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中国经济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那么将于10月召开的四中全会就是解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核心就是依法治国。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一语概之。
在位于北京西南四环附近江平的家中,这位参与过中国宪法修订及诸多部法律起草的法学界泰斗接受路透专访时提到,一直以来中国都是一个法治观念淡漠的国家,原因是多方面的,四中全会更多是体现法治精神和理念,中国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路仍很漫长。
“不能指望一次会议就能解决多大问题,真正要提倡法治就是一句话,宪法和法律的利益高于一切,这应该是最高的,国家治理的一切原则都以法律为依据。”江平称,一个国家是走向人治还是法治根本在于制度。
他指出,中国过去只提到四个现代化,没有提过治理国家能力的现代化,三中全会提出治理国家能力的现代化,其核心就是依法治国,这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还是用落后的、人治的方式管理国家,完全取决于每个人自己的思考和现有的水平,不提高一步,那就很难实现改革目标或只会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江平称。
他分析指出,任何一个国家立法和执法的差距和矛盾是都有的,立法有一个很大的现实状况就是存在问题才会立法,从这个意义上看立法往往是针对社会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时才会立法,而社会严重的问题却不太可能在短时间内就能解决的。这是一个基本认识。
中国立法没有很好贯彻实施可能比其它国家更严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立法者权威不够。比如中国的物权法规定不动产要登记,土地和房屋要在一个机构共同统一登记,可物权法通过了七年,到现在还没有真正实施,说明立法者权威是不够的。
“最后是国务院开会要求进行不动产登记,国务院下命令了就能做到,而法律中早有规定的却做不到,这是个很可悲的现象。”江平充满感慨道。
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获通过,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实际上对不动产登记的却拖至今年。今年8月中旬,国务院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土部给出的时间表,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江平指出,中国的人治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应该说我们现在离法治国家还差的很远”。如果真的建立法治国家,法律实施就容易得到贯彻;如果是一个人治国家,还是取决于每个执法人自己的意愿,周永康的事件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不能不说是中国法治的倒退。
他提到,依法治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行政权力的限制。市场作为法治经济应该包括两部分,一个是市场自由的法治,一个是市场秩序的法治,政府应该退出市场自由的法治,但现在政府仍然管的太多,尤其在市场准入和资源配置方面。
而政府最应该管的是市场秩序,但管市场秩序是得罪人的,各级政府不愿意管,所以中国的市场秩序在国际排名上很靠后,说明中国的市场秩序还很乱。
江平指出,本届政府强调简政放权,虽然在组织形式上放宽了,但在行业限制上没有放松多少,比如要设一个民办银行要盖多少章呀?如果不把行业方面的限制取消,很难做到真正的简政放权。
“中国的银行设立可能是世界上最难的,我们现在行业审查的机构还是太多了。”江平称。
根据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3)》,截至2013年12月底,中国除现行宪法外,现行有效法律共241件。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共1,700多项。
**反腐常态化和制度化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江平提到,公权力没有授权就是禁止的,私权利没有禁止就是合法的。公权力就需要授权,现在本届政府提出要有权力清单,权力的来源就比较清晰,这样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中国的政府权力实在太大,现在简政放权做的还很不够,我们经常听到民营企业家的困扰,政府希望投资,但又处处设障。现在反腐败上很多是公权和金钱的联系。山西的煤老板抓了很多,都与官场联系很多。”江平称。
他提到,老百姓希望反腐常态化法治化,反腐要做到法治化可以从三方面入手,第一是官员财产公开,但这个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如哪些级别的官员财产应该公开,如果是一定级别的官员,但中国现实中又存在小官巨贪的现状,如何处理?如果做不好很容易流于形式主义。
第二个是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公开制度,不动产作为私人财产世界各国很多都需要强制登记,这不涉及个人隐私。但却是反腐很重要的手段,现在很多的腐败就是通过房屋贿赂。
第三就是个人所得税法完善,中国现在很多居民到海外的投资收入,以及在国内的隐性收入都没有纳入法律监控范围内,这部分也需要法律的完善。
他认为,如果能把财产公开,不动产登记和各种收入的纳税都做好,法规都完善,中国的腐败情况会得到很大纠正。
据官方媒体统计,十八大以来至今,已有近50名省部级官员落马,包括两名副国级官员,三名十八届中央委员,三名候补中央委员以及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政法委书纪周永康。
**预算法修订有进步也有遗憾**
谈及中国刚刚通过的修订十年的预算法,江平指出,较以往有很大进步,但还是有很多遗憾。中国最主要的问题是预算是个软预算,国家需要用钱的时候仍然可以用各种方式把原来的预算改变,现在虽有改进但并不彻底。
他提到,此次对地方发债明确要通过中央批准,对遏制地方政府乱发债有好处,但财政的预算和税收密切相关,而中国税收的法律性很不健全。
江平表示,一开始是说改革开放期间,涉及到预算的问题交由国务院解决,这一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是可以的,但长期这样做就违法了,中国目前就没有统一的税法,没有明确到底哪些税是该征收的?
“如前期热议的房产税由谁来决定?国务院?税涉及老百姓利益,从根本上讲应该有一个总的税法,明确哪些可以征收,现在却连这个基本的税法也没有,显然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江平不无遗憾地称。
江平曾参加了《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制订,并直接担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小组组长,以及《物权法》和《民法典》草案专家小组的负责人之一。
(作者 沈燕 审校 杨淑祯 来源:路透)