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春燕:诗意地栖居,须破“吉登斯悖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68 次 更新时间:2014-11-02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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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春燕  

环境社会学领域,近来人们屡屡提到一个词汇:“吉登斯悖论”。   

这是2009年英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吉登斯在其《气候变化的政治》一书中提出的:全球变暖带来的危险,尽管看起来很可怕,但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它们不是有形的、可见的,因此,许多人会袖手旁观,不会对它们有任何实际的举动。通俗地讲,大家都知道环境被破坏不好,可是谁也不愿改变自己破坏环境的行动。   

如何破解“吉登斯悖论”,也在考问着率先发展的江苏。   

“两户一辆私家车”,喜忧之间显悖论   

南京统计局网站一则快报让人喜忧参半:“截至2013年6月底,南京机动车拥有量已达169.87万辆,其中私家汽车拥有量已‘突破百万’,为107.31万辆。” 目前,南京有800万常住人口,237万户家庭,测算可知,平均每100户家庭的私人汽车拥有数已达45.3辆,已经临近“每两户一辆私家车”。   

从经济发展、百姓生活水平提高来看,这无疑是一桩大好事;但是,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研析,则是一桩烦恼事——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子。   

汽车污染有多狠?“南京发布”曾在微博上公开过一笔账:以一辆私家车年均行驶1.2万公里计,一辆车一年消耗汽油1.2吨,排放污染物98.4千克——差不多等于“两个美女的体重”!   

从当下现实看,大家都不愿意看到雾霾天气,但是,人们宁愿天天抱怨,也不愿改变自己的行为,比如少买、少开私家车。这就是一种“吉登斯悖论”:人们既是雾霾天气的受害者,也是雾霾天气的制造者。   

生活方式要“调频”,共建才能共享   

要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必须直面这一“悖论”。正因如此,生态建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得紧迫、强烈。  

“环保靠政府”的理念,几十年来已经深入人心,对于克服环保领域的市场失灵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单纯的行政措施,不仅边际效益递减,而且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的弊端。只有全社会一起发力,综合施治,“美丽江苏”才能由愿景变为现实。   

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坦言,保护生态、改善环境,政府部门责无旁贷;而企业无论大小,作为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都要自觉担负环保责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生产技术;每个家庭、每个公民则应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做环保的行动者、推动者。   

对每个人来说,最关键的是改变,改变在环保问题上的“知行不一”。省环保厅副厅长蒋巍说,必须通过不断弘扬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共建共享。《意见》和《规划》就提出了“设立江苏生态文明日”、“公务员培训应当安排生态文明理念、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内容”等多项举措,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素养。   

改变个体习惯,政府应制定引导规则   

不过,要扭变这一“悖论”惯性,光靠文化渗透还不够,还需适度的制度强制。   

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管理学科群首席教授王雪峰认为,“任何对抗欲望的行为,都比顺从欲望的行为难得多。控制欲望的唯一办法,是加强理性。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看,民众中多数人对待公共事务的责任心,远低于对待自己的个人事务。”他认为,像保护自然生态这种要抑制民众欲望的公共事务,必须由政府用法律等手段进行适度的强制,“如果缺少外部约束,缺少利益导向,公众就可能只想着呼吸新鲜空气却不愿意付诸行动。”   

记者注意到,《意见》和《规划》在引领公众改变消费习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上,作了不少创新制度安排。比如,为了“鼓励健康消费、适度消费,促进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规划》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正向选择”的举措:综合运用财税、市场和法律手段,激发各类企业生产绿色产品的动力;对绿色环保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全过程采取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将节能减排任务完成较好企业的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考虑范围等。  7月31日记者在张家港采访时了解到,当地政府明确规定,在2015年之前,要实现公众节能电器普及率≥95%;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达到100%——也许,这样细致的制度安排,正是其生态文明建设领跑全省乃至全国的重要源泉。   

“人,诗意地栖居”,是德国古典诗人荷尔德林的名句,也是无数人的渴望。如果你向往这样的生活,那么就请从自己做起吧——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一小步,就是迈向“美丽江苏”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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