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君 宋青宜等:商界大佬们为何呼吁恢复“乡绅制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98 次 更新时间:2014-11-1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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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孟君   宋青宜等  

在今年第十四届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华远任志强、万通冯仑、万盟王巍等商界大佬们围炉漫谈乡愁,呼吁恢复“乡绅制度”,认为,“有乡绅就留得住乡愁,没有乡绅就留不住乡愁,没有乡愁。”作为一个企业论坛,“乡绅”话题得以被关注,也足见其近年来的影响力了。

“乡绅”,在国家政权对基层乡村社会控制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充当了政府与乡民之间联系的重要中间角色,兼顾政府和地方利益,就地方事务为政府官员出谋划策,为维系地方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学者熊培云在《一个村庄的中国》中认为,乡绅这个群体在中国传统社会,是体制内权力与中国社会基层的“连接器”、“缓冲带”;梁漱溟说,近代中国历史,就是一部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对乡村的破坏史。而乡村的破坏史,也是一部“乡党消亡史”。

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提出了著名的中国社会“双轨政治理论”:“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塑造出一个形象而又独特的描述传统中国政治运作逻辑的‘双轨政治’模型。”

美国家族史专家古德也在其《家庭》书中说:“在中华帝国统治下,行政机构的管理还没有渗透到乡村一级,而宗族特有的势力却维护着乡村的安定和秩序。”吴理财在《民主化与中国乡村社会转型》文中认为:“在中国,三代之始,虽无地方自治之名,然确有地方‘自治’之实。自隋朝中叶以降,直到请代,国家实行郡县制,政权仅止于州县。那时,乡绅阶层成为乡村社会的主导性力量,乡村公共事物主要由绅士出面组织,从而在客观上造就了乡村社会一定的自治空间。但是,与其说那时是乡村自治,还不如说是‘乡村绅治’。”

秦晖则将传统乡村社会概述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础控制》)

目前,随着国民整体乡土意识和文化发掘的自觉,农业生态理念的推广、有机农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村信息化等,也显露出一些良好的端倪和态势,如乡村宗族意识和传统礼俗的复兴,大企业资本如联想、网易等投资现代农业,都市白领下乡涉足家庭农场,先富能人返乡治村,大学生回乡创业等等。随之产生的便是知识信息以及知识分子在农村的集聚。

这些在农村集聚,从事农业的“知识分子农民”,逐渐转变成以农业为职业的“农民知识分子”,“一定程度上已经变成农村里的意见领袖,变成农村公共事务的发言者、论坛的主持者。这才是我们期待的——要恢复农村的活力,要重建农村的知识阶层。”(钟永丰《重建农村的知识阶层》)

这些农村的知识分子群体,成为新乡绅阶层生成的主要基础,同时也是新乡绅阶层的主要构成。

当然,除了知识能力之外,还应该有其他方面的条件,如“拥有一定财富或者创业能力的,乐善好施的,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的”等。(参见宋青宜《中国未来的脊梁:新乡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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