社会,到底也没想出该对性来点什么建设式意见。结果,最近的10年就站出来说话了。
1985年,阮芳赋教授主编的《性知识手册》和吴阶平教授编译的《性医学》先后问世。到1992年10月,据吴宗健讲师的不完全统计,此类书籍(文艺作品除外)已有273种之多。媒介不倦不烦地挨个欢呼“破禁区”,其实这里边的历史意义有二,媒介倒没说。
1.现代性学蕴含着多种中国过去没有也不会有的性哲学。它既打开多样化之门,又堵死回返之路。不用多久,人们的价值判断就不得不主要去参照实证科学的成果,,而不是相对空泛和脆弱的人性论。第一批例证计有:对性变态的心理学鉴定、变性手术、计划生育界开始主张性与生育分开,等等。同样,尽管房中术重被发现,文化神秘主义抬头,但阴阳性哲学却再也不能传,更不能统了。
2.现代性学给中国带来了新的语言工具和可用的词汇,我们才有可能思考、表达和讨论性问题。过去只有谁都不大懂的文言和谁都不好用的脏话,所以不仅是皇上叫我们不可言传,我们自己也确实无言可传。1985年以后出现了又一场造词运动,以至于性加在石头之前都恢能说通了。这本身就是性文化的一大革命,但更重要的是它给社会实践提供了讲台和会客厅。单就“做爱”这一个词来看,就已勾出从“敦伦”跨过“性交”再向前定的历史了。
在社会实践中,性文化之变就更大了。其中有些是文革后的变化在继续,就不多谈了。人们最瞩目的,要数以下三大方面。
首先,女性不再是“无性人”了,更不是单方面为男所用的性对象了。这主要反映在夫妻性生活中:由于妻子不够满意才认定自己在性方面“出毛病”的丈夫,占到前来求医问药者的半数。妻子由于性问题而主动发生外遇的也日渐增多。(在北京,就连家庭斗殴也基本上是夫妻对打——李银河教授的调查。)这也反映在女性的装束上。一位女青年对笔者说:“超短裙、三点式嘛,不是我们(女人)敢不敢穿的问题,而是你们(男人)敢不敢看的问题?”这还反映在女性的爱情观上。笔者的一位女研究生问道:“您老用非婚性行为这样的词,那么有没有非爱性行为呢?哪个更该批?”至于最最传统的贞操观,只需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当问到某暗娟以后嫁人怎么办时,她脱口而出:“他不要我,我还不要他呢!”
当然,女性也不是铁板一块,说变全变。除了惯见的“传统观念”外,也有一些把爱情“唯”得太过的人。有位女青年曾说她会爱上土匪头子那类人物(所谓“男的不坏,女的不爱”,但大约是在骂男人)。笔者很惊讶:“土匪头杀人放火不说,他可是要膘娟纳妾的呀,您能容忍?”女青年很坦然:“有爱,他会改的。”
性文化的第二变要数婚前婚外性行为了。但婚前之事必须分清是跟谁。据笔者调查,真的跟别人的尚不足20%。至于“先办真事再办喜事”,那可是《西厢记》里就有的,理应不算“糟粕”,顶多笑曰:“一幅新罗帐,两个旧鸳鸯”。人们的态度也变了。从1986年到1990年,北京居民表示宽容的从不足一半上升到近70%,认为该制裁的则从约半数下降到三分之一(这算民心吗)。已经有人劝笔者:“你别调查多少人有过了,该调查调查还剩多少入没有过。”于是笔者就这样去问大学生,还加了个为什么。结果在没有过婚前性行为的人里,60%是考虑到感情因素才没去做,只有20%的人是出于道德。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只搞道德教育,最多只能管住五分之一的大学生。干嘛不来些爱情教育呢?当然,还有20%的人只是因为没有机会去做。不过这也不能不说是国情吧。
婚外性行为有多少,恐怕要长久是谜。李银河教授1988年调查北京成年人,约2%有过。笔者1994年调查南方三城市成年人,约8%有过。人虽不多,但舆论变了。以前把这叫什么?“搞破鞋”,色香味俱有,只骂不褒。80年代叫成“第三者”,具有中性味道。90年代起,北京俗语叫成;傍肩儿”(或“傍家儿”,待考),伊然革命战友之模样。文化人则早就通用“情人”了(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于是有了一则笑话:以前是秦香莲拿着敌敌畏上法庭:你让他离,我就喝下去1后来是陈世美拿着上法庭:你不让我离,我就喝下去。现在呢?第三者拿着敌敌畏来了:你不让他俩离,我就喝!
最新动态是:(一幅对联)丈夫喜新不厌旧,妻子吃醋不嫌酸,横批:差不离就行。妻子:有了情人要丈夫——忙而不乱。
这方面变化隐含更深的意义:在性、爱和婚姻这三者的相互关系中,性的地位在上升,作用在加大。钟友彬教授报告:在咨询离婚问题的人里,一半由于性生活的不和谐。笔者对北京调查显示:在对婚姻质量发挥作用的65种因素中,性生活是否和谐,是第三位重要的。而对于婚变的可能性,这是第二位重要的。过去人们侍奉婚姻统治爱情和性,先结婚后恋爱是常事。现在年轻人信奉有爱才结婚,有爱就’有性。但是也已经有人觉得:三个都不好,不如只有一个好。而上述对联则表达一种倾向:三者分离,反倒相安无事。在可预见的将来,更大的变化恐怕主要源于此。君末闻?处处高歌“蔚洒走一回”。
第三个性文化之变就是性的公开化和商业化了。这方面几乎尽人皆知,只举笔者的3组调查数据来勾勒全貌。已经有多少人看过“直接描写男女性交的文字作品”呢?1989年的上海和1991年的北京都在60%左右。多少人看过同类图像材料(照片、录像等等)呢?1989年的上海是30%,1991年的北京是40%多。多少人有过膘娟卖淫行为呢?1994年在南方三城市总人口中是2.3%,有大约1%的人曾经试过,另有1.5%的人这样打算过。
90年代的中国已经存在一个地下性产业。色情品产销是它的广告部门,色情服务是它的外围组织,膘娼卖淫是它的拳头产品,产销性药具则是它的售后服务。至少在南方某些地方,性产业纵向有7个档次,横向有3大盟友;内部分工协作,组织严密;外部靠山众多,基础雄厚。不敢说黑社会已经控制了多少,但它本身已经形成一股势力,一个利益集团。
要说中国政府扫黄不努力,确实有些冤枉。在立法上,不但暗娟的老板可以枪毙,而且一对一的卖淫膘娟也可以处以三年收容教育。在执法上,每年都有集中打击,抓获的人数在1993’年就已超过20万。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比西欧19世纪的禁娟运动也并不差。可为什么“越扫越黄”呢?
主要是由于在指导思想上仍然沿袭着“性是政治问题”的思路(现在叫做“给社会主义抹黑”)。结果越是上纲上线,一旦无法禁绝,政府的威信就越受打击,政治化的口号就越没人听。同时,政治化的方针既忽视了动员和组织民间力量,也不可能充分认识和利用性产业固有的自我抑制因素。结果扫黄等于是在替“后起之秀”扫清对手,开拓市场。于是1995年初上海出怪事,居然有个家伙自办学校,专教性犯罪技巧,而且居然招到一大批学生。笔者客观地总结近15年来的发展,发现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凡是政府原来拼命禁打的,后来都公开地和普及化了。想想牛仔裤、迪斯科、摇滚乐、,三点式、裸体艺术、异性按摩、三暗等等,哪个不是如此?黄色录像和卖淫膘娟更为明显,1982年广东开始禁,1985年各大城市开始禁,1988年全国首次统一扫黄,1991年各省全部建造专用的收容教育所,1994年则是连乡和村一级也开始抓扫黄。1997年呢?毫不客气地讲,三陪必将扫不动。到下世纪第—年时,整个扫黄政策将不得不重审。
政府绝不情愿如此节节败退。缺了什么?一种性哲学,一种能说服和吸引大多数民众的性的基本理论。扫黄理论的五大基点也恰恰是它的五太弱点,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
第一个弱点——黄毒危害社会秩序和道德。结果百姓就要想了:夫妻看录像和自愿性交易,根本没有第三者,与社会何干?
第二个弱点——黄毒必然引发性犯罪。且不谈这是统计学上的初级错误(分母弄错了),许多人会问,我就看过,我怎么没去犯罪?
第三个弱点——沾边就扫,不加区别,而且老想扩大化。人们又会想的:连白酒都有度数之分,我喝点啤酒或饮料,何害之有?
第四个弱点——只讲禁什么,都拿不出同类替代物。可现在还有几人相信人真能禁欲?
第五个也是最根本的弱点——既反不对人性论,又避开商品经济论和“先富论”;既不能接受个人权利思想,又不想知道女权主义在说什么(这恰是发达国家禁娟的两大思想武器)。结果俗人们当然说:钱有什么用?吃喝膘赌袖。繁荣“娼”盛乃“历史必然”也。(其实不是。)
正是由于扫黄理论收拢不了民心,基层的、自发的、有效的扫黄积极分子才寥若晨星。笔者1993年调查南方三城市居民时间:如果您发现不是夫妻的男女在过性生活,又不认识他们,您会怎么办?结果只有极少数的人说自己会报告有关部门,而且大多是60岁以上的老人。他们有多大可能真的发现情况呢?这跟50年代和文革中动不动就“人人喊打”,恰成鲜明对照。警察再多再卖力,量刑再重处理再快,也只抓获膘娟卖淫者的5%左右,能有多大威慑?
民心变了,但不是民想变的,而是智者们落后于生活,留下思想真空。他们树立起一个假想敌——西方性解放,又绝不愿意去了解一下,为什么恰恰是在性解放之后,西方娟妓业才急剧衰落?(19世纪中期,有的欧美城市中妓女超过总人口的10%!)为什么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都禁娼,却不必费我们这么大的劲?
好了,禁娼话题能写一本厚书,暂且打住。1985年以来性文化的三大变化也勾描完毕,该想想原因了。
社会的发展本身就不同步,自找罪受。
在社会管理整体指导思想上,1979年以来中国正从唯道德主义向唯秩序主义转变,又局部地出现了唯权利主义的苗头。我们的法制就是这样发展的。例如通奸和同性恋,在1979年之前,由于它们是不道德的,因此必然在实践中是犯罪,尽管法律条文上没这么写。后来逐渐变成只要不是集体的或公开的,也就睁一眼闭一眼,秩序不乱就行。再后来(局部地)只要没有损害另一方的权益(中国特色的词),尤其投人告状,也就听之任之了。相反,丈夫强迫妻子过性生活,至少已有几例被当作强奸罪论处了,只因为它损害了妻子的权益。
可是在绝大多数性问题上,指导思想和社会实践仍然拒不承认“性是私事”,总想停留在唯秩序主义,甚至退回唯道德主义。因此即使在条文上,性的法律法规也常常自相矛盾而浑然不自知。例如,捉奸和抓妾时说:你们这叫事实婚姻,因此犯了重婚罪。但在打击未婚同居和早婚时又说:你们没登记,不能算婚姻。其实说的还是那句老话:你们不道德,因此是犯法。再如打击卖淫膘娟,男的为什么是膘,因为女的是娟;女的为什么是娟,因为男的来膘。总之一句话:性里边有钱就是犯法。钱的概念是可以延伸的,因此某地法制教育中堂皇地写道:某几女利用性关系“骗吃骗喝”,按卖淫论处。淫也可以延伸,于是处处可见“出卖色相”一词,乃至于大张旗鼓反三陪时,色相也无需,陪即可抓。什么叫陪?别费脑筋,抓后分开一审,相互原来不认识就是!我们一见钟情行吗?不行,因为感情代替不了政策!只有一种例外:以性换权或以权谋性通常是按男女关系或作风问题来上些党政处分,不抓的。
李循研究员所言极是:这不是法律问题,甚至不是法治和人治的问题,是文化。更准确地说,是文化的冲突,是智者们想挽留的那种文化与俗人们“不干白不干的那种文化之间的冲突。更深远地看,归根结蒂是由于在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上,智者们目前还只能创造出“两个文明”的口号。至于怎么才能把一个五四时期的文明跟另一个高技术时代的文明结合起来,并非此题无解,而是要摸着石头过河,有时则跟着感觉走。与此同时,矮篮板只能训练出笨球星,所以众多性方面的新潮,委实是现代社会发达之初或之前的,诸如纳萎、漂姻、拐卖妇女、买卖婚姻、婚内强奸、无爱性生活、唯插入式性交等等。即或有些很激进的主张,如1988年的《性解放宣言》,也依然把“封建道德”当成主攻目标,、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意思。
这不但是一个历史方向的择选,也是一种历史方法的选择。任何革命的结果一定是反革命。但中国的难题是:在国际参照下,从1840年(按正史)或1640年(按本文之史)起,我们再革命也跑不到前头去,再反革命也没有昔日的田园可回。我们窝里斗只能斗出个自相矛盾却并不相反相成的性现状,一个散乱却并不多元的性文化,一种我们的所有评价词都用不上,却又没有什么引导词可用的性环境。
那么我们的前途何在?答曰:希望性的种种社会现象终能聚成显化的性文化,终能归附于自己的社会阶层,终能使政治退居二线,终能相互少有红眼病或斗争哲学,终能形成一种虽无共识却可共享的性的自然主义的环境。
这些,其实也都是1985年后性文化巨变的原因,但它们都还是萌芽,不易发现,所以笔者宁可还是当成前景来写,既容易被理解,又不致于割断明天或者凭空预制明天。
性文化的阶层分化在1985年后加快了。首先是1970年以后乃至1980年以后出生的人开始进入青春期。他们已不再是逆反或代沟的问题,面是开始反哺社会。您看看老年迪斯科、旅游热、时装表演和“黄昏密”就会明白。这可触动了中国历史最敏感的“接班人情结”。过去只讲血统纯正,不馅亡国怕死种。后来加大政治考虎,教育下一代就成了最不容讨论的口号,性学更是不得不从性教育开头。但80年代末突然冒出来众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这可是不得了的事。虽然所有立法者大概都是指保护他们不受黄毒等物的侵害,但这等于明白地承认:下一代可以具有与目前社会不同的利益,那么他仍独立的、不同的权利当然也就顺理成章。他们很快就会要它、争取它的。大概从来没有人给中国立法者讲过:西方各国当初也是为了保沪青少年才法定“性的承诺年龄”,即低于此龄者无权同意性交,因此一切与他们性交者一律按照强奸罪论处。直到40年代莱赫的《青少年的性权利》一出,社会才恍然大捂:啊呀,原来这等于承认他们一到此龄就可以同意性交,还等于承认,两个同在此龄以下的青少年性交,法律就会尴触而束手无策。这时想改变就晚了,因为青年已从社会边缘向中心推进,不久便发起性革命,直到令全社会为之一变。
1985年之后,实际上不是青年在呼吁性教育,而是青年在用“薄露透”、当众亲呢、浪漫情爱在给全社会上课,因此才有了中年人的“第二春”,“老来俏”也才变成褒义词。只不过智者们仍然幻想着拿性教育当灭火器,而且绝不敢正视一个世界历史的事实——凡是开展性教育的国家,青少年性行为没有一个下降的。当然,性教育也没有火上浇油,它只是根本就与此无关。因为即使在西方,官办的或宗教界的性教育也只不过是说成年人想让下一代干什么,而青年自已想干什么,只有他仍自己知道,自己决定。
中国离这一天没多远了。您去盼听崔健和一批后继者的歌,您就能觉到明天的旋律。
性文化的阶层分化还有另一侧面——最近10年来中国已经出现了许多从未有过的社会阶层,而且根本套不进原来阶级的框子。都说王朔代表痞子,但中国可曾有过这样一个调侃万物的痞子阶层?都说追星族很浅薄,但他们怎么就死活也不追最大的星——红太阳?都愁民工潮”,可那些在都市打工数年的人,还是农民吗?还会遵守老家的乡规民约吗?再加上那些“吃青春饭的”(不是卖淫,但总是卖点什么)、“下海的”、“挣死钱的”“练空手道的”等等,哪一个新称呼敢说不代表一种社会分层,哪一个阶层又敢说不会终究创造出一种自己特有的性文化?1995年初报上欢呼:全社会办文化的新格局已经形成,社会对娱乐场所的投资超过国家几十倍!好哇,那将是多样化性文化的前进阵地,而且已经不可能再收了。有人会去办“粉红色行业”,有人会坚持讲贞操课,最后都不得不成为相对封闭的俱乐部,共处于同一蓝天下。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
马克思引用过一句诗:“我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恩格斯总结过:历史上拼得你死我活的两个阶级,最后总是同归于尽,让位给一个新的、原来谁也不知道的阶级。性文化史也老是这样出乎当事人的意料。满清扫光明末性革命时,怎会想到此举为五四减少了一个敌人——阴阳之说。文革又把五四以来的“性文明”推向极致,谁知又替今日之革命扫清一大雷区——“传统”。如果还有人非把性分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那就应了崔健的歌——同归于尽之日只能一无所有。西方禁媚史还会在中国重演的:禁与娼斗来斗去,冒出个性关系相对自由来,于是市场极度萎缩,妓女和性警察一齐失业。主张性专一的和宽容婚外恋的现在是不共戴天,但很快会一齐无天可戴,因为已有青年口号了:性乱心不乱,爱人不爱家。斗争的双方该如何评价南方城市里那些为省房租为解苦闷而临时同居的打工族?又如何解释民工棚里带有经济收入的“共妻”?
盯紧思想界,眼前是对的,长远是错的。您不看电视吗?先是主持人评说,后是专家评说,现在是观众自己上来评说了。我们确实应该狠批“英雄史观”,因为古今中外的任何一次性革命都不是思想家发动和主导的,反而是那些当时眼界之外的人摘起来的。我们也确实不能近视眼,因为“先富者”和“流氓歹徒”要干的是古已有之,不会主导明天;现在昏昏者明天也难以昭昭,还会以同样的热情拥护将来的时局。确实该想一想的倒是:政府该扮演什么角色?——调停人。各种性利益和性文化发生冲突,危及社会发展时的中立的调停人。
其他方面已经在这样做了。在商业纠纷、中外合资纠纷和劳动纠纷中,政府不都已经很超脱了吗?性方面也开始一些了。许多平民愤之举,只要别搞成平官愤,确是社会调停的高着。许多眼开眼闭之举,实际上也是在瞄着寻找自己的最佳位置。民间故事说:一个暗娟上派出所告状,说那个膘客没给钱。可别笑,她是真把政府当调停人的!某官员私下讲:你那一套我都懂。分歧只是10年定还是1年走。其实他还没懂:不是由你定,而是等人来告状。不妨再讲讲世界史:主要发达国家政府没有一个不反对性革命,但也没有一个傻到赤膊上阵。结果,那些国家的性革命没有一个不激烈(只有明与暗之分),但马尔库塞那样的思想家费了那么大劲儿,也没能把性革命引向政治革命。
西方性解放并没有把性解放到法律之外去,性革命也并没有革出个无政府状态,反倒是目前中国有此苗头。个人可以给自己掘墓,但民族还要活下去;中国人从长远看不再需要大一统的性哲学,但是不能没有任何性哲学。将来的斗争也许会爆发在爱情至上主义与快乐至上主义之间,也许会有性别同一主义与生理性别主义的搏杀来打横炮,还可能有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的争吵做背景音乐,但肯定再也没有本文所表述的争论了。
当某种性行为不再被法律禁止时,这种性犯罪也就彻底消灭了(如手淫);
当性不再成为一个问题时,性问题就解决了;
当性文化理论不再引人注目时,笔者的任务也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